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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erging Display Technologies Corp. AGM Information 2013

Jul 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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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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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 3038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一○二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時間:中華民國一○二年六月七日
地點: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五號

目 錄

一、股東會議程 ---------------------------------------------------------------------------- 1 二、報告事項 ------------------------------------------------------------------------------- 2 三、承認及討論事項 ---------------------------------------------------------------------- 2 四、臨時動議 ------------------------------------------------------------------------------- 3 附件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 4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 7 三、一○一年度財務報表 ---------------------------------------------------------------- 8 四、本公司與子公司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 14 五、虧損撥補表 ---------------------------------------------------------------------------- 19 六、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 --------------------------------------- 20 七、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修訂條文對照表 ----------------------------------------------- 22 附錄 一、股東會議事規則 ---------------------------------------------------------------------- 24 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 26 三、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 29 四、董事、監察人持股情形 ------------------------------------------------------------- 32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一○二年股東常會議程

會議時間:民國一○二年六月七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
會議地點: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一樓會議廳(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五號)
會議程序:壹、宣佈開會
貳、主席致詞

參、報告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暨一○二年度營運計劃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審查報告。
三、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肆、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
第二案、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
第三案、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提請 討論。
第四案、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提請 討論。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 1-

【 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一
案由: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暨一○二年度營運計劃報告。

說明: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本手冊第 4 頁至第 6 頁)。

報告事項二

案由:監察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審查報告。

說明:監察人審查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本手冊第 7 頁)。

報告事項三

案由: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 說明:本公司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共計發行新台幣 3 億元,截至一○二年二月底止申請 賣回金額共計新台幣 233,700 仟元,惟尚無債券持有人執行轉換,故流通在外公司債 餘額為新台幣 66,300 仟元。

【承認及討論事項】

承認及討論事項(董事會提)
案由一: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
  • 說 明: 1. 本公司一○一年度之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三及附件四,本手冊 第 8 頁至第 18 頁),業已編竣並經會計師審查完竣,茲連同營業報告書依法提出於 董事會請求討論,提請 公決。

  • 本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應請董事會通過該項經 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並於四月底前完成公告及申報。

  • 此財務報表將提交監察人查核及出具審查報告書。

  • 決 議:

承認及討論事項(董事會提)
案由二: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 1. 本公司一○一年度稅後淨損新台幣 109,474,284 元,加計以前年度累積虧損新台幣 123,662,923 元,共計累積虧損為新台幣 233,137,207 元。

  • 一○一年度虧損撥補表,請參閱附件五(本手冊第 19 頁)。

  • 決 議:

  • 2-

承認及討論事項(董事會提)
案由三: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提請 討論。
  • 說 明: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7 6 日金管證審字第 1010029874 號函修訂「公 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 序」,有關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六。(本手冊第 20 頁至第 21 頁)。
決 議:
承認及討論事項(董事會提)
案由四: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提請 討論。
  • 說 明: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7 6 日金管證審字第 1010029874 號函修訂「公 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有關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七。(本手冊第 22 頁至第 23 頁)。

  •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會】

  • 3-

【 附件一 】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先生、女士:
首先非常感謝各位於百忙之中仍撥空前來參加本年度的股東大會,在此謹代表公
司,對各位股東的支持與鼓勵,致上最崇高的感謝之意。
茲將本公司一○一年度之經營狀況及未來展望目標報告如下:
一、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1. 實施成果: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 3,645,295 仟元,較前一年度的 3,829,702 仟元略微減少 4.82 %,由於規模縮減及產品組合之關係,使得一○一年度虧 損 109,474 仟元,每股虧損 0.50 元。在產品別方面, LCD 面板及其模組銷售比重約佔 八成五,至於電容式觸控面板( CTP )則受到個別客戶季節性需求高低落差過大之影響, 出貨金額約佔一成五左右。未來將朝擴大應用市場別客戶並強化工業用及非消費性的觸 控面板領域二個方向努力,期能獲得更大的成長及獲利空間。

綜觀過去一年,歐、美、日等已開發國家的需求逐漸回溫,復甦跡象明顯,似乎已 走出全球經濟衰退的陰霾,至於中國、台灣、南韓……等新興市場,其產品更迭快速, 市場需求起伏不一,形成高成長及高風險並存的情況。未來一年,我們將增加數個不同 地區及終端應用的消費型市場客戶,並利用既存的通路優勢,將 CTP LCD 模組結合 推向歐、美、日等地區之非消費性產品,期能創造市場差異性,成功將營業規模及 CTP 比重放大、拉高。在觸控面板的技術發展方面,本公司積極開發結合感測器( Sensor ) 和保護蓋( Cover Lens )的單片觸控玻璃技術( One Glass Solution Touch On Lens ), 此項技術不僅可以省下另外一片玻璃的成本、減少一道貼合製程,進而減輕觸控面板模 組的厚度、重量及提高透光率,預估在今年下半年起可大量應用在手持式產品。

透過上述的產品策略及技術提昇,本公司應可充分滿足客戶成長所需,進而創造更
大的市場佔有率及利潤。雖然大環境的挑戰依然嚴峻,政府部門為因應所得差距及物價
上漲的壓力,持續調高勞工基本工資的政策使得企業經營成本上升,然而本公司將持續
致力於良率、效率的提昇及成本的降低,俾將公司資源作最佳配置,以不負各位股東的
支持,努力達成既定之營運目標。

2.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度 100 年度
營業淨損 (56,659) (13,858)
營業外收支淨額 (34,854) 26,903
稅前淨利(損) (91,513) 13,045
稅後淨利(損) (109,474) 2,118
資產報酬率 (2.34)% 0.55%
股東權益報酬率 (5.57)% 0.10%
營業(損)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2.51)% (0.61)%
稅前(損)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4.05)% 0.58%
純益率 (3.00)% 0.06%
每股盈餘(虧損)(元) (0.50) 0.01
  • 4-

3. 研究與發展狀況

  • ( A )本公司自建廠以來,即非常重視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對於提昇產品品質及開發新品 種一直不遺餘力。一○一年度的研發成果如下:
項次 研發成果 效益說明
1 Pen-based CTP專案 為因應市場趨勢,增加觸控使用工具而進行被動
stylus 開發,目前開發7” CTP2mm stylus)。
2 One Glass Solution CTP專案 為使觸控面板薄型化,進行OGS 開發,目前
sensor 和異形切割部分可於廠內自製。
3 Optical BondingCTP and
LCM Lamination)專案
為增加CTP TFT 貼合能力及光學特性而進行
水膠貼合開發,目前已開發4.3” CTPwith VA
TFT)。
4 CTP Function Tester專案 使CTP各功能(線性、準確度、任意圖形畫線、
Jitter)測試更有彈性和增進自主管控程式能力,
目前已完成開發。
5 Large size CTP開發 為配合未來Windows 8在大尺寸觸控面板的應用
及宣示本公司技術能力而進行此專案,目前已開
20” CTP,並在各展場成功demo 觸控效能。
6 專利申請案 專利提案共9件,專利核准通過共17件(累計前
幾年提案)。

( B )一○二年度的研發重點:

為因應平面液晶顯示器的廣大市場,本公司除了對現有領域的研發不遺餘力 外,對於其他平面顯示器的市場亦有相當的準備,因此一○二年的開發計劃如下: 1. Touch on Lens TOL CTP 專案。

  1. TOL-1D CTP Development 專案。

  2. TOL G1F CTP Development 專案。

  3. Touch on Lens SITO TOL SITO CTP 專案。

  4. Slim SITO CTP Development 專案。

  5. Mono VA Panel Development 專案。

  6. MSTN Viewing Angle Improvement 專案。

二、一○二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1. 經營方針: ( 1 )發展新技術、新產品以開拓 ODM 市場利基。

( 2 )發展有效之 CTP+TFT module 市場經營模式。

( 3 )活用知識管理,達成內部 KPI 指標。

( 4 )強化研發效能。

  1.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 1 )本公司預估一○二年度銷售數量:

伴隨著全球景氣的提昇,本公司預計一○二年度銷售總量在 STN 型模組 11,000 仟組 TFT 模組 1,400 仟組電容式觸控面板 3,000 仟組

  • 5-

( 2 )一○二年度預期銷售數量之依據:

  - `觸控面板在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 Tablet PC `)的帶動下,未來市場需求持續 旺盛。`

  - `中小尺寸` TFT `面板在各項消費性電子產品的成長潛力大,可帶動` TFT `模組的 銷售。`

  - `網路電話(` VoIP `)的成長性仍佳。`
  1. 重要產銷政策:

  2. ( 1 )持續發展電容式觸控面板。

  3. ( 2 )積極開拓高附加價值之新產品、新市場。

  4. ( 3 )積極研發單玻璃解決方案( One Glass Solution Touch On Lens )及 Display LCD 和觸控面板模組之全貼合技術與良率。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1. 整合電容式觸控面板( CTP )的技術開發,並增加電容式觸控面板的產品比重。

  2. 強化 TFT LCD 之設計能力並同時積極爭取 TFT 之業務訂單,以滿足客戶之不同需求。

  3. 持續強化手機及非手機之開發設計,以維持公司未來之成長性及獲利能力。

  4. 積極建構 IP 佈局及研究發展之投入,以避開低毛利之趨勢。

  5. 建立海外技術服務據點,加強重大客戶之服務品質。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1. 因應歐盟 RoHS 指令及世界級大廠對 GP 認證的要求,本公司將積極對應並整合上 下游廠商以符合環保趨勢、提高產品競爭力。

  2. 因行業特性及整體環境影響,平均銷貨單價逐步下滑,毛利率亦受到壓縮,經由產 品重新組合、改善製程及擴充大陸廠之產能以尋求營收及獲利的持續成長。

  3. 本公司一○一年外銷佔總營收比例達 90 %以上,匯率波動對公司影響重大,故將以 有效及穩健的財務操作方式規避匯率變動風險。

期能使公司朝向成為國內中小尺寸產品線最完整的領導廠商,邁步向前不負各位股東的
期望,為股東們創造最大的利潤,成就公司永續經營、穩定發展的基礎。
謝謝各位股東、同仁的支持與愛護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董事長曾瑞銘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 6-

【附件二】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議案
等;其中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嗣經董事會委任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國宗及許振
隆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議案經本監察人查核,認為符合
公司法相關法令規定,爰依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鑒核

此致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林育芬
監察人:丁鴻勛
監察人:曾淑玲
中華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 7-

【附件三】

==> picture [170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 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 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 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採權益法 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中, EDT-Europe ApS 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 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 EDT-Europe ApS 之財務報 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對該公司之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分別為 1,272 千元及 1,216 千元,佔資產總額分別為 0.04% 0.03% ,暨認列其相關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投資利益分別為 149 千元及 325 千元,佔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損)分別為 0.16% 2.49%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
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
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
允當表達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
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
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picture [211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8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 89 )台財證(六)第 62474 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60069825 號 民 國 一○二 年 三 月 十 九 日

  • 8-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11xx~12xx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31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
(一))
132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一))
1140
應收帳款-減備抵壞帳101年及100年分別為
2,503千元及2,284千元
115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118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五)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備抵壞帳101年及100
分別為189千元及249千元(附註六)
1210
存貨(附註四(二))
1260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十)及五)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十))
14xx
基金及投資:
142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三))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一))
15xx~16xx固定資產淨額(附註六及七):
成 本:
1521
房屋及建築
1531
機器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681
其他設備
15x9,16x9
減:累計折舊
1671
未完工程
1672
預付設備款
17XX
無形資產(附註四(五))
18xx
其他資產:
1800,1899
出租資產(附註四(四)及六)
1820
存出保證金
1830
遞延費用
1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
資產總計
101.12.31 101.12.31


100.12.31 100.12.31

13
-

9
6

12
-
5

19

1
1
66

6
1
7

23

68

1
1

93

69

-
-
24
-

-

-

-
3
3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xx~22xx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六)及六)
2120
應付票據
2140
應付帳款
215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2170
應付費用(附註四(九))
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五)
2240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一)及四(七))
2271
一年內到期之公司債(附註四(七)及六)
2272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八)及六)
2280
其他流動負債
24xx
長期負債:
2420
長期借款(附註四(八)及六)
28xx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九))
2820
存入保證金
2881
遞延貸項
負債合計
3xxx
股東權益(附註四(一)、四(三)、四(七)及四 (十
一)):
3110
股本-普通股股本,每股面額10元,101年及100
年額定均為350,000,000股(含保留供轉換公司
債使用均為55,000,000股)101年及100年已發
行均為226,107,603
32xx
資本公積
3350
待彌補虧損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
3450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失
3480
庫藏股票
股東權益淨額
承諾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1.12.31 **
-
-
11
4
4
-
1
2
22
-
**100.12.31 **


1

-

8

4

3

-

1

7

3
-
金額







金額






金額








金額
27,193
2,287

316,917

146,532

120,520
8,958

29,705

290,496

120,000
12,465
$ 417,404
10,025
390,800
335,685
376,647
45
86,505
639,275
9,207
29,185

12

-

11

10

11

-

3

18

-
1
66

7
1
8

26

76

1
1

104

83

-
1
22
-

1

-

1
2
4
100

516,707
-

334,063
232,140

481,063
-
191,877

730,842
33,662
30,433
$ 12,406
1,145
367,757
133,845
154,799
10,135
21,359
65,356
780,000
10,315

1,557,117

44
1,075,073
27

-
-
780,000
20
2,294,778 2,550,787 24,983
160
1,040


1
-
-


26,817
160
1,747

1

-
-
240,992
35,000


242,369
35,000


275,992 277,369
26,183

1
28,724
1
917,726
2,653,334
25,576
41,104





912,764

2,662,874

32,454
38,531




1,583,300

45
1,883,797
48

2,261,076

65
2,261,076
58
3,637,740
2,897,326
527
36,534





3,646,623

2,713,508
296
3,395






6,294

-
6,294
-

(233,137)

(7)
(123,663)
(3)
777,475 936,806
24,021
(46,898)



1
(1)


31,615
(32,705)


1
(1)
3,288
2,899





18,489
5,006
19,810
89,426





18,850
4,043

19,128
106,140

(22,877)


-

(1,090)

-

(110,392)

(3)
(110,392)
(3)

1,900,964

55


2,032,225


52
132,731
148,161

$
3,484,264
3,916,022 $
3,484,264
100 3,916,022 100
董事長:曾瑞銘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 9 -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1年度
金額

4000
營業收入:
4110
銷貨收入
$ 3,680,476
101
4170
減:銷貨退回
32,560
1
4190
銷貨折讓
2,621
-
銷貨收入淨額(附註五)
3,645,295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二)、四(五)、五及七)
3,402,972
93
5910
營業毛利
242,323
7
5920
減:聯屬公司間未實現損失(附註五)
(179)
-
5930
加:聯屬公司間已實現利益(損失)
(1,729)
-
已實現營業毛利
240,773
7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四(五)、五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122,551
4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87,397
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87,484
2
297,432
8
6900
營業淨損
(56,659)
(1)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1,782
-
7120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淨額(附註四(三))
-
-
7122
股利收入
1,638
-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2,069
-
7140
處分投資利益淨額(附註四(一))
7,538
-
7160
兌換利益淨額
-
-
7310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淨額(附註四(一))
581
-
7320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淨額(附註四(一)及四(七))
2,871
-
7480
什項收入(附註五)
3,060
-
19,539
-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七))
22,884
1
7520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淨額(附註四(三))
7,341
-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505
-
7560
兌換損失淨額
21,854
1
7640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淨額(附註四(一))
-
-
7650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淨額(附註四(一)及四(七))
-
-
7880
什項支出(附註四(七))
1,809
-
54,393
2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損)
(91,513)
(3)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
17,961
-
9600
本期淨利(損)
$
(109,474)
(3)
稅 前
稅 後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三及四(十二))(單位:新台幣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0.42)
(0.50)
9850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
(0.42)
(0.50)
假設本公司之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7900
本期稅前淨利(損)
$
(91,513)
9600
本期淨利(損)
$
(109,474)
稅 前
稅 後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三及四(十二))(單位:新台幣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0.40)
(0.48)
9850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
(0.40)
(0.48)
101年度 101年度

101

1
-
100年度 100年度

101

1

-
金額

$ 3,680,476
32,560
2,621

3,645,295
3,402,972



100
93


100

93

242,323
(179)
(1,729)




7

-
-


7

-

-

240,773

7

7

122,551
87,397
87,484




4

2
2


3

2

2

297,432

8

7

(56,659)

(1)

-

1,782
-
1,638
2,069
7,538
-
581
2,871
3,060









-
-

-

-

-
-

-

-
-


-

-
-

-

-

1
-
-

-

19,539

-

1

22,884
7,341
505
21,854
-
-
1,809






1

-

-

1
-
-
-


1
-

-
-

-

-

-

54,393

2
1

(91,513)
17,961



(3)
-


-

-

$
(109,474)

(3)

-

稅 前
$
(0.42)


稅 後
(0.50)
(0.50)


稅 後

(0.48)

稅 後
0.01

$
(0.42)
0.06 0.01
13,045
2,118
稅 前
0.06
稅 後
0.01

$
(109,474)

稅 前
$
(0.40)

$
(0.40)



(0.48)
0.06 0.01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曾瑞銘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 10 -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附註四(十一))
庫藏股註銷(附註四(十一))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附註四(一))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未依持股比例增資股權淨值變動數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採權益法評價認列被投資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民國一○○年度淨利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附註四(一))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採權益法評價認列被投資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民國一○一年度淨損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股 本 資本公積 待彌補虧損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金融商品
未實現損失

(50)
-
-
(30,512)
-

-
(2,143)
-
庫藏股票

(217,666)
-
107,274

-
-
-

-
-
合 計

2,052,745
-

-
(30,512)
(25)
10,042
(2,143)
2,118
$ 2,341,076
-
(80,000)
-
-
-
-
-

119,023
(108,877)

(3,852)
-
-
-
-
-

(211,211)

108,877

(23,422)
-
(25)
-
-
2,118

21,573

-

-
-

-
10,042
-

-
2,261,076
-
-
-
-

6,294
-
-
-
-


(123,663)
-
-
-
(109,474)


31,615
-
(7,594)
-

-

(32,705)
(16,297)

-
2,104
-

(110,392)

-
-

-
-


2,032,225
(16,297)
(7,594)
2,104
(109,474)
$
2,261,076

6,294


(233,137)


24,021

(46,898)

(110,392)


1,900,964
董事長:曾瑞銘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 11 -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損)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處分投資利益淨額
金融資產及負債未實現評價損失(利益)淨額
遞延所得稅費用
提列備抵壞帳損失
提列(迴轉)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淨額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收益)淨額
未實現兌換利益淨額
聯屬公司間未(已)實現利益
應付公司債贖回損失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營業資產之淨變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
營業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遞延貸項-非流動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1年度
$ (109,474)
217,376
20,856
(7,538)
(643)
17,962
219
10,319
(1,564)
7,341
(274)
1,550
1,448
4,448
(10,000)
(104,794)
103,739
(45)
(89)
81,248
22,185
54,061
(12,552)
34,443
1,530
388
(2,150)
(1,834)
(138)
100年度

2,118

293,525

26,561

(8,216)

7,929

11,100

1,193

(22,365)

(1,245)

(5,771)

(1,439)

(11,100)

-

5,139

-

212,657

68,454

1,968

1,827

126,657

173

(341,844)

13,894

(49,788)

(973)

(250)

(2,714)

(975)
(138)

328,018

326,377
(續下頁)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董事長:曾瑞銘
  • 12 -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入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價款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購置固定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存出保證金增加
購置無形資產
遞延費用增加
應收關係人融資款增加
應收關係人融資款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長期借款增加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減少
應付關係人融資款增加
贖回公司債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現金及約當現金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退回)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應收出售固定資產款項(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應付購置廠房及設備款
應收出售股票款
101年度
(818,940)
776,054
-
(11,397)
(60,456)
2,231
83,902
(963)
(1,958)
(19,249)
29,490
(29,490)
100年度

(486,005)

219,955
(25,000)

(1,625)

(266,211)

-

9,145

(1)

(597)

(24,408)

-
-

(50,776)
(574,747)

(14,686)
-
(120,000)
-
-
(238,397)


16,779
900,000

(550,000)
(7,283)
7,590
-

(373,083)
367,086

(3,462)

921

(99,303)
516,707

119,637
397,070

$
417,404

516,707

$
17,515

12,026

$
(217)

(173)

$
845,356

410,496

$
1,050

-

$
18,248
19,003

$
-

22,609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曾瑞銘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 13 -

【附件四】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 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 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有關 EDT-Europe ApS 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 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 EDT-Europe ApS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金額,係依據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EDT-Europe ApS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 別為 6,574 千元及 5,877 千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為 0.19% 0.15%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 年度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 585 千元及 520 千元,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分別 0.02% 0.01%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
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
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
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合併
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
當表達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
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合併經營成果與合併現金流量。

==> picture [21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8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 89 )台財證(六)第 62474 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60069825 號 民 國 一 ○ 二 年 三 月 十 九 日

  • 14 -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11xx~12xx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31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一))
132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一))
1140
應收帳款-減備抵壞帳101年及100年分
別為9,117千元及12,298千元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備抵壞帳101
100年分別為189千元及249千元(附
註四(六)及六)
1210
存貨(附註四(二))
1260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九))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九))
14xx
基金及投資: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
(一))
15xx~16xx固定資產淨額(附註六及七):
成 本:
1501
土地
1521
房屋及建築
1531
機器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681
其他設備
15X9
減:累計折舊
1671
未完工程
1672
預付設備款
17XX
無形資產(附註四(四))
18xx
其他資產:
1800
出租資產(附註四(三)及六)
1820
存出保證金
1830
遞延費用
1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九))
1887
受限制資產(附註六)
資產總計
101.12.31

13
-

12

15

3

25
-
1
100.12.31
金額

555,772
14
-
-
345,733
9
513,064
13
195,641
5
983,147
25
41,177
1
30,470
1
2,665,004
68
35,000
1
48,190
1
971,016
25
2,880,848
74
40,338
1
51,801
1
3,992,193
102
2,927,486
75
296
-
5,623
-
1,070,626
27
3,621
-
18,850
-
6,390
-
21,900
1
106,140
3
455
-
153,735
4
3,927,986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xx~22xx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五)及六)
2120
應付票據
2140
應付帳款
2160
應付所得稅(附註四(九))
2170
應付費用(附註四(八))
2240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一)及四(六))
2271
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六)及六)
2272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七)及六)
2280
其他流動負債
24xx
長期負債:
2420
長期借款(附註四(七)及六)
28xx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八))
2820
存入保證金
2881
遞延貸項
負債合計
3xxx
股東權益(附註四(一)、四(六)及四(十)):
3110
股本-普通股股本,每股面額10元,101年及
100年額定均為350,000,000股(含保留供
轉換公司債使用均為55,000,000股)101
100年已發行均為226,107,603
32xx
資本公積
3350
待彌補虧損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
3450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3480
庫藏股票
3610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合計
承諾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1.12.31
金額

$ 12,406
-
1,145
-
475,075
14
826
-
189,862
5
21,752
1
65,356
2
780,000
22
10,936
-
1,557,358
44
-
-
24,983
1
160
-
286
-
25,429
1
1,582,787
45
2,261,076
65
6,294
-
(233,137)
(6)
24,021
1
(46,898)
(2)
(22,877)
(1)
(110,392)
(3)
1,900,964
55
5,863
-
1,906,827
55
$
3,489,614
100
101.12.31
金額

$ 12,406
-
1,145
-
475,075
14
826
-
189,862
5
21,752
1
65,356
2
780,000
22
10,936
-
1,557,358
44
-
-
24,983
1
160
-
286
-
25,429
1
1,582,787
45
2,261,076
65
6,294
-
(233,137)
(6)
24,021
1
(46,898)
(2)
(22,877)
(1)
(110,392)
(3)
1,900,964
55
5,863
-
1,906,827
55
$
3,489,614
100
100.12.31
金額

27,193
1
2,287
-

448,214
11
877
-

149,856
4

29,720
1

290,496
7

120,000
3
13,386
-
1,082,029
27
780,000
20

26,817
1
160
-
424
-
27,401
1
1,889,430
48
2,261,076
58
6,294
-
(123,663)
(3)

31,615
1
(32,705)
(1)
(1,090)
-
(110,392)
(3)

2,032,225
52
6,331
-

2,038,556
52
3,927,986
100
100.12.31
金額

27,193
1
2,287
-

448,214
11
877
-

149,856
4

29,720
1

290,496
7

120,000
3
13,386
-
1,082,029
27
780,000
20

26,817
1
160
-
424
-
27,401
1
1,889,430
48
2,261,076
58
6,294
-
(123,663)
(3)

31,615
1
(32,705)
(1)
(1,090)
-
(110,392)
(3)

2,032,225
52
6,331
-

2,038,556
52
3,927,986
100
金額
$ 464,656
10,025
412,570
533,800
90,554
863,111
15,825
29,190
金額
555,772
-
345,733
513,064
195,641
983,147
41,177
30,470
金額






金額
27,193
2,287

448,214
877

149,856

29,720

290,496

120,000
13,386
$ 12,406
1,145
475,075
826
189,862
21,752
65,356
780,000
10,936

1,557,358

1,082,029
27

-

780,000
20
2,419,731 69
2,665,004
24,983
160
286



26,817
160
424

1

-
-
35,000 1
35,000
46,224
982,114
2,859,193
33,772
54,249

1

28

82

1
2

48,190
971,016
2,880,848
40,338
51,801
25,429 27,401 1

1,582,787

1,889,430
48

2,261,076

2,261,076
58
3,975,552
3,119,728
527
36,534

114

89
-
1

3,992,193
2,927,486
296
5,623

6,294

6,294
-

(233,137)

(123,663)
(3)

24,021
(46,898)


31,615
(32,705)


1
(1)
892,885 26
1,070,626
3,541 -
3,621
18,489
10,290
19,810
89,426
442
-
-

1

3
-

18,850
6,390
21,900
106,140
455

(22,877)

(1,090)

-

(110,392)

(110,392)
(3)

1,900,964
5,863


2,032,225
6,331


52
-

1,906,827


2,038,556

52
138,457 4 153,735
$
3,489,614
100
3,927,986
$
3,489,614
3,927,986 100
董事長:曾瑞銘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 15 -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
營業收入:
4110
銷貨收入
4170
減:銷貨退回
4190
銷貨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二)、四(四)及七)
5910
營業毛利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四(四)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900
營業淨損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2
股利收入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140
處分投資利益淨額(附註四(一))
7160
兌換利益淨額
7310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淨額(附註四(一))
7320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淨額(附註四(一)及四(六))
7480
什項收入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560
兌換損失淨額
7640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淨額(附註四(一))
7650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淨額(附註四(一)及四(六))
7880
什項支出(附註四(六))
79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損)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九))
合併總損益
歸屬予:
9601
合併淨利(損)
9602
少數股權淨損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四(十一))(單位:新台幣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9850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101年度 101年度

101

1
-
100年度
金額
$ 3,760,776
24,235
747
金額

3,982,981

38,373
4,775
3,735,794
3,365,966

100
90


3,939,833
3,536,272

369,828
10
403,561

182,248
157,663
87,484

5

4
2


180,840

146,110
79,654

427,395
11
406,604

(57,567)
(1)
(3,043)

2,761
2,307
1,500
7,784
-
581
2,871
3,041


-

-

-

-
-

-

-
-

1,458
187
108
11,877
30,864
-
-
6,044

20,845
-
50,538

22,884
1,032
24,340
-
-
2,247

-

-

1
-
-
-

19,773
1,103

-
1,590
3,284
7,027

50,503
1
32,777

(87,225)
22,559

(2)
1


14,718
12,885

$
(109,784)
(3)
1,833


$ (109,474)
(310)


(3)
-


2,118
(285)

$
(109,784)
(3)
1,833


稅 前
$
(0.40)

稅 前
0.06


$
(0.40)
(0.50) 0.06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曾瑞銘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 16 -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附註四(十))
庫藏股註銷(附註四(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附註四(一))
子公司增資未依持股比例認購股權淨值變動數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民國一○○年度合併總利益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附註四(一))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總損失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股 本 資本公積 待彌補虧損

(211,211)

108,877

(23,422)
-
(25)
-
2,118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金融商品之未
實現利益(損失)
庫藏股票 少數股權 合 計
$ 2,341,076
-
(80,000)
-
-
-
-

119,023
(108,877)

(3,852)
-
-
-
-

21,573

-

-
-

-
10,042

-

(50)
-
-
(32,655)
-

-
-

(32,705)
(14,193)

-
-
(46,898)

(217,666)
-
107,274

-
-
-
-

6,262
-

-
-
25
329
(285)

2,059,007
-
-
(32,655)

-

10,371
1,833
2,261,076
-
-
-

6,294
-
-
-


(123,663)
-
-
(109,474)


31,615
-
(7,594)

-

(110,392)

-
-
-


6,331
-
(158)
(310)


2,038,556
(14,193)

(7,752)
(109,784)
$
2,261,076

6,294


(233,137)

24,021
(110,392)

5,863

1,906,827
董事長:曾瑞銘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 17 -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利益(損失)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處分投資利益淨額
金融資產及負債未實現評價損失(利益)淨額
遞延所得稅費用
提列(迴轉)備抵壞帳損失
提列(迴轉)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利益)淨額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益)淨額
應付公司債贖回損失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營業資產之淨變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
營業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遞延貸項-非流動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入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價款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購置固定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存出保證金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購置無形資產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長期借款增加
償還長期借款
贖回公司債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應收出售固定資產款項(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應付購置廠房及設備款
應收出售股票款項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利益(損失)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處分投資利益淨額
金融資產及負債未實現評價損失(利益)淨額
遞延所得稅費用
提列(迴轉)備抵壞帳損失
提列(迴轉)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利益)淨額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益)淨額
應付公司債贖回損失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營業資產之淨變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
營業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遞延貸項-非流動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入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價款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購置固定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存出保證金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購置無形資產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長期借款增加
償還長期借款
贖回公司債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應收出售固定資產款項(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應付購置廠房及設備款
應收出售股票款項
101年度
$ (109,784)
240,637
21,655
(7,784)
(643)
17,994
(2,827)
14,357
(468)
12,810
1,448
4,448
(10,000)
(29,090)
(714)
96,145
20,386
34,459
(22)
41,333
415
(2,426)
(1,834)
(138)
100年度

1,833

325,814

29,040

(11,877)

7,929

11,100

1,026

(19,265)

995

(3,777)

-

5,139

-

271,471

1,940

135,968

(2,346)

(368,226)

345

(52,855)

(250)

(2,761)

(975)
(138)
100年度

1,833

325,814

29,040

(11,877)

7,929

11,100

1,026

(19,265)

995

(3,777)

-

5,139

-

271,471

1,940

135,968

(2,346)

(368,226)

345

(52,855)

(250)

(2,761)

(975)
(138)

340,357

330,130

(828,386)
781,513
-
(67,930)
2,231
84,287
(3,995)
(19,532)
(1,991)


(520,218)

250,658
(25,000)

(269,176)

750

18,603

(15)

(25,023)
(673)

(53,803)

(570,094)

(14,686)
-
(120,000)
(238,397)


16,779
900,000

(550,000)
-

(373,083)
366,779

(4,587)

2,005

(91,116)
555,772


128,820
426,952

$
464,656

555,772

$
17,515

12,026


$
4,815

1,293

$
845,356

410,496


$
1,050

-

$
18,616
269,175


$
-

22,609
- 18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曾瑞銘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曾瑞銘 經理人:王臺光 會計主管:謝文雄 - 18 -

【附件五】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年度

虧損撥補表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期初待彌補虧損 (123,662,923)
$
加:本期稅後淨損 (109,474,284)
待彌補虧損合計數 (233,137,207)
期末待彌補虧損 (233,137,207)
$
董事長曾瑞銘
經理人  王臺光
會計主管 謝文雄
  • 19 -

【附件六】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前 修訂後 修訂後 修訂原因說明


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
(一)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
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
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
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
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
貨金額孰高者。
(二) 短期融通資金必要及經本
公司董事會同意資金貸與
之公司或行號,總貸與金
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
分之四十為限。本公司直
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
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
從事資金貸與金額則不受
限制。


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
(一)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
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
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
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
額孰高者。
(二) 短期融通資金必要及經本
公司董事會同意資金貸與
之公司或行號,總貸與金額
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
之四十為限。本公司直接及
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
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
金貸與金額則不受限制,但
仍應訂定資金貸與之限額
及期限。
配合金管會於101
76日修正之
「公開發行公司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辦理(金
管證審字第
1010029874號)。
及期限。


資金貸與辦理程序
(中略)
(七)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事項,
經本公司財務部徵信後,呈董事長
核准並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
理,但貸與金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
內者,得經董事長核准後先行辦理


資金貸與辦理程序
(中略)
(七)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事項,
經本公司財務部徵信後,呈
董事長核准並提報董事會
決議通過後辦理。
依本公司實際需
求。
貸款,再提董事會追認之。


應辦理公告申報之期限及標準
(一) 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將
上月份資金貸與餘額,輸入
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
網站。
(二) 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下
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
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輸
入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
報網站:
1.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
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
分之二十以上。
2.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
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值百分之十以上。


應辦理公告申報之期限及標準
(一) 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將
上月份資金貸與餘額,輸入
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
網站。
(二) 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下
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
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輸
入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
報網站:
1.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
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
分之二十以上。
2.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
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值百分之十以上。
配合金管會於101
76日修正之
「公開發行公司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辦理(金
管證審字第
1010029874號)。
  • 20 -
修訂前 修訂前 修訂後 修訂原因說明
3.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資
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
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
分之二以上。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
公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
司有前項第三款應公告申
報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
之。
3.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資
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
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
分之二以上。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
公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
司有前項第三款應公告申
報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
之。
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
約日、付款日、董事會決
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
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
期孰前者。



本公司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
定,評估資金貸與情形並提列適足
之備抵壞帳,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
揭露有關資訊,並提供相關資料予
簽證會計師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



本公司應評估資金貸與情形並提
列適足之備抵壞帳,且於財務報告
中適當揭露有關資訊,並提供相關
資料予簽證會計師執行必要之查
核程序。
配合金管會於101
76日修正之
「公開發行公司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辦理(金
管證審字第
1010029874 號)。



生效及修訂
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
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
亦同。
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八十七年
五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
十三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
十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
八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十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一○○年六月
十六日。



生效及修訂
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
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
亦同。
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八十七年
五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
十三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
十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
八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十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一○○年六月
十六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一○二年六月
增訂本次修訂日
期。
七日。
  • 21 -

【附件七】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前 修訂前 修訂後 修訂原因說明


應辦理公告申報之期限及標準
(一) 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
將上月份背書保證餘額,
輸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
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
網站。
(二) 本公司財務部門除應將背
書保證餘額併同營業額按
月依規定之期限及格式公
告申報外,背書保證金額
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
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
輸入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
申報網站。
1.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
證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
五十以上。
2.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
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達本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3.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
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達新
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對
其背書保證金額、長期
投資金額及資金貸與餘
額合計數達本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
三十以上。
4.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背
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
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
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
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
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項第四款
應公告申報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
之。


應辦理公告申報之期限及標準
(一)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
將上月份背書保證餘額,
輸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
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
網站。
(二)本公司財務部門除應將背
書保證餘額併同營業額按
月依規定之期限及格式公
告申報外,背書保證金額
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
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二
日內,輸入主管機關指定
之資訊申報網站。
1.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
證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
五十以上。
2.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
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達本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3.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
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達新
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對
其背書保證金額、長期
性質之投資金額及資金
貸與餘額合計數達本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百分之三十以上。
4.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背
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
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
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
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
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項第四
款應公告申報之事項,應由本公
司為之。
配合金管會於101
7 6 日修正之
「公開發行公司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辦理(金





1010029874號)。



本公司財務部門應評估並認列背
書保證之或有損失,並就有關背書
保證事項之全部資料,提供予簽證
會計師採行必要之查核程序,以於
財務報表中作適當揭露。



本公司財務部門應評估並認列背
書保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
告中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並
酌作文字修正。
會計師採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財務報表中作適當揭露。
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計師採行
必要之查核程序。
  • 22 -
修訂前 修訂後 修訂原因說明



背書保證對象若為淨值低於實收
資本額二分之一之子公司,應由子
公司提出後續改善公司淨值的措
施,母公司則應經常注意子公司之
財務、業務以及相關信用狀況等。



背書保證對象若為淨值低於實收
資本額二分之一之子公司,應由
子公司提出後續改善公司淨值的
措施,母公司則應經常注意子公
司之財務、業務以及相關信用狀
況等。子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
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其實收
配合金管會於101
7 6 日修正之
「公開發行公司資
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辦理(金





1010029874號)。
資本額為股本加計資本公積-發行
溢價之合計數。



施行日期
本辦法之訂定本作業程序經董事
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
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八十七年
五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
十八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
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十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一○○年六月
十六日。



施行日期
本辦法之訂定本作業程序經董事
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
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八十七年
五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
十八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
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十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一○○年六月
十六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一○二年六月
增訂本次修訂日
期。
七日。
  • 23 -

【附錄一】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一
第條 本公司股東會議依本規則辦理。
  • 第 二 條 股東或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議時,請佩帶出席證,繳交出席簽到卡代替簽到,出 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第 三 條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主席即宣告開會。如已逾開會時間, 不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宣佈延長之,經延長兩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 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定辦理,「以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進行前項假決議。如出席股東所代表 之股數已達法定數額時,主席得隨時宣告正式開會,並將已作成之假決議提請 大會追認。

  • 第 四 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 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 第 五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 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 代理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 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股東開會時,主席違 反議事規則宣佈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代主 席繼續開會。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 第 六 條 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在議程中答覆相關 問題。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 第 七 條 公司應將股東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 第 八 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 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 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 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 覓場所續行開會。

  • 第 九 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及姓名,由主席訂 其發言先後順序。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 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 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 第 十 條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 24 -

  • 第十一條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 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 第十二條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第十三條 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 決。

  • 第十四條 議案之表決,除特別決議按公司法之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股 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公司自己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 東會,一人同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數不予計算。

  • 第十五條 同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 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 第十六條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 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 第十七條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 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第十八條 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第十九條 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

  • 第二十條 本規定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 25 -

【附錄二】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第一條:主旨

為使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有所依循,特訂立本程序。
第二條:貸與對象
  • (一)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或行號。

  • (二)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的公司或行號。所稱短期,係指一年或一營業週期 (以較長者為準)之期間。

  • 第三條:資金貸與他人之原因及必要性

  • 本公司與他公司或行號間因業務往來關係從事資金貸與者,應依第三條第二項之 規定;因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與者,以下列情形為限:

  • (一)本公司持股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公司或行號,因業務需要而有短期融通資 金之必要者。

  • (二)他公司或行號因購料或營運週轉需要而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 (三)其他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資金貸與者,惟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 第四條: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額

  • (一)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 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 (二)短期融通資金必要及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資金貸與之公司或行號,總貸與 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 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金額則不受限制,但仍應訂定 資金貸與之限額及期限。

第五條:資金貸與辦理程序
  • (一)對子公司之融資,應依其出具之「資金貸與他人申請書」,由公司財務部 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其必要性,經審查通過後,呈送董事會核定。

  • (二)對非關係企業之融資,除依前項辦理外,應取得同額擔保票據,必要時應 辦理動產或不動產之抵押設定。

  • (三)辦理資金貸與事項前,應評估是否符合本公司所訂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 法,並備有評估記錄,必要時應取得擔保品,並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 意見,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經董事 會決議同意後為之。本公司與子公司間,或子公司間之資金貸與,應依前 述規定提董事會決議,並得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於董事會決議之一 定額度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 (四)前項所稱一定額度,除符合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者外,本公司或子公司對單 一企業之資金貸與之授權額度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 之十。

  • 26 -

  • (五)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事項,應填寫「資金貸與他人備查簿」,就資金貸與 之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日期、資金貸放日期及下列審查程序之事項詳 予登載備查。

審查程序應包括:
  1. 資金貸與他人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2. 資金貸與對象之徵信及風險評估。

  3. 對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之影響。

  4. 應否取得擔保品及擔保品之評估價值。

  5. (六)本公司因情事變更,致貸與餘額超限時,應訂定改善計畫,並將相關改善 計畫送各監察人。

  6. (七)本公司辦理資金貸與事項,經本公司財務部徵信後,呈董事長核准並提報 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辦理。

第六條:貸與期限及計息方式
  • 每筆資金貸與期限以一年以下為原則,並得經董事長同意後延長一年,如遇特 殊情形,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需要延長貸與期限。

  • 資金貸與利率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本公司貸款利 息之計收,以每月或每季繳息一次為原則,如遇特殊情形,得經董事長同意後, 依實際狀況需要予以調整。

  • 第七條: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至少每季稽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並作 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各監察人及獨立董事。

  • 第八條:已貸與金額之後續控管措施、逾期債權處理程序

  • 貸款撥放後,應經常注意借款人及保證人之財務、業務以及相關信用狀況等, 如有提供擔保品者,並應注意其擔保價值有無變動情形,遇有重大變化時,應 立刻通報董事長,並依指示為適當之處理。

  • 借款人於貸款到期或到期前償還借款時,應先計算應付之利息,連同本金一併 清償後,方可將本票借款等註銷歸還借款人或辦理抵押權塗銷。

  • 借款人於貸款到期時,應即還清本息。如到期未能償還而需延期者,需事先提 出請求,報經董事長核准後為之,每筆延期償還以不超過 6 個月,並以一次為 限,違者本公司得就其所提供之擔保品或保證人,依法逕行處分及追償。

  • 第九條:保險

  • (一)擔保品中除土地及有價證券外,均應投保火險,車輛應投保全險,保險金 額以不低於擔保品押值為原則,保險單應加註以本公司為受保險人,保單 上所載標的物名稱、數量、存放地點、保險條件、保險批單,應與本公司 原核貸條件相符,建物若於設定時尚未協定門牌號碼,其地址應以座落之 地段、地號標示。

  • (二)經辦人員應注意在保險期間屆滿前,通知借款人繼續投保。

  • 27 -

第十條:應辦理公告申報之期限及標準

  • (一)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將上月份資金貸與餘額,輸入主管機關指定之資 訊申報網站。

  • (二)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 內輸入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 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 分之二十以上。

  •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值百分之十以上。

  • 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項第三款應公告 申報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之。

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
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者。
  • 第十一條:經理人及主辦人員如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或本 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時,則依本公司員工工作規則懲處。

  • 第十二條:本公司應評估資金貸與情形並提列適足之備抵壞帳,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 有關資訊,並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計師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 第十三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向主管機關辦理申 報。本辦法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 或反對之意見與理由列入會議紀錄,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者,公司並應將董事異議資料送各監察人,修正時亦同。

  •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本公司之子公司擬將資金貸與他人者,應依照「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
書保證處理準則」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並應依所定作業程序辦理。
第十五條:生效及修訂
  • 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正時亦同。 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八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一○○年六月十六日。
第六次修訂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七日。
  • 28 -

【附錄三】

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對外背書保證事項,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施行。
  • 第二條 適用範圍

  • 本辦法所稱之背書保證係指下列事項:

一、融資背書保證包括:
  - `(一)客票貼現融資。`

  - `(二)為他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或保證。`

  - `(三)為本公司融資之目的而另開立票據予非金融事業作擔保者。`
  • 二、關稅背書保證,係指為本公司或他公司有關關稅事項所為之背書或保證。

  • 三、其他背書保證,係指無法歸類列入前二目的之背書或保證事項。本公司提 供動產或不動產為他公司借款之擔保設定質權、抵押權者,亦依本辦法規 定辦理。

  • 四、本公司提供動產或不動產為他公司借款之擔保設定質權、抵押權者,亦應 依本準則規定辦理。

  • 第三條 背書保證對象

本公司背書保證之對象,以下列公司為限:
一、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 二、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 三、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得為背書保 證,且其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但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 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間背書保證,不在此限。

本公司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或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
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被投資公司背書保證者,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得
為背書保證。
  • 前項所稱出資,係指本公司直接出資或透過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出 資。

第四條 背書保證之額度

本公司背書保證責任總額應低於本公司淨值之 50%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應低 於本公司淨值之 40%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得為背書保證之總額應低於本公司 淨值之 50%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應低於本公司淨值之 40% 。當期淨值以最 近經會計師簽證之報表所載為準。

第五條背書保證辦理程序
  • (一)申請背書保證之企業應填具「背書保證申請書」,敘明公司、對象、種類、 理由及金額,向本公司財務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呈送董事會 核定,並依董事會決議辦理;或由董事長依權限審查核准後辦理,事後 報請董事會追認之。

  • 29 -

審查程序應包括:
  1. 背書保證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2. 背書保證對象之徵信及風險評估。

  3. 對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之影響。

  4. 應否取得擔保品及擔保品之評估價值。

  5. (二)本公司財務部門應對背書保證事項記錄於「背書保證登記表」,就背書保 證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或董事長決行日期、背書保證日期、註銷日 期及金額、背書保證餘額及依前項規定之審查程序,詳予登載備查。

  6. (三)若背書保證對象原符合第三條規定而嗣後資格不符,或背書保證金額因 據以計算限額之基礎變動致超過所訂額度時,對該對象背書保證金額或 超限部分應於合約所訂期限屆滿時或訂定計畫於一定期限內全部消除, 並報告於董事會。

第六條本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應至少每季稽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並作
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各監察人。
第七條子公司之背書保證
  •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擬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者,應依照「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並應依所定作業程序 辦理。

  • 二、子公司應於每月五日前將上月份背書保證情形提報本公司彙總。

  • 三、每一營業年度內本公司及子公司之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及有關事項,應提報 次一年度股東會備查。

第八條
印鑑章保管及程序
  • 一、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事項,除開立保證票據使用票據印鑑章外,以公司變 更登記表所載明之印鑑為背書保證之專用印鑑章。

  • 二、本公司之票據印鑑章、公司印章及票據應指派專人保管,並依公司規定之 程序鈐印或簽發票據,其有關印章保管人員應報經董事會同意,變更時亦 同。

  • 三、若對國外公司為保證行為時,公司所出具之保證函應由董事會授權之人簽 署。

第九條決策及授權層級
  • 一、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應依第五條規定程序簽核,並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後 為之。但為配合時效需求,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決行,事後 再經董事會追認之,並將辦理情形及有關事項提報股東會備查。本公司直 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為背書保證前,並應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後始得辦理。但本公司直接及 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間背書保證,不在此限。

  • 二、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若因業務需要而有超過第四條規定之背書保證額度, 必要時必須先經董事會決議同意及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具名聯保後始得為 之,並應修正本辦法,提報股東會追認,股東會不同意時,應訂定計畫於 一定期限內消除超額部分。

  • 30 -

第十條應辦理公告申報之期限及標準
  • (一)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將上月份背書保證餘額,輸入財政部證券暨期 貨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 (二)本公司財務部門除應將背書保證餘額併同營業額按月依規定之期限及格 式公告申報外,背書保證金額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 日起算二日內,輸入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

    1. 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 之五十以上。

    2.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3.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 對其背書保證金額、長期性質之投資金額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本 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以上。

    4. 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 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項第四款應公 告申報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之。

  • 第十一條 本公司財務部門應評估並認列背書保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露 背書保證資訊,並提供相關資料予簽證會計師採行必要之查核程序。

  • 第十二條 經理人及主辦人員如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或本 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時,則依本公司員工工作規則懲處。

  • 第十三條 背書保證對象若為淨值低於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之子公司,應由子公司提出後 續改善公司淨值的措施,母公司則應經常注意子公司之財務、業務以及相關信 用狀況等。子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其實收資本額為 -

  • 股本加計資本公積 發行溢價之合計數。

  • 第十四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向財政部證券暨期貨 管理委員會辦理申報。本辦法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 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意見與理由列入會議紀錄,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 錄或書面聲明者,公司並應將董事異議資料送各監察人,修正時亦同。

  • 第十五條 法令補充

本辦法未盡事宜,從相關法令之規定。
  • 第十六條 施行日期

  • 本辦法之訂定本作業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 正時亦同。

  • 本作業程序訂定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八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一○○年六月十六日。
  • 第五次修訂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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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基準日:10248 基準日:10248 基準日:10248 基準日:10248
職稱 姓名 選(就)
任日期
任期 初次選任
日期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份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董事長 曾瑞銘 101/6/6 3 83/9/14 11,043,723
4.88%
11,043,723
4.88%
董事 林和興 101/6/6 3 83/9/14 2,765,424
1.22%

2,765,424

1.22%
董事 朱敏 101/6/6 3 98/6/10 110,067
0.05%

110,067

0.05%
董事 謝蕙黛 101/6/6 3 95/6/8 6,566,867
2.90%

6,486,867

2.87%
董事 盈達投資開發
(股)公司:
王臺光
101/6/6 3 95/6/8 5,346,672
2.36%

5,346,672

2.36%
董事 百浩投資開發
(股)公司:
林盈杉
101/6/6 3 95/6/8 3,447,716
1.52%

3,447,716

1.52%
董事 堤福投資(股)
公司
101/6/6 3 98/6/10 56,406
0.02%

56,406

0.02%
監察人 林育芬 101/6/6 3 89/5/23 1,702,047
0.75%

1,702,047

0.75%
監察人 曾淑玲 101/6/6 3 93/5/27 1,957,209
0.86%

1,867,209

0.83%
監察人 丁鴻勛 101/6/6 3 92/6/18 0
0.00%

0

0.00%

註: 102 4 8 日發行總股份 226,107,603 股 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份為 15,000,000 股 全體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份為 1,500,000 股 截至 102 4 8 日全體董事持有股數 29,256,875 股 截至 102 4 8 日全體監察人持有股數 3,56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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