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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SER Annual Report 2021

Nov 12, 2021

52329_rns_2021-11-12_75bd75f8-f291-4dbf-9358-afe84ec361d1.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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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0及109年度

地址 : 新北 市 中和 區橋 安 街35號10樓 電話 : (02)82456186

§目 錄§





一 、 封





二 、 目
1 -
三 、
關係 企 業合 併 財務 報表 聲 明書
2 -
四 、 會計 師 查核 報告 3 -
五 、 合併 資 產負 債表 4~7
8
-
-
六 、 合併 綜 合損 益表 9~10 -
七 、 合併 權 益變 動表 11 -
八 、 合併 現 金流 量表 12~
13
-
九 、 合併 財 務報 表附 註
(一
) 公司 沿 革
14
(二
)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14
(三
)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5~
17
(四
)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17~
28
(五
)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及假 設 不確
28
定性 之 主要 來 源
(六
)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29~
69
六~ 三 十
(七
) 關係 人 交易
69~
71
三一
(八
) 質抵 押 之資 產
71 三二
(九
)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71 三三
承諾
(十
)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 -
(十 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 -
(十 二
) 其
71~
72
三四
(十 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1. 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73、
79~80
三五
2.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73、
79~82
三五
3. 大陸 投 資資 訊 73~
75、83
三五
4. 主要 股 東資 訊 75、
84
三五
(十 四
) 部門 資 訊
75~
78
三六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附註四及六) \$2,071,077 21 \$2,297,596 28
1140 合約資產一流動(附註四、五及二一) 209,458 $\overline{2}$ 190,205 3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五、七及二一) 20,245 $\ddot{\phantom{a}}$ 10,828 $\tilde{\phantom{a}}$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五、七及二一) 1,328,772 13 1,171,258 14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附註四、五、二一及三一) 8,717 ٠ 8,059 $\ddot{\phantom{1}}$
1200 其他應收款 (附註四、五及七) 177,486 $\overline{2}$ 166,493 $\overline{\mathbf{2}}$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附註四、五及三一) 110 ۰ 155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附註四及二三) 1,674 $\bar{\phantom{a}}$ 10,914 $\overline{\phantom{a}}$
130X 存貨 (附註四及八) 472,483 5 332,320 $\overline{\mathbf{4}}$
1410 預付款項 (附註十五) 305,960 $\overline{3}$ 187,432 $\overline{2}$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4,595,982 46 4,375,260 53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附註四及十) 88,869 $\mathbf{1}$ 81,718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一、二六及三二) 4,362,364 44 3,149,548 38
1755 使用權資產 (附註四及十二) 172,661 $\overline{2}$ 125,790 $\mathbf{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 (附註四及十三)
其他無形資產 (附註四及十四)
64,529 ä, $\overline{\phantom{a}}$
1780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6,523
67,985
$\overline{\phantom{a}}$
$\mathbf{1}$
5,983 $\overline{\phantom{a}}$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附註四及十五) 572,954 6 74,506
494,212
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5,335,885 54 3,931,757 6
47
1XXX
\$9,931,867 100 \$8,307,017 100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一流動(附註二一) 28,134
\$
\$ 32,432
2170 應付帳款 1,066,263 11 943,525 11
2200 其他應付款 (附註十七及二八) 1,163,815 12 804,259 10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附註四及二三) 171,053 2 96,915 $\mathbf{1}$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附註四及十八) 34,123 Ξ 37,795 $\overline{a}$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附註四及十二) 35,670 40,681 $\mathbf{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附註十七及三一) 98,151 $\mathbf{1}$ 60,295 $\mathbf{1}$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十六、二八及三二) 83,054 $\mathbf{1}$ 8,010 $\overline{\phantom{a}}$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680,263 27 2,023,912 24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附註四、十六、二八及三二) 275,936 3 88,990 $\mathbf{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附註四及二三) 325,885 3 296,887 $\overline{4}$
2580 租賃自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二) 96,164 $\mathbf{1}$ 39,631 à,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37,712 39,723 $\mathbf{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附註十七及三一) 455,279 $\overline{5}$ 5,859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190,976 12 471.090 6
2XXX 負債總計 3,871,239 $-39$ 2,495,002 30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及二十)

3110 普通股 1,456,814 15 1,456,814 $\frac{18}{2}$
3200 資本公積 452,272 $\sqrt{5}$ 452,272 6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736,221 7 712,499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66,339 $\mathbf{1}$ 68,091 $\mathbf{1}$
3350 未分配盈餘 1,390,838 14 1,244,652 1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2,193,398 22 2,025,242 24
3400 其他權益 65,301) 1) 66,339) (1)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4,037,183 41 3,867,989 47
36XX 非控制權益 (附註四、二十及二七) 2,023,445 $\overline{20}$ 1,944,026 $\frac{23}{2}$
3XXX 權益總計 6,060,628 $-61$ 5,812,015 $-70$
債與權益總計 \$9,931,867 100 \$8,307,017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会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聯約光電服用 1988 及子公司
合作歸各損益
民國 110年及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110年度 109年度


%
%
營業收入 (附註四、十七、二
一及三一)
4100 銷貨收入 \$6,799,765 94 \$5,885,186 95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397,775 6 323,390 $\overline{5}$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7,197,540 100 6,208,576 100
營業成本(附註八、二二及二
六)
5110 銷貨成本 5,456,380) 76)
(
4,767,542) 77)
5800 其他營業成本 48,494) $\mathbf{1})$ 14,561)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5,504,874) 77) $4,782,103$ ) $-77)$
5900 營業毛利 1,692,666 23 1,426,473 23
營業費用(附註四、七、二一
及二二)
6100 推銷費用 44,165) 1) 45,635) 1)
6200 管理費用 376,568) 5)
$\left($
348,501)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49,862) 2)
(
147,213) 2)
6450 預期信用 (減損損失) 迴
轉利益 8,674) 3,068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579,269) ( 8) 538,281) $\frac{9}{2}$
6900 營業淨利 1,113,397 15 888,192 1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
十及二二)
7100 利息收入 6,146 16,637 $\mathbf{1}$
7010 其他收入 12,956 13,036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54,188) 110,287) 2)
7050 財務成本 4,252) 3,987)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損益份額 10,964 11,247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
28,374) 73,354) $\perp$
110年度 109年度

% %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1,085,023 15 \$ 814,838 13
7950 所得稅費用 (附註四及二三) 294,382) $\left( \underline{\hspace{1cm}} 4 \right)$ 243,614) $\left( \underline{\qquad 4} \right)$
8200 本年度淨利 790,641 11 571,224 9
其他綜合損益 (附註四、十九、
二十及二三)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
量數 2,400 4,573)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
關之所得稅 480) 915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换算之兒換差額 2,544 3,903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259) 438)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4,205 193)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794,846 $\overline{\phantom{0}11}$ \$ 571,031 9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371,053 5 \$ 240,882 $\overline{\mathbf{4}}$
8620 非控制權益 419,588 6 330,342 $\overline{5}$
8600 \$ 790,641 11 $\mathfrak{D}$ 571,224 $\overline{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374,011 5 \$ 238,976 $\overline{\mathbf{4}}$
8720 非控制權益 420,835 $\underline{6}$ 332,055 $\overline{5}$
8700 \$ 794,846 11 \$ 571,031 $\overline{9}$
每股盈餘 (附註二四)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 2.55 $\overline{\overline{v}}$ 1.65
9810
\$ 2.51 \$ 1.62

31
子公司 至 12月
æ
مما
$\frac{0}{10}$
RBT


E
其他權益项
$\boldsymbol{\lambda}$


ā




5,661,618


$\Theta$


\$1,896,353



#
#
\$3,765,265

报表换算之兄换差额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68,091
$\widehat{\mathbf{e}}$


\$1,211,149

ãZ




$\ddot{\mathcal{A}}$
33,974



e
#


$\hat{\mathcal{L}}$
688,576



$\rightarrow$
保法

442,843

$\overline{\ast}$
SA

*
\$1,456,814
145,681)
145,681
145,681
145,681
23,923
34,117
145,681
34,117
34,117
23,923
23,923
$\cdot$
$\mathbf{I}$
٠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
$\cdot$
9,429)
9,429
9,429
571,224
330,342
240,882
240,882
٠
193
1,713
$1,906$ )
1,752
3,658)
571,031
332,055
238,976
1,752
237,224
218,543)
218,543)
56,410)
56,410)
5,812,015
1,944,026
3,867,989
66,339
1,244,652
68,091
712,499
452,272
1,456,814
203,954
203,954
203,954)
203,954)
$\begin{array}{c} 23,722 \ 1,752 \ \underline{203,954} \ \underline{225,924} \ \end{array}$
1,752)
1,752)
23,722
23,722
$^{\prime}$
٠
٠
$^{\prime}$
$\blacksquare$
863
863)
863)
790,641
419,588
371,053
371,053
$\blacksquare$
4,205
1,247
2,958
1,038
1,920
794,846
420,835
374,011
1,038
372,973
284,571
284,571
57,708
57,708)
\$6,060,628
\$2,023,445
4,037,183

$65.301$ )
اوی
\$1,390,838
66,339
اص
736,221
SPAI
452,272
\$1,456,814

: 蔡麗秋
會計主管
$\bullet$
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t
H-
51

經理人:宋天增
109年1月1日餘額
代碼
108年度盈餘分配 (附註二十)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附註二十及二七) 109年度淨利 109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109年度综合損益總額 子公司股東現金股利(附註二十 非控制權益減少 (附註二十及二七) 109年12月31日餘額 109年度盈餘分配 (附註二十)
特别盈餘公積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法定盈餘公積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附
註二十及二七)
110年度净利 110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110年度综合損益總額 子公司股束现金股利(附註二十) 非控制權益減少(附註二十及二七 110年12月31日餘額 事長:鄭祝良
聯約光電股電壓關係 999 及子公司
民國 110年及10 年創刊任 日至 12月 31日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税前淨利 \$1,085,023 \$ 814,838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654,815 591,916
A20200 攤銷費用 3,826 3,007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迴轉利益) 8,674 ( 3,068)
A20900 財務成本 4,252 3,987
A21200 利息收入 6,146) 16,637)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
益之份額 10,964) 11,247)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
益) 4,597 ( 2,373)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33,682 17,467
A24100 外幣兌換淨損失 38,113 66,764
A29900 提列負債準備 5,916 8,394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25) 9)
A29900 迴轉遞延收入 53,259) 15,046)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25 合約資產 23,836) 2,329
A31130 應收票據 9,417) 6,786)
A31150 應收帳款 157,216) 175,082)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701) 655)
A31180 其他應收款 11,637) 16,108)
A31200
174,480) 55,891)
A31230
A32125
預付款項 118,925) 69,856)
A32150 合約負債
應付帳款
4,298) 14,887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22,715 149,894
A32200 負債準備 48,776 53,326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9,588)
3,864)
3,168)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389 10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1,426,422 368
1,351,35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6,649 19,21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4,064) 4,142)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176,295) 189,285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252,712 1,177,142
110年度 109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20,000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94,165) 475,836)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40,169 4,793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933) 1,976)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830 2,227
B0440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減少 45 87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4,389) 3,238)
B05350 取得使用權資產 37) 210)
B06000 應收融資租賃款減少 463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25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505,322) 331,441)
B07600 收取關聯企業股利 3,376 3,956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659,426) 781,15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300,000 97,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38,010) 213,808)
C03000 收取存入保證金 545,630
C03100 存入保證金返還 1,172) 4,382)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40,638) 40,900)
C04500 支付本公司業主股利 203,954) 145,681)
C05400 取得子公司部分權益價款 57,708) 35,268)
C05500 處分子公司部分權益價款 51,061
C05800 支付非控制權益現金股利 284,526) 218,528)
C05800 現金減資退還非控制權益股款 71,490)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219,622 581,996)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ſ 39,427) $($ 87,814)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 226,519) 273,818)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297,596 2,571,414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071,077 \$2,297,596

聯鈞 光 電股 份 有限 公司 及 子公 司

合併 財 務報 表 附註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除 另 註明 外 ,金 額以 新 台幣 仟 元為 單位 )

  • 一 、 公司 沿 革
  • (一 ) 聯鈞 光 電股 份 有限 公司 ( 以下 稱 「本 公司 」) 係於 89 年 9 月設 立 於 新北 市,並 於同 年 9 月 開 始營 業,成立 時資 本 額 為 5,000 仟元,經 歷 年來 增 減資 , 目 前 資本 總 額 為 1,456,814 仟元 , 所營 業 務 主要 為 1. 電子 零 組件 製 造業 ;2.電 子材 料 批發 業; 3.電子 材 料零 售業 等 。
  • (二 ) 本公 司 股票 自 95 年 4 月 起 在台 灣 證券 交 易所 上 市買 賣 。
  • (三 ) 本公 司 因股 權 分散 ,故 無 最終 母 公司 。
  • (四 )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以本 公 司之 功 能性 貨幣 新 台幣 表 達。
  • 二 、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 於 111 年 3 月 24 日經 董 事會 通 過。

  • 三 、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 ) 首次 適 用金 融 監督 管理 委 員會(以 下 稱「 金管 會」)認 可 並發 布 生效 之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IFRS)、國 際 會 計準 則(IAS)、解 釋(IFRIC) 及解 釋 公告 ( SIC)(以 下 稱「IFRSs」)

本 年度 適 用金 管會 認 可並 發 布生 效之 修 正後 之 IFRSs 將 不致 造 成本 公 司及 由 本公 司所 控 制個 體( 以 下稱「合 併 公司 」)會計 政 策之 重大 變 動。

(二 ) 111 年 適用 之 金管 會 認可 之 IF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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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布 之 生 效 日
I A S B
「IFRSs 2018-2020
之年度改善」


日(註
1)
2022
1
1
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IFRS 3


日(註
2)
2022
1
1
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
IAS 16


日(註
3)
2022
1
1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IAS 37


日(註
4)
2022
1
1

註 1: IFRS 9 之 修正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 度報 導期 間 所 發 生 之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換 或 條 款 修 改 ; IAS 41「 農 業 」 之 修正 適 用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度 報 導期 間 之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IFRS 1「 首 次 採 用 IFRSs」 之 修 正 係 追 溯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 後開 始 之年 度 報導 期間 。

  • 註 2: 收購 日 在年 度 報導 期間 開 始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以後 之 企業 合 併適 用 此項 修 正。
  • 註 3: 於 2021 年 1 月 1 日 以後 始 達管 理 階層 預期 運 作方 式 之必 要地 點及 狀 態之 廠 房、 不動 產 及設 備 適用 此項 修 正。
  • 註 4: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 尚未 履 行所 有 義務 之合 約 適用 此 項修 正 。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合 併 公 司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

解釋 之 修正 將 不致 對合 併 財務 狀 況與 合併 財 務績 效 造成 重大 影 響。

(三 ) IASB 已 發 布但 尚 未 經金 管 會認 可 並發 布生 效 之 IF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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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之生效日(註
1)
IASB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IFRS 10
IAS 28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7「保險合約」


2023
1
1
之修正
IFRS 17



2023
1
1
之修正「初次適用

IFRS 9-比
IFRS 17
IFRS 17



2023
1
1
較資訊」
之修正「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IAS 1



2023
1
1
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IAS 1


日(註
2)
2023
1
1
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IAS 8


日(註
3)
2023
1
1
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
IAS 12


日(註
4)
2023
1
1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 註 1: 除 另 註 明 外 ,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期 以 後開 始 之年 度報 導 期間 生 效。
  • 註 2: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 度報 導期 間 推延 適 用此 項修 正。
  • 註 3: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之 年 度報 導期 間 所發 生 之會 計估 計變 動 及會 計 政策 變動 適 用此 項 修正 。
  • 註 4: 除於 2022 年 1 月 1 日就 租 賃及 除 役義 務之 暫 時性 差 異認 列遞 延所 得 稅外,該 修 正係 適 用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以 後 所發 生 之 交易 。

  • IAS 1 之 修 正 「會 計 政策 之 揭露 」

該 修 正 明 訂 合 併 公 司 應 依 重 大 之 定 義 , 決 定 應 揭 露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資 訊 。 若 會 計 政 策 資 訊 可 被 合 理 預 期 將 影 響 一 般 用 途 財 務 報 表 之 主 要 使 用 者 以 該 等 財 務 報 表 為 基 礎 所 作 之 決 策 , 則 該會 計 政策 資 訊係 屬重 大 。該 修 正並 釐清 :

  • ˙ 與 不 重 大 之 交 易 、 其 他 事 項 或 情 況 相 關 之 會 計 政 策 資 訊 係 屬 不重 大 ,合 併 公司 無需 揭 露該 等 資訊 。
  • ˙ 合 併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 其 他 事 項 或 情 況 之 性 質 而 判 斷 相 關 會 計政 策 資訊 屬 重大 ,即 使 金額 不 重大 亦然 。
  • ˙ 並 非 與 重 大 交 易 、 其 他 事 項 或 情 況 相 關 之 所 有 會 計 政 策 資 訊 皆屬 重 大。

此 外 , 該 修 正 並 舉 例 說 明 若 會 計 政 策 資 訊 係 與 重 大 交 易 、 其他 事 項或 情 況相 關, 且 有下 列 情況 時, 該 資訊 可 能屬 重大 :

  • (1) 合 併 公 司 於 報 導 期 間 改 變 會 計 政 策 , 且 該 變 動 導 致 財 務 報 表資 訊 之重 大 變動 ;
  • (2) 合併 公 司自 準 則允 許之 選 項中 選 擇其 適用 之 會計 政 策;
  • (3) 因缺 乏 特定 準 則之 規定,合併 公 司 依 IAS 8「 會計 政 策、會 計估 計 變動 及 錯誤 」建 立 之會 計 政策 ;
  • (4) 合 併 公 司 揭 露 其 須 運 用 重 大 判 斷 或 假 設 所 決 定 之 相 關 會 計 政策 ; 或
  • (5) 涉 及 複 雜 之 會 計 處 理 規 定 且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仰 賴 該 等 資 訊 方能 了 解該 等 重大 交易 、 其他 事 項或 情況 。
    1. IAS 8 之 修 正 「會 計 估計 之 定義 」

該 修 正 明 訂 會 計 估 計 係 指 財 務 報 表 中 受 衡 量 不 確 定 性 影 響 之 貨 幣 金 額 。 合 併 公 司 於 適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 可 能 須 以 無 法 直 接 觀 察 而 必 須 估 計 之 貨 幣 金 額 衡 量 財 務 報 表 項 目 , 故 須 使 用 衡 量 技 術 及 輸 入 值 建 立 會 計 估 計 以 達 此 目 的 。 衡 量 技 術 或 輸 入 值 之 變 動 對 會 計 估 計 之 影 響 若 非 屬 前 期 錯 誤 之 更 正 , 該 等 變 動 係 屬 會計 估 計變 動 。

除 上 述 影 響 外 ,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合 併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其 他 準 則 、 解 釋 之 修 正 對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與 合 併 財 務 績 效 之影 響 ,相 關 影響 待評 估 完成 時 予以 揭露 。

  • 四 、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 (一 ) 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認 可 並發 布 生效 之 IFRSs 編 製 。

(二 ) 編製 基 礎

除 按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之 淨 確 定 福 利負 債 外, 本 合併 財務 報 告係 依 歷史 成本 基 礎編 製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依 照 相 關 輸 入 值 之 可 觀 察 程 度 及 重 要 性 分 為 第 1 等級 至 第 3 等 級:

    1. 第 1 等 級 輸入 值 : 係指 於 衡量 日 可取 得之 相 同資 產 或負 債於 活 絡市 場 之報 價 (未 經調 整)。
    1. 第 2 等級 輸 入值 : 係指 除 第 1 等級 之 報價 外 ,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亦 即 價格 )或 間 接( 亦即 由 價格 推 導而 得)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1. 第 3 等 級輸 入 值: 係指 資 產或 負 債之 不可 觀 察之 輸 入值 。
  • (三 ) 資產 與 負債 區 分流 動與 非 流動 之 標準

流 動資 產 包括 :

    1.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資產 ;
    1. 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後 12 個 月內 實 現 之資 產 ;及
    1.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但不 包 括於 資 產負 債表 日 後 逾 12 個 月 用以 交 換或 清 償負 債 而受 到限 制 者)。

流 動負 債 包括 :

    1.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負債 ;
    1.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到 期 清償 之 負債 , 以及
    1. 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償 期限 遞 延至 資 產負 債表 日 後至 少 12 個 月之 負 債。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 流 動負 債 。

(四 ) 合併 基 礎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包 含本 公 司及 由本 公 司所 控 制個 體( 子公 司 ) 之 財 務 報 告 。 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已 予 調 整 , 以 使 其 會 計 政 策 與 合 併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各 個 體 間 之 交 易 、 帳 戶 餘 額 、 收 益 及 費 損 已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 子 公 司 之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係 歸 屬 至 本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即 使 非 控 制 權 益 因 而 成 為 虧 損 餘 額。

當 合 併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者 , 係 作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 合 併 公 司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帳 面 金 額 已 予 調 整 , 以 反 映 其 於 子 公 司 相 對 權 益 之 變 動 。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調 整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 係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且 歸 屬 於 本 公司 業 主。

子 公 司 明 細 、 持 股 比 率 及 營 業 項 目 , 參 閱 附 註 九 、 附 註 三 五 之 附表 四 及附 表 五。

(五 ) 外 幣

各 個體 編 製財 務報 告 時,以 個體 功能 性 貨幣 以 外之 貨幣( 外幣 ) 交易 者 ,依 交 易日 匯率 換 算為 功 能性 貨幣 記 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因 交 割 貨 幣 性 項 目 或 換 算 貨 幣 性 項 目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損益 。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 不再 重 新換 算 。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含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 用 之 貨 幣 與 本 公 司 不 同 之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或 分 公 司 )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以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 分 別 歸屬 予 本公 司 業主 及非 控 制權 益)。

若 合 併 公 司 處 分 部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 係 按 比 例 將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子 公 司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 而 不 認列 為 損益 。

(六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料 、 物 料 及 製 成 品 。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 以 個 別 項 目 為 基 礎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 存 貨 平 時 按 標 準成 本 計算 , 結帳 日再 予 調整 使 其接 近按 加 權平 均 法計 算之 成 本。 (七 ) 投資 關 聯企 業

關 聯 企 業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 但 非 屬 子 公 司 或 合 資 之 企業 。

合 併公 司 對投 資關 聯 企業 係 採用 權益 法 。

權 益 法 下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 隨 合 併 公 司 所 享 有 之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與 利 潤 分 配 而 增 減 。 此 外 , 針 對 合 併 公 司 可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之 變 動 係 按 持 股比 例 認列 。

合 併 公 司 於 評 估 減 損 時 , 係 將 投 資 之 整 體 帳 面 金 額 視 為 單 一 資 產 比 較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帳 面 金 額 ,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 所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亦 屬 於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減 損 損 失 之 任 何 迴 轉 , 於 該 投 資 之 可 回 收 金 額後 續 增加 之 範圍 內予 以 認列 。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之 逆 流 、 順 流 及 側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 僅 在 與 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無 關 之 範 圍 內 , 認 列 於 合 併 財 務報 告 。

(八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認 列 ,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累 計 減損 損 失後 之金 額 衡量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於 耐 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 對 每 一 重 大 部 分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 合 併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殘 值及 折 舊方 法進 行 檢視 , 並推 延適 用 會計 估 計變 動之 影 響。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差 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九 ) 投資 性 不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為 賺 取 租 金 或 資 本 增 值 或 兩 者 兼 具 而 持 有 之 不 動產 ( 包含 符 合投 資性 不 動產 定 義之 使用 權 資產 )。

自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 包 括 交 易 成 本 ) 衡 量 , 後 續 以成 本 減除 累 計折 舊及 累 計減 損 損失 後之 金 額衡 量 。

投 資性 不 動產 採直 線 基礎 提 列折 舊。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及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不 動 產 係 以 結 束 自 用 時 之 帳面 金 額轉 列 投資 性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

(十 ) 無形 資 產

  1. 單獨 取 得

單 獨 取 得 之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無 形 資 產 於 耐 用 年 限 內 按 直 線 基 礎 進 行 攤 銷 , 合 併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 殘 值 及 攤 銷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並 推 延 適 用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成 本 減除 累 計減 損 損失 列報 。

  1. 除 列

無 形 資 產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認 列 於當 期 損益 。

(十 一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 使 用 權 資 產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無 形 資 產 之 減 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 使 用 權 資 產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及 無 形 資 產 可 能 已 減 損 。 若 有 任 一 減 損 跡 象 存 在 , 則 估 計 該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倘 無 法 估 計 個 別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合 併 公 司 估 計 該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若 共 用 資 產 可 依 合 理 一 致 之 基 礎 分 攤 至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時 , 則 分 攤 至 個 別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 反 之 , 則 分 攤 至 可 依 合 理 一致 之 基礎 分 攤之 最小 現 金產 生 單位 群組 。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 將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減 損 損 失 係 認 列於 損 益。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增 至 修 訂 後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惟 增 加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若 未 於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時 所 決 定 之 帳 面 金 額 (減 除 攤銷 或 折舊 )。減 損 損失 之 迴轉 係認 列 於損 益 。

(十 二 ) 金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合 併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列 於 合併 資 產負 債表 。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時 , 若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 則立 即 認列 為 損益 。

  1. 金融 資 產

金 融資 產 之慣 例交 易 係採 交 易日 會計 認 列及 除 列。

(1) 衡量 種 類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資 產 種 類 為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合 併 公 司 投 資 金 融 資 產 若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兩 條 件 , 則 分 類為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 A.係 於 某 經 營 模 式 下 持 有 , 該 模 式 之 目 的 係 持 有 金 融 資 產 以收 取 合約 現 金流 量; 及
  • B. 合 約 條 款 產 生 特 定 日 期 之 現 金 流 量 , 該 等 現 金 流 量 完 全 為支 付 本金 及 流通 在外 本 金金 額 之利 息。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應 收票 據、應收 帳款( 含 關係 人)、 其他 應 收款(含 關 係人;不 含 應收 退 稅款 )及 存 出保 證 金)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決 定 之 總 帳 面 金 額 減 除 任 何 減 損 損 失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任 何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則 認 列 於損 益 。

除 下 列 兩 種 情 況 外 ,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有 效 利 率 乘 以 金 融 資產 總 帳面 金 額計 算:

  • A.購 入 或 創 始 之 信 用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 利 息 收 入 係 以 信 用 調 整後 有 效利 率 乘以 金融 資 產攤 銷 後成 本計 算 。
  • B. 非 屬 購 入 或 創 始 之 信 用 減 損 , 但 後 續 變 成 信 用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 應 自 信 用 減 損 後 之 次 一 報 導 期 間 起 以 有 效 利 率 乘以 金 融資 產 攤銷 後成 本 計算 利 息收 入。

信 用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已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違 約 、 債 務 人 很 有 可 能 聲 請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或由 於 財務 困 難而 使金 融 資產 之 活絡 市場 消 失。

約 當現 金 包括 自取 得 日 起 3 個 月 內、 高 度流 動 性、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定 期 存 款 , 係 用於 滿 足短 期 現金 承諾 。

(2) 金融 資 產及 合 約資 產之 減 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按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評 估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含 應 收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及 存出 保 證金 ) 及合 約資 產 之減 損 損失 。

應 收 帳 款 及 合 約 資 產 皆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 失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係 先 評 估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是否 顯 著增 加,若 未顯 著 增加,則 按 12 個 月 預期 信 用損 失 認 列 備 抵 損 失 , 若 已 顯 著 增 加 , 則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認 列 備抵 損 失。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以 發 生 違 約 之 風 險 作 為 權 重 之 加 權 平 均信 用 損失 。12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 失係 代表 金 融工 具 於報 導 日 後 12 個 月內 可 能 違約 事 項所 產 生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則 代 表 金 融 工 具 於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所 有 可 能違 約 事項 產 生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 。

合 併 公 司 為 內 部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 在 不 考 量 所 持 有 擔保 品 之前 提 下,判 定下 列 情況 代 表金 融資 產 已發 生 違約: A.有 內部 或 外 部資 訊顯 示 債務 人 已不 可能 清 償債 務 。

B. 逾期 超 過 180 天 , 除非 有 合理 且 可佐 證之 資 訊顯 示 延後 之違 約 基準 更 為適 當。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或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 惟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之 備 抵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 不 減 少 其 帳面 金 額。

(3) 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酬 已 移轉 予 其他 企業 時 ,始 將 金融 資產 除 列。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與 所 收取 對 價間 之差 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1. 金融 負 債
  • (1) 後續 衡 量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惟 短 期 應 付 款 項 之利 息 認列 不 具有 重大 性 之情 形 除外 。

(2)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損 益。

(十 三 ) 負債 準 備

認 列 為 負 債 準 備 之 金 額 係 考 量 義 務 之 風 險 及 不 確 定 性 , 而 為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 負 債 準 備 係 以 清 償 義 務 之估 計 現金 流 量折 現值 衡 量。

保 證 產 品 與 所 協 議 之 規 格 相 符 之 保 固 義 務 係 依 管 理 階 層 對 清 償 合併 公 司義 務 所需 支出 之 最佳 估 計, 於相 關 商品 認 列收 入時 認 列。 (十 四 ) 收入 認 列

合 併 公 司 於 客 戶 合 約 辨 認 履 約 義 務 後 , 將 交 易 價 格 分 攤 至 各 履 約義 務 ,並 於 滿足 各履 約 義務 時 認列 收入 。

營業 收 入

    1. 勞務 收 入
  • 封裝 及 測試 服 務收 入

合 併 公 司 為 客 戶 提 供 之 封 裝 服 務 , 於 創 造 或 強 化 一 項 資 產 時 , 該 資 產 同 時 即 由 客 戶 控 制 ; 為 客 戶 提 供 之 測 試 服 務 , 隨 合 併公 司 履約 , 客戶 將同 時 取得 並 耗用 合併 公 司履 約 之效 益。

相 關 收 入 將 於 移 轉 承 諾 之 商 品 或 勞 務 予 客 戶 , 並 隨 時 間 經 過於 滿 足履 約 義務 時逐 步 認列 銷 貨收 入。

  1. 其他 服 務收 入

其 他 服 務 收 入 係 於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依 相 關 合 約 於 達 成 服 務 合 約 條 件 時 認 列 銷 貨收 入 。

(十 五 ) 租 賃

合 併公 司 於合 約成 立 日評 估 合約 是否 係 屬租 賃 。

  1. 合併 公 司為 出 租人

當 租 賃 條 款 係 移 轉 附 屬 於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 予 承 租 人 , 則 將 其 分 類 為 融 資 租 賃 。 所 有 其 他 租 賃 則 分 類 為 營業 租 賃。

合 併 公 司 於 轉 租 使 用 權 資 產 時 , 係 以 使 用 權 資 產 ( 而 非 標 的 資 產 ) 判 斷 轉 租 之 分 類 。 惟 若 主 租 賃 係 合 併 公 司 適 用 認 列 豁 免之 短 期租 賃 時, 該轉 租 分類 為 營業 租賃 。

融 資 租 賃 下 , 租 賃 給 付 係 固 定 給 付 , 租 賃 投 資 淨 額 係 按 應 收 租 賃 給 付 之 現 值 衡 量 並 表 達 為 應 收 融 資 租 賃 款 。 融 資 收 益 係 分 攤 至 各 會 計 期 間 , 以 反 映 合 併 公 司 未 到 期 之 租 賃 投 資 淨 額 於 各期 間 可獲 得 之固 定報 酬 率。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相 關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收 益 。

  1. 合併 公 司為 承 租人

除 適 用 認 列 豁 免 之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租 賃 及 短 期 租 賃 之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外 , 其 他 租 賃 皆 於 租賃 開 始日 認 列使 用權 資 產及 租 賃負 債。

使 用 權 資 產 原 始 按 成 本 ( 包 含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 及 租 賃 開 始 日 前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 衡 量 , 後 續 按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並 調 整 租 賃 負 債 之 再 衡 量 數。 使 用權 資 產係 單獨 表 達於 合 併資 產負 債 表。

使 用 權 資 產 採 直 線 基 礎 自 租 賃 開 始 日 起 至 耐 用 年 限 屆 滿 時 或租 賃 期間 屆 滿時 兩者 之 較早 者 提列 折舊 。

租 賃 負 債 原 始 按 租 賃 給 付 ( 包 含 固 定 給 付 及 取 決 於 指 數 或 費率 之 變動 租 賃給 付 )之 現 值衡 量。若 租賃 隱 含利 率 容易 確 定 , 租 賃 給 付 使 用 該 利 率 折 現 。 若 該 利 率 並 非 容 易 確 定 , 則 使 用 承 租人 增 額借 款 利率 。

後 續 , 租 賃 負 債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基 礎 衡 量 , 且 利 息 費 用 係 於 租 賃 期 間 分 攤 。 若 租 賃 期 間 或 用 於 決 定 租 賃 給 付 之 指 數 或 費 率 變 動 導 致 未 來 租 賃 給 付 有 變 動 , 合 併 公 司 再 衡 量 租 賃 負 債 , 並 相 對 調 整 使 用 權 資 產 , 惟 若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已 減 至 零 , 則 剩 餘 之 再 衡 量 金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中 。 租 賃 負 債 係 單獨 表 達於 合 併資 產負 債 表。

(十 六 ) 借款 成 本

借 款成 本 係於 發生 當 期認 列 為損 益。

(十 七 ) 政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僅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公 司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且 將可 收 到該 項補 助 時, 始 予以 認列 。

與 收 益 有 關 之 政 府 補 助 係 於 其 意 圖 補 償 之 相 關 成 本 於 合 併 公 司 認 列 為 費 用 之 期 間 內 , 按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認 列 於 相 關 成 本 之 減 少 。 以 因 合 併 公 司 購 買 符 合 條 件 之 非 流 動 資 產 而 取 得 之 政 府 補 助 係 認 列 為 該 非 流 動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減 項 , 並 透 過 減 少 其 非 流 動 資 產 之 折 舊 費 用, 於 該資 產 耐用 年限 內 將補 助 認列 為損 益 。

若 政 府 補 助 係 用 於 補 償 已 發 生 之 費 用 或 損 失 , 或 係 以 給 與 合 併 公 司 立 即 財 務 支 援 為 目 的 且 無 未 來 相 關 成 本 , 則 於 其 可 收 取 之 期 間 認列 於 損益 。

(十 八 ) 員工 福 利

  1. 短期 員 工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相 關 負 債 係 以 換 取 員 工 服 務 而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現 金 額衡 量 。

  1. 退職 後 福利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 提 撥之 退 休金 數 額認 列為 費 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 含 服 務 成 本 、 淨 利 息 及 再 衡 量 數 ) 係 採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精 算 。 服 務 成 本 ( 含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 再 衡 量 數 ( 含 精 算 損 益 及 扣 除 利 息 後 之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列 入 保 留 盈 餘 , 後 續 期 間不 重 分類 至 損益 。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係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短 絀 (剩 餘)。淨 確 定 福 利資 產 不得 超 過從 該計 畫 退還 提 撥金 或可 減 少未 來 提撥 金 之現 值。

(十 九 ) 股份 基 礎給 付 協議

  1. 給與 員 工之 認 股權

對 員 工 之 權 益 交 割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 係 以 給 與 日 權 益 工 具 之 公允 價 值衡 量 。

認 股 權 係 按 給 與 日 所 決 定 之 公 允 價 值 及 預 期 既 得 認 股 權 之 最 佳 估 計 數 量 ,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基 礎 認 列 費 用 , 並 同 時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若 其 於 給 與 日 立 即 既 得 , 係 於 給 與 日 全 數認 列 費用 。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修 正 預 期 既 得 之 認 股 權 估 計 數 量 。 若 有 修 正 原 估 計 數 量 , 其 影 響 數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 使 累 計 費用 反 映修 正 之估 計數 , 並相 對 調整 資本 公 積—認股 權 。

  1. 給與 廠 商/ 顧 問之 認股 權

給 與 非 員 工 之 權 益 交 割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係 以 所 收 取 商 品 或 勞 務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合 併 公 司 所 收 取 之 商 品 或 勞 務 公 允 價 值 , 係 於 合 併 公 司 取 得 商 品 或 交 易 對 方 提 供 勞 務 時 認 列 費 用 , 並 同 時調 整 資本 公 積- 認股 權 。

(二 十 ) 所 得 稅

所 得稅 費 用係 當期 所 得稅 及 遞延 所得 稅 之總 和 。

  1. 當期 所 得稅

合 併 公 司 依 各 所 得 稅 申 報 轄 區 所 制 定 之 法 規 決 定 當 期 所 得 (損 失), 據以 計 算 應付 ( 可回 收 )之 所得 稅 。

依 中 華 民 國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所 得 稅 , 係於 股 東會 決 議年 度認 列 。

以 前年 度 應付 所得 稅 之調 整 ,列 入當 期 所得 稅 。

  1. 遞延 所 得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依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之課 稅 基礎 二 者所 產生 之 暫時 性 差異 計算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 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則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 除 暫 時性 差 異及 虧 損扣 抵所 產 生之 所 得稅 抵減 使 用時 認 列。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相 關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惟 合 併 公 司 若 可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該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除 外 。 與 此 類 投 資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 僅 於 其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 現 暫 時 性 差 異 ,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預 期 將 迴轉 的 範圍 內 ,予 以認 列 遞延 所 得稅 資產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針 對 已 不 再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 , 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在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生 課 稅所 得 以供 其回 收 所有 或 部分 資產 者 ,調 增 帳面 金額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之 衡 量 係 反 映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方 式 所產 生 之租 稅後 果 。

  1. 當期 及 遞延 所 得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或 直接 計 入權 益 。

五 、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合 併 公 司 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者 , 管 理 階 層 必 須 基 於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之 因 素 作 出 相 關 之 判 斷 、 估計 及 假設 。 實際 結果 可 能與 估 計有 所不 同 。

合 併 公 司 將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近 期 在 全 球 之 發 展 及 對 經 濟 環 境 可 能 之 影 響 , 納 入 對 現 金 流 量 推 估 、 成 長 率 、 折 現 率 、 獲 利 能 力 等 相 關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之 考 量 , 管 理 階 層 將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期 , 則 於 修 正 當 期 認 列 ; 若 會 計 估 計 之 修 正 同 時 影響 當 期及 未 來期 間, 則 於修 正 當期 及未 來 期間 認 列。

估計 及 假設 不 確定 性之 主 要來 源

金融 資 產及 合 約資 產之 估 計減 損

應 收 票 據 、 應 收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及 合 約 資 產 之 估 計 減 損 係 基 於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違 約 損 失 率 及 違 約 機 率 之 假 設 。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歷 史 經 驗 、 現 時 市 場 情 況 及 前 瞻 性 資 訊 , 以 作 成 假 設 並 選 擇 減 損 評 估 之 輸 入 值 。 所 採 用 重 要 假 設 及 輸 入 值 請 參 閱 附 註 七 及 附 註 二 一 。 若 未 來 實 際 現金 流 量少 於 合併 公司 之 預期 , 則可 能會 產 生重 大 減損 損失 。

六 、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427
\$
367
銀行活期存款 1,716,170 1,249,167
約當現金(原始到期日在
個月
3
以內之投資)
銀行定期存款 354,480 1,048,062
\$ 2,071,077 \$ 2,297,596

截至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銀 行存 款 利率 區間 分 別為 年 利 率 0.001%~ 0.34%及 0.001%~1.00%。

七 、 應收 票 據、 應收 帳 款及 其 他應 收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20,245
\$
10,828
減:備抵損失 - -
\$
20,245
\$
10,828
因營業而發生 \$
20,245
\$
10,828
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1,336,041 \$ 1,186,624
減:備抵損失 (
7,269 )
(
15,366 )
\$ 1,328,772 \$ 1,171,258
其他應收款
代工代收付款 \$
161,109
\$
146,713
購置設備退貨款 - 23,963
應收退稅款 12,607 9,849
應收下腳料款 920 -
應收利息 52 555

2,798 9,376
177,486 190,456
減:備抵損失 - (
23,963 )
\$
177,486
\$
166,493

(一 ) 應收 票 據

於 決 定 應 收 票 據 之 可 回 收 性 時 ,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應 收 票 據 自 原 始 授 信 日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信 用 品 質 之 任 何 改 變 。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追 蹤 且 參 考 交 易 對 方 過 去 拖 欠 記 錄 及 分 析 其 目 前 財 務 狀 況 , 以 評 估 應 收 票 據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是 否 顯 著 增 加 及 衡 量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 截 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合 併公 司評 估 應收 票 據皆 無須 提 列預 期信 用 損失 。

應 收票 據 之帳 齡分 析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20,245
\$
10,828

以 上係 以 逾期 天數 為 基準 進 行之 帳齡 分 析。 (二 ) 應收 帳 款

合 併公 司 對商 品銷 售 之平 均 授信 期間 為 30 至 90 天 ,收 款 政 策 並 未 對 逾 期 之 應 收 帳 款 加 計 利 息 。 於 決 定 應 收 帳 款 可 回 收 性 時 ,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應 收 帳 款 自 原 始 授 信 日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信 用 品 質 之 任 何 改變 。 歷史 經 驗顯 示多 數 帳款 回 收情 形良 好 。

為 減 輕 信 用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對 各 交 易 對 象 進 行 授 信 額 度 之 決 定 、 授 信 核 准 及 其 他 監 控 程 序 以 確 保 逾 期 應 收 帳 款 之 回 收 已 採 取 適 當 行 動 。 此 外 ,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會 逐 一 複 核 應 收 帳 款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以 確 保 無 法 回 收 之 應 收 帳 款 已 提 列 適 當 減 損 損 失。 據 此, 管 理階 層認 為 合併 公 司之 信用 風 險已 顯 著減 少。

合 併 公 司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應 收 帳 款 之 備 抵 損 失 。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係 使 用 準 備 矩 陣 計 算 , 其 考 量 歷 史 經 驗 、 現 時 市 場 情 況 及 前 瞻 性 資 訊 。 因 合 併 公 司 之 信 用 損 失 歷 史 經 驗 顯 示 , 不 同 客 戶 群 之 損 失 型 態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 因 此 準 備 矩 陣 未 進 一 步 區 分 客戶 群 ,僅 以 應收 帳款 逾 期天 數 訂定 預期 信 用損 失 率。

若 有 證 據 顯 示 交 易 對 方 面 臨 嚴 重 財 務 困 難 且 合 併 公 司 無 法 合 理 預 期 可 回 收 金 額 , 合 併 公 司 直 接 沖 銷 相 關 應 收 帳 款 , 惟 仍 會 持 續 追 索活 動 ,因 追 索回 收之 金 額則 認 列於 損益 。

合 併公 司 依準 備矩 陣 衡量 應 收帳 款之 備 抵損 失 如下 :

110 年 12 月 31 日

1 ~ 0 天
6
6 1 ~ 9 0 天 9 1 ~ 1 2 0 天 超 過 1 2 0 天
預期信用損失率 0.0004%~0.04% 0.0021%~11.3% 0.04%~21.48% 0.35%~29.72% 32.35%~100%
總帳面金額 \$ 1,256,286 \$ 61,978 \$ 6,503 \$ 9,857 \$ 1,417 \$ 1,336,041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 ( 618 ) ( 336 ) ( 423 ) ( 4,873 ) ( 1,019 ) ( 7,269 )
攤銷後成本 \$ 1,255,668 \$ 61,642 \$ 6,080 \$ 4,984 \$ 398 \$ 1,328,772

109 年 12 月 31 日

1 ~ 6 0 天 6 1 ~ 9 0 天 9 1 ~ 1 2 0 天 超 過 1 2 0 天
預期信用損失率 0.0002%~0.08% 0.001%~15.72% 0.01%~27.5% 0.06%~36.38% 34.2%~100%
總帳面金額 \$ 1,100,278 \$ 64,625 \$ 6,903 \$ 354 \$ 14,464 \$ 1,186,624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
信用損失) ( 522 ) ( 456 ) ( 669 ) ( 122 ) ( 13,597 ) ( 15,366 )
攤銷後成本 \$ 1,099,756 \$ 64,169 \$ 6,234 \$ 232 \$ 867 \$ 1,171,258

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失 之 變動 資 訊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年初餘額 \$
15,366
\$
12,385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4,641 9,086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註) (
12,739 )
(
6,104 )
外幣換算差額 1 (
1 )
年底餘額 \$
7,269
\$
15,366

註: 合 併公 司於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評估 逾 期應 收帳 款 無法 收 回, 故直 接 沖銷 相 關應 收帳 款 及備 抵 損失 。

(三 ) 其他 應 收款

合 併 公 司 帳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主 係 代 工 代 收 付 款 、 購 置 設 備 退 貨 款 、 應 收 退 稅 款 、 出 售 廢 料 尚 未 收 回 之 款 項 及 應 收 利 息 等 , 合 併 公 司 採 行 之 政 策 係 僅 與 信 用 良 好 對 象 交 易 。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追 蹤 且 參 考 交 易 對 方 過 去 拖 欠 記 錄 及 分 析 其 目 前 財 務 狀 況 , 以 評 估 其 他 應 收 款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是 否 顯 著 增 加 及 衡 量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 若 有 證 據 顯 示 交 易 對 方 存 在 違 約 跡 象 或 終 止 合 約 致 無 法 合 理 預 期 可 回 收 金 額 , 則 合 併 公 司 直 接 沖 銷 相 關 其 他 應 收 款 , 惟 仍 會 持 續 追 索 活 動 , 因追 索 回收 之 金額 則認 列 於損 益 。

其 他應 收 款備 抵損 失 之變 動 資訊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年初餘額 \$
23,963
\$
23,963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註) (
23,963 )
-
年底餘額 \$
-
\$
23,963

註: 合 併公 司 於 11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評 估 逾期 其 他應 收 帳 款無 法 收回 , 故直 接沖 銷 相關 其 他應 收款 及 備抵 損 失。

八 、 存 貨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36
\$
36


456,474 304,740
在途存貨 15,973 27,544
\$ 472,483 \$ 332,320

銷 貨成 本 性質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已銷售之存貨成本 \$ 5,422,698 \$ 4,750,075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33,682 17,467
\$ 5,456,380 \$ 4,767,542

九 、 子 公 司

(一 ) 列入 合 併財 務 報告 之子 公 司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編 製 主體 如 下:






110年
10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本 公 司 合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電子零件製造及銷售 100%
66.77%
註 4 及 5
本 公 司 GEM Services, Inc.
51% 51%
註 1
合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EM Services, Inc.
- 註 1 及 2
-
GEM Services, Inc. GEM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100% 註 2
100%
GEM Services, Inc. GEM Tech Ltd. 電子零件銷售 100% 100%
註 2
GEM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ted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電子零件製造及銷售 100% 註 3
100%
捷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 電子零件製造及銷售、廠房租賃 100% 註 3 及 6
100%

註 1: 合鈞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司 於 109 年 3 月 以 35,268 仟元 購 入 GEM Services, Inc. 0.6%股權 , 使本 公 司 對 GEM Services, Inc.間 接持 股 增 加 0.4%,另 於 109 年 12 月 以 51,061 仟 元出 售 GEM Services, Inc.0.62%股權 , 致本 公 司 對 GEM Services, Inc.間

接持 股 比率 全 數減 少 計 0.41%股 權。截 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 司 已無 對 GEM Services, Inc.之 間 接持 股 。

  • 註 2: 主要 營 業風 險 係匯 率風 險 。
  • 註 3: 主 要 營 業 風 險 係 政 令 及 兩 岸 的 變 化 所 面 臨 之 政 治 風 險 及 匯 率 風險 。
  • 註 4: 合鈞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司 於 109 年 10 月 5 日股 東 臨時 會 決議 現 金減 資 銷除 已 發行 股 份 21,728,967 股 ,減 資 比率 為 80%,減 資後 實 收資 本 額為 54,322 仟 元, 並於 109 年 10 月 13 日經 董 事會 決 議 以 109 年 10 月 14 日 為減 資 基 準日 。
  • 註 5: 本公 司 於 110 年 2 月 8 日經 董 事會 決 議通 過 向非 控 制權 益取 得合 鈞 科技 股 份有 限公 司 股份 共 計 1,805 仟股,交 易 價格 共計 57,708 仟 元 , 取 得 後 本 公司 對 合 鈞 科 技 股 份有 限 公 司 之 持 股 比例 增 加 為 100%, 並業 於 110 年 3 月 12 日 完 成交 易 。
  • 註 6: 捷敏 電 子( 上海 )有限 公 司 於 110 年 2 月 17 日 經董 事 會 決議 通 過 參 與 捷 敏 電 子 ( 合 肥 ) 有 限 公 司 之 現 金 增 資 投 資 人 民 幣 50,000 仟 元, 並 於 110 年 3 月 11 日 增 資完 成 。
  • (二 ) 具重 大 非控 制 權益 之子 公 司資 訊
非 控 制 權 益 所 持 股 權 及 表 決 權 比 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GEM Services, Inc. 49% 49%

主 要營 業 場所 及公 司 註冊 之 國家 資訊 , 請參 閱 附表 四。

分 配 予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損 益
110年度 109年度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GEM Services, Inc. \$
420,444
\$
333,205
\$ 2,023,445 \$ 1,886,325

以 下 子 公 司 之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係 以 公 司 間 交 易 銷 除 前 之 金 額 編 製:

GEM Services, Inc.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3,386,237 \$ 3,090,109
非流動資產 3,291,085 2,061,161
流動負債 (
2,026,408 )
(
1,291,982 )
非流動負債 (
521,742 )
(
9,932 )

\$ 4,129,172 \$ 3,849,356
權益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 2,105,727 \$ 1,963,031
非控制權益 2,023,445 1,886,325
\$ 4,129,172 \$ 3,849,356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收入 \$ 4,755,929 \$ 3,750,121
本年度淨利 \$
857,985
\$
684,661
其他綜合損益 2,544 3,903
綜合損益總額 \$
860,529
\$
688,564
淨利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
437,541
\$
351,456
非控制權益 420,444 333,205
\$
857,985
\$
684,66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
438,838
\$
353,646
非控制權益 421,691 334,918
\$
860,529
\$
688,564
現金流量
營業活動 \$ 1,048,230 \$
996,853
投資活動 (
1,176,283 )
(
568,303 )
籌資活動 (
66,967 )
(
483,838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9,405 )
(
79,535 )
淨現金流出 ( \$
224,425 )
( \$
134,823 )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股利
GEM Services, Inc. \$
284,526
\$
218,528

十 、 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投資 關 聯企 業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三菱電機捷敏功率半導體

(合肥)有限公司 \$ 88,869 \$ 81,718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所 有 權 權 益 及 表 決 權 百 分 比如 下 :

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110年 109年
主 要 營 業 場 所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三菱電機捷敏功率半導 電源管理電子配件之 中國安徽省合肥市 20% 20%
體(合肥)有限公司 生產、設計及封測等

個別 不 重大 之 關聯 企業 彙 總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年度淨利 \$
10,964
\$
11,247
其他綜合損益 - -
綜合損益總額 \$
10,964
\$
11,247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益 及 對 其 所 享 有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份 額 ,係 依 據關 聯企 業 同期 間 經會 計師 查 核之 財 務報 表認 列 。

十一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4,362,364 \$ 3,046,847
營業租賃出租 - 102,701
\$ 4,362,364 \$ 3,149,548

(一 ) 自 用

建造中之不動
自 有 土 地 建 物 機 器 設 備 運 輸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租 賃 改 良 其 他 設 備 產及待驗設備 合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571,180
\$ 546,158 \$ 5,477,224 \$
10,504
\$ 64,602 \$
122,661
\$ 139,241 \$
224,659
\$ 7,156,229

172,204 105,121 508,835 - 7,897 387 11,204 702,486 1,508,134
重分類(註) - - 419,581 - 119 - 5,831 - 425,531

- ( 6,060 ) ( 393,801 ) -
(
5,521 ) ( 17,871 ) ( 31,471 ) - ( 454,724 )
轉列為投資性不動產 - ( 210,112 ) - - - - - - ( 210,112 )
來自營業租賃出租之資產 - 230,448 - - - - - - 230,448
淨兌換差額 - ( 852 ) ( 7,246 ) ( 20 ) ( 304 ) - ( 692 ) ( 1,217 ) ( 10,331 )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743,384
\$ 664,703 \$ 6,004,593 \$
10,484
\$ 66,793 \$
105,177
\$ 124,113 \$
925,928
\$ 8,645,175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建造中之不動
自 有 土 地 建 物 機 器 設 備 運 輸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租 賃 改 良 其 他 設 備 產及待驗設備 合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250,541 \$ 3,640,989 \$
4,956
\$ 53,001 \$ 63,872 \$ 96,023 \$ - \$ 4,109,382

- ( 6,060 ) ( 354,577 ) - ( 5,521 ) ( 12,329 ) ( 31,471 ) - ( 409,958 )
轉列為投資性不動產 - ( 150,628 ) - - - - - - ( 150,628 )
來自營業租賃出租之資產 - 137,579 - - - - - - 137,579
折舊費用 - 25,366 528,703 1,742 5,242 11,659 32,755 - 605,467
淨兌換差額 - ( 757) ( 7,579 ) ( 16 ) ( 253 ) - ( 426 ) - ( 9,031 )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256,041 \$ 3,807,536 \$
6,682
\$ 52,469 \$ 63,202 \$ 96,881 \$ - \$ 4,282,811
110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743,384
\$ 408,662 \$ 2,197,057 \$
3,802
\$ 14,324 \$ 41,975 \$ 27,232 \$ 925,928 \$ 4,362,364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571,180
\$ 566,343 \$ 5,403,764 \$
6,901
\$ 65,798 \$ 141,385 \$ 111,265 \$ - \$ 6,866,636

- 270 343,420 3,545 4,235 589 14,882 221,971 588,912
重分類(註) - 1,538 72,883 - 542 - 11,327 ( 1,538 ) 84,752

- ( 31,560 ) ( 401,965 ) - ( 6,844 ) ( 19,313 ) ( 130 ) - ( 459,812 )
來自營業租賃出租之資產 - 7,138 - - - - - - 7,138
淨兌換差額 - 2,429 59,122 58 871 - 1,897 4,226 68,603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571,180
\$ 546,158 \$ 5,477,224 \$
10,504
\$ 64,602 \$ 122,661 \$ 139,241 \$ 224,659 \$ 7,156,229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255,701 \$ 3,523,227 \$
3,649
\$ 53,864 \$ 68,554 \$ 70,555 \$ - \$ 3,975,550

- ( 31,560 ) ( 399,564 ) - ( 6,825 ) ( 19,313 ) ( 130 ) - ( 457,392 )
來自營業租賃出租之資產 - 453 - - - - - - 453
折舊費用 - 23,763 471,539 1,260 5,202 14,631 24,311 - 540,706
淨兌換差額 - 2,184 45,787 47 760 - 1,287 - 50,065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250,541 \$ 3,640,989 \$
4,956
\$ 53,001 \$ 63,872 \$ 96,023 \$ - \$ 4,109,382
109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571,180
\$ 295,617 \$ 1,836,235 \$
5,548
\$ 11,601 \$ 58,789 \$ 43,218 \$ 224,659 \$ 3,046,847

註: 係 自其 他 非流 動資 產 -預 付 設備 款轉 入 。

110 及 109 年 度 並未 認 列或 迴 轉減 損損 失 。

折 舊費 用 係以 直線 基 礎按 下 列耐 用年 數 計提 :

建 築 物

廠房主建物

20
50
建物改良

10
20
機器設備

3
15
運輸設備
5
辦公設備

3
7
租賃改良

3
10
其他設備

2
10

設 定 質 押 作 為 借 款 擔 保 之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金 額 , 請 參 閱 附

註三 二 。

(二 ) 營業 租 賃出 租




日餘額
110
1
1
\$ 231,676
轉列為自用資產 ( 230,448 )
淨兌換差額 ( 1,228 )


日餘額
110
12
31
\$
-

(承 前 頁)



累計折舊及減損


日餘額
110
1
1
\$ 128,975
轉列為自用資產 (
137,579 )
折舊費用 9,288
淨兌換差額 (
684 )


日餘額
110
12
31
\$
-


日淨額
110
12
31
\$
-



日餘額
109
1
1
\$ 235,241
轉列為自用資產 (
7,138 )
淨兌換差額 3,573


日餘額
109
12
31
\$ 231,676
累計折舊及減損


日餘額
109
1
1
\$ 118,142
轉列為自用資產 (
453 )
折舊費用 9,265
淨兌換差額 2,021


日餘額
109
12
31
\$ 128,975


日淨額
109
12
31
\$ 102,701

110 及 109 年 度 並未 認 列或 迴 轉減 損損 失 。

合 併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出 租 所 擁 有 之 建 築 物 , 租 賃 期 間 為 5~ 6 年。 承 租人 於 租賃 期間 結 束時 , 對該 不動 產 不具 有 優惠 承購 權 。

營 業租 賃 之未 來將 收 取之 租 賃給 付總 額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
\$
-
\$
44,806

折 舊費 用 係以 直線 基 礎按 下 列耐 用年 數 計提 :



廠房主建物
20
建物改良

10
20

十二 、 租賃 協 議

(一 ) 使用 權 資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地(註)
\$
40,942
\$
47,505


129,857 75,369
辦公設備 1,862 2,916
\$ 172,661 \$ 125,790
110年度 109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新增租賃 \$
94,387
\$
50,479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
1,262
\$
1,245


37,743 38,823
辦公設備 1,055 995
運輸設備 - 882
\$
40,060
\$
41,945
使用權資產轉租收益(帳列
利息收入)(附註二二) \$
-
\$
1

註 : 係 中 國 大 陸 之 土 地 使 用 權 , 合 併 公 司 已 取 得 國 有 土 地 使 用 證 , 租賃 期 間 為 50 年 。

合 併公 司 所承 租位 於 中國 安 徽省 合肥 市 之部 分 土地 , 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 簽訂 租 賃 合約 並 自 111 年 1 月 1 日 起以 營 業租 賃方 式 轉租 予 三 菱 電 機 捷 敏 功 率 半 導 體 ( 合 肥 ) 有 限 公 司 , 相 關 使 用 權 資 產 列 報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請 參 閱 附 註 十 三 。 上 述 使 用 權 資 產 相 關 金 額 , 未包 含 符合 投 資性 不動 產 定義 之 使用 權資 產 。

除 以 上 所 列 增 添 、 認 列 折 舊 費 用 及 轉 列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外 , 合 併 公司 之 使用 權 資產 於 110 及 109 年度 並未 發 生減 損 情形 。 (二 ) 租賃 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
35,670
\$
40,681


\$
96,164
\$
39,631

租 賃負 債 之折 現率 區 間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0.99%~4.35% 1.09%~4.35%
辦公設備 0.99%~4.35% 0.99%~4.35%

(三 ) 重要 承 租活 動 及條 款

合 併公 司 所承 租之 建 築物、辦 公 設備 及 運輸 設 備,租賃 期 間 為 1 至 10 年。其 中 建築 物係 於 租賃 期 間依 照物 價 波動 指 數漲 跌比 率 調 整 租 金 並 檢 視 條 款 。 於 租 賃 期 間 終 止 時 , 合 併 公 司 對 承 租 之 建 築 物 、 辦公 設 備及 運 輸設 備並 無 優惠 承 購權 。

(四 ) 其他 租 賃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
511 )
\$
-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
42,148 )
( \$
42,925 )

十三 、 投資 性 不動 產

使 用 權 資 產 —




日餘額
110
1
1
\$ - \$ - \$ -
來自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使用權資產 210,112 5,461 215,573


日餘額
110
12
31
\$ 210,112 \$ 5,461 \$ 215,573
累計折舊及減損


日餘額
110
1
1
\$ - \$ - \$ -
來自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使用權資產 150,628 416 151,044


日餘額
110
12
31
\$ 150,628 \$ 416 \$ 151,044


日淨額
110
12
31
\$ 59,484 \$ 5,045 \$ 64,529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中 之 使 用 權 資 產 係 合 併 公 司 將 所 承 租 位 於 中 國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之 土 地 以 營 業 租 賃 方 式 轉 租 予 三 菱 電 機 捷 敏 功 率 半 導 體 ( 合 肥) 有 限公 司 。

投 資性 不 動產 出租 之 租賃 期 間為 5 年 ,並 有 延展 2 年租 期 之選 擇 權。 承 租人 於 租賃 期間 結 束時 不 具有 投資 性 不動 產 之優 惠承 購 權。

以 營業 租 賃出 租投 資 性不 動 產未 來將 收 取之 租 賃給 付總 額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
\$ 47,489


2
47,489


3
47,489


4
47,489


5
47,489
\$ 237,445

合 併 公 司 進 行 一 般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 以 減 少 所 出 租 之 建 築 物 及 使 用 權資 產 於租 賃 期間 屆滿 時 之剩 餘 資產 風險 。

投 資性 不 動產 係以 直 線基 礎 按下 列耐 用 年數 計 提折 舊:



廠房主建物
20
使用權資產-土地
5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由 獨 立 評 價 公 司 安 徽 華 騰 資 產 評 估 事 務所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以 第 3 等 級 輸入 值衡 量 。該 評 價係 參考 類 似不 動 產 交 易 價 格 之 市 場 證 據 及 採 現 金 流 量 法 , 所 採 用 之 重 要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包 括 折現 率 ,評 價所 得 公允 價 值如 下:

$$
\frac{110年12月31日}{\underline{$}999,771}
$$

上 述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已 考 量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後 續 發 展 對 市 場 波動 影 響之 不 確定 性。

租 賃期 間 於資 產負 債 表日 後 開始 之出 租 承諾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出租承諾 \$ 237,445 \$
-






日餘額
110
1
1
\$
9,092
單獨取得 4,389

(
1,352 )
淨兌換差額 (
34 )


日餘額
110
12
31
\$
12,095
累計攤銷及減損


日餘額
110
1
1
\$
3,109
攤銷費用 3,826

(
1,352 )
淨兌換差額 (
11 )


日餘額
110
12
31
\$
5,572


日淨額
110
12
31
\$
6,523



日餘額
109
1
1
\$
8,458
單獨取得 3,238
重分類(註) 501

(
3,221 )
淨兌換差額 116


日餘額
109
12
31
\$
9,092
累計攤銷及減損


日餘額
109
1
1
\$
3,277
攤銷費用 3,007

(
3,221 )
淨兌換差額 46


日餘額
109
12
31
\$
3,109


日淨額
109
12
31
\$
5,983

註: 係 自其 他 非流 動資 產 -預 付 設備 款轉 入 。

攤 銷費 用 係以 直線 基 礎按 下 列耐 用年 數 計提 :

電腦軟體

1
5
------ ------------------

依 功能 別 彙總 攤銷 費 用: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成本 \$
803
\$
553
管理費用 2,580 1,881
研發費用 443 573
\$
3,826
\$
3,007
十五 、
其他 資 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預付款項
留抵稅額 \$ 267,445 \$ 149,283

38,515 38,149
\$ 305,960 \$ 187,432


預付設備款 \$ 563,007 \$ 483,370
存出保證金(註) 9,947 10,842
\$ 572,954 \$ 494,212

註 :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債 務 人 之 歷 史 經 驗 、 現 時 市 場 情 況 及 前 瞻 性 資 訊 , 以衡 量 存出 保 證金 之 12 個 月 預期 信 用 損失 或 存續 期 間預 期信 用 損 失。 截 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公 司 評估 存出 保 證 金皆 無 須提 列 預期 信用 損 失。

十六 、 借 款

長期 借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二八及三二)
銀行借款 \$ 358,990 \$
97,000
減:列為
年內到期部分
1
(
83,054 )
(
8,010 )
長期借款 \$ 275,936 \$
88,990

合 併公 司 之借 款包 括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有效利率 有效利率
浮動利率借款
合作金庫
土地及建築物擔保 117 年 2 月 3 日 借款額度 135,000 仟元,自 110 \$ 135,000 0.99 \$ - -
借款 年 3 月起 1 個月為 1 期,共分
84 期,第 1 年按月繳息,自 111
年 3 月起本息按月平均攤還。
土地及建築物擔保 117 年 3 月 9 日 借款額度 135,000 仟元,自 110 135,000 0.99 - -
借款 年 4 月起 1 個月為 1 期,共分
84 期,第 1 年按月繳息,自 111
年 4 月起本息按月平均攤還。
機器設備擔保借款 112 年 10 月 23 日 借款額度 97,000 仟元,自 109 年
11 月起 1 個月為 1 期,共分 36
期,第 1 年按月繳息,自 110
年 11 月起本息按月平均攤還。 88,990 0.99 97,000 0.99
358,990 97,000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83,054 ) ( 8,010 )
銀行長期借款餘額 \$ 275,936 \$ 88,990

十七 、 其他 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設備款(附註二八) \$
554,118
\$
240,149
應付薪資及獎金 371,673 318,682
代工代收付款 75,860 72,625


40,465 43,837
退

18,294 15,922
合約服務款 2,554 15,676


11,571 11,181


6,142 5,884


2,346 1,698
應付減資股款(附註二八) 713 713

212 24
應付股利(附註二八) 111 66

79,756 77,802
\$ 1,163,815 \$
804,259
其他流動負債
存入保證金-產能保證金
(註
1)
\$
95,002
\$
-
遞延收入-流動(註
2)
- 53,259

他(附註三一)
3,149 7,036
\$
98,151
\$
60,295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存入保證金
產能保證金(註
1)
\$
442,006
\$
-
其他(附註三一) 13,273
\$
455,279
5,859
\$
5,859
  • 註 1: 係 合 併 公 司 與 客 戶 簽 訂 之 產 能 保 證 協 議 所 收 取 之 保 證 金 , 並 於 合約 期 間按 約 定條 件達 成 情形 逐 期返 還。
  • 註 2: 合 併 公 司 認 列 之 遞 延 收 入 係 與 客 戶 簽 訂 長 期 服 務 合 約 , 並 將 尚 未賺 得 之收 入 予以 遞延 , 除合 約 保留 款 53,259 仟 元外 , 於合 約 服務 期 間內 按 直線 法基 礎 認列 收 入。截 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合約 保 留款 已 達合 約賺 得 條件 並 全數 認列 收 入。

十八 、 負債 準 備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
34,123
\$
37,795
110年度 109年度
年初餘額 \$
37,795
\$
32,569
本年度新增 5,916 8,394
本年度使用 (
9,588 )
(
3,168 )
年底餘額 \$
34,123
\$
37,795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係 依 銷 售 商 品 合 約 約 定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對 於 因 保 固 義 務 所 導 致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流 出 最 佳 估 計 數 之 現 值 。 該 估 計 係 以 歷 史 保 固 經 驗 為 基 礎 , 並 考 量 新 原 料 、 製 程 變 動 或 其 他 影 響 產 品 品 質 等 因素 調 整。

十九 、 退職 後 福利 計 畫

(一 ) 確定 提 撥計 畫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 合 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薩 摩 亞 商 捷 敏 科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所 適 用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 係屬 政 府管 理 之確 定提 撥 退休 計 畫,依員 工 每月 薪 資 6%提撥 退 休金 至勞 工 保險 局 之個 人專 戶 。

合 併 公 司 於 大 陸 地 區 之 子 公 司 之 員 工 , 係 屬 當 地 區 政 府 營 運 之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成 員 。 該 等 子 公 司 須 提 撥 薪 資 成 本 之 特 定 比 例 至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 以 提 供 該 計 畫 資 金 。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此 政 府 營 運 之 退 休 福 利計 畫 之義 務 僅為 提撥 特 定金 額 。

(二 ) 確定 福 利計 畫

本 公 司 依 我 國 「 勞 動 基 準 法 」 辦 理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休 日 前 6 個 月平 均工 資 計算。本 公 司按 員 工每 月 薪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金 , 交 由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以 該 委 員 會 名 義 存 入 台 灣 銀 行 之 專 戶 , 年 度 終 了 前 , 若 估 算 專 戶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達 到 退休 條 件之 勞工 , 次年 度 3 月 底前 將 一次 提 撥其 差額 。 該專 戶 係 委 託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管 理 , 本 公 司 並 無 影 響 投 資 管 理 策 略之 權 利。

列 入合 併 資產 負債 表 之確 定 福利 計畫 金 額列 示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56,783
\$
58,489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9,071 )
(
18,766 )
提撥短絀 37,712 39,723
淨確定福利負債 \$
37,712
\$
39,723

淨 確定 福 利負 債( 資 產) 變 動如 下:







淨 確 定 福 利






負債(資產)



110
1
1
\$
58,489
( \$
18,766 )
\$
39,723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633 - 633
利息費用(收入) 219 (
71 )
148
認列於損益 852 (
71 )
781

(接 次 頁)

淨 確 定 福 利
負債(資產)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268 ) ( \$ 268 )
精算(利益)損失-人口
統計假設變動 1,200 - 1,200
精算(利益)損失-財務
假設變動 ( 1,062 ) - ( 1,062 )
精算(利益)損失-經驗
調整 ( 2,270 ) - ( 2,270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2,132 ) ( 268 ) ( 2,400 )
雇主提撥 - ( 392 ) ( 392 )
福利支付 ( 426 ) 426 -



110
12
31
\$ 56,783 ( \$ 19,071 ) \$ 37,712


109
1
1
服務成本
\$ 53,604 ( \$ 18,822 ) \$ 34,782
當期服務成本 544 - 544
利息費用(收入) 335 ( 119 ) 216
認列於損益 879 ( 119 ) 760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639 ) ( 639 )
精算(利益)損失-人口
統計假設變動 665 - 665
精算(利益)損失-財務
假設變動 1,116 - 1,116
精算(利益)損失-經驗
調整 3,431 - 3,43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5,212 ( 639 ) 4,573
雇主提撥 - ( 392 ) ( 392 )
福利支付 ( 1,206 ) 1,206 -



109
12
31
\$ 58,489 ( \$ 18,766 ) \$ 39,723

本 公司 因 「勞 動基 準 法」 之 退休 金制 度 暴露 於 下列 風險 :

  1. 投 資 風 險 :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透 過 自 行 運 用 及 委 託 經 營 方 式 , 將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分 別 投 資 於 國 內 ( 外 ) 權 益 證 券 與 債 務 證 券 及 銀 行 存 款 等 標 的 , 惟 本 公 司 之 計 畫 資 產 得 分 配 金 額 係 以 不 低於 當 地銀 行 2 年 定期 存 款利 率 計算 而得 之 收益 。

    1. 利 率 風 險 : 政 府 公 債 之 利 率 下 降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 惟 計 畫 資 產 之 債 務 投 資 報 酬 亦 會 隨 之 增 加 , 兩 者 對 淨 確 定 福 利 負債 之 影響 具 有部 分抵 銷 之效 果 。
    1. 薪 資 風 險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計 算 係 參 考 計 畫 成 員 之 未 來 薪 資。 因 此計 畫 成員 薪資 之 增加 將 使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 值增 加。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 衡 量 日 之重 大 假設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0.625% 0.375%
薪資預期增加率 3.00% 3.00%

若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分 別 發 生 合 理 可 能 之 變 動 , 在 所 有 其 他 假 設 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 下,將使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增 加( 減 少 )之 金 額 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增加 ( \$ ( \$
0.25% 1,039 ) 1,128 )
減少 \$ \$
0.25% 1,078 1,171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 \$
0.25% 1,039 1,127
減少 ( \$ ( \$
0.25% 1,008 ) 1,091 )

由 於 精 算 假 設 可 能 彼 此 相 關 , 僅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可 能 性 不 大 , 故上 述 敏感 度 分析 可能 無 法反 映 確定 福利 義 務現 值 實際 變動 情 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預期
年內提撥金額
1
\$
392
\$
404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7.3年 7.7年

二十 、 權 益

(一 ) 股 本

普 通 股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300,000 300,000
額定股本(仟元) \$ 3,000,000 \$ 3,0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145,681 145,681
已發行股本 \$ 1,456,814 \$ 1,456,814

本 公司 於 額定 之普 通 股股 數 內保 留 10,000 仟 股 作為 發行 員 工 認 股權 。

已 發行 之 普通 股每 股 面額 為 10 元,每 股享 有 一表 決 權及 收 取股 利之 權 利。

本 公 司 於 109 年 6 月 24 日 經 經 濟 部 商 業 司 經 授 商 字 第 10901112850 號 函 核 准 變 更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3,000,000 仟 元 , 分 為 300,000 仟 股 。

(二 ) 資本 公 積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註
1)
股票發行溢價 \$ 322,130 \$ 322,130
庫藏股票交易 6,420 6,420
\$ 328,550 \$ 328,550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

變動數(註
2)
\$ 123,722 \$ 123,722
  • 註 1: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亦 得 於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 用 以 發 放 現 金 或 撥 充 股 本 , 惟 撥 充 股 本 時 每 年 以 實 收 股 本 之 一 定 比率 為 限。
  • 註 2: 此 類 資 本 公 積 係 本 公 司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子 公 司 股 權 時 , 因 子 公 司 權 益 變 動 認 列 之 權 益 交 易 影 響 數 , 或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認列 子 公司 資 本公 積之 調 整數 。

(三 ) 保留 盈 餘及 股 利政 策

本 公司 已 於 109 年 6 月 11 日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修 正章 程之 盈 餘分 派政 策 與員 工 及董 事酬 勞 之分 派 政策 。

依 本 公 司 修 正 後 章 程 之 盈 餘 分 派 政 策 規 定 , 年 度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 依 法 繳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 再提 10%法定 盈 餘 公 積 , 必 要 時 依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並 加 計 前 年 度 累 計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配 盈 餘 , 由 董 事 會 視 營 運 需 要 酌 予 保 留 後 , 擬 訂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係 評 估 公 司 未 來 之 資 金 需 求 、 財 務 結 構 及 盈 餘 等 情 形 。 由 於 本 公 司 處 於 企 業 成 長 階 段 且 所 屬 產 業 景 氣 及 發 展 趨 勢 變 遷 快 速 , 需 持 續 投 資 、 研 究 開 發 及 健 全 財 務 結 構 以 創 造 競 爭 優 勢 。 未 來 盈 餘 將 視 公 司 經 營 狀 況 , 適 度 採 用 股 票 股 利 或 現 金 股 利 方 式 發 放 , 股 利 總 額 至 少 應 為 當 年 度 可 供 分 派盈 餘 之 5%, 其 中 現金 股 利不 低 於股 利總 額 20%。

依 本 公 司 修 正 前 章 程 之 盈 餘 分 派 政 策 規 定 , 年 度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 依 法 繳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 再提 10%法定 盈 餘 公 積 , 必 要 時 依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並 加 計 前 年 度 累 計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配 盈 餘 , 由 董 事 會 視 營 運 需 要 酌 予 保 留 後 , 擬 訂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係 評 估 公 司 未 來 之 資 金 需 求 、 財 務 結 構 及 盈 餘 等 情 形 。 由 於 本 公 司 處 於 企 業 成 長 階 段 且 所 屬 產 業 景 氣 及 發 展 趨 勢 變 遷 快 速 , 需 持 續 投 資 、 研 究 開 發 及 健 全 財 務 結 構 以 創 造 競 爭 優 勢 。 未 來 盈 餘 將 視 公 司 經 營 狀 況 , 適 度 採 用 股 票 股 利 或 現 金 股 利 方 式 發 放 , 股 利 總 額 至 少 應 為 當 年 度 可 供 分 派盈 餘 之 10%,其 中現 金 股利 不 低於 股利 總 額 20%。修 正前 後 章 程 之員 工 及董 事 酬勞 分派 政 策,參 閱附 註 二二 之 (七 )員工 酬 勞 及董 事 酬 勞。

依 公司 法 第 237 條 規 定,按 稅 後餘 額提 列 10%為 法定 盈餘 公 積, 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資 本 總 額 時 , 不 在 此 限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股 本 總額 25%之 部分 除 得撥 充 股本 外, 尚 得以 現 金分 配。

本 公司 依 金管 證發 字 第 1090150022 號 函 及「 採用 國 際 財務 報 導 準則(IFRSs)後,提列 特 別盈 餘 公積 之適 用 疑義 問 答」規定 提 列特 別盈 餘 公積 。

本 公司 於 110 年 7 月 22 日及 109 年 6 月 11 日舉 行 股 東常 會 , 分別 決 議通 過 109 及 108 年度 盈 餘分 配案 如 下:

年度
109
年度
108
法定盈餘公積 \$ 23,722 \$
23,923
特別盈餘公積 ( \$
1,752 )
\$
34,117
現金股利 \$ 203,954 \$ 145,681
每股現金股利(元) \$
1.4
\$
1

本 公 司 111 年 3 月 24 日 董事 會 擬 議 110 年度 盈 餘分 配案 如 下:

110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37,211
特別盈餘公積 ( \$
1,038 )
現金股利 \$ 262,226
每股現金股利(元) \$
1.8

有 關 110 年度 之盈 餘 分配 案 尚待 預計 於 111 年 6 月 29 日 召 開之 股東 常 會決 議 。

(四 ) 特別 盈 餘公 積

110年度 109年度
年初餘額 \$
68,091
\$
33,974
其他權益項目減項(迴轉)
提列數 (
1,752 )
34,117
年底餘額 \$
66,339
\$
68,091

(五 ) 其他 權 益項 目

國 外營 運 機構 財務 報 表換 算 之兌 換差 額 :

110年度 109年度
年初餘額 ( \$
66,339 )
( \$
68,091 )
當年度產生
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差額 1,297 2,190
相關所得稅 (
259 )
(
438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1,038 1,752
年底餘額 ( \$
65,301 )
( \$
66,339 )

(六 ) 非控 制 權益

110年度 109年度
年初餘額 \$ 1,944,026 \$ 1,896,353
本年度淨利 419,588 330,342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1,247 1,713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
與帳面價值差額 863 (
9,429 )
子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284,571 )
(
218,543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57,708 )
15,793
子公司減資退還股款 - (
72,203 )
年底餘額 \$ 2,023,445 \$ 1,944,026

二一 、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客戶合約收入
封裝及測試服務
其他營業收入
\$ 6,728,759 \$ 5,814,377
其他(附註三一) 468,781
\$ 7,197,540
394,199
\$ 6,208,576

(一 ) 客戶 合 約之 說 明

  1. 封裝 及 測試 服 務

合 併 公 司 所 簽 訂 之 客 戶 合 約 包 含 封 裝 及 測 試 服 務 二 項 履 約 義 務 , 客 戶 係 於 取 得 完 成 封 裝 或 測 試 之 商 品 後 支 付 合 約 對 價 , 由 於 移 轉 勞 務 時 點 與 客 戶 付 款 時 間 間 隔 未 超 過 一 年 , 合 約 對 價 之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不 予 調 整 。 封 裝 及 測 試 服 務 之 單 獨 售 價 係 以預 期 成本 加 利潤 法決 定 ,並 用 於分 攤合 約 對價 。

  1. 其他 服 務收 入

合 併 公 司 所 簽 訂 之 其 他 服 務 合 約 , 係 來 自 於 客 戶 委 託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之 電 鍍 加 工 服 務 、 建 築 物 租 賃 服 務 及 生 產 設 備 之 安 裝 與測 試 服務 , 其服 務之 交 易價 格 係依 該等 合 約議 定 。

(二 ) 合約 餘 額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日
應收票據(附註七) \$
20,245
\$
10,828
\$
4,042
應收帳款(附註七) 1,328,772 1,171,258 997,332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
三一) 8,717 8,059 7,278
\$ 1,357,734 \$ 1,190,145 \$ 1,008,652
合約資產
封裝及測試服務
減:備抵損失
合約資產-流動
\$
221,788
(
12,330 )
\$
209,458
\$
198,630
(
8,425 )
\$
190,205
\$
198,309
(
20,564 )
\$
177,745
合約負債
封裝及測試服務
\$
28,134
\$
32,432
\$
17,545

合 約 資 產 及 合 約 負 債 之 變 動 主 要 係 來 自 滿 足 履 約 義 務 之 時 點 與 客戶 付 款時 點 之差 異, 其 他重 大 變動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合約資產
年初餘額轉入應收帳款 ( \$ 186,068 ) ( \$ 196,656 )

合 併 公 司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合 約 資 產 之 備 抵 損 失 。 合 併 公 司 所 簽 訂 封 裝 及 測 試 服 務 合 約 之 平 均 製 程 期 間 為 20 至 30 天 , 在 決 定 合 約 資 產 於 未 來 取 得 無 條 件 收 款 權 利 之 可 能 性 時 , 合 併 公 司 採 行 之 政 策 係 參 考 交 易 對 方 過 去 應 收 帳 款 之 拖 欠 紀 錄 及 考 量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尚 在 進 行 履 約 義 務 之 合 約 中 , 逐 項 檢 視 各 該 合 約 是 否 存 在 停 滯 情 形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認 列 合 約 資 產 之 備 抵 損 失,若 有證 據 顯示 該筆 合 約之 履 約義 務活 動 已停 滯 超 過 30 天,合 併 公 司 將 全 數 提 列 備 抵 損 失 , 惟 仍 會 持 續 追 蹤 合 約 停 滯 情 形 , 後 續 因 停 滯 原 因 消 滅 而 繼 續 進 行 履 約 義 務 活 動 之 合 約 , 則 再 行 迴 轉 備 抵 損 失 , 若 有 證 據 顯 示 交 易 對 方 存 在 違 約 跡 象 或 終 止 合 約 致 無 法 合 理 預 期 可 回 收 金 額 , 則 合 併 公 司 直 接 沖 銷 相 關 合 約 資 產 及 備 抵 損 失 , 惟 仍會 持 續追 索 活動 ,因 追 索回 收 之金 額則 認 列於 損 益。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預期信用損失率 6% 4%
總帳面金額 \$ 221,788 \$ 198,630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
損失) (
12,330 )
(
8,425 )
\$ 209,458 \$ 190,205

合 約資 產 備抵 損失 之 變動 資 訊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年初餘額 \$
8,425
\$
20,564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4,033 -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 (
12,154 )
減:本期實際沖銷(註) (
121 )
-
外幣換算差額 (
7 )
15
年底餘額 \$
12,330
\$
8,425

註: 合 併公 司 於 11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評 估 部分 客 戶之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且 已 終 止 合 約 , 故 直 接 沖 銷 相 關 合 約 資 產 及 備 抵 損失 。

來 自 年 初 合 約 負 債 以 及 前 期 已 滿 足 之 履 約 義 務 於 當 年 度 認 列 為 收入 之 金額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來自年初合約負債 \$
13,583
\$
14,831

(三 ) 客戶 合 約收 入 之細 分

收 入細 分 資訊 請參 閱 附註 三 六。

二二 、 繼續 營 業單 位 淨利

(一 ) 利息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 \$
6,146
\$
16,636
租賃投資淨額 - 1
\$
6,146
\$
16,637

(二 ) 其他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政府輔助收入 \$
4,713
\$
1,407
租賃收入 - 96

8,243 11,533
\$
12,956
\$
13,036

(三 ) 其他 利 益及 ( 損失 )

110年度 109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損失)利益 ( \$
4,597 )
\$
2,373
淨外幣兌換損失 (
47,963 )
(
109,684 )
租賃修改利益 25 9

(
1,653 )
(
2,985 )
( \$
54,188 )
( \$ 110,287 )

(四 ) 財務 成 本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
3,253
\$
1,962
租賃負債之利息 999 2,025
\$
4,252
\$
3,987

(五 ) 折舊 及 攤銷

110年度 109年度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602,136 \$ 539,080
營業費用 52,679 52,836
\$ 654,815 \$ 591,916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803
\$
553
營業費用 3,023 2,454
\$
3,826
\$
3,007
110年度 109年度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
118,822
\$
84,915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
十九) 781 760
119,603 85,675
其他員工福利 1,708,762 1,458,580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1,828,365 \$ 1,544,255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450,698 \$ 1,200,475
營業費用 377,667 343,780
\$ 1,828,365 \$ 1,544,255

(七 ) 員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

依 109 年 6 月 11 日 經 股東 會 決議 之 修正 章 程,本公 司 係按 當 年 度扣 除 分派 員 工及 董事 酬 勞前 之 稅前 利益 分 別 以 8%~ 15%提 撥員 工 酬勞 及 不高 於 3%提 撥董 事 酬勞 。

依 原章 程 規定(109 年 6 月 11 日 修改 章 程前 ),本 公 司係 按 當年 度扣 除 分派 員 工及 董事 酬 勞前 之 稅前 利益 分 別 以 8%~ 12.5%提 撥員 工酬 勞 及不 高 於 2.5%提 撥董 事 酬勞 。110 及 109 年 度 估列 之員 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 分別 於 111 年 3 月 24 日 及 110 年 3 月 19 日 經董 事 會 決議 如 下:

估列 比 例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酬勞 10.39% 12.27%
董事酬勞 2.90% 2.90%

金 額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酬勞 \$
55,500
\$ 44,500
董事酬勞 \$
15,500
\$ 10,500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後 若 金 額 仍 有 變 動 , 則 依 會 計 估 計變 動 處理 , 於次 一年 度 調整 入 帳。

109 及 108 年 度員 工 酬勞 及 董事 酬勞 之 實際 配 發金 額 與 109 及 108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之 認 列金 額 並無 差異 。

有 關本 公司 110 及 109 年董 事 會 決議 之 員工 酬 勞及 董事 酬 勞資 訊, 請 至台 灣 證券 交易 所 「公 開 資訊 觀測 站 」查 詢 。

(八 ) 外幣 兌 換( 損 )益

110年度 109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156,523 \$ 164,290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204,486 )
(
273,974 )


( \$
47,963 )
( \$ 109,684 )

二三 、 繼續 營 業單 位 所得 稅

(一 ) 認列 於 損益 之 所得 稅

所 得稅 費 用之 主要 組 成項 目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272,584 \$ 210,773
未分配盈餘加徵 565 2,129
以前年度之調整 (
13,476 )
3,720
259,673 216,622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34,709 26,992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94,382 \$ 243,614

會 計所 得 與所 得稅 費 用之 調 節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1,085,023 \$
814,838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費用(20%) \$
217,005
\$
162,968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22,693 3,115
免稅所得 (
17,383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565 2,129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虧損扣抵 (
5,207 )
(
10,558 )
合併個體適用不同稅率之
影響數 98,028 82,240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110年度 109年度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於本年度之調整 ( \$
13,476 )
\$
3,720
研發抵減 (
7,843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94,382
\$
243,614

(二 ) 認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之 所 得稅

110年度 109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
-確定福利計劃再衡量數 \$
480
( \$
915 )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 259 438
\$
739
( \$
477 )

(三 ) 本期 所 得稅 資 產與 負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
1,674
\$
10,914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171,053 \$ 96,915

(四 )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與 負債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及 負 債之 變 動如 下:

110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其他綜合損益 兌 換 差 額 年 底 餘 額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8,803
( \$ 2,650 ) \$ - \$
-
\$
6,153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6,346 - ( 480 ) - 5,866
未實現兌換損失 761 143 - - 904
備抵損失-應收帳款 3,267 ( 593 ) - - 2,674
未實現退休金費用 845 78 - - 923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
帳面價值差額 9,900 - - - 9,900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16,584 - ( 259 ) - 16,325
備抵損失-合約資產 1,614 891 - 1 2,506
備抵損失-其他應收款 4,793 ( 4,793 ) - - -

(接 次 頁)

(承 前 頁)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其他綜合損益 兌 換 差 額 年 底 餘 額
應付員工酬勞 \$
13,720
\$
2,265
\$
-
( \$
76 )
\$
15,909
未實現銷貨折讓 313 (
313 )
- - -

7,560 (
735 )
- - 6,825
\$
74,506
( \$
5,707 )
( \$
739 )
( \$
75 )
\$
67,985







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
及合資損益份額 \$ 264,741 \$
28,280
\$
-
\$
-
\$ 293,021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28,482 - - - 28,482
客戶合約收入 808 2,349 - (
4 )
3,153
未實現兌換利益 2,856 (
1,627 )
- - 1,229
\$ 296,887 \$
29,002
\$
-
( \$
4 )
\$ 325,885

109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其他綜合損益 兌 換 差 額 年 底 餘 額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10,437
( \$
1,634 )
\$
-
\$
-
\$
8,803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5,431 - 915 - 6,346
未實現兌換損失 3,677 (
2,916 )
- - 761
備抵損失-應收帳款 1,606 1,661 - - 3,267
未實現退休金費用 771 74 - - 845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
帳面價值差額 9,900 - - - 9,900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17,022 - (
438 )
- 16,584
備抵損失-合約資產 4,234 (
2,620 )
- - 1,614
備抵損失-其他應收款 4,793 - - - 4,793
應付員工酬勞 11,825 1,677 - 218 13,720
未實現銷貨折讓 1,059 (
746 )
- - 313

6,514 1,046 - - 7,560
\$
77,269
( \$
3,458 )
\$
477
\$
218
\$
74,506






暫時性差異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
及合資損益份額 \$ 240,985 \$
23,756
\$
-
\$
-
\$ 264,741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28,482 - - - 28,482
客戶合約收入 1,447 (
648 )
- 9 808
未實現兌換利益 2,433 426 - (
3 )
2,856
\$ 273,347 \$
23,534
\$
-
\$
6
\$ 296,887

(五 ) 未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未使 用 虧損 扣 抵金 額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46,541
\$
32,921
未實現資產減損損失 166,837 187,431
未實現兌換損失 201 -

2,437 5,360
\$ 216,016 \$ 225,712



年度到期
111
\$
44,192
\$
43,150
年度到期
112
40,224 40,440
年度到期
115
5,391 -
年度到期
119
11,261 11,261
年度到期
120
14,014 -
\$ 115,082 \$
94,851

(六 ) 所得 稅 核定 情 形

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申 報 案 件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108 年 度 ,且 核 定 數與 申 報數 無 重大 差異 。 合併 公 司截 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 , 並無 任 何 未決 稅 務訴 訟 案件 。

二四 、 每股 盈 餘

單位 : 每股 元

110年度 109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 \$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2.55 1.65
稀釋每股盈餘 \$ \$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2.51 1.62

用 以計 算 每股 盈餘 之 盈餘 及 普通 股加 權 平均 股 數如 下:

本年 度 淨利

110年度 109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 \$ 371,053 \$ 240,882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371,053 \$ 240,882
子公司認股權 (
1,880 )
(
3,848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 \$ 369,173 \$ 237,034

單位 : 仟股
110年度 109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45,681 145,681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1,120 772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46,801 146,453

若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 則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 假 設 員 工 酬 勞 將 採 發 放 股 票 方 式 , 並 於 該 潛 在 普 通 股 具 有 稀 釋 作 用 時 計 入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以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於 次 年 度 決 議 員 工 酬 勞 發 放 股 數 前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 亦 繼 續 考 量 該 等 潛 在普 通 股之 稀 釋作 用。

二五 、 股份 基 礎給 付 協議

子公 司 89 年度 發 行 之認 股 權計 畫

GEM Services, Inc.於 89 年 2 月 28 日經 董 事會 提 議通 過發 行 認股 權 計 畫 , 期 間 認 股 權 計 畫 經 歷 數 次 修 訂 後 , 發 行 總 額 共 計 6,722 仟 單 位, 授 予對 象 包 括 GEM Services, Inc.及其 持 股 100%之 子 公司 員 工以 及提 供 服務 予 GEM Services, Inc.及子 公司 符 合特 定 條件 之人 員。上述 認 股 權 計 畫 授 予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之 人 員 於 獲 得 認 股 權 憑 證 屆 滿 一 年 以 後,可按 一 定時 程 及比 例 行使 認 股權。其 中子 公 司 GEM Services, Inc. 已發 行 之認 股 權 計 200 仟單 位 於 110 年 6 月 27 日 屆滿,並 因未 行 使而 全數 失 效, 截 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 實際 流 通在 外 0 仟 單位 。

110 及 109 年 度 認股 權 之相 關 資訊 如下 :

110年度
加 權 平 均 加 權 平 均
員工認股權 行 使 價 格 其他認股權 行 使 價 格
單位(仟) (USD
元)
單位(仟) (USD
元)
年初流通在外 - \$
-
200 \$
1.250
本年度逾期失效 - - (
200 )
1.250
年底流通在外 - - - -
年底可行使 - - - -
本年度給與之認股權加權
平均公平價值(元) \$
-
\$
-
109年度
加 權 平 均 加 權 平 均
員工認股權 行 使 價 格 其他認股權 行 使 價 格
單位(仟) (USD
元)
單位(仟) (USD
元)
年初流通在外 - \$
-
200 \$
1.250
年底流通在外 - - 200 1.250
年底可執行 - - 200 1.250
本年度給與之認股權加權
平均公平價值(元) \$
-
\$
-

流 通在 外 之認 股權 相 關資 訊 如下 :

109年12月31日

執行價格之範圍(USD \$
元) 1.250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限(年) 0.49年

GEM Services, Inc.於 100 年 6 月 28 日給 與 之認 股 權 係採 用 公平 價值 法 認列 認 股權 憑證 之 相關 酬 勞成 本( 依照 Black-Scholes 評 價 模式 計算 ), 相 關評 價 模 式所 採 用之 參 數如 下:

100年6月28日
給與非員工之評價參數: 給與日股價(元) USD 1.040
行使價格(元) USD 1.250
預期波動率 48.34%
預期存續期間 10年
預期股利率 0.00%
無風險利率 1.89%

二六 、 政府 補 助

合 併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捷 敏 電 子 ( 合 肥 ) 有 限 公 司 所 購 買 之 生 產 用 機 器設 備,因符 合 當 地政 府 於 108 年 5 月公 布 之合 經 信綜 合( 2019)185 號所 訂 補助 條 件,經 申請 後 於 108 年 10 月取 得 其補 助 款 計 5,224 仟 元。 該 金 額 已 自 相 關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減 除 , 並 透 過 減 少 折 舊 費 用 於 資 產 耐 用 年限 內 轉列 損 益。110 及 109 年 度 分別 減 少折 舊 費 用 894 仟 元 及 955 仟 元。

合 併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捷 敏 電 子 ( 合 肥 ) 有 限 公 司 因 符 合 當 地 政 府 於 110 年 2 月 公布 之 合政 辦 (2020)6 號所 訂 補助 條 件, 經申 請 後於 110 年 3 月 取得 其 補助 款 計 7,674 仟 元。該 金額 已 自相 關 資產(不 動 產、廠 房 及 設 備 項 下 之 建 造 中 之 不 動 產 ) 帳 面 金 額 減 除 , 並 將 透 過 減 少 折 舊 費用 於 資產 耐 用年 限內 轉 列損 益 。

二七 、 與非 控 制權 益 之權 益交 易

子 公司 合 鈞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 司 於 109 年 3 月購 入 GEM Services, Inc.流 通 在外 股 權, 致本 公 司 對 GEM Services, Inc.間 接持 股比 率 增加 0.4%; 另子 公 司合 鈞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於 109 年 12 月 將其 所 持有 之 GEM Services, Inc.股權 全 數出 售 ,致 本公 司 對 GEM Services, Inc.間 接持 有 之 0.41%股 份全 數 減少。截 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 已無 對 GEM Services, Inc.之間 接 持股 。

本 公司 於 110 年 3 月 購入 合 鈞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 司流 通在 外 股權 , 致本 公 司對 合 鈞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 司持 股比 例 增加 至 100%。

由 於 上 述 交 易 並 未 改 變 本 公 司 對 該 等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 本 公 司 係 視 為權 益 交易 處 理。

110年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給付之現金對價 ( \$ 57,708 )
子公司淨資產帳面金額按相對權益變動計算應轉
出非控制權益之金額-取得子公司股權 56,845
權益交易差額 ( \$ 863 )

子公司淨資產帳面金額按相對權益變動計算應轉

出非控制權益之金額-取得子公司股權 56,845
權益交易差額 ( \$ 863 )

權益交易差額調整科目

109年度
聯 鈞 透 過 合 鈞




非屬聯鈞透過合
(

)
1
鈞 持 有 之 份 額
給付之現金對價 ( \$
23,549 )
( \$
11,719 )
( \$ 35,268 )
子公司淨資產帳面金額
按相對權益變動計算應
轉出非控制權益之金額
-取得子公司股權 14,719 7,325 22,044
權益交易差額 ( \$
8,830 )
( \$
4,394 )
( \$ 13,224 )

權益交易差額調整科目

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

所有權權益變動 ( \$ 8,830 )

註 1: 係本 公 司透 過 子公 司合 鈞 科技 股 份有 限公 司於 109 年 3 月間 接取 得 之 0.4%股 權 部分 。

(二 ) 處分 子 公司 股 權

109年度
聯 鈞 透 過 合 鈞




非 屬 聯 鈞 透 過
(

)
2
合鈞持有之份額
收取之現金對價 \$
34,094
\$
16,967
\$
51,061
子公司淨資產帳面金額
按相對權益變動計算應
轉入非控制權益之金額
-處分子公司股權 (
15,835 )
(
7,881 )
(
23,716 )
權益交易差額 \$
18,259
\$
9,086
\$
27,345
權益交易差額調整科目
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
所有權權益變動 \$
18,259

保留盈餘-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 差額 ( \$ 863 )

  • 註 2: 係本 公 司透 過 子公 司合 鈞 科技 股 份有 限公 司 於 109 年 12 月間 接處 分 0.41%股權 部份 。
  • 二八 、 現金 流 量資 訊
  • (一 ) 非現 金 交易

合 併公 司於 110 及 109 年度 進 行 下列 非 現金 交 易之 投資 及 籌資 活動 :

    1. 合併 公 司取 得 不動 產、 廠 房及 設 備價 款截 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分 別 有 554,118 仟 元 及 240,149 仟元 尚 未支 付 , 帳列 其他 應 付款 項 下。
    1. 子公 司 GEM Services, Inc. 截 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 分別 有 111 仟 元 及 66 仟 元 已宣 告 現金 股 利尚 未 配發,帳 列 其他 應付 款 項下 。
    1. 子公 司 合鈞 科 技股 份有 限 公司 於 109 年 10 月 5 日 股東 臨 時會 決 議現 金 減資 , 截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 分別 有 713 仟 元 及 713 仟 元 尚未 退還 , 帳列 其 他應 付款 項 下。
  • (二 )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變 動

110 年 度

110年1月1日 現 金 流 量 新 增 租 賃 租 賃 修 改 財 務 成 本 匯 率 變 動 110年12月31日
長期借款 \$ 97,000 \$ 261,990 \$ - \$ - \$ - \$ - \$ - \$ 358,990
存入保證金 5,859 544,458 - - - ( 36 ) - 550,281
租賃負債 80,312 (
40,638 )
94,350 ( 2,023 ) 999 ( 167 ) ( 999 ) 131,834
\$ 183,171 \$ 765,810 \$ 94,350 ( \$ 2,023 ) \$ 999 ( \$ 203 ) ( \$ 999 ) \$1,041,105

109 年 度

109年1月1日 現 金 流 量 新 增 租 賃 租 賃 修 改 財 務 成 本 匯 率 變 動 109年12月31日
長期借款 \$ 213,808 ( \$ 116,808 ) \$ - \$ - \$
-
\$ - \$ - \$ 97,000
存入保證金 10,098 (
4,382 )
- - - 143 - 5,859
租賃負債 70,825 (
40,900 )
50,269 ( 286 ) 2,025 404 ( 2,025 ) 80,312
\$ 294,731 ( \$ 162,090 ) \$ 50,269 ( \$ 286 ) \$
2,025
\$ 547 ( \$ 2,025 ) \$ 183,171

二九 、 資本 風 險管 理

合 併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集 團 內 各 企 業 能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提下 , 藉由 將 債務 及權 益 餘額 最 適化 ,以 使 股東 報 酬極 大化 。

合 併 公 司 資 本 結 構 係 由 合 併 公 司 之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淨 債 務 ( 即 借 款 減 除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及 權 益 ( 即 股 本 、 資 本 公 積 、 保 留 盈 餘及 其 他權 益 項目 )組 成 。

合 併公 司 不須 遵守 其 他外 部 資本 規定 。

三十 、 金融 工 具

(一 ) 公允 價 值資 訊 -非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工 具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之 帳 面金 額 趨近 其公 允 價值 。

(二 ) 金融 工 具之 種 類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註
1)
\$ 3,603,747 \$ 3,655,382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
2)
2,706,460 1,470,438
  • 註 1: 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票 據 、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其 他 應收 款( 含關 係 人;不 含應 收退 稅 款)及 存出 保證 金等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 註 2: 餘 額 係 包 含 應 付 帳 款 、 其 他 應 付 款 ( 不 含 應 付 薪 資 及 獎 金 、 應付 保 險費、應付 退休 金、應 付 營業 稅及 應 付股 利)、長 期借 款及 存 入保 證 金等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負債 。
  • (三 ) 財務 風 險管 理 目的 與政 策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款 項 、 應 付 款 項 、 租 賃 負 債 及 借 款 。 上 述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工 具 中 , 與 營 運有 關 之財 務 風險,包 括市 場 風險( 包含 匯 率風 險 及利 率風 險)、信 用風 險 及流 動 性風 險。

  1. 市場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活 動 使 合 併 公 司 承 擔 之 主 要 財 務 風 險 為 外 幣匯 率 變動 風 險( 參 閱下 述 (1))及利 率 變動 風 險( 參閱 下 述 (2))。 (1) 匯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外 幣 計 價 之 銷 貨 與 進 貨 交 易 , 因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產 生 匯 率 變 動 暴 險 。 合 併 公 司 定 期 評 估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銷 售 金 額 及 成 本 金 額 其 淨 風 險 部 位 , 並 據 以 調 節 該非 功 能性 貨 幣現 金持 有 部位 以 達到 避險 之 目的 。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資 產 與 貨 幣 性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 包 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已 沖 銷 之非 功 能性 貨 幣計 價之 貨 幣性 項 目), 參閱 附 註三 四 。

敏感 度 分析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受 到 美 元 、 日 幣 及 新 台 幣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當 各 合 併 個 體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對 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 增 加 及 減 少 1%時 , 合 併 公 司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 1% 係 為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 之 敏 感 度 比 率 ,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外 幣 匯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 敏 感 度 分 析 僅 包 括 流 通 在 外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目 , 並將 其 年底 之換 算 以匯 率 變 動 1%予 以調 整 。

當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為 淨 資 產 時 , 下 表 之 正 數 係 表 示 當 各 合 併 個 體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相 對 於 各 相 關 貨 幣 ( 主 要 係 美 元、日 幣及 新 台幣 )貶 值 1%時,將 使 稅前 淨 利或 權 益增 加 之 金 額 ; 當 各 合 併 個 體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相 對 於 各 相 關 外 幣 升 值 1%時 , 其對 稅 前 淨利 或 權益 之 影響 將為 同 金額 之 負數 。





110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09年度
\$ 16,718 (i) \$ 15,055 (i) ( \$ 189 )(ii) \$
218 (ii)
( \$ 1,261) (iii) ( \$ 1,023) (iii)

(i) 主 要 源 自 於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尚 流 通 在 外 且 未 進 行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之 美 元 計 價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款項 及 應付 款 項。

合 併 公 司 於 本 年 度 對 美 元 匯 率 敏 感 度 上 升 , 主 係 持有 之 美元 銀 行存 款增 加 所致 。

(ii) 主 要 源 自 於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尚 流 通 在 外 且 未 進 行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之 日 幣 計 價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款項 及 應付 款 項。

合 併 公 司 於 本 年 度 對 日 幣 匯 率 敏 感 度 無 重 大 變 化。

(iii) 主 要 源 自 於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尚 流 通 在 外 且 未 進行 現 金流 量 避險 之新 台 幣計 價 應付 款項 。

合 併 公 司 於 本 年 度 對 新 台 幣 匯 率 敏 感 度 無 重 大 變 化。

(2) 利率 風 險

因 合 併 公 司 內 之 銀 行 存 款 、 租 賃 負 債 及 借 款 包 括 採 用 固定 及 浮動 利 率計 息, 因 而產 生 利率 暴險 。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受 利 率 暴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負 債 帳面 金 額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
354,480
\$ 1,048,062
-金融負債 131,834 80,312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1,716,170 1,249,167
-金融負債 358,990 97,000

敏感 度 分析

下 列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非 衍 生 工 具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債 ,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負 債 金 額 於 報 導 期 間 皆 流 通 在 外 。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利 率 增加 或 減 少 1%,此亦 代 表管 理 階 層對 利 率之 合 理可 能變 動 範圍 之 評估 。

若 利率 增 加/ 減 少 1%,在所 有 其 他變 數 維持 不 變之 情 況下 , 合併 公 司 110 及 109 年 度 之稅 前淨 利 將分 別 增加 / 減 少 13,572 仟 元 及 11,522 仟 元,主 係 合併 公 司以 浮 動利 率 之計 息 之銀 行 存款 及銀 行 借款 產 生之 利率 變 動部 位 風險 。

合 併 公 司 於 本 年 度 對 利 率 之 敏 感 度 上 升 , 主 係 浮 動 利 率計 息 之銀 行 存款 增加 所 致。

  1. 信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合 併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 務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係 來 自 於 合 併 資產 負 債表 所 認列 之金 融 資產 帳 面金 額。

合 併 公 司 採 行 之 政 策 係 僅 與 信 譽 卓 著 之 對 象 進 行 交 易 , 並 於 必 要 情 形 下 取 得 足 額 之 擔 保 以 減 輕 因 拖 欠 所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合 併 公 司 透 過 建 立 客 戶 完 整 基 本 資 料 檔 、 採 用 其 他 公 開 可 取 得 之 財 務 與 非 財 務 資 訊 、 參 考 彼 此 過 去 之 交 易 記 錄 對 主 要 客 戶 進 行 評 等 。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監 督 信 用 暴 險 以 及 交 易 對 方 之 信 用 評 等 , 並 透 過 每 年 由 權 責 主 管 複 核 及 核 准 之 交 易 對 方 信 用 額 度限 額 控制 信 用暴 險。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地 針 對 應 收 帳 款 及 合 約 資 產 客 戶 之 財 務 狀 況 進 行 評 估 , 複 核 應 收 帳 款 及 合 約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以 確 保 無 法 回 收 之 應 收 帳 款 及 合 約 資 產 已 提 列 適 當 減 損 損 失 , 必 要 時 亦 會 採 取 預 收 款 項 作 為 交 易 條 件 以 降 低 信 用 風 險 。 因 此 , 預 期 應 收 帳款 及 合約 資 產之 信用 風 險有 限 。

合 併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主 要 係 集 中 於 合 併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戶 , 截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 , 應收 帳 款及 合 約資 產總 額 合計 數 來自 前 述客 戶之 比 率分 別 為 44%及 48%。

  1. 流動 性 風險

合 併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以 支 應 營 運 並 減 輕 現 金 流 量 波 動 之 影 響 。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監 督 銀行 融 資額 度 使用 狀況 並 確保 借 款合 約條 款 之遵 循 。

銀 行 借 款 對 合 併 公 司 而 言 係 為 一 項 重 要 之 流 動 性 來 源 。 截 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合 併 公司 未 動用 之 融資 額度, 參閱 下 列(2)融 資額 度之 說 明。

(1) 非衍 生 性金 融 負債 之流 動 性及 利 率風 險表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剩 餘 合 約 到 期 分 析 係 依 合 併 公 司 最 早 可 能 被 要 求 還 款 之 日 期 , 按 金 融 負 債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 包 含 本 金 及 估 計 利 息 ) 編 製 。 其 他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到 期 分 析 係依 照 約定 之 還款 日編 製 。

以 浮 動 利 率 支 付 之 利 息 現 金 流 量 , 其 未 折 現 之 利 息 金 額係 依 據資 產 負債 表日 平 均借 款 利率 推導 而 得。

110 年 12 月 31 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 1 個月 1 ~ 3
個 月
3個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351,241 \$ 547,373 \$ 993,688 \$ 455,279 \$
-
浮動利率工具 4,305 10,434 71,529 226,309 56,027
租賃負債 9,301 1,144 28,738 85,450 14,633
\$ 364,847 \$ 558,951 \$1,093,955 \$ 767,038 \$
70,660

109 年 12 月 31 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 1 個月
1 ~ 3
個 月
3個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374,037 \$ 484,914 \$ 508,694 \$
5,859
\$
-
浮動利率工具 80 160 8,727 89,837 -
租賃負債 8,662 2,191 30,749 22,183 19,098
\$ 382,779 \$ 487,265 \$ 548,170 \$ 117,879 \$
19,098

(2) 融資 額 度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無擔保銀行借款額度
-已動用金額 \$
-
\$
-
-未動用金額 630,000 600,000
\$ 630,000 \$ 600,000
有擔保銀行借款額度
-已動用金額 \$ 358,990 \$
97,000
-未動用金額 293,010 305,400
\$ 652,000 \$ 402,400

三一 、 關係 人 交易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係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 間 之 交 易 、 帳 戶 餘 額 、 收 益 及 費 損 於 合 併 時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 故 未 揭 露 於 本 附 註 。 除 已 於 其 他 附 註揭 露 外, 合 併公 司與 其 他關 係 人間 之交 易 如下 。

(一 ) 關係 人 名稱 及 其關 係

與 合 併 公 司 之 關 係
三菱電機捷敏功率半導體(合肥)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二 ) 營業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電鍍服務收入 關聯企業 \$
71,006
\$
70,809
租賃收入 關聯企業 \$
47,085
\$
47,933
其他服務收入 關聯企業 \$
13,281
\$
10,911

對 關 係 人 銷 貨 價 格 及 條 件 無 其 他 同 類 型 交 易 可 資 比 較 , 電 鍍 服 務收 入 係採 成 本加 價方 式 決定 , 其交 易條 件 為月 結 T/T 45 天收 款。 租 賃 收 入 係 依 一 般 市 場 行 情 簽 訂 契 約 , 按 月 收 取 租 金 ; 其 他 服 務 收 入係 依 照合 約 內容 ,按 月 收款 。

(三 )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 \$
8,717
\$
8,059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關聯企業 \$
110
\$
155

流 通 在 外 之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並 未 逾 期 , 且 未 收 取 保 證 。 110 及 109 年 度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並 未提 列 備抵 損失 。

(四 ) 出租 協 議

營業 租 賃出 租/轉租

合 併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出 租 所 擁 有 之 建 築 物 之 使 用 權 及 轉 租 所 承 租 與 該 建 築 物 相 關 之 土 地 使 用 權 予 關 聯 企 業 三 菱 電 機 捷 敏 功 率 半 導 體( 合 肥) 有 限公 司, 租 賃期 間 為 5~6 年 。租 金 係依 一 般市 場 行情 簽 訂 契 約 , 按 月 收 取 租 金 。 承 租 人 於 租 賃 期 間 結 束 時 , 對 該 不 動 產 不具 有 優惠 承 購權 。截 至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未 來 將收 取之 租 賃給 付 總額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
\$ 47,489 \$ 44,806


2
47,489 -


3
47,489 -


4
47,489 -


5
47,489 -
\$ 237,445 \$ 44,806

110 及 109 年 度 認列 之 租賃 收 入分 別為 47,085 仟元 及 47,933 仟 元。

(五 ) 其他 關 係人 交 易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 名 稱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預收款項 (帳列其他 流動負債) 關聯企業 \$ - \$ 3,945

存入保證金 關聯企業 三菱電機捷敏功率 半導體(合肥) 有限公司 \$ 1,682 \$ 599

(六 ) 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33,902 \$ 114,846
退職後福利 725 756
\$ 134,627 \$ 115,602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市 場 趨勢 決 定。

三二 、 質抵 押 之資 產

下 列資 產 業經 提供 為 融資 額 度之 擔保 品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自有土地 \$ 358,403 \$ 162,435
房屋及建築淨額 110,256 62,813
機器設備淨額 94,849 196,118
\$ 563,508 \$ 421,366

三三 、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合 併公 司 未認 列之 合 約承 諾 如下 :

單位 : 外幣 仟 元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212,903


\$
41,923
\$
53,092


\$
24,021
\$
41,980

\$
6,694
\$
9,416

三四 、 具重 大 影響 之外 幣 資產 及 負債 資訊

以 下 資 訊 係 按 合 併 公 司 各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外 幣 彙 總 表 達 , 所 揭 露 之 匯 率 係 指 該 等 外 幣 換 算 至 功 能 性 貨 幣 之 匯 率 。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幣 資 產及 負 債如 下:

110 年 12 月 31 日

外 幣 ( 仟 元 )
貨幣性項目
\$
77,368
27.6800 (美元:新台幣) \$ 2,141,536
45,621 6.3757 (美元:人民幣) 1,262,779
208,521 0.2405 (日幣:新台幣) 50,149
貨幣性項目
47,364 27.6800 (美元:新台幣) 1,311,039
15,227 6.3757 (美元:人民幣) 421,477
287,234 0.2405 (日幣:新台幣) 69,080

48,266 0.0361 (新台幣:美元) 48,266

77,876 0.2303 (新台幣:人民幣) 77,876

109 年 12 月 31 日

外 幣 ( 仟 元 )
貨幣性項目
\$
57,433
28.4800 (美元:新台幣) \$ 1,635,682
42,916 6.5249 (美元:人民幣) 1,222,255
252,585 0.2763 (日幣:新台幣) 69,789

貨幣性項目
37,317 28.4800 (美元:新台幣) 1,062,793
10,169 6.5249 (美元:人民幣) 289,602
173,630 0.2763 (日幣:新台幣) 47,974
39,196 0.0351 (新台幣:美元) 39,196
63,147 0.2291 (新台幣:人民幣) 63,147

合 併公 司 於 110 及 109 年 度外 幣 兌換 損 失( 已 實現 及未 實 現) 分 別為 47,963 仟 元及 109,684 仟 元, 由 於 外幣 交 易及 集 團個 體之 功 能性 貨幣 種 類繁 多 ,故 無法 按 各重 大 影響 之外 幣 別揭 露 兌換 損益 。

三五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 ) 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 資金 貸 與他 人 。( 無 )
    1. 為他 人 背書 保 證。( 無)
    1.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公 司 及 合 資 控制 部 分)。( 無)
    1. 累積 買 進或 賣 出同 一有 價 證券 之 金額 達新 臺幣 3 億 元 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 無 )
    1. 取得 不 動產 之 金額 達新 臺 幣 3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無)
    1. 處分 不 動產 之 金額 達新 臺 幣 3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無)
    1. 與關 係 人進 、 銷貨 之金 額 達新 臺幣 1 億元 或 實收 資 本額 20%以 上。(附 表 一)
    1.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達 新臺 幣 1 億 元 或實 收資 本 額 20%以上。( 附表 二)
    1. 從事 衍 生工 具 交易 。( 無)
    1. 其 他 : 母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及 金 額。(附 表 三 )
  • (二 )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附 表 四)
  • (三 ) 大陸 投 資資 訊 :
    1. 大陸 被 投資 公 司名 稱、主要 營 業項 目、實收 資 本 額、投 資 方 式 、 資 金 匯 出 入 情 形 、 持 股 比 例 、 投 資 損 益 、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已匯 回 投資 損 益及 赴大 陸 地區 投 資限 額。(附 表 五)
    1.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所 發 生 下 列 之 重 大 交易 事 項, 及 其價 格、 付 款條 件 、未 實現 損 益:
    2. (1) 進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付 款 項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 (附 表 一及 附 表三 )
    3. (2) 銷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收 款 項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 (無 )
    4. (3) 財產 交 易金 額 及其 所產 生 之損 益 數額 。( 無)
    5. (4) 票據 背 書保 證 或提 供擔 保 品之 期 末餘 額及 其 目的 。( 無 )
  • (5) 資 金 融 通 之 最 高 餘 額 、 期 末 餘 額 、 利 率 區 間 及 當 期 利 息 總 額。(無 )

  • (6) 其 他 對 當 期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 如 勞 務之 提 供或 收 受等 。( 附註 三 一)
  • (四 )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準 則 規定 就 整體 關係 企 業應 揭 露事 項:
    1. 從 屬 公 司 名 稱 、 與 控 制 公 司 互 為 關 係 之 情 形 、 業 務 性 質 、 控 制 公司 所 持股 份 或出 資額 比 例。(附 註 九 、附 表 四及 附 表五 )
    1. 列入 本 期關 係 企業 合併 財 務報 表 之從 屬公 司 增減 變 動情 形。(附 註九 )
    1. 未 列 入 本 期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從 屬 公 司 名 稱 、 持 有 股 份 或出 資 額比 例 及未 合併 之 原因 。( 無 )
    1. 從 屬 公 司 會 計 年 度 起 迄 日 與 控 制 公 司 不 同 時 , 其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無 )
    1. 從 屬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控 制 公 司 不 同 之 情 形 ; 如 有 不 符 合 本 國 一般 公 認會 計 原則 時, 其 調整 方 式及 內容 。( 無 )
    1. 國外 從 屬公 司 營業 之特 殊 風險 , 如匯 率變 動 等。(附 註 九 )
    1. 各關 係 企業 盈 餘分 配受 法 令或 契 約限 制之 情 形。(註 )
    1. 合併 借 (貸 ) 項攤 銷之 方 法及 期 限。( 無)
    1.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或 有 助 於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允 當 表 達 之 說 明 事項 。( 無 )
    2. 註: 捷 敏 電 子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及 捷 敏 電 子 ( 合 肥 )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從 繳 納 所 得 稅 後 的 利 潤 中 提 取 儲 備 基 金 和 職 工 獎 勵 及 福 利 基 金 , 具 體 比 例 根 據 公 司 法 和 中 國 其 他 有 關 法 律 規 定 。 上 一 個 會 計 年 度 虧 損 未 彌 補 前 不 得 分 配 利 潤 , 上 個 會計 年 度未 分 配的 利潤 , 可併 入 本會 計年 度 利潤 分 配。
  • (五 )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準 則 規定 就 控制 公司 與 從屬 公 司應 分別 揭 露以 下 事項 :
    1. 控 制 公 司 與 從 屬 公 司 間 及 從 屬 公 司 與 從 屬 公 司 間 已 消 除 之 交 易 事項 。( 附 表三 )
  • 從事 資 金融 通 、背 書 保證 之 相關 資訊 。( 無 )

    1. 從事 衍 生性 商 品交 易之 相 關資 訊 。( 無 )
    1. 重大 或 有事 項 。( 無 )
    1. 重大 期 後事 項 。( 無 )
    1. 持 有 票 券 及 有 價 證 券 之 名 稱 、 數 量 、 成 本 、 市 價 ( 無 市 價 者 , 揭露 每 股淨 值)、持 股或 出 資比 例、設 質情 形 及期 中 最高 持股 或 出資 情 形。(附 表 四 及五 )
    1.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或 有 助 於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允 當 表 達 之 說 明 事項 。( 無 )
  • (六 ) 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股 份 者 , 應 分 別 列 明 子 公 司 名 稱 、 持 有 股 數 、 金 額及 原 因。(無 )
  • (七 ) 主要 股 東資 訊 :股 權比 例 達 5%以 上 之 股東 名 稱、 持 股數 額及 比 例。 (附 表 六)
  • 三六 、 部門 資 訊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及 評 量 部 門 績 效 之 資 訊 , 著 重 於 每 一 交 付 或 提 供 之 產 品 或 勞 務 之 種 類 。 合 併 公 司 之 應 報 導 部 門 為 光電 產 業與 半 導體 部門 。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將 各 地 區 光 電 產 業 或 半 導 體 代 工 及 銷 售 之 子 公 司 視 為 個 別 營 運 部 門 , 惟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時 ,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下 列 因 素 , 將該 等 營運 部 門彙 總視 為 單一 營 運部 門:

  1. 產品 性 質及 製 程類 似;

    1. 產品 定 價策 略 及銷 貨模 式 類似 。
  2. (一 ) 部門 收 入與 營 運結 果

合 併 公 司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之 收 入 與 營 運 結 果 依 應 報 導 部 門 分 析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09年度
光電產業部門 \$ 2,441,611 \$ 2,458,455 \$ 83,204 \$ 15,365
半導體部門 4,755,929 3,750,121 1,085,733 919,572
繼續營業單位總額 \$ 7,197,540 \$ 6,208,576 1,168,937 934,937
總部管理成本與董事酬勞 ( 55,540) ( 46,745 )
利息收入 6,146 16,637
其他收入 12,956 13,036
其他利益及損失 ( 54,188) ( 110,287 )
財務成本 ( 4,252) ( 3,987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損益份額 10,964 11,247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1,085,023 \$ 814,838

以 上報 導 之部 門收 入 均係 與 外部 客戶 交 易所 產 生。

部 門 利 益 係 指 各 個 部 門 所 賺 取 之 利 潤 , 不 包 含 應 分 攤 之 總 部 管 理 成 本 與 董 事 酬 勞 、 利 息 收 入 、 其 他 收 入 、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 財 務 成 本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益 份 額 以 及 所 得 稅 費 用 。 此 衡 量 金 額 係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予 部 門 及 評 量 其 績效 。

(二 ) 部門 總 資產 與 負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光電產業部門 \$ 3,208,295 \$ 3,089,664
半導體部門 6,555,097 5,039,373
未分攤之資產 168,475 177,980
合併資產總額 \$ 9,931,867 \$ 8,307,017
光電產業部門 \$
581,207
\$
786,273
半導體部門 2,434,104 1,217,927
未分攤之負債 855,928 490,802
合併負債總額 \$ 3,871,239 \$ 2,495,002

基 於監 督 部門 績效 及 分配 資 源予 各部 門 之目 的 :

  1. 除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存 出 保 證 金 及 本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以 外 之 所 有 資 產 均 分 攤 至 應 報 導 部 門 。 應 報 導 部 門 共 同 使 用 之 資 產係 按 各別 應 報導 部門 所 賺取 之 收入 為基 礎 分攤 ; 以及

  2. 除 借 款 與 本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以 外 之 所 有 負 債 均 分 攤 至 應 報

導部 門。應報 導 部門 共同 承 擔之 負 債係 按部 門 資產 之 比例 分攤。 (三 ) 其他 部 門資 訊

其 他 經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複 核 或 定 期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資 訊:

非流動資產本年度增加數(註)
110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09年度
光電產業部門 \$ 271,510 \$
265,944
\$
629,943
\$
246,204
半導體部門 387,131 328,979 1,402,498 481,678
\$ 658,641 \$
594,923
\$ 2,032,441 \$
727,882

註: 非 流 動 資 產 包 括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 使 用 權 資 產 與 其 他 無 形 資產 。

(四 ) 主要 產 品及 勞 務之 收入

合 併公 司 繼續 營業 單 位之 主 要產 品及 勞 務之 收 入分 析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光通訊及光資訊產品 \$ 2,441,611 \$ 2,458,455
半導體產品 4,755,929 3,750,121
\$ 7,197,540 \$ 6,208,576

(五 ) 地區 別 資訊

合 併公 司 主要 於二 個 地區 營 運- 臺灣 及 中國 。

合 併 公 司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之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收 入 依 營 運 地 點 區 分 與 非流 動 資產 按 資產 所在 地 區分 之 資訊 列示 如 下:











110年 109年
110年度 109年度 12月31日 12月31日
\$ 5,940,348 \$ 5,304,060 \$ 3,846,851 \$ 2,849,907
1,257,192 904,516 1,322,233 914,784
\$ 7,197,540 \$ 6,208,576 \$ 5,169,084 \$ 3,764,691

非 流 動 資 產 不 包 括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存 出 保 證 金 及 遞 延 所 得 稅資 產 。

(六 ) 主要 客 戶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AC \$
841,720
\$
566,931
X 764,303 774,241
\$ 1,606,023 \$ 1,341,172

來 自單 一 客戶 之收 入 達合 併 公司 收入 總 額 之 10%以 上者 如 下:

1 2 0 %

1 10

:








一般







(
)





(
)











(

)

(
)






%









(
)











%




(
)




























(
\$
)
1,
856
755
,
(
%
)
67


90
- - \$
472
980
,
%
74
1、
2

4

















(
)







1,
856
755
,
75
%
- - (
472
980
)
,
(
100
%
)
1、
2
4




(

)





609
863
,
%
25
- - - - 1、
2

4

(
)























(
609
863
)
,
(
64
%
)
- - - - 2

1、

4











(

)











(
)
131
372
,
(
%
)
14



收入

:


T/
T
45



;租




收入
:




- - 8,
717
%
22
2

3

1:

2:

3: ; ;

4: ,

1 20%

110 12 31

:















































(
)



1










(
)
































\$
4
7
2,
9
8
0
2
3
4.
\$
-
- \$
2,
9
8
0
4
7
\$
-

1: 111 1 1 3 23

2: ,

110

:























(


)
1







(
%
)

(
)
2
1










3.
(
)
1




、廠




\$
2,
3
2
8
5
- %
1
2 G
EM
Se
Inc
rvi
ces
,


3.
(
2
)



2
9
6,
14
2
- 3
%
2

(
)






















(
)
3.
3


收入
1,
8
5
6,
75
5
(
)
4


9
0


2
6
%



-關


47
2,
9
8
0
- %
5





-關
6
4,
9
8
3
- 1
%



(

)





(
)
3.
3



21
7,
0
6
2
- 2
%
3
(
)























(
)
3.
3


收入
6
6
0
9,
8
3
(
)
4


9
0


%
8





-關
1
2,
3
6
2
- -
4 h L
d.
G
EM
Te
t
c
G
EM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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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
ces
,
(
)
3.
3



15
1,
4
0
2
- 2
%

:

子( )有 ; 子( )有 ; GEM Tech Ltd. ; GEM Ser vices, I nc. GEM Electronics Company Limi ted 。 註1: , ,

  • 2: , , ; ,
  • 3: :
  • (1).
  • (2).
  • (3).
  • 4:

. . . . . .

1 1 0

( , )





(
)
1

































%

(
)
3




(
)
3







(

)

(
)



(
)
4



/
淨值
(元
)




鈞科
技股
份有
公司


子零


造及

\$
81,
996
\$
24,
288
32,
242
5,4
100
%
\$
916
75,
(
\$
10,
816
)
(
\$
9,9
91 )
\$
13.
98
2
6

GE
M
Ser
vic
Inc
es,


568
,96
5
568
,96
5
6
5,8
09,
451
51% 2,1
05,
728
857
,98
5
437
,54
0
93 2

6
GE
M
Ser
vic
Inc
es,
Ele
ited
GE
M
nic
s C
Lim
ctro
om
pan
y






- - 100 51% 1,1
14,
949
319
,27
2
162
,81
7
2
1,8
63,
314
2

6
GE
M T
ech
Lt
d.





子零
18,
202
18,
202
606
,09
1
51% 1,0
01,
465
642
,37
5
327
,58
8
3,2
40
2
6

1:

2:

3:

4: ( )

5: ,

6: ,

1 1 0

: /

1 . :






























































本公

直接








%


































捷敏
(上
海)

件製

子零
造及
銷售
\$
1,90
9,92
0

GEM
Ele
nics
ctro
\$
-
\$
-
\$
-
\$
-
51% \$
319
,272
\$
162
,817
\$
1,11
4,94
9
\$
-
(註
4)
有限
公司
( U
SD
69,0
00 )
Com
y L
imi
ted
pan
(註
)
2(二
)2.
(註
5)

(註
1(2
)
)
轉投
捷敏


(合肥
)

子零
件製
造及
銷售
1,89
5,10
6
敏電
海)
由捷

(上
- - - - 51% 21,6
87
11,0
60
,867
455
-
有限
公司
(註
4)
廠房
租賃
( R
MB
4
36,5
11 )
投資
有限
公司轉
(註
2(二
)2.
)
(註
7)
(註
)
1(3
)
敏功
三菱

機捷
率半
電源
管理

件之
子配
138
,400
敏電
上海
由捷
子(
)有限
- - - - %
10.2
54,8
22
5,59
1
45,3
20
-
導體
(合肥
)有
生產
、設計
及封

( U
0 )
SD
5,00
(註
)
公司轉
投資
1(3
)
(註
2(二
)1.
)
公司

1: , :

( 1 )

( 2 ) ( G E M E l e c t r o n i c s C o m p a n y L i m i t e d )

( 3 ) 。( ( ) )。

2:

(

) , ,

( ) ,

1 .

2 . 經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

3 .

3:

4: ,

5:

6: ,

7: ( ) 1 1 0 2 1 7 ( ) 5 0 , 0 0 0 , 1 1 0 3 1 1

2 . :
















































\$
-
\$
-
\$ 3,
636
,377
(US
- )
D

1: 1 0 1 5 1 6 1 0 1 0 0 1 6 0 0 3 0 , ( ) U S D 9 , 0 0 0 , 1 0 2 8 1 5 , 1 0 2 0 0 3 1 0 5 5 0

2: 1 0 1 5 1 6 1 0 1 0 0 1 6 0 0 4 0 , ( ) U S D 2 , 7 5 0 , 1 0 2 8 1 5 , 1 0 2 0 0 3 1 0 5 5 0

聯鈞 光 電股 份 有限 公司

主要 股 東資 訊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 六


8,650,747 5.94%

註: 本 表 主 要 股 東 資 訊 係 由 集 保 公 司 以 當 季 季 底 最 後 一 個 營 業 日 , 計 算 股 東 持 有 公 司 已 完 成 無 實 體 登 錄 交 付 ( 含 庫 藏 股 ) 之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合 計 達 5%以 上 資 料 。 本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記 載 股 本 與 實 際 已 完 成 無 實 體 登 錄 交付 股 數, 可 能因 編製 計 算基 礎 不同 或有 差 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