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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ST — Annual Report 2017
Dec 26, 2019
51983_rns_2019-12-26_2f19fe0e-81d5-4d4e-bbd5-7a77f2653568.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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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附件一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6及105年度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6號3樓 電話: (02)2513-5702
錄§ $\S$ $\P$
| 財 | 務 | 報 | 告 | ||
|---|---|---|---|---|---|
| 項 | 目 頁 | 次 附 | 註 | 編 | 號 |
| 一、封 面 |
$\mathbf{1}$ | ||||
| 二、目 銯 |
$\overline{2}$ | ||||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 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 $4 \sim 6$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overline{7}$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8\sim9$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10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11 - 12$ | ||||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13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4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 $14 - 19$ | $\equiv$ | |||
| 用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0 - 31$ | 四 |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 $31 - 32$ | 五 | |||
| 定性之主要來源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2 \sim 56$ | 六〜ニハ | |||
| (七) 關係人交易 | $57 - 58$ | 二九 | |||
| (八) 質抵押之資產 | 58 | 三十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 59 | $E -$ | |||
| 承諾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十二)其 他 |
$59 - 60$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60 | E E |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qquad \qquad$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61 | 55 | |||
| (十四)部門資訊 | $61 - 62$ | 三四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06年度(自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 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 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寬 률
負責人:李
中 民 國 108 年 9 月 10 日
Deloitte.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73,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八慶:
查核意見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合 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 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 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長榮鋼鐵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 國106年及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 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 查核意見之基礎。
其他事項
長 榮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業 已 編 製 民 國 106 及 105 年 度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 階 層 之 青 任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 制,以確保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長榮鋼鐵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 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 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 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目 的 , 係 對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是 否 存 有 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 高 度 確 信 , 惟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之 查 核 工 作 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 出 合 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 達之 個 別 金 額 或 彙 總 數 可 合 理 預 期 將 影 響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使 用 者 所 作 之 經 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 會 計 師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時 , 運 用 專 業 判 斷 並 保 持 專 業 上 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 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 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 該 等 事 件 或 情 況 存 在 重 大 不 確 定 性 , 則 須 於 查 核 報 告 中 提 醒 合 併 財 務 報 表使用者注意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 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 磁。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 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 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 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金管證審字第1050024633號
年
9
$H$
$10$
$\mathbf{B}$
108
中
民
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代 | 資 碼 |
產 | 金 額 |
96 | 金 額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附註四及六) | 2,364,986 \$ |
14 | 2,005,238 \$ |
13 | |
| 1150 | 應收票據一非關係人(附註四、五及二一) | 229,067 | $\mathbf{1}$ | 98,620 | $\tilde{\phantom{a}}$ | |
| 1170 | 應收帳款一非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五、九及二一) | 2,361,223 | 14 | 2,142,809 | 14 | |
| 118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五、九、二一及二九) | 250,709 | $\overline{2}$ | 156,800 | $\mathbf{1}$ | |
| 1190 | 應收建造合約款(附註四、五、十及二一) | 1,060,917 | 6 | 1,340,614 | 9 | |
| 130X | 存貨(附註四、五、十一及二一) | 945,874 | 6 | 597,952 | $\overline{4}$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 21,772 | $\ddot{\phantom{1}}$ | 21,816 | ٠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 | 69,999 | 110,513 | $\mathbf{1}$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三十) | 30,941 | 31,145 |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7,335,488 | 43 | 6,505,507 | 42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 4,622,106 | 27 | 3,820,855 | 25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 899,144 | 5 | 898,984 | $\epsilon$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 139,826 | $\mathbf{1}$ | 148,815 | $\mathbf{1}$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三十) | 3,444,831 | 21 | 3,612,437 | 23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五及三十) | 341,474 | $\overline{2}$ | 344,946 | $\overline{2}$ | |
| 1801 | 無形資產(附註四) | 13,160 | 7,656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 45,138 | 39,676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14,922 | 18,865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5,976 | 1 | 101,973 | $\mathbf{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總計 | 9,626,577 | 57 | 8.994.207 | 58 | |
| 1XXX | 產 蕡 總 計 |
\$16.962.065 | 100 | \$15.499.714 | 100 | |
| 代 | 及 碼 負 债 |
權 益 |
||||
|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六) |
\$ 50,000 |
\$ | ||||
| 2100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 (附註十六) | 150,000 | $\mathbf{1}$ | |||
| 2150 | 應付票據一非關係人(附註二一及二九) | 321,286 | $\overline{\mathbf{2}}$ | 338,111 | $\overline{2}$ | |
| 2160 |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附註二一及二九) | 291 | 284 | |||
| 2170 | 應付帳款一非關係人(附註十七及二一) | 1,061,738 | 6 | 848,877 | 6 | |
| 2190 | 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四、五、十及二一) | 825,030 | 5 | 960,667 | 6 | |
| 2219 |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及二九) | 293,892 | $\mathbf{1}$ | 296,082 | $\overline{\mathbf{c}}$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 160,769 | 1 | 128,807 | $\mathbf{1}$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135,428 | $\mathbf{1}$ | 118,668 | $\mathbf 1$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2,998,434 | 17 | 2,691,496 | 18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十六及三十) | 60,000 | ||||
| 2550 |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附註十九) | 93,295 | $\mathbf{1}$ | 106,947 | $\mathbf{1}$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 65,995 | 65,995 | |||
| 2670 | 其他非流動角借 | 9,331 |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二十) | 118,546 | 1 | 110,953 | 1 | |
| 2645 25XX |
存入保證金 非流動負債總計 |
14,830 301.997 |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2}$ |
13,736 357,631 |
$\overline{a}$ | |
| 2XXX | 負債總計 | 3,300,431 | 19 | 3.049.127 | 20 |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二) 本 股 |
||||||
| 3110 | 普通股 | 4,054,260 | $\frac{24}{5}$ | 4,054,260 | 26 | |
| 3200 | 資本公積 | 250.766 | $\overline{1}$ | 220.747 | $\mathbf{1}$ | |
| 3310 |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
1,878,545 | 11 | 1,804,647 | 12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6,076,493 | 36 | 5,671,212 | 36 | |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7,955,038 | 47 | 7,475,859 | 48 | |
| 其他權益 | ||||||
| 341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62 | 907 | |||
| 34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84,577 | 1 | 549,905) | 3) | |
| 3400 | 其他權益合計 | 84.639 | 1 | 548,998) | $\overline{3}$ ) | |
| 3500 | 庫藏股票 | 305,074) | $\overline{2}$ | 305,074) | 2) | |
| 31XX | 本公司紫主權益總計 | 12,039,629 | 71 | 10,896,794 | 70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1,622,005 | 10 | 1,553,793 | $\overline{\phantom{0}10}$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3,661,634 | 81 | 12,450,587 | 80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6,962,065 | 100 | \$ 15.499.714 | $-100$ |


經理人:林耿立

會計主管:葉佳全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6年度 105年度 $%$ 代碼 金 額 金 額 $%$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二三及 4000 二九) \$10,553,288 100 \$9.656.766 100 5000 營業成本 (附註十一、二十、 二四及二九) $(8,698,418)$ $(83)$ $(8,061,389)$ $(83)$ 5900 營業毛利 1,854,870 17 1,595,377 17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二四 及二九) 6100 推銷費用 $\overline{ }$ $358,623$ $\left($ $3)$ $\left($ 342,971) $4)$ $\sqrt{ }$ 6200 管理費用 $168,767)$ $2)$ $200,761)$ $2)$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5)$ 527,390) 543,732) $6)$ 6900 營業淨利 1,327,480 12 1,051,645 1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四及 二九) 416,064 $\overline{4}$ 154,687 $\overline{2}$ 7020 其他(損失)及利益(附 註二四) $\overline{(}$ $5,185)$ 4,440) $\frac{1}{2}$ ( 7050 財務成本 $1,546)$ $10,008)$ $\left($ $\mathbf{r}$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損益份額(附 註十三) 12,766 18,965 $\overline{\phantom{a}}$ $\sim$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422,099 $\overline{4}$ 159,204 $\overline{\phantom{0}}^2$ 7900 税前淨利 1,749,579 $16$ 1,210,849 13 7950 所得稅費用 (附註二五) $(218,536)$ $\left( 2\right)$ $(201,447)$ $\left( 2 \right)$ 8200 本年度淨利 1,531,043 14 1,009,402 $11$
(接次頁)
(承前頁)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代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之再衡量 | ||||||||
| (附註二十) | $($ \$ | 35,670) | $($ \$ | 35,363)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 ||||||||
| 相關之所得稅 | |||||||||
| (附註二五)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
6,064 | 6,012 | |||||||
| 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 ||||||||
| 報表換算之兌換 | |||||||||
| 差額 | 1,756) | 390)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評價損益 | 634,482 | 6 | 437,715) | $\overline{-5}$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稅 | ||||||||
| 後淨額)合計 | 603,120 | 6 | 467,456) | $\frac{5}{2}$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134,163 | $\overline{20}$ | 541,946 | 6 |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本公司業主 | \$1,193,481 | 11 | \$ | 738,982 | 8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337,562 | $\frac{3}{2}$ | 270,420 | 3 | ||||
| 8600 | \$1,531,043 | $-14$ | \$1,009,402 | 11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本公司業主 | \$1,802,040 | 17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332,123 | 3 | \$ | 272,652 | 3 | |||
| 8700 | \$2,134,163 | 20 | \$ | 269,294 541,946 |
3 6 |
||||
| 每股盈餘 (附註二六) | |||||||||
| 9710 | 基 本 |
\$ | 3.08 | \$ | 1.91 | ||||
| 9810 | 稀 釋 |
\$ | 3.08 | \$ | 1.9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额 \$12,656,412 鶴 糊 椎 |
608,139) | 26,488 | 166,120) | 1,009,402 | 467,456) | 541,946 | 12,450,587 | 689,224) | 30,019 | 263,911) | 1,531,043 | 603,120 | 2,134,163 | \$13,661,634 | ||||||
|---|---|---|---|---|---|---|---|---|---|---|---|---|---|---|---|---|---|---|---|---|---|
| 쎪 \$1,450,619 非控制權 |
f, | 166,120) | 270,420 | 1,126 | 269,294 | 1,553,793 | $\mathfrak{t}$ | 263,911) | 337,562 | 5,439) | 332,123 | \$1,622,005 | |||||||||
| 糊 權 N Щ 嶶 써 煳 |
\$ \$11,205,793 總 |
608,139) | 26,488 | 738,982 | 466,330) | 272,652 | 10,896,794 | 689,224) | 30,019 | $\mathbf{I}$ | 1,193,481 | 608,559 | 1,802,040 | \$12,039,629 | |||||||
| 攥 | 崃 305,074) 咫 $\mathfrak{S}$ 哥 |
305,074) | $-305.074$ ) କ୍ |
||||||||||||||||||
| 出售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卷供 |
112,190) $\ddot{ }$ |
437,715) | 437,715) | 549,905) | 634,482 | 634,482 | 84,577 ఱ∥ |
||||||||||||||
| $\hfill \square$ $\overline{31}$ 俪 气 $\langle$ $\mathbf{N}$ |
兼 | 權 有 崊 |
國外營運機構 | 差額 时務報表換算 # 之兒 |
1,095 ₩ |
188) | 188) | 907 | 845) | 845) | 9 ⊌a∥ |
||||||||||
| $\frac{1}{2}$ E. |
肎 | 磐 傘 配盘 4 嚩 ₩ |
\$5,634,803 | 66,007) 608,139) |
738,982 | 28,427) | 710,555 | 5,671,212 | 73,898) 689,224) |
J | 1,193,481 | 25,078) | 1,168,403 | \$6,076,493 | |||||||
| R. 105 تتلق 综 106 率 |
∢ | 保 法定盈餘公積 |
\$1,738,640 | 66,007 | 1,804,647 | 73,898 | \$1,878,545 | ||||||||||||||
| 民國 | # | 稀 亽 $\frac{1}{2}$ 資 |
194,259 $\leftrightarrow$ |
$\mathbf{1}$ T, |
26,488 | $\pmb{\imath}$ | J. | 220,747 | $\pmb{\cdot}$ ٠ |
30,019 | I, | I | 1 | 250,766 ଖା |
|||||||
| 衾 屬 |
$\ast$ | 颗 俐 |
4,054,260 ÷ |
$\,$ ۱ |
τ. | 4,054,260 | ı | $\blacksquare$ | \$4,054,260 | ||||||||||||
| 端 | 股数 (仟股) 崗 |
405,426 | $\mathbf 1$ | $\mathbf{r}$ | ٠ | ٠ | 405,426 | $\mathbf{I}$ | $\blacksquare$ | 405,426 | |||||||||||
| 105年1月1日檢額 |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股東現金股利 法定盈餘公積 |
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發放之股息 | 子公司現金股利 | 105年度净利 | 105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05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股東現金股利 法定盈餘公務 |
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發放之股息 | 子公司现金股利 | 106年度净利 | 106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106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 龝 ≮∣হ |
Вã Ы |
ΣÃ | $\overline{5}$ | Z | B3 | Ďő | $\overline{\mathbf{N}}$ | BS E |
$\Sigma$ | $\overline{5}$ | $\overline{\mathbf{D}}$ | B 3 | B5 | $\overline{\mathbf{N}}$ |
會計主管:葉佳全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林耿立
董事長:李寬量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 碼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年度税前淨利 | \$1,749,579 | \$1,210,849 |
| A20010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包含投資性不動產) | 322,763 | 351,382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5,508 | 4,010 |
| A20300 | 呆帳費用 | 128 |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1,546 | 10,007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17,531) | 18,977)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109,593) | 89,660) |
| A22400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合 | ||
| 資之份額 | 12,766) | 18,965) | |
| A225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
| 損失 | 145) | 188 | |
| A23100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 8) |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130,447) | 158,608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312,451) | 332,239 |
| A31170 | 應收建造合約款 | 279,697 | 211,928)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16,661 | 78,690 |
| A31200 | 存 貨 |
347,922) | 608,839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24,012 | 5,799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16,818) | 24,893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212,861 | 102,992) |
| A32170 | 應付建造合約款 | 135,637) | 123,892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1,812) | 141) |
| A32200 | 負債準備 | 13,652) | 39,549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16,760 | 22,566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8,078) | 37,972) |
| A3299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9,331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1,511,994 | 2,490,868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17,370 | 19,537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1,924) | 9,627)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185,926) | 164,173)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341,514 | 2,336,605 |
(接次頁)
(承前頁)
$\mathcal{A}^2$ 碼
| 代 碼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B00010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020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166,769) |
$($ \$ 3,073,445) |
| B01200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76 | |
| B02700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60) |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51,685) | 104,499) |
| B04500 | 購置無形資產 | 145 | 1,192 |
| B06600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減少 | 11,012) | 4,841)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增加) | 204 | 1,110 |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3,943 | 4,003) |
| B07600 | 收取之股利 | 4,003) 109,593 |
81,402) |
| B07600 | 收取關聯企業股利 | 20,000 | 89,660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99,744) | 20,000 $3,156,052$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100 C00500 |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 50,000 | 1,000) |
| C01600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150,000 | |
| C01700 |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
1,100,000 | |
| C04500 |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60,000$ ) | $1,040,000$ ) |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263,911) | 166,120) |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1,094 | 4,209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659,205) | 581,651) |
| 782,022) | 684,562) | ||
| EEEE | 本年度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 359,748 | 1,504,009) |
| E00100 | 年初現金餘額 | 2,005,238 | 3,509,247 |
| E00200 | 年底現金餘額 | 2,364,986 | 2,005,238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6年及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於62年1月依中華民 國公司法設立,原名長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於76年8月12日變更 為長榮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於89年4月27日變更為長榮開發網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於90年5月15日變更為長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另於100年7月1日變更為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79年8 月31日吸收合併長榮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後,增加特殊鋼、碳鋼、合 金及超合金冶煉、製造、加工品與原料之生產加工與銷售業務,惟於 82年轉投資成立榮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後更名為榮剛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專營合金鋼產銷業務,將原合金鋼事業部之機具、設備、 存 貨 及 從 業 人 員 移 轉 予 該 公 司 經 營 ; 另 於 87 年 10 月 31 日 吸 收 合 併 長 鋒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鋼胚、棒(條)鋼、鋼筋、盤元、線材、 型鋼之製造加工與買賣;本公司管理階層於87年間決定停止造櫃部門 之生產。另本公司於98年9月30日 (合併基準日)採吸收合併方式 合併 榮 重 鋼 構 公 司 , 本 公 司 為 存 續 公 司 榮 重 鋼 構 公 司 為 消 滅 公 司 。
本公司於 74年12月4日公開發行,另於92年6月25日經董事 會開會決議通過撤銷公開發行,並於92年7月8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 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撤銷公開發行。
主要經營業務包括貨櫃維修、軋鋼、鋼鐵結構、拖車及組件等之 製造、加工修理及其買賣之業務。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表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8年9月10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 $($ 以下稱「IFRSs」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 大變動: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該修正除配合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新增若干會計項 目及非金融資產減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實施 IFRSs 情形,強 調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合併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 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控制或重 大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露與合併公 司進行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 合併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 10%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 列示。
106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係增加關係人交易之揭露,請參閱 附註二九。
(二)107年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 IFRSs
| 新發布 / 修正 / 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 註2 |
| IFRS2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4 之修正「於 IFRS 4 『保險合約』下 IFRS 9 2018 年1月1日 | |
| 『金融工具』之適用」 | |
| IFRS9「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接次頁)
(承前頁)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2018年1月1日 |
| 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IFRS 15 之修正「IFRS 15 之闡釋」 | 2018年1月1日 |
|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2017年1月1日 |
| 認列」 | |
|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2018年1月1日 |
| IFRIC 22「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2018年1月1日 |
註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IFRS 12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IAS 28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8 年1月1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
-
- IFRS 9「金融工具」及相關修正
- 金融資產之分類、衡量與減損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 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 亦 認 列 於 損 益 , 其 他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 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 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 其 他 相 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 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公司以106年12月31日持有之金融資產與當日所存 在之事實及情況,初步評估下列金融資產之分類與衡量將因適 用 IFRS 9 而改變:
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上市 (櫃)及未上市 (櫃)股 票投資,依IFRS9選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 公允價值變動係累計於其他權益,於投資處分時不再重分 類至損益,而將直接轉入保留盈餘。
另外,以成本衡量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依IFRS9應改 按公允價值衡量。
IFRS 9 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倩務工具投資、應收租賃款、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產 生 之 合 約 資 產 或 放 款 承 諾 及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 應 認 列 備 抵 損 失。若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 備抵 損 失 係 按 未 來 12 個 月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若 金 融 資 產 之 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備抵損 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 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 損失。
此 外 , 原 始 認 列 時 已 有 信 用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 合 併 公 司 考 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 後續備抵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合併公司初步評估對於應收帳款將適用簡化作法,以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合併公司預期適用IFRS9預 期信用損失模式將使金融資產之信用損失更早認列。
合併公司選擇於適用 IFRS 9 金融資產之認列、衡量與減損 規定時不重編 106年度比較資訊,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將認 列於首次適用日,並將揭露適用IFRS9之分類變動及調節資訊。
追溯適用 IFRS 9金融資產分類、衡量與減損規定,對 107 年1月1日資產、負債及權益之影響預計如下:
107年1月1日調
| 資產、負債及 | 106年12月31日 首 次 適 | 用 | 後 整 |
|---|---|---|---|
| 響 權 益之影 |
帳 面金額之 |
整 調 |
帳 額 面 金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 |||
| 資產一非流動 | \$899,144 | $(S$ 899,144)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一非流動 | 4,622,106 | (4,622,106)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一非 | |||
| 流動 | 5,521,250 | 5,521,250 | |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 | |||
| 動 | 30,941 | 30,941)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30,941 | 30,941 | |
| 資產影響 | \$5,552,191 | \$ | \$5,552,191 |
| 其他權益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損益 | \$ 84,577 |
(\$4,577)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債務工具投資 | |||
| 未實現評價損益 | 84,577 | 84,577 | |
| 其他權益影響 | \$ 84,577 |
$\mathbb{S}$ | 84,577 S |
-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IAS18「收入」、IAS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 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收入認列金額、已收及應收金額之淨結果係認列為合約資 產(負債)。適用 IFRS 15 前,建造合約之工程進度請款、已認 列成本與利潤(損失)之淨結果依IAS11係認列為應收(付) 建造合約款。
若有虧損性客戶合約,合併公司係依規定認列存貨減損或 認列虧損性合約負債準備。適用 IFRS 15 前,建造合約之預期 捐失係依 IAS 11 衡量並調整應收 (付)建造合約款。
合併公司以106年12月31日所存在之事情及情況供選擇 於 107年1月1日尚未完成之合約追溯適用 IFRS 15,相關累積 影響數將調整於該日保留盈餘。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之影響
| 107年1月1日 | 首 用 適 次 |
107年1月1日 | |
|---|---|---|---|
| 前 金額 編 重 |
整 調 之 |
後 重 編 金額 |
|
| 應收帳款淨額 | \$2,611,932 | $(\$1,243,950)$ | \$1,367,982 |
| 應收建造合約款 | 1,060,917 | 1,060,917) | |
| 合約資產一流動 | 2,304,867 | 2,304,867 | |
| 資產影響 | \$3,672,849 | \$3,672,849 | |
| 應付建造合約款 | 825,030 \$ |
825,030) (\$ |
\$ |
| 合約負債一流動 | 825,030 | 825,030 | |
| 負債影響 | 825,030 | 825,030 |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
|---|---|
| 「2015-2017 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9年1月1日 |
| IFRS9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 2019年1月1日 (註2) |
|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 未定 |
|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IFRS $16$ 「租賃」 | 2019年1月1日 (註3) |
| IFRS 17「保險合約」 | 2021年1月1日 |
| IAS 28 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 2019年1月1日 |
| IFRIC 23「所得稅之不確定性之處理」 | 2019年1月1日 |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余管會允許合併公司得選擇提前於 107 年 1 月 1 日適用此項 修正。
- 註 3: 金管會於 106年12月19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108年1月1 日適用 IFRS 16。
- IFRS $16$ 「 租 賃 」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賃」 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低價值標的資產租 賃 及 短 期 租 賃 得 選 擇 採 用 類 似 IAS 17 之 營 業 租 賃 處 理 外 , 其 他 租 賃 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合併綜合損 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所 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 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 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 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 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IFRSs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書 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 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
-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
-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
-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
-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
-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自債,以及
-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今併 公 司 從 事 建 浩 工 程 部 分 , 其 營 業 週 期 長 於 一 年 , 是 以 與 營 建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 動之標準。
(四)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 (子公司) 之財務報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適當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 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 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 額 係 歸 屬 至 本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即 使 非 控 制 權 益 因 而 成 為 虧 捐餘額。
堂会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 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 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 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 公司業主。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二及附表五。 幣 (五)外
各個體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 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捐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 不再重新换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 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資產及負債以每 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本 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若合併公司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所有權益,或處分國外營運機 構之子公司部分權益但喪失控制,或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保留權益 係金融資產並按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所有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若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未導致喪失控制,係按比例 將累計兒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捐 益。在其他任何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情況下,累計兌換差額則 按處分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六)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 別 項 目 為 基 礎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 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七)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權 益之企業。
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係採用權益法。
權 益 法 下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 取 得 日 後 帳 面金 額 係 隨 合 併 公 司 所 享 有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之變動係 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及合資可辨認 資 產 及 負 債 淨 公 允 價 值 份 額 之 數 額 列 為 商 譽 , 該 商 譽 係 包 含 於 該 投 資 之 帳 面 金 額 且 不 得 攤 銷 ; 合 併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 損益。
關聯企業及合資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 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 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一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 業及合資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 聯企業及合資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 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合併 公 司 於 評 估 減 損 時 , 係 將 投 資 之 整 體 帳 面 金 額 視 為 單 一 資 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 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 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合併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間 之 逆 流 、 順 流 及 側 流 交 易 所 産 生 之 捐 益 , 僅 在 與 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權 益 無 關 之 範 圍 內 , 認 列 於合併財務報告。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於每一重大 部分則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 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九)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 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 (包括交易成本) 衡量, 後續以成本 減除累計折舊後之金額衡量。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損益。
- (十) 無形資產
-
-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 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 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 除 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 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一)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 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 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 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同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 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二)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與放款及應收款。
A.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 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與以有 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 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 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 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 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於無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且 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後續係以成本 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 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則認列於損益。
B.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及 其他應收款)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捐 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 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短期間內、高度流動性、 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 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 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 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 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票據、應收帳 款及其他應收款,該資產經個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 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 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集體超過平均授信期間60天 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情 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該減少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關, 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迴轉 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若未 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 或永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係藉由備 抵帳 戶 調 隆 其 帳 面 金 額 。 當 判 斷 應 收 款 無 法 收 回 時 , 係 沖 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 戶。除因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無法收回而沖 銷備抵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權益工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 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 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捐益。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会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十三)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 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 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十四)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
-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 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能源收入
合併公司與桃園市政府簽訂垃圾委託焚化處理契約後,焚 化處理桃園市政府依契約交付一般廢棄物(市政府)及一般事 業廢棄物(民營公司),並於營運期間內向桃園市政府及一般事 業收取廢棄物處理服務費,認列廢棄物處理收入,同時產生發 電收入予台電。以上收入均依約按月計算。
- 勞務之提供
勞務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予以認列。
(十五) 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之結果若能可靠估計,於資產負債表日係參照合約活 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成本,並以完工已產出且安裝之單位佔 估計總合約產出單位或已發生之合約成本佔估計總成本之比例衡量 完成進度。若遇有合約工作之變更、求償及獎勵金之情形,僅於金 額能可靠衡量且很有可能收現之範圍內,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總合約成本若很有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所有預期損失則立即 認列為費用。
當 建 造 合 約 累 計 已 發 生 成 本 加 計 已 認 列 利 潤 並 減 除 已 認 列 損 失 超過工程進度請款金額時,該差額係列示為應收建造合約款。當建 造合約之工程進度請款金額超過累計已發生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並 減除已認列損失時,該差額係列示為應付建造合約款。於相關工作 進行前所收到之款項帳列其他流動負債。依照已完成工作開立帳單 而客戶尚未付款之金額帳列應收帳款。
(十六)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書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書之確定福利成本(会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 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書資產報酬)於 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 類至指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淨確定 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 現值。
(十七)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税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 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 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 抵減使用時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合併 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 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所得税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而 定 。 若 未 來 實 際 產 生 之 獲 利 少 於 預 期 , 可 能 會 產 生 重 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迴 轉, 該 等 迴 轉 係 於 發 生 期 間 認 列 為 損 益 。 (二)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容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 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 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 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三)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四)確定福利計書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書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係 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 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 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五)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工程損益之認列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 收入及成本,合併公司係以完工已產出且安裝之單位佔估計總合約 產出單位或已發生之合約成本佔估計總成本之比例衡量完成進度, 業主驗收完成後,相對認列收入及成本。若遇有合約工作之變更、 求償及獎勵金之情形,僅於很有可能產生收入且金額能可靠衡量之 範圍內,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由於估計完工程度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工程之 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 得,因而可能影響完工百分比及工程損益之計算。(參閱附註十)。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4,655 | 4.639 | |||
|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 171,074 | 175,978 | |||
| 約當現金 | |||||
| 銀行定期存款 | 1,777,725 | 1,018,756 | |||
| 商業本票 | 411,532 | 805,865 | |||
| \$2,364,986 | \$2,005,238 |
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非流動 國內投資 上市 (櫃) 股票 |
\$4,622,106 | \$3,820,855 |
| 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非流動 | ||
| 國內未上市 (櫃)普通股 | 699,029 \$ |
698,869 \$ |
| 國外未上市 (櫃)普通股 | 200,115 | 200,115 |
| 899,144 | 898,984 | |
| 依衡量種類區分 備供出售 |
899,144 | 898,984 |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 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 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 無法可靠衡量。
合併公司被投資公司 (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 12月6日經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依企業併購 法進行吸收合併,其被投資公司為消滅公司,該筆交易於106年3月 收取合併價款 226,693 仟元,帳列其他收入項下。
九、應收帳款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因營業而發生 | \$2,679,801 | \$2,367,463 |
| 減: 備抵呆帳 | 67,869) | 67,854) |
| \$2,611,932 | \$2,299,609 |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0~120天。於決定應收帳 款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 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 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另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中包 会建造合約之應收工程保留款金額,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
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收回,應收工程保留款之到期分析請參閱附 註二一。該保留期間即合併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1年。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0 \sim 60 \text{ K}$ | \$1,517,844 | \$1,056,536 |
| $61{\sim}90$ K | 179,631 | 127,203 |
| 91 $\sim$ 120 $\pm$ | 2,345 | 2,212 |
| 121 天以上 | 979.981 | 1,181,512 |
| 승 計 |
\$2,679,801 | \$2,367,463 |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已逾期或無逾期已減損應收 帳款合併公司皆已提足備抵呆帳。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 個 | 別 | 評 | 估 | 群 | 組 | 評 | 估 | |||
|---|---|---|---|---|---|---|---|---|---|---|
| 減 | 損 | 損 | 失 | 減 | 損 | 損 | 失 | 合 | 計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 | 16,913 | \$ | 50,941 | \$ | 67,854 | ||||
| 加: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6,913 | 50,941 | 67,854 | |||||||
| 106年1月1日餘額 | S | 16,913 | \$ | 50,941 | \$ | 67,854 | ||||
| 加: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 128 | 128 | ||||||||
|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113) | 113) | ||||||||
|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17,041 | 50,828 | 67,869 |
十、應收 (付) 建造合約款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建造合約款 | ||
|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 | ||
| (減除已認列損失) | \$16,570,711 | \$18,084,188 |
| 減: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15,509,794 ) | 16,743,574) |
| 應收建造合約款 | \$1,060,917 | \$1,340,614 |
| 應付建造合約款 | ||
|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16,341,101 | \$17,687,719 |
| 減: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 | ||
| 潤 (減除已認列損失) | 15,516,071 ) | 16,727,052 ) |
| 應付建造合約款 | 825,030 | 960,667 |
| 應收工程保留款 (附註九) | 749,934 | 871,978 |
| 應付工程保留款 (附註十七) | 388,537 | 357,180 |
應收(付)建造合約之到期分析請參閱附註二一。
十一、存货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製成品 | 269,556 \$ |
144,896 \$ |
|||
| 在製品 | 7,655 | 8,004 | |||
| 原料一鋼構業 | 374,447 | 242,271 | |||
| 原料一製造業 | 243,527 | 154,521 | |||
| 物 料 |
50,689 | 48,260 | |||
| 945,874 | 597,952 |
106 及 105 年度除鋼構業外之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2.717.432 仟元及 2.277.739 仟元。
十二、子公司
(一)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 股 | 權 | 百 | 分 | 比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 | 公 | 司名 | 稱 | 業 | 務 | 性 | 質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說明 | |||||||
| 本公司 | 欣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廢棄物處理業及汽電共生業 | 68.46% | 68.46% | ||||||||||||||
| 本公司 | 水美工程企業股份有限 | 廢水、空氣及噪音防治等處理 | 48.12% | 48.12% | ||||||||||||||
| 公司 | 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承 | |||||||||||||||||
| 包暨其相關之諮詢顧問業務 | ||||||||||||||||||
| 本公 | 司 | 明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投資公司 | 100% | 100% |
- 本公司對水美工程企業公司之持股為48.12%,惟因本公司佔董 事會席次過半,具主導其攸關活動之實質能力,故將其列為子 公司。
(二)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個別不重大之合資 坤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39,826 | \$148,815 | |||||||||
|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 | |||||||||||
| 公 | ब्रा | Я, | 稱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坤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50% | 50% |
個別不重大之合資彙總資訊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 ||
| 本年度淨利 | \$12,766 | \$18,965 |
$\sim 10^{-1}$
合併公司對坤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及表決權比例為 50%,然 而,依據股東協議,其他股東控制坤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之組 成,因此合併公司對坤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僅具有重大影響,故將其 列為合併公司之合資。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有 土 自 地 |
土地改良物 | 房 屋及建築 |
器 機 設 備 |
輸 設 備 運 |
其 他 設 備 |
合 計 |
|
|---|---|---|---|---|---|---|---|
| 本 成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2,007,017 | 126,461 \$ |
\$2,149,905 | \$4,780,486 | s 89.724 |
48,002 \$ |
\$9,201,595 |
| 增 添 |
300 | 46,139 | 7,222 | 7.097 | 60,758 | ||
| 分 處 |
$5,509$ ) | 3,282) | 482) | 9,273) | |||
| ∲ 類 分 |
358,324) | 1,085 | 54,620 | 24,275 | 2,888 | 386,866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648,693 | 125,376 S. |
\$2,095,585 | \$4,845,391 | 93,664 \$ |
57,505 | \$8,866,214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S. 125,915 |
116,333 \$ |
\$1,345,668 | \$3,410,016 | 53,662 S |
25,890 £ |
\$5,077,484 |
| 分 處 |
4,503) | 2,924) | 466) | 7,893) | |||
| 重分 纇 |
125,915) | 203) | 38,580) | 203 | 164,495) | ||
| 折舊費用 | 2,622 | 82,896 | 248,259 | 8,710 | 6,194 | 348,681 |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18.752 | \$1,389,984 | \$3,653,772 | 59,448 | 31,821 | \$5,253,777 | |
| 105年12月31日淨額 | \$1,648,693 | 6,624 | 705,601 | \$1,191,619 | 34,216 | 25,684 | \$3,612,437 |
| 成 本 |
|||||||
| 106年1月1日餘額 | \$1,648,693 | 125,376 S. |
\$2,095,585 | \$4,845,391 | \$ 93,664 |
57,505 \$ |
\$8,866,214 |
| 增 添 |
3,129 | 1,374 | 48,710 | 6,801 | 6,186 | 66,200 | |
| 分 慮 |
67) | 4,745) | 576) | 166) | 5,554) | ||
| 重分類 | 3,370 | 29,966 | 46,797 | 5,352 | 85,485 | ||
|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1,648,693 | 131,875 | \$2,126,858 | \$4,936,153 | 99,889 | 68,877 | \$9,012,345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6年1月1日餘額 | \$ | 118,752 S |
\$1,389,984 | \$3,653,772 | £. 59,448 |
31,821 \$ |
\$5,253,777 |
| 分 處 |
67) | 4,746) | 576) | 165) | 5,554) | ||
| 折舊費用 | 2,259 | 77,365 | 222,813 | 9,494 | 7,360 | 319,291 | |
|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121,011 | \$1,467,282 | \$3,871,839 | 68,366 | 39,016 | \$5,567,514 | |
| 106年12月31日淨額 | \$1,648,693 | 10,864 | 659,576 | \$1,064,314 | 31,523 | 29,861 | \$3,444,831 |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 土地改良物 | 3至25年 |
|---|---|
| 房屋及建築物 | 3至55年 |
| 機器設備 | 3至20年 |
| 運輸設備 | 5至7年 |
| 其他設備 | 3至8年 |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十。
十五、投資性不動產
已完工投資性不動產
| 金 | 額 | |
|---|---|---|
| 成 本 105年1月1日餘額 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mathbb{S}^-$ | 142,438 430,595 573,033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5年1月1日餘額 折舊費用 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frac{\mathcal{L}}{\mathcal{L}})$ $\sqrt{5}$ |
60,891) 2,701) 164,495) 228,087) |
| 105年12月31日淨額 | \$344,946 | |
| 成 本 106年1月1日餘額 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mathfrak{S}$ | 573,033 \$573,033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6年1月1日餘額 折舊費用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 \$ ΄\$ |
228,087) 3,472) $-231,559)$ |
| 106年12月31日淨額 | 341,474 |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依6至50年計提折舊。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係參考附近地段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 場證據,所得公允價值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公允價值 | \$ 523,981 | \$517,203 |
合併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設定作為借款擔保 之投資性不動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十。
十六、借____款
(一)短期借款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無擔保借款 | ||
| 信用額度借款 | \$50,000 | - |
銀行週轉性借款之利率於106年12月31日為0.85%。 (二)應付短期票券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應付商業本票 | \$150,000 | $\overline{\phantom{a}}$ |
尚未到期之應付短期票券如下:
106年12月31日
| 保證/承兌機構 | 票 | 面 | 金 | 額 | 折 | 價 | 金 | 額 | 帳 | 面 | 金 | 額 | 利 | 率 | 區 | 間 | |
|---|---|---|---|---|---|---|---|---|---|---|---|---|---|---|---|---|---|
| 應付商業本票 | |||||||||||||||||
| 中華票券金融股份 | |||||||||||||||||
| 有限公司 | S | 50,000 | \$ | \$ | 50,000 | 0.878% | |||||||||||
| 兆豐票券金融股份 | |||||||||||||||||
| 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0.878% | ||||||||||||||
|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 | |||||||||||||||||
| 有限公司 | 50,000 | 50,000 | 0.878% | ||||||||||||||
| 150,000 | 150,000 | ||||||||||||||||
105年12月31日:無。
(三)長期借款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附註三十) 減:列為 1 年內到期部分長 |
$\tilde{\phantom{a}}$ | \$60,000 |
| 期借款 | 60,000 |
台灣銀行提供為期 5 年之抵押貸款額度 1,000,000 仟元予本公 司,以本公司自有土地及建築物抵押擔保,借款到期日為108年12 月4日,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有效年利率為1.18%。該筆借款 業於106年1月已全數清償完畢。
十七、應付帳款
合併公司應付帳款皆為因營業而發生,其平均賒帳期間為 30~90 天,且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應付款項於約定之信用期間內 償還。
應付帳款中包含建造合約之應付工程保留款金額,應付工程保留 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保留期滿後支付,應付工程保留款之到 期分析請參閱附註二一。該保留期間即本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 超過1年。
十八、其他負債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流 動 |
||
|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修繕費 | \$ 75,132 |
\$ 96,078 |
| 應付休假給付 | 26,073 | 19,058 |
|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 25,059 | 27,714 |
| 應付運費 | 21,224 | 32,077 |
| 應付營業稅 | 14,121 | 12,182 |
| 應付回饋金 | 12,494 | 10,272 |
| 應付保險費 | 10,943 | 9,125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9,115 | 5,874 |
| 應付勞務費 | 3,382 | 3,383 |
| 其 他 |
96,349 | 80,319 |
| 293,892 | 296,082 |
十九、負債準備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非流動 維修準備 |
93,295 | 106,947 |
二十、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 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 險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 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該等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6% 至15%提撥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 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 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 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合併公司並無影 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463,184 | \$430,237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344, 638) | (319,284)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18,546 | \$110,953 |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確 | 定 | 福 | 利 | 計 | 畫 | 資 | 產 | 淨 | 確定福 | 利 | |||
|---|---|---|---|---|---|---|---|---|---|---|---|---|---|
| 義 | 務 | 現 | 值 | 公 | 允 | 價 | 值 | 負 | 債 | ||||
| 105年1月1日 | \$ 399,928 |
$$^{\circ}$ 286,366) |
\$ | 113,562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8,153 | 8,153 | |||||||||||
| 前期服務成本 | 7,007 | 7,007 | |||||||||||
| 利息費用 (收入) | 5,405 | 4,090) | 1,315 | ||||||||||
| 認列於損益 | 20,565 | 4,090) | 16,475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 | |||||||||||||
| 含於淨利息之金 | |||||||||||||
| 額外) | 1,807 | 1,807 | |||||||||||
| 精算損失一人口統 | |||||||||||||
| 計假設變動 | 9,084 | 9,084 | |||||||||||
|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 | |||||||||||||
| 設變動 | 8,663 | 8,663 | |||||||||||
|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 | |||||||||||||
| 整 | 15,726 | 83 | 15,809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33,473 | 1,890 | 35,363 | ||||||||||
| 雇主提撥 | 46,683) | 46,683) |
(接次頁)
(承前頁)
| 確 | 定 | 福 | 利 | 計 | 畫 | 資 | 產 | 淨確定福利 | |||
|---|---|---|---|---|---|---|---|---|---|---|---|
| 義 | 務 | 現 | 值 | 公 | 允 | 價 | 值 | 負 | 債 | ||
| 福利支付 | $($ \$ | 15,965) | $\mathfrak{S}$ | 15,965 | \$ | ||||||
| 公司支付 | 7,764) | 7,764) | |||||||||
| 105年12月31日 | \$ | 430,237 | \$ | 319,284) | \$ | 110,953 | |||||
| 106年1月1日 | \$ | 430,237 | $(\frac{$}{9} \quad 319,284)$ | \$ | 110,953 |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8,138 | 8,138 | |||||||||
| 利息費用 (收入) | 4,878 | $3,799$ ) | 1,079 | ||||||||
| 認列於損益 | 13,016 | $3,799$ ) | 9,217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 | |||||||||||
| 含於淨利息之金 | |||||||||||
| 額外) | 601 | 601 | |||||||||
| 精算損失一人口統 | |||||||||||
| 計假設變動 | 15,542 | 15,542 | |||||||||
|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 | 6,314 | ||||||||||
| 設變動 | 6,314 | ||||||||||
| 精算損失(利益)一 | 75 | 13,213 | |||||||||
| 經驗調整 | 13,138 | 676 | 35,670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34,994 | 35,729) | 35,729) | ||||||||
| 雇主提撥 | 13,498) | 13,498 | |||||||||
| 福利支付 | 1,565) | ||||||||||
| 公司支付 | 1,565 ) 463,184 |
(S) | 344,638) | S | 118,546 | ||||||
| 106年12月31日 |
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5,274 | \$5,585 |
| 營業費用 | 3,943 | 10,890 |
| 9,217 | 16,475 |
合併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
-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
-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 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折現率 | $1.07\% \sim 1.125\%$ | $1.125\% \sim 1.2\%$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2\% - 3\%$ | 2 % |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本公司及子公司欣榮企業股 | ||
| 份有限公司 | ||
| 折現率 | ||
| 增加 0.25% | 8,988) (S |
(S. 8,637) |
| 減少 0.25% | 9,301 | \$ 8,933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增加 0.25% | 9,058 | 8,696 |
| 減少 0.25% | (\$ 8,798) |
8,451) (S |
| 子公司水美工程企業股份有 限公司 |
||
| 折現率 | ||
| 增加 0.5% | 2,933) (S |
2,006) (5 |
| 減少 0.5% | \$ 3,145 |
2,767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增加 0.5% | 3,069 | 2,731 |
| 減少 0.5% | 2,894) | 2,002) £, |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 36,191 | \$ 36,918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 $9.3$ 年 | $9.6$ 年 |
二一、資產負債之到期分析
合併公司與建造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 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相關帳列金額依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 年內及超過1年後將回收或償付之金額,列示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
|---|---|---|---|---|
| 1年內 | 1年後 | 計 合 |
||
| 資 | 產 | |||
| 應收票據 | $\mathbb S$ 204,286 |
\$ | $\mathbb{S}$ 204,286 |
|
| 應收帳款 | 1,252,023 | 296,853 | 1,548,876 | |
| 貨 存 |
385,046 | 385,046 | ||
| 應收建造合約 | 644,641 | 416,276 | 1,060,917 | |
| \$2,485,996 | 713,129 \$ |
\$ 3,199,125 | ||
| 負 | 債 | |||
| 應付帳款 | \$ 605,797 |
\$ 186,616 |
$\mathbb{S}$ 792,413 |
|
| 應付建造合約 | 647,431 | 177,599 | 825,030 | |
| \$1,253,228 | $\mathbb{S}$ 364,215 |
\$1,617,443 | ||
| 105年12月31日 | ||||
| 1年內 | 1年後 | 合 計 |
||
| 資 | 產 | |||
| 應收票據 | $\mathbb S$ 85,173 |
\$ | $\mathbb{S}$ 85,173 |
|
| 應收帳款 | 1,042,509 | 309,459 | 1,351,968 | |
| 存 貨 |
252,732 | 252,732 | ||
| 應收建造合約 | 853,317 | 487,297 | 1,340,614 | |
| \$2,233,731 | \$ 796,756 |
\$ 3,030,487 | ||
| 負 | 債 | |||
| 應付票據 | \$ 306 |
\$ | $\mathfrak{S}$ 306 |
|
| 應付帳款 | 538,290 | 207,516 | 745,806 | |
| 應付建造合約 | 630,890 | 329,777 | 960,667 | |
二二、權益
(一)股 本
普通股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額定股數 (仟股) | 440,000 | 440,000 |
| 額定股本 | \$4,400,000 | \$4,400,000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 ||
| (仟股) | 405,426 | 405,426 |
| 已發行股本 | \$4,054,260 | \$4,054,260 |
(二) 資本公積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 ||
| 撥充股本 | ||
| 庫藏股票交易(1) | \$198,030 | \$168,011 |
| 合併溢額(2) | 52,736 | 52,736 |
| \$250,766 | \$220,747 |
(1) 此類資本公積僅可用以彌補虧損。
(2)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或撥充股本。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已於105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修正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及董 監事酬勞之分派政策。
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 依法缴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 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 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 股息紅利。修正前後章程之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 四之(四)員工福利費用。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於106年5月26日及105年5月26日舉行股東常會, 分別決議通過105及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盈 | 餘 | 分 | 配 | 案 | 每 | 股股利 | 兀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73,898 | \$66,007 | ||||||||||
| 現金股利 | 689,224 | 608,139 | 1.5 |
本公司107年5月29日股東會決議106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 餘分配案 盈 |
每股股利 (元)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119,348 | |
| 現金股利 | 810,852 |
(四) 庫藏股票
子公司於 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皆持有本公司股票,相關 資訊如下:
| 子公司名 | - 稱 | 持有股數 (仟股) | 帳面金額 | |||
|---|---|---|---|---|---|---|
| 明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7,658 | \$305,074 |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除不得參與本公司 之現金增資及無表決權外,其餘與一般股東權利相同。
二三、收入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商品銷售收入 | \$2,493,629 | \$1,984,758 |
| 建造合約收入 | 6,091,985 | 5,843,568 |
| 廢棄物處理收入 | 1,572,158 | 1,456,374 |
| 售電收入 | 395,516 | 372,066 |
| \$10,553,288 | 9,656,766 |
二四、繼續營業單位淨利及其他綜合損益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入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租金收入 | \$16,625 | \$17,838 |
| 利息收入 | 17,531 | 18,977 |
| 股利收入 | 109,593 | 89,660 |
| 理賠收入 | 12,728 | 16,000 |
| 其他 (附註八及二九) | 259,587 | 12,212 |
| Ø. \$416,064 |
\$154,687 |
(二)其他利益及 (損失)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益 | 145 | ′\$ 188)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損益 | - | |
| 淨外幣兌換損益 | 2,267) | 2,221) |
| 其 他 |
3,063) | 2,039) |
| 5,185) | 4,440) |
(三) 折舊及攤銷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6年度 \$319,291 |
105年度 \$348,681 |
|---|---|---|
| 投資性不動產 | ||
| 3,472 | 2,701 | |
| 無形資產 | 5,508 | 4,010 |
| 合 計 |
\$328,271 | \$355,392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
\$314,092 8,671 \$322,763 |
\$342,995 8,387 \$351,382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依功能別 | ||
| 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3,461 |
\$ 1,896 |
| 營業費用 | 2,047 5,508 |
2,114 4,010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退職後福利 | ||
| 確定提撥計畫 | \$ 14,452 |
\$ 14,192 |
|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二 | ||
| $+)$ | 9,217 | 16,475 |
| 其他員工福利 | 590,785 | 517,194 |
|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614,454 | 547,861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331,937 |
\$ 294,364 |
| 營業費用 | 282,517 | 253,497 |
| 614,454 | 547,861 |
106年5月依股東會決議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 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0.5%及不高於 2%提 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106及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 別於107年3月20日及106年3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估列比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員工酬勞 | 0.51% | $0.63\%$ |
| 董監事酬勞 | 0.80% | 0.88% |
金 額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現 | 金 | 現 | 金 | ||
| 員工酬勞 | 6,356 | 5,032 | |||
| 董監事酬勞 | 10,000 | 7,000 |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 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本公司於106年3月29日及105年3月30日召開董事會,以 致董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年度財務報告之認列金額不同,差 異數調整為106及105年度損益。
| 105年度 | $104$ 年度 | ||||||
|---|---|---|---|---|---|---|---|
| 員 勞 酬 |
董監事酬勞 | 勞 員 酬 |
董監事酬勞 | ||||
| 董事會決議配發金額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 |
5.032 | .000 | 5,009 | 9,400 | |||
| 額 | 5,032 | 14.400 | 5,009 | 14,400 |
二五、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項目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241,004 | \$188,895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2,426 | 15,789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25,496) | 3,262) |
| 217,934 | 201,422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602 | 25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18,536 | \$201,447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1,749,579 | \$1,210,849 |
|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所得稅費用 | \$ 297,430 |
\$ 205,844 |
|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1,648) | 4,982) |
| 免税所得 | 24,338) | 12,453)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2,426 | 15,789 |
| 暫時性差異 | 29,838) | 511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於本期調整 | 25,496) | 3,262)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18,536 | 201,447 |
合併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17%。
我國於107年2月經總統公布修正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將營利 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調整為20%,並自107年度施行。此外,107 年度未分配盈餘所適用之稅率將由10%調降為5%。106年12月31 日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預計因稅率變動而 於107年分別調整增加7,966仟元及0元。
由於 107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6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 本期所得税資產與負債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額 |
\$21,772 | \$21,816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160,769 | \$128,807 |
(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6年度
| 認列於其他 | ||||
|---|---|---|---|---|
| 年初餘額 |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 |||
| 延所得税資產 遞 |
||||
| 暫時性差異 |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14,946 | $($ \$ 4,774) |
\$ 6,064 |
16,236 S |
| 應付休假給付 | 3,240 | 1,029 | 4,269 | |
| 修繕費遞延攤銷 | 19,528 | 3,193) | 16,335 | |
| 其 他 |
1,962 | 6,336 | 8,298 | |
| \$39,676 | 602 | 6,064 | \$45,138 | |
| 債 延所得 負 遞 稅 |
||||
| 暫時性差異 | ||||
| 土地增值税 | \$65,995 | 65,995 | ||
105年度
|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綜合損益 | 認列於其他 | 年底餘額 | |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應付休假給付 修繕費遞延攤銷 其 他 |
\$15,386 2,217 14,332 1,754 \$33,689 |
$($ \$ 6,452) 1,023 5,196 208 25) |
6,012 \$ \$ 6,012 |
14,946 S. 3,240 19,528 1,962 \$ 39,676 |
| 債 延所得 負 遞 稅 暫時性差異 土地增值稅 |
65,995 | 65,995 |
(四)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可减除暫時性差異 | ||
| 備抵呆帳超限 | $\mathfrak{S}$ 512,958 |
$\mathbb{S}$ 517,383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45,079 | 476,619 |
| 存貨跌價損失準備 | 41,982 | 41,982 |
| 未實現順流交易 | 7,912 | 9,969 |
| 707,931 S |
\$1,045,953 | |
| (五) 雨税合一相關資訊 | ||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87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註) | \$6,076,493 | \$5,671,212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註) |
||
| 本公司 | \$1,045,029 | \$1,037,994 |
| 欣榮企業公司 | 170,439 S |
201,290 \$ |
| 水美工程企業公司 | \$ 152,285 |
\$ 134,515 |
| 明昱投資公司 | \$ 23,927 |
\$ 23,246 |
| 106年度 (預計) | 105年度 | |
| 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 比率 |
||
| 本公司 | 註 | 20.70% |
| 欣榮企業公司 | 註 | 22.19% |
| 水美工程企業公司 | 註 | 25.03% |
| 明昱投資公司 | 註 | 2565% |
註:由於107年2月公布生效之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修正廢除兩稅合 一制度,106年度相關資訊已不適用。
註
25.65%
(六)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截至 106 年度以前之申報案 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六、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 | \$1,193,481 | 738,982 |
| 數 股 |
單位:仟股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
387,768 | 387,768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268 | 214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
388,036 | 387,982 |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 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 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 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 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七、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 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合併公 司之整體策略並無重大變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 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二八、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資訊一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二)公允價值資訊一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公允價值層級
106年12月31日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第 1 |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 | 計 | ||||||
|---|---|---|---|---|---|---|---|---|---|
| 國內上市 (櫃) 有價證券 | \$4,622,106 | \$4,622,106 | |||||||
| 105年12月31日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第 |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 | 計 | ||||||
| 國內上市 (櫃) 有價證券 | \$3,820,855 | \$3,820,855 |
106及105年度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 形。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 ||
|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 \$5,243,488 | \$4,483,259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註2) | 5,521,250 | 4,719,839 |
| 金融負債 | ||
|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3) | 1,792,308 | 1,482,000 |
-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 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 註 2: 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餘額。
- 註3:餘額係包含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存入保證金、 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及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之長 期借款)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及 借款。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 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 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
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 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 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 $(2)$ ).
合併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 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營業活動相關,使合併公司 產生匯率變動暴險。合併公司之政策係採預購遠期外匯避 险操作,故市場匯率變動將使該等金融商品之市場價格隨 之變動。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 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 參閱附註三二。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5%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5%係 為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 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 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 目, 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5%予以調整。下表之負 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5%時,將使稅前 淨利減少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5%時, 其對稅前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正數。
| 影 | 響 |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損 | J | $192)$ (i) | (\$ | $2,465$ ) (i) |
(i) 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 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金計價銀行存款。
(2) 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 率暴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 ||
| 一金融資產 | 840,798 | \$1,302,266 |
| 一金融負債 | 200,000 | |
|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 ||
| 一金融資產 | 1,461,950 | 689,489 |
| 一金融負債 | 60,000 |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 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 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 在外。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 利率增加或减少50基點,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 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50基點,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 之情況下,合併公司106及105年度之稅前損益將分別增 加/減少7,310仟元及3,147仟元,主因為合併公司之變動 利率之活期存款及借款。
(3) 其他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因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 險。合併公司權益價格風險主要集中於台灣地區交易所之 權益工具。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權益價格暴險進 行。
若權益價格上漲/下跌15%,106及105年度稅前其他 綜合捐益將因其他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將分 別增加/減少 693.316 仟元及 573.128 仟元。
合併公司於本期對價格風險之敏感度相較於前一年度 下降,主因受到市價波動影響之故。
-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財務損失之風 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 诰 成 財 務 捐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係 來 自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針對於負責授信額度 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 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 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 減損損失。據此,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 已顯著減少。
截至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前五大客戶之應收帳款 餘額占合併公司應收帳款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39%及 38%,其 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 支應合併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 階層 監 督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使 用 狀 況 並 確 保 借 款 合 約 條 款 之 遵 循 。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 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度 參閱下列(2)融資額度之說明。
(1) 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合併公司最早 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按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包 含本金及估計利息)編製。因此,合併公司可被要求立即 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 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 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 額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106年12月31日
| 1年以內 | 1至5年 | 5年以上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無附息負債 | \$1,445,558 | 186,616 | - | |
| 固定利率工具 | 200,086 | |||
| \$1,645,644 | 186,616 |
105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至5年 | 5年以上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無附息負債 | \$1,224,590 | \$ 207,516 | - | ||
| 浮動利率工具 | 60,389 | $\overline{\phantom{a}}$ | |||
| ,284,979 | 207,516 | $\rightarrow$ |
(2) 融資額度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無擔保銀行透支額度 | ||
| 一已動用金額 | 200,000 S |
\$ |
| 一未動用金額 | 7,745,000 | 8,195,000 |
| \$7,945,000 | \$8,195,000 | |
| 有擔保銀行透支額度 | ||
| 一已動用金額 | \$ | S 60,000 |
| 一未動用金額 | 2,688,400 | 2,628,400 |
| \$2,688,400 | \$2,688,400 |
二九、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之主要股東為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106年及105年 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普通股皆為30%。
本公司及子公司 (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 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除已於其他附 註揭露外,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之關係
| 關 | 係 | Z | 稱 | 與 | 本 | 公 | 司 | 之 | 關 | 係 |
|---|---|---|---|---|---|---|---|---|---|---|
| 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
|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
| 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
| 長榮警備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
| 長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
| 財團法人張榮發文教基金會 | 其他關係人 | |||||||||
| 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 | 其他關係人 | |||||||||
| 坤琳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關聯企業 |
(二) 營業收入
| 關 | 係 | 類 | 別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147,028 | \$172,355 | |||
| 其他關係人 | 256,919 | 343,303 | |||
| \$403.947 | \$515,658 |
(三)什項收入
| 關 | 係 | 類 | 別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tilde{\phantom{a}}$ | |||||
| 關聯企業 | 120 | 160 | ||||
| 其他關係人 | ||||||
| 138 | `QҔ |
(四)進貨及費用
| 關 | 係 | 類 | 別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17,103 | \$23,400 | |||
| 其他關係人 | 15,964 | 43,113 | |||
| 33,067 | 66,513 |
(五) 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帳款
| 關 | 係 | 類 | 別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26,007 | \$ 27,155 | ||||
| 其他關係人 | 224,702 | 129,645 | ||||
| \$250,709 | \$156,800 |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
(六)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票據
| 關 | 係 | 類 | 別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
| 其他關係人 | 206 | ||||
| າວ 4 |
其他應付款
| 關 | 係 | 類 | 別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 \$2,264 | \$2,536 | ||||
| 其他關係人 | 2.763 | 2,626 | ||||
| 5,027 | 5,162 |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
(七)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26,866 | \$32,939 |
| 退職後福利 | 696 | 7,378 |
| \$27,562 | 40,317 |
三十、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融資借款、開立信用狀及工程履約款等之擔 保品。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淨額 | \$1,939,973 | \$1,945,751 |
| 投資性不動產 | 305,734 | 309.207 |
| 質押定存單(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 30,941 | 31,145 |
| \$2,276,648 | \$2,286,103 |
三一、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所述者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承諾 事項及或有事項如下:
(一)合併公司因購買原料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分別如下:
| 幣 | 別 | 106年12月31日 | 105年12月31日 | |
|---|---|---|---|---|
| 美 | 金 | \$1,234 | 866 | |
| 新台幣 | 448,558 | 419,272 |
- (二)子公司水美工程企業公司已簽約尚未完工支付之託外承包工程合約 金額為 13,611 仟元。
- 三二、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 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 及負債如下:
單位:各外幣仟元/新台幣仟元
106年12月31日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 資 產 融 金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 | 721 | 30.001 (美金:新台幣) | $\mathbb{S}$ | 21,635 | |||
| 非貨幣性項目 採權益法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 |
||||||||
| 人民幣 債 負 融 金 |
6,085 | 4.565 (人民幣:新台幣) | 27,776 | |||||
|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593 | 30.033 (美金:新台幣) | 17,794 |
105年12月31日
| 外 | 幣 | 匯 | 率 | 帳 | 面 | 金 | 額 | |
|---|---|---|---|---|---|---|---|---|
| 資 產 融 金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 | 2,034 | 32.191 (美金:新台幣) | \$ | 65,488 | |||
| 非貨幣性項目 採權益法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 |
||||||||
| 汶萊元 | 1,595 | 22.29 (汶萊元:新台幣) | 35,552 | |||||
| 債 融 負 金 貨幣性項目 |
×. | |||||||
| 美 金 |
513 | 31.549 (美金:新台幣) | 16,195 |
三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一)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權益部分)。(附表二)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無)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附表三)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附表 四)
-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附表五)
-
-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六)
(三) 大陸投資資訊: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七)
-
-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 (1) 谁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2) 錨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年度利息 總額。
- (6) 其他對當年度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 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 三四、部門資訊
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 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如 $F:$
(一)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106年度
| 水污 | 空污 $\sim$ |
|||||||||||||
|---|---|---|---|---|---|---|---|---|---|---|---|---|---|---|
| 鋼 | 構 | 鋼 | 筋 | 廢棄物處理 | 防 | 治 程 工 |
其 | 他 | 部門間沖銷 | 總 | 計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6,088,726 | \$2,325,566 | \$1,338,238 | S. | 636,598 | 164,160 S |
S | ۰ | \$10,553,288 | |||||
| 部門間收入 | ||||||||||||||
| 部門收入 | \$6.088.726 | \$2.325.566 | \$1,338,238 | 636.598 | 164.160 | ⊅…… | 10,553,288 | |||||||
| 部門損益 | 351,564 | $(\frac{2}{3} \frac{37,861}{2})$ | SS. | 725,128 | 304.068 | 23,524 | 5.326 | 1,371,749 | ||||||
| 總部管理成本 | 44,269) | |||||||||||||
| 其他收入 | 416,064 |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5,185) | |||||||||||||
| 財務成本 | 1,546) | |||||||||||||
| 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 | ||||||||||||||
| 益份額 | 12,766 | |||||||||||||
| 稅前淨利 | \$1,749,579 |
105 年度
| 構 鋼 |
筋 鋼 |
廢棄物處理 | 水污、空污 治 防 工程 |
其 他 |
部門間沖銷 | 計 總 |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5,837,152 | \$1,800,384 | \$1,235,936 | \$600,444 | \$183,458 | 608) (\$ |
\$9,656,766 |
| 部門間收入 | |||||||
| 部門收入 | \$5,837,152 | \$1,800,384 | \$1,235,936 | \$600,444 | \$183,458 | 608 ٬\$ |
9,656,766 |
| 部門損益 | \$ 303,466 | 73,759) $\overline{3}$ |
\$631,537 | \$221,014 | 31,980 \$ |
9,064 | 1,123,302 |
| 總部管理成本 | 71,657) | ||||||
| 其他收入 | 154,687 |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4,440) | ||||||
| 財務成本 | 10,008) | ||||||
| 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 | |||||||
| 份額 | 18,965 | ||||||
| 稅前淨利 | \$1,210,849 |
部門間銷貨係依成本計價。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採用權益法之關 聯企業損益份額、財務成本、其他收入、其他利益及損失以及所得 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 門及評量其績效。
- (二)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請參閱附註二三。
- (三)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營運地點皆為台灣,故無需露按營運地點區分來 自外部客户之收入與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
(四) 主要客户資訊
來自單一客戶之收入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10%以上者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客戶 A | \$1,084,069 | \$546,699 |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 106年度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눫 | 註2 | 註之 | |||
|---|---|---|---|---|---|
| 備 | |||||
| 坚 書 貖 |
|||||
| ま公司屬子公司屬對大陸 F公司對母公司地區背書 奮保證背書保證保 |
|||||
| ï | |||||
| ≻ | ï | ||||
| ١ | |||||
| 母子蕾 | |||||
| 屬對背 | |||||
| 鐏 霸 |
|||||
| 保 | 18,059,444 | ||||
| 堅 | |||||
| 輛 幅 | |||||
| \$18,059,444 | |||||
| 以财產擔保之金額佔最近期背 背書保證金額財務報表净值最 |
|||||
| 貓 | 之比率 (%) | ||||
| 書保 | |||||
| 貲 | 56.11% | 15.33% | |||
| $\pm$ | |||||
| 累 | |||||
| $\overline{1}$ | |||||
| $\mathbf{I}$ | |||||
| ⇔ | |||||
| 際動支金額 | 1,845,076 | ||||
| 觚 | 6,755,634 \$ 6,755,634 \$ 6,755,634 | ||||
| 颍 舢 |
1,845,076 | ||||
| 餘 牧 |
|||||
| 蠿 $\ast$ |
|||||
| 期 医 |
|||||
| 證餘額 期最高背書 |
1,845,076 | ||||
| 本保 | ↮ | ||||
| 證額 業 |
|||||
| 숴 | \$18,059,444 | 6,019,815 | |||
| 保 | |||||
| $\overline{\mathbf{I}}$ | 幯 | ||||
| 鶹 | |||||
| 對背限 | |||||
| 睬 | 像 | 直接及間接對公 引持有表決權 |
剽 | 榜 | |
| 之股份超i 50%之公司 |
業 肎 |
||||
| 蔀 | 1母公司有 往來之公 |
||||
| 锦 | |||||
| 靄 | 盛 | ||||
| 保 | 稱 | 股份有限公司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復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 44 | |||||
| 軸 | |||||
| ᄴ | ſπ | ||||
| 樉 | 公 | ||||
| 稱 | |||||
| 犔 | |||||
| 書保證者公司名 | 昱投資 | ||||
| g. | 明显投 | ||||
| 貨 | |||||
| $(\sharp \sharp 1)$ 號 |
|||||
| ٣ | |||||
| 鐤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發行人填0。
(2)被投资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数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 2:依子公司訂定之為他人背書保證程序,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以母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一百五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不得超過母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 五十;但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額度不受上述比例之限制,惟最高仍不得超過母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一百五十。
$-63 -$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6年12月 31日
| ≴ | ہی |
|---|---|
| 物 | 生 |
| 監 | ≝≏ |
| 想如 | |
| ۴Ļ۰ | 定 |
| 吹 | 墟 |
| ≰⊧ | |
| 쳔 | |
| 跚 |
| 퓳 | ||||||||||||||
|---|---|---|---|---|---|---|---|---|---|---|---|---|---|---|
| 쎫 | ||||||||||||||
| 未 | 備 值 債 允 |
3,337,676 ₩ |
82,198 | 563,678 | 376,000 | 500 | 59,698 | ţ | 45,945 | 200,000 | 4,990 | 62,071 | 525,665 | 160 |
| $\leq$ 鉰 꼬 股 持 |
5.05% | 0.08% | 0.86% | 0.28% | 1.00% | 4.05% | 2.56% | 10.90% | 13.39% | 18.86% | 12.50% | 16.31% | 0.05% | |
| 嶺 쉒 庖 |
3,337,676 | 82,198 | 563,678 | 376,000 | 500 | 59,698 | 45,945 | 200,000 | 4,990 | 62,071 | 525,665 | 160 | ||
| 帳 數 股 仟 |
⊕ 210,579 |
7,828 | 34,476 | 16,000 | 100 | 5,503 | 2,625 | 7,689 | 6,679 | 660 | 6,655 | 54,132 | $\Xi$ | |
| 鄚 | 股 Ш 科 买 懷 |
⋕ $\mathsf I$ 産 備供出售金融資 |
丰 $\begin{array}{c} \end{array}$ 廑 備供出售金融資 流動 |
₩ $\overline{\phantom{a}}$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流動 |
⋕ $\mathbf{I}$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
産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一非流動 |
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
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一非流動 一非流動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一非流動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一非流動 |
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一非流動 |
産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一非流動 |
産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一非流動 |
産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一非流動 |
| 籀 債 有 |
券) $\overline{\mathsf{C}}$ 想 像 E $\lambda$ 2 行 興發 |
公司 本公司主要股束轉投資 |
ĺ | 公公 本公司主要股束轉投資 |
$\bigg}$ | 公司 本公司主要股束轉投資 |
I | ţ | $\mid$ | $\overline{\overline{\overline{u}}}$ $\tilde{\diamond}$ 本公司主要股束轉投資 |
$\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 本公司主要股束轉投資公 |
本公司主要股東轉投資公司 | 本公司主要股東轉投資公司 | |
| 稱 宁 及 蘋 種 券 鹟 債 有 |
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晰 股 |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碼頭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翔航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豐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袃 |
台灣育成中小企業開發股份有限 公司 |
EVERGREEN HEAVY INDUSTRIAL |
東威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 長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長榮警備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
| 丽 া N 有 特 |
長榮銅鐵股份有限公司 |
(接次頁)
附表二
| 瓶 | ||||||
|---|---|---|---|---|---|---|
| 備 | ||||||
| $\overline{\ast}$ | 值 債 |
99,450 | 163,104 | 115 | ||
| 允 | ||||||
| 例公 | 5 | |||||
| 股 比 | $0.16\%$ | $0.25\%$ | $11.00\%$ | |||
| 額持 涵 |
99,450 | 163,104 | 115 | |||
| 悃 | ||||||
| 帳 | ł | |||||
| 股 | 6,500 | 10,290 | ||||
| 仟 | ||||||
| 黑 | 晱 Ē |
带 | ||||
| 萍 | ₩ Į 産 鰴 |
産 鰴 巓 俐 |
||||
| 冢 | 巓 痈 售 丑 侠 |
巓 娴 40 鬯 燮 壬 旊 流 供 |
$\sqrt{ }$ 喇 動 熕 衡 带 ₩ 1 域 |
|||
| 券 | 備 肎 |
備 疖 |
₫ | |||
| 戀 | $\mathbf{\Omega}$ 썲 |
া 鰴 哉 |
∢ 資 投 |
|||
| 債 | 祿 | 尊 咲 股 |
尊 柬 股 |
|||
| 有 | 行人之關 | 嗽 | 軮 一生后 |
|||
| 與發 | 本公司主 | 体公司 | ||||
| 稱 乡 |
||||||
| $\overline{10}$ $\leq$ |
$\overline{\mathfrak{h} \mathfrak{p}}$ $\rightsquigarrow$ |
|||||
| 养種類及 | 份有限 | 股份有限 | ||||
| 幽 | 榮海運股 | 航空) | ||||
| 價 南 |
峂 | 榮 長 |
||||
| $\overline{10}$ | ||||||
| 之 公 | 俪 $\rightsquigarrow$ |
lip, $\rightsquigarrow$ |
股份有限公司 P.T. Super Max Indonesia | |||
| 份有限 毁 |
份有限 | |||||
| 有 | 榮企業 | 投資股 | 工程企業 $\frac{1}{\sqrt{2}}$ |
|||
| 持 | 质 | 明昱. | ⊀ |
註:經評估後,業將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全數提列減損損失。
$-65 -$
(承前頁)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6年度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끏 | |||||
|---|---|---|---|---|---|
| 耧 | |||||
| 比 0.97% |
8.38% | ||||
| 估總應收(付)储 額票據丶帳款 之 比 率 |
|||||
| 25,913 | 224,702 | ||||
| 應收(付)票據、帳 | |||||
| 餘 | \$ | ||||
| 同因 | 噩 | ||||
| $\star$ | 鄚 | ||||
| 易原 仪 |
信 | $15-45 \times$ | 30-60 天 | ||
| 般及 | |||||
| $\bar{1}$ | 價授 | ||||
| 興形 | |||||
| # | 無顯著不同 | 無顯著不同 | |||
| 條情 | |||||
| 易 | |||||
| 残み | 圖單 | ||||
| 期 | $15-45 \times$ | $30 - 60 \times$ | |||
| 德 | |||||
| 授 | |||||
| 情 | 科 | ||||
| (編) 从五 |
1.71% | 2.99% | |||
| fi總進( 貨 具 |
|||||
| 霸 | N | G | |||
| 易 | 146,52 | 256,91 | |||
| 鱼 | ¢ | ||||
| 進(銷)貨 | 貨 | 貨 | |||
| ₩ | 鋪 | 鏡 | |||
| 係 | 具重大影響之投資 者 |
||||
| 其他關係人 | |||||
| 噩 稀 |
|||||
| 繁活 | |||||
| 載 | |||||
| щ | 公司 長友營造股份有限 公司 |
||||
| 榮鋼鐵股份有限 長榮國際股份有限 | |||||
| (銷)貨之公司交 | |||||
| 同 | |||||
| $\rightsquigarrow$ | |||||
| 進 | 咝 |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册 쎫 備 梳额 $\frac{1}{3,042}$ 備 列失 ∣∾ 提損 〖收關係人款項; }後收回金額{ \$141,593 應期 項式 人款 $\star$ I 像理 闌 處 鑬 收 應 期 ↔ 通金 料 45 轉 剽 人類 德 $\sqrt{2}$ 收圖, 224. 應款 係 其他關係人 噩 稱 俪 Ą 長友營造股份有限公 象 對 易 仪 na, 列應收款項之公 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懷 щĶ |
||
|---|---|---|
註:業於合併報表沖銷。
外元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 ,為新台幣仟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度
民國 106年
$\sqrt{a}$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
附表五
| 形或率 | ||
|---|---|---|
| 收出 | ||
| $\overline{\mathcal{C}}$ 1部1 |
0.04% | |
| 併總 產之 |
||
| $\frac{4m}{3}$ | ||
| 情 | 合資 告 |
|
| 件 總 | ||
| 條 | ||
| 來 | 授 | |
| 易 | 約規 | |
| 依合 | ||
| 仪 霸 |
||
| 4,506 | ||
| 徃 | ||
| ₩, | ||
| 셲 | ||
| m | ||
| 唧 | ||
| 其他收) | ||
| ₩ | 萍 | |
| $\widehat{z}$ | ||
| (註 | ||
| 像 | ||
| 噩 | ਜ਼ | |
| $\lambda z$ | ||
| 易 | ||
| 仪 外 |
||
| 象 | ||
| 對 | ||
| 哚 | ||
| 哣 亽 |
||
| 往 | 隈 | |
| 有 | ||
| 谷 闵 |
||
| 易 | 業 | |
| 싁 | ||
| ₩ | 榮 欣 |
|
| 稱 | ||
| 名 | ||
| 厛 | ||
| $\rightsquigarrow$ 堅 |
||
| 有 | ||
| 仑 | ||
| 易 | 窦 | |
| 巈 氟 |
||
| 兼 | ||
| ⋈ | щĶ | |
| 號 | ||
| $\frac{1}{44}$ | ||
| ₫Ē |
$\ddotsc$ :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frac{1}{16}$
$(1)$ 母公司填0。
$\ddot{\phantom{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則子 :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 上#
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 $\ddot{\phantom{0}}$ 方式計算 一封
$\circ$ 註四︰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6年度
附表六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푧 備 |
一話) 子公司 ī |
慧 子公司 T |
制 子公司 $\widehat{1}$ |
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 |
|
|---|---|---|---|---|---|
| $\overline{\mathcal{N}}$ 公司本期認列 |
煳 損 資 |
\$ 128,215 | 432,707 | 1,826 | 不適用 |
| 有被投資 | 益投 額本 期 損 |
\$ 266,424 | 632,061 | 31,845 | 25,533 |
| 側 庖 |
528,524 s |
,585,252 | 196,558 | 139,826 | |
| 持 | 率帳 | 48.12% | 68.46% | 100.00% | 50.00% |
| 术 | 底股數(仔股)比 | 10,732 | 99,267 | 28,950 | 5,000 |
| 額期 金 |
年年 | 594,436 | 992,666 | 250,087 | 18,000 |
| 資 投 茅 |
未去 無 期 |
S) 594,436 |
992,666 | 250,087 | 18,000 |
| 原 | $\frac{1}{2}$ | ÷, | |||
| Ш 項 兼 趣 嗽 써 |
氣及噪音防 工程之規 設計及施工承 關之諮詢 處理. 暨其相1 業務 쌝 廢水、 治学 包磨! $\frac{1}{2}$ |
和 業及汽' 處理 業 棄物. 共生: 資公 廢 |
司 $\rightsquigarrow$ 挞 |
阣 $\epsilon$ $\hat{\phantom{a}}$ 憾 治等工程之規劃 ᆌ 設計及施工承包 暨相關設備之買賣 及操作維護 及噪 氣 廢水、空 |
|
| 画 푕 |
灣 | 勲 | 勲 | 變 | |
| 在 | 40 | 40 | 如 | -10 | |
| 忻 稱 冬 $\overline{u}$ 公 資 投 첁 |
亽 企業股份有限 水美工程? |
俪 欣榮企業股份有限公 |
ίB 限公 資股份有 显投 $\mathbb{F}$ |
冚 限公 |
|
| 稱 乡 肎 $\rightsquigarrow$ 資 校 |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 ) 公司 長 |
水美工程企業股份 坤琳工程股份有 有限公司 |
註一:業於合併報表沖銷
$\theta$
註二: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七。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為
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 106年度
平表七
| 씳 | |
|---|---|
| ١ıĮ | |
| 備 늭 뼈 |
씳 |
| 表 惠 微 |
88 238 |
| 本投 Θ ИĄ |
|
| 匯 截已 |
USL |
| 额 資 |
27,776 |
| 投金 | |
| 未面 | |
| 期帳 쎴 ī. |
34 |
| 謅 損 |
|
| 期資 | |
| 本投 $\mathbb{F}$ |
|
| 接資 直投 귚 股 司接 |
50% |
| 公司 梺 本或 N |
|
| 渊 冗 |
$\overline{15}$ $8^{\circ}$ |
| ∜ 鎭 微 |
|
| 投期 | RMB |
| 被本 末横額 |
|
| 9É. 出金 罫 |
$\overline{400}$ |
| 圏 變資 氟 |
USL |
| 40 ₩ 自投 嶺 |
|
| α 俐 |
|
| 撫 投 |
|
| Ξ 茕 收 |
|
| H 腻 |
ı |
| Ŧ 圏 |
|
| 票 $\frac{1}{2}$ 團 |
₩ |
| th. 積 额 畈 |
400 |
| 俐 丑 羃 匷 |
1,904 |
| 鰴 鄦 變 如 |
J3L |
| 投 ₩ 自 塚 |
|
| $\frac{1}{2}$ | 【# |
| 微 投 |
|
| 鎭 | 400 |
| ₩ 嬷 |
1,904 |
| 收 | GSD |
| 牧 m |
設装 及 |
| 璌 辦 |
術 $\boldsymbol{\mathsf{N}}$ 锹 辍 ₹ tian. 氣 |
| 擲 | 眉 皦 鼷 穜 ł |
| 瞅 쎠 |
各古 ⊀ 孌 |
| 稱 幺 |
眼 有 |
| 哣 ∢ |
繟 Н |
| 微 投 |
实 壤 |
| 核 | 뺺 獵 匝 |
| 썔 $\star$ |
∢ £ 昭 |
| 定额 | ||
|---|---|---|
| 規限 | ||
| 會資 | ||
| 審投 | 녧 | |
| 投 | 똅 | |
| 箭 | 拉 | |
| 腝 | 쌜 | |
| S. | к | |
| 會體典 | ||
| 審金 | (註二 | |
| 投資 | 400) 11,904 |
|
| 部投 | USD | |
| — | 榫 | |
| 出發 | 額核 | |
| 圛 | 44 | |
| 黎 | 橅 | |
| 40 | ||
| Ę | 袋 | 400 |
| 福岡 | ||
| 昕 | 쉋 | USD |
| ₩ | 堡 | |
| 靈 聚 |
к | |
註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註二: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金額如下:
| 銅 果 |
ន្តខ្ពុខ្ព | $-400$ | |||
|---|---|---|---|---|---|
| 簗 | A | ||||
| 俐 | į | ||||
| 畿 | |||||
| 鰔 í 第 il. ١ļ 紳 鑾 |
鬅 無 (r $\mathbf{I}$ 經驗 |
鬗 þ. ŀŀ Ч 紳 變 |
|||
| $\star$ | |||||
| 無 | |||||
| 0661 | 97.1.25 | 97.7.22 | |||
| $\mathfrak{m}$ | |||||
| 德 | |||||
| Þ | |||||
| 帘 | |||||
| ֚֚֚֡ | ₹ | 哣 | ā | 俪 | |
| 鰴 | 有限。 | $\frac{1}{2}$ 豎 |
$\tilde{\mathcal{A}}$ 堅 有 |
||
| $\begin{bmatrix}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X | 工程 蚯 |
工程有 | 工程 張 |
|
| 型 | 驒 懶 藏 |
盛環保 撼 |
環 쒡 媛 |
||
| K | Ę 昭 |
E 衄 |
E 衄 |
||
註三: 本公司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上限(净值之 60%或 8 仟萬元較高者加計巳匯回之股本或盈餘):12,039,629(净值)×60%+7,083=7,230,860。
$\label{eq:2.1} \frac{1}{2} \sum_{i=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