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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T AGM Information 2026

Ap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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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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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3038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日期: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地點:高雄市前鎮區中一路五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廳)(實體會議)


目錄

一、股東會議程... 1 二、報告事項... 2 三、承認事項... 3 四、臨時動議... 3

附件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4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9 三、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10 四、一一四年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1 五、會計師查核報告暨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12 六、會計師查核報告暨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20 七、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28

附錄

一、股東會議事規則... 29 二、公司章程... 31 三、董事持股情形... 35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會議時間: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會議地點:高雄市前鎮區中一路五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廳)

召開方式:以實體方式召開

會議程序:壹、宣布開會

貳、主席致詞

參、報告事項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四、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暨訂定本公司「一一四年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

肆、承認事項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 1 -

【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一

案由: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

說明: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本手冊第4頁至第8頁)。

報告事項二

案由: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說明: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本手冊第9頁)。

報告事項三

案由: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說明:

  1.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前淨利為新台幣170,180,545元(不含員工及董事酬勞之稅前淨利為新台幣184,978,854元),依公司章程第22-1條規定, (1) 員工酬勞提撥5%,分派總額計新台幣9,248,943元。 (2) 董事酬勞提撥3%,分派總額計新台幣5,549,366元。 (3) 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2. 員工酬勞發放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發放金額,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員工資格。

  3. 上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與帳上認列數並無差異。

報告事項四

案由: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說明:

  1. 依公司章程第23-1條規定,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提撥新台幣183,403,92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

  2. 本次現金股利係按除息基準日各股東原持股比例分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1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其他收入。

  3.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及配發基準日;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員工、註銷股本或其他因素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 上述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已於115年4月17日發放。

  • 2 -

報告事項五

案由: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暨訂定本公司「一一四年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

說明: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請參閱附件三(本手冊第10頁);另為激勵員工士氣,進而提高經營績效,謹依據相關法規訂立「一一四年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請參閱附件四(本手冊第11頁)。

【承認事項】

案由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1.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之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已編竣並經會計師審查完竣。一一四年度之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五及六(本手冊第4頁至第8頁、第12頁至第19頁及第20頁至第27頁)。

  1. 敬請 承認。

決議:

案由二: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1. 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以下同)163,314,621 元,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 658,133,603 元、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28,472,981 元、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本期變動數 4,838,000 元,並扣除權益減項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30,300,388 元,可供分配盈餘為 824,458,817 元。依規定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 19,662,560 元之後,本公司擬分配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新台幣 183,403,924 元(每股配發 1.2 元)。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七(本手冊第 28 頁)。

  1. 敬請 承認。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

  • 3 -

【附件一】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先生、女士:

首先非常感謝各位於百忙之中仍撥空前來參加本年度的股東大會,在此謹代表公司,對各位股東的支持與鼓勵,致上最崇高的感謝之意。

茲將本公司一一四年度之經營狀況及未來展望目標報告如下: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1. 實施成果:

本公司在一一四年面臨營收和獲利下滑的挑戰,一一四年度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新台幣3,010,539仟元,較前一年度的3,605,552仟元減少 16.50%,又因一一四年的匯率表現較前一年度不利,合併淨利較前一年度減少 50.47%,每股盈餘為1.10元。然而,透過深耕高附加價值市場、拓展非中國商機、調整產能布局以及強化技術開發等策略,本公司預期一一五年將實現營收成長並維持獲利。

在產品別方面,LCM顯示器模組的銷售比重約四成二,電容式觸控面板(CTP)及其模組則因客戶需求降低,銷售比重較前一年度小幅降至五成六,影響營收下滑。本公司不斷透過成本改善、營運效率提升,以維持獲利良好的表現,故毛利率與前一年度相當且微幅提高。

一一四年是全球產業環境劇烈變動的一年,因地緣政治重組、貿易壁壘升溫,導致相關政策的不確定性,顯示與觸控技術快速演進,以及人工智慧全面普及;多重因素交錯影響下,觸控顯示器產業正站在結構性轉折點。觸控顯示產業過去的成功,建立在規模化製造、成本效率與規格提升之上;然而,當外部環境與技術發生根本轉變,產業價值也必須重新定位。未來的競爭不再只是硬體元件,而是整體解決方案與平台的能力。

面對這樣的變局,我們深信,成功關鍵因素不再只是單一元件的規格與成本,而是整體價值鏈的重新定位。因此,本公司已明確將發展重心從傳統觸控顯示模組,擴大推進至「人機介面解決方案」(User-Machine-Interface(UMI)Solution),以更高附加價值、更深度整合的方式,在全球智慧設備裝置浪潮中扮演更關鍵的角色,迎接下一個十年的產業機會與挑戰。

2.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淨利 157,275 232,302
營業外收支淨額 12,559 161,101
稅前淨利 169,834 393,403
稅後淨利 162,491 328,092
資產報酬率 4.37% 8.29%
權益報酬率 6.09% 12.28%
稅前淨利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10.78% 24.99%
純益率 5.39% 9.09%
每股盈餘(元) 1.10 2.21

3.研究與發展狀況

(A)本公司自成立以來,即非常重視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對於提昇產品品質及開發新品種一直不遺餘力。一一四年度的研發成果如下:

項次 研發成果 效益說明
1 基於單一欄控 IC 驅動多模式實體控制介面的投射式電容欄控顯示模組開發 此技術係在 Cover Lens 油墨區域整合實體控制元件,透過電容感測技術將物理移動量轉換為電容變化量,即可使用單一欄控 IC 整合顯示區域的手指欄控功能及 Cover Lens 油墨區域的實體控制元件功能,降低開發成本並提升產品附加價值。
2 智慧感測融合驅動的 UWB Radar 與投射式電容欄控顯示模組開發 整合本公司的 Smart UMI Display 與合作公司開發的 UWB Radar,開發智慧門鈴對講機顯示系統,透過 UWB Radar 值測 6 公尺平圓範圍內靠近顯示器之人員位置,並依據與顯示器之間的距離切換智慧門鈴對講機的不同模式。透過 UWB Radar 掌握靠近人員的意圖,並由 Smart UMI Display 主動提供使用者所需服務介面,可提升本公司產品附加價值。。
3 高耐震動欄控顯示器產品開發 本公司提出「高耐震動欄控顯示器產品結構」技術,透過採用強化外殼、固定支架或卡扣,能有效分散外界震動傳遞到內部元件的應力,避免因結構鬆動而導致元件的損壞。此外,在背光模組內使用減震減噪設計與材料,如 Rubber、複合光學膜,藉此減緩外界環境對產品內部的衝擊。我們以高耐震 10G 為規格,及符合 MIL-STD-810 的國際規範手法作為開發目標,提升耐用性之顯示器產品可應用在車載、軍事和航太等需要應對嚴苛環境的使用場合。
4 具零故障欄控功能顯示器產品開發 欄控面板多以玻璃基板為主要結構,雖具備一定強度,但在日常使用中仍不可避免會發生跌落、衝擊或外力擠壓等情況,導致面板破裂,若發生在醫療、工控、交通等需要即時操作的關鍵場域,將產生高度風險。本公司透過訊號線採奇偶分線結構與軻體補償,當欄控面板破裂導致某一側訊號中斷時,另一側仍能維持訊號輸出,使欄控面板不至於完全失效,以在產品可靠度與製造成本之間取得最佳平衡。
5 廣視角 3D 裸眼懸浮互動顯示器產品開發 3D 裸眼顯示技術讓使用者無需配戴任何眼鏡或輔助裝置,便可直接觀看立體影像,相較於傳統 2D 平面顯示器,3D 裸眼顯示可強化畫面臨場感與資訊辨識度,提升人機互動的直覺性與效率。本公司提出之「廣視角 3D 裸眼懸浮互動顯示器」技術,透過創新光學結構設計技術、最佳化視差分配與光場導引機制,大幅提升可視角範圍與影像穩定度,讓使用者在較大的觀看角度與移動範圍內,仍能維持清晰穩定之立體效果,充分改善一般裸眼 3D 之缺點。此外,我們整合 Space Gesture 技術與毫米波感測器演算法,實現懸浮式立體影像互動,讓使用者可直接對立體影像進行點選、操控,提升互動沉浸感與操作效率。此技術可應用在高階工控設備、醫療影像顯示、教育訓練模擬、車載資訊娛樂系統、專業設計與 3D 建模領域……等,大幅提升顯示附加價值,創造差異化競爭優勢,並拓展高階顯示模組於專業應用市場之發展機會。
6 支援 OTA 遠端更新與模組擴充之高效欄控顯示系統開發 透過模組化架構設計,使系統可依應用需求彈性擴充感測、通訊與功能模組,提升產品通用性與延展性;同時導入安全且穩定的 OTA 更新機制,可遠端進行軻體升級與功能優化,降低維護成本與現場服務需求。此技術將有效縮短產品開發週期,提高系統可靠度與市場競爭力,並促進智慧工控、智慧設備及人機介面產品之應用發展,提升整體產品附加價值與技術自主能力。
  • 5 -

7 內嵌 Wi-Fi 功能之觸控顯示器產品製程開發 目前外掛式的無線設備除了體積笨重外,還有額外的成本負擔,本公司藉由專利的結構設計將 Wi-Fi 線路以銀漿印刷技術製作於 Cover Lens 上或製作於觸控面板表面,更進一步開發出奈米銀的噴塗技術,可有效整合 Wi-Fi 天線並降低天線的外購成本,以提升產品的競爭力。
8 智慧財產權(包含專利和營業秘密) 提案申請共 27 件,其中屬於專利 19 件、營業秘密 8 件;核准通過共 10 件(累計前幾年提案)。

(B)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為因應互動顯示器的廣大市場,除了對現有領域的研發不遺餘力外,對於新興應用相關的軟硬體技術,如觸控、體感、嵌入式系統軟體亦有相當的準備,一一五年預計投入研發金額為新台幣 180,000 仟元,開發計劃如下:

  1. 支援 AnyPen 筆寫加密及 NFC 卡片感應功能的投射式電容觸控顯示模組開發。
  2. 支援無線電容/電磁感應式防水旋鈕功能的投射式電容觸控顯示模組開發。
  3. 具有動態像素位移功能的顯示模組。
  4. 內嵌 Heater 功能之異形(圓形)觸控顯示器產品開發。
  5. 多通道影像與通訊整合之智慧溫室嵌入式控制應用開發。
  6. 氣密組裝智慧物聯網裝置技術開發。

二、一一五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1. 經營方針:

(1) 發展新技術,開拓市場利基。 ① 開發感應器整合系統。 ② 優化觸控及顯示效能。

(2) 創新 Touch Display Solution 經營模式。 ① 擴大 Smart Embedded 產品新通路。 ② 強化軟體/軻體之服務開發流程。

(3) 生產資訊數位升級,建構智慧製造流程。 ① 製造工程智動化,降低人因變數。 ② 善用數據,流程回溯,早期管理。

(4) 強化研發效能。 ① 發展車載人機介面應用技術。 ② 推廣運用機器學習技術能力。

  1.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1) 本公司預估一一五年度銷售數量: ① LCM 液晶顯示器模組 1,500 仟組 ② 電容式觸控面板及模組 1,200 仟組

(2) 一一五年度預期銷售數量之依據:

① 觸控面板在各類泛智慧型產品、物聯網應用、智慧住家及穿戴式裝置潮流興起之下,UI 軟體化趨勢明確,外觀設計需求提升,未來市場需求及類型應用將持續成長。

  • 6 -

② TFT LCD 顯示器雖已屬成熟產業,但在車載、工業、醫療與戶外設備等領域,仍具備穩定且可持續的需求成長動能,特別在高亮度、長壽命、寬溫、抗震等可靠度領域需求,TFT 仍具優勢,可望帶動 LCM 液晶顯示器模組的銷售。

③ 各類型應用市場對於觸控顯示器的整合性設計已逐漸成為主流,AI 與智慧設備推動 UMI solution,且對客製化程度的要求相對較高,客戶傾向採購整合模組設計以降低開發成本。薄型化、零件減少、組裝簡化,結構整合設計(Integrated Design)成趨勢,我們認為觸控結合顯示面板的解決方案可望逐年雙位數成長。

④ 全球地緣政治衝突及關稅貿易戰,引發總體及個體經濟的不確定性,對成長動能有減緩效應。

  1. 重要產銷政策:

(1) 持續發展電容式觸控顯示器應用技術,如相關觸控感應器與顯示面板貼合、表面處理、異形切割等技術,並持續開發、優化觸控模組與顯示模組之光學貼合量產技術及可提升人機互動體驗的觸控回饋技術。

(2) 積極開拓高附加價值之新產品、新市場,如大尺寸產品及中小尺寸之嵌入式系統觸控顯示器,並結合全貼合、戶外抗 UV、防水、抗菌觸控與非接觸式手勢控制等。

(3) 少量多樣與少樣多量兩種不同產銷型態之商業模式各有其利弊,因此我們在 50%–50% 比例原則下,依據產業供應鏈、新興科技應用,採取兩者之間最適比例之產銷政策。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1. 專注於電容式觸控面板(CTP)的人機互動式創新技術開發,持續增加利基型電容式觸控面板的產品結構比重。整合 Heater on glass、NFC on glass、電容旋鈕/多模態輸入、TDDI(in-cell touch),將觸控顯示模組由單一元件轉變為系統前端平台。

  2. 強化 TFT LCD 模組之差異化設計能力並開發多樣化應用市場,如大尺寸顯示、薄型化與高可靠度設計,強化顯示、觸控與機構整合能力,推動結構整合設計(Integrated Design),發展具差異化功能之產品,以滿足客戶之不同客製化需求。

  3. 持續強化泛工控及醫療應用產品之開發設計,以維持公司未來之成長性及獲利能力,並開發嵌入式系統解決方案,協助客戶整合軟、韌、硬體設計,進一步差異化與高附加價值化。

  4. 積極建構 IP 佈局及研究發展之投入,研發 3D 手勢、防水及導電液體觸控、智慧型演算法等未來性產品技術,以爭取高毛利市場的先機。

  5. 海外通路據點具備技術服務功能,強化重點客戶之在地即時化服務品質。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1.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與國際淨零趨勢,本公司積極更換低耗能設備、選用低碳材料及製程,評估再生能源、能源管理系統以及儲能等節能減碳措施,並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1 年 3 月發布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的參考指引及相關規定,持續控管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揭露時程之完成情形,瞭解可改善減量空間,進而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努力朝向淨零碳排之承諾與目標邁進。
  • 7 -

  1. 近年全球產業逐步由效率導向轉為安全與韌性導向,企業採取 China+many、近岸製造及友岸供應策略,以降低單一地區風險,電子零組件與顯示產業的供應鏈配置亦隨之調整。因應地緣政治及關稅貿易衝突,配合客戶有效重新調整分配各地區生產線,將相關衝擊降低到零影響。

  2. 在全球流行病的威脅、變化的貿易壁壘、貿易政策的監管等重大因素不斷改變的市場環境下,本公司與客戶維持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提供優化的產品銷售組合,持續不斷地改善製程及強化供應鏈溝通與有效的管理,以尋求營收及獲利的持續成長,以尋求營收及獲利的持續成長。

  3. 本公司一一四年外銷佔總營收比例達 88%,匯率波動對公司影響重大,故將以有效及穩健的財務操作方式規避匯率變動風險。

期能使公司成為互動式人機介面顯示器產品解決方案最完整的領導廠商,邁步向前不負各位股東的期望,為股東們創造最大的利潤,成就公司永續經營、穩定發展的基礎。

董事長 曾瑞銘 經理人 王臺光 會計主管 黃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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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等;其中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永祥及蘇彥達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鑒核

此致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黃惠鈴 [委於 公資]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

  • 9 -

【附件三】

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1. 已執行完畢者:

115年4月10日

買回期次 114年第1次
買回目的 轉讓股份予員工
買回期間 114.12.12~115.2.10
買回區間價格 每股20~30元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普通股 4,571,000股
已買回股份金額 107,554,352元
已買回數量占預定買回數量之比率(%) 61.77%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4,571,000股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2.90%
  1. 尚在執行中者:無。

【附件四】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14年12月11日訂定 115年3月4日修訂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士氣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法令規定外,悉依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在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從屬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一項定義)員工(係指全職之正式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股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者,喪失認購資格。

第五條 由相關單位按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個人表現、績效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並考量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擬訂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實際具體認購資格及認購數量由董事會決議。惟轉讓之員工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轉讓之員工非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經董事會決議後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可由董事會於當次認購作業,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並依認股人身分提報審計委員會或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決議。 四、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捨去不計)為轉讓價格,但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得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後,將買回股份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之1規定事項,始得辦理;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調整後轉讓價格 = 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 × 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第八條 本次買回轉讓股份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修訂時亦同。

第十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 11 -

【附件五】

KPMG

委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高雄市前金區801301中正四路211號12樓之6

12th Fl., - 6, No. 211, Chung Cheng 4th Road,

Kaohsiung, 801301,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7 213 0888

傳真 Fax +886 7 271 3721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評價

有關應收帳款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六);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會計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一);應收帳款減損評價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四)。

  • 12 -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客戶多屬工業儀器、智慧家庭控制設備、醫療、手持式終端設備,以及資訊家電產品製造業,易因終端產品產製過程順利與否,而需釐清產品問題責任歸屬,或因全球經濟環境動盪進而影響某些客戶之付款延宕,此外,應收帳款授信期間即存在固有之信用風險,因此應收帳款收款情況為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所重視,且應收帳款金額對財務報表具重大性,係本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查核需高度關注之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平常與客戶間之對帳跟催收流程與作業程序、分析應收帳款帳齡表、檢視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歷史收款及發生壞帳之記錄、前瞻性產業經濟狀況及客戶之信用風險集中度等資料,評估應收帳款備抵損失提列金額之正確性及其於個體財務報告中有關項目之揭露是否適切。

二、呆滯存貨評價

有關呆滯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呆滯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呆滯存貨評價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呆滯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係從事液晶顯示器及電容式觸控面板產銷,長期專注於非消費性領域之中小尺寸利基市場,產品主要運用於工業儀器、智慧家庭控制設備、醫療、手持式終端設備、以及資訊家電等,因此少量多樣及客製化產品之開發設計,係為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發展策略重點。而少量多樣及客製化產品,均將影響呆滯存貨跌價與否評估,進而導致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呆滯存貨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執行抽樣程序檢查存貨庫齡報表之正確性及分析兩期庫齡變化情形,並檢視以前年度對存貨備抵損失提列之準確度及所採用之存貨淨變現價值,針對庫齡天數較長之存貨,檢視其期後去化狀況及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基礎,以驗證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階層估計呆滯存貨備抵損失之允當性,此外並評估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呆滯存貨備抵損失之揭露是否適切。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 13 -

KPMG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14 -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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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審字第1110338100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70304941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四 日

  • 15 -

全台晶像線偏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度一月四年至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 114.12.31 113.12.31 負債及權益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1,071,723 28 824,423 21 2150 應付票據 - - 20 -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93,237 2 187,927 5 2170 應付帳款 350,831 9 327,645 9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 676,636 18 734,167 19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15,986 - 37,739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二十)) 193,254 5 291,746 8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三)) 250,169 7 303,695 8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二十)及七) 262,227 7 354,491 9 222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七) 4,478 - 9,040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 5,548 - 6,078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4,754 1 8,221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3,908 - 3,908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五)) 2,043 - 1,979 -
130X 存貨(附註六(六)) 441,580 13 499,444 13 230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六(二十)) 30,392 1 42,730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七)及八) 12,936 - 11,420 - 流動負債合計 678,653 18 731,069 19
流動資產合計 2,761,049 73 2,913,604 75 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負債: 398,980 11 299,653 8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 135,421 4 59,340 2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四)及八) 6,144 - 5,995 -
1550 按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八)、七及十一) 419,311 11 428,298 1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七)) 43,628 1 45,673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九)、八及九) 379,783 10 373,020 10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五)) 75,977 2 98,808 3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十)) 41,120 1 43,504 1 2640 凈場定編列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六)) - - 34 -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一)) 6,794 - 4,953 - 2645 存入保證金 524,729 14 450,163 1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七)) 31,374 1 30,290 1 非流動負債合計 1,203,382 32 1,181,232 31
198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七)) 10,087 - 3,347 - 負債總計 1,574,076 41 1,574,076 41
非流動資產合計 1,023,890 27 942,752 25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三)(十八)及十一):
3100 股本 1,574,076 41 1,574,076 41
3200 資本公積 82,045 2 68,712 1
3300 保留盈餘 1,205,658 32 1,245,143 32
3400 其他權益 (120,826) (3) (90,525) (2)
3500 凈漏結票 (159,396) (4) (122,282) (3)
權益總計 2,581,557 68 2,675,124 69
資產總計 $ 3,784,939 100 3,856,356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3,784,939 100 3,856,356 100

董事長:曾瑞銘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金額 % 金額 %

  • 16 -

會計主管:黃綺文


全台品價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及七) $ 2,918,247 100 3,480,33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十一)(十六)(二十一)、七及十二) 2,321,347 80 2,782,352 80
營業毛利 596,900 20 697,980 20
5910 減:未實現銷貨損益(附註七) 34,766 1 39,170 1
5920 加:已實現銷貨損益(附註七) 39,170 1 39,397 1
營業毛利 601,304 20 698,207 20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十一)(十六)(二十一)、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167,562 6 184,448 5
6200 管理費用 110,271 4 124,872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63,053 6 174,535 5
6450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4,719) - 4,357 -
營業費用合計 436,167 16 488,212 14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六(二十二)) 370 - 504 -
營業利益 165,507 4 210,499 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三)(十五)(二十三)及七):
7100 利息收入 31,899 1 37,999 1
7010 其他收入 48,433 2 25,850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55,342) (2) 104,374 3
7050 財務成本 (10,491) - (9,613)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9,825) - 20,415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674 1 179,025 6
7900 稅前淨利 170,181 5 389,524 12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七)) 6,866 - 61,627 2
本期淨利 163,315 5 327,897 10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六)) 4,838 - (8,460)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十八)) 281 - (4,273) -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附註六(十八)) (4,804) - (5,963) -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七)) 4,539 - - -
(4,224) - (18,696)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六(十八)) 1,908 - 11,147 -
83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十八)) 6,743 - (672) -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附註六(十八)) (68) - 519 -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七)) 1,349 - (135) -
7,234 - 11,129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3,010 - (7,567)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66,325 5 320,330 10
每股盈餘(附註六(十九)):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10 2.21
9850 豬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10 2.19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曾瑞銘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黃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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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品運股份有限公司

信託營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三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回轉

行使歸入權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員工持股信託酬勞成本退回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回轉

庫藏股買回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員工持股信託酬勞成本退回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普通股 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實現評價(損)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1,574,076 50,291 175,266 120,343 881,759 (3,047) (88,181) (122,282) 2,588,225
- - - - 327,897 - - - 327,897
- - - - (8,460) 11,666 (10,773) - (7,567)
- - - - 319,437 11,666 (10,773) - 320,330
- - 53,144 - (53,144) - - - -
- - - - (251,852) - - - (251,852)
- - - (29,115) 29,115 - - - -
- 4,043 - - - - - - 4,043
- 14,071 - - - - - - 14,071
- - - - 190 - (190) - -
- 307 - - - - - - 307
1,574,076 68,712 228,410 91,228 925,505 8,619 (99,144) (122,282) 2,675,124
- - - - 163,315 - - - 163,315
- - - - 4,838 1,840 (3,668) - 3,010
- - - - 168,153 1,840 (3,668) - 166,325
- - 31,963 - (31,963) - - - -
- - - - (236,111) - - - (236,111)
- - - (703) 703 - - - -
- - - - - - - (37,114) (37,114)
- 13,192 - - - - - - 13,192
- - - - 28,473 - (28,473) - -
- 141 - - - - - - 141
$ 1,574,076 82,045 260,373 90,525 854,760 10,459 (131,285) (159,396) 2,581,557

董事長:曾瑞銘

遠見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黃綉文


全台直接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70,181 389,524
調整項目:
收益賣損項目
折舊費用 63,116 59,244
撤銷費用 831 463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4,719) 4,357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益 3,828 (9,701)
利息費用 10,491 9,613
利息收入 (31,899) (37,999)
股利收入 (35,285) (25,4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失(利益)之份額 9,825 (20,415)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276) (2,128)
處分投資利益 (1,562) (348)
未實現銷資利益 34,767 39,170
已實現銷資利益 (39,170) (39,397)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22,179 (22,940)
收益賣損項目合計 32,126 (45,50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減少 104,470 114,295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 95,330 1,252
其他應收款項減少 140 42
存貨減少 57,864 160,466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341) 4,39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256,463 280,44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減少 (20) (10)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16,722 (33,991)
應付帳款-關係人減少 (22,478) (7,678)
其他應付款減少 (61,597) (22,603)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4,527) (3,495)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12,338) (22,376)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17,993) (2,717)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 (10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02,231) (92,97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54,232 187,472
調整項目合計 186,358 141,971
營運產生之現金 356,539 531,495
收取之利息 32,289 35,382
收取之股利 35,285 25,420
支付之利息 (11,245) (9,381)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2,844 (143,85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15,712 439,06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89,133) (434,689)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69,445 44,588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4,506) (109,255)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9,987 46,091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7,167) (89,38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04 2,195
取得無形資產 (2,672) (436)
其他資產增加 (6,957) 982
收取之股利 13,794 21,22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3,795 (518,680)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華僑長期借款 400,000 -
償還長期借款 (300,000) (100,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34) -
行使歸入權 - 4,043
發放現金股利 (236,111) (251,852)
庫藏股買回成本 (30,345) -
員工持股信託酬勞成本退回 141 307
租賃本金償還 (1,977) (1,959)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68,326) (349,461)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881) 5,645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247,300 (423,436)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24,423 1,247,85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71,723 824,423

董事長:曾瑞銘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黃綿文


【附件六】

KPMG

盐俵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高雄市前金區801301中正四路211號12樓之6

12th Fl., -6, No. 211, Chung Cheng 4th Road,

Kaohsiung, 801301, Taiwan (R.O.C.)

電話 Tel +886 7 213 0888

傳真 Fax +886 7 271 3721

網址 Web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全台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全台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全台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全台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評價

有關應收帳款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會計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應收帳款減損評價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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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全台集團客戶多屬工業儀器、智慧家庭控制設備、醫療、手持式終端設備,以及資訊家電產品製造業,易因終端產品產製過程順利與否,而需釐清產品問題責任歸屬,或因全球經濟環境動盪進而影響某些客戶之付款延宕,此外,應收帳款授信期間即存在固有之信用風險,因此應收帳款收款情況為內外部利害關係人所重視,且應收帳款金額對財務報表具重大性,係本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查核需高度關注之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全台集團平常與客戶間之對帳跟催收流程與作業程序、分析應收帳款帳齡表、檢視全台集團歷史收款及發生壞帳之記錄、前瞻性產業經濟狀況及客戶之信用風險集中度等資料,評估應收帳款備抵損失提列金額之正確性及其於合併財務報告中有關項目之揭露是否適切。

二、呆滯存貨評價

有關呆滯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呆滯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呆滯存貨評價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六)。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呆滯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全台集團係從事液晶顯示器及電容式觸控面板產銷,長期專注於非消費性領域之中小尺寸利基市場,產品主要運用於工業儀器、智慧家庭控制設備、醫療、手持式終端設備、以及資訊家電等,因此少量多樣及客製化產品之開發設計,係為全台集團發展策略重點。而少量多樣及客製化產品,均將影響呆滯存貨跌價與否評估,進而導致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呆滯存貨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全台集團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執行抽樣程序檢查存貨庫齡報表之正確性及分析兩期庫齡變化情形,並檢視以前年度對存貨備抵損失提列之準確度及所採用之存貨淨變現價值,針對庫齡天數較長之存貨,檢視其期後去化狀況及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基礎,以驗證全台集團管理階層估計呆滯存貨備抵損失之允當性,此外並評估全台集團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呆滯存貨備抵損失之揭露是否適切。

其他事項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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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全台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全台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全台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全台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全台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全台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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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全台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永祥

會計師:蘇美詩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110338100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70304941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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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1,193,766 31 925,775 23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93,237 2 187,927 5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 695,820 18 757,399 19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二十二)) 325,564 8 529,908 13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 5,571 - 6,099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5,122 - 4,898 -
130X 存貨(附註六(六)) 604,532 16 658,877 17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七)及八) 37,593 1 43,987 1
流動資產合計 2,961,205 76 3,114,870 78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 199,081 5 124,440 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九)、八及九) 541,230 14 560,509 14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十)) 52,751 2 63,703 2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十一)(十七)) 76,461 2 61,083 2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二)) 6,794 - 4,953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九)) 35,656 1 30,683 1
198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七)) 14,801 - 8,613 -
非流動資產合計 926,774 24 853,984 22

資產總計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50 應付票據 - - 20 -
2170 應付帳款 398,670 10 397,322 10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四)) 270,752 7 329,197 9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5,631 1 9,802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六)) 11,870 - 11,593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六(二十二)) 33,121 1 43,782 1
流動負債合計 740,044 19 791,716 20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五)及八) 398,980 10 299,653 8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九)) 6,144 - 5,995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六)) 46,054 1 56,777 1
2640 凈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八)) 75,977 2 98,808 3
2645 存入保證金 930 - 963 -
非流動負債合計 528,085 13 462,196 12
負債總計 1,268,129 32 1,253,912 32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三)(二十)及十一):
3100 稅本 1,574,076 40 1,574,076 39
3200 資本公積 82,045 2 68,712 2
3300 保留盈餘 1,205,658 31 1,245,143 31
3400 其他權益 (120,826) (2) (90,525) (2)
3500 準藏股票 (159,396) (4) (122,282) (3)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小計 2,581,557 67 2,675,124 67
36XX 非控制權益(附註六(八)) 38,293 1 39,818 1
權益總計 2,619,850 68 2,714,942 68
負債及權益總計 $ 3,887,979 100 3,968,854 100

董事長:曾瑞銘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黃綿文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二)) $ 3,010,539 100 3,605,55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十二)(十八)(二十三)及十二) 2,317,373 77 2,778,598 77
營業毛利 693,166 23 826,954 23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十二)(十八)(二十三)、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237,424 8 259,223 7
6200 管理費用 145,834 5 161,372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63,052 5 174,535 5
6450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4,815) - 4,372 -
營業費用合計 541,495 18 599,502 17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六(二十四)) 5,604 - 4,850 -
營業利益 157,275 5 232,302 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三)(十六)(二十五)):
7100 利息收入 32,729 1 39,045 1
7010 其他收入 49,149 1 27,396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57,771) (2) 105,596 3
7050 財務成本 (11,548) - (10,936)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2,559 - 161,101 5
7900 稅前淨利 169,834 5 393,403 11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九)) 7,343 - 65,311 2
本期淨利 162,491 5 328,092 9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八)) 4,838 - (8,460)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二十)) (5,208) - (10,550) -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九)) 4,539 - - -
(4,909) - (19,010)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六(二十)) 1,824 - 11,792 -
83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二十)) 6,743 - (672) -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九)) 1,349 - (135) -
7,218 - 11,255 -
2,309 - (7,755)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64,800 5 320,337 9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63,315 5 327,897 9
8620 非控制權益 (824) - 195 -
本期淨利 $ 162,491 5 328,092 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66,325 5 320,330 9
8720 非控制權益 (1,525) - 7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每股股股餘(附註六(二十一)): $ 164,800 5 320,337 9
9750 基本每股股餘(單位:新台幣元) $ 1.10 2.21
9850 轉轉每股股餘(單位:新台幣元) $ 1.10 2.19

董事長:曾瑞銘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黃綺文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三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附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庫藏股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1,574,076 50,291 175,266 120,343 881,759 (3,047) (88,181) (122,282) 2,588,225 39,811 2,628,036
本期淨利 - - - - 327,897 - - - 327,897 195 328,09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8,460) 11,666 (10,773) - (7,567) (188) (7,75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19,437 11,666 (10,773) - 320,330 7 320,337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53,144 - (53,144)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251,852) - - - (251,852) - (251,852)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29,115) 29,115 - - - - - -
行使歸入權 - 4,043 - - - - - - 4,043 - 4,043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 - 14,071 - - - - - - 14,071 - 14,07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190 - (190) - - - -
員工持股信託酬勞成本退回 - 307 - - - - - - 307 - 307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574,076 68,712 228,410 91,228 925,505 8,619 (99,144) (122,282) 2,675,124 39,818 2,714,942
本期淨利 - - - - 163,315 - - - 163,315 (824) 162,49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4,838 1,840 (3,668) - 3,010 (701) 2,30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68,153 1,840 (3,668) - 166,325 (1,525) 164,800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31,963 - (31,963) - - -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236,111) - - - (236,111) - (236,111)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703) 703 - - - - - -
庫藏股買回 - - - - - - - (37,114) (37,114) - (37,114)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 - 13,192 - - - - - - 13,192 - 13,192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28,473 - (28,473) - - - -
員工持股信託酬勞成本退回 - 141 - - - - - - 141 - 14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574,076 82,045 260,373 90,525 854,760 10,459 (131,285) (159,396) 2,581,557 38,293 2,619,850

董事長:曾瑞銘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黃綺文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三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69,834 393,403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84,653 81,889
撇銷費用 857 490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4,815) 4,372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3,828 (9,701)
利息費用 11,548 10,936
利息收入 (32,729) (39,045)
股利收入 (35,989) (26,916)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52) (2,114)
處分投資利益 (1,562) (348)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26,829 (19,541)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52,568 2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減少 199,819 99,661
其他應收款項減少 140 42
存貨減少 48,294 181,632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6,838 14,39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255,091 295,72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減少 (20) (10)
應付帳款減少 (4,354) (49,414)
其他應付款減少 (66,957) (34,399)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10,723) (23,835)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17,993) (2,717)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 (10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00,047) (110,47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55,044 185,247
調整項目合計 207,612 185,269
營運產生之現金 377,446 578,672
收取之利息 33,118 36,428
收取之股利 35,989 26,916
支付之利息 (12,303) (10,703)
支付之所得稅 (2,507) (148,13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31,743 483,18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89,133) (451,169)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69,445 44,588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4,506) (109,255)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9,987 46,091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9,204) (105,95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442 2,196
取得無形資產 (2,698) (463)
其他資產(增加)減少 (6,740) 98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407) (572,98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長期借款 400,000 -
償還長期借款 (300,000) (100,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34) 331
行使歸入權 - 4,043
發放現金股利 (222,919) (237,781)
庫藏股買回成本 (30,345) -
員工持股信託酬勞成本退回 141 307
租賃本金償還 (11,666) (11,946)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64,823) (345,046)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9,478 (9,90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267,991 (444,749)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25,775 1,370,52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93,766 925,775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曾瑞銘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黃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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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度

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658,133,603
加:
本年度稅後淨利 163,314,62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28,472,98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本期變動數 4,838,000
減:
權益減項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30,300,388)
小計 166,325,214
可供分配盈餘 824,458,817
減: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9,662,560)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1.2元/股) (183,403,924)
期末未分配盈餘 $621,392,333
註1:本次現金股利係按除息基準日各股東原持股比例分配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1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其他收入。
註2:上述股東之配息比率係依本公司截至115年3月4日流通在外股份總數
152,836,603股(已扣除庫藏股4,571,000股)為計算基礎。

董事長 曾瑞銘

經理人 王臺光

會計主管 黃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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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 本公司股東會議依本規則辦理。

第二條 股東出席股東會議時,請佩帶出席證,繳交出席簽到卡代替簽到,出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第三條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主席即宣告開會。如已逾開會時間,不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宣佈延長之,經延長兩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定辦理,「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進行前項假決議。如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數已達法定數額時,主席得隨時宣告正式開會,並將已作成之假決議提請大會追認。

股東會以視訊方式召開時,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第四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述召開地點之限制;惟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且主席應於開會時宣佈該地點之地址。

第五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股東開會時,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佈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代主席繼續開會。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第六條 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在議程中答覆相關問題。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第七條 公司應將股東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及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以視訊會議召開股東會時,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紀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前述資料及錄音錄影應於公司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第八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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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及姓名,由主席訂其發言先後順序。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第十條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第十一條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第十一條之一 以視訊召開股東會時,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佈開會後,至宣佈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九至第十一條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十二條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三條 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第十四條 議案之表決,除特別決議按公司法之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者,不在此限。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一人同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數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 同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佈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六條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第十七條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第十八條 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第十九條 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本規定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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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經營之事業如左: 一、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二、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三、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四、D101060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五、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六、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七、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高雄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四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廿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 3,500,000,000 元,分為 350,000,000 股,每股金額新台幣 10 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本公司得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在資本總額內保留 10,500,000 股為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股份。本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第六條:本公司轉投資總額,得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有關轉投資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七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其發行之記名式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之。

第八條:股東如欲轉讓其持有之股票時,應填具股份轉讓申請書,由轉讓人及受讓人分別簽名蓋章,向本公司申請過戶,非經記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本公司。

第九條: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十條:本公司有關股務處理依主管機關所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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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經濟部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二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十三條:本公司各股東,除有公司法第一七九條規定之情形無表決權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四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五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連選得連任。全體董事所持有本公司之股份總數,不得少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成數。

董事選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上述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其獨立董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由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本公司。董事報酬參酌相關上市公司水準、公司營運狀況及其貢獻價值授權董事會議定。

第十七條:董事長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綜理本公司事務,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董事會至少每季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以一人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畫面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畫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會召集通知,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E-mail)等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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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之成員、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其組織規程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内就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購買責任保險。

第五章 經理人

第二十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廿九條規定辦理。其中有關經理人報酬經參酌相關上市同業公司水準、公司營運狀況及其貢獻價值議定之。

第六章 會計

第廿一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編造下列各項表冊,提請股東會承認。(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廿二條:本公司目前發展處於穩定成長階段,股利之分派係採剩餘股利政策,主要係依據本公司未來資本預算規劃及營運資金需求,並考量對每股盈餘之稀釋程度及對股東權益報酬率之影響。因此未來盈餘分派以現金股利為優先,亦得以股票股利方式分派,惟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當年度盈餘分派之股利總額的百分之五十。

第廿二條之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和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百分之二十至五十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第廿三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所得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就其餘額依法提撥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其中特別盈餘公積需俟迴轉後再列入盈餘分配。如尚有盈餘,由董事會以不超過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八十之額度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第廿三條之一: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七章 附則

第廿四條: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對外得為背書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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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五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定之。

第廿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廿七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十四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五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二日。

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

第九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八日。

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一日。

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六日。

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三年六月十一日。

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七日。

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第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十次修訂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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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基準日:115年3月22日

| 職稱 | 姓名 | 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有股數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董事長 | 曾瑞銘 | 11,043,723 | 7.02% | | 董事 | 王臺光 | 1,666,487 | 1.06% | | 董事 | 謝蕙黛 | 6,097,867 | 3.87% | | 董事 | 游政中 | 1,002,000 | 0.64% | | 董事 | 盈達投資開發(股)公司:黃綿文 | 5,346,672 | 3.40% | | 董事 | 百浩投資開發(股)公司:謝文雄 | 3,447,716 | 2.19% | | 獨立董事 | 黃惠鈴 | 0 | 0.00% | | 獨立董事 | 李啓誠 | 0 | 0.00% | | 獨立董事 | 丁鴻勅 | 0 | 0.00% | | 全體董事合計持有股數 | | 28,604,465 | 18.17% |

註:

  1.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574,076,030 元,已發行股數為 157,407,603 股。
  2.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為 9,444,456 股。
  3. 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之適用。
  4. 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規定,同時選任獨立董事二人以上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依比率計算之持股成數降為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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