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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SON OPTO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Nov 7, 2013

52349_rns_2013-11-07_4d98128a-436b-42d1-b4f7-ee4af5b4ab3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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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 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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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公開說明書

〈 一 o 二年度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一、 公司名稱: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二、 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

  • ( ) 發行種類: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二 ) 發行金額:發行總金額為新臺幣壹拾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 三 ) 債券利率:票面利率 0% 。

  • ( 四 ) 發行條件:發行期間五年,自發行日後滿一個月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十日止,可 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發行及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 五。

  • ( 五 ) 公開承銷比率: 100% ,其中 10% 為承銷商自行認購, 90% 對外公開銷售。 ( 六 ) 承銷及配售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 三、 本次資金運用計劃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請參閱第 102 頁至第 144 頁。

  • 四、 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 ( ) 承銷費用包括承銷手續費新台幣 500 萬元。

  • ( 二 ) 其他費用 ( 包括會計師、律師等費用 ) 約新台幣 20 萬元。

  • 五、 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 六、 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 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七、 投資人應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本公司之風險事項。請參閱本公開 說明書第 3 頁至第 15 頁。

  • 八、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newmops.tse.com.tw)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一○二年十一月七日刊印

一、 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

項 目 金 額(新台幣元) 佔實收資本額百分比(%)
設立資本 78,000,000 6.72
現金增資 332,882,500 28.68
盈餘轉增資 492,710,200 42.45
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 24,900,000 2.14
資本公積轉增資 151,204,800 13.03
公司債轉換股本 81,047,880 6.98
合 計 1,160,745,380 100.00

二、 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

  • ( ) 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放置本公司以供查閱。

  • ( 二 ) 分送方式: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之方式辦理。

  • ( 三 ) 索取方式:請向陳列處所或由網際網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newmops.tse.com.tw) 查詢及下載

  • 三、 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 www.sinopac.com.tw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 17 號 5 樓 電話: (02)2382-3210

  • 四、 公司債保證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 五、 公司債受託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網址: www.sinopac.com.tw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 36 號 4 樓 電話: (02) 2183-5142

  • 六、 股票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 七、 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網址: www.sinotrade.com.tw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 17 號 3 樓 電話: (02)2381-6288

  • 八、 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 九、 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 十、 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林恒昇、陳蓓琪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網址: www.kpmg.com.tw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 5 段 7 號 68 樓 電話: (02)8101-6666

  • 十一、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律師姓名 :彭義誠律師

事務所名稱:翰辰法律事務所 網址:無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 1 段 216 號 4 樓 電話: (02)2751-9918 十二、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 言 人:吳建榮 代理發言人:許正典 職 稱:董事長 職 稱:財會處協理 電 話: (02)8227-6996 電 話: (02)8227-699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 十三、本公司網址: http://www.edison opto.com.tw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160,745,380元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160,745,380元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160,745,380元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160,745,380元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4樓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4樓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4樓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4樓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4樓 電話:(02) 8227-6996 電話:(02) 8227-6996 電話:(02) 8227-6996 電話:(02) 8227-6996
設立日期:民國90年10月4日 網址:www.edison-opto.com.tw
上市日期:99.11.12 上櫃日期:不適用 公開發行日期:96.09.27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負責人:董事長 吳建榮 發言人: 吳建榮 職稱:董事長
代理發言人: 許正典 職稱:財會處協理
股票過戶機構: 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 號3 樓
網址:www.sinopac.com.tw
電話:(02)2381-6288
股票承銷機構: 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5 樓
網址:www.sinopac.com.tw
電話:(02)2382-3210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恒昇、陳蓓琪會計師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5段7號68 樓
網址:www.kpmg.com.tw
電話:(02)8101-6666
複核律師:
翰辰法律事務所 彭義誠律師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1段216號4 樓
網址:無
電話:(02)2751-9918
信用評等機構:無
電話:無
網址:無
最近一次經信用評等日期:
不適用
評等標的:不適用
評等結果:不適用
董事選任日期:102年6月13日,任期:3年 監察人選任日期:不適用(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7.70%(102年9月30日) 全體獨立董事持股比率:-(102年9月30日)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102年9月30日)
職稱
姓名
持股比例
職稱
姓名
董事長
吳建榮
1.52%
獨立董事
古永嘉
董事
久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67%
獨立董事
石百達
代表人:蔡建中
獨立董事
劉如熹
董事
鄭文瑞
0.95%
董事
緯鑫投資有限公司
2.56%
代表人:劉清源
董事
吳南陽
-
董事
周聰南
-
持股比例
-
-
-
工廠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5樓 電話:(02)8227-6996
主要產品:高功率LED、低功率PLCC、光傳輸元件及
光感測元件
市場結構:內銷48.15﹪ 外銷51.85﹪
參閱本文之第69頁
風險事項: 有關本公司對利率匯率變動、從事高風險投資、研發及就產業變化、併購、
擴充廠房、訴訟或非訟事件、進銷貨集中、董監大股東有大量股權移轉或
發生財務週轉困難及喪失債信情事、經營權改變等風險事項之評估。
參閱本文之第3~15頁
去(101)年度 營業收入:2,262,865仟元
稅前純益:44,701 仟元每股盈餘:0.26元
參閱本文之第148頁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種類及金額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發 行 條 件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概述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102頁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02年11月7日 刊印目的: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目錄

頁次 壹、公司概況 ........................................................................................................................... 1 一、公司簡介 ........................................................................................................................... 1 一 ( ) 設立日期 .................................................................................................................... 1 ( 二 ) 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1 ( 三 ) 公司沿革 .................................................................................................................... 2 二、風險事項 ........................................................................................................................... 3 一 ( ) 風險因素 .................................................................................................................... 3 ( 二 ) 訴訟或非訟事件 ...................................................................................................... 14 ( 三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 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 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15 ( 四 ) 其他重要事項 .......................................................................................................... 15 三、公司組織 ......................................................................................................................... 16 一 ( ) 組織系統 .................................................................................................................. 16 ( 二 ) 關係企業圖 .............................................................................................................. 18 ( 三 )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與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20 ( 四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22 ( 五 ) 發起人資料 .............................................................................................................. 26 ( 六 )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27 四、資本及股份 ..................................................................................................................... 32 一 ( ) 股份種類 .................................................................................................................. 32 ( 二 ) 股本形成經過 .......................................................................................................... 32 ( 三 )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 34 ( 四 )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37 ( 五 )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37 ( 六 ) 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 38 ( 七 ) 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 38 ( 八 )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 40 五、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 ............................................................................. 40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 ............................................................................................................. 42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 ............................................................................. 42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42 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45 十、併購辦理情形 ................................................................................................................. 45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45 貳、營運概況 ......................................................................................................................... 46 一、公司之經營 ..................................................................................................................... 46 一 ( ) 業務內容 .................................................................................................................. 46 ( 二 ) 市場及產銷概況 ...................................................................................................... 69 ( 三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 ...................................... 79 ( 四 ) 環保支出資訊 .......................................................................................................... 79 ( 五 ) 勞資關係 .................................................................................................................. 81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其他不動產 ............................................................................. 83

一 ( ) 自有資產 .................................................................................................................. 83 ( 二 ) 租賃資產 .................................................................................................................. 84 ( 三 ) 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 86 三、轉投資事業 ..................................................................................................................... 87 一 ( ) 轉投資事業概況 ...................................................................................................... 87 ( 二 ) 綜合持股比例 .......................................................................................................... 89 ( 三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 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 其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89 ( 四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 條情事或有以部份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 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相對人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 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股數 .......................................... 90 四、重要契約 ......................................................................................................................... 90 五、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90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91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 畫分析 ............................................................................................................................. 91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 畫應記載下列事項 ....................................................................................................... 102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144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144 肆、財務概況 ....................................................................................................................... 145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 145 一 (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 145 ( 二 ) 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 ................................................................... 150 ( 三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151 ( 四 ) 財務分析 ................................................................................................................ 151 ( 五 ) 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 155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 ................................................................................................... 157 一 ( ) 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 報告,並應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 157 ( 二 ) 最近二年度發行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 157 ( 三 ) 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 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應併予揭露 ........ 157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資料 ............................................................................................... 157 一 ( ) 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 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157 ( 二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 條情事者應揭露事項資訊 ................................................................................... 157 ( 三 ) 期後事項 ................................................................................................................ 157 ( 四 ) 其他 ........................................................................................................................ 157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 158 一 ( ) 財務狀況 ................................................................................................................ 158 ( 二 ) 財務績效 ................................................................................................................ 159 ( 三 ) 現金流量 ................................................................................................................ 160

( 四 )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161 ( 五 )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 一年投資計畫 ......................................................................................................... 161 ( 六 ) 其他重要事項 ........................................................................................................ 163 伍、特別記載事項 ............................................................................................................... 164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164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 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 ............................................................................... 164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 164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 164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 164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 ( 申請核准 ) 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 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 ....................................................................................... 164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 之事項 ........................................................................................................................... 164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 ( 請 )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 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 ................................... 164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 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 164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 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 164 十一、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164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上市上櫃公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64 陸、重要決議 ....................................................................................................................... 176 一、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 .......................................................................................... 176

柒、附件 一、最近二年度及送件年度最近一季合併及個別財務報表 二、內控控制聲明書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書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五、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六、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七、證券承銷商及公司聲明書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 ( ) 設立日期:民國 90 年 10 月 4 日

( 二 ) 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1. 總公司

總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00 號 4 樓 電 話 : (02) 8227-6996 台北廠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00 號 5 樓 電 話 : (02) 8227-6996 中壢廠地址:桃園縣中壢市東園路 38-2 號 3 樓 電 話 :(03) 435-5005

2. 子公司及孫公司

名稱 地址 電話
子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02-8227-6996
子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02-8227-6996
子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Portcrllis TrustNet chamcers, Po
Box 1225,Apia, Samoa
02-8227-6996
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4F-2 02-8227-6996
孫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電
有限公司
東莞市橫瀝鎮西城工業區 86-769-8101-1898
孫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Portcrllis TrustNet chamcers, Po
Box 1225,Apia, Samoa
02-8227-6996
孫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電
有限公司
揚州市華揚西路101號 86-514-8777-7101
孫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
有限公司
揚州市華揚西路101號 86-514-85823888/
85823999
孫公司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1809 Excise Avenue,Suite
201,Ontario CA91761
+1 909 284 9710
孫公司 Edison Opto
Europe GmbH
Im Stoeckmaedle 2-4,76307
Karlsbad, Germany
+49(0)7248
9268071/72
孫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中壢市永福里東園路37號 03-4355565
孫公司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Sea Meadow House, Blackburne
Highway, PO Box 116, Road Town,
Tortola,BritishVirgin Islands.
03-4355565
孫公司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Le Sanalele Complex, Gound
Floor, Vaea Street, Saleufi, PO Box
1868,Apia, SAMOA
03-4355565
孫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區石厦北三街東南方
國際廣場D棟401、402、403
0755-82568035

1

( 三 ) 公司沿革:

  • 90 年 10 月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實收資本額為 78,000 仟元,設址於台北縣中 和市,專業生產光傳輸、光照明、光感測元件、模組及各種發光二極體等電子零件。

  • 91 年 03 月 成功開發 8M 及 13M Datalink 光傳輸元件,並導入自動化設備正式量產。 91 年 04 月 創立生產「光傳輸發射接收模組」之投資計畫,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新興重要策 略性產業項目。

  • 91 年 11 月 辦理現金增資 17,0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額 95,000 仟元。 91 年 12 月 通過產品無鉛測試 (SGS) 92 年 05 月 通過 SGS ISO 9001 國際品質認證。 92 年 06 月 成功開發 25M Datalink 光傳輸元件,並正式量產。 92 年 12 月 成功開發 EdiSensor 光學滑鼠感測元件,並正式量產。 92 年 12 月 辦理現金增資 55,0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額 150,000 仟元。 93 年 01 月 成功開發 50M Datalink 光傳輸元件,並正式量產。 93 年 05 年 增購中和 5F 廠房設備廠房,擴廠至 1350 坪,同時致力於高功率發光二極體之專業 生產。

  • 93 年 06 月 成功開發 1W~5W 高功率 LED 元件,並正式量產。 93 年 09 月 盈餘轉增資 32,7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額 182,700 仟元。 93 年 11 月 成功開發 Tensor 旋轉感測元件,並正式量產。 94 年 01 月 成功開發 EdiPower 5W~20W 高功率 LED ,並正式量產。 94 年 05 月 通過 SGS ISO 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 94 年 06 月 成功開發 5W LED MR16 ,並正式量產。 94 年 08 月 盈餘轉增資 29,325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額 212,025 仟元。 94 年 08 月 通過歐盟 RoHS 認證。 94 年 11 月 取得「 100W 超高功率發光二極體計劃」通過經濟部技術處審議補助。 95 年 06 月 轉投資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以間接投資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95 年 10 月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開幕,正式營運生產。 95 年 10 月 辦理盈餘轉增資 20,975 仟元以及現金增資 47,0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額 280,000 仟元。

  • 95 年 10 月 成功開發 50W EdiStar 高功率 LED ,並正式量產。 95 年 11 月 轉投資 Best Opto Corporation ,以間接投資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 原名:揚州雷 。

  • 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

  • 95 年 12 月 發表「 100W 超高功率發光二極體」研發成果,成功開發 100W EdiStar 高功率 LED 。 96 年 01 月 通過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研發管理評鑑。 96 年 02 月 成功開發 EdiLine 線型封裝高功率 LED ,並順利量產。 96 年 04 月 通過「 100W 超高功率發光二極體計劃」評鑑。 96 年 08 月 盈餘轉增資 67,0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額 357,000 仟元。 96 年 09 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96 年 10 月 於櫃檯買賣中心登錄為興櫃股票。 97 年 01 月 辦理現金增資 48,0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405,000 仟元。 97 年 06 月 成功開發 PLCC 等模組,並順利量產。 97 年 09 月 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94,2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額 499,200 仟元。 97 年 11 月 成功開發 Federal 系列產品,並順利量產。 98 年 01 月 成功開發超高功率 100W EdiStar 模組,並順利量產。 98 年 06 月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開幕,正式營運生產。 98 年 09 月 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100,8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額 600,000 仟元。 98 年 10 月 成功開發高亮度 PLCC 1W 5050 產品及閃光燈 LED 產品 (Flash Series) 等產品 98 年 11 月 辦理現金增資 60,0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668,100 仟元。 98 年 12 月 成功開發高低天井燈模組產品 (High/Low Bay) 99 年 06 月 辦理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110,215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778,315 仟元。 99 年 09 月 辦理員工認股權轉換普通股 3,803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782,118 仟元。 99 年 11 月 辦理現金增資 105,882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888,000 仟元。 99 年 11 月 股票正式上市掛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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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年 03 月 轉投資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年 07 月 辦理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133,2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1,021,200 仟元。 100 年 09 月 發行第一次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850,000 仟元。 100 年 10 月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為股本 2,492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1,023,692 仟元。 101 年 03 月 辦理員工認股權憑證及公司債轉換為股本 56,781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1,080,473 仟元。 101 年 04 月 公司債轉為股本 22,973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1,103,446 仟元。 101 年 07 月 公司債轉為股本 1,567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1,105,013 仟元。 101 年 08 月 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55,50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1,160,513 仟元。 101 年 10 月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為股本 30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1,160,543 仟元。 102 年 01 月 公司債轉為股本 202 仟元,累計實收資本 1,160,745 仟元。 102 年 05 月 轉投資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成為子公司。

二、風險事項

一 ( ) 風險因素:

  1.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2. (1) 利率:本公司及子公司 100 、 101 年度合併利息支出分別為 6,863 仟元及 11,356 仟元,佔當期銷貨收入淨額分別為 0.27% 及 0.50% ,其比率甚微, 對公司損益尚無重大影響。本公司隨著業績成長營運規模擴大,需持續 投入資本支出以增加公司競爭力。然本公司平常多參考各研究機構之意 見,留意利率走向,並與金融機構建立良好之合作關係,進而取得更低 的資金成本。本公司未來除仍維持保守穩健原則審慎運用營運資金外, 並持續致力改善財務結構,以有效控制資金成本。

  3. (2) 匯率:本公司及子公司 100 、 101 年度合併兌換利益 ( 損失 ) 分別為 5,694 仟元及 (4,762) 仟元,佔營業收入百分比為 0.23% 及 (0.21)% ,本公司因外 銷比率較高且多以美元計價,因此新台幣匯率變動可能會影響損益。本 公司針對外匯風險之管理方式採取保守穩健之原則,以降低匯率波動對 公司營運上獲利之影響。公司因應匯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4. A. 業務單位向客戶報價時,應考慮匯率之走勢,綜合考量影響後,提出 較穩建之報價,以避免匯率之變動對公司利潤產生巨大之變動。

  5. B. 財務單位與金融機構保持密切關係,持續觀察匯率變化,適時調整外幣 資產負債,進行外匯部位管理,靈活調節持有之外幣部位,以平衡外幣 資產與負債,期能降低因匯率波動對公司損益所造成之影響。

  6. (3) 通貨膨脹:本公司及子公司將密切注意通貨膨脹情形,持續致力於各項 成本之降低,密切注意原、物料之供需與價格變動狀況,適時調整庫存, 以及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等方式因應之。

  7.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 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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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本公司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資 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作為本公司及子公司執 行相關交易之依據。

  • (2) 本公司及子公司 101 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為止,並無從事高風 險、高槓桿投資之情形。

  • (3) 本公司 101 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為止,因應大陸轉投資公司揚 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之營運週轉所需,提供資金貸與額度美金 1,200 萬 元;另因應子公司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週轉所需,提供 資金貸與額度新台幣 9,000 萬元,該等交易之作業均依照本公司「資金貸 與他人作業程序」執行。

  • (4) 本公司及子公司 101 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為止,尚無從事衍生 性商品交易之情事,未來若執行相關交易時將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程序」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執行,並依其規定定期評估。

  •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1)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業務係研發及生產高功率 LED 元件與高功率 LED 模 組、光傳輸元件及光感測元件等,未來相關計畫如下:

  • A. 高功率 LED

    • (A) 高發光效率 LED 元件 (150lm/W 以上 )

    • (B) 超小型 LED ,針對高效率二次光學設計與改善成本結構考量,開發 出最小尺寸的高功率 LED

    • (C) 商業照明用 LED 模組 ( 含高發光效率與高演色性 LED 元件 ) ,應用於 崁燈、吸頂燈等應用。使燈具整體可達到 80lm/W 以上, CRI 85 以 上的高品質光源

    • (D) 高功率、高 CRI 、高效能 LED 面光源元件,範圍由 9W~35W ,專針 對室內照明 ( 如 : 崁燈、球泡燈等 ) ,效率達 120lm/W 以上,同時平 均 CRI 達到 90

    • (E) 背光元件及背光模組,隨著手機、電視等面板尺寸愈來愈大, LED 背光的使用量提升,本公司持續開發高亮度背光元件及背光模組, 可應用於電視、平板電腦、廣告燈箱等背光市場

    • (F) LED 光源模組,搭配高發光效率、高 CRI 元件,與國際標準模組規 範接軌。同時含電源、反光杯等照明應用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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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 特殊照明元件、模組,除一般照明的產品外,本公司亦積極拓展 LED 的應用領域,開發各種特殊照明產品,如醫療美容、情境裝飾、植 物照明等

B. 光感測元件

  • (A) 微型紅外光發射元件

  • (2) 本公司及子公司向來致力於 LED 發光效率提升、光輸出品質及製程改 善,並將所開發的 LED 封裝技術申請多國專利,提昇台灣 LED 封裝技術 的產業競爭力。此外亦開發新的封裝材料,導入高穩定性、高精準度的 軟硬體設備,以期大幅降低 LED 封裝製程的困難度,縮短 LED 開發所需 時程,有效促進 LED 產業升級,拉近與國際 LED 大廠產業差距。本公司 及子公司未來將持續專注於核心技術的發展,研究開發與 LED 照明技術 相關的創新產品線,預計 102 年度投入研究發展費用估計將提升至營業 收入淨額之 5% 左右,以提升競爭優勢。

  •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營運均遵照國內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隨時注意國內 外政策及法律變動,並設有專職之法務及智慧財產權之人員隨時注意國內外 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並適時提出因應措施。 101 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 印日為止,本公司及子公司並未受到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而有影響公 司財務業務之情形。

  1. 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隨著地球環保、節能的需求及科技之改變,節能環保的高功率 LED 照 明應用領域逐漸提高,所需之技術層次有別一般 LED ,本公司及子公司加 強自有技術提升及創新,積極研發新產品及開發新技術,並將所開發的技術 申請多國專利,以因應科技環境的改變,未來將持續投入科技之研發。本公 司耕耘市場多年,對於市場需求及變動掌握度高,能因應產業變動而調整本 公司的經營策略,以期保持公司的競爭力外,並降低對財務、業務的衝擊。 101 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本公司及子公 司並無重大影響。

  1.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自成立以來,一向以「正直誠實、行動務實、謙虛踏實」 的企業文化及永續經營為發展目標,公司除專注於本業之發展外,持續以節 能的 LED 照明為發展主軸,本公司及子公司注重產品品質並積極推展客戶 服務,已奠定良好市場口碑,並持續投入相關之公益活動,致力於維持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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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遵守相關法令規定;截至目前為止,並未發生足以影響企業形象之情 事。

7.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未有進行併購 之計畫,惟將來若有進行併購之計畫時,將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內部各項管 理辦法辦理,並秉持審慎評估之態度,考量合併是否能為公司帶來具體綜 效,以確實保障原有股東權益。

  1.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93 頁。

  2.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進貨項目為 LED 晶粒、支架、金線、螢光粉、塑 膠射出料等原料,前三大進貨客戶佔整體進貨比重均未逾 50% ,尚無進貨集 中之風險,為維持供貨之穩定性、品質、價格及交期,本公司及子公司維持 2 家以上供應商,並隨時注意市場動態,公司除準時付款取得供應商之信 賴,並與進貨廠商維持良好關係。基於成本、經濟規模採購及雙方往來合作 關係等因素下,向品質、製程搭配應用佳及供貨穩定之供應商進貨。本公司 及子公司亦積極開發其他供應商,目前主要原料均各有二家以上之供應商來 源,因此,應可有效降低原料進貨來源過度集中之風險,加上與各供應商間 均維持良好之合作關係,歷年來各供應商之品質及交期皆屬正常,尚無貨源 短缺或中斷之情事發生。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銷售產品為高功率 LED 、低功率 PLCC 、光傳輸元 件及光感測元件等,前三大銷售客戶佔整體營收比重均未逾 60% ,尚無銷貨 集中之風險。將積極開拓新市場,進行風險分散。

  1.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 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101 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董事 ( 含獨立董事 ) 、監察 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並無大量股權移轉超過資本額 10% 之情形。 11.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公司自成立以來,主要經營階層長期已擔任本公司重要相關的職務,並 取得良好之經營績效,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於 102 年 6 月 13 日任期屆滿全 面改選,除設置三名獨立董事讓公司治理發展更臻完善外,並成立審計委員 會取代監察人制度以監督公司之營運,公司經營階層未來將秉持公司經營理 念及良好管理操守,固守公司之營運績效及獲利成長,以爭取股東對經營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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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之認同,截至目前為止,公司經營權相對穩定,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 本公司並無經營權改變之情事。

12.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就 102 年全球 LED 元件價格因廠商調整產能及部分業者不敵產業環境 競爭轉趨嚴苛,如大陸廠商雄記、深圳億光及台灣奇力光電等廠家開始退出 市場等影響,然在 LED 元件及模組仍處於供過於求與下游廠商持續給予降 價壓力等現象,而公司主要銷售產品為 LED 元件及模組,且臺灣艾笛森 102 年上半年度營收較去年同期下滑,請具體說明公司如何因應目前產業環境, 暨目前及未來之產業地位及競爭利基為何?

(1) 業界整併態勢

A. 世界工廠的中國 LED 小企業過多及產能過剩

近年全球 LED 產業自 100 年下半年因市場需求端面臨歐美債務問 題影響經濟環境,需求緊縮,致支撐 LED 產業的兩大支柱 LED TV 背 光模組及 LED 照明需求明顯不如預期,再加上供給端的產品大量產 出,使整體市場供過於求, LED 產業平均售價快速下滑,進而迫使 LED 元件及模組價格出現下跌情況。而 101 年度在歐債危機持續蔓延下, LED 產業景況仍為低迷,使 LED 照明廠商在需求不如預期下,使得平 均銷售單價持續下跌。

102 年全球 LED 產品市場已有所復甦,很多企業對 LED 市場前景 看好,並制定了擴產計劃,而部分業者不敵產業環境競爭轉趨嚴苛,如 大陸廠商雄記、深圳億光及台灣奇力光電等廠家開始退出市場,然在 LED 元件及模組仍處於供過於求與下游廠商持續給予降價壓力。

LED 產能過剩主要是因為投入產業過多,據業界估算,中國國內 註冊的 LED 公司就多達 7000 多家,再加上一些沒有註冊的小作坊和一 些躲在註冊公司後面的 3-5 人小工作團體,從事 LED 照明行業的企業 家數眾多,這些中小型企業的存在,使低端產品產能嚴重過剩,從而導 致惡性的價格競爭。

然就 LED 照明市場實際市場需求情形,茲整理 2013 年近期由各研 究機構或業界重量人士對未來 LED 照明市場的看法如下,綜合各觀 點, LED 照明未來的大量成長應是各單位的共同看法。

單位 日期 文件名稱 對LED照明市場的看法綜述
DIGITIMES 2013/10/3 價格降 應用增 全球
LED市場蓄勢待發
2013年LED照明市場整體市場高達132.4億美
元,以各產品類別來看,LED燈泡、燈管、路
燈、射燈的滲透率分別是5.54% (7.2億)、5.49%
(2.2億)、4.6% (0.092億或920萬)、8% (3.2億),
未來成長力道大
DIGITIMES 2013/9/9 Philips Lumileds執
行長Pierre-Yves
估計2016年LED照明市場規模上看至450億
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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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日期 文件名稱 對LED照明市場的看法綜述
Lesaicherre:高功率
LED元件供需平衡
將展開中功率LED市
場布局
IEK 2013/9/5 晶電(2448)董事長
李秉傑:LED上游未
來2年決戰市占
LED照明2013年上半年滲透率達8%,全年估
為10%,明年可望倍增至20%
台灣經濟研
究院產經資
料庫
2013/5/27 LED照明器具製造
業基本資料
2015年半導體照明産業規模預估將達5,000
億人民幣
IEK 2013/3/6 今年LED產值估增
15.8%
預估2013年市場規模將達254億美元,滲透
率將為18.6%
IEK 2013/2/5 LED照明產業全球市
場回顧與展望
2012年LED照明市場規模達104億美元
預估2017年將成長至461億美元左右,
2011-2017年複合成長率達49%
2012年LED照明於住宅照明市場規模約36億
美元左右,預估至2017年市場規模將成長至
207 億美元

資料來源:各研究機構報告,艾笛森整理

B. 近期 LED 業界整併情形

就近期發生的如大陸廠商雄記、深圳億光及台灣奇力光電等廠家 開始退出市場而言,位於廣東中山市古鎮的雄記照明成立於 2002 年, 是一家以經營燈具照明為主的生產加工型企業,公司註冊資本為 500 萬人民幣,於 2013 年 7 月倒閉;深圳億光成立於 2006 年,註冊資金 500 萬元,從事 LED 顯示屏、 LED 照明業務等,於 2013 年 6 月倒閉, 該二公司倒閉業界普遍認為係其生產製程僅以後端模組組裝為主,缺少 元件研發生產的能力,在缺乏技術能力及規模不足下無法因應市場的嚴 苛價格競爭而最終退出市場。

而奇力光電雖係奇美集團為配合面板生產而投資設立,製程擬從 磊晶、晶粒到封裝全製程都垂直整合,然其於 2006 年方始成立且實收 資本額卻僅有 2 億 5 千萬。在群創光電於 2010 年併購了奇美電子後, 並未吸收奇力光電的產品,致奇力光電在未長期累積技術及開發通路的 情況下,而僅得在 LED 市場上與同業削價競爭,最後在 2013 年 7 月銀 行聯貸的償還期限將屆前,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監事陸續辭職,結 束了工廠的營運。

除上述 3 家近幾個月退出產業的公司外, LED 小廠整併入大廠亦 持續發生,除 2012 年 8 月的晶電 (2448) 宣布合併轉投資的廣鎵 (8199) 、 同屬友達 (2409) 集團的隆達 (3698) 於 2012 年 9 月宣布整併同一集團的威 力盟 (3080) 及艾笛森於 2013 年 5 月整併琉明斯外,長華 (8070) 亦於 2013 年 4 月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認購 LED 燈泡廠太一 (5226) 的現金增資案, 而另一 LED 燈泡製造商誠加 (5275) 亦在尋求新的同業投資者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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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業界對整併的發展看法

業界領導廠商普遍認為隨著廠商整併、小廠退出將會有利於大廠 的未來發展,未來 LED 市場將屬於有產品創新、有經濟規模、有銷售 渠道的廠商,大者恆大的將成產業的趨勢。

業界一般認為 LED 照明廠出現廠商整併潮,應可讓產業走向更健 康的發展,且現在這波倒閉潮都發生在技術低、資本額小的廠商,將會 有利於大廠的未來發展,而中國 LED 廠主要終端應用領域以照明為 主,不過 LED 照明因為沒有較明確的標準,因此價格競爭激烈,未來 還會有其他廠商出現整併情形,但這對產業來說是健康的。

(2) 如何因應目前產業環境

102 年全球 LED 產品市場雖已有所復甦,且部分業者在不敵產業環 境競爭轉趨嚴苛而開始退出市場,然在 LED 元件及模組仍處於供過於求 與下游廠商逐漸整併後大型化下,艾笛森的因應措施如下:

A. 持續投入研發、維持技術領先

艾笛森係以研發設計高功率、高亮度 LED 照明為主,於高功率 LED 元件的散熱、光學、機構、電路等技術取得的兩百多項的專利;以 LED 主要會展的廣州照明展而言, 2013 年會展中艾笛森仍持續展出領先業 界的最新產品,隨著 LED 照明的發展趨勢,未來在在元件及燈具模組 的技術上會有持續創新需求,艾笛森於 100 年度至 102 年上半年,其研 發費用分別為 75,523 仟元、 82,193 仟元及 44,370 仟元,已分別佔營業 、 收入淨額的 3.01% 3.63% 及 3.50% ,未來將持續投入研發以維持技術 領先。

B. 推動整合行銷以提高附加價值

艾笛森生產之高功率 LED 產品,種類涵蓋 1 瓦 ~120 瓦,產品外觀 涵括點、線、面,可用於各種照明之應用及設計,未來將持續推動 LDMS (Lighting Design Manufacturing Service) 的全方位 LED 照明整合服務, 提供客製化的專業設計與製造服務,協助客戶解決 LED 照明生產過程 中的散熱管理、電路建置、機構設計及光學設計等,讓客戶能更輕鬆、 迅速地開發設計生產相關的 LED 照明產品,以於未來可有助於營銷拓 展。

C. 佈局 LED 照明市場、擴充產能、提高經濟規模效益以因應產業競爭

102 年度起,大陸和歐美在 LED 照明需求已有所提升,在燈具模 組廠商的小廠退出及大型化趨勢下,為爭取訂單,進行資本支出以擴充 產能、提高經濟規模效益為必要的因應措施之一。艾笛森過去經營策略 著重於技術研發及高功率封裝產品,於產能擴充上相對保守,但在 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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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時代,廠商若是沒有經濟規模,就沒有大廠願意合作,如果產能規 模輸同業太多,就很難競爭,故有整併琉明斯及本次的產線擴產計劃。 D. 拓展技術領先的 COB 市場以提高營銷毛利

COB 的封裝形式係將 LED 多晶片直接安裝在金屬核心電路板上, 由於其散熱路徑較短、熱能有效傳遞至散熱片, COB 封裝於系統成本、 溫度管理、元作壽命、光學效能都有著更好的表現。該封裝技術屬近年 來新發展的技術,艾笛森於該技術領域已有相關的專利及產品問世,未 來將提高高功率 COB 元件產能,以藉由技術領先,獲取較高營銷毛利。

E. 因應市場價格趨勢,嚴格控管存貨以避免過多跌價損失

因應 LED 市場價格趨勢,艾笛森近年來對於存貨的採購、商品的 銷售嚴格控管其週轉情形,以避免存貨積壓過多而在價格下跌的趨勢下 產生過多的跌價損失,以最近期及最近二個會計年度合併財務報表觀 之,除 102 年度 6 月底因併入琉明斯的存貨,致存貨跌價與呆滯損失較 101 年底大幅增加外,其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控管實屬良好,且合併及 個別的存貨週轉率皆已有提升。

艾笛森個別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0年底 101年底 102年6月底
營收收入淨額 2,485,906 2,260,290 1,184,754
營業成本 2,002,907 2,005,970 1,071,272
存貨總額 491,433 416,038 392,850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
34,446 34,283
36,457
存貨淨額 456,987 381,755 356,393
存貨週轉率(次) 4.03 4.78
5.81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艾笛森合併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0年底 101年底 102年6月底
合併營收收入淨額 2,505,899 2,262,865 1,268,506
合併營業成本 2,002,023 1,931,468 1,132,544
合併存貨總額 622,038 623,229 631,252
減:合併備抵存貨跌價及呆
滯損失
47,021 49,469
91,245
合併存貨淨額 575,017 573,760
540,007

10

年度
項目
100年底 101年底 102年6月底
合併存貨週轉率(次) 3.32 3.36
4.07

資料來源: 100~101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及 102 年第二季經會 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及艾笛森提供。

(3) 目前及未來之產業地位

A. 產品技術

  • (A)COB 封裝方式之高功率 LED 元件

艾笛森研發係以高功率、高亮度 LED 照明,著重於商業照明、 室內照明的應用為主,於高功率 LED 元件的散熱、光學、機構、電 路等技術已取得台灣、美國、日本、中國及歐盟等地區共計 237 項 專利,專長的商業照明應用上有獨特的技術。以業界常使用的 12 瓦 -13 瓦產品相較而言,艾笛森研發出商業照明最舒服的 85 以上演色 性 (CRI : Color Rendering Index ,指物體在人造光源照射下所顯示的 顏色,與在陽光照射下所顯示顏色的相對差異, CRI 數值愈高,表 示光源愈貼近於陽光照射下的表現 ) 及發光效率 ( 光通量與功率的比 值,發光效率越高,單位光通量越大、照明效果提升 ) 上取得較同業 有更佳表現。

(B) 中、低功率 PLCC 元件

艾笛森集團產品線齊全,擁有 PLCC 多款不同封裝形式與結構 之系列產品,可配合客戶各種不同應用的需求。推出高演色性系列 產品,將可達到 CRI 90 及能符合國際標準 LM 80 信賴性認證通過等 優勢,同時在色溫規範也是依照美國能源之星 (Energy Star) 國際標準 的產品,可與國際級封裝廠產品競爭。

B. 量產產能

102 年度起,大陸和歐美在 LED 照明需求已有所提升,在燈具模 組廠商的小廠退出及大型化趨勢下,為爭取訂單,進行資本支出以擴充 產能、提高經濟規模效益為必要的因應措施之一,且在 LED 照明時代, 廠商若是沒有經濟規模,就沒有大廠願意合作,如果產能規模輸同業太 多,就很難競爭故有整併琉明斯及本次產線擴產計劃。

單位:仟 PCS

單位:仟PCS
艾笛森 億光 東貝 佰鴻
100年度 341,000 13,592,390 3,700,000 6,800,000
101年度 749,000 14,794,034 3,700,000 6,800,000

資料來源:各公司年報中生產量值表裡的產能

11

C. 綜合比較

艾笛森研發係以高功率、高亮度 LED 照明,著重於商業照明、室 內照明的應用為主,就和同業所生產之部分元件產品與艾笛森集團比 較,茲將相關優劣勢比較如下:

公司名稱
項目
艾笛森光電發
展策略
艾笛森光電
優勢具體說明
1.市場區隔 高演色性
高發光效率
照明市場
長期專注於室內照明(商業)應用市場,於
演色性及發光效率具有優勢。
2.行銷管道 經銷商通路搭
配販售燈具廠
商的合作
長期以來積極與美洲、歐洲及亞洲等當地
經銷商合作,拓展海外行銷網路,客戶分
布範圍廣泛,和下游燈具廠無直接競爭關
係,燈具廠商配合意願高。
3.技術優勢 自我開發
技術自有
持續投入研發、維持技術領先,並已有相
關的專利及產品問世,技術規格條件具備
競爭力。
4.關鍵零組件之掌
高度掌握
晶片調比
COB封裝技術
與晶片廠策略聯盟。
5.品質優勢 高演色性
高發光效率
高度光均勻性
色溫範圍大
光電實驗室已取得:
1.LM80(光通維持率
註1)信賴性實驗室認證。
2.UL WTDP 註2安規實驗室認證,本公司
也是目前台灣LED業界第一家也是唯一
一家取得此項認證的製造商。
6.其他優勢 台灣製造
技術深根台灣
未來將持續推動LDMS (Lighting Design
Manufacturing Service)的全方位LED照明
整合服務,提供客製化的專業設計與製造
服務,協助客戶解決LED照明生產過程中
的散熱管理、電路建置、機構設計及光學
設計等,讓客戶能更輕鬆、迅速地開發設
計生產相關的LED照明產品,以於未來可
有助於營銷拓展。

資料來源:艾笛森提供

註 1 : LM-80( 光通維持率 ) :為美國能源之星 (Energy Star) 國際燈具照明標準, 銷售歐美市場的 LED 皆需要得到此認證,目的是確認產品信賴性品質達 一定壽命水準。

  • 註 2 : UL WTDP ( Witnessed Test Data Program )為全球產品安全測試與認證領 導機構 UL 的製造商見證測試計劃,提供製造商較具彈性的認證方式, 只要通過 UL WTDP 的審核,即能在取得認可的實驗室中,會同 UL 工 程人員的見證,進行認可項目的測試,以完全掌握測試工作的時程,與 即時測試資料的研判。

12

(4) 競爭利基

A. 產品研發設計能力

高功率 LED 被廣泛運用於室內及戶外照明,係因其以最少電能消 耗產生最大亮度,但當 LED 消耗功率越來越大時,會產生大量的熱, 當溫度過高,會導致 LED 光源快速衰減,並導致晶片失效、燒毀的情 況發生,因此產品技術著重於光學、機構設計、散熱處理、電路配置等。 相較其他 LED 大廠較少專注於 LED 照明研發,艾笛森集團長年專注於 照明用高功率 LED 產品之開發,樹立半導體照明應用領域系統整合的 概念,解決 LED 照明應用上最關鍵的熱、電、機、光等四項技術瓶頸, 針對散熱、光學、機構、電路等建立自主而完整的技術能力,艾笛森之 優勢在於封裝之元件產品種類齊全,從點光源、線光源到面光源,高功 率 LED 之瓦數從 1W 至 150 瓦,故容易滿足終端客戶之各種應用需求, 再者艾笛森集團封裝之元件產品良率超過 99% ,此部分相較於其他封 裝廠約 85-90% 而言,具備更大的競爭優勢,將產品線從 LED 元件延 伸至模組及成品應用,在國內高功率 LED 之研究開發為領導廠商之 一,成為市場競爭力不可或缺之要素。

B. 強化生產製程管理與提升產品良率能力及產能規模擴大具備規模經濟

產品良率之高低直接影響廠商生產成本及收入,故產品良率與產 品品質將取決於生產製程管理是否能有效運作,艾笛森集團在此照明領 域深耕多年,對於原料選擇搭配及生產流程要求甚嚴,且致力於產品品 質之全面提升,並通過 SGS ISO-9001 之國際品質認證以及 SGS ISO-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艾笛森集團產品品質優良頗獲客戶信 賴。產品成本控制、製程改進及良率的掌握向來是國際競爭之利器,艾 笛森集團為期有效降低生產成本,除在生產技術與製程上持續進行改良 外,並將部分低毛利產品之產線移往中國地區,且加強海外工廠生管效 能,提升量產能力,不僅達到規模經濟效益並有助於提升市占率,同時 也降低勞工成本,進而降低單位生產成本,令其產品更具價格競爭力, 維持產品之利潤目標。

C. 產品多樣化及行銷通路能力

艾笛森集團生產之高功率 LED 產品,種類涵蓋 1~120 瓦,產品 外觀涵括點、線、面,可用於各種照明之應用及設計,包含可攜式產品 照明、建築物照明、商用照明、娛樂照明、路燈及室內照明等,產品種 類繁多,客戶分布範圍廣泛,故艾笛森集團長期以來積極與歐洲及亞洲 等當地經銷商合作,拓展海外行銷網路,另亦透過海內外參展及業務人 員接觸之市場訊息,了解未來技術與應用發展趨勢,掌握市場動態與客 源,了解未來技術與應用發展趨勢,一方面提供下游客戶多元化之產

13

品,另ㄧ方面亦能協助客戶開發 LED 終端應用產品,有效提升產品附 加價值與競爭力。

大陸廠商投入之競爭者雖多,但由於資本額規模不大,主要以 LED 燈具之組裝居多,再者 LED 封裝之技術也不若艾笛森集團發展完整, 只能以簡單之封裝應用於各式燈具產品上,艾笛森集團之優勢在於封裝 之元件產品種類齊全,從點光源、線光源到面光源,高功率 LED 之瓦 數從 1W 至 150 瓦,故容易滿足終端客戶之各種應用需求,再者艾笛森 集團封裝之元件產品良率超過 99% ,此部分相較於其他封裝廠約 85-90% 而言,具備更大的競爭優勢。因應目前產業環境,艾笛森集團 除持續研發新產品及擴大經濟規模以拉大與競爭對手的差距外,提供客 戶 all-in-one 的服務將是未來致勝的關鍵。艾笛森 102 年上半年度營收 1,268,506 仟元雖僅較去年同期 1,229,795 仟元微幅增加 3% ,惟 102 年 1-9 月營收 2,094,047 仟元較 101 年 1-9 月 1,800,535 仟元增加 16% ,顯 示第三季已開始較去年同期轉佳。

( 二 ) 訴訟或非訟事件

  1.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 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 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 前處理情形。

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兩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之訴訟、非 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如下 ( 以訴訟金額 500 萬元以上做為重大影響之判斷依 據 ) ,然其結果對本公司之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應無重大影響。

  • (1) 本公司因聯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聯寶公司 ) 所出之貨品有瑕疵,屢經 請求聯寶公司改善,聯寶公司遲遲無法改善,遂發存證信函解除與聯寶 電子間之買賣契約,並請求返還已給付之價金,並請求聯寶電子負擔包 含運費、商譽等之損害,共計新台幣 10,194,087 元,該案件經臺灣新北 地方法院 ( 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民事庭以 101 年度訴字第 332 號判決,認 為兩造契約關係尚未解除,但因聯寶公司出貨品確實有瑕疵交,故對聯 寶公司請求價金部分於扣除對於艾笛森公司所造成之損害,認為艾笛森 公司尚應給付聯寶公司新台幣 236,877 元,雙方對於上開判決不服,均提 起第二審上訴,艾笛森公司於第二審追加 13,214,838 元之損害賠償,艾 笛森公司共計向聯寶公司請求 23,408,925 元,現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上開案件縱使敗訴,僅是艾笛森公司不得請求損害賠償,而艾笛森公司 需給付 3,830,348 元之貨款,故其所涉之金額對艾笛森公司而言,非屬重 大。

14

  • (2) 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瀚公司」)主張艾笛森公司生產 之部分 LED 產品侵害其專利,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新 台幣 5,000,000 元,本案經一審智慧財產法院以 99 年度民專訴字第 206 號案件判決齊瀚公司敗訴,齊瀚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並由智慧財產法院 以 100 年度民專上字第 56 號審理,後齊瀚公司於 101 年 3 月 23 日具狀 撤回上訴。

  • (3) 子公司琉明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琉明斯光電 ) 於 97 年 10 月間併購 喬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廠房及營業並留任相關員工,其中員工 A 員 等主張琉明斯光電未經其同意,逕行調動工作及班別,而依勞基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6 款之事由終止兩造合約並請求資遣費,本案經一審桃園地 方法院以 99 年度勞訴字第 17 號判決琉明斯光電應給付 A 員 354, 582 元、 B 員 165,677 元及 C 員 232,763 元,琉明斯光電不服提起上訴,經臺灣高 等法院以 100 年度勞上易字第 63 號判決琉明斯光電應給付 A 員 293,617 元、 B 員 132,343 元、 C 員 182,576 元,琉明斯光電並已於 101 年 11 月 15 日支付上開三人包含法定利息, A 員 329,708 元、 B 員 148,611 元及 C 員 205,018 元完畢,本案業已終結。

  • 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 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 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 格有重大影響者:無。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 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 司目前辦理情形:無。

  • ( 三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 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 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 四 ) 其他重要事項:無。

15

三、公司組織

一 ( ) 組織系統

1. 組織結構

==> picture [736 x 3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

2.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部門 工作執掌
稽核室  內控制度之規劃、推行及修訂。
 集團年度稽核計劃之擬定及執行。
 其他依據法令規定執行事項。
總經理室  協助總經理管理本公司各項業務。
 經營目標之訂定與推動。
 專業業務之推動及執行。
法務室  各項契約制訂審核、執行法律訴訟諮詢服務等作業。
 各項智權業務之準備、執行、管理、維護及談判等作業。
資訊中心  綜理公司資訊系統,資訊安全政策之管理執行。
 資訊系統之分析與規劃、評估、導入、開發及維運。
 軟硬體設備維護。
財會處  規劃暨執行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及資金調度業務。
 集團租稅規劃及預算編製執行等相關作業。
 子公司監理與投資評估作業。
 投資人關係之處理。
行政管理處  人力資源及組織文化推動與管理。
 總務、工安等後勤相關作業的執行及管理。
行銷事業群  產品推廣,銷售與市場訊息收集。
 客戶、代理商之開發與管理。
 客戶服務制度之制定與執行管理。
業務管理處  各項業務流程管理及執行。
 各項物流進出口處理及管理。
 業務訂單及行政作業管理。
研發事業群  開發案可行性評估。
 產品行銷媒體規劃與設計。
 新產品市場調查。
 新產品之研究、開發、設計。
 產品功能改良,提高附加價值。
品保處  公司品質管制制度之建立各項檢驗規範制定。
 品質異常及客戶抱怨之改善追蹤。
 協力廠商品質稽核原物料及成品限禁用物質調查。
 產品信賴性驗證及流明維持率推估。
 量規儀器校驗及標準件建立。
資材處  原物料、生產設備、耗材用品之採購。
 供應商及協力廠商之開發管理。
 生管排程、存貨及倉儲作業管理。
製造處  製程技術評估規劃設計。
 生產作業流程評估規劃及管理。
 機台設備之開發及管理。
 負責有關新產品導入生產線、產能提升、產品良率提升。
 生產異常之分析及改善方案。

17

( 二 ) 關係企業圖

1. 關係企業關聯圖: 102.06.30

==> picture [706 x 4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艾笛森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Edison Opto Ledison Opto Best Opto 艾發投資股
Corporation Corporation Corporation 份有限公司
100% 100%
55% 66%
100%
東莞艾笛森 Best Led Edison Opto Edison opto 琉明斯光電
光電有限公司 Corporation USA Europe 科技 ( 股 ) 公司
100%
Corporation GMBH
100%
100%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揚州艾笛森 揚州雷笛森
光電有限公司 貿易有限公司 100%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100%
琉明斯光電
科技 ( 深圳 )
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18

2. 列明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相互持股比例、股份及實際投資金額

102 年 6 月 30 日;單位:仟元

企業名稱 與本公司
之關係
本公司對關係企業之持股 本公司對關係企業之持股 本公司對關係企業之持股 關係企業
對本公司
之持股
比例 股數
(仟股)
投資金額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子公司 100% 30 NTD
853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子公司 100% 4,500 NTD
173,559
Best Opto Corporation 子公司 100% 41,000 NTD
1,366,426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30,000 NTD
271,960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孫公司 100% -(註1) NTD
178,192
Best Led Corporation 孫公司 100% 40,000 NTD
1,324,935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孫公司 100% -(註1) NTD
1,324,935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孫公司 100% -(註1) NTD
42,699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孫公司 55% 220 NTD
7,183
Edison Opto Europe GmbH 孫公司 100% 138 NTD
4,334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
孫公司 66% 10,560 NTD
138,267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孫公司 100% 6 NTD
631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孫公司 100% 123 NTD
626
琉明斯光電科技(深圳)有限公
孫公司 100% -(註1) NTD
625

註 1: 為有限公司之種類,其資本未劃分為股份,故無法標示股數。

19

( 三 )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與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02 年 9 月 30 日;單位:仟股

職 稱 姓 名 選(就)任
日期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
以內關係之經理
具配偶或二親等
以內關係之經理
具配偶或二親等
以內關係之經理
經理人
取得員
工認股
權情形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總經理 吳建榮 100.11.01 1,762 1.52 761 0.66 - - 中山大學化學所碩士
億光電子(股)公司研發部副理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揚州艾笛森
光電有限公司、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
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緯鑫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長、Edison opto Corp./Ledison Opto
Corp./Best Opto Corp. /Best Led Corp.法
人董事代表人
艾發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董事長
Edison Opto Europe GmbH董事長兼總
經理
- - - -
廠務處
協理
洪耀川 99.01.01 101 0.09 - - - - 亞東工專電子系
億光電子(股)公司製造部主任
聯想光電(股)公司製造部副理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廠務處長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副總經理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董事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 - - 12
廠務處
協理
劉清源 101.01.01 30 0.03 - - - - 逢甲大學電機系
華通電腦製程工程部課長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廠務經理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廠務處長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廠務協理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副總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 - - - 12
業務處
協理
林宗輝 101.01.01 125 0.11 5 0.00 - - 淡江大學化學工程系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業務部經理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業務處副處長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業務處處長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副總 - - - 12
  • 20 -
職 稱 姓 名 選(就)任
日期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
以內關係之經理
具配偶或二親等
以內關係之經理
具配偶或二親等
以內關係之經理
經理人
取得員
工認股
權情形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股數 持股
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業務處
協理
陳秋滿 100.01.16 183 0.16 - - - - 美國北阿拉巴馬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寶鈺企業(股)公司業務副理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業管部經理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業務處副處長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業務處處長
- - - - 12
財會處
協理
許正典 100.01.16 44 0.04 2 0.00 - - 淡江大學會計研究所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經理
李洲科技(股)公司會計部經理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會計部經理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財會處處長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
表人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人
群富綠能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雷笛揚照明(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
- - - 24
稽核主管 王筱君 95.10.28 34 0.03 - - - - 東海大學企業管理系
映泰(股)公司稽核主管
- - - - 12
研發處
協理
陳建明 102.01.01 13 0.01 14 0.01 - - 交通大學應用化學研究所
錸寶科技(股)公司製程整合課長
台達電子(股)公司工程師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資材處處長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廠務處處長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總經理特助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監察人、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監察人
12
  • 21 -

( 四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 董事及監察人

102 年 9 月 30 日 ; 單位:仟股

102年9月30 日;單位:仟股 日;單位:仟股 日;單位:仟股
職稱 姓名 初次選任
日期
選任
日期

選任時持有
股份
現在持有股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其他主管、董
事或監察人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董事
吳建榮 90.09.13 102.06.13
1,264 1.89 1,762 1.52 761 0.66 - - 中山大學化學所碩士
億光電子(股)公司研發部副理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揚州
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揚州雷笛
森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緯鑫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Edison opto Corp./Ledison Opto
Corp./Best Opto Corp. /Best Led
Corp.法人董事代表人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總經理
艾發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董
事長
Edison Opto Europe GmbH董事
長兼總經理
- - -
董事 久元電子
(股)公司
(註1)
90.09.13 102.06.13
2,680 4.01 3,104 2.67 - - - - - - - - -
代表人:蔡
建中(註1)
90.09.13 102.06.13
- - - - - - - - 國立中興大學會計系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領組
久元電子(股)公司稽核主管 - - -
董事 緯鑫投資
有限公司
(註2)
96.06.21 102.06.13
1,970 2.95 2,971 2.56 - - - - - - - - -
  • 22 -
職稱 姓名 初次選任
日期
選任
日期

選任時持有
股份
選任時持有
股份
現在持有股
現在持有股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其他主管、董
事或監察人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其他主管、董
事或監察人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其他主管、董
事或監察人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代表人:劉
清源(註2)
102.06.13 102.06.13
30 0.03 30 0.03 逢甲大學電機系
華通電腦製程工程部課長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廠務經理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廠務處長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廠務協理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副總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 - - -
董事 鄭文瑞 102.06.13 102.06.13
1,101 0.95 1,106 0.95 - - - - 東南工專電機工程系
美國西密西根教育科技碩士
復盛(股)公司 網路工程師
Optec Display Inc. Project Manager
Edison Opto USA Corp.董事長
LightVisionCorp. 董事長
Edison Opto USA. Corp.總經理
鉅基投資開發(股)公司 監察人
- - -
董事 吳南陽 102.06.13 102.06.13
- - - - - - - - 美國史丹福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富鑫顧問(股)公司執行副總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法人監察人代
表人
宏遠科技創業投資(股)公司總經理
勇誼(股)公司董事
鎧甲娛樂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
表人
宏遠科技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晶元光電(股)公司董事
葳天科技(股)公司董事
合晶光電(股)公司 董事
南六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董事 周聰南 102.06.13 102.06.13
- - - - - - - - 東海大學會計系
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財務協理
湯石照明科技(股)公司財務長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薪酬委員
湯石照明科技(股)公司經營顧問
宏遠證券(股)公司監察人
- - -
獨立
董事
古永嘉 97.02.29 102.06.13
- - - - - - - - 德州大學阿靈頓分校企管博士
台灣菸酒公司董事
泰碩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宇環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東元精電(股)公司薪酬委員
國立台北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
夆典科技開發(股)公司董事
和椿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泰山企業(股)公司薪酬委員
東元精電(股)公司獨立董事
達輝(股)公司董事
- - -
  • 23 -
職稱 姓名 初次選任
日期
選任
日期

選任時持有
股份
選任時持有
股份
現在持有股
現在持有股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
年子女現在
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其他主管、董
事或監察人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其他主管、董
事或監察人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其他主管、董
事或監察人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獨立
董事
石百達 99.04.27 102.06.13
- - - - - - - -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校區經濟博士
國立東華大學經濟系副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財金系副教授
合晶光電(股)公司 監察人
- - -
獨立
董事
劉如熹 102.06.13 102.06.13
- - - - - - - - 清華大學原子科學研究所碩士
清華大學化學系博士
英國劍橋大學化學系暨高溫超導中
心博士
工業技術研究院工業材料研究所主

國立台灣大學化學系副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化學系教授 - - -

註 1:久元電子(股)公司原任第四屆法人監察人,於 102.06.13 解任,並同時以代表人蔡建中選任為董事 註 2:緯鑫投資(有)公司原任第四屆法人董事,於 102.06.13 解任,並同時改派代表人劉清源選任為董事

  • 24 -

2.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2 年8 月31日













久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忠釋實業(7.07%)、國泰人壽公司全委新光投信公司投資專戶
(6.38%)、立齊投資(5.61%)、立陽投資(4.85%)、匯豐銀行託
管茱莉亞貝爾山姆史馬特能源戶(4.19%)、汪秉龍(3.98%)、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3.58%)、花旗(台灣)商銀託管新加坡
政府投資專戶(2.56%)、立發投資有限公司(1.23%)、台灣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4%)
緯鑫投資有限公司 吳建榮(100%)

3.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之主要股東

102 年 8 月 31 日

102 年8 月31日









忠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立齊投資有限公司(99.44%)
立齊投資有限公司 汪秉龍(90%)、汪禹(10%)
立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李婉如(26.8%)、汪德明(8%)、汪禹(21.08%)、李靜如(41.17%)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部(100%)
立發投資有限公司 立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99.91%)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25.41%)、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8.40%)、保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2.68%)、國寶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3.88%)、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58%)、新
制勞工退休基金100 年第1 次全權委託元大投資專戶
(1.89%)、康超股份有限公司(0.90%)、美商摩根大通銀行託管
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0.65%)、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0.36%)、羅銘釔(0.32%)
  • 25 -

4. 董事或監察人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商務法律財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 驗,並符合下列各目所列之情事:

條件
姓名
(註1)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商務、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
司業務所
須相關科
系之公私
立大專院
校講師以
法官、檢察
官、律師、
會計師或
其他與公
司業務所
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
之專門職
業及技術
人員
商務、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
司業務所
須之工作
經驗
1 2 3 4 5 6 7 8 9 10
吳建榮 V V V V V V
久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建中
V V V V V V V V
緯鑫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清源
V V V V V V V V
鄭文瑞 V V V V V V V V
吳南陽 V V V V V V V V V V
周聰南 V V V V V V V V V V
古永嘉 V V V V V V V V V V V 1
石百達 V V V V V V V V V V V
劉如熹 V V V V V V V V V V V
  •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 ” 。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 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 。

  • 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 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 東。

  •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 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 未有公司法第 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 五 ) 發起人:不適用。

26

( 六 )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 董事 ( 含獨立董事 ) 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職 稱 姓 名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董事酬金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例(註11)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例(註11)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
E、F及G等七
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註11)
A、B、C、D、
E、F及G等七
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註11)
有無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酬金
(註
12)
報酬(A)
(註2)
退職退休
金(B)
盈餘分配之
酬勞(C)
(註3)
業務執行費用(D)
(註4)
薪資、獎金及特
支費等(E)
(註5)
退職退休金 盈餘分配員工紅利(G)
(註6)
員工認股
權憑證得
認購股數
(H)(註7)
取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
股數(I)(註13)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註
8)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
8)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本公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註8)
本公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本公司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司(註8)











(註
8)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8)
本公

%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司%
(註8)




















董事長 吳建榮 2,193 2,193 0 0 300 300 1,188 1,188 12.27 12.27 4,656 5,550 27.79 30.77
董事 鉅基投資
開發(股)
公司
代表人:
鄭森焜
100 100 24 24 0.41 0.41 0.41 0.41
董事 緯鑫投資
有限公司
代表人:
洪耀川
100 100 36 36 0.45 0.45 1,254 1,803 21 21 150 150 12 12 5.20 7.03
獨立董事 古永嘉 100 100 36 36 0.45 0.45 0.45 0.45
獨立董事 石百達 100 100 24 24 0.41 0.41 0.41 0.41
  • 27 -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董事姓名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本公司(註9)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
司(註10)
本公司(註9) 合併報表內所有公
司(註10)
低於2,000,000元 1.鉅基投資開發(股)
公司
代表人:鄭森焜
2.緯鑫投資有限公

代表人:洪耀川
3.古永嘉
4.石百達
1.鉅基投資開發(股)
公司
代表人:鄭森焜
2.緯鑫投資有限公

代表人:洪耀川
3.古永嘉
4.石百達
1.鉅基投資開發(股)
公司
代表人:鄭森焜
2.緯鑫投資有限公

代表人:洪耀川
3.古永嘉
4.石百達
1.鉅基投資開發(股)
公司
代表人:鄭森焜
2.古永嘉
3.石百達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吳建榮 吳建榮 緯鑫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耀川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吳建榮 吳建榮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 5 5 5 5
  • 註 1 :董事姓名應分別列示 ( 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 ) ,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 。

  • 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 (3-1) 或 (3-2)

  • 註 2 :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報酬 ( 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 。

  • 註 3 :係填列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議案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之董事酬勞金額。

  • 註 4 :係指最近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 ( 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 ) 。如提供房屋、 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 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註 5 :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 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 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註 6 :係指最近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紅利(含股票紅利及現金紅 利)者,應揭露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議案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員工紅利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 配發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配發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 註 7 :係指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 得認購股數 ( 不包括已執行部分 ) ,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

  • 註 8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 ( 包括本公司 ) 給付本公司董事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 9 :本公司給付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 註 10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 ( 包括本公司 ) 給付本公司每位董事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董事姓名。

  • 註 11 :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 後純益。

  • 註 12 : 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 b. 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 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 J 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 c. 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員工紅利 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註 13 :係指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股數,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之一。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28

2. 監察人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A、B及C等三項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註8)
A、B及C等三項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註8)
有無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酬金
(註
9)
報酬(A)
(註2)
盈餘分配之酬
勞(B)(註3)
業務執行費用
(C)(註4)
本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5)
本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5)
本公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5)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註5)
監察人 久元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蔡建中
300 300 102 102 1.34 1.34
監察人 泰力實業(股)公司
代表人︰吳南陽
監察人 王穩超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監察人姓名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本公司(註6)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D(註7)
低於2,000,000元 1.久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建中
2.泰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南陽
3.王穩超
1.久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建中
2.泰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南陽
3.王穩超
2,000,000元(含)~5,000,000元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 - -
100,000,000元(含)以上 - -
總計 3 3
  • 註 1 :監察人姓名應分別列示 ( 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 ) ,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 註 2 :係指最近年度監察人之報酬 ( 包括監察人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 。

  • 註 3 :係填列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議案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之監察人酬勞金額。

  • 註 4 :係指最近年度給付監察人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 ( 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 ) 。如 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 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註 5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 ( 包括本公司 ) 給付本公司監察人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 6 :本公司給付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姓名。

  • 註 7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 ( 包括本公司 ) 給付本公司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姓名。

  • 註 8 :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 之稅後純益。

  • 註 9 : 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監察人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 b. 公司監察人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監察人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別所 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 D 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 c. 酬金係指本公司監察人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員 工紅利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29

3.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人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薪資(A)
(註2)
薪資(A)
(註2)
退職退休
金(B)
退職退休
金(B)
獎金及特支費
等等(C)(註3)
獎金及特支費
等等(C)(註3)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
(D)(註4)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
(D)(註4)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
(D)(註4)
盈餘分配之員工紅利金額
(D)(註4)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例(註9)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例(註9)
取得員
工認股
權憑證
數額(註
5)
取得員
工認股
權憑證
數額(註
5)
取得限
制員工
權利新
股股數
(註11)
取得限
制員工
權利新
股股數
(註11)


















(註
10)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註
6)
本公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註6)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註6)











(註
6)











(註
6)
現金
紅利
金額
股票
紅利
金額
現金
紅利
金額
股票
紅利
金額
總經理 吳建榮 4,386 5,280 0 0 270 270 0 0 0 0 15.52 18.50 0 0 0 0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本公司(註7)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E(註8)
低於2,000,000元 -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吳建榮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吳建榮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100,000,000元以上 - -
總計 1 1
  • 註 1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 。

  • 表及上表 (1-1) 或 (1-2)

  • 註 2 :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 註 3 :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及 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 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 不計入酬金。

  • 註 4 :係填列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議案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紅利金額(含股票紅利 及現金紅利),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配發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配發金額,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稅 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 後純益。

  • 註 5 :係指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 ( 不包括已執行部分 ) ,除填列 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

  • 註 6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 ( 包括本公司 ) 給付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 7 :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30

  • 註 8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 ( 包括本公司 ) 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 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註 9 :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 之稅後純益。

  • 註 10 : 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 b. 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 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 E 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 c. 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 酬、酬勞、員工紅利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註 11 :係指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股數,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附表十五之一。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4. 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4.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4.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4.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4.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4.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4.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4.配發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股票紅利
金額
現金紅利
金額
總計 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


總經理 吳建榮 0 1,500 1,500 5.00%
廠務處協理 洪耀川
廠務處協理 劉清源
研發處協理 陳建明
業務處協理 林宗輝
業務處協理 陳秋滿
財會處協理 許正典
稽核主管 王筱君
  • 註 1 :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盈餘分配情形。

  • 註 2 :係填列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股東會前經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經理人之員工紅利金額(含股票紅利及現金紅 利),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配發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配發金額。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之稅後 純益;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 註 3 :經理人之適用範圍,依據本會 92 年 3 月 27 日台財證三字第 0920001301 號函令規定,其範圍如下: (1) 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 (2) 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 (3) 協理及相當等級者

  • (4) 財務部門主管

  • (5) 會計部門主管

  • (6) 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1. 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 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 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 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0 年度 101 年度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董事、監察人、
總經理及副總經
理酬金總額(A)
13,527 14,413 10,684 12,127
稅後純益金額(B) 209,890 209,890 29,999 29,999
(A)/(B) 6.44% 6.87% 35.61% 40.42%

31

本公司有關董事、監察人盈餘分配方面係依據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 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通過後支付之,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 他經理人之酬金包括薪資、獎金、員工紅利等,係依所擔任職位及所承擔 的責任,按照本公司薪資相關管理規定辦理。

四、資本及股份

一 ( ) 股份種類

一)股份種類 一)股份種類 一)股份種類 一)股份種類
102年7月25日 單位:股
股 份
種 類
核 定 股 本
流通在外股份 庫藏股 未發行股份 合計
普通股 114,074,538 2,000,000 83,925,462 200,000,000 上市公司股票

( 二 ) 股本形成經過

1. 敘明公司最近五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股本變動之情形單位:

年 月 發行
價格
(元)
核定股本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股 數
(仟股)
金 額
(仟元)
股 數
(仟股)
金 額
(仟元)
股本
來源
以現金以
外之財產
抵充股款
其他
90.10 10 20,000 200,000 7,800 78,000 設立股本 註1
91.11 10 20,000 200,000 9,500 95,000 現金增資17,000仟元 註2
92.12 15 20,000 200,000 15,000 150,000 現金增資55,000仟元 註3
93.09 10 20,000 200,000 18,270 182,700 盈餘轉增資32,700仟元 註4
94.08 10 30,000 300,000 21,202 212,025 盈餘轉增資29,325仟元 註5
95.10 10 50,000 500,000 23,300 233,000 盈餘轉增資20,975仟元 註6
95.10 41 50,000 500,000 28,000 280,000 現金增資47,000仟元 註6
96.08 20 50,000 500,000 29,000 290,000 認股權憑證10,000仟元 註7
96.08 10 50,000 500,000 35,700 357,000 盈餘轉增資67,000仟元 註8
97.02 90 50,000 500,000 40,500 405,000 現金增資48,000仟元 註9
97.09 10 100,000 1,000,000 49,920 499,200 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94,200仟元
註10
98.09 10 100,000 1,000,000 60,000 600,000 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100,800仟元
註11
98.10 15.4 100,000 1,000,000 60,810 608,100 認股權憑證8,100仟元 註12
98.12 80 100,000 1,000,000 66,810 668,100 現金增資60,000仟元 註13
99.07 10 100,000 1,000,000 77,832 778,315 盈餘、員工紅利及資本公
積轉增資110,215仟元
註14
99.09 11 100,000 1,000,000 78,212 782,118 認股權憑證3,803仟元 註15
99.11 108 100,000 1,000,000 88,800 888,000 現金增資105,882仟元 註16
100.08 10 150,000 1,500,000 102,120 1,021,200 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133,200仟元
註17
100.10 10 150,000 1,500,000 102,369 1,023,692 認股權憑證2,492仟元 註18

32

年 月 發行
價格
(元)
核定股本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備註 備註
股 數
(仟股)
金 額
(仟元)
股 數
(仟股)
金 額
(仟元)
股本
來源
以現金以
外之財產
抵充股款
其他
101.03 10 150,000 1,500,000 108,047 1,080,473 認股權憑證475仟元及公
司債轉換56,306仟元
註19
101.04 10 150,000 1,500,000 110,344 1,103,446 公司債轉換22,973仟元 註20
101.07 10 150,000 1,500,000 110,501 1,105,013 公司債轉換1,567仟元 註21
101.08 10 200,000 2,000,000 116,051 1,160,513 資本公積轉增資55,500
仟元
註22
101.10 10 200,000 2,000,000 116,054 1,160,543 認股權憑證30仟元 註23
102.01 10 200,000 2,000,000 116,075 1,160,745 公司債轉換202仟元 註24
  • 註 1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90.10.04 經 (90) 中字第 09032876610 號核准

註 2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91.11.19 經授中字第 09132999770 號核准

註 3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92.12.03 經授中字第 09233049910 號核准

  • 註 4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93.09.22 經授中字第 09332725070 號核准

  • 註 5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94.08.08 經授中字第 09432618530 號核准

  • 註 6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95.10.25 經授中字第 09533032650 號核准

  • 註 7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96.08.06 經授中字第 09632544990 號核准,本次係 95 年第 1 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 95 年 11 月發行 1,000 單位,每單位得認購 1,000 股普通股,認購價格為 20 元 (94 年底經會計師查核後財務報 表之每股淨值為 13.0 元 ) ,認股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 3.5 個月可行使認股權,存續期間為 6.5 個月。

  • 註 8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96.08.27 經授中字第 09632676610 號核准

  • 註 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6.11.30 金管證一字第 0960067553 號函核准

  • 註 10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7.07.14 金管證一字第 0970035161 號函核准

  • 註 1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8.07.07 金管證發字第 0980033755 號函核准

  • 註 1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6.09.27 金管證一字第 0960051593 號函核准,本次係 96 年發行第 1 次員工認股權憑 證 2,000 單位,每單位得認購 1,000 股普通股,認購價格為 25 元 (95 年底經會計師查核後財務報表之每股 淨值為 19.8 元 ) ,認股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可按一定時程及比例行使認股權,存續期間 為 6 年。本次係第一次執行,共計 810 仟股,每股執行價格為 15.4 元 (98 年盈餘分配後認股價格由 19.47 元降為 15.4 元 ) 。

  • 註 1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8.09.28 金管證發字第 0980050701 號函核准

  • 註 1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05.14 金管證發字第 0990024463 號函核准

  • 註 15 :經濟部 99.10.18 經授商字第 09901234190 號函核准,本次係 96 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二次執行,共 計 380 仟股,每股執行價格為 11.0 元 (99 年盈餘分配後認股價格由 15.4 元降為 11.0 元 ) 。

  • 註 1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7.26 金管證發字第 0990039027 號函核准

  • 註 1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6.14 金管證發字第 1000027166 號函核准。

  • 註 18 :經濟部 100.10.21 經授商字第 10001242400 號函核准,本次係 96 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三次執行, 共計 249 仟股,每股執行價格為 10 元 (100 年盈餘分配後認股價格由 11.0 元降為 10 元 ) 。

  • 註 19 :經濟部 101.03.08 經授商字第 10101038520 號函核准,本次係 96 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第四次執行及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共計 5,679 仟股,每股分別為執行價格 10 元及轉換價格 55.5 元。

  • 註 20 :經濟部 101.04.11 經授商字第 10101061950 號函核准,本次係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共計 2,297 仟股,每股轉 換價格為 55.5 元。

  • 註 21 :經濟部 101.07.17 經授商字第 10101140680 號函核准,本次係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共計 157 仟股,每股轉換 價格為 55.5 元。

  • 註 2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6.28 金管證發字第 1010028684 號核准,經授部 101.08.31 經授商字第 10101181490 號函核准。

33

  • 註 23 :經濟部 101.10.12 經授商字第 10101211200 號函核准,本次係 96 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五次執行 3 仟股,每股分別為執行價格 10 元。

  • 註 24 :經濟部 102.01.08 經授商字第 10201002490 號函核准,本次係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共計 20 仟股,每股轉換 價格為 49.50 元。

  • 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無。

( 三 )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股東結構

102 年 7 月 25 日 單位:股

102年7月25 日 單位:股
股東結構
數量
政府機構 金融機構 其他法人 個 人 外國機構
及外國人
合 計
人 數 1 4 53 14,872 46 14,976
持 有 股 數 6,000 2,363,336 31,621,273
(註)
76,956,108 5,127,821 116,074,538
持 股 比 例 0.00% 2.04% 27.24% 66.30% 4.42% 100%

註:含庫藏股 2,000,000 股

2. 股權分散情形 ( 每股面額 10 元 )

102 年 7 月 25 日 單位:人;股

102年7月25日 單位:人;股
持股分級 股東人數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1至999 4,096 710,103 0.61
1,000至5,000 8,288 16,510,984 14.23
5,001至10,000 1,360 9,509,889 8.19
10,001至15,000 507 6,022,333 5.19
15,001至20,000 191 3,356,178 2.89
20,001至30,000 221 5,265,913 4.54
30,001至50,000 137 5,216,770 4.49
50,001至100,000 75 5,152,471 4.44
100,001至200,000 48 6,838,497 5.89
200,001至400,000 22 5,882,132 5.07
400,001至600,000 7 3,322,987 2.86
600,001至800,000 4 2,786,044 2.40
800,001至1,000,000 1 838,000 0.72
1,000,001以上自行視實際情況分級 19 44,662,237 38.48
合 計 14,976 116,074,538 100.00

34

  1. 主要股東名單:列明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持股比例占前十名 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102 年 7 月 25 日

102 年7 月25日
股 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77,375 7.39%
晶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957,000 5.13%
久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104,149 2.67%
緯鑫投資有限公司 2,971,140 2.56%
鉅基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640,348 2.27%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325,336 2.00%
孫潤康 1,996,000 1.72%
亮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946,182 1.68%
吳建榮 1,762,397 1.52%
孫宗靖 1,681,249 1.45%
  1. 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放棄現 金增資認股之情形:

  2. (1) 董事、監察人及大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情形:無。

  3. (2) 放棄之現金增資認股洽關係人認購資料:無。

  4.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 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5. (1)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102 年 9 月 30 日;單位:股

102 年 102 年 9 月30日;單位:股 9 月30日;單位:股
職稱 姓名 100年 度 101年 度 102年度
截至9 月30 日止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董事長兼總
經理
吳建榮 218,186 - 90,992 - - -
副董事長 孫宗鼎(註1) 189.256 - (504,000) - - -
董事 久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註2)
353,352 - 128,447 - - -
代表人:蔡建中(註2) - - - - - -
董事 緯鑫投資有限公司 339,755 - 366,348 - - -
代表人兼本公司廠務處
協理:洪耀川(註3)
(37,463) - (323,210) - - -
代表人兼本公司廠務處
協理:劉清源(註3)
- - 30,342 - - -
董事 鄭文瑞(註4) - - - -
1,106,443 -
董事 吳南陽(註4) - - - - - -
董事 周聰南(註4) - - - - - -
董事 鉅基投資開發股份有限
公司(註5)
327,923 - 126,267 - - -
代表人:鄭森焜(註5) 166,567 - 64,137 - - -

35

職稱 姓名 100年 度 100年 度 101年 度 101年 度 102年度
截至9 月30 日止
102年度
截至9 月30 日止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持有股數
增(減)數
質押股數
增(減)數
獨立董事 古永嘉 - - - - - -
獨立董事 石百達 - - - - - -
獨立董事 劉如熹(註4) - - - - - -
監察人 泰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註5)
134,831 - 51,917 - - -
代表人:吳南陽(註5) - - - - - -
監察人 王穩超(註5) 36,226 - 13,949 - - -
研發處協理 陳建明(註6) - - - - 13,472 -
總經理室特
高長清(註7) (71,382) - (32,300) - - -
業務處協理 林宗輝 13,410 - 6,000 - - -
業務處協理 陳秋滿 (44,152) - (33,253) - - -
財會處協理
財務主管、會
計主管
許正典 5,475 - 2,108 - - -
稽核主管 王筱君 (18,470) - (37,356) - - -
研發處協理 廖韻麒(註8) - - - - - -
  • 註 1 :孫宗鼎自 101 年 7 月 24 日起辭任董事及副董事長。

註 2 :久元電子 ( 股 ) 公司自 102.6.13 解任監察人,並於同時指派代表人蔡建中選任為董事。

註 3 :緯鑫投資 ( 有 ) 公司自 102.6.13 起改派代表人劉清源並選任為董事。

註 4 :鄭文瑞、吳南陽、周聰南及劉如熹自 102.6.13 起選任為董事。

  • 註 5 :鉅基投資開發 ( 股 ) 公司、泰力實業 ( 股 ) 公司及王穩超自 102.6.13 解任董事及監察人。

  • 註 6 :陳建明於 102 年 1 月 1 日轉任研發處協理。

  • 註 7 :高長清自 102.7.1 轉任總經理室特助,並於 102.7.12 離職解任內部人。

  • 註 8 :廖韻麒自 101.8.1 轉任總經理室特助, 101 年 8 月 10 日離職。

  • (2)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或股權 質押相對人為關係人資訊:無。

  • 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 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02 年 7 月 25 日 單位 : 仟股

102 年7 月25日 單位: 102 年7 月25日 單位: 仟股
姓名 本人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有
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
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
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
或姓名及關係。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
宏齊科技(股)公司 8,577 7.39 - - - - 久元電子
(股)公司
董事長同
一人
-
晶芯投資股份有限公
5,957 5.13 - - - - 亮點投資
(股)公司
董事長同
一人
-
久元電子股份有限公
3,104 2.67 - - - - 宏齊科技
(股)公司
董事長同
一人
-

36

姓名 本人
持有股份
本人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有
股份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有
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
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
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
或姓名及關係。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
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
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
或姓名及關係。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股數 持股
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關係 -
緯鑫投資有限公司 2,971 2.56 - - - - 吳建榮 董事長同
一人
-
鉅基投資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
2,640 2.27 - - - - -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
限公司
2,325 2.00 - - -
孫潤康 1,996 1.72 13 0.01 - - -
亮點投資(股)公司 1,946 1.68 - - - - 晶芯投資
(股)公司
董事長同
一人
-
吳建榮 1,762 1.52 761 0.66 緯鑫投資有
限公司
董事長同
一人
-
孫宗靖 1,681 1.45 - - - - -

( 四 )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 : 新台幣元 ; 仟股

單位:新台幣元;仟股
年 度
項 目
100年 101年 當年度截至
102 年6 月30 日
每股
市價
最 高 182.00 80.00 42.60
最 低 46.25 30.50 34.00
平 均 106.87 51.38 38.73
每股
淨值
分 配 前 35.09 30.63 30.13
分 配 後 32.00 29.81 尚未分配
每股
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
103,087 115,299 114,075
每 股
盈 餘
追溯調整前 2.04 0.26 (0.13)
追溯調整後 1.94 0.26 尚未分配
每股
股利
現 金 股 利 3.0174 0.8328 尚未分配
無 償
配 股



0.00 - 尚未分配
資本公積配股 0.5029 - 尚未分配
累積未付股利 - - -
投資報
酬分析
本益比 52.39 197.62 -
本利比 35.42 61.70 -
現金股利殖利率 0.03 1.20 -

( 五 )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 公司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

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稅捐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外,應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達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就其餘額加計以前

37

年度未分配盈餘,除保留部分盈餘於以後年度再行決議分派外,由董事會 擬具分配方案經股東會決議,依下列比率分派之:

  • (1) 董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 (2) 員工紅利不高於百分之十五,但不得為零。

  • (3) 其餘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依公司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 決議分配之。

本公司股利發放之方式係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議案,並視本公司當 時之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盈餘之考量,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搭 配,經股東會決議後辦理,以達成平衡穩定股利政策,其中現金股利發放 比率至少為擬發放股利總額之 10% 。

2. 本次股東會已議股利分配情形:

本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 102 年 6 月 13 日之股東會通過。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餘額 10,012,794
加:本期稅後淨利 29,999,415
減: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2,999,941)
可供分配盈餘 37,012,268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 (35,000,000)
期末未分配盈餘 2,012,268
附註:
配發員工紅利
配發董監酬勞
5,000,000
1,000,000
  • (1) 依 102 年 3 月 22 日時股本 116,074,538 股計算,擬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 簿上持有股份比例,每股得無償配發現金股利 0.3015 元,合計現金股利 總配發金額為 35,000,000 元;現金股利之配發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 去不計。不足一元之畸零現金股利,由公司轉入其他收入。

  • (2) 依 102 年 3 月 22 日股本 116,074,538 股計算,擬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 上持有股份比例,每股得無償配發資本公積現金股利 0.5169 元,合計現 金股利總配發金額 60,000,000 元;現金股利之配發計算至元為止,元以 下捨去不計。不足一元之畸零現金股利,由公司轉入其他收入。

  • ( 六 ) 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因本次股東會擬 議不無償配股,故不適用。

( 七 ) 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1.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請參閱 ( 五 )

38

  1. 本期估列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配發股票紅利之 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於估列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之董事、監察人酬勞 及員工紅利,係以民國 101 年度之稅後淨利扣除 10% 法定盈餘公積後淨額, 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乘上本公司管理階層擬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之分配比例,民國 101 年度分別約為 12.2% 及 2.4% 。配發員工股票紅利 之股數係依據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為計算基 礎,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視為會計估 計變動,列為分配當期損益。

  1. 盈餘分配議案業經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者:無。

  2. 盈餘分配議案業經股東會決議等資訊:

  3. (1) 股東會決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 與董事會擬議分配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 本公司於民國 102 年 6 月 13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 101 年度盈餘分

  4. 配案,其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並無差異,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 員工股票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5,000 仟元、 0 仟元及 1,000 仟元,配發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 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 異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分配當期損益。

  5. (2) 股東會決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者,所配發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 例:本公司本期未配發員工股票紅利金額,故不適用。

  6. (3) 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

  7. 本公司擬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為 6,000 仟元,

  8. 因此等金額已於 101 年度認列為費用,故設算後之 EPS 與財報數相同, 故不影響每股盈餘之設算。

  9. 前一年度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實際配發情形(包括配發股數、 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 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10. 股東會決議民國 100 年度盈餘分配有關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與年度估

  11. 列費用差異情況說明如下:

單位 : 新台幣仟元;仟股

分配項目 股東會決議
配發金額
認列費用年
度估列金額
差異金額 股數(股) 股價 差異原因
及處理情形
員工股票紅利 15,000 15,000 0 - - 無差異
董事監察人酬勞 2,000 2,000 0 - - 無差異

39

( 八 )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102 年 9 月 30 日

102年9月30日



第一次(期)



轉讓股份予員工



101/10/19~101/11/26





新台幣38元至55元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普通股2,000,000股






新台幣66,509,338元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0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2,000,000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
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1.72%

五、公司債 ( 含海外公司債 ) 辦理情形:

一 ( ) 公司債辦理情形:

102 年 9 月 30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年9月30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公 司 債 種 類 100年國內第一次
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發行(辦理)日期 100.09.06
面 額 新台幣壹拾萬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發 行 價 格 依面額十足發行
總 額 850,000
利 率 票面年利率0%
期 限 五年期
保 證 機 構
受 託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 銷 機 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簽 證 律 師
簽 證 會 計 師
償 還 方 法 除債券持有人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或依該辦法第二十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依該辦法第十九條
提前收回者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未 償 還 本 金 162,700
贖 回 或 提 前
清 償 之 條 款
本公司於以下(一)、(二)情形得行使對本債券之贖回權:
(一)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滿一個月之次日(100 年10 月7 日)
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05年7月28日)止,若本公
司普通股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
營業日超過當時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
(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發
給債權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五個營業日債
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
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
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
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函請櫃
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

40

公 司 債 種 類 公 司 債 種 類 100年國內第一次
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全數收回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次日(100年10月7日)起至
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105年7月28日),本轉換公司
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得以
掛號寄發給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
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
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
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公
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
日),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將以寄發「債券收回
通知書」之日(含)起加計三十日作為債券收回基準日,
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
機構要求以現金贖回者(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
郵戳日為憑),本公司即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
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限 制 條 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
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附其他權利 已轉換(交換
或認股)普通
股、海外存
託憑證或其
他有價證券
之金額
449,700
發行及轉換
(交換或認
股)辦法
請參閱發行及轉換辦法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
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




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本次發行之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為0%,可取得低成本之
資金,且轉換價格係以普通股參考市價溢價發行,故對股東權
益應無負面影響。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 二 ) 轉換公司債資料:

公 司 債 種 類 公 司 債 種 類 100 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100 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100 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項 度
100年 101年 當 年 度 截 至
102年9月30日
轉換公司
債市價
最 高 138.15 143.40 106.00
最 低 99.20 100.00 101.70
平 均 114.44 124.08 103.50
轉 換 價 格 55.5 55.5 及49.5(101.08.07 之後)
發行(辦理)日期及
發行時轉換價格
100.09.06發行,轉
換價格每股新台幣
55.50 元
自101.08.07 調整轉
換價格為每股新台
幣49.5 元
自102.07.29 調整轉
換價格為每股新台
幣48.4 元
履行轉換義務方式 發行新股 發行新股 發行新股

41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無。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 ) 公司尚未屆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辦理情形及對股東 權益之影響

102 年 9 月 30 日

102年9月30日
員工認股權憑證種類 100年第1次(期)
員工認股權憑證
100年第2次(期)
員工認股權憑證
101年第1次(期)
員工認股權憑證





100 年4月11日(註1) 100 年6月28日(註3) 102 年1月15日(註5)



100 年5 月9日 100 年11 月25日 102 年6 月25日




2,000單位(每單位得認
購1,000 股)
2,000單位(每單位得認
購1,000 股)
2,000單位(每單位得認
購1,000 股)
發行得認購股數占已發
行股份總數比率
1.72% 1.72% 1.72%




認股權人被授與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後,依規定
時程行使認股權:
屆滿二年得執行50%
屆滿三年得執行75%
屆滿四年得執行100%
認股權人被授與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後,依規定
時程行使認股權:
屆滿二年得執行50%
屆滿三年得執行75%
屆滿四年得執行100%
認股權人被授與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後,依規定
時程行使認股權:
屆滿二年得執行50%
屆滿三年得執行75%
屆滿四年得執行100%



發行新股 發行新股 發行新股
限制認股期間及比率
(%)
認股權人被授與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後,依規定
時程行使認股權:
屆滿二年得執行50%
屆滿三年得執行75%
屆滿四年得執行100%
認股權人被授與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後,依規定
時程行使認股權:
屆滿二年得執行50%
屆滿三年得執行75%
屆滿四年得執行100%
認股權人被授與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後,依規定
時程行使認股權:
屆滿二年得執行50%
屆滿三年得執行75%
屆滿四年得執行100%
已執行取得股數 0 股 0 股 0 股
已執行認股金額 0 股 0 股 0 股
未執行認股數量
712,000 股 1,486,000 股 1,962,000 股
未執行認股者其每股認


89.20(註2) 41.80(註4) 33.50(註6)
未執行認股數量占
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0.61% 1.28% 1.69%
對股東權益影響 本認股權憑證於發行日
屆滿二年後,分三年執
行,對原股東權益為逐年
稀釋,其稀釋效果有限。
本認股權憑證於發行日
屆滿二年後,分三年執
行,對原股東權益為逐年
稀釋,其稀釋效果有限。
本認股權憑證於發行日
屆滿二年後,分三年執
行,對原股東權益為逐年
稀釋,其稀釋效果有限。
  • 註 1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04.11 金管證發字第 1000012954 號函核准申報申效。

  • 註 2 : 100 年 5 月 9 日發行時之每單位認股價格為 121 元,依據發行辦法所述,認股價格遇無償配股及發 放現金股利時將同步調整,歷年來調整如下:

  • ( 一 )100 年股東會決議每股配發 3.5 元現金及 1.5 元股票,員工認股權價格由原 121 元調整為 102.3 元。

  • ( 二 )101 年股東會決議每股配發 3.0174 元現金及 0.5029 元股票,員工認股權價格由原 102.3 元調整 為 91.3 元。

  • ( 三 ) 102 年股東會決議每股配發現金 0.83278880 元,員工認股權價格由原 91.3 元調整為 89.20 元。

42

  • 註 3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06.28 金管證發字第 100029759 號函核准申報申效。

  • 註 4 : 100 年 11 月 25 日發行時之每單位認股價格為 47.9 元,依據發行辦法所述,認股價格遇無償配股 及發放現金股利時將同步調整,歷年來調整如下: ( 一 )101 年股東會決議每股配發 3.0174 元現金及 0.5029 元股票,員工認股權價格由原 47.9 元調整 為 42.8 元。

  • ( 二 ) 102 年股東會決議每股配發現金 0.83278880 元,員工認股權價格由原 42.8 元調整為 41.80 元。

  • 註 5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01.15 金管證發字第 1010060521 號函核准申報申效。

  • 註 6 : 102 年 6 月 25 日發行時之每單位認股價格為 34.30 元,依據發行辦法所述,認股價格遇無償配股 及發放現金股利時將同步調整; 102 年股東會決議每股配發現金 0.83278880 元,員工認股權價格 由原 34.30 元調整為 33.50 元。

43

( 二 ) 累積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認股權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且得認購金額達新臺幣三千 萬元以上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情形: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102 年9 月30日;單位:股;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取得
認股
數量
取得認
股數量
占已發
行股份
總數
比率
已執行 未執行
認股
數量
認股
價格
認股
金額
認股數
量占已
發行股
份總數
比率
認股
數量
認股價
認股
金額
認股數
量占已
發行股
份總數
比率
經理人 總經理 吳建榮 128,000 0.11% - - - - 108,000
20,000
89.20
41.80
9,633,600
836,000
0.11%
廠務處協理 洪耀川
廠務處協理 劉清源
業務處協理 林宗輝
業務處協理 陳秋滿
財會處協理 許正典
研發處協理 陳建明
稽核主管 王筱君
業務處協理 高長清(註1)
研發處協理 廖韻麒(註2)
員工 財會處處長 王俐俐 3,292,000 2.84% - - - - 1,096,000
1,080,000
1,116,000
89.20
41.80
33.50
97,763,200
45,144,000
37,386,000
2.84%
資訊處處長 吳偉傑
業務處副處長 陳君愷
品保處副處長 廖國綸
總經理室資深
經理
余晉賢

44

職稱 姓名 取得
認股
數量
取得認
股數量
占已發
行股份
總數
比率
已執行 已執行 已執行 已執行 未執行 未執行 未執行 未執行
認股
數量
認股
價格
認股
金額
認股數
量占已
發行股
份總數
比率
認股
數量
認股價
認股
金額
認股數
量占已
發行股
份總數
比率
研發處經理 莊世岱
研發處經理 馮仲平
生管部副理 李財立
業務處副理 莊翔捷
業務處副理 何昆典
業務處副理 紀君佩
業務處副理 汪承琳
研發處副理 周宏勳
廠務處處長 廖宏達(註3)
研發處經理 黃軒凱(註4)

註 1 :高長清協理於 102 年 7 月 12 日離職

註 2 :廖韻麒協理於 101 年 8 月 10 日離職

註 3 :廖宏達處長於 101 年 11 月 30 日離職

註 4 :黃軒凱經理於 100 年 8 月 31 日離職

( 三 ) 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十、併購辦理情形:無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45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

一 ( ) 業務內容

1. 業務範圍

(1) 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A. 照明設備製造業

B.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D. 交通標示工程業

E. 電子材料批發業

F. 交通標誌器材零售業

G. 電子材料零售業

H. 國際貿易業

I.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101 年度主要產品及其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主要產品 營業收入金額 營業收入比重
高功率LED元件 848,011 37.48
高功率LED模組 588,690 26.02
光傳輸元件 196,692 8.69
光感測元件 69,535 3.07
PLCC元件 507,517 22.43
其他 52,420 2.31
合併營業收入 2,262,865 100.00

(3) 公司目前主要產品項目:

A. 高功率發光二極體元件及模組

高功率 LED 具有高發光效率及節能的優勢。本公司及子公司量產 的高功率 LED 元件、模組,在研發應用上特別著重光學設計、散熱處 理、機構設計及電路設計,以滿足更高亮度及更高效率的固態半導體照 明需求。元件種類涵蓋點、線、面三種光源設計及 1~120W 的系列高功 率產品,滿足客戶不同領域的應用需求。本公司及子公司為因應市場需 求,積極研發低熱阻、高光效的 COB 封裝元件,並已陸續推出不同瓦 數、不同色溫的全系列機種供市場及客戶選擇。在模組方面,本公司在 民國 100 年度加入由 LED 照明大廠合作組成的 Zhaga 聯盟,目前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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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多款參考 Zhaga 規範的模組化產品,其中 EdiLex 投射燈模組更在 民國 101 年獲得 Zhaga 認證,實現了 LED 光源可互換的目標。

此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持續投注大量的資金與人力在研發最新型高 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產品,並自民國 100 年開始力推業界獨創的 LDMS (Lighting Design Manufacturing Service) 全方位 LED 照明整合服務,提 供客製化的專業設計與製造服務,協助客戶解決在建置 LED 照明設備 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散熱管理、電路建置、機構設計及光學設計等技 術困難,讓客戶能更輕鬆、迅速地開發設計出新一代的固態照明產品。 B. 光傳輸元件及模組

光傳輸元件原是 Sony 和 Philips 製定出來的 Audio 數位傳輸規格, 利用兩線式數位訊號來代替傳統的類比式傳輸,可減少類比式傳輸時的 訊號失真。塑膠光纖傳輸模組 (POF-Plastic Optical Fiber) ,主要由光發 射模組、塑膠光纖及光接收模組三種模組組成,為一種數位傳輸介面, 普遍使用光纖和同軸線輸出,將音訊輸出至解碼器上,能保持高保真度 的輸出結果。由於其使用塑膠光纖為基幹,具有價格低廉,接續容易, 且不受電磁輻射影響的優點,更具有短程高速傳送資料的能力,可廣泛 應用於數位音樂及訊號的傳輸介面,終端應用產品為音響系統、 MD 、 DVD 播放機、 PS2 與 PS3 及 X-Box 、 STB 數位機上盒、 LCD TV 、桌 上型電腦主機板及筆記型電腦上等。

C. 光感測元件

光感測元件主要應用為影像方位感測及自動轉換,為目前同類產 品中之最小體積 SMD 光感測元件,主要功能為數位照相之影像傾斜、 震動、顛倒及移位自動偵測及調整,應用於光學相關產品如數位相機、 攝錄影機、數位相框,及手持式消費性電子產品如手機、 PDA 、 GPS 等,未來並可應用於智慧家電之自動啟動及防護功能。

D. 其他

本公司及子公司亦持續開發中功率 PLCC 包裝表面黏著式 LED , 以回應客戶欲搭配不同電子產品及照明設備的需求,並提供高發光效率 及高穩定性的高亮度輸出光源選擇。 PLCC 主要應用於看板、廣告燈 箱、戶外景觀燈、告示板及標誌背光、讀數與追蹤照明、機械視覺化設 備照明及各種室內輔助照明燈等。

除了上述產品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斷力求突破 LED 的應用領 域,在特殊照明應用方面,已開發出可應用於食物照明的粉紅光元件, 因具有特殊的光譜分佈,可讓食物看起來更加新鮮、美味,適合用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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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市場。本公司每年均持續投入更多的研發資源開發各種固態照明應用 模組、光學配套 ( 反射杯、透鏡 ) 及天井燈成品,簡化客戶的應用,更快 速的將 LED 導入產品中,以符合市場需求。

  • (4) 公司計畫開發之新產品:

  • A. 高功率 LED

    • a. 高發光效率 LED 元件 (150lm/W 以上 ))

    • b. 超小型 LED ,針對高效率二次光學設計與改善成本結構考量,開 發出最小尺寸的高功率 LED

    • c. 商業照明用 LED 模組 ( 含高發光效率與高演色性 LED 元件 ) ,應用 於崁燈、吸頂燈等應用。使燈具整體可達到 80lm/W 以上, CRI 85 以上的高品質光源。

    • d. 高功率、高 CRI 、高效能 LED 面光源元件,範圍由 9W~35W ,專 針對室內照明 ( 如 : 崁燈、球泡燈等 ) ,效率達 120lm/W 以上,同時 平均 CRI 達到 90 。

    • e. 背光元件及背光模組,隨著手機、電視等面板尺寸愈來愈大, LED 背光的使用量提升,本公司持續開發高亮度背光元件及背光模 組,可應用於電視、平板電腦、廣告燈箱等背光市場。

    • f.LED 光源模組,搭配高發光效率、高 CRI 元件,與國際標準模組 規範接軌。同時含電源、反光杯等照明應用配件。

    • g. 特殊照明元件、模組,除一般照明的產品外,本公司亦積極拓展 LED 的應用領域,開發各種特殊照明產品,如醫療美容、情境裝 飾、植物照明等。

    • h. 建立照明整合服務 (LDMS) 平台。

  • B. 光感測元件

a. 微型紅外光發射元件

2. 產業概況

(1)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艾笛森主要從事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光傳輸元件及光感測元件 之研發、生產及銷售。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主要應用於各式照明設備, 包括可攜式產品照明、汽車照明、建築照明、商用照明、娛樂照明、路 燈及室內外照明等;光傳輸元件應用於多媒體影音產品,作為數位音樂 及訊號傳輸介面,可抗電磁波干擾,使視聽品質提升,終端應用產品為 音響系統、 DVD 播放機、 STB 、 MP3 、 PS3 遊戲機、電腦及筆記型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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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光感測元件則應用於具顯示幕之 3C 相關產品,如手機、數位相機、 攝錄影機、數位相框及手持式消費性電子產品等,提供系統相對應訊號 以辨識裝置方向改變及動作變化。

茲將艾笛森及其子公司之介紹如下:

子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高功率LED元件及模組、光傳輸元件、光感
測元件以及PLCC元件之製造及銷售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大陸銷售據點揚州雷笛森與艾笛森間之三角
貿易交易窗口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艾笛森與東莞艾笛森協調原物料、半成品交
易之窗口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笛森與揚州艾笛森間協調來料加工窗口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PLCC元件、光傳輸元件、光感測元件之製造
與銷售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大陸華中及華北地區高功率LED元件及模
組、PLCC元件、光傳輸元件、光感測元件之
銷售業務
Best Led Corporation 配合艾笛森之營運策略之投資控股業務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高功率LED元件及模組、PLCC元件之製造與
銷售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配合艾笛森之營運策略,透過轉投資入股策
略夥伴以進行垂直及水平的策略合作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美國地區高功率元件、模組及PLCC元件之開
發與銷售
Edison Opto Europe GmbH 德國地區高功率元件、模組及PLCC元件之開
發與銷售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公司 PLCC於商辦用之照明燈管之研發及銷售
Smart Led Holdings Co.,Ltd 配合艾笛森之營運策略之投資控股業務
China Bond Holdings Co.,Ltd. 配合艾笛森之營運策略之投資控股業務
琉明斯光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大陸地區PLCC產品之銷售

綜上所述,艾笛森及其子公司皆從事高功率 LED 、光傳輸元件、光 感測元件之研發、生產與銷售,故就茲就高功率 LED 、光傳輸元件及光 感測元件之產業概況及艾笛森及其子公司所屬行業營運風險說明如下: A.LED 產業

(A)LED 產業概況

發光二極體 (Light Emitting Diode, LED) ,亦被稱作發光二極 管,係由半導體材料所製成之發光元件,元件具備一正極一負極, 通過電流將電能轉化為光能。 LED 係屬冷發光,具有耗電量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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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壽命長、無需暖燈時間、反應速度快等優點,再加上其體積小、 耐震動、適合量產,容易配合應用上的需求製成極小或陣列式元件, 目前 LED 已普遍使用於資訊、通訊及消費性電子之顯示器及指示裝 置,隨著 LED 技術不斷發展進步下, LED 由特殊運用至廣泛運用、 由小功率往大功率、由商業空間往住宅發展,在照明設備方面日漸 蓬勃,成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件。

1955 年美國無線電公司的 Rubin Braunstein 發現砷化鎵 (GaAs) 與其他半導體合金的紅外線放射作用 ( 不可見光 ) ,而確立 LED 成為 下個世代照明主力產業以及應用面逐漸發展,係 1996 年 GaN 系白 光 LED 問世。 LED 以發光波長可分為可見光 ( 波長 450~700nm) 與不 可見光 ( 波長 700~1550nm) ,其中可見光依亮度不同又可分為一般亮 度 LED 及高亮度 (High Brightness) LED 兩大類,就應用市場分析, 一般亮度 LED 多作為指示光源,但高功率 LED 則可作為可攜式產 品、電子產品、照明、汽車、交通號誌、看板等需要點光源或面光 源場合,其應用市場甚為廣泛。

LED 應用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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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依其亮度及紅外光產品區分,高功率 LED 為市場應用主 要型態,占整體 LED 產品組合比重七成以上,高功率 LED 因在亮 度、發光效率等產品特性持續提升,使其應用領域持續擴張,尤其 以中、大尺寸 LCD 顯示器背光源市場應用為主,因 NB 及 LCD TV 開始導入 LED 背光模組,加上可攜式產品應用 ( 智慧手機與平板電 腦 ) 大幅成長帶動下,在金融海嘯後的 2010 年,全球高功率 LED 元 件市場規模達到 82 億美元,較 2009 大幅成長 55.6% ,而 2011 及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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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則由 LED 照明產品之應用扮演其成長動能,穩定成長至 97 億美 元。

2009~2015 全球高功率 LED 元件市場規模變化及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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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功率 LED 若再進一步依其驅動電流大小,可分為標準型 (Standard) 、高電流 (High-current) 與高功率 (High power) 三大類。標準 型產品泛指驅動電流 ≦20 mA 高功率 LED ,封裝型態多為 SMD 或 Lamp 型,主要應用於可攜式產品等體積小應用市場。高電流型產品 泛指驅動電流在 50 ~ 150mA 高功率 LED ,封裝型態多為食人魚型 或 PLCC 型,主要應用在汽車、照明等要求高光通量輸出市場中。 而高功率產品泛指驅動電流 ≧150 mA 高功率 LED ,早期因 LED 發 光亮度偏低,以至於應用有所限制,為了提高 LED 發光亮度, LED 大廠以驅動電流 350 mA 為主流朝高功率 (High Power) LED 發展。由 於高功率 LED 輸入功率高,所衍生「熱」問題也較嚴重,所使用封 裝結構與傳統 LED 有較明顯差異,其主要應用在汽車、照明、大尺 寸 LCD 顯示器背光源等要求高光通量輸出市場中。多晶型產品為單 一封裝結構中,包含有兩顆以上不同光色晶粒,藉此達到多光色表 現,主要應用在手機指示光源、彩色看板、汽車車內光源與照明等 領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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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功率 LED 應用市場及使用產品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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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LED 應用方面,早期 LED 由於發光亮度低,主要應用於家 電、電子產品或玩具等點光源應用領域,但隨著 LED 產品亮度及效 率增進,加上產品售價持續下跌,使 LED 運用在背光源 ( 可攜式產 品及看板 / 顯示產品 ) 及照明上有突破性成長。 2008 年 LED 開始普遍 應用在筆記型電腦背光源中,由於平均單位使用量與產品單價皆 高,廠商積極佈局,故 NB 背光源市場快速成長, 2009 年 LED 於 NB 用背光模組滲透率即已超過五成以上;此外, 2009 年在韓國三 星帶動下,系統大廠積極推出 LED TV ,使得中、大尺寸 LED 背光 模組市場成長快速,根據 LEDinside 調查顯示,隨著 LED 背光模 組價格持續下跌, 2013 年全年 LED 背光滲透率在電視應用上將 超過 9 成。而在整體 LED 元件應用方面,根據 IEK 的研究資料指 出, 2012 年 LED 各式應用比率,以照明約 21% 為最大宗,其次為 大尺寸顯示器背光略高於 20% 、與消費性電子產品及其它略低於 20% ,就未來發展潛力來看,照明將成為帶動 LED 產業發展的火車 頭,其應用比例將逐漸提高。

(B)LED 市場規模

a. LED 元件市場規模

近年來隨著 LED 技術快速成長,發光效率、亮度及色彩飽和 度與均勻度的持續改善,配合節能及環保議題持續發酵下, LED 在各項產品應用的滲透率皆快速成長,然而,因競爭廠商增加, 在削價競爭及部份應用市場需求未如預期的情況下,全球 LED 產 值的近年來成長趨緩。產品應用範圍則由早期指示燈、可攜式產 品背光源、筆記型電腦與電視背光源擴展至一般照明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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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IEK 研究指出, 2011 年因歐債危機導致全球終端消費疲 弱,全球 LED 元件市場規模為 137 億美元,經 2012 年全球 LED 元件價格因廠商調整產能,以及部分小型製造商不敵產業環境競 爭轉趨嚴苛,開始退出市場等影響,下跌速度稍微轉緩,整體市 場規模達 149 億美元,較 2011 年成長 8.6% 。 IEK 並預期未來產業 供給面部份仍將持續進行整併淘汰,廠商亦視接單情況,適時調 整產能;需求面部分,照明及大尺寸電視背光源滲透率亦持續攀 升等情況判斷,預估 2013 年 LED 全球市場規模仍可保持穩定成長。 b. 高功率 LED 元件市場規模

依 2013 年 2 月 DIGITIMES Research 公佈之數據指出,高功 率 LED 元件之市場規模於近年呈現穩定成長的趨勢,從 2011 年的 7.9% ,到 2012 年的 9.4% ,而 2013 年成長率預估將達到 15.8% ; 市場規模從 2011 年的 89.1 億美元,成長至 2012 年的 97.5 億美元, 而 2013 年高功率 LED 之市場規模預估將達到 112.9 億美元。

依不同應用別來看, DIGITIMES Research 預估 2013 年全球高 功率 LED 元件產值將 112.9 億美元,年成長率將為 15.8% ,帶動 產業成長動能主要來自 LED 照明應用,主因係隨著價格趨近於傳 統照明光源,在節能環保趨勢下, LED 照明未來在商用、工業用 以及住宅的將逐漸取代廣泛運用,預估於 xxx 年佔整體應用別比 重達近 30% ;相對的,原比重高的大尺寸 LED 背光比重將降至 27.6% ,主因為 2013 年 NB 及 Monitor 出貨量將減,再加上直下式 LED TV 機種 LED 背光源採用顆數減少所致。

  • c.LED 於照明燈具市場規模

近幾年來, LED 應用於照明比重逐年成長,係因 LED 主要具 有下列特性與優點:

  • (a). 封裝後體積小,利用此一特性, LED 可以組合成各式形狀, 傳統光源無法做到。

  • (b). 在低電流驅動下,發熱量較傳統光源低,且具低耗電量之優 點。

  • (c). 發光壽命長,在維修與置換的成本較傳統光源低。

  • (d). 較傳統燈泡更快速點亮,汽車煞車燈利用此特性,可為後方 的車輛多爭取幾公尺的緊急煞車距離。

  • (e). 不含汞等有毒物質,在各國環保意識提升下,將加速 LED 取 代傳統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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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照明市場應用主要在居住用照明 (Residential) 、建築照明 (Architectural Lighting) 、娛樂用照明 (Entertainment) 、屋外用照明 (Outdoor Area) 、字型燈 / 輪廓照明 (Channel Letter/Contour) 、零售展 示用照明 (Retail Display) 、、機械影像 / 檢查 (Machine Vision) 、消費 者手持式照明 (Consumer Portable) 、安全 / 保全 (Safety/Security) 、離 網形照明 (Off-Grid) 等市場。在 LED 照明發展初期,以建築照明及 字型燈應用最普及,而在 2011 年日本 311 震災導致核輻射外流 後,日本政府與民眾開始重視 LED 於室內照明,特別在居住用照 明上的應用所帶來的節能效果,致使許多日本大廠紛紛投入 LED 照明設備的研發與生產,帶動整個產業發光效率不斷提升且價格 持續下降,使 LED 於照明應用的滲透率持續上升,市場規模持續 擴大。

隨著 LED 發光效率超越白熾燈及鹵素燈泡,甚至超越螢光燈 源,在環保與節能議題漸受重視,各國政府紛紛推行禁用低效率 光源及獎勵高效率光源政策下,使得 LED 應用逐漸由指示燈用途 擴展到顯示與照明,根據國際能源總署 (IEA) 的報告指出,包含日 本、歐盟、澳洲、美國、加拿大、南韓等政府於近年皆開始禁賣 白熾燈泡此類低效率光源,在各國政府推動下,除直接為 LED 照 明創造市場需求外,間接也達到教育消費者對照明節能與使用高 效率燈具之觀念。

各國禁售白熾燈泡時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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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IEA ,永豐金整理

相較於一般白熾燈泡的 1 千小時、日光燈具的 1 萬小時, LED 使用壽命可達 5 萬小時,可大幅降低燈具替換成本,此特性有助 於 LED 燈具在價格競爭上將一般燈泡替換成 LED 的理由,讓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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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因為經濟考量無法全天開啟的環境藉由 LED 照明讓公共或私 人場所更安全。另目前使用之省電型螢光燈 (CFL) ,其照明品質仍 不夠,啟動時間較白熾燈泡長,且不能調整光源輸出亮度,而 LED 較 CFL 具備更多節能效益,亮度已達到使人滿意程度,未來隨著 全球 LED 廠商量產腳步加快,價格降低可加速 LED 燈具普及,且 有助於照明市場發展,照明市場將成為 LED 最大潛力市場,並逐 漸替代傳統光源。

各類燈源之比較

項目 效率(lm/W) 顯色性(CRI) 色溫度(CCT) 壽命(hr)
白熾燈 10~18 100 2,700 1,500
鹵素燈 12~24 100 3,000 2,000
螢光燈 68~95 86~70 4,000~6,500 12,000~20,000
省電燈 39~87 85 2,700~6,500 5,000~8,000
LED燈 100 75 2,000~8,000 40,000~50,000

資料來源: PIDA

近年來由於 LED 價格不斷下滑、發光效率不斷提高,使得 LED 照明市場滲透率逐漸提高,但受限產業標準未定,以及光形、壽 命、可靠度等技術問題尚未解決, 2011 年 LED 照明市場僅 60.7 億美元左右,隨著 LED 價格持續下滑以及政府政策支持之下, LED 照明市場規模持續成長, 2012 年 LED 照明市場規模達 104 億美元 左右。 IEK 預估,未來在 LED 品質漸趨穩定、價格下滑以及節能 政策推動之下,將持續帶動 LED 照明市場成長,預估 2017 年將成 長至 461 億美元左右, 2011-2017 年複合成長率達 40% 。

全球照明用 LED 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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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2013 年 6 月工研院 IEK 之「全球 LED 照明應用市場發展」 報告中指出,預期 LED 照明市場未來將可快速成長的幾個因素來 自於:

  • (a). 技術不斷進步下,高功率 LED 流明效率提升,帶動整組 LED 燈具效率提升。

  • (b).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壓力下,燈具產品價格不斷下跌,技術成 長的速度使得每單位流明價格跌幅擴大。

  • (c). 照明大廠看好 LED 未來發展,紛紛投入 LED 照明產品研發 與設計,學習曲線的帶動下使 LED 燈具成本降低。

  • (d). 各國積極建立固態照明標準,並希望推廣至國際。

  • (e). 在能源價格攀升的趨勢下,將會持續強化 LED 於照明市場的 導入與發展。

未來,在能源價格持續上漲、各國積極推動下,取代傳統光 源的照明應用將成為 LED 最大應用市場。

B. 光傳輸元件

光傳輸元件 ( 統稱 DataLink) 係指塑膠光纖傳輸模組 (POF- Plastic Optical Fiber) ,主要由光發射模組、塑膠光纖及光接收模組三種模組組 成,由於使用塑膠光纖為基幹,具有價格低廉,接續容易,且不受電磁 輻射影響的優點,更具有短程高速傳送資料的能力,其應用市場主要作 為數位音樂及訊號傳輸介面,終端應用產品包括音響系統、 MD 、 DVD 播放機、 PS3 遊戲機、 STB 數位機上盒、 LCD TV 、手機、 MP3 、 PC 主 機板及筆記型電腦等。

光傳輸元件是利用光與光纖來傳遞資訊,可抗電磁波干擾,隨著 相關光傳輸零組件技術的快速發展,光傳輸已成為傳輸資料的重要媒 介,而近年來影音多媒體應用快速發展,且消費者對於資料或影音品質 的要求也愈來愈高,而以光作為聲音資料傳輸可獲得較高的傳輸品質, 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對於聲音品質要求較高的 DVD 、 MD 、 STB 等 消費性產品,已普遍提供使用光傳輸元件進行音訊之傳輸。

傳統音源傳輸多由同軸銅線 RCA 端子組成,形成單端子及兩線雙 環相接的線路,以提供雙聲道 (Stereo) 的效果,此類傳輸線屬於類比音 源線的作法。另外早在 1982 年發表的數位音樂,可以將數位訊號進行 傳輸及轉換, SPDIF (Sony Philips Digital InterFace ) 即為數位音源的規 格,因而有了數位音源線的產生,早期 SPDIF 亦使用同軸銅線 RCA 端 子的形式傳輸,之後由於光纖元件技術的快速發展,成本亦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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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 SPDIF 的傳輸介質由傳統銅線轉換為以 LED 紅光搭配塑膠光纖傳輸 的模組取代,目前 SPDIF 以銅線電傳的端子仍存在,不過多於專業音 源設備之用,例如 DAT 、 DSR 等設備,而光纖光傳端子多用於消費性 或隨身影音裝置上,例如 DVD 、 MP3 、 MD 、 STB 等產品。

由於頻寬的提升,其應用也走向更小巧精緻及高頻寬的高階產 品,目前在音響系統、 Mini Disc (MD) 、 DVD 播放機、 PS3 遊戲機、 PC 主機板及筆記型電腦上已有塑膠光纖傳輸介面,大量應用塑膠光纖 傳輸模組在數位影音資料的傳送上。目前光纖傳輸模組 / 系統已普遍應 用於消費性產品,作為高品質數位音聲資料傳輸介面;資訊產品部份如 PC 主機板及筆記型電腦亦已開始採用作為標準傳輸介面。

鑒於數位家庭的迅速普及,各類數位家電器材間之數據傳輸媒介 將有旺盛之需求,然而傳輸速度 (Bit Rate) 與距離之增加,傳統之銅纜未 來將逐漸不適用;而玻璃光纖價格過高,不易被數位家庭之消費者所接 受,塑膠光纖連接器恰可填補這缺口。簡言之,在傳輸速度與距離的性 能上,塑膠光纖連接器介於玻璃光纖與銅纜間,但卻有價格低廉與即插 即用之便利性,這些優點恰可填補數位家電之要求規範。

C. 光感測元件

光感測元件主要功能為手持式裝置之影像傾斜、震動、顛倒及移 位自動偵測與調整,可辨識裝置的方向改變及動作變化,並提供系統相 對應的訊號;產品主要應用於 3C 相關產品如手機、數位相機、數位相 框、 E-BOOK 、無線滑鼠、遙控器、手持式消費性電子產品如 PDA 、 Smartphone 、 GPS 等數位消費性產品,以及電熨斗、電暖爐及玩具等 家電產品。

隨著電子的技術發展,消費者對於產品的要求,不僅侷限於品質 及服務,更要求在產品設計上有更友善的操作介面,因而感測元件應用 在各式產品的需求越來越大,例如數位相機、智慧型手機或數位相框等 產品上,自動偵測手持方向,進而自動旋轉調整影像或相片的顯示方向。

光電式方向感測器的主要原理係利用圓板依重力方向因旋轉而改 變位置,造成雙光電晶體遮蔽紅外光,改變光偵測的強度,做出偵測裝 置旋轉動作,可偵測出 0 、 90 、 180 及 270 度四個方向變化,在感測裝 置中主要包括紅外線 LED 、雙光電晶體及滾珠等元件,光電式感應器 的優點為高信賴性、體積小、誤判率低、反應速度快、設計簡單,且其 成本較 MEMS( 微機電產品 ) 更具價格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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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式方向感測器可應用於手機、平板電腦、數位相機、數位相 框、 PDA 、 GPS 等需要隨著方向改變而改變裝置動作之產品,以較普 遍之應用產品數位相機及手機為例,根據研究機構 Gartner 指出, 2011 年全球數位相機市場出貨量為 1.28 億台, 2012 年全球數位相機出貨量 萎縮 3.6% ,為 1.24 億台,主要係總體相機的成長因受到智慧型手機的 侵蝕。手持行動裝置市場,在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加速成長帶動下, 根據 Gartner 的數據指出, 2012 年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的銷售量達 8.4 億台, 2013 年預估將可達到 12 億台。隨著消費者對電子產品要求 增加,未來感測裝置將成為可攜式產品基本配備,故方向感測器之銷售 量亦將隨可攜式產品之成長而增加。

(2)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A. 高功率 LED

我國 LED 產業發展係由下而上,先發展 LED 下游封裝,而後再發 展中上游磊晶;發展初期,中上游的磊晶均須仰賴美、日等國外廠商供 應, 1980 年後,台灣才逐漸跨入 LED 產業中上游。艾笛森高功率 LED 主要係運用於 LED 照明產業,產業鏈位置係屬中游封裝及下游模組, 而台灣 LED 照明產業鏈從生產照明用途之高功率 LED 晶片、晶粒與高 功率 LED 封裝的 LED 照明光源元件端,到照明控制系統端的控制 IC 、 驅動電路、電源供應器等,乃至於終端照明燈具、散熱、模組及燈具設 計製造等,整個產業鏈已趨完整。

台灣 LED 照明產業之上中下游供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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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P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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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 LED 封裝廠商陸續推出 LED 燈泡、 LED 路燈等照明相關 產品,而現今晶粒廠也投入 LED 照明產品之開發,顯見國內不論是 LED 晶粒廠或 LED 封裝廠都積極跨入 LED 照明終端應用,不再只是單純以 生產 LED 晶粒或封裝為主,逐漸轉型跨入生產 LED 照明應用產品。因 LED 照明商機龐大,除了上游同業陸續進入 LED 照明市場外,光學廠、 電源供應器廠及散熱模組廠等異業,亦紛紛加入,故未來技術開發能 力、通路建構完整程度、產品品質與服務可靠性將成為勝出之重要關鍵。

此外,為因應 LED 照明市場發展,開始出現系統廠商直接與晶粒 廠溝通所需之晶粒規格,待晶粒規格確認之後再交由封裝廠封裝,打破 過去封裝廠直接面對應用端客戶的情形。由上述情形可發現,我國 LED 產業結構以及產業分工方式將開始產生變化。

B. 光傳輸元件

光傳輸元件的上游包括 IC 設計廠商、 LED 晶片廠商及連接器模組 廠商,以提供關鍵零組件;中游廠商主要係進行元件之封裝,光傳輸元 件之封裝包括 LED 及 IC 之混成封裝,並進行塑膠構件之組裝;下游廠 商則為連接器廠、 NB 、 PC 、 DVD 等終端產品組裝廠。艾笛森光傳輸 元件製造之產業鏈地位為中游封測廠商,而產品因具有價格低廉與即插 即用之特性,以及在傳輸速度與距離的性能上,介於玻璃光纖與銅纜 間,此特性將可填補數位家電之要求規範。

C. 光感測元件

光感測元件的上游包括 IC 設計廠商、 LED 晶片廠商及塑膠機構射 出廠商等,以提供關鍵零組件;中游廠商主要係進行元件之封裝,將 LED 光源、塑膠機構及 IC 等元件組裝,本公司即屬於中游廠商;而下 游廠商則為消費電子產品之組裝廠,產品功能主要在提供方向感測訊 號,以作為裝置調整動作的依據,目前多應用在影像方向之感測,包括 數位相機、手機、數位相框等產品。由於消費性電子產業在消費者對於 操作介面要求愈來愈大的特性之下,致方向感測器之技術需不斷地創新 求變,以滿足消費者之要求,而光感測元件可自動因手持方向不同而調 整顯示影像為水平或垂直之功能,將可使消費者於操作消費性電子產品 上更為便利。

(3)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 A. 高功率 LED

  • (A) 高功率 LED 持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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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在 LED 照明應用的帶動下,高功率 LED 元件市場規模 達 97.4 億美元,較 2011 年成長 9.4% ,而新應用市場仍以高功率 LED 為主,一般亮度 LED 則由於市場價格鬆動,未來市場規模呈持平或 衰退,紅外光 LED 則因感測器應用已普及,市場規模將呈持平至微 幅成長之局面。故 LED 整體市場中,未來仍以高功率 LED 為主要 成長動力來源, DIGITIMES Research 預估 2013 年高功率 LED 市場 規模將達 112.9 億美元,較 2012 年 97.4 億美元成長 15.8% 。

(B) 政府投資,帶動市場需求

為了挽救全球經濟景氣,各國政府持續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期 望帶動經濟成長。在各類公共建設投資中,包括路燈、城市景觀照 明、公共建築室內外照明等,均是各國政府投資的重點,將成為帶 領 LED 產業大幅成長的重要關鍵之一。眾多公共工程市場中,以 LED 路燈為發展重點,主要原因為 LED 路燈價格大幅下滑,使得 LED 路燈設置投資回收期縮短,而路燈為戶外照明,民眾可以實際 感受到 LED 路燈的效果,且 LED 路燈技術發展相對較成熟,因此 成為各國政府推動 LED 照明時主要推動項目。

(C) 照明市場將持續成長

由於未來能源價格長期看漲,且傳統光源多含汞,可能造成環 境污染,相對 LED 照明具有高效能、節能、壽命長、無汞、體積小、 耐衝撞等特質,加上隨著 LED 技術提升,亮度已逐漸達可取代傳統 燈源等因素,為了挽救全球環境、減少溫室效益的氣體排放量,使 得 LED 這類節能產業前景看好。綜觀全球三大照明廠商奇異、飛利 浦及歐司朗積極與半導體公司合作的動向來看, LED 照明已成為趨 勢,相繼成立 GELcore 、 Lumields Lighting 、 Osram Opto Semiconductor 等 LED 照明企業,無疑是對未來照明市場持正面肯定的看法。對於 LED 產業而言,照明市場是最大潛力市場,隨著 LED 發光效率提 升,以及政府補助或獎勵政策,有愈來愈多的應用領域使用 LED 替 代傳統光源。

(D) 標準逐漸形成,加速市場應用

LED 應用領域不斷擴張,以及 LED 光源的結構、發光原理和 發光特性與傳統光源不同, LED 標準制訂逐漸為市場所重視,各國 政府與產業協會積極投入此領域發展。美國能源部 (DOE) 於 2009 年 12 月 4 日針對 LED 光源燈具的能源之星 (Energy Star) 的固態照明標 準頒布最後確認版本,已於 2010 年 8 月 31 日生效,此一標準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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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 LED 照明產品規格有所遵循,並讓 LED 照明秩序獲得適當維護。 隨著 LED 照明標準日趨完整之下,廠商逐漸有依循的標準,將加速 LED 導入照明市場。

  • (E) 持續提高 LED 發光效率及熱管理之重要性

LED 發光亮度可藉由提高晶片面積以增加發光量,或把幾顆小 型晶片一起封裝在同一個模組,然增大面積提高額定電流,將會相 對衍生出散熱問題與發光效率降低等問題,因此,在某些可攜式產 品要求輕薄短小的發展趨勢之下,如何縮小晶片封裝體積、提高發 光效率的封裝技術,便成為 LED 廠商努力研發的目標。此外,因應 LED 應用朝向照明市場發展,各廠商莫不往更高驅動電流的高功率 LED 晶片研發,以達到單晶片 LED 光源如家用燈泡的照明為目的, 同時將 LED 晶片的接面溫度限制在可接受範圍之內,讓 LED 壽命 可以確保在 4 萬小時以上,這對於 LED 照明應用普及化有實質上助 益。目前可量產的高功率 LED 之發光效率可達 100 lm/W ,就發光 效率而言,已與螢光燈的發光效率相近,惟其功率愈來愈高,運作 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熱能,必須設法提升散熱效率,否則將使發光 效率及壽命均大幅下降,因此,高功率 LED 除需提高 LED 發光效 率,以及將發光特性均勻化之外,尚需克服抑制溫度升高,以延長 LED 使用壽命,以及額外的電路設計需求等之重大課題。

(F)LED 技術成長速度趨緩

過去數年來 LED 技術呈現快速發展,目前提高 LED 發光效率、 提高 LED 照明系統可靠度與解決散熱管理問題係 LED 產業主要核 心研發課題。惟以近年來 LED 技術進步軌跡、元件物理極限觀之, LED 技術發展速度已逐漸趨緩,這對未來市場競爭將產生巨大改 變,也代表新進廠商與新進技術發展空間將受到侷限,此外,當產 業內各家廠商間技術不存在明顯落差時,「管理」將為「技術」以 外,另成為產業競爭關鍵,藉由市場管理、生產管理、財務管理、 規模經濟等方面提升,降低產品之成本與售價,以因應市場對於 LED 價格下降需求,廠商也可藉低成本取得市場競爭優勢。

B. 光傳輸元件

光傳輸元件應用於數位音源之傳輸已漸漸普及於音響系統、 DVD 播放機、筆記型電腦之塑膠光纖傳輸介面以及各式隨身裝置中,未來在 高畫質影音設備之需求下,將朝提升傳輸速率發展,並進一步提高訊號 傳輸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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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光感測元件

方向性光感測元件主要應用在方向的感測,未來產品的發展趨勢 除了方向感測更為多向外,為因應消費性電子輕薄短小的趨勢之下,元 件的體積將再縮小,消耗電流更小、更節省能源,以符合終端應用產品 的設計要求。

(4) 產品競爭情形

A. 高功率 LED

目前全球高亮度 LED 主要廠商包括有 Nichia , Orsam , Matsushita , Lumileds , Toyota Gosei , Stanley , Toshiba , Citizen 等。在 市場競爭力與定位方面, Nichia , Toyota Gosei , Cree 在藍光、白光等 高階技術領先;而歐美大廠 Lumileds , Osram 則在垂直整合上最完備, 由於 LED 具有在照明、大型看板、車用等多方面應用的發展,因此市 場趨勢、行銷通路及上游原材料的掌握將是廠商致勝的關鍵。

LED 照明產品為現階段最為看好的全球照明光源之新興節能產 品,現階段 LED 燈泡的整體發光效率可達 80~100 lm/W( 白熾燈泡發光 效率為 15~25 lm/W) ,已具有取代傳統照明市場實力;唯需待製程成本 下降時方能有較大之競爭優勢。從發光效率來看, LED 照明光源在照 明市場早可開始普及化,未來產品市售價格若能夠持續降低,則可普及 到一般家庭照明。成本的下降為普及化的主要因素,未來如何能快速降 低製造成本將是關鍵;在發光成本上,民國 90 年白光 LED 的成本約 1 美元 /lm ,民國 101 年已可降至 0.006~0.008 美元 /lm ,其未來競爭優勢 非常顯著且可逐步深入至一般家庭。

2003 至 2015 年 LED 發光效率 / 價格演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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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工研院,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網站, 2012

國內下游 LED 封裝廠眾多,但皆以低功率或傳統 LED 封裝型式為 主,其應用主要為手機背光、看板、交通號誌等成熟應用,本公司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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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照明需求所設計的高功率 LED( 操作電流大於 350mA) 封裝為切入 點,持續於民國 101 年深耕 LDMS(Lighting Design Manufacturing Service) 概念,提供發展熱電機光的 TEMO (Thermal Management, Electrical Driving Conditions, Mechanical Refinement and Optical Optimization) 平 台,協助客戶使用 LED 光源來開發各種不同的燈具,強化 LED 照明應 用。本公司之高功率 LED 主要係應用在照明市場,包含應用在舞台照 明、商業照明、工程建築景觀照明、路燈照明、裝飾照明、車用照明與 一般室內照明,以及特殊應用市場,如固化燈、植物照明燈、醫療燈、 手術燈等。

目前本公司之高功率 LED 已可提升至每瓦 120 至 150 流明水準, 技術水準與其他國際大廠均相當,整體照明市場的出貨量也已達到經濟 規模,相對地整體 LED 的成本也相對地降低, LED 性價比更為提高, 在產品開發與應用上已逐漸吸引與說服客戶導入高功率 LED 的設計, 並具有品牌知名度與品牌優勢,產品具有相當的競爭優勢。 B. 光傳輸元件

光傳輸元件是利用光與光纖方式來傳遞資訊,隨著相關光傳輸零 組件技術的快速發展,光傳輸已成為傳輸資料的重要媒介,而近年來影 音多媒體應用快速發展,且消費者對於資料或影音品質的要求也愈來愈 高,而以光作為聲音資料傳輸可獲得較高的傳輸品質,以滿足消費者的 需求。

由於頻寬的提升,其應用也走向更小巧精緻及高頻寬的高階產 品,目前在音響系統、 Mini Disc(MD) 、 DVD 播放機、 PS2 遊戲機、 PC 主機板及筆記型電腦上已有塑膠光纖傳輸介面,大量應用塑膠光纖傳輸 模組在數位影音資料的傳送上。目前光纖傳輸模組 / 系統已普遍應用於 消費性產品,作為高品質數位聲音資料傳輸介面;資訊產品部份如 PC 主機板及筆記型電腦亦已開始採用作為標準傳輸介面。

有鑑於未來數年內數位家庭將迅速普及,各類數位家電器材間之 數據傳輸媒介將有旺盛之需求,然而傳輸速度 (Bit Rate) 與距離之增加, 傳統之銅纜未來將逐漸不適用;而玻璃光纖價格過高,不易被數位家庭 之消費者所接受,塑膠光纖連接器恰可填補這缺口,因此,未來光傳輸 產品每年皆有 30% 以上成長性,直到民國 99 年數位技術完全普及時。 本公司開發之光傳輸元件,已大量運用在音響設備、 DVD 播放器、 NB 及 PC 的主機板等產品上,目前在台灣的出貨量排名第一,已具相當經 濟規模且成本低廉,產品具有相當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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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光感測元件

採用微機電系統 (MEMS) 重力感測器不僅成本昂貴,後續的韌體開 發工作更是複雜,相較之下,結構簡單的光學式姿態感應器不僅成本低 廉、設計導入又簡單,其韌體開發流程可說是簡單許多,可實現翻轉感 測、計數、頻率開關等功能,適用於新的 3C 數位電子產品應用,例如 數位相機、智慧型手機、數位相框…等顯示影像的方向偵測及產品方位 的調整,本公司的光學式方向感應元件在手機、數位相機等市場獲得大 量採用。

艾笛森光電的光感測元件仍在持續進化中,除了已經獲得大量採 用的現有光學式方向感測產品外,並配合智慧型產品的高規要求,又開 發超薄與低耗電量感測器,以滿足電子書閱讀器、智慧型手機等可攜式 應用對電池壽命日益嚴格的要求,使產品更具競爭力。未來更計畫開發 各種微型化光感測和光發射元件在各電子化商品的應用。

3. 技術及研發概況

(1) 技術層次

A. 高功率 LED

本公司為國內高功率 LED 封裝最大廠,主要研發及生產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 2006 年成功發表 100W 及 50W 超高功率的 EdiStar 多晶封裝元件,並獲得科專計劃補助開發。目前 100W 超高功率 LED 元件 EdiStar 的白光亮度可達 8000 流明,而 50W 可達 4000 流明,發光 效率高達 80lm/W ,深獲市場肯定。另外本公司因應客戶不同的需求, 開發出點光源、面光源、及線光源,單晶封裝及多晶封裝,多種封裝產 品種類,以因應客戶的需求。

由於高功率 LED 屬於 LED 照明 (Solid State Lighting) 材料,應用於 產業上需要更先進及整合性更高的材料技術、設計技術等以解決電的問 題、光的問題、熱的問題及機構的問題。另外 LED 最終極應用是切入 一般照明,而照明市場係強調燈具、光源設計、流行性,這對於以製造 為主之 LED 廠商而言,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市場。

由於本公司及子公司專注於照明用高功率 LED 產品之開發、封裝 設計、模組及成品應用,而照明用高功率 LED 對亮度的需求遠高過傳 統 LED 架構所能提供,其在散熱、電路、機構、光學的設計也不同於 一般傳統的 LED ,本公司為提供客戶完整的解決方案,以系統整合概 念,逐步建立 T.E.M.O.(Thermo Management 、 Electrical Scheme 、 Mechanical Refinement 、 Optical Optimization ; T.E.M.O.) 技術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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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散熱處理、電路配置、機構設計及光學等方面提供專業技術及完整的 解決方案 (Total solution) ,以協助客戶在開發新產品時,解決 LED 在照 明應用上最關鍵的熱、電、機、光等四項技術瓶頸,服務客戶順利開發 設計新照明產品。

a. 散熱處理 (Thermo Management) 技術

由於 LED 受到目前光電轉換效率技術限制,因此,相關散熱 技術顯得格外重要,除了在 LED 元件封裝上需具備良好之散熱處 理外,在照明應用上散熱設計必須滿足燈具的光學需求,而燈具 的造型也限制了散熱設計,故投入模組散熱器開發,開發多種散 熱處理技術,包括模組散熱器最佳化 ( 閒置散熱區極小化 ) 技術、設 計輕薄化及彈性疊加化技術,並針對散熱器導入可減少自然對流 散熱面積之材料。

b. 電路配置 (Electrical Scheme) 技術

為因應 LED 在照明應用上的快速發展,開發出多種功能的電 路設計,除為增加照明設備設計之靈活度,開發 LED 驅動電路極 小化技術外,為應用於娛樂用照明設備如舞台燈,開發出 RGB LED 色彩控制電路設計技術,使其可造出豐富之色彩,並為舞臺提供 不同色彩的染色效果及變化,此外,為提供照明設備可調光 (Dimming) 功能,分別設計開發出數位 ( 分段式 ) 及類比 ( 連續式 ) 可調 光電路,並透過電路設計提升功率因子 (Power Factor) 及降低電磁 波干擾 (EMI) ,以提高燈具照明效率及安規之通過。

c. 機構設計 (Mechanical Refinement) 技術

鑒於 LED 照明設備上的應用日趨廣泛,本公司藉由累積之機 構設計經驗及技術,提供客戶各種模組設計、材料分析與評估等 全方位服務,並藉由機構設計能力,縮小機構與晶片之間隙,開 發出螢光粉均勻塗佈技術,玻璃載板使用效率化,協助客戶提高 自動化生產效率,以及融入包裝設計及工業設計,降低產品運輸 損壞率及提升產品之品質。

d. 光學 (Optical Optimization) 技術

LED 應用於照明設備領域相當廣泛,且在照明品質上,不僅 要求空間照度充足,還要空間照度分配均勻,才不致於造成眩光 及配光均勻度差異太大,故需各種透鏡搭配應用,產生不同光型 (Beam Pattern) ,並具備防眩光功能,而本公司透過二次光學開發 多種光學透鏡技術,包括將多顆 LED 光源均勻配光的多晶 LED 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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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技術、可調整光型之透鏡技術、防眩光光學透鏡技術、微透鏡 陣列技術及超小型光學透鏡技術等,此外,由於 LED 具眩光特性, 本公司亦透過光學原理開發出可防眩光光學設計技術,為搭配終 端產品的多元化應用,開發超小型光學透鏡。

B. 光傳輸技術

本公司光傳輸元件主要係由光發射模組、塑膠光纖及光接收模組 三種模組組成,透過光的發射、接收及塑膠光纖來傳輸資料,本公司研 、 發透過縮短光收發的上升、下降時間 (Rise Fall Time) ,提升光傳輸元 件的產品品質及速度。

C. 光感測技術

數位相機、手機及數位相框等具有顯示影像的終端產品,為求使 用者操作介面最佳化,多數已導入影像方位感測及自動轉換之功能,一 般使用微機電感測元件及 G-sensor 等,而本公司利用光發射及接收模 組,透過光學遮蔽及二進位原理,開發出深具創新性光感測元件產品, 並申請日本、台灣及中國專利,於市場中提供目前同類產品最小體積之 SMD 光感測元件。

在光感測元件方面,於 2008 年推出四方向的方位感測器,可提供 影像轉正、震動感測、畫面切換、遊戲操控等功能,因體積小、反應快 與操作簡易,已廣泛應用在手機、數位相框、智慧型手機等。為配合智 慧型產品的高規要求,亦計劃開發超薄與低耗電量感測器,以因應市場 的需求,計劃未來將可提供輸出 3D 與六個方向的功能。

(2) 研究發展

這二年來國內 LED 界一窩蜂投入高功率 LED 封裝,為了能讓艾笛森 光電持續在高功率 LED 封裝上佔有領先的地位,達到單一晶片產生 5W 的功率,技術與製程上需使用先進的共金 + 錫製程 (Eutectic Process) 。此共 金製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將固晶製程的銀膠換成金的材料來降低整個 LED 元件封裝的熱阻降到 Rth = 5℃/W 。此項製程能力需有先進固晶機台 包含固晶機、氮氣供應系統及錫爐 (reflow) 構成一完整共金製程系統。

LED 白光是由藍色晶片激發黃色螢光粉而成的。加上二次光學系統 後,光的均勻度是影響光學設計成敗的主要結果之一。螢光粉的塗佈是 決定成敗重要因素之一,基於此原因發展螢光粉均勻塗佈的技術成了重 要技術領先指標之一。

發展高功率 LED 其基板散熱亦是決定產品成功與否的關鍵之一,氮 化鋁 (AlN) 基板因有高導熱的特性而成為下一階段發展高功率 LED 封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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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的重要材料之一。並與國內被動元件大廠共同開發氮化鋁基板材料 供給高密度多晶片 (multi-chip)LED 封裝使用,讓 LED 封裝後的元件熱阻 從 Rth = 2℃/W 降到 0.5℃/W 大大提高多晶片 (multi-chip)LED 封裝後的信 賴性與壽命。

RC Edixeon ( 可過迴銲爐 ) 是發展高功率 LED 材料與製程的另一項開 發成果。利用自行設計的模粒搭配適當矽膠與特殊製程能力開發出可過 迴銲爐的 LED 封裝。此技術再一次讓本公司的高功率 LED 封裝技術領先 台灣同業。

(3) 研究發展人員與其學經歷

學歷別/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9月
30日
碩士(含以上) 20 27 16 17
大專 35 32 41 61
高中 2 3 7 8
高中以下 0 0 0 1
合計 57 62 64 87
全公司人數 975 975 898 1,320
占全公司人數比率 6% 6% 7% 7%

(4) 最近五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五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五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五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五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五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五年度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研發費用(A) 36,952 46,921 69,365 75,523 82,193
營業收入淨額(B) 1,067,901 1,712,518 3,027,755 2,505,899 2,262,865
比例 (A)/(B) 3.46% 2.74% 2.29% 3.01% 3.63%

(5) 最近五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本公司及子公司開發成果係累積多年之技術,配合客戶應用需求不 斷創新設計與改良,並取得市場之競爭優勢,茲將本公司五年來之開發 成果列述於下:

年度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97年度 開發完成90Ra之高演色性(high color-rendering index)產品
開發完成New 100W EdiStar新100W超高功率LED
開發完成Compact High Power LED 輕薄短小型高功率LED
98年度 開發完成Flash 2016閃光燈LED元件
開發完成窄角度(New Focusing)高功率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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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開發完成EDIS圓形模組
開發完成EDIS橢圓形模組
開發完成High Power PLCC Series
開發完成TS 1013 低耗電感測元件
99年度 開發完成TS1023薄型光感測元件
開發完成EdipowerII高功率面光源LED元件
開發完成EdiLineIII高功率線光源LED元件
開發完成120W天井燈模組
開發完成高功率路燈模組
100年度 開發完成4瓦燭光燈
開發EdiPower HV高壓高效率平板光源
開發Federal 3535陶瓷元件
開發EdiPower HR、PLCC HR系列,高效能高演色性元件
開發PLCC 3014元件
101年度 開發高功率PLCC 5050 HR LED元件
開發高功率EdiPower II HR系列LED元件
開發高性價比Edixeon C系列LED元件
開發高出光效率ET-3535系列LED元件
開發高亮度EdiPower II HS 系列LED元件

4.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 (1) 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 A. 持續開發新產品,進行亮度與光均勻性的技術提升。

  • B. 引進新製程與測量儀器,提高產能與產品穩定性並加速新產品的開發能 力。

  • C. 開發 LED 產品的應用模組,提供使用及應用說明,加快 LED 產品導入。

  • D. 運用模組化製程,提高客製化可能性,與彈性製造機制,以爭取不同 客戶的需求。

  • E. 加強業務及營運管理,降低營運成本並提升公司競爭力。

  • F. 持續運用 LDMS 整合服務計畫提供專業的照明設計、製造服務及技術 支援,並結合 T.E.M.O. 平台系統整合的概念,幫助客戶在產品發展的 每一階段解決所有問題,隨時滿足客戶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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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長期業務發展計劃

本公司及子公司致力於節能環保的高亮度發光二極體開發,並提供 客戶最快速的服務與最優良的品質,以滿足客戶需求。同步因應節能照 明規範需求,開發符合節能需求的高亮度與高演色性的 LED 產品,以提 升台灣的 LED 產業競爭力。

生產製程方面,配合台灣 LED 產業的上下游原物料與設備供應商, 建立更緊密的供應鏈與長期合作夥伴關係,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獲利率, 並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與擴大市占率。

本公司及子公司秉持著技術能力領先,根留台灣的理念,培育 LED 產業的各方人才,持續朝低成本、高發光效率等目標,研發更多滿足客 戶需求的產品,讓 LED 產品持續普及,並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發展 經營的目標。

( 二 ) 市場及產銷概況

1. 市場分析

(1) 公司主要商品之銷售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地區別 100 年度 101 年度
銷售金額 銷售比例 銷售金額 銷售比例
內銷 1,286,524 51.34% 1,089,585 48.15%
外銷 1,219,375 48.66% 1,173,280 51.85%
合 計 2,505,899 100.00% 2,262,865 100.00%

(2) 主要商品市場佔有率

艾笛森目前主要銷售產品為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光傳輸元件以 及光感測元件,由於其涉及產業不一,尚難以有直接的客觀統計資料得 以計算其產品的市場占有率,由於本公司屬 LED 產業之下游封裝產業, 其中以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占營收比重最高, 101 年度時達營收比重 之 63.49% ,若依據工研院 IEK 對國內 LED 產品產值之統計資料估算, 本公司 100 年及 101 年之產值占我國 LED 封裝產值之比重分別為 1.19% 及 0.88% 。在面對全球日趨激烈之競爭下,本公司除積極致力於研發創 新,並持續以自有品牌的行銷策略,藉由領先競爭廠商推出品質優異、 功能創新的產品外,並以 “Edison” 品牌行銷全球,期以持續搶占較高的 市場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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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億元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度 工研院統計資料 艾笛森之產值 市場占有率
100 826 9.79 1.19%
101 863 7.62 0.88%

資料來源:工研院 IEK(2013)

  • (3)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 A. 高功率 LED

    • (A) 全球市場未來需求情形

隨著 LED 發光效率超越白熾燈及鹵素燈泡,甚至超越螢光燈 源,在環保與節能議題漸受重視、各國政府紛紛推行禁用低效率光 源及獎勵高效率光源政策下,使得 LED 於照明上之應用得以快速發 展,根據 PIDA 資料統計, 2012 年 LED 照明占總照明產值比重約為 7% ,而美國、澳洲、韓國、英國、歐盟、日本等國家陸續公佈淘汰 低效率光源時程,澳洲、英國、歐盟、日本等措施已陸續上路,在 各國政府推動下,除直接為 LED 照明創造市場需求外,間接也達到 教育消費者對照明節能與使用高效率燈具之觀念。

相較於一般白熾燈泡的 1 千小時、日光燈具的 1 萬小時, LED 使用壽命可達 5 萬小時,可大幅降低燈具替換成本,此特性有助於 LED 燈具在價格競爭上將一般燈泡替換成 LED 的理由,讓許多原本 因為經濟考量無法全天開啟的環境藉由 LED 照明讓公共或私人場 所更安全。另目前使用之省電型螢光燈 (CFL) ,其照明品質仍不夠, 啟動時間較白熾燈泡長,且不能調整光源輸出亮度,而 LED 較 CFL 具備更多節能效益,亮度已達到使人滿意程度,未來隨著全球 LED 廠商量產腳步加快,價格降低可加速 LED 燈具普及,且有助於照明 市場發展,照明市場將成為 LED 最大潛力市場,並逐漸替代傳統光 源。根據 PIDA 資料預估,未來幾年 LED 會快速切入之應用市場將 包括路燈、商業店鋪照明、公共建築用照明等,預估至 2015 年 LED 照明滲透率可達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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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2020 年全球各照明技術市場產值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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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2020 年全球各照明技術市場滲透率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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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我國市場未來供需情形

LED 的龐大商機吸引同業及異業進入跨足 LED 照明,不僅 LED 封裝廠商陸續推出 LED 燈泡、 LED 路燈等照明相關產品,而現今晶 粒廠也投入 LED 照明產品之開發,顯見國內不論是 LED 晶粒廠或 LED 封裝廠都看好 LED 照明市場之前景,故積極跨入 LED 照明終 端應用市場。因 LED 照明商機龐大,除了上游同業陸續進入 LED 照明市場外,光學廠、電源供應器廠及散熱模組廠等異業,亦紛紛 加入,故未來技術開發能力、通路建構完整程度、產品品質與服務 可靠性將成為勝出之重要關鍵。

在需求方面,近年來,隨著 LED 生產技術持續精進以及產品 持續降價創造出取代效應的帶動下,我國 LED 應用產品持續增多, 由開始的手機按鍵、手機面板背光源、筆記型電腦背光源、車用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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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路燈乃至於室內照明等,帶動我國 LED 產業持續成長,另政 府持續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在各類公共建設投資中,包括路燈、城 市景觀照明、公共建築室內外照明等,均是政府投資的重點。眾多 公共工程市場中,以 LED 路燈為發展重點,主要原因為 LED 路燈 價格大幅下滑,使得 LED 路燈設置投資回收期縮短,而路燈為戶外 照明,民眾可以實際感受到 LED 路燈的效果,且 LED 路燈技術發 展相對較成熟,因此帶動 LED 路燈與景觀照明、 LED 看板、交通 號誌等特殊照明市場需求的提升。

B. 光傳輸元件及模組

光傳輸元件為是 Sony 和 Philips 製定出來的 Audio 數位傳輸規 格,利用兩線式數位訊號來代替傳統的類比式傳輸,可以減少類比式轉 輸時的訊號失真。塑膠光纖傳輸模組 (POF- Plastic Optical Fiber ) ,主要 由光發射模組、塑膠光纖及光接收模組三種模組組成,一種數位傳輸介 面,普遍使用光纖和同軸線輸出,把音訊輸出至解碼器上,能保持高保 真度的輸出結果,由於使用塑膠光纖為基幹,具有價格低廉,接續容易, 且不受電磁輻射影響的優點,更具有短程高速傳送資料的能力,其應用 市場主要作為數位音樂及訊號傳輸介面,終端應用產品為音響系統、 MD 、 DVD 播放機、與 PS3 及 X-Box 、 STB 數位機上盒、 LCD TV 、 PC 主機板及筆記型電腦上等。

C. 光感測元件

光感測元件主要應用為影像方位感測及自動轉換,為目前同類產 品中之 SMD 光感測元件,主要功能為數位照相之影像傾斜、震動、顛 倒及移位自動偵測及調整,應用於光學相關產品如數位相機、攝錄影 機、數位相框,及手持式消費性電子產品如手機、 PDA 、 GPS 等,未 來並可應用於智慧家電之自動啟動及防護功能。

(4) 競爭利基

A. 產品研發設計能力

高功率 LED 被廣泛運用於室內及戶外照明,係因其以最少電能消 耗產生最大亮度,但當 LED 消耗功率越來越大時,會產生大量的熱, 當溫度過高,會導致 LED 光源快速衰減,並導致晶片失效、燒毀的情 況發生,因此產品技術著重於光學、機構設計、散熱處理、電路配置等。 相較其他 LED 大廠較少專注於 LED 照明研發,本公司長年專注於照明 用高功率 LED 產品之開發,樹立半導體照明應用領域系統整合的概 念,解決 LED 照明應用上最關鍵的熱、電、機、光等四項技術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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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散熱、光學、機構、電路等建立自主而完整的技術能力,將產品線 從 LED 元件延伸至模組及成品應用,在國內高功率 LED 之研究開發 為領導廠商之一,成為市場競爭力不可或缺之要素。

B. 強化生產製程管理與提升產品良率能力及產能規模擴大具備規模經濟

產品良率之高低直接影響廠商生產成本及收入,故產品良率與產 品品質將取決於生產製程管理是否能有效運作,艾笛森在此照明領域深 耕多年,對於原料選擇搭配及生產流程要求甚嚴,且致力於產品品質之 全面提升,並通過 SGS ISO-9001 之國際品質認證以及 SGS ISO-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本公司產品品質優良頗獲客戶信賴。產品成本控 制、製程改進及良率的掌握向來是國際競爭之利器,本公司為期有效降 低生產成本,除在生產技術與製程上持續進行改良外,並將部分低毛利 產品之產線移往中國地區,且加強海外工廠生管效能,提升量產能力, 不僅達到規模經濟效益並有助於提升市占率,同時也降低勞工成本,進 而降低單位生產成本,令其產品更具價格競爭力,維持產品之利潤目標。 C. 產品多樣化及行銷通路能力

艾笛森生產之高功率 LED 產品,種類涵蓋 1~120 瓦,產品外觀 涵括點、線、面,可用於各種照明之應用及設計,包含可攜式產品照明、 建築物照明、商用照明、娛樂照明、路燈及室內照明等,產品種類繁多, 客戶分布範圍廣泛,故本公司長期以來積極與歐洲及亞洲等當地經銷商 合作,拓展海外行銷網路,另亦透過海內外參展及業務人員接觸之市場 訊息,了解未來技術與應用發展趨勢,掌握市場動態與客源,了解未來 技術與應用發展趨勢,一方面提供下游客戶多元化之產品,另ㄧ方面亦 能協助客戶開發 LED 終端應用產品,有效提升產品附加價值與競爭 力。

  • (5) 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A. 有利因素

  • (A)LED 照明產業市場規模持續擴大,公司具成長潛力

LED 燈泡的節能、環保及長效之特性,在同樣亮度下耗電量僅 為普通白熾燈的十分之一,且光源本身不含汞、鉛等有害物質,成 為公認的 “ 綠色照明 ” ,且 LED 的亮度不斷提升,已被各國政府視 為替代耗能的白熾燈泡的最好選擇,包括澳洲、加拿大、英國、日 本及歐盟等國家均逐步禁售白熾燈,在國內市場的部分,政府亦部 分補助 LED 照明計畫,有助於 LED 照明產業的推動。而 LED 在 應用層面亦相當廣泛,舉凡顯示器市場、車用市場、雷射醫療及室

73

內外照明市場等方面,雖然目前一般室內照明與日光燈的價格仍有 差異,尚無法完全取代現有一般照明設備,然隨著發光效率與光通 量的技術不斷提升,成本與流明的比值呈現快速下滑、能源費用看 漲,以及環保節能意識下,在持續克服散熱及機構元件問題下,將 可加快 LED 取代日光燈及鎢絲燈泡的腳步,進入照明領域,成為 推動 LED 產業成長的新一波動力。

(B) 完整的產業供應鏈

由於我國 LED 產業採上、中、下游專業分工,具有靈活運作 與高彈性之優點,產業自主性高且佈局完整,加以優異的製造管理 能力及完整的上下游供應鏈,反觀歐、美、日、韓 LED 產業的發 展相當集中在少數國際大廠,故產品價格競爭力優於歐、美、日、 韓各國,具有相當的優勢。就下游封裝產業而言,原料來源如 LED 晶粒、導線架及封裝用樹脂等,幾乎均可由國內廠商供應,在面對 國際市場競爭之下,不論是品質、交期及成本上,均可充分掌握, 以減少供貨困擾並節省物流時間,故透過產業之垂直整合,對本公 司未來發展將產生助益。

(C) 具自主研發技術與製造能力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以研發設計高功率 LED 照明為主,不僅較 早投入 LED 照明產業,且擁有多年研究發展及製造設計高功率 LED 的實務經驗,由於照明用高功率 LED 所提供的亮度遠高過傳 統 LED 架構所能提供,不僅在散熱、光學、機構、電路的設計不 同於低功率及傳統 LED ,且專業技術也較為複雜,與其他國內低 功率或傳統 LED 下游封裝廠有明顯區隔。此外,本公司技術團隊在 高功率 LED 產業已累積相當豐厚之經驗,技術來源係其研發團隊 所自行開發而來,其技術已具有一定水準。

B. 不利因素及因應措施

(A) 專利侵權風險

專利問題一直是 LED 產業發展過程中之重大議題,由於我國在 LED 的發展晚於日本、歐洲及美國等國家,且 LED 相關之專利權極 多,而專利權不僅可保障智慧財產權,且對於擁有專利權之廠商, 更容易在市場上造成壟斷局面,並讓其他廠商必須迴避與其相關之 關鍵技術,讓後進廠商因此喪失市場先機。因此,各國廠商經常藉 由專利的侵權訴訟來作為擾亂其競爭對手業務發展策略的工具,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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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本公司營運規模持續成長,面對國際大廠的專利侵權訴訟的可 能性亦隨之提升。

因應對策:

本公司除與晶粒廠商 Cree 、晶電及螢光粉廠商 Mitsubishi 、 Intematix 等合作,以避免因專利帶來可能產生之爭議外,內部設有 專人負責專利權之申請與管理,積極申請多項世界各國的 LED 開發 專利,以確保智慧財產權,得以在產品推出時,保障設計的成果不 受競爭對手的侵害,並利於未來與國際大廠合作,目前艾笛森已取 得 237 項專利,尚有 36 項專利申請中。此外,為避免侵犯他人之專 利,本公司相關內部作業程序中規定,新產品開發前應就設計與製 程等層面,進行相關的專利檢索,以避免侵犯他人的專利。

(B) 產業競爭激烈,產品削價競爭導致毛利降低

LED 照明應用市場商機龐大,為搶奪市場,各國廠商亦開始逐 步加入,除了原有的 LED 廠已展開卡位戰,其他國際非 LED 大 廠也紛紛投入 LED 照明產業,相繼成立半導體照明企業,積極跨 入該產業。對本公司而言,在市場競爭者相競投入該產業,將面臨 削價競爭之挑戰。

因應對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未來將持續開發新產品,增加產品線,提供產 品的多元化及完整性,完成垂直整合技術服務,適時解決客戶在 LED 照明應用上最關鍵的熱、電、機、光四項技術瓶頸。此外,持續投 入研發新生產技術及製程改良,除有效降低生產成本外,增加本公 司競爭力,拉大與競爭者之技術差距。另持續拓展海外市場並強化 行銷通路之完整性及提升售後服務品質,藉此滿足客戶需求,以提 高公司整體企業形象及品牌知名度。

2.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 (1).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產製之高功率 LED 係應用在照明市場、光傳輸元 件、光感測元件,主要用途如下:

主要產品 用途(功能)
LED照明 路燈、植物生長照明、生技醫療照明、手電筒、建築物景觀照明、
舞台娛樂照明、商業照明、辦公室照明、居家照明、冷凍櫃照明、
緊急照明、警示照明、道路照明、汽車室內照明、指示燈、頭燈、
以及LCD面板背光源等。

75

主要產品 用途(功能)
光傳輸元件 透過LED紅外線光,進行音訊資料之發送及接收;此元件功能符
合SPDIF 規範,以廣泛運用於相關多媒體消費性產品,例如:
DVD、MP3、CD、MD、TV、手機、PC、NB、遊戲機…等產品。
光感測元件 透過此元件,可感測提供影像轉正、震動感測、畫面切換、遊戲
操控等功能,進而進行相關動作之變化,例如:主要應用產品包
括數位相機、手機、數位相框、PC Camera…等產品。

(2) 主要產品產製過程

A. 高功率 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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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光傳輸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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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光感測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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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料之供應狀況
主要原料 供應狀況
晶粒 良好、品質穩定
支架 良好、品質穩定

4. 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變動率
營業收入淨額 2,505,899 2,262,865 (9.70%)
營業毛利 503,876 331,397 (34.23%)
毛利率 20.11% 14.65% (27.15%)

變化分析:營業毛利減少主要係因 101 年度 LED 產業競爭激烈,終端 消費市場之價格大幅下滑及產品銷售組合改變,營收減少及認列存貨跌價損 失,故整體毛利較少。

76

5. 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 (1)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佔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廠商名稱及其增減 變動原因: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上半年度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進貨
淨額比
率(%)
與發
行人
之關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進貨
淨額比
率(%)
與發
行人
之關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進貨
淨額比
率(%)
與發
行人
之關
1 璨圓 228,822 16.04 晶電 171,994 12.16 晶電 136,627 18.22
2 晶電 178,088 12.48 璨圓 151,178 10.69 璨圓 106,077 14.14
其他 1,020,034 71.48 其他 1,090,685 77.15 其他 507,334 67.64
進貨淨額 1,426,944 100.00 進貨淨額 1,413,857 100.00 進貨淨額 750,038 100.00

增減變動說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產品為高功率 LED 元件與模組、光傳輸元件、 光感測元件、 PLCC 元件與模組及其他,重要原料包括 LED 晶粒、支架、 金線、螢光粉及塑膠射出料等項目, 101 年受到 LED 產業景氣影響,再 加上其他供應商亦具競爭優勢,規格逐漸符合本公司之需求,故減少對晶 電及璨圓之進貨。 102 年上半年度 LED 產業回溫,其中 PLCC 元件大量 出貨,因晶粒占總進貨成本比重較高,致使對晶電及璨圓之採購金額及比 例增加。

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隨著公司產品組合變化而互 有消長,及為兼顧供貨來源之穩定性、產品品質、價格及風險分散等合理 原因而變化,尚無重大異常變動情形。

  • (2) 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佔銷貨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 金額與比例,及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上半年度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銷貨
淨額比
率(%)
與發
行人
之關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度銷貨
淨額比
率(%)
與發
行人
之關
名稱 金額 占全年
銷貨淨
額比率
(%)
與發
行人
之關
1 雷笛揚 274,050
10.94

雷笛揚 274,511 12.13 Azure 139,584
11.00
2 唐宇 266,829
10.65

其他 1,965,020
78.41
其他 1,988,354 87.87 其他 1,128,922
89.00
銷貨淨額 2,505,899 100.00 銷貨淨額 2,262,865 100.00 銷貨淨額 1,268,50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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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減變動說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客戶為 LED 產品應用製造廠商或代理商、光傳 輸元件與光感測元件之製造廠商等,名次因銷售客戶需求不同及產品組合 而變化,本公司因雷笛揚開拓歐美市場有成,加上 LED 模組需求成長, 致 101 年對雷笛揚之銷貨金額增加。 102 年第 2 季因 Azure 自身業績成長, 以及替同一集團公司唐宇進口做銷售,故對 Azure 銷售金額大幅增加。

6. 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及變動分析

單位: KPCS ;新台幣仟元

單位:KPCS;新台幣仟元 單位:KPCS;新台幣仟元 單位:KPCS;新台幣仟元
年度
主要商品
100 年度 101 年度
產能 產量 產值 產能 產量 產值
高功率LED元件 68,000
54,247
804,728 68,000 46,454
642,587
高功率LED 模組 -
1,364
449,220 - 1,557
462,340
光傳輸元件 125,000
96,578
240,422
84,000
74,444
197,700
光感測元件 -
17,886
90,973 - 13,382
55,012
PLCC元件 273,000
245,409
303,954 681,000 604,304
423,466
其 他 -
2
770 - 3
1,070
合 計 466,000
415,487
1,890,067 833,000 740,144 1,782,175

增減變動說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歐美債務問題影響經濟環境,使 LED 市場需求縮 減,再加上供過於求致銷售價格下跌,使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產值較前 一年減少。而本公司及子公司看好 PLCC 元件產品應用市場之未來發展,積 極推廣元件及模組產品之開發應用,故 PLCC 元件產量及產值值較前一年度 增加。

78

7.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及變動分析

單位: KPCS ;新台幣仟元

銷 年 度



主要商品(或部門別)
100年度 100年度 100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1年度 101年度 101年度
內銷 外銷 內銷 外銷
高功率LED元件 28,551
537,060
27,579 580,468 19,449 318,702
28,570

529,310
高功率LED模組 972
329,044
448 227,423 1,134 337,295
588

251,395
光傳輸元件 49,696
153,241
45,145 119,270 30,850 99,710
36,357

96,982
光感測元件 5,047
36,093
16,992 85,456 9,679 50,368
4,450

19,167
PLCC元件 182,356
212,075
102,786 170,477 285,903 250,771 259,906
256,745
其 他 7,966
19,011
1,825 36,281 24,620 32,739
839

19,681
合 計 274,588 1,286,524 194,775 1,219,375 371,635 1,089,585 330,710 1,173,280

增減變動說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歐美債務問題影響經濟環境,使 LED 市場需求縮 減,致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銷售量及銷售值較前一年度減少,而本公司 及子公司看好 PLCC 元件產品應用市場之未來發展,積極推廣元件及模組產 品之開發應用,故 PLCC 元件銷售量及銷售值較前一年度增加。

( 三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之從業員工人數:

1.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之從業員工人數

單位:人;%

單位:人;%
年 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9月30日



直接人員 559 492 783
間接人員 416 406 537
合計 975 898 1320
平均年歲 27.64 27.71 27.91
平均服務年資 1.58 1.88 1.65





博士 0.21% 0.11% 0.15%
碩士 6.15% 4.90% 4.17%
大專 50.67% 53.79% 53.79%
高中(含)以下 42.97% 41.20% 41.89%

( 四 ) 環保支出資訊:

  1. 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 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自成立以來,致力於污水處理及工業減廢並達成相關實績如

下:

79

(1) 污水處理

對於污水的處理,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排放可證情形說明如

下:

下:
公司 類別 許可證號碼
艾笛森光電中和廠 污水處理 污水污染許可證字號;經環字第03201-00號
(乙級廢水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 專責人員:80
環署水乙字第0354號)
揚州艾笛森 污水排放許可:WS-390301
東莞艾笛森 國環評證乙字第2854號
艾笛森光電中壢廠 位居工業區一律納入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處理
琉明斯光電

(2) 工業減廢

本公司及子公司配合政府工業減廢,進行廠內資源分類與回收,並 制訂相關辦法加以管理,將有價之資源物質予以變賣,與合格的廢棄物清 理廠商配合,將可回收之材質再使用,減少廢棄物。通過的許可認證號碼 如下:

環保局管制編號: F0418220

環保局核准字號: F09412140003

公司 類別 許可證號碼
艾笛森光電
中和廠
D-1801生活垃圾 清除許可證號碼:北府環六乙清字第018號
D-1399、E-0218、
E-0221
安定性固態廢棄
清除許可證號碼:99桃廢清字第0460-3號
處理許可證號碼:北府環六甲處字第511號
(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 專責人
員:97環署訓字第HA460261號)
C-0301
易燃性事業廢棄
物(液態)
清除許可證號碼:99桃廢清字0460-3號
處理許可證號碼:北環廢甲處字第575號
(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 專責人
員:90環署訓證字第HA200052號)
艾笛森光電
中壢廠
D-1801生活垃圾 清除許可證號碼:101桃廢清字第0127之13
E-0218、E-0301
安定性固態廢棄
清除許可證號碼:100 桃廢清字第0415-5 號
(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95 環署訓
證字第HA020037號)
處理許可證號碼:97 中縣廢理字第0004-06
揚州艾笛森 危化品 處理許可證號:JS1081OOI127-4
(危化品處理人員合格證書:2011 培字第
WH373,2011培字第WH374)
東莞艾笛森 危化品 處理許可證號:4419120515
( 危險化品特種作業操作證:
T371327198012136018)
琉明斯光電 D-1801生活垃圾 清除許可證號碼:101桃廢清字第0127之13

80

  1. 列示公司有關對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益: 無。

  2. 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其 有污染糾紛事件者,並應說明其處理經過:無。

  3. 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 括賠償),處分之總額,並揭露其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善措施)及可能之 支出(包括未採取因應對策可能發生損失、處分及賠償之估計金額,如無法 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

  4. 說明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及其未 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無。

( 五 ) 勞資關係:

  1. 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 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2. (1) 員工福利措施

本公司於九十年成立,為使員工能安心就業,生活無後顧之憂,已 依勞基法訂定工作規則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全年度員工福利金規畫 及福利金之收支管理。本公司及子公司除依勞基法及相關法令辦理外,並 提供:

A. 團體保險

  • B. 員工健康檢查

  • C. 員工宿舍等措施

  • D. 在職員工均有工作服、廠內鞋

  • E. 員工除依法參加勞保、全民健保外,且每年辦理員工健康檢查

  • F. 員工及員工子女就學時,可依學期申領獎助學金

  • G. 每年發放員工生日禮券或舉辦員工慶生會

  • H. 每年舉辦國內外旅遊

  • I. 員工遇有婚、喪、喜、慶均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予休假,並可享有福利金 之補助

  • J. 員工在每年端午節、中秋節、勞動節、尾牙聚餐時,均可領取獎金、獎 品等

81

K. 員工依法享有特休假

  • L. 辦理員工入股,使員工共享經營利益

(2) 進修及訓練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定期舉辦內部管理及專業訓練課程,另視需要亦 派員參加外部機構舉辦之訓練,提供員工完整之訓練及進修管道。

(3) 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定員工退休辦法,每月按薪資總額 提撥退休準備金,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九十四年 七月一日起施行,並採確定提撥制後,本公司員工得選擇適用「勞動基準 法」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並保留適用該條例前 之工作年資。對適用該條例之員工,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 率,不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子公司則依所在國家法令規定提撥相 關退休福利金。

(4) 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及子公司勞資關係和協,透過電子郵件、員工意見箱等方式, 與員工作意見之交流,以維持勞資雙方良好之關係。

  1. 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 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 者,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因勞資糾紛所遭受 之損失。本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及未來加強勞資關係之因應措施:

  • (1) 加強塑造大家庭式勞資倫理觀念。

  • (2) 建立互動式之溝通及申訴管道:本公司採人性化管理,為尊重員工,特別 設有意見箱、部門會議等多種溝通管道供同仁與各級主管做單向或雙向的 意見表達或溝通。

  • (3) 充分遵循勞工法令並加強福利措施。

  • (4) 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損失金額:本公司乃本理性和諧之管理理念運作, 如無其他外界變數勞資關係應趨正常和諧,不致發生任何金錢損失。

82

  •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其他不動產應記載事項:

  • ( ) 自有資產

    1. 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資料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不動產、廠房及設


單位









未折減
餘 額
利 用 狀 利 用 狀 保險
情形














本公司
使用部


艾笛森光電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800 號5 樓(土
地)
平方
公尺
188.86 93/05 29,337 - 29,337 製造部 - - -
艾笛森光電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800 號5 樓(房
屋)
平方
公尺
1137.72 93/05 44,400 - 35,637 製造部 - - 火險
艾笛森光電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800 號4 樓(土
地)
平方
公尺
179.68 96/11 46,857 - 46,857 各部門
辦公室
- - -
艾笛森光電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800 號4 樓(房
屋)
平方
公尺
1137.72 96/11 36,796 - 32,311 各部門
辦公室
- - 火險
艾笛森光電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800 號8 樓(土
地)
平方
公尺
179.58 98/07 53,585 - 53,585 各部門
辦公室
- - -
艾笛森光電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800 號8 樓(房
屋)
平方
公尺
1137.72 98/07 26,339 - 23,472 各部門
辦公室
- - 火險
艾笛森光電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800 號10 樓之
1、2(土地)
平方
公尺
79.76 99/11 28,969 - 28,969 教育訓
練室
- - -
艾笛森光電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800 號10 樓之
1、2(房屋)
平方
公尺
482.12 99/11 17,440 - 16,188 教育訓
練室
- - 火險
艾笛森光電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800 號9 樓(土
地)
平方
公尺
183.28 101/04 76,468 - 76,468 會議室 - - -
艾笛森光電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
路800 號9 樓(房
屋)
平方
公尺
1137.72 101/04 37,347 - 36,051 會議室 - - 火險

83



不動產、廠房及設


單位











未折減
餘 額
利 用 狀 況 利 用 狀 況 利 用 狀 況 保險
情形














本公司
使用部


揚州艾笛森 第一期工程廠房驗
平方
公尺
18963.64 98/7、8 RMB
57,224
- RMB
49,723
製造部
各部門
辦公室
- - 火險
  1. 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無。

( 二 ) 租賃資產

  1. 融資租賃 ( 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一億元以上 ) 揭露標準及 項目同前自有資產:無。

2. 營業租賃 ( 每年租金達五百萬元以上之營業租賃資產 ) :

102 年 9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公司別 資產名稱 單位 數量 租賃期間 租 金 出 租 人 租金之計

及支付方
租約所定
之限制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13F 本號
108.13 100.10.01~103.09.30 105,500 海王印刷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13F-1
89.5279 100.10.01~103.09.30 78,600 海王印刷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13F-2
112.2789 100.10.01~103.09.30 108,800 海王印刷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11F 本號
108.13 101.08.01~103.07.31 105,500 海王印刷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11F-1
89.5279 101.08.01~103.07.31 80,000 海王印刷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11F-2
112.2789 101.08.01~103.07.31 98,000 科技圖書股份
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11F-3
81.8565 101.08.01~103.07.31 74,300 科技圖書股份
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84

公司別 資產名稱 單位 數量 租賃期間 租 金 出 租 人 租金之計

及支付方
租約所定
之限制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11F-5
72.7 101.08.01~103.07.31 61,000 海王印刷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10F 本號
108.13 101.06.01~104.12.31 86,500 吳佰芳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10F-5
72.7 101.06.01~104.12.31 60,000 吳佰芳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7F-1 、
7F-2、7F-3
283.66 100.01.01~104.12.31 236,900 吳建興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7F 本號、
7F-5
192.52 100.01.01~104.12.31 169,000 吳冠嶔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3F-3
81.8565 101.12.16~103.12.31 68,960 陳錫修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
778.778-1

4F.780.780-1
號4F
421.96 102.07.01~102.12.31 201,905 金峰精密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
778.778-1

6F
217.93 99.06.01~104.07.31 125,238 榮珍針織股份
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786
號8F
100 101.09.01~102.08.31 72,000 李香蓮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新北市中和
區中正路800
號800號1 樓
69 102.06.01~105.12.31 120,000 吳建興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桃園縣中壢
市東園路
38-2號3 樓
1200 101.05.10~105.06.09 400,000 美康陶瓷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笛森
光電
桃園縣中壢
市東園路37
號3 樓
406.28 102.07.01~105.08.31 200,000 常宏保麗龍 租金/月 正常使用
艾發投
新北市中和
區800號4樓
之2
2 100.04.01~103.03.31 2,850 台北艾笛森光
租金/月 正常使用
揚州雷
笛森
揚州辦公室 平方
公尺
396 102.08.01~103.08.01 RMB2,000
/月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揚州雷
笛森
上海辦事處 平方
公尺
153.03 102.03.07~103.03.06 RMB7,000
/月
上海采煥實業
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85

公司別 資產名稱 單位 數量 租賃期間 租 金 出 租 人 租金之計

及支付方
租約所定
之限制
東莞艾
笛森
東莞橫歷鎮
西城科技園
一區B13 棟
厂房
平方
公尺
6961 101.04.01~107.03.31 RMB66,41
8.77/月
東莞市金盛貿
易有限公司
租金/月 正常使用
Edison
USA
Ontario Office SF 2378 102.01.15~105.01.14 USD
1,902.40 /
ACCO
Airport
Center

租金/月
正常使用
Edison
opto
Europe
GmbH
德國辦事處
Im
Stoeckmaedle
2-4,76307
Karlsbad,
Germany
M2 271.47 未簽訂正式合約 EUR
3,034.5
(稅後)
B&K Braun 租金/月 正常使用
琉明斯
光電
桃園縣中壢
市東園路37
號1.2 樓
820 100.09.01~105.08.31 400,000(未
稅)
常宏保麗龍 租金/月 正常使用
琉明斯
光電
(深圳)
深圳市南山
區白石洲中
海灣畔花園
七棟9B
40.535 102.05.01~103.04.30 RMB7,200
(未稅)
黃彬彬 租金/月 正常使用

( 三 ) 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1. 生產工廠之使用狀況

102 年 9 月 30 日

102年9月30日
公司別 項目
工廠
建物面積 員工人數 生產商品種類 目前使用狀況
艾笛森光電 台北中和廠、巨門

新北市中和區中
正路
6971.55平方公尺 497 高功率LED、光傳
輸元件、其他模組
正常使用
艾笛森光電 中壢廠
桃園縣中壢市東
園路38-2號3 樓
3125.99平方公尺 PLCC、其他模組 正常使用
揚州艾笛森 揚州市華揚西路
101號
9057.74平方公尺 673 發光二極體元件
及模組
正常使用
東莞艾笛森 東莞艾笛森光電
有限公司
東莞橫歷鎮西城
科技園一區B13
5400平方公尺 169 光電子器件、大功
率發光二極體、
LED
發光二極
體、光釬連接器、
傾斜感測器等
正常使用

86

2. 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單位: KPCS ;新台幣仟元

單位:KPCS;新台幣仟元 單位:KPCS;新台幣仟元 單位:KPCS;新台幣仟元 單位:KPCS;新台幣仟元
年 度
主要商品
100 年度 101 年度
產能 產量 產能利用
產值 產能 產量 產能利
用率
產值
高功率LED元件 68,000
54,247
79.78% 804,728 68,000 46,454 68.31%
642,587
高功率LED模組 -
1,364
- 449,220 - 1,557
-

462,340
光傳輸元件 125,000
96,578
77.26% 240,422
84,000
74,444 88.62%
197,700
光感測元件 -
17,886
- 90,973 - 13,382
-

55,012
PLCC元件 273,000 245,409 89.89% 303,954 681,000 604,304 88.74%
423,466
其 他 -
2
- 770 - 3
-

1,070
合 計 466,000 415,486 89.16% 1,890,067 833,000 740,144 88.85% 1,782,175

三、轉投資事業

一 ( ) 轉投資事業概況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投資股份 投資股份 最近年度投
資報酬
最近年度投
資報酬
持有
轉投資事業 主要
營業
投資成本 帳面
價值
股權
淨值

(註
2)
會計
處理方
公司
股份
數額
股數 股權
比例
投資
損益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
銷售
1,041
853
30 100% 853 - 權益法 (57) - -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
銷售
145,991
172,559
4,500 100% 172,559 - 權益法 5,910 - -
Best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
銷售
1,262,406 1,366,426 41,000 100% 1,366,426 - 權益法 18,110 - -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投資業 300,000
271,960
30,000 100% 271,960 - 權益法 1,421 - -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註
3)
光電產品
生產及銷
145,991
178,192
-(註1) 100% 178,192 - 權益法 5,660 - -
Best Led
Corporation(註
4)
投資業 1,232,279 1,324,935 40,000 100% 1,324,935 - 權益法 22,589 - -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註
5)
光電產品
生產及銷
1,232,279 1,324,935 -(註1) 100% 1,324,935 - 權益法 25,589 - -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註
4)
光電產品
銷售
30,127
42,699
-(註1) 100% 42,699 - 權益法 (3,581) - -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註
6)
光電產品
銷售
6,392
7,183
220 55.00
%
7,183 - 權益法 (81) - -
87
投資股份 投資股份 最近年度投
資報酬
最近年度投
資報酬
持有
轉投資事業 主要
營業
投資成本 帳面
價值
股權
淨值

(註
2)
會計
處理方
公司
股份
數額
股數 股權
比例
投資
損益



Edison Opto
Europe
GmbH(註6)
光電產品
銷售
5,359
4,334
138 100% 4,334 - 權益法 -(註11) - -
琉明斯光電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註6)
光電產品
生產及銷
145,169
138,267
10,560 66.00
%
138,267 - 權益法 -(註11) - -
群富綠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註7)
光電產品
銷售
4,800
4,482
480 32.00
%
4,482 - 權益法 -(註11) - -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註8)
光電產品
銷售
3,648
631
6 100% 631 - 權益法 -(註11) - -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註9)
投資業 3,593
626
123 100% 626 - 權益法 -(註11) - -
琉明斯光電科
技(深圳)有限公
司(註10)
光電產品
銷售
3,497
625
-(註1) 100% 625 - 權益法 -(註11) - -
  • 註 1 :為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 註 2 :非上市櫃公司,故無市價。

  • 註 3 :本公司係透過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持有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 註 4 :本公司係透過 Best Opto Corporation 持有 Best Led Corporation 及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 註 5 :本公司係透過 Best Led Corporation 持有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 註 6 :本公司係透過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 Edison Opto Europe GmbH 及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註 7 :本公司係透過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群富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為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 司。

註 8 :本公司係透過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

  • 註 9 :本公司係透過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持有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

註 10 :本公司係透過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持有琉明斯光電科技 ( 深圳 ) 有限公司。

  • 註 11 :於 102 年 6 月起始併入合併報表,不適用。

88

( 二 ) 綜合持股比例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位:仟股;%

綜合持股比例 102年6月30日 102年6月30日 單位:仟股;% 單位:仟股;%
轉 投 資 事 業 本 公 司
投 資
董事、監察人、經
理人及直接或間接
控制事業之投資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30 100% - - 30 100%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4,500 100% - - 4,500 100%
Best Opto Corporation 41,000 100% - - 41,000 100%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00% - - 30,000 100%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註2) -(註1) 100% - - -(註1) 100%
Best Led Corporation(註3) 40,000 100% - - 40,000 100%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註4) -(註1) 100% - - -(註1) 100%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註3) -(註1) 100% - - -(註1) 100%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註5) 220 55.00 % - - 220 55.00 %
Edison Opto Europe GmbH(註5) 138 100% - - 138 100%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5) 10,560 66.00 % 159 0.99% 10,719 66.99%
群富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6) 480 32.00 % - - 480 32.00 %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註7)
6 100% - - 6 100%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註8)
123 100% - - 123 100%
琉明斯光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註
9)
-(註1) 100% - - -(註1) 100%

註 1 :為有限公司,故無股數。

  • 註 2 :本公司係透過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持有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 註 3 :本公司係透過 Best Opto Corporation 持有 Best Led Corporation 及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 註 4 :本公司係透過 Best Led Corporation 持有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 註 5 :本公司係透過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 Edison Opto Europe GmbH 及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註 6 :本公司係透過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群富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為採權益法之 被投資公司。

  • 註 7 :本公司係透過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

  • 註 8 :本公司係透過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持有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

  • 註 9 :本公司係透過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持有琉明斯光電科技 ( 深圳 ) 有限公司。

  • ( 三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 本公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經營結果 及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89

  • ( 四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 有以部分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 形,認購相對人之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 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股數:無。

四、重要契約:

公司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台灣艾笛森 專利授權 Toyoda Gosei Co, Ltd. 101.2.1~被授權專利有效
期限內
白光LEDs 合約內容保密
  • 五、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90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本公司前各次增資計畫實際完成日距申報時未逾三年者,茲說明各次計畫內容、

  • 執行情形及效益分析如下:

  • ( )99 年 7 月辦理之現金增資計畫

1. 計畫內容

  • (1)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 99 年 7 月 26 日金管一字第 0990039027 號函。

  • (2) 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臺幣 1,143,531 仟元。

  • (3) 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0,588,250 股,每股面額 10 元,實際發 行價格每股為 108 元,募集資金總額新臺幣 1,143,531 仟元,業已於 99 年 11 月 11 日全數收足股款。

(4) 資金運用項目及預計進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預計完成時間 所需資金總額 預計資金進度
99年度 100年度
第四季 第一季
購置機器設備 100年第一季 120,000 40,000 80,000
充實營運資金 99年第四季 1,023,531 1,023,531
合計金額 1,143,531 1,063,531 80,000

(5)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A. 購置機器設備

艾笛森 99 年度募集資金計劃,擬購置之機器設備包括固晶機、 焊線機、點膠機、測試機及切割機等,可能產生之效益為增加高功率 LED 元件之產能,預計 100 年至 101 年合計可生產高功率 LED 元件 27,000 仟顆,高功率 LED 元件銷量可增加 25,000 仟顆,增加之銷售額 及毛利分別為 520,000 仟元及 130,000 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顆

年度 項 目 生產量 銷售量 銷售值 營業毛利
100 高功率LED 11,000 10,000 220,000 55,000
101 高功率LED 16,000 15,000 300,000 75,000
合計 高功率LED 27,000 25,000 520,000 130,000

91

B. 充實營運資金

該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 1,023,531 仟元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可降 低利息支出並強化財務結構,降低負債比率,提高自有資本比率,若以 艾笛森當時長期銀行借款平均利率 0.84% 計算,預計每年將節省利息 支出約 8,598 仟元。

2. 執行情形及效益評估

(1) 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畫項目 執行狀況 進度超前或落後情形、原因及改進
計畫
購置機器設
支用金額 預定 120,000 已執行完畢。
因設備供應商交期延遲致使付款進
度落後,計劃執行進度受其影響,
惟至100 年第二季已全數執行完
畢。整體而言,資金運用進度尚屬
合理,並無重大落後。
實際 120,000
執行進度
(%)
預定 100.00
實際 100.00
充實營運資
支用金額 預定 1,023,531 已依資金運用進度執行完畢。
實際 1,023,531
執行進度
(%)
預定 100.00
實際 100.00
合 計 支用金額 預定 1,143,531
實際 1,143,531
執行進度
(%)
預定 100.00
實際 100.00

(2) 效益評估

A. 購置機器設備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顆

年度 產品 項 目 生產量 銷售量 銷售額 營業毛利
100 ~~高~~功~~率~~
LED
元件
原預計數 11,000 10,000 220,000 55,000
調整後全年度預計數
(註)
9,800 8,900 195,800 48,950
實際數 11,315 10,750 193,500 38,700
達成率(%) 115.46 120.79 98.83 79.06
101 預計數 16,000 15,000 300,000 75,000
實際數 17,010 16,160 258,560 38,784
達成率(%) 106.31 107.73 86.19 51.71
合計 預計數 25,800 23,900 495,800 123,950
實際數 28,325 26,910 452,060 77,484
達成率(%) 109.79 112.59 91.18 62.51

註:因設備供應商交期延遲,改以設備實際投入時點調整原預計數

92

99 年度籌資計畫用於購置機器設備金額 120,000 仟元,預計於 99 年第四季至 100 年第一季執行完畢,執行金額分別為 40,000 仟元及 80,000 仟元,惟設備供應商交期延遲,致使艾笛森各期付款進度隨之落 後,惟至 100 年第二季已全數執行完成。

99 年第四季已執行完畢的部分,因在第四季時仍處於驗收與試車 階段,尚未正式投產,其與原計劃自 100 年度起方產生效益之推估相同。

100 年上半年度,因原預計第一季投入之設備至第二季方正式投 產,考量設備投入時間延遲下,故以原預計之設備投入比例,同步調整 100 年度預計之產量、銷量、銷售額及營業毛利。比較調整後之預計數 與實際數,於產量及銷量方面, 100 年度之達成率分別為 115.46% 及 120.79% ; 101 年度之達成率分別為 106.31% 及 107.73% ,均高於 100% , 主要係因設備到位後提升生產效率,產出量隨之增加,加上市場需求增 加,致使銷售量高於預期。另於銷售額及營業毛利方面, 100 年度之達 成率分別為 98.83% 及 79.06% ; 101 年度之達成率分別為 86.19% 及 51.71% ,檢視兩年度銷售額達成率均超過八成而營業毛利達成率較 低,主要係市場價格因競爭激烈,銷售單價下滑速度高於原預期 ( 原預 計 100 年度及 101 年度之平均銷售單價分別為 22 元及 20 元,但實際 100 年度及 101 年度之平均銷售單價分別為 18 元及 16 元 ) ,致銷售量 達成率雖已達成,但仍無法補足實際平均銷售單價下滑幅度 (99 年度平 均銷售單價為 23.86 元, 100 年度平均銷售單價為 18 元; YoY-24.56% , 101 年度平均銷售單價為 16 元; YoY-11.11%) ,而使毛利達成率偏低。

以 100 及 101 年度合計數觀之,其生產量、銷售量及銷售額皆有八 成以上之達成率,惟市場變化快速實屬不可控制之變數,故營業毛利效 益達成狀況應屬合理,效益應已顯現。

整體而言,該次計畫執行效益未達預計目標應尚屬合理,對艾笛森 股東權益應尚不至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B. 充實營運資金

實營運資金 實營運資金 實營運資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項 目
99年第三季
(籌資前)
99年度
(籌資後)
財務結構 自有資本比率 69.99% 78.68%
淨值/固定資產 452.28% 597.45%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210.66% 326.02%
速動比率 163.40% 264.25%
利息保障倍數 1,545.39 1,429.27
基本財務資 流動資產 1,946,049 2,937,557

93

項 目
年 度 99年第三季
(籌資前)
99年度
(籌資後)
流動負債 923,808 901,042
負債總額 973,214 926,809
利息支出 327 396
營業償債能力收入 2,349,652 3,002,657
營業成本 1,704,471 2,201,156
每股盈餘(元) 5.70 6.20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艾笛森 99 年度籌資計畫用於充實營運資金總金額為 1,023,531 仟 元,已依計畫於 99 年第四季執行完畢,比較其籌資前後之營收規模, 艾笛森 99 年度之營收為 3,002,657 仟元較 98 年度營收 1,702,117 仟元成 長 76.41% ,往年第一季為艾笛森傳統淡季, 100 年第一季營收 660,909 亦較 99 年第一季營收 603,774 仟元成長 9.46 % ;比較財務結構、自有資 本比率、淨值占固定資產比率, 99 年底明顯較籌資前提升,顯示其財 務結構已獲得改善,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均顯著增加,顯示其償債能力 明顯提升。

此外,如下表所示,艾笛森 99 年底負債比率 21.32% ,較 99 年籌 資前預估數 22.62% 為低; 99 年底流動比率 326.02% ,較 99 年籌資前 預估數 320.94% 為佳; 99 年底速動比率 264.25% ,僅較 99 年籌資前預 估數 273.69% 略低,達成率為 96.55% ,但仍較 99 年籌資前 163.40% 明 顯提升。

單位: %

單位:%
項 目 99年第三季
(籌資前)
99年度
(預估數)
99年度
(籌資後)
財務結構(%) 負債比率 30.01 22.62
21.32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210.66 320.94
326.02
速動比率 163.40 273.69
264.25

資料來源:於該次籌資所提供之預估數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另就籌資前後之利息支出分析,由於艾笛森營業規模快速擴充,若 99 年第三季未辦理現金增資籌措資金,而為支應營運所需資金向銀行 借款,則利息支出勢必隨之增加。

綜上所述,該次籌資計劃用於充實營運資金以擴大營收規模、強化 財務結構及提升償債能力之效益應屬顯現。

94

  • ( 二 )100 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原計畫內容

  • (1)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 100 年 8 月 23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38088 號

  • (2) 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臺幣 850,000 仟元

  • (3) 資金來源: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8,500 張,每張面額新臺幣 100,000 元, 發行期間 5 年,票面利率 0% ,募集總金額新臺幣 850,000 仟元,業已於 100 年 9 月 2 日全數募集完成。

(4) 計畫項目及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劃項目 預定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償還銀行借款 100 年第四季 290,000 290,000
購置廠辦 101 年第二季 500,000 200,000 300,000
購置機器設備 101 年第二季 60,000 20,000 20,000 20,000
合計 850,000 310,000 220,000 320,000

2. 變更後計畫內容

艾笛森 100 年度辦理之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募集金額 為 850,000 仟元,原計畫項目為償還銀行借款、購置廠辦及購置機器設備。 其中償還銀行借款計畫,由於 100 年 9 月初完成資金募集,考量資金充裕及 降低利息負擔,故已於 100 年度第三季提前執行完畢,購置機器設備計畫亦 已分別於 100 年第四季、 101 年第一季及第二季陸續完成購置,另購置廠辦 計畫部分,其執行計畫主要係依本公司於 99 年 11 月所購置中和市中正路 800 號 10 樓之部分廠房價格為基礎並參酌市場行情來估列,然 100 年度 ECFA 發酵後,全國房地產行情持續攀升,而政府主要的房價抑漲措施:奢 侈稅雖於 100 年 6 月 1 日開始實施,然並無法抑阻新北市的不動產行情,依 內政部編製的都市地價指數,新北市的地價總指數由 100 年 3 月 31 日的 119.40 提高至 101 年 9 月 30 日的 141.11 ,於 1 年半間上漲 18.18% 。

就本公司於 100 年 9 月募足款項後於 100 年 12 月購置的中和區中正路 800 號 9 樓的每坪單價為 20.97 萬元,已較本公司在 99 年 11 月於同地址購 置之價格上漲 4.90% ,而其他洽談中的業主之報價更較該價格為高,而後本 公司雖另覓得合適中壢工業區廠辦大樓,並委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於 100 年 12 月 8 日估價完畢後,提報 100 年 12 月 22 日經董事會決議擬購 置該標的,然後續仍因未能和業主於價格達成一致而無法執行。

95

由於房價的大幅攀升,原擬定的中和廠址承租之廠辦及新覓的中壢工業 區等標的皆無法依原計劃購置,在未尋獲符合公司需求可有效提升整體營運 效益之廠辦大樓,考量整體產業景氣及經濟環境變動劇烈,為使閒置資金運 用效益極大化,艾笛森業於 101 年 9 月 26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剩餘未動 用資金全數變更其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

艾笛森為求最大經濟效益,乃計畫變更增資用途,以符合公司營運現 況,其計畫變更項目及金額如下:

,其計畫變更項目及金額如下: ,其計畫變更項目及金額如下: ,其計畫變更項目及金額如下: ,其計畫變更項目及金額如下: ,其計畫變更項目及金額如下: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畫項目 變更前 變更後 變動金額 變動金額佔
募資總額比率
償還銀行借款 290,000 676,747 386,747 45.50%
購置廠辦 500,000 113,253 (386,747) (45.50%)
購置機器設備 60,000 60,000
合計 850,000 850,000

上述計畫項目變更增加及減少金額皆為 368,747 仟元,變動比率為 45.50% ,艾笛森依程序於 101 年 9 月 26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計畫變更, 且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事項申報,並於 102 年 6 月 13 日經股東會承 認此案,因此該項計畫變更尚屬適法可行。

艾笛森變更計畫原因主要係截至 101 年第二季止,雖艾笛森於 100 年第 四季簽約購置中和市中正路 800 號 9 樓約 540 坪,每坪單價 20.97 萬元之廠 辦,但由於房價的大幅攀升,原擬定的其他中和廠址承租之廠辦及新覓的中 壢工業區等標的皆無法依原計劃購置,在未尋獲符合公司需求可有效提升整 體營運效益之廠辦大樓下,另因 LED 照明廠商自 100 年第四季起,相繼投入 中國市場,然在 LED TV 市場需求未如預期下,致市場供過於求而削價競爭, 艾笛森為妥適因應市場環境變動,在整體經濟環境低迷,景氣回升態勢不明 之情況下,經董事會討論不宜貿然決定廠辦大樓購置之標的,決定暫緩購置 廠辦計劃,另考量公司尚有銀行借款新臺幣 624,500 仟元,為有效運用閒置 資金,使資金運用效益極大化,在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未來整體之穩定發展, 實有變更其原計劃內容之必要,故經艾笛森董事會決議變更原計畫內容,擬 將未支用餘額全數變更為償還銀行借款之用,藉以健全公司財務結構、節省 利息支出。

綜上所述,艾笛森變更理由係因新北市房地產計劃執行期間大幅上漲, 相較於 100 年 9 月募足款項前後所租賃之廠辦每坪單價並無大幅調漲下,考 量房地產上漲幅度超出預期、投資報酬偏低而停止該計劃的執行。艾笛森避 免造成資金壓滯及為求使資金運用效益極大化,同時為顧及整體股東權益及 公司未來整體之穩定發展,故將原訂購置廠辦計畫,變更為用於償還銀行借

96

款 386,747 仟元,由於變更後資金用於償還銀行借款,除可增加資金運用彈 性外,並可節省艾笛森利息支出及降低財務負擔,故此計畫變更對股東權益 尚無不利之影響,其籌資計畫變更尚屬合理。而計畫變更後相關計畫執行進 度及效益如下:

(1) 變更後預計進度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劃項目 預定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
總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償還銀行借款 101 年第四季 676,747 290,000 386,747
購置廠辦 101 年第一季 113,253 113,253
購置機器設備 101 年第二季 60,000 20,000 20,000 20,000
合計 850,000 310,000 133,253 20,000 386,747
  • (2) 變更後預計效益

A. 償還銀行借款

(A) 償還之美元借款

單位:美金仟元

單位:美金仟元 單位:美金仟元 單位:美金仟元
貸款銀行 利率 貸款用途 契約期間 原貸款
金額
償還
金額
節省利息
100年
(註1)
101年
(註2)
102年以
後各年度
玉山銀行 1.00% 營運週轉 100.03.31~101.03.31 9,000 6,000 15
60
60
花旗銀行 1.00% 營運週轉 100.01.01~100.12.31 4,000 4,000
10

40
40
第一銀行 1.10% 購料借款 101.11.17 到期可展延 2,000 2,000 -
5.5
22
澳盛銀行 1.14% 購料借款 101.11.08 到期可展延 500 500 -
1.425
5.7
澳盛銀行 1.10% 購料借款 101.12.13 到期可展延 500 500 -
1.375
5.5
合計 16,000 13,000 25
108.3
133.2
  • 註 1 :預計 100 年 10 月初資金募集完成後旋即還款,故 100 年度可減少 3 個月利息支出。

  • 註 2 :預計於 101 年 9 月 26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計畫變更後,於 101 年 10 月初即償還銀行借款,故 101 年度可減少 3 個月利息支出。

(B) 償還之台幣借款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貸款銀行 利率 貸款用途 契約期間 原貸款
金額
償還
金額
節省利息
100年 101年
(註)
102年以
後各年度
玉山銀行 1.25% 購料借款 1011029 到期可展延 300,000 300,000 -
938
3,750
  • 註:預計於 101 年 9 月 26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計畫變更後,於 101 年 10 月初即償還銀行借款,故 101 年 度可減少 3 個月利息支出。

艾笛森 100 年度募集資金計劃,擬以 290,000 仟元償還銀行借 款美金 10,000 仟元,若依實際借款利率 1% 設算, 100 年利息支出 約可節省美金 25 仟元 ( 折合新臺幣約 725 仟元,以美元兌新臺幣匯

97

率 1 : 29 設算 ) ,自 101 年起每年約可節省利息支出美金 100 仟元 ( 折 合新臺幣約 2,900 仟元,以美元兌新臺幣匯率 1 : 29 設算 ) 。

而本次計畫剩餘資金 386,747 仟元變更資金用途於償還銀行借 款 ( 美金 3,000 仟元及新臺幣 300,000 仟元 ) ,以實際償還銀行借款之 利率 1.10%~1.25% 及借款期間計算, 101 年度約將節省利息支出 1,178 仟元,假設若未償還借款,艾笛森基於營運所需則會持續動用 借款,故 102 年起各年度約將可節省利息支出 4,712 仟元。

B. 購置廠辦

艾笛森鑑於租賃部分 ( 每月所需支付的租金支出約為 1,428 仟元, 每年的租金支出約在 17,137 仟元 ) 之自主性不足,無法依據自身需求將 自有部位與租賃部位做整體一貫之規劃,為因應逐日增加之營業規模並 擴大 LED 產品應用之市占率,計劃對整體辦公環境重新統籌審慎規劃 運用,以提高空間之使用效率及管理效能,故艾笛森 100 年度募集資金 計劃,預計以 500,000 仟元於 101 年上半年購置廠辦,其使用空間約在 2,000 坪,以中和地區同地段每月租金約 700 元 ~1,200 元 / 坪計算,每年 約可節省租金支出達 16,800 仟元 ~28,800 仟元。

而艾笛森於 100 年第四季簽約購置中和市中正路 800 號 9 樓約 540 坪,每坪單價 20.97 萬元之廠辦,並於 101 年第一季付清價款 113,253 仟元之後,為因應外在市場環境變動,並有效運用資金,以維護股東權 益,變更原購置廠辦金額,由原計劃金額 500,000 仟元變更為 113,253 仟元 ( 減少 386,747 仟元 ) ,以目前中和地區同地段每月租金約 700 元 ~1,200 元 / 坪計算,每年節省之租金支出約 4,536 仟元 ~7,776 仟元。

C. 購置機器設備

艾笛森 100 年度募集資金計劃,擬購置之機器設備包括前測機 ( 主 要係用於灌膠後烘烤前測試 LED 元件色溫等 ) 及測試機 ( 成品入庫前之 測試 ) 各二台,可能產生之效益為增加高功率 LED 元件之產能,預計 101~104 年之可能產生效益如下: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顆

年度 生產量 銷售量 銷售值 營業毛利
101 2,847 2,705 47,283 10,639
102 9,490 9,110 146,489 32,228
103 10,439 10,126 149,764 32,199
104 11,388 11,160 151,888 31,896

98

3. 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計畫項目 執行狀況 進度超前或落後之原因及改進計畫
償還銀行借款 支用金額 預定 676,747 本計畫項目於101 年第四季執行完
畢。
變更計畫前,已提前於100年9月
償還銀行借款290,000仟元。
變更計畫後,已於101 年第四季償
還銀行借款386,747 仟元。
實際 676,747
執行進度
(%)
預定 100.00
實際 100.00
購置廠辦 支用金額 預定 113,253 本計畫項目於101 年第一季執行完
畢。
變更計畫前,已於100 年第四季簽
約購買540坪廠辦,並已於101年
第一季付清價款113,253 仟元。
實際 113,253
執行進度
(%)
預定 100.00
實際 100.00
購置機器設備 支用金額 預定 60,000 本計畫項目於101 年第二季執行完
畢。
實際 60,000
執行進度
(%)
預定 100.00
實際 100.00
合計 支用金額 預定 850,000 前述計畫均依變更後預計進度執行
完畢。
實際 850,000
執行進度
(%)
預定 100.00
實際 100.00

截至 101 年第四季,艾笛森變更後預計用於償還銀行借款、購置廠辦及 購置機器設備金額分別為 676,747 仟元、 113,253 仟元及 60,000 仟元,其支用 金額均已依進度執行,經取得艾笛森相關明細帳及抽核相關憑證,其執行尚 屬合理。

4. 效益評估

(1) 償還銀行借款

A. 強化財務流動性,提升償債能力

單位: %

單位:%
項目 還款前 還款後 還款前 還款後
100年6月底
查核數
100年9月底
核閱數
101年9月底
核閱數
101年12月底
查核數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30.24 30.55 30.13 25.22
長期資金占固定
資產比率
527.97 672.06 504.79 494.51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204.72 428.16 188.02 201.82
速動比率 165.62 359.06 159.36 168.00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個別財務報告

經檢視並評估艾笛森分別於 100 年第三季及 101 年第四季還款前、 後之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償還銀行借款後, 100 年 9 月底之負債比率

99

微幅上升為 30.55% ,主係雖償還了銀行借款 290,000 仟元,卻增加了 應付公司債,致使負債比率不降反升; 100 年 9 月底之長期資金因應付 公司債增加,占固定資產比率提升至 672.06% ;以及 101 年 12 月底之 負債比率較還款前降低;而還款後之流動及速動比率則因資金注入及償 還銀行借款下,皆較還款前增加,顯示其財務結構已有改善,償債能力 亦明顯提升。

B. 節省利息支出

單位:美金仟元

單位:美金仟元 單位:美金仟元 單位:美金仟元
貸款銀行 利率 契約期間 原貸款
金額
償還
金額
還款日期 節省利息
100年
(實際)

101年
(實際)

102年以後
各年度
(設算)
玉山銀行 1.00% 100.03.31~101.03.31 9,000 6,000 100.09 18.6 63.77
60
花旗銀行 1.00% 100.01.01~100.12.31 4,000 4,000
100.09
12.4 42.50
40
第一銀行 1.10% 101.11.17 到期可展延 2,000 2,000 101.10 -
4.58

22
澳盛銀行 1.14% 101.11.08 到期可展延 500 500 101.11 -
0.95

5.7
澳盛銀行 1.10% 101.12.13 到期可展延 500 500 101.11 -
0.92

5.5
合計 16,000 13,000 - 31.0 112.72
133.2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貸款銀行 利率 契約期間 原貸款
金額
償還
金額
還款日期 節省利息
100年
(實際)
101年
(實際)
102年以後
各年度
(設算)
玉山銀行 1.25% 1011029 到期可展延 300,000 300,000 101.10 - 625
3,750

艾笛森於資金募集完成及變更計畫後,分別於 100 年 9 月、 101 年 10 月以及 11 月即償還銀行借款, 100 年度及 101 年度實際節省利息 金額分別約為 939 仟元 ( 以美元兌新臺幣匯率 1 : 30.275 設算 ) 及 3,898 仟元 ( 以美元兌新臺幣匯率 1 : 29.04 設算 ) ,經設算 102 年度以後各年度 節省利息金額約為 7,746 仟元 ( 以美元兌新臺幣匯率 1 : 30 設算 ) ,其節 省利息支出之效益應已顯現。

(2) 購置廠辦

艾笛森截至 101 年第一季止,已購置中和市中正路 800 號 9 樓約 540 坪之廠辦,作為公司品保實驗室及會議室之用途,且購買此廠辦之價金 113,253 仟元係本次募資之部分資金,艾笛森已於 101 年 10 月份完成該樓 層裝潢作業並開始使用該廠辦,以目前中和同棟大樓每月租金約 800 元 / 坪來計算,因而 101 年度減少相關租金費用 1,296 仟元,經設算 102 年度

100

以後各年度節省租金支出金額約為 5,184 仟元,應達該次發行轉換公司債 預計之效益。

(3) 購置機器設備

艾笛森為因應訂單及未來營運規模成長所需,加上 LED 產業的市場 競爭持續存在,基於企業永續經營及市場策略,艾笛森擬利用先行者之優 勢,提早同業研發出符合市場需求的新產品,享受新產品前期的高毛利階 段;進入產品快速成長期後,除須提升製程良率及產品品質外,亦需藉由 擴大產能提高規模經濟效益,以降低單位固定製造成本,才能持續保有價 格競爭力並擴大市場。故為提升艾笛森的競爭力及獲利能力,購置機器設 備以擴充產能實有其必要性。

100 年度籌資計畫用於購置機器設備金額 60,000 仟元,已於 100 年 第四季至 101 年第二季執行完畢,主係供生產高功率 LED 元件之機器設 備,並分別於 101 年第一季及 101 年第三季正式投產,其達成效益如下: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顆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顆
年度 產品 項目 生產量 銷售量 銷售值 營業毛利
101 高功率
LED
元件
預計數 2,847 2,705 47,283
10,639
實際數 2,584 2,326 36,053
6,706
達成率(%) 90.76 85.99 76.25
63.03
102年
第二季
預計數 9,490 9,110 146,489
32,228
102年前二季預計數 4,745 4,555 73,245
16,114
102年前二季實際數 5,003 4,753 65,401
10,399
102年前二季達成率
(%)
105.44
104.35

89.29

64.53
合計 預計數 7,592 7,260 120,528
26,753
實際數 7,587 7,079 101,454
17,105
達成率(%) 99.93
97.51

84.17

63.94

102 年上半年度,因考量第二及第三季為傳統旺季,故以原預計數 字,同步按 50% 之比例調整 102 年上半年度預計之產量、銷量、銷售額 及營業毛利,再與 102 年上半年度實際數做比較分析。

於產量及銷量方面, 101 年度之達成率分別為 90.76% 及 85.99% ,未 及 100% 主要係 101 年第四季市場供給大於需求,故客戶下單速度減緩, 為避免生產過多積壓庫存導致後續造成跌價損失之風險,故配合市況予以 調降生產量所致; 102 年上半年度因需求提升,故第二季起產能急速拉 升,致產量及銷量之達成率分別為 105.44% 及 104.35% ,均高於 100% , 致使銷售量高於預期。另於銷售額及營業毛利方面, 101 年度之達成率分 別為 76.25% 及 63.03% ; 102 年上半年度之達成率分別為 89.29% 及 64.53% ,檢視兩年度銷售額達成率均超過八成而營業毛利達成率偏低,

101

主要係市場價格因競爭激烈,銷售單價下滑速度高於原預期 ( 原預計 101 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之平均銷售單價分別約為 17.45 元及 16.08 元,但 實際 101 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之平均銷售單價分別約為 15.5 元及 13.76 元 ) ,致 101 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之實際平均銷售單價較原預期單價分 別下滑 11.17% 及 14.43% ,亦同步影響毛利之表現,而致毛利達成率偏低 之情形,惟市場變化快速實屬不可控制之變數,故營業毛利效益達成狀況 應屬合理,效益應已顯現。

整體而言,該次計畫執行效益未達預計目標應尚屬合理,對艾笛森 股東權益應尚不至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或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應記 載事項:

一 ( ) 資金來源:

  1. 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 1,043,257 仟元。

艾笛森公司本次計畫擬因應預計購置機器設備 263,257 仟元、償還銀行 借款 50,000 仟元、以及轉投資大陸子公司用以增建廠房 330,000 仟元及購置 機器設備 400,000 仟元,合計為 1,043,257 仟元,除以本次發行有價證券所 募款項 1,000,000 仟元支應外,餘擬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1. 資金來源:

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張數 10,000張
面額 每張新臺幣100,000元
發行價格 依面額十足發行
期間 五年
票面利率 0%
募集金額 預計新臺幣1,000,000仟元

102

3. 計畫項目及預訂資金運用進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劃項目 預定完成
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購置機器設備(註1) 103年
第1季
NTD263,257 本次募集 NTD75,000 45,000 30,000
設備借款 NTD155,000 32,000 82,000 41,000
自有資金 NTD 33,257 20,637 1,017 2,710 8,893
償還銀行借款(註2) 102年
第4 季
NTD50,000 本次募集 NTD50,000 50,000
轉投資(揚州艾笛
森)-增建廠房及購
置機器設備
103年
第4季
增建廠房
NTD330,000
(USD11,000)
本次募集 NTD330,000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90,000
104年
第2季
購置機器設備
NTD400,000
(USD13,000)
(註3)
本次募集 NTD390,000 30,000 180,000 180,000
自有資金或
銀行借款
NTD 10,000 10,000
合計 NTD1,043,257 32,000 102,637 197,017 92,710 68,893 60,000 120,000 180,000 190,000
  • 註 1 :依 (89) 台財證 ( 一 ) 字第 108916 號函,若先行以借款購置機器設備及之款項,並計畫於完成資金募集後隨即償還借款,為顧及計畫真實性及完整性之表達及嗣後管理需 要,該次增資仍應列為購置機器設備,故將本次募資計畫中以銀行借款於 102 年 6~9 月已支付 114,000 仟元及預計於 10 月份支付 41,000 仟元,計 155,000 仟元之機器 設備款,列於購置機器設備項目下;後續款項將以本次募集資金時程支應,若募資計畫延宕將先行以銀行借款支應。

  • 註 2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將於 102 年第四季償還銀行融資 205,000 仟元,惟依 (89) 台財證 ( 一 ) 字第 108916 號函之規定,於計畫項目上扣除用以支付購置生產設備之 155,000 仟元,償還銀行借款項目上列示 50,000 仟元。

  • 註 3 :含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10,000 仟元

103

  • ( 二 ) 本次發行公司債者,應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 其償債款項之籌集計畫與保管方法。如有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 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並應揭露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及公司債信用評 等結果。如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權利者,並應揭露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 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影響:

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詳細資料

項目 內容說明
1.公司債種類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2.公司名稱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 總額新台幣壹拾億元,每張面額壹拾萬元
4.公司債之利率 票面利率為0%
5.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發行期限:五年
依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本轉換債之票面利率為
0%,故無需訂定付息日期及方式。除債券持有
人依本辦法第九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
辦法第十八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依本辦法
第十七條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回註銷者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
償還
6.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
管方法
本公司債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公司未來自有
資金支應,未設有償債基金。並將由本公司按
年列入營業預算,並於債券每次還本付息機構
負責本息之支付發放事宜,詳第106 頁
7.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
計畫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二」之說明。
8.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
100年度發行之五年期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截至102年9月15日止,尚有未償還之公
司債162,700,000元。
9.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 按面額100,000元發行
10.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
數及其金額
額定資本額:2,000,000仟元
已發行股份總數:116,075仟股
已發行股份金額:1,160,745 仟元
11.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
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
3,396,219仟元(102年6月30日)
12.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 詳附件一
13.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
約定事項
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約定事項:主係約定本公司對此次發行轉換公
司債還本付息之償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清償責
任及程序
14.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地
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1 樓
15.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 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

項目 內容說明
約定事項 約定事項:主係約定申請核准後之相關對外公
開銷售事務之權利及義務
16.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
及證明文件
不適用
17.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
明文件
不適用
18.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
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
息之事實或現況
19.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請參閱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20.附認股權者,其認講辦法 不適用
21.董事會之議事錄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陸、重要決議
22.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
管理機關規之之其他事項
23.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
及公司債信用評等結果
2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權利
者,並應揭露發行及轉換、交
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
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
影響
1.發行票面利率為0%,取得較銀行便宜之長期
低利資金。
2.本次公司債之發行對原股東之最大可能稀釋
比率為20.00%,對原股東之稀釋效果影響應
尚屬不重大。

105

發行人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所載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 本公司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規劃本次發 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面額為新台幣十億元整,其償 債款項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如下:

  • 一、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每年度營運產生之 資金項下支應。

  • 二、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 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 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 三、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負責人:吳

  • ( 三 ) 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每股面額、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對特別股股東權 益影響、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對股東權益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所規 定之事項:不適用。

  • ( 四 ) 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發行目的、不擬上市 或上櫃原因、對現有股東及潛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 櫃之計畫:不適用。

  • ( 五 ) 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 查準則第五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發行新股者,應說明未 來上市 ( 櫃 ) 計畫:不適用。

106

  • ( 六 ) 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揭露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不適 用。

  • ( 七 )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應揭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法:不適 用。

  • ( 八 ) 說明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 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 本次增資計畫之可行性評估

  • (1) 適法性

艾笛森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 102 年 9 月 17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其內容及決議程序經評估均符合「公司法」、「證 券交易法」、「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中華民國證券 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 其他相關法規規定,並經律師對本次計畫適法性出具法律意見書,故本次 計畫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

  • (2) 本次籌資募集完成之可行性

艾笛森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 係參酌資本市場接受度及公司未來營運狀況訂定。且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 之承銷方式係採承銷團全數包銷並依詢價圈購方式對外銷售,應可確保完 成本次資金募集,故本次募集資金計畫應屬可行。

  • (3) 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可行性

A. 購置機器設備

  • (A) 高功率 LED 元件

a. 安裝地點安排之可行性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設備名稱 製程功能 數量(台) 金額
自動排片雷雕(機構) 排片(固晶前) 2 122,687
自動排片雷雕(雷射) 排片(固晶前) 2
固晶機 固晶 19
銲線機 打線 12
圈點膠機 灌膠 12
自動前測機 前測
(打線後、灌膠中)
4
雙箱式熱風循環烤箱 灌膠(乾燥) 6
LED測試機 檢測 5
全自動折料入管機 包裝 1

107

艾笛森本次計畫預計將以 122,687 仟元 (118,000 仟元以本次發 行公司債所得款項支應、 4,687 仟元以自有資金支應 ) 用以擴充高功 率 LED 元件生產線,包括自動排片雷雕、固晶機、銲線機、圈點 膠機、自動前測機、烤箱、測試機及全自動折料入管機等主要工序 所需設備,以及檢測設備、包裝設備等附屬生產設備,共計 63 台, 該等機器設備投入高功率 LED 元件之製程產線後,將可提高生產 效率,其採購數量係依照本集團目前需求與 LED 產業市況並預估 未來成長情形所做的規劃,皆將安裝於中和廠的 7 樓廠房,目前已 重新配合機器設備加以規劃整修,以符合生產動線,依該規劃,目 前廠區尚足敷新購置設備的安裝及操作,因此本次計畫擬購置機器 設備之安裝地點應屬可行。

b. 生產設備之取得與安裝操作之可行性

本次購置高功率 LED 元件產線主要生產機台為固晶機、銲線 機、圈點膠機、自動前測機等,其中部份款項金額業已先以銀行借 款支付,部份主要設備已陸續進廠安裝試車,全部設備預計於 102 年第四季安裝、試車及驗收完成,並於 103 年第一季上線量產。

艾笛森本次購置之高功率 LED 元件產線設備皆已簽訂採購合 約,該設備與艾笛森現有機器設備為相同系列設備,供貨廠商亦有 配合記錄,其購置應屬可行,和艾笛森以往該類似規格設備的採購 價格相較,其預計價格尚屬合理,部分購入之機器設備會在供應商 協助下進廠安裝、試車及驗收,另以艾笛森過去經驗及與供應商長 年合作下,對於其餘部分機器設備之安裝、配置與時程規劃能力應 屬無虞,故本次生產設備之取得與安裝操作應屬可行。

(B)PLCC 元件

a. 安裝地點安排之可行性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設備名稱 製程功能 數量(台) 金額
固晶機 固晶 22 140,570
銲線機 打線 22
點膠機 灌膠 9
壓模機 灌膠 1
前測機 前測
(打線後、灌膠中)
5
5730下料模 沖切 1
測試機/儀 檢測 8
包裝機 包裝 6

108

艾笛森本次計畫預計將以 140,570 仟元 (112,000 仟元以本次發 行公司債所得款項支應、 28,570 仟元以自有資金支應 ) 用以擴充 PLCC 元件生產線,包括固晶機、銲線機、點膠機、壓模機、前測 機、 5730 下料模、測試機 / 儀及包裝機等主要工序所需設備,以及 檢測設備、包裝設備等附屬生產設備,共計 74 台,該等機器設備 投入 PLCC 元件之製程產線後,將可提高生產效率,其採購數量係 依照本集團目前需求與 LED 產業市況並預估未來成長情形所做的 規劃,皆將安裝於中壢廠,目前已重新配合機器設備加以規劃廠區 及生產動線,依該規劃,目前廠區尚足敷新購置設備的安裝及操 作,因此本次計畫擬購置機器設備之安裝地點應屬可行。

b. 生產設備之取得與安裝操作之可行性

本次購置 PLCC 元件產線主要生產機台為固晶機、銲線機、 點膠機、前測機等,其中部份款項金額業已先以銀行借款支付,部 份主要設備已陸續進廠安裝試車,全部設備預計於 102 年第四季安 裝、試車及驗收完成,並於 103 年第一季上線量產。

艾笛森本次購置之 PLCC 元件產線設備除部分尚處於合約擬 定中,其餘皆已簽訂採購合約,部份主要設備如固晶機及銲線機並 已陸續交貨入廠安裝試車,該設備與艾笛森現有機器設備為相同系 列設備,供貨廠商亦有配合記錄,其購置應屬可行,和艾笛森以往 該類似規格設備的採購價格相較,其預計價格尚屬合理,部分購入 之機器設備會在供應商協助下進廠安裝、試車及驗收,另以艾笛森 過去經驗及與供應商長年合作下,對於其餘部分機器設備之安裝、 配置與時程規劃能力應屬無虞,故本次生產設備之取得與安裝操作 應屬可行。

(C) 生產技術之可行性

由於本次購置之機器設備為生產高功率 LED 元件及 PLCC 元件 產品設備,新設備不論於功能或效能上皆較現有設備提升,艾笛森 技術人員已具備豐富之 LED 封裝元件生產經驗,且設備為高度自動 化,人員操作技術亦相當純熟,故生產技術上實屬可行。

(D) 市場需求之可行性

在全球能源短缺的情況下, LED 低耗能及較環保的優勢,已被 視為最重要的綠色科技之一,全球政府更陸續推動環保節能政策, 將 LED 半導體照明產品列為重點發展項目漸由間接照明切入主要的 室內照明市場,長期的發展性看好。以及「逐步淘汰低發光效率的

109

白熾燈泡」在近幾年已經成為各國重要的節能政策措施,預料未來 隨著性價比快速提升, LED 照明也將滲透市面上傳統照明光源,推 估各式照明光源技術之市場發展如下所示。

2010 年 ~2020 年全球各照明技術市場滲透率預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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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工研院 IEK 「 2013 全球 LED 元件產業回顧與展望」亦指出, 在 LED 照明市場滲透率將逐年攀升下,可望拉升 LED 市場需求, 預期未來全球 LED 市場規模仍可穩定成長,至 2017 年達美元 163 億 元。

依 IEK 整理資料, 2012 年照明、大尺寸顯示器背光與消費性電 子產品/其它等三大場域為 LED 主要應用市場,其中照明占整體應 用市場比重 21% ,後兩者分別各占 20% 而照明應用在日本民眾率先 大量採用,加以部分國家亦積極推動使用 LED 節能照明,預期 LED 照明市場因價格漸接近現有光源售價,預計未來數年成長力道強 勁,將成為 LED 產業發展之重要動力。

綜上所述,依據光電科技工業協進會 PIDA 及工研院 IEK 之研 究報告指出, LED 照明市場及應用市場將為未來各式照明光源技術 及來源之主流下,故本次購置生產設備以因應市場需求應屬可行。 B. 償還銀行借款之可行性

艾笛森本次募集資金金額預計將以 50,000 仟元用於償還原係為支 應公司營運週轉而向金融機構申貸之短期借款,藉以改善財務結構、減 輕利息負擔及增加資金調度彈性。經核閱艾笛森本次擬償還銀行借款明 細、借款合約和授信額度動撥情形,該等借款確實存在,且契約內容均 無不得提前償還或其他特殊限制條款之規定,因此募集資金完成後即可 依預定資金運用計劃進行償還銀行借款作業,故本次籌資用於償還銀行 借款計畫應屬可行。

110

  • C. 轉投資大陸子公司 ( 揚州艾笛森 )- 增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之可行性 (A) 投資的可行性

a. 台灣相關規定

艾笛森本次轉投資計畫將以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所募得資金其中計 720,000 仟元,用以支應大陸子公司增 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之資金需求,採分次轉投資 Best Opto Corporation ,再透過轉投資 Best Led Corporation 方式,間接轉投資 艾笛森持股 100% 之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艾笛森截至 102 年 6 月底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為 1,365,000 仟元,加計本次計畫用於 轉投資大陸全資子公司之金額 720,000 仟元,合計為 2,085,000 仟 元,並無違反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規定之限額 2,098,465 仟元, 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募集資金運用計畫用 於直接或間接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無違反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之規定;另依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 本次投資金額超過 100 萬美元,需事前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之核准,艾笛森業於 102 年 8 月 30 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之核准函;且此轉投資決議業經艾笛森董事會決議,另依艾笛森章 程規定,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轉投資比例之限制,故本次轉投資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之計畫應屬可行。

b. 中國相關規定

揚州艾笛森於 95 年 10 月 31 日經揚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批准設立,並取得蘇府資字 [2006]68571 號外商投額企業批准證 書,由 BEST LED CORPORATION 以美元 100% 出資投資,截至 目前為止登記之註冊資本額為美金 4,000 萬元整且資本額皆已到 位,鑒於揚州艾笛森考量中國有資本金到位的時間限制,以及於 102 年 8 月取具之投審會核准函中敘明本次之轉投資款項,須待辦 妥轉換公司債發行事宜,並募得資金後再行匯出之規定下,預計 11 月向揚州艾笛森所在轄區之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增額註冊資 本,惟在揚州艾笛森於 95 年 7 月 11 日向揚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簽 訂 LED 封裝項目進區協議,並已於 102 年 9 月 7 日取得揚州經濟 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同意揚州艾笛森二期工程基建計畫之批覆函 下,本次轉投資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之計畫應屬可行。

111

(B) 增建廠房

揚州艾笛森擬於目前廠區旁之已取得土地 (95 年 12 月 ) 尚有 14,843 平方公尺之建築占地面積、 49,260 平方公尺之樓地板 ( 建築 ) 面積可提供本次預計增建新廠房之用,目前已委請揚州市建築設計 研究院有限公司規劃設計完成之廠房設計圖顯示,預計增建之新廠 房、倉庫及宿舍等建築占地面積共約 8,404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 共約 28,655 平方公尺,其預計工程進度、工程內容及成本預算表亦 委由建築師預估規劃,依據廖晏偉建築師事務所廖晏偉建築師提供 之預估報價單,估計興建廠房的資金投入約人民幣 67,320 仟元 ( 約美 金 11,000 仟元、約新臺幣 330,000 仟元 ) ,茲將相關建廠預計時程及 廠房面積規劃列式如下:

a. 資金動支及時程的可行性

單位:新臺幣仟元

建廠內容 預計發包時間 本次募集資金支付金額 本次募集資金支付金額
揚州廠二期新建工程 102年11月 330,000
單位:人民幣仟元
工程項目 預估造價
地質探勘、打樁 1,891
假設工程 333
主體結構工程 20,386
一般裝修工程 6,605
門窗工程 4,150
綠化道路雜項工程 3,337
消防機電空調工程(含室外) 17,605
無塵室工程 8,008
精裝修工程(宿舍) 5,005
合計 67,320

揚州艾笛森預計於 11 月份開始發包遴選合格之營建包商進行 施工,並依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b. 建廠預計時程表

b.建廠預計時程表
施工進度 預計時程
設計院做方案,報審,招標作業 102/8/1~102/11/15
廠房樁基,土建,機電施工 102/12/1~103/10/30
無塵室裝修及設置 103/9/1~103/11/30
消防檢查、使用執照申請、驗收 103/12/1~104/1/30
完工提供使用 104/1/30

112

揚州艾笛森預計於目前廠區旁之預留地興建二期廠房,截至 102 年 9 月底止,揚州艾笛森已完成廠房探勘工程,依據之前之建 廠經驗及建築師規劃之工程進度,預計於 102 年 11 月發包委託專 業工程公司進行新建工程及廠務設備工程的施工, 103 年第四季完 工且於 104 年 1 月正式啟用,其時程業經參酌前次建廠時程及經建 築師評估,應具可行性。

c. 廠房面積規劃

揚州艾笛森擬於目前廠區旁尚有 14,843 平方公尺之建築占地 面積及 49,260 平方公尺之樓地板 ( 建築 ) 面積預留提供本次預計增 建新廠房之用,預計規劃廠房與其他附屬設施分為三大部份,廠 房、倉庫及宿舍,並依實際建廠狀況與法令規定做適度之調整。

單位:人民幣仟元

單位:人民幣仟元
二期新建工程空間 樓地板面積 用途
廠房
(生產線、無塵室及機房)
16,600米平方 建構生產線設備、空調冷卻水塔、
空調機房、消防系統、空壓系統、
發電機、機電空調等廠務設施
倉庫 4,005米平方 倉庫空間
台幹宿舍 3,550米平方 台籍員工宿舍、休閒空間
員工宿舍 4,500米平方 陸籍員工宿舍、餐廳與休閒空間
合計 28,655米平方

綜上說明,揚州艾笛森預計於目前廠區旁之預留地興建二期 廠房的投資案,其所需建地業已取得,而該增建規劃已委請專業機 構設計,並已取得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同意計畫之批覆函, 於工程費用及時程上亦已委託建築師進行評估,整體而言本次籌資 用以興建廠房應屬可行。

(C) 購置機器設備

揚州艾笛森擬於目前廠區旁之已取得土地增建新廠房並於新建 廠房內購置相關機器設備以新增高功率 LED 元件產線及 PLCC 元件 產能,預計將於本次資金募集完成後,配合廠房增建完工時程,預 計 103 年第四季完工且 104 年 1 月正式啟用,廠房完工後,計畫於 103 年第四季陸續向供應商進行採購之生產設備即可陸續進廠安裝 並開始試車運轉,預計 104 年第三季正式投產,目前規劃擬購置的 設備明細如下表所示,該計劃購買設備與本集團現已使用之機器設 備相似,預計價格係參酌以往實際交易價格來估算,供貨廠商亦有 配合記錄,綜上評估,本次購買機器設備計畫應屬可行。

113

高功率 LED 元件生產線設備: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設備名稱 製程功能 數量(台) 金額
自動排片雷雕(機構) 排片(固晶前) 2 120,000
自動排片雷雕(雷射) 排片(固晶前) 2
固晶機 固晶 19
銲線機 打線 12
圈點膠機 灌膠 12
自動前測機 前測
(打線後、灌膠中)
4
雙箱式熱風循環烤箱 灌膠(乾燥) 6
LED測試機 檢測 5
全自動折料入管機 包裝 1

PLCC 元件生產線設備:

單位:新臺幣仟元

設備名稱 製程功能 數量(台) 金額
固晶機 固晶 44 280,000
銲線機 打線 44
點膠機 灌膠 18
壓模機 灌膠 2
前測機 前測
(打線後、灌膠中)
10
下料模 沖切 2
測試機/儀 檢測 16
包裝機 包裝 12

(D) 生產技術之可行性

由於本次購置之機器設備為生產高功率 LED 元件及 PLCC 元件 產品設備,新設備不論於功能或效能上皆較現有設備提升,揚州艾 笛森技術人員已具備豐富之 LED 封裝元件生產經驗,且設備為高度 自動化,購入之機器設備會在供應商協助下進廠安裝、試車及驗收, 另以本集團過去經驗及與供應商長年合作下,對於機器設備之安 裝、配置、操作與時程規劃能力應尚屬無虞,故本次生產設備之操 作技術及量產應屬可行。

(E) 市場需求之可行性

請詳上述「 (3) 本次資金運用計劃之可行性、 A. 購置機器設備、 (D) 市場需求之可行性」之說明。

  1.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資金計畫之必要性

  2. (1) 購置機器設備之必要性

114

A. 因應全球 LED 照明市場的產能佈局

本集團係以研發設計驅動電流≧ 150 mA 高功率、高亮度 LED 照明 為主,於設立初期即投入 LED 照明之研究,多年來擁有高功率 LED 研 究發展及製造設計的技術及實務經驗,於高功率 LED 元件的散熱、光 學、機構、電路的設計取得的兩百多項的專利,就 LED 照明設備的過 程中,可能遇到的散熱管理、電路建置、機構設計及光學設計累積相當 多的 Know How ,其高功率 LED 產品主要銷售與使用於照明應用市場。

LED 產品主要應用範圍由早期的指示燈、可攜式產品背光源,擴 展至筆記型電腦顯示器背光源與電視背光源及一般照明市場, 2012 年 LED 各應用比率中,照明已佔約 21% 而成為主要應用市場,而隨著包 括日本、歐盟、澳洲、美國、加拿大、中國、南韓等政府皆於近年擬開 始禁賣白熾燈泡此類低效率光源, LED 照明市場規模將持續成長;以 中國而言, 2012 年中國 LED 照明主要政策包括投入 22 億人民幣支持 推廣 LED 燈和節能燈,並已在 2012 年 10 月 1 日正式實施白熾燈禁令, 由此釋放出的替代需求將大幅促進 LED 照明在該市場的成長。依 IEK 整理資料, 2012 年 LED 照明市場規模達 104 億美元左右,預估未來在 LED 流明效率提升、價格下滑以及節能政策推動之下,將快速帶動 LED 照明市場成長,預估 2017 年將成長至 461 億美元左右, 2011-2017 年 複合成長率達 40% 。

全球照明用 LED 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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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應 LED 照明市場未來的高度成長及目前訂單產能需求,艾笛 森本次計劃於 2013 年擴增台灣生產產能,並隨著中國廠區增建完成 後,再擴增中國生產產能的規劃以規劃公司的中長期產能,實有其必要 性。

115

B. 擴大產能提高研發效益

本集團持續投注大量的資金與人力研發型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 產品,本次募資計畫擬購置設備中的高功率 LED 元件,其係採多晶片 整合的 COB 封裝技術,而 PLCC 封裝方式之 LED 元件係為單顆晶片封 裝技術; COB 的封裝形式將 LED 多晶片直接安裝在金屬核心電路板 上,由於其散熱路徑較短、熱能有效傳遞至散熱片, COB 封裝於系統 成本、溫度管理、元作壽命、光學效能都有著更好的表現,以本集團近 年開發的 EdiPower 及 Federal 等系列產品即採 COB 方式,自推出後廣 泛銷售於 Azure Light Technology 、巨輪興業、深圳稀路电器、 Holders Components Limited 、捷昌科技及璨揚企業等客戶運用於照明市場。

本集團於 100 年度至 102 年上半年,其研發費用分別為 75,523 仟 、 元、 82,193 仟元及 44,370 仟元,分別佔營業收入淨額的 3.01% 3.63% 及 3.50% ,就研發成果的運用,除提早同業研發出符合市場需求的新產 品,得以享受新專利產品前期的高毛利外,當產品漸為成熟後,除須提 升製程良率及產品品質外,亦需藉由擴大產能以使研發成果得以產生經 濟效益。就截至 102 年 7 月 31 日止,本集團已取得台灣、美國、日本、 中國及歐盟等地區共計 237 項專利,而申請中之專利尚有 36 項,為提 高研發成果的經濟效益,擴大產能以提高經濟規模及降低成本,購置機 器設備以擴充產能實有其必要性。。

C. 市場需求帶動下,現有產能將不敷所需

以本集團最近三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於高功率 LED 元件銷售數 量分別為 1,369 仟 PCS 、 3,512 仟 PCS 、 6,700 仟 PCS 及 5,247 仟 PCS ; 而 PLCC 元件銷售數量分別為 125,386 仟 PCS 、 285,142 仟 PCS 、 545,809 仟 PCS 及 614,701 仟 PCS 顯示本集團國內外出貨量穩定成長,然目前 台灣及中國的高功率 LED 元件及 PLCC 元件的生產設備皆已採多班 次、換人不換機的全天作業操作,若未能進一步擴充機器設備,在產業 需求帶動下,未來恐發生產能無法即時滿足國內外客戶之交期需求進而 喪失接單機會,故本集團需適度購置機器設備擴增產能以紓緩目前設備 已全能稼動的之現象,加以本次購置之部分生產設備係為生產 COB 封 裝的高功率 LED 元件,其主要運用於生產毛利較高之產品,將可有效 提升艾笛森集團之毛利率及競爭力,而在新機器設備之生產效率更快及 較高度自動化下,更有助於提升產能、節省人力,因此,為因應業務發 展之需求及著眼於長期業務之發展實有購置機器設備之必要。

(2) 償還銀行借款之必要性

  • A. 降低利息支出對獲利之侵蝕,提高營運競爭力

116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上半年度
銀行借款餘額
-
393,575
406,560
360,000
利息費用
396
6,863
11,356
6,023
營業淨利
568,250
246,227
4,475
(11,469)
利息費用佔
營業利益之比重
0.07%
2.79%
253.77%
-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上半年度
銀行借款餘額
-
393,575
406,560
360,000
利息費用
396
6,863
11,356
6,023
營業淨利
568,250
246,227
4,475
(11,469)
利息費用佔
營業利益之比重
0.07%
2.79%
253.77%
-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上半年度
銀行借款餘額
-
393,575
406,560
360,000
利息費用
396
6,863
11,356
6,023
營業淨利
568,250
246,227
4,475
(11,469)
利息費用佔
營業利益之比重
0.07%
2.79%
253.77%
-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上半年度
銀行借款餘額
-
393,575
406,560
360,000
利息費用
396
6,863
11,356
6,023
營業淨利
568,250
246,227
4,475
(11,469)
利息費用佔
營業利益之比重
0.07%
2.79%
253.77%
-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上半年度
銀行借款餘額
-
393,575
406,560
360,000
利息費用
396
6,863
11,356
6,023
營業淨利
568,250
246,227
4,475
(11,469)
利息費用佔
營業利益之比重
0.07%
2.79%
253.77%
-
項目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上半年度
銀行借款餘額 - 393,575 406,560 360,000
利息費用 396 6,863 11,356 6,023
營業淨利 568,250 246,227 4,475 (11,469)
利息費用佔
營業利益之比重
0.07% 2.79% 253.77% -

資料來源:99~101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別財務報告及102年上半年度個別自結財報。 註:含資本化利息及公司債攤銷利息費用

台北艾笛森最近三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之銀行借款金額分別為 0 仟元、 393,575 仟元、 406,560 仟元及 360,000 仟元,呈逐年增加的趨勢, 而最近三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之利息費用分別為 396 仟元、 6,863 仟 元、 11,356 仟元及 6,023 仟元, 99~101 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利息費用 、 、 占營業利益比率則分別為 0.07% 2.79% 253.77% 及 -%( 營業淨利為負 數 ) ,自 100 年度起利息費用明顯增加,利息費用占營業利益比率亦呈 逐年增加的趨勢。而本次預計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其票面利率為 0% ,雖 轉換辦法訂有債券持有人執行賣回權或持有至到期,艾笛森需支付投資 人利息補償金,惟其實質收益率為 1.25% ,若投資人全數請求轉換為普 通股,則艾笛森更無需支付任何利息,因此將可有效降低利息支出對獲 利侵蝕之影響;再者,受限於金融機構融資額度限制及金融政策之變 化,對於營運資金之取得時有影響,不僅財務風險高而長期發展亦易遭 受限制,因此為維持公司長期發展之穩定性,故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用 以償還銀行借款,藉以增加籌募低成本資金來源之管道,對本集團長期 發展而言實有其必要性。

B. 改善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B.改善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B.改善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B.改善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B.改善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B.改善財務結構,降低營運風險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上半年度
總負債 926,809 1,465,873 1,198,901 1,557,619
總資產 4,346,326 5,256,789 4,754,308 5,055,062
負債比率 21.32% 27.89% 25.22% 30.81%

資料來源: 99~101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別財務報告及 102 年上半年度個別自結財報。

一般公司透過金融機構借款舉債經營須考量財務結構之安全性及 資金調度的能力,若過度擴張公司信用勢將造成財務結構惡化,並會增 加未來經營之風險,台北艾笛森最近三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之之負債 、 、 比率分別為 21.32% 27.89% 25.22% 及 30.81% ,呈逐年增加的趨勢, 倘若遇產業景氣轉壞或經營環境轉劣,則資金調度易受銀行融資額度限 制及金融緊縮之影響而愈形困難。艾笛森本次募集資金用以償還銀行借 款,主要係考量未來長遠發展計劃及財務政策之靈活運用,除取得較長 期的資金以降低短期流動性風險外,且能避免財務結構惡化,並可降低

117

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預留未來資金靈活運用之調度空間,避免於經營 環境再持續惡化時,銀行金融緊縮而增加公司財務營運之風險,另本次 募集資金以償還銀行借款,其中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屬股權性質,可立 即改善其負債比率,而轉換公司債雖屬負債性質,惟轉換公司債具有可 轉換為普通股之特性,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若於日後陸續行使轉換權後, 亦將可逐步降低負債比率,並降低營運風險,故艾笛森本次發行轉換公 司債用以償還銀行借款應有其必要性。

整體而言,艾笛森本次募集資金計畫將有助於強化財務結構、提升 償債能力,並可保留未來融資空間以增加公司經營應變能力,降低企業 之財務風險,提升公司業務競爭力,對其未來營運及獲利能力之提升甚 有助益,故本次募集資金計畫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實有其必要性。

(3) 轉投資大陸子公司 ( 揚州艾笛森 ) 之必要性

除擴大產能提高研發效益及因應全球 LED 照明市場的集團產能佈局 外,就揚州艾笛森擴建尚有以下之必要性:

A. 新興市場的照明市場商機

目前 LED 照明市場雖然主要來自於中國大陸、日本、北美及歐洲 等地區,然隨著經濟成長率優於歐美等先進國家新興國家逐漸興起,使 得 LED 照明潛在市場擴大。依據光電科技工業協進會 PIDA 之研究報 告指出,以土耳其、印度這兩個新興市場而言,印度照明市場隨著都市 與工業化發展快速,位居世界第 6 大能源消耗國的印度,高度仰賴進口 石油等自然資源,長期處於能源短缺、電費高昂、供電不穩定的狀態, 因此對於平價、亮度高的 LED 節能產品有著高度的需求;而土耳其則 是具有歐亞的交界的地理優勢,照明產品製造後輸出歐盟、中東也相當 興盛,但整體 LED 產品技術層次相對不高,多以經銷商、燈具組裝廠 營運形式發展蓬勃,故對 LED 元件採購需求大。

而從本集團最近三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分別對印度代理商 Semitech Opto Devices(102 年上半年度第六大銷貨客戶 ) 之銷貨金額 20,545 仟元、 20,833 仟元、 38,521 仟元及 46,701 仟元,以及對土耳其 代理商 Galata Elektronik Sanayi Ve Ticaret Ltd Sti(102 年上半年度第五 大銷貨客戶 ) 之銷貨金額 73,355 仟元、 86,047 仟元、 97,532 仟元及 47,605 仟元觀之,其營收皆呈現逐年上升之趨勢,另除於 102 年上半年度新增 5 家巴西代理商、 5 家印度代理商及 1 家泰國代理商外,於印度、土耳 其、巴西及泰國等地區之銷貨金額亦逐年增加,於揚州艾笛森除可利用 中國較低的人力成本外,並可縮短運輸時間、減少運輸費用,故本次計 畫於揚州艾笛森增建廠房及擴充產能實有其必要性。

118

B. 中國 - 東盟自由貿易區下的關稅優惠

東盟是世界上第三大之區域性組織,隨著其國家發展,在經濟成長 和發展的同時亦促進照明市場的發展,根據越南建設部公佈的 「 2011-2020 年國家城市發展規劃」草案,其規劃於 2011-2015 年投資 200 億美元的新設施投資和 30 億美元的設施升級投資,而 2016-2020 年投資 240 億美元的新設施投資和 30 億美元的市容改造投資,於商業 照明及街道照明上並以 LED 照明為選項之一。而 2014 年泰國 LED 博 覽會官方網站中亦指出,泰國的 LED 照明市場,於 2010 年市場產生的 收入已超過 70 億歐元,占總照明市場的 12% ,而預計於 2015 年市將 提高到 45%-50% ,未來東盟各國對 LED 照明需求將大幅增加

隨著東南亞各國之 LED 照明市場滲透率逐年提高及東南亞各國政 府亦積極推行 LED 節能產品下,東南亞市場為 LED 產業積極開發的市 場,於揚州艾笛森增建廠房及擴充產能,除可利用中國較低的人力成本 - 外,揚州艾笛森因中國 東盟自由貿易區零關稅政策下,有其關稅優惠 考量,故本次計畫於揚州艾笛森增建廠房及擴充產能實有其必要性。

C. 市場需求帶動下,未來產能將不敷所需

揚州艾笛森目前除為因應訂單需求外,亦積極開發大陸當地市場, 其 LED 元件生產數量更分別達 130,967 仟 PCS 、 219,474 仟 PCS 、 519,227 仟 PCS 及 504,865 仟 PCS ,以目前設備除扣除必要的員工餐休時間下已 全天運轉,其稼動時數已達每天 22 時,為因應未來 LED 市場持續成長 需求,目前無論於產能規模以及產線配置均已漸難以滿足訂單需求,在 考量整體產業環境及就近服務大陸客戶需求,並為公司永續經營及長期 發展所需,須持續擴充高功率 LED 及 PLCC 元件產能以滿足接單需求, 故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用於轉投資揚州艾笛森,以作為其增建新廠及購 置機器設備所需,為因應業務發展之需求及著眼於長期業務之發展,其 轉投資之用途實屬必要。

  1.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資金運用計畫、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 理性

(1) 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度之合理性

艾笛森本次辦理可轉換公司債預計於 2013 年 9 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證券期貨局提出申報,於申報生效後,擬採承銷團全數包銷並依詢價 圈購方式對外銷售,經考量主管機關審核、辦理承銷、資金募集完成等所 需時間,預計於 2013 年第四季完成資金募集,所募集之資金將用以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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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設備、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大陸子公司 ( 揚州艾笛森 )- 增建廠房及購 置機器設備,茲將資金運用計畫及預定進度合理性評估如下:

A. 購置機器設備

艾笛森本次預計購置之高功率 LED 元件及 PLCC 元件生產線,經 核閱艾笛森機器設備購買合約及銀行借款合約,上述機器設備及銀行借 款確實存在且並無不得提前償還或其他特殊限制條款之約定,而為配合 產線擴充以及掌握市場先機,本次購置機器設備計畫中部分設備已進行 一 採購,並先以銀行借款支付部分款項,依 (89) 台財證 ( ) 字第 108916 號 函,為顧及計畫真實性及完整性之表達,本次募資計畫仍列為購置機器 設備,其銀行借款確實存在,而 102 年 9 月前的款項 114,000 仟元亦已 確實支付予供應廠商,預計於 102 年 10 月募資完成前依採購合約尚須 支付 41,000 仟元,故公司預計於 102 年第四季償還銀行借款用以支付 機器設備款項之 155,000 仟元的運用進度尚屬合理。

艾笛森本次預計購置之機器設備大部分與現有機器設備為相同系 列設備,採購事宜可由採購單位依據過去採購 LED 機器設備經驗進 行,各項機器設備支出作業亦經過經營階層主管審慎評估並加以規劃, 以往常經驗估算,機器設備從採購簽約、交機、安裝試車到上線投產約 需 3 至 6 個月,故自 102 年第三季起已進行相關訂購作業,依照產能規 劃進度,於 102 年第四季陸續完成所有設備之安裝、試車及驗收作業, 並於 103 年第一季上線量產,另相關機器設備將由艾笛森長期合作之專 業設備供應商供應,部分購入之機器設備亦會在供應商協助下進廠安 裝、試車及驗收,以艾笛森過去經驗及與供應商長年合作下,對於其餘 部分機器設備之安裝、配置與時程規劃能力應屬無虞。

綜上,艾笛森若於 102 年第四季募得所需資金,屆時將以 155,000 仟元償還機器設備借款、 45,000 仟元支付機器設備款項,故 102 年第四 季預計支出款項共計 200,000 仟元, 103 年第一季則依購置進度支付機 器設備款 30,000 仟元,故艾笛森本次募集資金計劃用於購置高功率 LED 元件生產線及 PLCC 元件生產線機器設備之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度 應屬合理。

B. 償還銀行借款

艾笛森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主要係用於償還因營運需求及購 置機器設備需求而向銀行動支之借款,經考量主管機關審查時間、公開 承銷期間及詢價圈購繳款作業等因素,預計於 102 年第四季完成資金募 集。經核閱其借款合約及授信動撥情形,顯示該等借款確實存在,且借 款內容均無不得提前償還或其他特殊限制條款之規定,俟資金募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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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便可旋即償還,故其償還銀行借款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度應屬合 理。

C. 轉投資大陸子公司 ( 揚州艾笛森 )- 增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揚州艾笛森為因應未來 LED 市場持續成長需求,擬於 102 年第四 季興建廠房,擴增生產線,而擬購置之機器設備主要係規劃作為高功率 LED 元件及 PLCC 元件產品線生產使用,預計放置於增建之廠房以配 合產能擴充準備。由於該轉投資業經投審會核准,而中國的增資案經評 估亦尚無難行之處,故艾笛森預估於 102 年第四季募足款項後即可用於 本次計劃,依據付款進度分次將揚州艾笛森建廠所需之資金約 330,000 仟元 ( 美金 11,000 仟元 ) 依轉投資款項匯出。揚州艾笛森於 102 年第四季 即進行工程發包,預計增建廠房之主要工程於 103 年第四季完工且於 104 年 1 月正式啟用,其預計款項支用時程主要係依工程進度而估列, 其運用計劃及預計進度尚屬合理可行。

於新設備購置計劃上,依以往新設備的採購及導入時程,機器設備 從採購簽約、交機、安裝試車到上線投產約需 3 至 6 個月,故擬自 103 年第四季起進行相關訂購之前置作業,依照產能規劃進度,於 104 年第 一季至第二季陸續完成所有設備之安裝、上線與試車作業,並於 104 年第三季正式量產。預計購置之機器設備大部分與現有機器設備之功能 或操作方式類似,採購事宜可由採購單位依據過去採購類似機器設備經 驗進行,其執行上尚無難行之處。而相關機器設備所需之金額,係參酌 過去的設備採購合約價格及目前的市場行情及予以推估,預計高功率 LED 及 PLCC 元件生產設備之資金需求約 400,000 仟元 (390,000 仟元 ( 美 金 13,000 仟元 ) 以本次發行公司債所得款項支應、 10,000 仟元以自有資 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 ,其款項計支付進度係按以往的下訂、交機及驗收 分次付款,其運用計劃及預計進度尚屬合理可行。

綜上所述,艾笛森本次轉投資之資金運用進度,主要係參考過去揚 州艾笛森建廠經驗及預計工期款項支付狀況,且配合現有機器設備訂 購、交運時程、安裝試車驗收進度及付款條件等因素估列,並以目前建 築師預估之營造費用及目前機器設備之市場報價水準預估所需金額,其 本次轉投資揚州艾笛森用於增建廠房、購置機器設備之預計進度及金額 尚屬合理。

(2)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A. 購置機器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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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本次擬購置之機器設備將用於擴充高功率 LED 元件及 PLCC 元件之產能,其預計可能產生產量、銷售量、銷售值及銷售毛利 增加數之效益合理性分析如下: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顆

年度 產品種類 生產量增加 銷售量增加 銷售值增加 毛利增加
103 高功率LED元件 7,200 6,500 125,938 17,648
104 10,200 9,800 147,153 19,151
105 12,000 11,800 141,748 17,215
106 12,000 12,000 115,320 12,992
小計 41,400 40,100 530,159 67,006
103 PLCC元件 720,000 648,000 385,560 36,107
104 1,020,000 983,000 497,152 43,376
105 1,200,000 1,178,000 521,302 42,764
106 1,200,000 1,198,000 463,883 35,621
小計 4,140,000 4,007,000 1,867,897 157,868
102 銀行借款(註) (104)
合計 4,181,400 4,047,100 2,398,056 224,770
  • 註:生產設備於 102 年度共計借款支付 155,000 仟元,以借款利率 0.81% 計算,共需支出 104 仟元之利 息費用,為顧及效益評估之完整性,將其列為毛利增加之減項。

  • (A) 高功率 LED 元件

a. 預計產銷量增加之合理性

艾笛森本次預計購置高功率 LED 元件相關機器設備主要用於 擴充高功率 LED 元件之產能,該產品主要應用於 LED 照明市場, 包含應用在商業照明、一般室內照明、工程建築景觀照明及路燈照 明等,為現有生產線之擴充,其生產量估算係依目前設備實際的產 出及導入經驗進行推估,預估 103 年第一季正式上線生產後,於 103 年可增加生產量 7,200 仟顆,而隨著設備的調適佳化後,預估 104~106 年全年生產量分別可增加至 10,200 仟顆、 12,000 仟顆及 12,000 仟顆,本次計畫於生產量之估算方面,係參酌目前現行之生 產設備實際產出、預計購入設備的產能、設備進廠上線投產時程及 目前產銷情況等因素推估而得,其預計生產量推估基礎尚為合理及 可行。

於銷售上,本集團自民國 100 年開始力推業界獨創的 LDMS (Lighting Design Manufacturing Service) 全方位 LED 照明整合服 務,提供客製化的專業設計與製造服務,協助客戶解決 LED 照明 生產過程中的散熱管理、電路建置、機構設計及光學設計等,讓客 戶能更輕鬆、迅速地開發設計生產相關的 LED 照明產品,藉由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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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服務的提供,本集團近年來代理商的開發具有一定的成效,由 本集團 99 年度至 101 年度及 102 年度上半年於台灣及中國以外區 、 、 、 域的銷售比重分別為 57.35% 59.60% 63.98% 63.18% 觀之,該 銷售比重逐年提高,佈局及成效已逐漸顯現,未來將有助本集團的 銷售達成。

就高功率 LED 元件產品的銷售數量上,本集團 100 年度、 101 年度及 102 年度上半年銷售數量分別為 3,512 仟 PCS 、 6,700 仟 PCS 及 5,247 仟 PCS ,成長率分別為 156.54% 、 90.77% 及 56.63%( 全年 估算 ) ,而本次推估新購設備的預計銷售量將於 103~106 年度分別 、 、 成長 61.94% 19.42% 9.86% 及 0.90% 而言,在綜合評估實際銷售 數量、客戶開發成效、未來產業成長及目前產能運用情況,其預估 的銷售量應尚屬合理可行。

b. 預計銷售值增加之合理性

在銷售值預估方面,艾笛森係以高功率 LED 元件產品目前實 際平均售價、過去產品售價下調情形,並綜合考量市場需求及各項 價格影響因素予以合理預估,以高功率 LED 元件 102 年上半年度 平均銷售單價 28.56 元為估算基礎,於未來銷售價格預估上,目前 本集團雖為 COB 封裝高功率 LED 元件的技術領先者之一,然隨著 市場的漸趨成熟,未來仍需面對同業的價格競爭,故於銷售價格 上,於 103 年至 106 年間預估每年 22.50% 至 20.00% 的降價幅度, 而據此估算高功率 LED 元件產品於 103 年 ~106 年期間各年度平均 銷售價格,估算 103 年 ~106 年期間之銷售值為 125,938 仟元、 147,153 仟元、 141,748 仟元及 115,320 仟元,由於上列推估方式係 考量目前銷售單價、之前價格調整情形、產品成熟度及未來市場供 需情形予以綜合評估,其估算基礎尚具其合理性。

就高功率 LED 元件產品的銷售值變化上,本集團 100 年度、 101 年度及 102 年度上半年銷售值分別為 144,534 仟元、 232,427 、 仟元及 149,848 仟元,成長率分別為 69.63% 60.81% 及 28.94%( 全 年估算 ) ,而以本次新購設備的預計銷售值將於 103~106 年度分別 、 、 成長 42.02% 16.85% (3.67)% 及 (18.64)% 而言,在綜合考量實際 銷售成長情形、未來產業需求及參酌 IEK 預估於 2011 年至 2017 年全球 LED 照明市場規模複合成長率 40% 的予以評估,其預估的 銷售值應尚屬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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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預計毛利增加之合理性

在營業毛利方面,艾笛森除考量目前上游原料及未來市場之 供需情形,主要原料晶粒價格仍存在下降趨勢,故可能減少部份產 品售價下滑之影響,並參考 101 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高功率 LED 元件之平均營業毛利率 21.71% ,考量未來競爭者之高功率 LED 元 件產品相繼產出後,可能影響毛利率,以及預估每年度之平均單位 售價降低幅度仍將大於平均單位成本下降幅度,故艾笛森預期 103 年 ~106 年各年度來自本次計畫所生產之高功率 LED 元件產品之毛 利率介於 14.01% 至 11.27% ,在而營業毛利分別可增加 17,648 仟 元、 19,151 仟元、 17,215 仟元及 12,992 仟元,艾笛森本次計畫的 毛利金額係以目前實際平均成本率為估算基礎,並參考以往原料價 格調降情形以推估未來生產成本,其估算編製基礎應尚屬合理。

(B)PLCC 元件

a. 預計產銷量增加之合理性

艾笛森本次預計購置 PLCC 元件相關機器設備主要用於擴充 PLCC 元件之產能,該產品主要應用於 LED 照明市場,為現有生 產線之擴充,其生產量預估係依目前設備實際的導入經驗及產出進 行推估,預估 103 年第一季正式上線生產後,於 103 年可增加生產 量 720,000 仟顆,而隨著設備的調適佳化後,預估 104~106 年全年 生產量分別可增加至 1,020,000 仟顆、 1,200,000 仟顆及 1,200,000 仟顆,於生產量之估算方面,係參酌目前現行之生產設備實際產 出、預計購入設備的產能、設備進廠上線投產時程及目前產銷情況 等因素推估而得,其預計生產量推估基礎尚為合理及可行。

於銷售上,本集團亦持續開發 PLCC 包裝表面黏著式 LED , 以因應客戶運用於不同照明市場的需求,並藉由提供 LDMS 全方 位 LED 照明整合服務,使較不具產品開發設計能力的代理商得以 快速開發設計及生產 LED 照明產品,在此銷售政策下,本集團近 年來代理商的開發已有一定的成效,其 99 年度至 101 年度及 102 、 、 年度上半年外銷比重 ( 台灣及中國以外 ) 分別為 57.35% 59.60% 、 63.98% 63.18% 呈現逐年提高趨勢下,顯示其國際市場開發佈局 及成效已逐漸顯現,未來將有助本集團的銷售達成。

就 PLCC 元件產品的銷售數量上,本集團 100 年度、 101 年度 及 102 年度上半年銷售數量分別為 285,142 仟 PCS 、 545,809 仟 PCS 及 614,701 仟 PCS ,成長率分別為 127.41% 、 91.42% 及 125.24%( 全 年估算 ) ,而本次推估新購設備的預計銷售量將於 103 年度、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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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105 年度及 106 年度分別成長 52.71% 、 17.84% 、 8.81% 及 0.83% 而言,在綜合評估實際銷售數量、客戶開發成效、未來產業成長及 目前產能運用情況,其預估的銷售量應尚屬合理可行。

b. 預計銷售值增加之合理性

在銷售值預估方面,艾笛森係以 PLCC 元件產品目前實際平 均售價、過去產品售價下調情形,並綜合考量市場供需及各項價格 影響因素予以預估;以 PLCC 元件 102 年上半年度平均銷售單價 0.79 元為估算基礎,於未來銷售價格預估上,考量之前價格調整情 形、產品成熟度及未來市場供需情形予以綜合評估,預估於 103 年至 106 年間銷售單價將以每年 15.00% 至 12.50% 的降價幅度,而 據此估算 PLCC 元件產品於 103 年 ~106 年期間之銷售值為 385,560 仟元、 497,152 仟元、 521,302 仟元及 463,883 仟元,由於上列推估 方式係考量目前銷售單價,並已考量未來市場價格之調整因素,其 估算基礎尚具其合理性。

就 PLCC 元件產品的銷售值變化上,本集團 100 年度、 101 年 度及 102 年度上半年銷售值分別為 382,553 仟元、 507,516 仟元及 482,858 仟元,成長率分別為 32.39% 、 32.67% 及 90.28%( 全年估算 ) , 而以本次新購設備的預計銷售值將於 103~106 年度分別成長 、 、 39.92% 8.26% 1.65% 及 (3.86)% 而言,在綜合考量實際銷售成長 情形、未來產業需求及參酌 IEK 預估於 2011 年至 2017 年全球 LED 照明市場規模複合成長率 40% 的予以評估,其預估的銷售值應尚 屬合理可行。

c. 預計毛利增加之合理性

在營業毛利方面,艾笛森除考量目前上游原料及未來市場之 供需情形,主要原料晶粒價格存在下降趨勢,故可能減少部份產品 售價下滑之影響,並參考 101 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 PLCC 元件之 平均營業毛利率 14.09% ,考量未來競爭者之 PLCC 元件產品供給 提高可能影響毛利率,以及預估每年度之平均單位售價降低幅度仍 將大於平均單位成本下降幅度,故艾笛森預期 103 年 ~106 年各年 度來自本次計畫所生產之 PLCC 元件產品之毛利率介於 9.36% 至 7.68% ,而營業毛利分別可增加 36,107 仟元、 43,376 仟元、 42,764 仟元及 35,621 仟元,該預估係參酌目前實際平均成本率、原料價 格調降情形、產品成熟度及未來市場供需情形予以綜合評估,其估 算基礎及預計產生毛利金額應尚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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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艾笛森本次購置機器設備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估 計,係綜合考量過去生產及銷售經驗、目前營運現況、市場未來供 需等因素而予以估算,其執行後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應尚屬合理。 (C) 預計資金回收年限之合理性

在營業利益方面,考量艾笛森本次增購機器設備係屬現有生產 線之擴充,尚不宜將目前之營業費用中的管理費用及研發費用視為 變動成本,而依據 101 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銷售 費用率皆約為 4% 為基礎,故於營業費用率估算上,以 4% 作為本次 設備新增營收於 103 年度 ~106 年度的費用率基礎,預估之營業毛利 扣除營業費用後即得營業利益,故營業利益之預估應尚屬合理。

艾笛森本次購置機器計畫金額為 263,257 仟元,其中 230,000 仟 元以本次募資金額支應,考量機器設備折舊費用 ( 依 6 年 ( 含預留殘值 1 年 ) 採直線法提列折舊 ) 下,本次所投資之機器設備至 106 年累計現 金流入為 295,062 仟元,在先扣除自有資金 33,257 仟元後,本投資 案金額 230,000 仟元的資金回收年限預計約為 3.54 年。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3年度
(預估)
104年度
(預估)
105年度
(預估)
106年度
(預估)
營業收入 511,498 644,305 663,050 579,203
營業毛利 53,755 62,527 59,979 48,613
營業費用 20,460 25,772 26,522 23,168
營業利益(A) 33,295 36,755 33,457 25,445
折舊費用(B) 36,111 43,333 43,333 43,333
現金流量(A)+(B) 69,406 80,088 76,790 68,778
累計投資回收金額 69,406 149,494 226,284 295,062
預計資金回收年限:3.54年

B. 償還銀行借款

(A) 可降低利息支出的現金流出,減輕財務負擔

償還債務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明細表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單位:仟元
貸款銀行 利率% 契約期間 貸款用途 原貸款
金額
償還金額 減少利息支出
102年
(註)
103年以後
各年度
花旗銀行 0.81% 102.03.22~102.09.18
(到期可續借半年)
營運週轉 USD8,000 USD6,833
(NTD205,000)

NTD138
NTD1,661

註:預計資金募足後,於102 年11 月下旬償還銀行借款,故102 年度可減少1 個月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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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 金額 102年度可節省利息
成本估算
103以後年度可節省
利息成本估算度減
少利息
購置機器設備
(不計入效益)
155,000 104 1,256
償還銀行借款 50,000 34 405
合計 205,000 138 1,661

註:由於艾笛森銀行借款目的主要以營運週轉金列示,故以支用金額佔借款總額及借款總額的 利息成本估算各用途的利息成本。

由上表得知,艾笛森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募集 100,000 仟元,預計於 102 年 11 月募足資金後,其中 205,000 仟元將用以償 還銀行借款,其中 155,000 係償還購置機器設備已預先動支之銀行 借款,為顧及效益評估之真實性,償還銀行借款之利息減少效益之 評估基礎僅限於 50,000 仟元。

依艾笛森本次預計償還銀行借款之利率 0.81% 計算,其預計償 還借款後 102 年利息支出可節省美金 4,613 元 ( 折合新台幣約 138,390 元,以美元兌新台幣匯率 1 : 30 設算 ) ,自 103 年起每年可節省利息 支出美金 55,350 元 ( 折合新台幣約 1,660,500 元,以美元兌新台幣匯 率 1 : 30 設算 ) 。整體而言,艾笛森本次辦理轉換公司債,對其整體 資金成本之減輕及獲利之提昇實具裨益,且亦可降低對銀行依存度 之風險,提高償債能力,增加未來資金週轉能力,故其預計效益應 屬合理。

(B) 改善財務結構

艾笛森爲減少短期週轉壓力,計劃發行轉換公司債,以改善長、 短期借款結構並增強償債能力,提升公司未來經營之穩定性,預估 本次籌資募集完成,償還銀行借款後,台北艾笛森負債比率預計為 40.22% ,主係因雖減少了償還銀行借款之負債 205,000 仟元,卻增 加了轉換公司債 1,000,000 仟元,致使負債比率不降反升,惟待投資 人全數轉換後,負債比率即可下降;長期資金因長期負債增加,故 佔固定資產比率可提升至 510.59% ;流動及速動比率則因資金注入 及償還銀行借款後分別提升為 229.87% 及 199.88% ,償債能力將可獲 得有效提升,故其改善財務結構及提升短期償債能力,應屬合理。

項目/年度 項目/年度 102年6月底
(自結報表)
102年12月底
(籌資後預估)
財務結構 負債比率(%) 30.81% 40.2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506.01% 510.59%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162.88% 229.87%
速動比率(%) 136.94% 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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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艾笛森本次發行有價證券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可降 低利息支出的現金流出,因而增加公司財務結構之安全性,並使財 務調度更加靈活,故艾笛森本次發行計畫所產生之效益應屬合理。 C. 轉投資大陸子公司 ( 揚州艾笛森 )- 增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揚州艾笛森為艾笛森於揚州成立之生產據點,揚州廠目前主要生產 PLCC 之元件及模組產品,惟為因應未來 LED 市場持續成長需求,加 上隨著營業規模的逐漸擴充,揚州艾笛森於 98 年興建之廠房無論於產 能規模以及產線配置均已不敷使用,為公司永續經營及長期發展所需, 須持續擴充高功率 LED 及 PLCC 產能以滿足接單需求,故擬於目前廠 房旁之以取得土地增建廠房,預計於 103 年第四季廠房主體結構完工 後,配合廠房增建完工時程而購置之機器設備即可陸續進廠, 104 年第 三季起應可正式開始量產,故將揚州艾笛森本次擬購置之機器設備預計 可能產生產量、銷售量、銷售值及銷售毛利增加數列表如下: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顆

年度 產品種類 生產量增加 銷售量增加 銷售值增加 毛利增加
104 高功率LED元件 3,600 3,200 48,050 6,563
105 8,700 8,200 98,503 12,603
106 11,100 10,800 103,788 12,374
107 12,000 11,900 94,346 10,543
108 12,000 12,000 78,490 8,180
109 12,000 12,000 66,716 6,531
小計 59,400 58,100 489,893 56,794
104 PLCC元件 720,000 648,000 327,726 30,807
105 1,740,000 1,631,000 721,768 64,112
106 2,220,000 2,161,000 836,771 69,971
107 2,400,000 2,376,000 828,020 65,867
108 2,400,000 2,398,000 752,118 56,752
109 2,400,000 2,399,000 677,189 48,315
小計 11,880,000 11,613,000 4,143,592 335,824
合計 11,939,400 11,671,100 4,633,485 392,618

揚州艾笛森本次募資計畫中 390,000 仟元擬增購 120,000 仟元之高 功率 LED 元件生產設備以及 280,000 仟元 (270,000 仟元以本次發行公司 債所得款項支應、 10,000 仟元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 之 PLCC 元 件生產設備,本集團為因應未來產業需求而進行集團中長期產能建置, 故除本次計劃於 102 年擴增台灣生產產能,並隨著中國廠區增建完成 後,預計於 104 年第二季再擴增中國生產產能以延續台灣的擴廠擴增, 以做為集團之中長期產能佈建。

128

另揚州艾笛森於集團分工中係以生產為主要功能,未來其產品主要 仍將依目前模式,透過台灣艾笛森來進行銷售,故就其銷售可行性、銷 售毛利、營業利益的之效益估列基礎和台灣本次購置設備之預計效益基 礎一致,將延續台灣艾笛森本次購置設備之預計可能產生產量、銷售 量、銷售值及銷售毛利增加數之效益作為後續估列基礎,茲將揚州艾笛 森本次擬購置之機器設備將用於擴充高功率 LED 元件及 PLCC 元件之 產能,其預計可能產生產量、銷售量、銷售值及銷售毛利增加數之效益 合理性分析如下:

(A) 預計產銷量增加之合理性

揚州艾笛森本次預計購置之相關機器設備為現有集團生產線之 擴充,其生產量估算係比照台灣艾笛森估列基礎進行延續推估,預 估 104 年第二季正式上線生產後,於 104 年可增加生產量 723,600 仟顆,而隨著設備的調適佳化後,預估 105~106 年全年生產量分別 可增加至 1,748,700 仟顆及 2,231,100 仟顆, 107 年及其之後年度則 預估生產量為 2,412,000 仟顆,其預計生產量推估基礎尚為合理及可 行。

揚州艾笛森於集團分工中係以生產為主要功能,未來其產品主 要仍將透過台灣艾笛森來進行銷售,就銷售數量上,本集團高功率 LED 元件於 100 年度、 101 年度及 102 年度上半年銷售數量分別為 3,512 仟 PCS 、 6,700 仟 PCS 及 5,247 仟 PCS ,成長率分別為 156.54% 、 90.77% 及 56.63%( 全年估算 ) ;而 PLCC 元件銷售數量分別為 285,142 仟 PCS 、 545,809 仟 PCS 及 614,701 仟 PCS ,成長率分別為 127.41% 、 91.4% 及 125.24%( 全年估算 ) ,而本次推估台北艾笛森加計揚州艾笛 森新購設備於生產高功率 LED 及 PLCC 元件預計銷售量將於 103~109 年度中分別介於 61.94% 至 0.00% 及 52.71% 至 0.02% 而言, 在綜合評估實際銷售數量、客戶開發成效、未來產業成長及目前產 能運用情況,其預估的銷售量應尚屬合理可行。

(B) 預計銷售值增加之合理性

在銷售值預估方面,亦和台灣艾笛森估列基礎一致,就平均銷 售單價上,考量隨著市場的漸趨成熟,未來仍需面對同業的價格競 爭,故於銷售價格上,預估高功率 LED 及 PLCC 元件於 104 年至 109 年間銷售單價將以每年 22.50% 至 15.00% ,以及 15.00% 至 10.00% 的 降價幅度,而據此估算高功率 LED 及 PLCC 元件產品之銷售值於 104 年 ~109 年期間分別介於 48,050 仟元至 66,716 仟元,以及介於 327,726

129

仟元至 677,189 仟元,由於上列推估方式係考量目前銷售單價、並 已考量未來市場價格之調整因素,其估算基礎尚具其合理性。

就銷售值變化上,本集團高功率 LED 元件於 100 年度、 101 年 度及 102 年度上半年銷售值分別為 144,534 仟元、 232,427 仟元及 149,848 仟元,成長率分別為 69.63% 、 60.81% 及 28.94%( 全年估算 ) ; 而 PLCC 元件銷售值分別為 382,553 仟元、 507,516 仟元及 482,858 、 仟元,成長率分別為 32.39% 32.67% 及 90.28%( 全年估算 ) ,而本次 推估台北艾笛森加計揚州艾笛森新購設備於生產高功率 LED 及 PLCC 元件預計銷售值將於 103~109 年度中分別介於 42.02% 至 (15.00)% 及 39.92% 至 (5.38)% 而言,在綜合考量實際銷售成長情形、 未來產業需求及參酌 IEK 預估於 2011 年至 2017 年全球 LED 照明市 場規模複合成長率 40% 予以評估,其預估的銷售值應尚屬合理可行。

(C) 預計毛利增加之合理性

在營業毛利方面,接續台灣艾笛森估列基礎,並參考 101 年度 及 102 年上半年度高功率 LED 及 PLCC 元件之平均營業毛利率分別 為 21.71% 及 14.09% ,考量未來競爭者之產品相繼產出後,可能影響 毛利率,以及預估每年度之平均單位售價降低幅度仍將大於平均單 位成本下降幅度,故揚州艾笛森預期 104~109 年各年度來自本次計 畫所生產之高功率 LED 及 PLCC 元件產品之毛利率分別介於 13.66% 至 9.79% ,以及介於 9.40% 至 7.13% ,而營業毛利分別可增加介於 6,563 仟元至 6,531 仟元及 30,807 仟元至 48,315 仟元,其揚州艾笛 森銷售毛利增加之估計應尚屬合理。

(D) 預計資金回收年限之合理性

在營業利益方面,考量揚州艾笛森之銷售收入來源主要來自台 灣艾笛森之訂單,關鍵原料由台灣艾笛森統一採購銷售予揚州艾笛 森,加工完成後再售回台灣艾笛森,故揚州艾笛森為艾笛森集團位 於中國地區之生產據點下,且揚州艾笛森本次增購機器設備係屬現 有生產線之擴充,不宜將目前之營業費用全部視為變動成本,依據 101 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銷售費用率皆為 4% 為基 礎,以銷售費用增額作為評估效益之營業費用,故於營業費用率估 算上,以 4% 作為本次揚州艾笛森設備新增營收於 104 年度 ~109 年 度的費用率基礎,預估之營業毛利扣除營業費用後即得營業利益, 故營業利益之預估應尚屬合理。

揚州艾笛森本次籌資計畫用於轉投資共 720,000 仟元,預計以 390,000 仟元增建新廠房、倉庫及 210,000 仟元購買機器設備共計

130

600,000 仟元,其中廠房及倉庫增建之折舊費用計算以直線法分 40 年攤提估算,機器設備之折舊費用以直線法分 6 年 ( 依據台灣之機器 設備折舊提列政策 ) 攤提估算下,在先扣除自有資金 10,000 仟元後, 本投資案金額 600,000 仟元的資金回收年限預計約為 5.58 年,該投 資案之投資回收風險尚屬合理可接受之範圍內。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4年度
(預估)
105年度
(預估)
106年度
(預估)
107年度
(預估)
108年度
(預估)
109年度
(預估)
營業收入 375,776 820,271 940,559 922,366 830,608 743,433
營業毛利 37,370 76,715 82,345 76,410 64,932 54,846
營業費用 15,031 32,811 37,622 36,895 33,224 29,756
營業利益(A) 22,339 43,904 44,723 39,515 31,708 25,090
折舊費用(B) 38,583 71,917 71,917 71,917 71,917 71,917
現金流量
(A)+(B)
60,922 115,821 116,639 111,432 103,624 97,006
累計投資回
收金額
60,922 176,743 293,382 404,814 508,439 605,445
預計資金回收年限:5.58年
  • 另本次籌資計畫用於建廠所需之資金 330,000 仟元中,預計以

  • 120,000 仟元增建幹部及員工宿舍,以揚州艾笛森目前在廠區外向第 三方租賃之三層樓宿舍 ( 租約於 103 年 6 月到期後,將依據建廠進度 再採短期續租方式彈性簽訂租賃期間 ) ,提供約 120 名員工住宿之 用,每年的租金支出為人民幣 270 仟元 ( 約新臺幣 1,323 仟元 ) ,預計 於本次擴廠完成後,將再招聘約 120 名員工進駐二期新廠作業下, 而本次募集資金計劃依目前設計擬增建之宿舍將足夠容納目前在外 租賃及之後預計招聘的共約 240 名員工住宿之用,除可有效提高管 理員工居住品質、降低交通時間外,並可降低未來租金上漲的營運 風險,故本計劃尚具有其必要性、合理性及可執行性。

而於預計產生效益上,以目前每年租金約 1,323 仟元計算,每 年約可節省租金支出達 2,646 仟元,以該宿舍營造成本依直線法分 40 年攤和未來可節省租金支出 2,646 仟元及其他非量化效益相較, 可避免未來租金上漲的風險,其效益尚得以顯現。

  1. 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2. (1) 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比較分析

一般上市 ( 櫃 ) 公司資金調度之方式頗具多樣化,大致可分為兩類:一 為與股權有關之籌資工具,如現金增資 ( 包括普通股與特別股 ) 及海外存託

131

憑證 (GDR) ;另一則為與債權有關之籌資工具,如普通公司債、國內外轉 換公司債及銀行借款等,其中特別股較少為公司所採用,茲就各種常用籌 資工具之有利、不利因素歸納如下:

項目 項目 有利因素 不利因素





(



)
1.可改善財務結構,降低財務風險,提升
市場競爭力。
2.資本市場上較為普通之金融商品,一般
投資者接受程度高,資金募集計畫較易
順利完成。
3.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成為股東,較能提
升員工之認同感及向心力。
4.無到期日,毋須面對還本之資金壓力。
5.可計入合格資本。
1.股本膨脹速度快,容易且會直接稀釋每
股盈餘。
2.對股權較不集中公司之經營權易受威
脅。
3.無利息費用之節稅效果,稅負較可轉換
公司債為高。






(GDR)
1.藉由海外市場募集資金,可提高發行公
司國際知名度。
2.發行價格趨近於發行時點之普通股價
格,可籌集較多資金。
3.籌募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可避免增資
新股或老股釋出致籌碼膨脹過多,對股
價產生不利影響。
4.可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
5.可計入合格資本。
1.公司國際知名度及產業前景影響資金
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2.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規模經濟,
募集資金不宜過低。
3.外國人已可直接投資國內股市,對其吸
引力降低。
4.因股本膨脹將使每股盈餘稀釋。





1.對每股盈餘無稀釋之虞。
2.發行公司以較低的利息成本,取得中、
長期穩定資金。
3.公司債債權人並無表決權,對經營權不
致造成威脅。
4.債息帳列為費用,具有節稅效果。
1.利息負擔較重,負債增加將侵蝕公司獲
利。
2.財務結構惡化,降低與同業之競爭力。
3.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即面臨資金贖
回壓力。
4.不可計入合格資本。




1.因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長期性
借款為低,故其資金募集成本較低。
2.債權人請求轉換時點不一,對每股盈餘
之稀釋具有遞延效果。
3.轉換公司債債權人未要求轉換前對公司
無表決權,對經營權之影響較小。
4.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
負債轉為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出,亦
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力。
5.轉換後可計入合格資本。
1.因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控制權屬債權
人,相較發行公司相對較難以掌握其資
金調度計畫。
2.轉換公司債未全數轉換前,仍屬債務性
質,對財務結構改善有限。
3.目前市場性偏重法人,募集是否成功需
視發行條件、轉換溢價率及轉換之可能
性而定。
4.債權人要求贖回或到期無人轉換時,發
行公司將面臨較大資金壓力。
5.增加發行公司股務處理之困難。

132

項目 項目 有利因素 不利因素



1.資金挹注可暫時支應公司資金需求。
2.資金籌措無須經主管機關審核,程式較
為簡便,籌資時間較快速。
3.若能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公司可利用較
低成本創造較高利潤。
4.資金運用彈性較大。
5.每股盈餘不會被稀釋。
1.利息負擔較重,將侵蝕公司獲利。
2.融通期限一般較短,且需提供擔保品。
3.銀行有權視情況抽回銀根,公司較難掌
握,易導致週轉不靈。
4.財務結構惡化,降低與同業競爭力。
5.限制條款較多且嚴格。
6.不可計入合格資本。
  • (2) 各種資金調度方式對每股盈餘、財務負擔、股權之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 股東權益之影響

上列各種籌資方式,各有其利弊,應以考量公司實際狀況,選擇較 有利的工具,而海外存託憑證及海外轉換公司債其固定發行成本較高,不 符合經濟效益,不擬考慮,另銀行借款與發行普通公司債效果差異不大, 因此以下僅就銀行借款、發行轉換公司債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等三種方 式,估算其對艾笛森 102 年度每股盈餘財務負擔、股權之可能稀釋情形及 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項目 銀行借款 現金增資 轉換公司債
募集金額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籌資工具利率(假設)(註1) 1.623% 0%
1.25%
資金成本(註2) 2,705 0
2,083
稅前淨利減少數 2,705 0 2,083
籌資後-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註3)
116,075 121,127 116,075
每股稅前盈餘減少數(元)=/
0.023 -
0.018
每股盈餘稀釋程度(註4) - 4.17%
-
  • 註 1 :假設未包含發行成本下,各籌資工具資金成本之假設分別為:以艾笛森之銀行借款利率 1.623% 為 計算基準、現金增資 0% 、轉換公司債利率採公司債賣回時利息補償金之年收益率計。

  • 註 2 :假設轉換公司債 1,000,000 仟元資金募足時點為 102 年 11 月初:

  • (1) 設算銀行借款資金成本為 1,000,000 仟元 x 1.623% x 2/12 = 2,705 仟元。

  • (2) 另本次轉換公司債賣回時利息補償金之年收益率為 1.25% ,故設算其資金成本為 1,000,000 仟 元 x 1.25% x 2/12 =2,083 仟元。

  • 註 3 : (1) 銀行借款之期末股數係依據截至評估報告出具日止之已發行股數。

  • (2) 若發行 1,000,000 仟元之現金增資,假設暫定價格為 32.99 元計算 ( 以 102 年 9 月 27 日為定價基 準日,艾笛森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平均數孰低為基準價格 36.65 元之 90%) 以每股發行價格 32.99 元計算,將增加 30,312 仟股,因增資新股發行時間為 102 年 11 月初,故 102 年期末股 數為 146,387 仟股 (116,075+30,312) ,而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 121,127 仟股 (116,075+30,312*2/12) 。

  • (3) 若發行 1,000,000 仟元之轉換公司債,假設轉換公司債於 102 年 11 月初完成募集與發行,且 102 年度全數未轉換為普通股。

  • 註 4 :假設於 102 年 11 月初完成現金增資,在未考慮資金成本節省下,每股盈餘稀釋度為 (1-116,075/121,127) =4.17% 。

A. 對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經比較各種籌資工具,艾笛森若採轉換公司債方式籌募資金,其資 金成本對每股盈餘之稅前減少數為 0.018 元,低於銀行借款的 0.023 元,

133

但高於現金增資。惟若以銀行借款方式籌資雖不會增加股本,但卻增加 資金成本而降低獲利能力;若以現金增資籌措資金,雖無任何發行之資 金成本,惟將因股本膨脹導致每股盈餘稀釋 4.17% 。鑒於轉換公司債享 有在未來轉換為普通股的權利,且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請求轉換時點不 一,具有遞延股本膨脹效果,將能有效降低並遞延對每股盈餘稀釋程 度,並可避免債券到期時發生償還資金之壓力,減少公司財務負擔並降 低財務風險,故本次以發行轉換公司債方式募集資金尚具合理性。 B. 對發行人財務負擔之影響

綜觀銀行借款、轉換公司債及現金增資等籌資工具中,除現金增資 為股權性質工具,無需到期償還本金及負擔利息之優勢外,餘均屬債權 性質籌資工具;其中採銀行借款需依借款利率定期還本付息,將對公司 財務造成一定負擔;轉換公司債方式因持有人具有以債權轉換成普通股 之權利,若於到期前債券持有人行使權利,屆期償債之資金壓力將相對 降低。以資金成本角度分析艾笛森採不同籌資工具融通資金對其財務負 擔之影響,銀行借款之資金成本最高,現金增資無增加公司財務負擔, 轉換公司債則介於銀行借款與現金增資之間,惟其具有遞延支付利息或 股本膨脹之效果,且若債券持有人於發行期間陸續轉換為普通股或持有 轉換公司債至五年到期,其利息支出對獲利之侵蝕效果較小,且對公司 財務負擔之不利影響亦較輕,使資金來源趨向長期且穩定之方向,有利 於公司中長期持續發展,故整體而言,艾笛森本次以發行轉換公司債方 式籌資應可減少公司財務負擔並降低財務風險。

C. 對股權之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項目 銀行借款 現金增資 轉換公司債
(全數轉換)
轉換公司債
(全數未轉換)
募集金額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目前已發行股數 116,075 116,075 116,075 116,075
預計增發股數 0 30,312(註1) 29,019(註2) 0
融資後預計已發行股數 116,075 146,387 145,094 116,075
股權最大稀釋程度
0%
21.03%(註3)
20.00%(註3) 0%

註 1 :現金增資假設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32.99 元。

  • 註 2 :假設轉換公司債於 102 年 11 月初完成募集與發行,閉鎖期 1 個月,並於 102 年 12 全數轉換 為普通股,若以轉換價格 34.46 元計算,全部轉換共可轉換 29,019 仟股。

  • 註 3 :股權最大稀釋程度= 1-( 目前已發行股數 / 融資後預計已發行股數 ) ,係未考慮原股東有參與認 購現金增資或轉換公司債。

就上述各項可資運用之籌資工具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股權產生 稀釋效果最大,以銀行借款方式籌措資金,僅增加公司負債,並未使股 本膨脹,故無股權稀釋之虞,而發行轉換公司債,在債權人未要求轉換

134

公司債前,對公司並無股權稀釋之情形,而在債權人可轉換期間,債權 人將擇一對其較有利之時點進行轉換,因此對股權稀釋具遞延效果,不 致對公司之股權有立即產生膨脹之衝擊,故艾笛森採用發行轉換公司債 之方式籌資,短期內不致造成股本大幅膨脹,亦可適度減緩股權稀釋之 情形。

就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觀點論之,以銀行借款方式籌資,僅增加 公司負債,淨值並無法提高,對永續經營之助益有限,而轉換公司債則 可提升公司每股淨值,雖轉換公司債於轉換前僅會增加公司負債,但隨 著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時,除了將會降低負債外,會增加股東權益 進而提高每股淨值,因此就長期而言對現有股東權益較得以保障。

  1. 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性暨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 額:不適用。

( 九 ) 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交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之 訂定方式,請詳附件七「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計算書」 ( 十 ) 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1. 如為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應說明本次計畫完 成後,預計可能增加之產銷量、值、成本結構 ( 含總成本及單位成本 ) 、獲利 能力之變動情形、產品品質之改善情形及其他可能產生之效益:

  2. 請詳「 ( 八 ) 、 3. 、 (2)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A. 購置機器設備」說

  3. 明。

  4. 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應列明事項:

  5. (1) 轉投資事業最近二年度之稅後淨利、轉投資之目的、資金計畫用途及其所 營事業與公司業務之關聯性、預計投資損益情形及對公司經營之影響。如 持有該轉投資事業普通股股權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應列明轉投資事業預計 之資金運用進度、資金回收年限、資金回收之前各年度預計產生之效益與 其對公司獲利能力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6. A. 轉投資事業最近二年度之稅後淨利、資金計畫用途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轉投資事業
名稱
100年度
稅後淨利
101年度
稅後淨利
資金計畫用途
揚州艾笛森 (24,569) 25,589 增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135

  • B. 轉投資之目的、預計投資損益情形及對公司經營之影響

本集團為專業 LED 封裝廠,主要產品為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 組、 PLCC 元件、光傳輸元件及光感測元件等,本集團為降低生產成本 並就近服務市場,故以台灣為營運中心,透過第三地轉投資大陸地區設 立生產基地及銷售據點,艾笛森透過轉投資子公司係因既有廠房已不敷 使用及為因應未來 LED 市場持續成長需求,擬增建新廠房並購置機器 設備以擴充產能以增加獲利,綜上以使艾笛森的投資利益增加。其預計 投資損益情形,請詳參、二、 ( 八 ) 、 3.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資金運 用計畫、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說明。

C. 轉投資事業所營事業與公司業務之關聯性

  • 艾笛森為專業 LED 封裝廠,主要產品為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

  • 組、 PLCC 元件、光傳輸元件及光感測元件等,艾笛森為降低生產成本 並就近服務市場,故以台灣為營運中心,透過第三地轉投資大陸地區設 立生產基地及銷售據點,揚州艾笛森之銷售收入來源主要來自台灣艾笛 森之訂單,主要關鍵原料由台灣艾笛森統一採購,經由子公司 Best Opto 銷售予揚州艾笛森,加工完成後再售回台灣艾笛森,故揚州艾笛森為艾 笛森位於中國地區之生產據點,與艾笛森業務有其關聯性。

  • D. 持有該轉投資事業普通股股權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應列明轉投資事業預 計之資金運用進度、資金回收年限及資金回收之前各年度預計產生之效 益,並評估其預計產生效益是否具有合理性、對發行人獲利能力及盈餘 稀釋之影響。

  • (A) 轉投資事業預計之資金運用進度

136

艾笛森間接持有轉投資事業揚州艾笛森普通股股權百分之百。茲就本次投資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730,000 仟 , 元 (720,000 仟元 ( 美金 24,000 仟元 ) 以本次發行公司債所得款項支應、 10,000 仟元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 列示揚州艾笛森之資金運用進度如下:

單位:仟元

計劃項目 預定完成
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所需資金總額 所需資金總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轉投資(揚州艾笛
森)-增建廠房及
購置機器設備
103年
第4季
增建廠房
NTD330,000
(USD11,000)
本次募集 NTD330,000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90,000
104年
第2季
購置機器設備
NTD400,000
(USD13,000)
(註)
本次募集 NTD390,000 30,000 180,000 180,000
合計 NTD730,000 NTD720,000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120,000 180,000 180,000

註:含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10,000 仟元

(B) 資金回收年限及資金回收之前各年度預計產生之效益及其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請詳參、二、 ( 八 ) 、 3.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資金運用計畫、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說明。

137

(C) 對發行人獲利能力及盈餘稀釋之影響

單位:新臺幣仟元;仟股

年度
項目
104年度
(預估)
105年度
(預估)
106年度
(預估)
107年度
(預估)
108年度
(預估)
109年度
(預估)
102年底流通在外
股數(註1)
150,721 150,721 150,721 150,721 150,721 150,721
依持股比率(100%)
認列揚州艾笛森之
投資效益(註2)
18,988 37,318 38,015 33,588 26,952 21,327
對艾笛森每股盈餘
之影響(元)
0.13 0.25 0.25 0.22 0.18 0.14
  • 註 1 :艾笛森目前發行的股數 116,075 仟股 + 假設前次可轉換債全數轉換後的股數 3,362 仟股 + 假設本次可 轉換債全數轉換後的股數 27,108 仟股 + 假設員工認股權預計可轉換股數 4,176 仟股 =150,721 仟股。

  • 註 2 :不予考慮營業外收支金額及取具高新科技企業資格下,故以 ( 營業利益 + 目前租金 1,323 仟元 ) 之 85% 計算稅後淨利。

預估艾笛森在本次增加投資 720,000 仟元後, 104~109 年度依持 股比率可增加認列揚州艾笛森之投資收益分別為 18,988 仟元、 37,318 仟元、 38,015 仟元、 33,588 仟元、 26,952 仟元及 21,327 仟元, 依艾笛森 102 年底預估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本次轉投資揚州艾笛森 後對各年度每股盈餘之貢獻分別挹注 0.13 元、 0.25 元、 0.25 元、 0.22 元、 0.18 元及 0.14 元,對本集團未來各年度之獲利有所助益。

  • (2) 如轉投資特許事業者,應敘明特許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情形及其核准 或許可之附帶事項是否有影響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不適用。

  • 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事項:

  • (1) 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 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年度及未 來一年度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艾笛森為專業 LED 封裝廠,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計畫將以 720,000 仟元 ( 美金 24,000 仟元 ) 轉投資間接 100% 持有之大 - 陸孫公司 揚州艾笛森,以供其增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用,經由擴充產 能以增加獲利,未來將可增加艾笛森的投資利益,以下茲分述揚州艾笛森 資金預計運用情形以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 A.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138

計劃項目 預定完成
日期
所需資金總額 所需資金總額 所需資金總額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轉投資(揚州艾笛
森)-增建廠房及購置
機器設備
103年
第4季
增建廠房
NTD330,000
(USD11,000)
本次募集 NTD330,000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90,000
104年
第2季
購置機器設備
NTD400,000
(USD13,000)
(註)
本次募集 NTD390,000 30,000 180,000 180,000
合計 NTD730,000 NTD720,000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120,000 180,000 180,000

註:含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 10,000 仟元

B.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請詳參、二、 ( 八 ) 、 3.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資金運用計畫、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說明。 C. 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詳下表列式。

139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合計
項目
期初現金餘額1 1,144,162
1,173,372

1,075,033

1,028,993

1,123,284

982,529

853,581

864,040

665,125

651,478

624,266

1,391,192

1,144,162
加:非融資性收入2
應收帳款及票據收現 171,477
56,887

244,948

197,049

229,607

208,637

234,626

267,913

289,166

259,663

268,933

299,143

2,728,04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0
0

4,323

2,804

2,097

314

0

2,810

2,097

310

0

0

14,755
其他收入收現 28
517

1,264

382

1,601

330

312

323

359

326

357

338

6,137
合 計 171,505
57,404

250,535

200,235

233,305

209,281

234,938

271,046

291,622

260,299

269,290

299,481

2,748,941
減:非融資性支出3
應付帳款及票據付現 70,963
94,678

164,647

130,865

119,602

176,000

263,985

170,272

247,727

204,775

229,260

205,707

2,078,481
應付費用及利息 40,582
56,775

50,353

29,307

51,178

31,139

23,337

50,431

47,611

41,458

38,740

198,876

659,78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352
100

1,220

612

1,180

31,930

23,234

64,318

15,155

41,278

29,364

16,375

242,118
長期股權投資 20,328
0

0

0

59,080

100,000

0

0

0

0

0

60,000

239,408
合 計 149,225
151,553

216,220

160,784

231,040

339,069

310,556

285,021

310,493

287,511

297,364

480,958

3,219,794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所需資金總額5=3+4 749,225
751,553

816,220

760,784

831,040

939,069

910,556

885,021

910,493

887,511

897,364

1,080,958

3,819,794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短絀)
566,442
479,223

509,348

468,444

525,549

252,741

177,963

250,065

46,254

24,266

(3,808)
609,715
73,309
6=1+2-5
融資淨額7
支付現金股利 0
0

0

0

0

0

0

(95,000)
0
0

0

0

(95,000)
資金貸與 0
0

(88,605)
58,830
(88,620)
0
89,309

(89,940)
0
0

0

0

(119,026)
員工認股權證行使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發行(賣回)公司債 0
0

0

0

0

0

0

0

(244,776)
0
1,000,000

0

755,224
銀行借款(償債) 6,930
(4,190)
8,250
(3,990)
(54,400) 840
(3,232)
0
250,000

0

(205,000)
0
(4,792)
合 計 6,930
(4,190)
(80,355) 54,840
(143,020)
840
86,077

(184,940)
5,224
0

775,000

0

536,406
期末現金餘額8=1+2-3+7 1,173,372
1,075,033

1,028,993

1,123,284

982,529

853,581

864,040

665,125

651,478

624,266

1,391,192

1,209,715

1,209,715

140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合計
份項目
期初現金餘額1 1,209,715
1,218,334

1,186,241

1,275,745

1,271,212

1,243,151

1,169,017

1,169,482

1,371,146

1,282,746

1,268,608

1,388,069

1,209,715
加:非融資性收入2
應收帳款及票據收現 271,912
297,442

281,446

310,000

290,000

310,000

330,000

320,000

350,000

350,000

380,000

420,000

3,910,800
其他收入收現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 計 271,912
297,442

281,446

310,000

290,000

310,000

330,000

320,000

350,000

350,000

380,000

420,000

3,910,800
減:非融資性支出3
應付帳款及票據付現 217,144
214,323

232,125

234,125

232,125

250,125

261,125

268,125

288,125

295,125

321,125

308,125

3,121,717
應付費用及利息 38,707
36,955

42,806

41,515

55,936

44,009

43,410

45,211

60,275

47,013

49,414

198,215

703,46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442
18,257

7,011

8,893

0
0 25,000
0
0 22,000
0
0 88,603
長期股權投資 0 60,000
0
0 60,000
0
0 60,000
0
0 90,000
30,000

300,000
合 計 263,293
329,535

281,942

284,533

348,061

294,134

329,535

373,336

348,400

364,138

460,539

536,340

4,213,786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600,000
600,000

600,000

700,000

700,000

700,000

700,000

7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所需資金總額5=3+4 863,293
929,535

881,942

984,533

1,048,061

994,134

1,029,535

1,073,336

1,148,400

1,164,138

1,260,539

1,336,340

5,013,786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短
618,334
586,241

585,745

601,212

513,151

559,017

469,482

416,146

572,746

468,608

388,069

471,729

106,729
絀) 6=1+2-5
融資淨額7
支付現金股利 0
0

0

0

0

0

0

(35,000)
0
0

0

0

(35,000)
資金貸與 0
0

90,000

(30,000)
30,000
(90,000)
0 90,000
(90,000)
0
0

0

0
員工認股權證行使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發行(賣回)公司債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銀行借款(償債) 0
0

0

0

0

0

0

200,000

0

0

200,000

0

400,000
合 計 0
0

90,000

(30,000)
30,000
(90,000)
0
255,000

(90,000)
0
200,000

0

365,000
期末現金餘額8=1+2-3+7 1,218,334
1,186,241

1,275,745

1,271,212

1,243,151

1,169,017

1,169,482

1,371,146

1,282,746

1,268,608

1,388,069

1,271,729

1,271,729

141

  • (2) 就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本 支出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 或自有資產與風險性資產比率 ) ,說明償債 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 A. 應收帳款收款及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本集團應收帳款收款政策主要係依個別客戶之財務狀況、營運規模及 以往的債信記錄,並參酌市場供需情形給予適當之授信額度及收款條件。 目前收款條件主要為月結 30~120 天之電匯或支票收款,對於財務狀況較 不穩定、不易徵信或新往來的客戶則以預收貨款或 T/T 方式交易,預計 103 年度應收帳款收款政策與 102 年度應無顯著差異。艾笛森 102 及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中之應收帳款收現金額係以此為依據,故編製之假設 基礎應尚屬合理。

艾笛森應付帳款主要係應付採購原物料、人員薪資及加工費之款項, 與主要供應商之付款政策,係依產品之市場供需關係,與供應商訂定合理 之付款條件。目前付款條件主要以月結 30~120 天之電匯或支票付款,預 計 103 年度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與 102 年度應無顯著差異。艾笛森 102 及 103 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中之應付帳款付現金額係以此為依據,故編製之 假設基礎應尚屬合理。

B. 資本支出計畫

艾笛森之資本支出計劃係依據其經營策略予以擬定,經檢閱艾笛森現 金收支預測表, 102 年度及 103 年度估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不動 產之資本支出金額分別為 242,118 仟元及 88,602 仟元。 102 年 9~12 月預 計投入 102,172 仟元之機器設備支出以擴充高功率 LED 元件及 PLCC 元 件產能所需; 103 年度預計於第一季及第二季分別持續投入 32,710 仟元及 8,893 仟元之機器設備支出以擴充高功率 LED 元件及 PLCC 元件產能所 需;另考量機台因磨損或製程時間不一,為提昇產品良率及效能極大化, 參照以往機器新增汰換經驗,於 103 年第三季及第四季每季分別估列資本 支出 25,000 仟元及 22,000 仟元,以支應例行性之修改、汰換與維修所需。

至於 102 年度及 103 年度估列長期股權投資之資本支出金額分別為 239,408 仟元及 300,000 仟元。 102 年 9~12 月至 103 年度預計用於轉投資 揚州艾笛森 360,000 仟元,而增加揚州艾笛森之長期股權投資係因 LED 照明產品市場仍有其成長空間,故揚州艾笛森預計進行廠房規劃與擴建, 並持續投入高功率 LED 及 PLCC 元件之生產設備,以擴充產能,因應照 明市場之需求,艾笛森於 102 年第四季至 103 年度預計共投入 330,000 仟 元係用於支應揚州艾笛森廠房及宿舍之建置,並配合廠房興建進度,計劃

142

於 103 年第四季起於新建廠房內購置相關機器設備之購置總金額為 400,000 仟元。

艾笛森 102 年 9~12 月及 103 年度各月資本支出計劃主要係配合經營 策略接單情形及未來產業前景予以擬定,其編製基礎係參酌以往年度採購 經驗及使用狀況擬具相關資本支出計劃應尚屬合理。

C. 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上半年度
財務槓桿度(倍) 1.00 1.03 (0.65) -
負債比率(%) 21.32 27.89 25.22
30.81
營業收入 3,002,657 2,485,906 2,260,290 1,184,754
稅後純益(損) 491,451 209,890 29,999 (15,323)
每股盈餘(元) 6.20 2.04 0.26 (0.13)

資料來源: 99~101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別財務報告及 102 年上半年度個別自結財報。

(A) 財務槓桿度

財務槓桿度係為衡量公司舉債經營之財務風險,用以評估利息費 用之變動對於營業利益之影響程度,該項指標數值愈高表示公司所承 擔之財務風險愈大,若公司未舉債經營,則其財務槓桿度為 1 ,數值越 偏離 1 ,利息費用對稅前淨利影響程度愈大,財務風險越高,而該指數 若為正數,顯示舉債經營仍屬有利。 99~101 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財 務槓桿度分別為 1.00 倍、 1.03 倍、 (0.65) 倍及 - 倍 ( 營業淨利為負數 ) , 99~100 年度之財務槓桿度相當且約為 1 倍左右,然 101 年度及 102 年 上半年度之財務槓桿則顯示營業淨利已不足償還利息費用下,顯見財 務風險明顯升高,故艾笛森有必要調整以金融機構借款作為支應營運 週轉需求之經營方式,故為降低公司財務風險,艾笛森發行轉換公司 債用以償還銀行借款,應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B) 負債比率

台北艾笛森 99~101 年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負債比率分別為 、 、 21.32% 27.89% 25.22% 及 30.81% ,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利息費用 分別為 396 仟元、 6,863 仟元、 11,356 仟元及 6,023 仟元, 99 ~101 年 度及 102 年上半年度之利息費用占營業利益比率則分別為 0.07% 、 2.79% 、 253.77% 及 -%( 營業淨利為負數 ) ,自 100 年度起利息費用明顯 增加,且利息費用占營業利益比率亦呈逐年增加的趨勢,而至 101 年 度利息費用占營業利益比率則高達 253.77% ,故利息支出已對獲利能

143

力產生一定程度的侵蝕。艾笛森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募集資金,擬用 以償還銀行借款、購置機器設備及轉投資,預計收足款項後旋即償還 銀行借款,預估償還銀行借款後負債比率雖因減少了償還銀行借款之 負債 205,000 仟元,卻增加了轉換公司債 1,000,000 仟元,致使負債比 率不降反升,惟未來隨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陸續轉換為普通股 後,艾笛森之負債比率將持續有效改善,亦減少對銀行之依存度,增 加資金調度之彈性;另一方面,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若持有至到期,雖 將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 102.52%( 滿二年 ) 及 103.80%( 滿三年 ) ( 實質收益率為 1.25%) ,以現金一次償還,惟與台北艾笛森目前之短期 借款利率 0.89% ~1.623% 相較仍屬有利。綜上所述,本次發行轉換公司 債對於強化財務結構及降低財務負擔具有正面助益,為降低其營運及 財務風險,本次募資計畫應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 (3)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目 金額 102年度可節省利息
成本估算
103以後年度可節省
利息成本估算度減
少利息
購置機器設備
(不計入效益)
155,000 104 1,256
償還銀行借款 50,000 34 405
合計 205,000 138 1,661
  • 註:由於艾笛森銀行借款目的主要以營運週轉金列示,故以支用金額佔借款總額及借款總額的利 息成本估算各用途的利息成本。

艾笛森本次預計償還 205,000 仟元之銀行借款,其中 155,000 仟元係為 購置機器設備所需資金, 50,000 仟元係因應營運週轉而舉借之週轉金,因購 置機器設備之資金最終用途均非用於償債,故不適用本項評估,因此下列僅 就最終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之 50,000 仟元進行評估。

艾笛森為維持正常營運,向銀行借款以供其營運週轉所需資金,故前述 借款係供公司日常營運所需,在本次轉換公司債資金到位前,前述借款仍需 存續,以維持公司正常營運及發展,故前述借款用途實有其必要性及合理 性。且比較艾笛森 102 年第一季之營業收入 447,858 仟元, 102 年第二季之 營業收入 736,896 仟元,成長幅度為 64.54% ,顯示該等借款已產生相當效 益。

  1. 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或支付營建工程款者,應列明事項:不適用。

  2. 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事項:不適用。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四、本次購併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144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 (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簡明損益表

    1.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資料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1) 簡明資產負債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當年度截至
年 度
102 年6 月
項 目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30日財務資
料(註2)
流動資產 - - - - - 3,381,26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 - 1,841,569
無形資產 - - - - - 101,223
其他資產 - - - - - 254,448
資產總額 - - - - - 5,578,503
流動 分配前 - - - - - 1,944,673
負債 分配後 - - - - - -
非流動負債 - - - - - 74,947
負債 分配前 - - - - - 2,019,620
總額
分配後
- - -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 3,497,442
股本 - - - - - 1,160,745
資本公積 - - - - - 2,185,069
保 留 分配前 - - - - - 129,676
盈 餘 分配後 - - - - - -
其他權益 - - - - - 88,461
庫藏股票 - - - - - (66,509)
非控制權益 - - - - - 61,441
權益 分配前 - - - - - 3,558,883
總額 分配後 - - - - - -
  • 註 1 :本公司自 102 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尚無法填列最近五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 務資料,故另編製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 註 2 : 102 年度第 2 季財務資料係經會計師核閱。

145

(2) 簡明綜合損益表

(2)簡明綜合損益表 (2)簡明綜合損益表 (2)簡明綜合損益表 (2)簡明綜合損益表 (2)簡明綜合損益表 (2)簡明綜合損益表 (2)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當年度截至
102年6月30
日財務資料
(註2)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營業收入 - - - - - 1,268,506
營業毛利 - - - - - 135,962
營業損益 - - - - - (45,54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 - 29,087
稅前淨利 - - - - - (16,455)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
淨利
- - - - - (16,455)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本期淨利(損) - - - - - (17,77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 - - - 95,25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77,476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
- - - - - (15,323)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
權益
- - - - - (2,45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
- - - - - 79,75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
於非控制權益
- - - - - (2,274)
每股盈餘 - - - - - (0.13)
  • 註 1 :本公司自 102 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尚無法填列最近五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 資料,故另編製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 註 2 : 102 年度第 2 季財務資料係經會計師核閱。

146

    1.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資料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合併財務報告 )

(1) 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項 目 97 年度 98 年度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流動資產 963,785 1,803,123 3,196,146 3,795,701 3,173,028
基金及投資 - - - 13,500 103,359
固定資產 570,545 898,955 1,177,698 1,423,897 1,496,501
無形資產 46,192 44,120 42,517 42,377 59,475
其他資產 18,870 30,430 28,932 32,371 34,653
資產總額 1,599,392 2,776,628 4,445,293 5,307,846 4,867,016
分配前 259,056 644,293 961,307 959,617 1,254,019
流動負債
分配後 308,976 844,723 1,272,107 1,292,617 1,349,019
長期負債 87,519 117,801 38,200 540,919 38,502
其他負債 4,117 15,893 26,269 16,394 13,926
分配前 350,692 777,987 1,025,776 1,516,930 1,306,447
負債總額
分配後 400,612 978,417 1,336,576 1,849,930 1, 401,447
股本 499,200 668,100 888,000 1,080,473 1,160,745
分配前 538,850 948,286 1,998,218 2,272,499 2,255,390
資本公積
分配後 - - - 2,161,499 2,195,390
分配前 182,446 371,784 570,607 380,897 188,896
保留盈餘
分配後 46,664 79,156 171,007 158,897 153,896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28,204 10,471 (37,308) 57,047 16,885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 -
- - - -
之淨損失
股東權益 分配前 1,248,700 1,998,641 3,419,517 3,790,916 3,560,569
總額 分配後 1,198,780 1,798,211 3,108,717 3,457,916 3,465,569

註:上述各年度之財務資料皆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147

(2) 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營業收入 1,067,901 1,712,518 3,027,755 2,505,899 2,262,865
營業毛利 296,104 576,453 927,507 503,876 331,397
營業損益 138,066 368,961 635,268 216,705 17,11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29,737 17,566 16,013 33,189 48,757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2,141 11,205 74,610 7,154 21,166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
損益
165,662 375,322 576,671 242,740 44,701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149,918 325,120 491,451 209,890 29,933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非常損益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
影響數
- - - - -
本期損益 149,918 325,120 491,451 209,890 29,933
每股盈餘(註2) 1.82 3.82 5.13 1.94 0.26

註 1 :上述各年度之財務資料皆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係按 101 年底股本 1,160,745 仟元依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追溯調整計算。

    1.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資料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個體財務報告 )

(1) 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 度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項 目 97 年度 98 年度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流動資產 891,220 1,686,331 2,937,557 3,310,162 2,391,531
基金及投資 342,194 554,866 815,554 1,274,780 1,598,232
固定資產 300,662 458,622 572,349 652,413 718,975
無形資產 - - - - 19,354
其他資產 17,699 23,152 20,866 19,434 26,216
資產總額 1,551,775 2,722,971 4,346,326 5,256,789 4,754,308
分配前 266,280 636,263 901,042 949,739 1,184,983
流動負債
分配後 316,200 836,693 1,211,842 1,282,739 1,279,983
長期負債 32,678 72,678 - 500,251 -
其他負債 4,117 15,389 25,767 15,883 13,918
負債 分配前 303,075 724,330 926,809 1,465,873 1,198,901

148

年 度 年 度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項 目 97 年度 98 年度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總額 分配後 352,995 924,760 1,237,609 1,798,873 1,293,901
股 本 499,200 668,100 888,000 1,080,473 1,160,745
資本 分配前 538,850 948,286 1,998,218 2,272,499 2,255,390
公積 分配後 - - - 2,161,499 2,195,390
保留 分配前 182,446 371,784 570,607 380,897 188,896
盈餘 分配後 46,664 79,156 171,004 158,897 153,896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28,204 10,471 (37,308) 57,047 16,885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 -
- - - -
之淨損失
股東權益 分配前 1,248,700 1,998,641 3,419,517 3,790,916 3,555,407
總 額 分配後 1,198,780 1,798,211 3,108,717 3,457,916 3,460,407

註:上述各年度之財務資料皆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

(2) 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餘為元
年 度
項 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營業收入 1,068,474 1,702,117 3,002,657 2,485,906 2,260,290
營業毛利 278,601 528,858 801,501 482,999 254,320
營業損益 145,171 351,391 568,250 246,227 4,475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27,152 32,940 69,471 30,771 57,424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480 10,205 72,125 33,357 21,326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
損益
164,843 374,126 565,596 243,641 40,573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149,918 325,120 491,451 209,890 29,999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非常損益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
影響數
- - - - -
本期損益 149,918 325,120 491,451 209,890 29,999
每股盈餘(註2) 1.82 3.82 5.13 1.94 0.26

註 1 :上述各年度之財務資料皆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係按 101 年底股本 1,160,745 仟元依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追溯調整計算。

149

  • ( 二 ) 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營業部門 停工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表之影響:

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 存貨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 「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一次修訂條文。依該公報第十九段及第二十一段之 規定,存貨成本中固定製造費用分攤方式之改變及期末存貨之續後衡量由成本 與市價孰低法改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此項會計原則變動,使民國九 十八年度淨利及每股盈餘分別減少 3,329 千元及 0.05 元。

合併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 「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一次修訂條文。依該公報第十九段及第二十一段之 規定,存貨成本中固定製造費用分攤方式之改變及期末存貨之續後衡量由成本 與市價孰低法改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此項會計原則變動,使民國九 十八年度淨利及每股盈餘分別減少 3,903 千元及 0.06 元。

2. 應收款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 帳列原始產生之應收款應適用該公報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 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年度損益及每股盈餘並無 重大影響。

3. 營運部門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 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從事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 之資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決策者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 表達營運部門。另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 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及其子公 司民國一○○年度財務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本合併財務季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 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編製合併財務季報告時,管理階層於採用合併公司會計政策時所作之重大 判斷以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與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一

150

  • 致,並預期與首份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一致。

  • ( 三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姓名及查核意見

1.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及查核意見

年度 會計師事務所 簽證會計師姓名 查核意見
97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于紀隆、陳蓓琪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98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于紀隆、陳蓓琪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99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恒昇、陳蓓琪 無保留意見
100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恒昇、陳蓓琪 無保留意見
101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恒昇、陳蓓琪 無保留意見

2. 最近五年度更換會計師之情事

  • (1) 本公司九十九年上半年度起配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 整,改由林恒昇、陳蓓琪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

  • ( 四 ) 財務分析

─ 1. 財務分析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2)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2)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2)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當年度截
至102 年6
月30 日財
務資料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 - - - - 36.20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比率
- - - - - 197.32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 - - - - 173.87
速動比率 - - - - - 138.88
利息保障倍數 - - - - - -(註3)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 - - - 3.29
平均收現日數 - - - - - 111
存貨週轉率(次) - - - - - 3.61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 - - - 3.95
平均銷貨日數 - - - - - 10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
轉率(次)
- - - - - 1.55
總資產週轉率(次) - - - - - (0.49)



資產報酬率(%) - - - - - (0.24)
權益報酬率(%) - - - - - (0.50)
占實收資
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 - - - (3.92)
稅前純益 - - - - - (1.42)

151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2)
純益率(%)
每股盈餘(元)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2)
純益率(%)
每股盈餘(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當年度截
至102 年6
月30 日財
務資料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純益率(%) - - - - - (1.40)
每股盈餘(元) - - - - - (0.13)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 - - - - 4.22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 - - - 37.62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 - - 2.06
槓桿度 營運槓桿度 - - - - - (6.04)
財務槓桿度 - - - - - 0.88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不適用。

註 1 :本公司自 102 年度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尚無法填列最近五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 資料,故另編製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註 2 :分析項目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2.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3.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 固定資產淨額。

  4. 償債能力

  5.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6.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7.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8. 經營能力 (1)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 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9. (2) 平均收現日數=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10.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11. (4)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 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12. (5) 平均銷貨日數= 365 /存貨週轉率。

  13. (6) 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14.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15. 獲利能力

  16.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 (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17. (2) 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18.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19. (4) 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20. 現金流量

  21.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2.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 ( 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金 ) 6.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註 3 :由於稅前為虧損,故不予計算。

152

─ 2. 財務分析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合併財務報告 )

年 度
分析項目
年 度
分析項目
年 度
分析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21.93 28.02 23.08
28.58
26.84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
234.20 235.43 293.60
304.22
240.15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372.04 279.86 332.48
395.54
253.03
速動比率 302.76 216.69 258.81
326.87
201.88
利息保障倍數 92.07 388.33 1087.01
36.37
4.94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4.62 5.98 5.87
3.88
3.82
平均收現日數 79 61 62
94
96
存貨週轉率(次) 4.04 3.87 3.98
3.12
3.10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4.45 3.59 3.52
3.47
5.16
平均銷貨日數 90 94 92
117
118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2.32 2.33 2.92
1.93
1.55
總資產週轉率(次) 0.80 0.78 0.84
0.51
0.44



資產報酬率(%) 11.38 14.89 13.62
4.41
0.77
股東權益報酬率(%) 15.47 20.02 18.14
5.82
0.82
占實收資本
比率(%)
營業利益 27.66 55.23 71.54
20.06
1.47
稅前純益 33.19 56.18 64.94
22.47
3.85
純益率(%) 14.04 18.98 16.23
8.38
1.33
每股盈餘(元)(註2) 3.03 5.31 6.20
2.04
0.26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91.00 66.81 32.91
10.14
15.03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51.85 60.55 50.74
40.67
40.76
現金再投資比率 13.43 16.50 3.10
(4.51)
(3.61)
槓桿
營運槓桿度 2.69 1.90 1.76
3.43
35.81
財務槓桿度 1.01 1.00 1.00
1.03
2.97
101年度財務比率與上期比較,增減變動達20%以上者說明如下:
1、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較上期下降,主要係100年發行的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滿兩年時債權人可行使賣回權,故於101年度將尚未轉換之公司債分類到流
動負債所致,及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於101年第四季買入庫藏股致股東權益減少。
2、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流動資產較上期減少,及可轉換公司
債轉列流動負債,故流動負債上升所致。
3、利息保障倍數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稅前淨利較上期大幅減少,惟利息費用因公
司債價格攤銷之利息增加所致。
4、應付款項週轉率較上期增加,主要係101年第四季因需求減緩故進貨金額大幅減少
致期末應付帳款減少。

153

  • 5 、資產報酬率、股東權益報酬率、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 率、純益率及每股盈餘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獲利較上期大幅減少所致。

  • 6 、現金流量比率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期來自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較上期增加幅度 大於流動負債增幅所致。

  • 7 、現金再投資比率較上期增加,主要係現金股利雖較上期增加,但本期來自營業活動 之淨現金流入增加所致。

  • 8 、營運槓桿度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年度 LED 產業競爭激烈,終端消費市場之價格大 幅下降,營業淨利較上期大幅減少所致。

  • 9 、財務槓桿度較上期增加,主要係因本年度營業淨利較上期大幅減少,故扣除利息費 用之數字大幅減少所致。

─ 3. 財務分析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個體財務報告 )

年 度
分析項目
年 度
分析項目
年 度
分析項目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19.53 26.60 21.32
27.89
25.2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
426.19 451.64 597.45
657.74
494.51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334.69 265.04 326.02
348.53
201.82
速動比率 274.23 208.70 264.25
297.69
168.48
利息保障倍數 133.30 720.47 1,429.27
36.50
4.57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4.52 5.81 5.77
3.81
3.64
平均收現日數 81 63 63
96
100
存貨週轉率(次) 4.52 4.36 4.76
3.80
4.42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4.36 3.56 3.75
3.53
5.52
平均銷貨日數 81 84 77
96
83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3.67 4.48 5.82
4.06
3.30
總資產週轉率(次) 0.83 0.80 0.85
0.52
0.45



資產報酬率(%) 11.73 15.23 13.91
4.49
0.79
股東權益報酬率(%) 15.47 20.02 18.14
5.82
0.82
占實收資本
比率(%)
營業利益 29.08 52.60 63.99
22.79
0.39
稅前純益 33.02 56.00 63.69
22.55
3.50
純益率(%) 14.03 19.10 16.37
8.44
1.33
每股盈餘(元)(註2) 1.82 3.82 5.13
1.94
0.26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91.36 63.75 30.71
14.68
4.85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85.76 98.45 75.49
60.90
52.54
現金再投資比率 14.23 15.69 2.07
(3.73)
(7.24)
槓桿 營運槓桿度 1.64 1.34 1.29
1.73
43.93

154

財務槓桿度 1.01 1.00 1.00
1.03
(0.65)
101年度財務比率與上期比較,增減變動達20%以上者說明如下:
1、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較上期下降,主要係100年發行的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滿兩年時債權人可行使賣回權,故於101年度將尚未轉換之公司債分類到流
動負債所致,及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於101年第四季買入庫藏股致股東權益減少。
2、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流動資產較上期減少,及可轉換公司
債轉列流動負債,故流動負債上升所致。
3、利息保障倍數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稅前淨利較上期大幅減少,惟利息費用因公
司債價格攤銷之利息增加所致。
4、應付款項週轉率較上期增加,主要係101年第四季因需求減緩故進貨金額大幅減少
致期末應付帳款減少。
5、資產報酬率、股東權益報酬率、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
率、純益率及每股盈餘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獲利較上期大幅減少所致。
6、現金流量比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來自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減少及流動負債
增加所致。
7、現金再投資比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本期來自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減少但現金股
利較上期增加所致。
8、營運槓桿度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年度LED產業競爭激烈,終端消費市場之價格大
幅下降,營業淨利較上期大幅減少所致。
9、財務槓桿度較上期減少且為負值,主要係因本年度營業淨利較上期大幅減少,故扣
除利息費用後之數字為負值所致。

( 五 ) 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1. 合併財務報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會計科目
101年度 100年度 增減變動 差 異 數 說 明
金額 %
現金及約當現
1,929,593 2,512,228 (582,635) (23.19) 主要係100 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
保轉換公司債,於101年度完成大部分
資金運用,故101 年之餘額減少。
以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
103,359
13,500
89,859
665.62
主要係擴大產業佈局,101年新增投資
雷笛揚照明、LEDLitek CO.,Ltd及琉明
斯科技光電所致。
土地 235,215
158,748
76,467
48.17
係購買中和9 樓廠辦。
應付帳款 317,615
407,462
(89,847) (22.05) 主要係101 年下半年進貨較少所致。
一年內執行賣
回權公司債
373,346
0
373,346
100.00
係100 年發行的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滿兩年時債權人可行使賣回
權,故於101年度將尚未轉換之公司債
分類到流動負債所致。
應付公司債 0
491,866
(491,866) (100.00)
累積盈餘 40,011
215,693
(175,682) (81.45) 主要係101年度盈餘較100年大幅減少

155

年度
會計科目
101年度 100年度 增減變動 增減變動 差 異 數 說 明
金額 %
所致。
庫藏股票 (66,509)
0
66,509
100.00
係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故於101
第四季陸續買入庫藏股所致。
營業毛利 331,397
503,876
(172,479) (34.23) 主要係101年度LED產業競爭激烈,
終端消費市場之價格大幅下滑及產品
銷售組合改變,營收減少並認列存貨跌
價損失,故整體毛利較少。
營業淨利 17,110
216,705
(199,595) (92.10) 主要係毛利減少及營業費用增加所致。
稅前淨利 44,701
242,740
(198,039) (81.58) 主要係101 年度銷貨收入減少及營業
毛利下滑,營業費用略增,故淨利較上
年度下滑。
合併總淨利 29,933
209,890
(179,957) (85.74)

註:前後期變動幅度達 10% 以上且金額達當年度總資產 1% 以上者。

2. 個體財務報表

年度
會計科目
101年度 100年度 增減變動 增減變動 差 異 數 說 明
金額 %
現金及約當現
1,144,162 2,021,833 (877,671) (43.41) 主要係100 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
保轉換公司債,於101年度完成大部分
資金運用,另外101年度發放現金股利
金額較高,故101 年之餘額減少。
應收帳款淨額 472,029
524,536
(52,507) (10.01) 主要係101 年營收較100 年減少所致。
應收關係人款
106,734
10,924
95,810
877.06
主要係本公司因應大陸市場需求,增加
銷售予揚州雷笛森及為琉明斯光電代
工PLCC元件所致。
存貨 381,755
456,987
(75,232) (16.46) 因營收下降故持續加強庫存管控,致存
貨金額減少。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1,598,232 1,274,780 323,452
25.37
主要係101 年度為降低成本及加強公
司競爭力,持續透過Best Opto增加對
揚州艾笛森投資美金8,000仟元及對艾
發投資增資新台幣100,000 仟元所致。
土地 235,215
158,748
76,467
48.17
係購買中和9 樓廠辦。
應付帳款 234,093
330,028
(95,935) (29.07) 主係101 年下半年進貨較少所致。
一年內執行賣
回權公司債
373,346
0
373,346
100.00
主要係100 年發行的國內第一次無擔
保轉換公司債滿兩年時債權人可行使
賣回權,故於101年度將尚未轉換之公
司債分類到流動負債所致。
應付公司債 0
491,866
(491,866) (100.00)
累積盈餘 40,011
215,693
(175,682) (81.45) 主要係101年度盈餘較100年大幅減少
所致。
庫藏股票 66,509
0
66,509
100.00
係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故於101
第四季陸續買入庫藏股所致。
營業毛利 254,320
482,999
(228,679) (47.35) 主要係101年度LED產業競爭激烈,
終端消費市場之價格大幅下滑及產品

156

年度
會計科目
101年度 100年度 增減變動 增減變動 差 異 數 說 明
金額 %
銷售組合改變,營收減少並認列存貨跌
價損失,故整體毛利較少。
營業淨利 4,475
246,227
(241,752) (98.18) 除因毛利大幅下降以外,營業費用因認
列員工認股權、專利授權及本公司利用
景氣低迷時期導入大型資訊整合系統
之支出增加所致。
稅前淨利 40,573
243,641
(203,068) (83.35) 因營業收入下降,成本費用上升等因
素,雖認列投資收益較上年度增加,惟
稅前淨利仍較上年度減少。
本期淨利 29,999
209,890
(179,891) (85.71) 101 年銷貨收入減少及營業毛利下
滑,營業費用略增,故營業利益及本期
淨利均較去年下滑。

註:前後期變動幅度達 10% 以上且金額達當年度總資產 1% 以上者。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

  • ( ) 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並 應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 1.10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一之一。

    • 2.101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一之二。

    • 3.102 年度第 2 季合併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一之三。

  • ( 二 ) 最近二年度發行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 1.100 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一之四。

    • 2.101 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一之五。

  • ( 三 ) 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應併予揭露:無。

  •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料

  • ( ) 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 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 ( 二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 者,應揭露資訊:無。

( 三 ) 期後事項:無。

( 四 ) 其他:無。

157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一 ( ) 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 )財務狀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1年度 100年度 差 異
金 額 百分比(%)
流動資產 3,173,028 3,795,701 (622,673) (16.40%)
基金及投資 103,359 13,500 89,859
665.62%
固定資產 1,496,501 1,423,897 72,604
5.10%
無形資產 59,475 42,377 17,098
40.35%
其他資產 34,653 32,371 2,282
7.05%
資產總額 4,867,016 5,307,846 (440,830) (8.31%)
流動負債 1,254,019 959,617 294,402
30.68%
長期負債 38,502 540,919 (502,417) (92.88%)
其他負債 13,926 16,394 (2,468) (15.05%)
負債總額 1,306,447 1,516,930 (210,483) (13.88%)
普通股股本 1,160,745 1,080,473 80,272
7.43%
資本公積 2,255,390 2,272,499 (17,109) (0.75%)
保留盈餘 188,896 380,897 (192,001) (50.41%)
累積換算調整數 16,885 57,047 (40,162) (70.40%)
庫藏股 (66,509) 0 (66,509) 100.00%
股東權益 3,555,407 3,790,916 (235,509) (6.21%)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前後期變動達20%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1千萬元)
1、基金及投資增加:主要係擴大產業佈局,101年新增投資雷笛揚照明、LEDLitek
CO.,Ltd及琉明斯科技光電所致。
2、無形資產增加:主要係新增專利授權費及購置大型資訊整合系統所致。
3、流動負債增加、長期負債減少:主要係100年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於102年8月底屆滿兩年時債權人可行使賣回
權,故於101年度將尚未轉換之公司債由長期負
債分類到流動負債所致。
4、保留盈餘減少:主要係101年度盈餘較100年大幅減少所致。
5、累積換算調整數減少:主要係因匯率波動故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14號「外幣換
算之會計處理準則」所計算之累積換算調整數減少所致。
6、庫藏股增加:主要係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故於101第四季陸續買入庫藏股所
致。

158

( 二 ) 財務績效:

1. 經營結果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1年度 100年度 差異
金額 百分比(%)
營業收入 2,262,865 2,505,899 (243,034) (9.70%)
營業成本 1,931,468 2,002,023 (70,555) (3.52%)
營業毛利 331,397 503,876 (172,479) (34.23%)
營業費用 314,287 287,171 27,116 9.44%
營業損益 17,110 216,705 (199,595) (92.1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48,757 33,189 15,568 46.91%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21,166 7,154 14,012 195.86%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44,701 242,740 (198,039) (81.58%)
所得稅費用 14,768 32,850 (18,082) (55.04%)
合併總淨利 29,933 209,890 (179,957) (85.74%)
增減比例變動達20%之分析說明:
1、營業毛利減少:主要係101年度LED產業競爭激烈,終端消費市場之價格大幅下
降及產品銷售組合改變,營收減少及認列存貨跌價損失,故整體毛利較去年減
少34.23%。
2、營業損益減少:主要係毛利減少及營業費用微幅增加所致。
3、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增加:主要係100年第四季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後將尚未動支的資金存放銀行,故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增加:主要係100年發行的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的利
息攤銷及因匯率波動之兌換損失增加所致。
5、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減少:主要係營業毛利減少及營業費用微幅增加所致。
6、所得稅費用減少:主要係101年度稅前淨利減少,故所得稅費用減少。
7、本期損益減少:101年度銷貨收入減少及營業毛利下滑,營業費用略增,故營業
利益及本期淨利均較去年度下滑。
  1. 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綜合各研究機構如 Strategy Unlimited 及工研院以及本公司業務部之研 究資訊顯示:

  • (1) 高功率 LED 元件與模組:近年來隨著全球能源價格高漲,各國政府已經 開始意識到節能與環保的議題, LED 因具有節能環保概念及替代照明技 術快速發展,歐美日各國均積極推動 LED 照明。中國因為城市化速度快, 城市居民對於戶外燈具、道路照明及住宅燈具 ( 如裝飾燈 ) 的需求大,城市 化的進程力快亦為中國照明市場帶來龐大商機。

159

  • (2)PLCC 元件:隨著 PLCC 元件在照明領域之應用持續擴大,及中國市場之 需求大幅上揚,本公司除透過整合琉明斯光電公司以達到快速提升 PLCC 元件之產能外,為達生產經濟規模以與其他國際大廠抗衡,未來擬持續 擴充 PLCC 元件之產能,以達照明領域具備競爭優勢為原則。

  • (3) 光傳輸元件:在光傳輸的市場需求方面,由於多媒體產品的快速發展, 消費性電子產品對影音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加上數位音源的風行,隨 著 DVD 、 PC 、 NB 、 STB 、手機等影音裝置的成長,雖帶動光傳輸元件之 成長需求,惟產品已趨成熟加上價格不易提升,本公司未來不擬再擴充 光傳輸元件之產能,以維持目前既有需求為原則。

  • (4) 光感測元件:在光感測元件市場需求方面,人性化的操作介勢必成為產 品設計的重點,近年來由於 G-sensor 等高階產品之價格下滑,故取代本 公司所提供之方向感測元件,預期此部分業務將逐漸淡出本公司之營運 重心,本公司不擬再擴充光感測元件之產能,以維持目前既有需求為原 則。

本公司及子公司擁有多年的研發實務經驗,專門設計與製造高功率 LED 與各種半導體照明 (Solid State Lighting) 應用模組、光纖傳輸 S/PDIF 元件、光感測元件等光電產品,應可因應市場高速成長的產能需求,預 計本年度該等產品之生產與銷售數量將持續成長。

  • ( 三 ) 現金流量: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 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 最近二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1年度 100年度 增(減)比例
現金流量比率 15.03% 10.14% 48.22%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40.76% 40.67% 0.22%
現金再投資比率 (3.61%) (4.51%) 19.96%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現金流量比率較上期增加,主要係本期來自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較上期增加
幅度大於流動負債增幅所致。
2.現金流量允當比率與上期差異不大。
3.現金再投資比率較上期增加,主要係現金股利雖較上期增加,但本期來自營業
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增加所致。
  1. 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不適用。

160

3.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現金
餘額
全年來自營業活
動淨現金流量
全年現金預
計流出量
預計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現金不足之補救措施 現金不足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1,144,162 (10,219) 924,228 209,715 - 1,000,000
說明:
1.未來一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 主要係102年度預計營收及獲利緩步持續成長,但預計現金回收
速度較支出的速度緩慢,故來自營業活動之淨現金呈現流出狀
態。
(2)投資活動: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出主要係預計102年度購置固定資產及長期投
資等支出約481,526仟元所致。
(3)融資活動: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出主要係發放股東現金股利95,000仟元、資金
貸與子公司119,026仟元及支付債權人公司債賣回款244,776仟元
所致。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由於現金已低於營運所需之最低資
金水位,故預計於第四季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支應。

( 四 )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 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計劃項目 實際或預期之
資金來源
預定完成日期 所需資金
總額
實際或預期資金運用進度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長期投資 自有資金及
應付公司債
101.01~102.12 454,450 338,230 239,408 - - -
固定資產 自有資金及
應付公司債
101.01~102.12 333,848 184,372 242,118 - - -

2.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為配合公司業務發展、營運規模擴充及生產成本之考量,台灣生產基地 除原本中和廠外再增加中壢廠投入營運,同時亦增加投資大陸擴充生產基地 與設備產能,預計可提升產能以滿足訂單需求,並可增加與國際大廠合作接 單之能力。另外為強化公司競爭力,持續研發新產品及改良製程,故亦投入 相關機器設備。

( 五 )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 計畫。

1.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經營團隊係基於營運需求與公司未來成長之考量等因素而進行 轉投資,就轉投資事業之組織型態、投資目的、設置地點、市場狀況、業務

161

發展、可能合資對象、持股比例、參考價格及財務狀況等項目進行詳細評估, 並作成投資案評估建議,以供決策當局作為投資決策之依據。此外,本公司 針對已投資之事業亦隨時掌握被投資事業經營狀況,分析投資成效,以利決 策當局作為投資後管理之追蹤評估。

  1.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

101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轉投資公司 持股
比例
長期投資
金額
101年度
投資
(損)益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改善計畫 未來其他
投資計畫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100% 825 (57) 支付台灣帳務處理費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100% 167,753 5,910 主係認列投資東莞艾
笛森之利益
Best Opto
Corporation
100% 1,226,889 18,110 主係認列投資揚州艾
笛森利益及揚州雷笛
森損失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100% 202,765 1,421 主要係認列有價證券
處分利益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註1)
100% 173,236 5,660 主係光傳輸元件產品
持續進行成本降低作
業故毛利增加
Best Led
Corporation
(註2)
100% 1,210,767 22,589 主要係認列投資揚州
艾笛森之利益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註2)
100% 1,210,767 25,589 主要高功率LED元件
及PLCC生產數量增加
達經濟規模故毛利增
積極拓展
大陸市場
預計增資
美金
24,000仟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註3)
100% 17,333 (3,581) 主要係部分毛利較高產
品因市場需求減少,故
銷售量減少,加上市場
價格競爭激烈,雖增加
人員及促銷,但因銷售
毛利不足支應營業費
用,因而導致虧損
積極拓展
大陸市場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註
4)
55% 6,309 (81) 101年設立,故僅有些
許費用,尚未產生利潤
積極拓展
美國市場

註 1 :本公司係透過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持有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 註 2 :本公司係透過 Best Opto Corporation 持有 Best Led Corporation 及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註 3 :本公司係透過 Best Led Corporation 持有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 註 4 :本公司係透過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

3.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本公司因應擴展業務及全球佈局之考量,視市場及營運情形提升整體競 爭實力,而增加台灣地區投資及持續擴充大陸地區生產基地與設備產能,藉

162

此持續蒐集市場資訊以掌握客戶最新動向及產品資訊。 102 年度預計在大陸 地區投資 119,080 仟元。另外為掌握市場脈動,使本公司未來在 LED 領域 之發展更臻完備,預計投資上下游供應商與客戶等策略伙伴,以提升本公司 競爭力。

( 六 ) 其他重要事項:無

163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 ) 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改進建議及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情形

  • 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

年度 會計師建議事項 改善情形
99 年度 -
100 年度 -
101 年度 -
  2. 最近三年度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情形:本公司之稽核人員於執行內 部稽核過程中,除發現一般作業事項之問題,並提出改善建議且要求相關人 員改正外,並無發現重大缺失之情形。
  • ( 二 ) 內部控制聲明書:請參閱附件二。

  • ( 三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 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 善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無。

  •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 用評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不適用。

  •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請參閱附件三。

  •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請參閱附件四。

  •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不適用。

  •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 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無。

  •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 項:無。

  •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 (請)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 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無。

  •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 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 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十一、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請參閱附件七。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上市上櫃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164

一 ( ) 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 101 年度董事會開會 6 次, 102 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會開會

  • 6 次 (A) ,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
席次數(B)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列)席
率(%)(B/A)
備註
董事長 吳建榮 12 0 100.00% 102.6.13改選後連任
董事 孫宗鼎 0 1 0.00% 101.7.24辭任
董事 鉅基投資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鄭森焜
4 1 66.66% 102.6.13屆滿辭任
董事 緯鑫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耀川
6 0 100.00% 102.6.13 改選後連
任,並改派代表人
獨立董事 古永嘉 12 0 100.00% 102.6.13改選後連任
獨立董事 石百達 10 1 83.33% 102.6.13改選後連任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
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
事意見之處理:無。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
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
執行情形評估:設立審計委員會,監督董事會之決策內容,另至少每季召開董事會,並依
法令之規定公開相關訊息予投資大眾。
  • ( 二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102 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審計委員會開會 3 次 (A) ,獨立董事

  • 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
備 註
獨立董事 古永嘉 3 0 100.0% 102.6.13改選後改以
審計委員會運作
獨立董事 石百達 3 0 100.0% 102.6.13改選後改以
審計委員會運作
獨立董事 劉如熹 2 1 66.7% 102.6.13改選後改以
審計委員會運作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暨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之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
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
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事
項、方式及結果等):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開會時,如溝通討論有關本公司財務報告及會計師
查核簽證等相關事項有必要時,皆會邀請會計師列席。

165

2.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01 年度董事會開會 6 次 (A) ,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列席次數
(B)
實際列席率
(%)(B/A)
備 註
監察人 久元電子(股)公司
代表人:蔡建中
5 83.3% 102.6.13改選後改以審
計委員會運作
監察人 泰力實業(股)公司
代表人:吳南陽
6 100.0% 102.6.13改選後改以審
計委員會運作
監察人 王穩超 6 100.0% 102.6.13改選後改以審
計委員會運作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公司員工及股東可透過電話或電子信箱與監察
人溝通。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內部稽核部門除每月將稽核報告送交各監察人查閱外,稽核主管亦針對稽核重大發
現於董事會上向各董事會成員提出報告。
2.會計師依據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與受查者治理單位之溝通」及證券期貨局93
年3月11日發布之台財證六字第0930105373號函規定,於規劃階段及完成階段每季
就本公司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之治理事項,彙列資訊與監察人進行
書面或當面溝通。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
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監察人列席之董事會,針對董事會所決議的議案,
並無提出反對之意見。

( 三 )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治理運作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
等問題之方式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
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
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
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
(一)本公司已依規定建立發言
人制度處理相關事宜。
(二)本公司與股務代理機構定
期掌握公司主要股東及其
控制者之名單。
(三)本公司訂有「集團企業、
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
業程序」及「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等辦法,
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
司內部控制制度辦理。
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辦理,與「上
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無重大差異。

166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
性之情形
(一)本公司已設立3席獨立董
事。
(二)本公司選任信譽卓越之會
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簽
證,其與本公司無任何利
害關係,並嚴守獨立性。
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辦理,與「上
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無重大差異。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
之情形
(一)本公司一向重視利害關係
人,包括股東、員工、客
戶上下游廠商、銀行、債
權人等彼此間權利及義務
關係的平衡,由本公司各
負責單位處理。
(二)本公司設有發言人,並可
透過公司網站及電話、傳
真等方式與利害關係人建
立溝通管道。
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辦理,與「上
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辦理」無重大差異。
四、資訊公開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
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
情形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
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
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
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
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
放置公司網站等)
(一)本公司已指定專人負責公
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工
作,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
露公司財務業務等相關資
訊。
(二)本公司已建立發言人制
度,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
訊之蒐集及揭露,確保股
東及利害關係人決策之資
訊充份揭露。
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辦理,與「上
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辦理」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
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情
本公司已設置薪酬委員會,請參
閱第158-159頁。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
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尚未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但已
訂定與公司治理相關之董事會議事規則、股東會議事規則、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
核制度、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並以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的精神執行相關業務。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
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
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公司以創新、創利、創惠為公司的經營理念,業績不斷的穩定成長,以永續經
營為志,創造社會的就業機會,並維持良好的公司治理,確保公司營運維持在最佳
狀態,平衡所有利害相關者利益,創造公司價值,提升股東權益。

167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項目 運作情形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1 、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

公司以永續經營為志,擴大公司經營規模,創造社會的就業機會,並注重員 工的權益,訂有相關的「工作規則」遵守法令及商業道德;成立「職工福利委員 會」,發展員工各項福利;定期舉辦「勞資會議」了解員工的需求,加強僱佣之 間的關係,定期員工「健康檢查」及舉辦不同的體能及各項活動,關心員工健康; 舉辦國內外旅遊及社團活動調劑心情抒緩壓力;定期辦理各項教育訓練課程,提 昇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

2 、投資人關係:

股東權益是公司所重視的,設有投資關係服務單位,期能做好公司與投資人 之間溝通的橋樑。公司會不定期的與投資法人座談,有專人詳細答覆個人股東之 來電洽詢,董監、大股東定期的參加公司董事會,讓投資人了解公司經營成果績 效與發展經營策略;財務資訊務求符合資訊揭露之完整、即時、正確、透明等各 項原則;近年來公司穩健的經營發展,在股利分配、股東權益報酬率以及殖利率 上也有傑出的表現。

3 、供應商關係及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本公司秉持「正直誠實、行動務實、謙虛踏實」的企業文化,也以「顧客滿 意」的信念,與供應商及客戶的商業行為嚴守商業道德,定期針對主要供應商之 價格、品質、技術、交貨狀況及服務等項目進行評比,著重於關鍵零組件供需的 管理,以降低風險。提高生產品質,充分瞭解客戶的需求,協助客戶解決問題, 提供令顧客更滿意的產品與服務。與往來銀行、員工、客戶、供應商等,均保持 暢通的溝通管道,並尊重及維護其應有合法權益。

  • 4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均已依規定進修研習,並於列席董事會時針對議案提供 意見。

  • 5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對風險管理一向採預防政策,除依法制訂有內控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定 時及不定時查核執行情形外,另投保相關保險如財產保險以規避風險。

  • 6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本公司已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

八、如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者,應敍明其自評 (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依據公司自評,本公 司董事會、股務、內部控制、重大資訊揭露及內部稽核之運作尚屬有效,並無重大 。 缺失

168

  • ( 四 ) 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份別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 符合獨立性情形 符合獨立性情形 符合獨立性情形 符合獨立性情形 符合獨立性情形 符合獨立性情形 符合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
他公開
發行公
司薪資
報酬委
員會成
員家數
備註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
需相關料系
之公私立大
專院校講師
以上
法官、檢察
官、律師、會
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
所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之
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務、法
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
務所需之工
作經驗
1 2 3 4 5 6 7 8
獨立董事 古永嘉 V V V V V V V V V 1 符合
獨立董事 石百達 V V V V V V V V V 符合
獨立董事 劉如熹 V V V V V V V V V 符合

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 (2) 第一屆委員任期為 100 年 11 月 1 日至 102 年 6 月 12 日 ( 原任期至 102 年 4 月 26 日止,因 102 年 6 月 13 日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故本屆委員任期 至 102 年 6 月 12 日止 ) ,新任委員任期自 102 年 6 月 13 日至 105 年 6 月 12 日, 101 年度及 102 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薪資報酬委員會開 會 3 次 ( A ) ,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
次數(B)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
備註
召集人 古永嘉 3 0 100.00%
委員 石百達 3 0 100.00%
委員 周聰南 1 1 33.33% 102.06.13屆滿辭任
委員 劉如熹 1 0 100.00% 102.06.13改選新任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
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
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
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
理:無。

169

( 五 )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費者權益、人權、安全衛生與其他社 會責任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一)公司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
施成效之情形。
(二)公司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之運
作情形。
(三)公司定期舉辦董事、監察人與員工之企業倫理教
育訓練及宣導事項,並將其與員工績效考核系統
結合,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及懲戒制度之情形。
(一)本公司雖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但本公司仍會
持續實踐企業社會責任,未來亦會視情況訂定相
關政策。
(二)本公司負責社會責任相關之部門皆依其職責辦理
相關事宜。
(三)本公司每年皆安排董事及監察人參加公司治理課
程,企業內部於各式經營管理會議內適時宣導企
業倫理之重要性,並與員工績效考核系統結合列
為評估事項。公司訂有工作規則制定明確的獎懲
制度。
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辦理,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辦理」無重大差異。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
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之情形。
(二)公司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之情
形。
(三)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維護環境之情
形。
(四)公司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制定公司
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之情形。
(一) 使用對環境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例如公司用廢紙
列印草稿文件及雙面列印。
(二) 公司現各廠處所已全面進行一般事業廢棄物委由
專業環保公司回收與處理及資源類垃圾回收再利
用,以期資源再利用與垃圾不造成二次汙染與資
源浪費措施。
(三) 本公司每週五為5S打掃日,所有員工平日亦皆需
維護責任環境區堿。
(四)公司工作環境採用LED照明,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
減量。
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辦理,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辦理」無重大差異。

170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及尊重國際公認基本勞動
人權原則,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及雇用政策無差
別待遇等,建立適當之管理方法、程序及落實之
情形。
(二)公司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
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之情形。
(三)公司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以及以合理方式
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之情
形。
(四)公司制定並公開其消費者權益政策,以及對其產
品與服務提供透明且有效之消費者申訴程序之
情形。
(五)公司與供應商合作,共同致力提升企業社會責任
之情形。
(六)公司藉由商業活動、實物捐贈、企業志工服務或
其他免費專業服務,參與社區發展及慈善公益團
體相關活動之情形。
(一)本公司依勞動法規規定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並提
列及提撥退休金。設立職工褔利委員會透過員工
選舉產生之福利委員,辦理各項福利事項。
(二)公司提供員工一個整潔的環境,並提供員工安全與
健康上所需之安全防護設備,主管及工安單位會
定期檢視工作環境。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並定
期對員工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三)員工與管理階層之溝通管道暢通,有設置員工申訴
信箱及主管電子郵件信箱,直接傳送給管理階層
以接收員工訴求,公平、即時與員工溝通。每年
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勞資雙方進行有效溝通。
(四)本公司與客戶間保持良好之溝通管道,並對產品與
服務提供透明且有效之客訴處理程序。
(五)本公司要求供應商提供無有害物質保證之原物料。
(六)本公司於102年3月於中和圓通寺山區進行淨山活
動,由員工及眷屬一同參與環境清理,藉由該活
動宣達企業重視環境保護理念。
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辦理,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辦理」無重大差異。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
資訊之方式。
(二)公司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推動企業社
會責任之情形。
(一)本公司於本公司網站、年報、公開說明書中揭露履
行社會責任之資訊。
(二)本公司尚未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未來將視情
況考量是否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辦理,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辦理」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惟以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的精神執行相關業務。

171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費者權益、人權、安全
衛生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公司所有營運活動均依照法令規定進行以履行社會責任本公司自成立以來,守法守分並重視公司所應負擔之社會責任,目前本公司履行社會
責任情形如下:
1.營運績效方面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治理,建立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獨立董事,借重獨立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經驗,增加經營團隊之實務經驗,
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以及投保董事監察人責任險,以強化董事會職能。而為保障股東權益及提昇資訊透明度,本公司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
言人,及時公開公司各項重大資訊,並由專人負責處理與股東之溝通事宜。此外,本公司專注於高功率LED產品研發、生產製程改善及拓
展銷售國內外客戶,努力創造股東價值。
另外,本公司專注產品品質,以提高顧客滿意度為目標,致力發展推動LDMS,所生產之產品均依相關作業程序及辦法來進行生產,
提供客戶安全、可信賴及高品質之產品。2011年第四季本公司光電實驗室在LED LM-80(光通維持率)方面獲得全國認證基金會(TAF)合格認
證,成為台灣第一家LED獲認證製造廠。2012年第三季取得UL安規實驗室認證,有效提升產品信賴性。
2.環境保護
對地球環境保護而言,艾笛森所經營開發的主要產品高功率LED係為節能、環保的綠色照明產業,主要是應用在照明市場,自2010年
起許多國家陸續禁用耗能源的燈泡光源,LED照明節能環保的特性,是各國極力推廣的綠色照明產業。艾笛森的高功率LED行銷全球,致
力發展節能及環保的燈光源及照明產品,以核心技術能力,協助客戶開發環保的照明設備,具體應用在人類的生活中,對地球的節能及環
保盡社會責任。
ROHS於2006年7月1日正式生效,銷售到歐盟的產品不得含有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及多溴二苯醚等六項有害物質,本公司
積極推動綠色生產及採購,實現於產品,配合世界潮流,降低有害物質使用,符合各國法規規定,盡一己之責任。
3.社會貢獻
公司以創新、創利、創惠為公司的經營理念,不斷的穩定成長,創造社會的就業機會,也以永續經營為志,注重員工的權益,提昇員
工素質及工作技能;配合國家政策執行研發替代役制度以提升國內產業競爭力並兼顧役男之專長運用於國家經濟發展。
4.人權
本公司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訂定性騷擾防制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及工作規則中加入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注重員工福利及人權。
七、公司產品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不適用。

172

( 六 ) 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
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承諾積極落實之情形。
(二)公司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情形,以及方案
內之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運作情形。
(三)公司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時,對營業範圍內
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行
賄及收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等措施之情形。
(一)本公司企業文化為「正直誠實、行動務
實、謙虛踏實」,以對外明示誠信經營
之公司企業文化。
(二)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中訂有董事
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
有損及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
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
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
行使其表決權。
(三)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作業規範」,
明訂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不
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探
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
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執行業務
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
不得向其他人洩露。

173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商業活動應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者進行
交易,並於商業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之情形。
(二)公司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之運
作情形,以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三)公司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及提供適當陳述管道
運作情形。
(四)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有效會計制度、內
部控制制度之運作情形,以及內部稽核人員查核
之情形。
(一)透過組織設置,相互監督,董事會透過
授權,分權負責。
(二)本公司訂有「工作規則」規範員工行為
及「董事會議事規則」規範董事利益迴
避。
(三)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建立有
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
核人員並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
三、公司建立檢舉管道與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及申
訴制度之運作情形。
本公司設有員工關係信箱及部門主管電子郵
件信箱,處理有關員工權益之相關問題,公
平、即時與員工溝通。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誠信經營相關資訊情形。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
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放置公司網
站等)。
(一)於本公司網站,揭露企業文化。
(二)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相關訊
息,並每年彙總於股東會年報中。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不適用。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商業往來廠商宣導公司誠信經營決心、政策及邀請其參與教育訓練、
檢討修正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遵守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以做為落實誠信經營的基礎。

174

( 七 ) 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不適用。

  • ( 八 )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 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102年9月30日 102年9月30日
職稱 姓名 到任日期 解任日期 辭職或解任原因
副董事長 孫宗鼎 100.10.31 101.07.24 因個人生涯規劃
研發主管 廖韻麟 101.01.01 101.08.01 因應本公司營運發
展及組織調整需求

( 九 )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無。

175

陸、重要決議

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如下: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第四次董事會議事錄 ( 節錄 )

時間:民國 1020917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004VIP 會議室 場次:第五屆第四次董事會議

出席董事: 吳建榮、久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蔡建中 ) 、鄭文瑞、緯鑫投資有限公司 ( 代 表人:劉清源 ) 、吳南陽、周聰南、古永嘉獨立董事、劉如熹獨立董事、石百達獨立 董事共 9 人

缺席董事: 無

公司列席人員: 財會處協理許正典、稽核室副處長王筱君

主 席:吳建榮 記 錄:許正典

壹、主席致詞: () 貳、報告事項: ()

參、討論事項:

第一案

  • 案 由:本公司擬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提請 討論。

  • 說 明:

為配合本公司營運資金需求,擬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資金,僅將 本次計畫說明如後:

一、募集目的、金額及張數

  1. 目的:轉投資大陸子公司、購買機器設備及償還銀行借款

  2. 金額及張數: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0,000 張,每張面額新台幣 100,000 元, 發行期間 5 年,票面利率 0% ,依面額十足發行,募集資金計新台幣 1,000,000 仟元。

  3. 二、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之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 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計畫內容 ( 如附件一 ) 及本次相關發行及轉 換辦法 ( 如附件二 ) ,實際發行及轉換辦法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 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呈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後發行之。

  4. 三、本次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採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並依 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辦理櫃檯買賣。

176

  • 四、另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與實際發行作業時效, 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面額、募集金額、發行條件、 轉換辦法與發行價格之訂定及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因素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 五、為配合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 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 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相關發行事宜。

  • 六、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七、本案已提報本公司第一屆第 3 次審計委員會審核完成,擬呈報本次董事會討 論決議。

  •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第二 三案 ()

肆、臨時動議 ()

伍、散 會

177

附件一之一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年度(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 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表之公司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 ,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 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吳建榮 日 期:民國 一 ○ 一 年 三 月 二 日

3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 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 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 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 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 ○○年及九十九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 年度之合併經營成果與合併現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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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47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台財證六字第] 金管證六字第[0930105495] 0960069825 號[號] 民 國 一 ○ 一 年 三 月 二 日

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XXX
資 產
11-12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131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二))
112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三))
114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三))
1150
應收關係人款項(附註五)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210
存貨(附註四(四))
1260
預付款項
1280
其他流動資產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九))
1291
受限制資產(附註六)
流動資產合計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二))
15-16
固定資產(附註七):
成 本:
1501
土地
1521
房屋及建築
1531
機器設備
1537
模具設備
1551
運輸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611
租賃資產
1631
租賃改良
1681
其他設備
15x9
減:累計折舊
1672
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17XX
無形資產:
1770
遞延退休金成本(附註四(八))
1782
土地使用權(附註四(五))
無形資產合計
1888
其他資產-其他
資產總計
100.12.31 %
47
-
2
10
-
-
11
2
-
-
-
72
-
3
9
18
1
-
1
-
1
-
33
(8)
1
26
-
1
1
1
100
99.12.31
金 額
%
1,791,399
40
-
-
202,543
5
472,152
11
472
-
6,484
-
630,811
14
77,336
2
-
-
10,910
-
4,039
-
3,196,146
72
-
-
158,748
4
441,243
10
629,722
14
69,928
2
6,537
-
36,454
1
-
-
24,921
-
4,262
-
1,371,815
31
(301,454)
(7)
107,337
2
1,177,698
26
2,711
-
39,806
1
42,517
1
28,932
1
4,445,293
100
2XXX-3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28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六))
2120
應付票據
2140
應付帳款
2160
應付所得稅
2170
應付費用
2224
應付設備款
2280
其他流動負債
2288
應付租賃款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2400
公平價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附註四(七))
241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七))
2460
長期遞延收入(附註四(五))
長期負債合計
28XX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八))
2820
存入保證金
2861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四(九))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3XXX
股東權益(附註四(七)(十)):
3110
普通股股本
32xx
資本公積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1
累積盈餘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0.12.31 %
7
-
8
-
2
-
-
-
17
-
9
2
11
-
-
-
-
28
21
43
2
1
4
1
72
100
99.12.31
金 額
%
-
-
500,486
11
240,583
5
51,385
1
135,691
3
24,202
1
8,960
-
-
-
961,307
21
-
-
-
-
38,200
1
38,200
1
4,418
-
655
-
21,196
1
26,269
1
1,025,776
23
888,000
20
1,998,218
45
78,751
2
-
-
491,856
11
(37,308)
(1)
3,419,517
77
4,445,293
100
金 額
$ 2,512,228
604
77,483
529,535
-
11,832
575,017
83,942
515
463
4,082
3,795,701
13,500
158,748
473,474
975,170
72,275
8,096
41,941
4,300
43,383
5,215
1,782,602
(425,545)
66,840
1,423,897
-
42,377
42,377
32,371
$
5,307,846
金 額
$ 393,575
6,233
407,462
34
112,406
21,665
16,092
2,150
959,617
8,385
491,866
40,668
540,919
4,473
686
11,235
16,394
1,516,930
1,080,473
2,272,499
127,896
37,308
215,693
57,047
3,790,916
$
5,307,846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吳建榮

經理人: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110
銷貨收入
4170-9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五)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四(三)(八)及五)
5910
營業毛利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四(八)):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160
兌換利益,淨額
7310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附註四(二))
7320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四(七))
7480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七))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560
兌換損失,淨額
7880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本期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九))
合併總淨利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四(十一))
基本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100年度 100年度 100年度 %
102
2
100
80
20
3
5
3
11
9
1
-
-
-
-
-
1
-
-
-
-
-
10
2
8

2.04
$
1.98
$
99年度
金 額
$ 2,543,588
37,689
2,505,899
2,002,023
503,876
84,081
127,567
75,523
287,171
216,705
18,272
524
5,694
1,066
614
7,019
33,189
6,863
156
-
135
7,154
242,740
32,850
$
209,890
稅 前

$
2.36
$
2.30
金 額
%
3,044,044
101
16,289
1
3,027,755
100
2,100,248
69
927,507
31
89,591
3
133,283
5
69,365
2
292,239
10
635,268
21
4,588
-
509
-
-
-
-
-
-
-
10,916
-
16,013
-
531
-
335
-
73,224
2
520
-
74,610
2
576,671
19
85,220
3
491,451
16
稅 前
稅 後
7.14
6.20

6.20
5.39
7.08
6.15

6.16
5.36
稅 前

2.36

2.30
$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董事長:吳建榮

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保留盈餘

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現金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
員工股票紅利
員工認股權行使
本期合併總淨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盈餘轉增資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減少
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資本公積轉增資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
員工認股權行使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股份基礎給付-員工認股權
本期合併總淨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2):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盈餘轉增資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增加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普通股
股 本
$ 668,100
105,882
8,017
10,000
3,803
-
-
-
92,198
-
888,000
44,400
-
2,967
56,306
-
-
-
-
-
88,800
-
$
1,080,473
資本公積
948,286
1,037,649
(8,017)
19,920
380
-
-
-
-
-
1,998,218
(44,400)
37,350
-
254,626
26,705
-
-
-
-
-
-
2,272,499
法定盈
餘公積
46,239
-
-
-
-
-
32,512
-
-
-
78,751
-
-
-
-
-
-
49,145
-
-
-
-
127,896
特別盈
餘公積
-
-
-
-
-
-
-
-
-
-
-
-
-
-
-
-
-
-
37,308
-
-
-
37,308
未 提 撥
保留盈餘
325,545
-
-
-
-
491,451
(32,512)
(200,430)
(92,198)
-
491,856
-
-
-
-
-
209,890
(49,145)
(37,308)
(310,800)
(88,800)
-
215,693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合 計
10,471
1,998,641
-
1,143,531
-
-
-
29,920
-
4,183
-
491,451
-
-
-
(200,430)
-
-
(47,779)
(47,779)
(37,308)
3,419,517
-
-
-
37,350
-
2,967
-
310,932
-
26,705
-
209,890
-
-
-
-
-
(310,800)
-
-
94,355
94,355
57,047
3,790,916

註 1 :董監酬勞 5,080 千元及員工紅利 29,92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 註 2 :董監酬勞 6,000 千元及員工紅利 42,00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吳建榮

經理人: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提列(轉列收入)數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存貨跌價、報廢及呆滯損失
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利益,淨額
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
金融負債未實現評價利益
遞延所得稅費用
遞延政府捐贈攤提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營業資產之淨變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減少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應收帳款增加
應收關係人款項減少(增加)
存貨減少(增加)
預付款項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營業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
應付關係人款項減少
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
應付費用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購置固定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受限制資產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發行公司債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現金增資
員工執行認股權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累積換算調整數增加(減少)
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現金數:
固定資產增加數
應付購買設備款減少(增加)
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現金數
單位:
新台幣千元
100年度
99年度
$ 209,890
491,451
127,637
94,570
11,522
9,718
(316)
2,912
26,705
-
4,147
-
28,110
26,117
(368)
(174)
(1,066)
-
(614)
-
486
2,387
(854)
(875)
462
-
125,060
(119,426)
(57,067)
(212,086)
472
(465)
27,684
(284,519)
(6,606)
(42,735)
(515)
-
(5,348)
757
(494,253)
183,359
166,879
113,874
-
(8,664)
(51,351)
30,558
(23,285)
33,131
7,132
(4,679)
2,766
1,111
97,309
316,322
(13,500)
-
(324,160)
(380,952)
19
1,890
(3,236)
(2,344)
(9,902)
(13,072)
(43)
5,482
(350,822)
(388,996)
393,575
-
845,000
-
-
(93,858)
31
40
(310,800)
(200,430)
-
1,143,531
2,967
4,183
930,773
853,466
43,569
(24,330)
720,829
756,462
1,791,399
1,034,937
$
2,512,228
1,791,399
$
1,832
566
$
90,989
52,275
$
94,355
(47,779)
$ 323,773
397,772
387
(16,820)
$
324,160
380,952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董事長: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核准設立,主要經 營高功率 LED 元件模組、光傳輸元件模組及光感測元件模組之研發、製造及銷售等業務。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以 下簡稱合併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約為 988 人及 1,000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合併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主體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對其具有控制力之子公司(以下簡 稱合併公司)。年度中取得被投資公司之控制能力之日起,開始將被投資公司之收益 與費損編入合併財務報表中。合併公司間之重大交易均予沖銷。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明細如下: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子公司名稱
業 務 性 質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Best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業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光電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Best Led Corporation
投資業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光電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光電產品銷售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0.12.31
99.12.31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二 ) 會計估計

合併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 損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 果可能存有差異。

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 三 )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 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

  • 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 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 ,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 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 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 合併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非以當地貨幣為功能性貨幣者,先將

  • 其外幣財務報表以功能性貨幣再衡量,因再衡量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當期之兌換損 益;另因外幣財務報表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以稅後淨額列入 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 ( 四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現金或約當現金、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

  • 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負債因交易目的而發生或預 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 債。

  • ( 五 ) 約當現金

合併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 對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且具高流動性之投資,包括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國 庫券、商業本票等。

  • ( 六 ) 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金融商品係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 ,除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商品外,其他金融商品之原始 認列金額則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在原始認列後,依合併公司持有或發行之目 的分類及衡量如下:

  1.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 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合併公司所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 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資產及負債。係以公平價值評價且公平價值 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具有重大影響力且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 資,以原始認列之成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 不予回轉。

1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1. 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產生之債權。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 一日起,首先評估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 別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合併公 司若評估個別金融資產無減損之客觀證據,須再將其納入一組類似信用風險特徵之 金融資產,並評估該組資產是否發生減損。個別評估減損並已認列或持續認列減損 損失之金融資產,無須以前述方式評估減損。合併公司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應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 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之,減損金額應列為當期損益。於決定減損金額時,預期未來 現金流量之估計係包括擔保品及相關保險之可回收金額。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 ,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先前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應 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迴轉,但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減損 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應認列為當期損益。

  2.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含)以前備抵呆帳之提列,係依各應收款項之可收現性

  3.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之決定,係依據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並考量 內部授信政策後提列。

( 七 ) 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 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 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 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 八 ) 存 貨

  •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

  • 出,其中固定製造費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變動製造費 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攤基礎。續後,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係採加權平 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 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 九 )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列入 固定資產;經常性之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以當年度費用處理。固定資產已無使用價值 或發生閒置者,則將該資產之成本、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一併轉列閒置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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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租賃資產以承租時公平市價與全部應付租金(減除應由出租人負擔之履約成本)及 優惠承購價格或保證殘值之現值較低者列為資產。凡租期屆滿得無償取得原租賃標的 物或有優惠承購權者,依租賃資產估計使用年限按平均法計算提列折舊,未具承購條 件者,按租賃期間以平均法提列折舊。

固定資產以成本依估計之耐用年數及估計殘值,依直線法計提折舊。耐用年限屆 滿仍繼續使用者,依預估尚可使用年數就其殘值繼續提列折舊,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 列為營業外損益。

合併公司自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起,依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解釋 函 97.11.20 基秘字第 340 號,將固定資產於非用以生產存貨之期間所估計之拆除或復原 義務列為固定資產成本。而一項固定資產之任一組成部分,相對於總成本而言係屬重 大時,則該部分係個別提列折舊。合併公司每年定期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固定資 產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之變動,均視為 會計估計變動。

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1. 房屋及建物 ( 含附屬設備 ) : 3~45 年。

  2. 機器設備: 3~10 年。

  3. 模具設備: 2~5 年。

  4. 運輸設備: 2 年。

  5. 辦公設備: 3~6 年。

  6. 租賃資產: 3 年。

  7. 其他設備: 5 年。

  8. 租賃改良:按租賃期間或耐用年限較短者。

( 十 ) 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 號公報規定,除政府捐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按公平價值認列外,原始認列無形資產時 以成本衡量。續後,以成本加依法令規定之重估增值,再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 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價值。

攤銷時以原始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額為可攤銷金額,並於已達可供使用狀態開始 時,於耐用年限期間以直線法攤銷。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支出,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及相關必要費用,予以資本化,依契約期間五十年,按直線法攤銷列為攤銷費用。

每年至少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殘值、 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之變動,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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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十一 ) 遞延費用

  • 主係線路系統工程、電腦軟體及其他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之支出等,以取得成本入

  • 帳,並按一至五年平均攤銷。

  • ( 十二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合併公司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及

  • 所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負 債。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續後評價以公 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 ( 十三 ) 複合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屬複合金融商品,即同時產生金融負債及給予持有 人轉換為權益商品之選擇權,且持有人有權以固定金額或其他金融資產轉換本公司固 定數量股份者,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複合金融商品負債組成要素之公平 價值係參考與權益組成要素無關之類似負債計算,再將複合商品之總金額及負債組成 要素公平價值間之差異認列為權益組成要素。發行之交易成本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 攤至複合金融商品之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於原始認列後,除指定以公平價值衡量且 公平價值變動列為損益者外,複合金融商品負債組成要素之利息係採有效利率法計算 ,並依合約期限分攤認列為當期損益。複合金融商品權益組成要素公平價值之變動不 予認列。

( 十四 ) 退休金

本公司訂有職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 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其中所獲 得之基數係依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自第十六年 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計算而得。在該退休辦法下,退休金給付全數由本 公司負擔。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 實施,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 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 六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本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確定給付退 休辦法部份以資產負債表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 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包括 當期服務成本及過渡性淨資產、前期服務成本與退休金損益依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 逐年攤銷之數。

採確定給付退休辦法部分,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自民國九十一年起按月 依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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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百 分之六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合併子公司屬國外公司係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依當地法律規定提撥適當金額之 退休金,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 十五 ) 收入認列

營業收入於貨物已交付且風險及報酬移轉時認列,相關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時認 列。

( 十六 ) 政府補助之會計處理

符合取得與資產有關之政府捐助,應列為遞延收入,並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 合其相關成本/費用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為收入。

( 十七 )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96 )基秘字第 052 號解釋函之規定,估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項下之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 會決議金額與財務報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列為當期損益。

( 十八 ) 所得稅

合併公司所得稅處理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 」,依此準則,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 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 得稅負債,及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 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 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購買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用當期認 列法處理。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次年度經股東會決議分 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 十九 ) 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本公 司所發行之認股權證及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屬潛在普通股, 潛在普通股如均未具稀釋作用,僅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反之,則除揭露基本每股盈餘 外,並揭露稀釋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則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 當期流通在外,故本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因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採追 溯調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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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給與日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者,依據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處理,給與日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前的員工 認股權計畫,則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2) 基秘字第 070 、 071 、 072 號解釋函之規定處 理。

  1.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係以給與日之公平價值衡量。給與日所決定之公平價 值於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既得期間認列為費用,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既得期 間係依據該協議最終將既得之條件估計。既得條件包括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包含 市價條件)。於評價該等交易時,不考量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

  2. 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係於資產負債表日及交割日依相關負債之公平價值,認 列所取得之商品或勞務,並將公平價值變動數認列為當期損益。

  3. 給與日之公平價值係以 Black-Scholes 選擇權模式估計,依據管理當局對履約價格、 預期存續期間、標的股票價格、預期波動率、預期股利率及無風險利率等參數之最 佳估計為基礎衡量之。

  4.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給與日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之前者,無須追溯適用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惟仍揭露依該公報規定衡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擬 制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 廿一 ) 營運部門資訊

  •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企業之組成單位,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

  • 併公司內其他組成單位間交易所產生之收入與費用)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 果定期由合併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估該部 門之績效,同時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 )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 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帳列原始產生之應收款應 適用該公報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合併公司民 國一○○年度損益及每股盈餘並無重大影響。

  • ( 二 )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 部門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 從事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合併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 決策者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合併公司民國一○○年度財 務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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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其明細如下:

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定期存款
附買回短期票券
100.12.31
99.12.31
$ 1,668
1,262
290,170
433,927
2,190,390
1,156,210
30,000
200,000
$
2,512,228
1,791,399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買回短期票券之交易期間皆在 30 天以 內,期末餘額之利率分別為 0.72% 及 0.43% 。

( 二 ) 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持有之各類金融資產明細如下: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12.31
99.12.31

604
-

13,500
-
$
$

合併公司民國一○○年度認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之淨利益 為 1,066 千元。

( 三 )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明細如下: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小 計
淨 額
100.12.31
99.12.31

77,483
202,543
534,494
477,456
(4,959)
(5,304)
529,535
472,152

607,018
674,695
$ $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 貼現或提供作為擔保品。

到期期間短之流動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並未折現,其帳面金額假設為公允價值之 近似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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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變動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迴轉)
本期沖銷
匯率影響數
期末餘額

其明細如下:
商 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製成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在製品及半成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原 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物 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合 計
100年度
99年度
$ 5,304
4,268
(316)
2,912
(38)
(1,876)
9
-
$
4,959
5,304
100.12.31
99.12.31
$ 15,922
16,233
(792)
(988)
15,130
15,245
254,235
271,582
(25,617)
(16,578)
228,618
255,004
76,669
73,283
(2,067)
(1,408)
74,602
71,875
271,943
298,992
(18,233)
(12,255)
253,710
286,737
3,269
2,044
(312)
(94)
2,957
1,950
$
575,017
630,811

( 四 ) 存 貨

合併公司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分別為 25,670 千元及 20,750 千元;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 營業成本分別為 14,801 千元及 9,683 千元。

( 五 ) 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及長期遞延收入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間與中國大陸揚州國土資源局開 發區分局簽約,取得揚州經濟開發區另橋村興建廠房用土地之使用權,自民國九十五 年十二月至一四五年十二月,共五十年,土地使用權總額人民幣 9,392 千元。另與揚州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協議該款項由其補助,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需自設立日起兩年 內註冊資本美金 10,000 千元全部到位,如期滿二年註冊資本尚未全部到齊,揚州經濟 開發區管委會將協調有關主管部門給予六個月寬限期,如有特殊情形,則雙方另行商 議。該註冊資本美金 10,000 千元已於期限內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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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短期借款 其明細如下:

100.12.31 99.12.31 金 額 年利率區間 金 額 年利率區間 信用借款 $ 393,575 1.23%~1.623% - -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短期借款未使用之額度分別為 829,833 千元及 108,687 千元。

( 七 ) 應付公司債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九月六日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為 新台幣捌億伍仟萬元整,其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 票面利率: 0% 。

  2. 發行期間:五年(民國一○○年九月六日至一○五年九月六日)。

  3. 償還方法:除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行使賣回權、提前贖回及本公司買回註銷外,到 期時本公司依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4. 贖回辦法:本公司得向債權人在下列情況下將債券贖回:

  5. (1) 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 普通股股票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 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全 部債券。

  6. (2) 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轉換公司債流通 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按其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轉 換公司債流通在外全部債券。

5. 債權人賣回辦法

本公司於上述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屆滿二年及屆滿三年之日為債權人提前賣回上 述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債券持有人可依本公司所訂辦法行使賣回權,要求本 公司以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及滿三年分別為債券面額之 3.02% 及 4.57% )以現 金贖回。

6. 轉換辦法

  • (1) 上述轉換公司債自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至到期日前十日止,債券持有人 可依本公司所訂轉換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2) 轉換價格之訂定:

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 55.50 元,惟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動或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價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時,轉換價格將依轉 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轉換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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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之規定將可轉換選擇權與負債分離,並分別 認列為權益及負債之相關資訊如下:
為權益及負債之相關資訊如下:
發行時轉換公司債之純債券價值 $ 777,495
發行時嵌入式衍生性金融負債-含買權及賣權 13,090
發行時權益組成要素-轉換權 59,415
發行時應付公司債總額 $ 850,000

上述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成本計 5,000 千元,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攤至轉換公司 債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之金額分別為 4,650 千元及 350 千元。

  1.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財務報表之相關資訊如下:
發行轉換公司債總金額
應付公司債折價
已轉換金額
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負債組成要素-轉換權及賣回權(列入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權益組成要素(列入資本公積-認股權)
負債組成要素-轉換權及賣回權之公平價值變動列入評價利
益金額
利息費用

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100.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
非既得給付義務
(7,699)
累積給付義務
(7,699)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9,577)
預計給付義務
(17,276)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5,917
提撥狀況
(11,359)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3,361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3,525
補列之應計退休金負債(遞延退休金成本)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4,473)
100.12.31
$ 850,000
(45,634)
(312,500)
$
491,866
$
8,385
$
37,350
100年度
$
614
$
4,147
99.12.31
-
(9,792)
(9,792)
(18,010)
(27,802)
5,374
(22,428)
16,988
3,733
(2,711)
(4,418)
$
$

( 八 ) 退休金

  1. 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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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精算假設如下:

折 現 率
長期薪資調整數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長期投資報酬率
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退休基金資產實際報酬
攤銷及遞延數
淨退休金成本
有關退休金資訊如下:
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成本
確定提撥之淨退休金成本
100年度
99年度
%
2.00
%
1.75
%
4.00
%
5.00
%
2.00
%
1.75
100年度
99年度
$ 2,080
1,106
487
337
(66)
(65)
793
345
$
3,294
1,723
100年度
99年度
$ 3,294
1,723
13,650
11,991
$
16,944
13,714
  1. 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 九 ) 所得稅

  1. 合併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需分別以各公司主體為申報單位,不得合併申報。

  2. 合併公司屬國內企業者,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 稅率皆為百分之十七,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合併公司中之揚 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於西元二○○八年起適用 25% 之一般稅率。另合併公司中之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及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原享有兩免三減半之租稅優惠 措施,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自西元二○○八年度起計算,民國 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適用之稅率均為 12.5% 。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
100年度
99年度
$ 32,364
82,833
486
2,387
$
32,850
8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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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遞延所得稅費用之組成項目如下: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備抵呆帳迴轉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外投資損益
未實現兌換損益
所得稅稅率變動影響數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
其 他
100年度
99年度
$ (1,759)
(928)
-
103
(4,691)
9,542
7,365
(6,524)
-
(1,185)
(446)
1,379
17
-
$
486
2,387
  1. 合併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估計所得稅費用間之 差異列示如下: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免稅所得
所得稅稅率變動影響數
其 他
100年度
99年度
$ 40,518
107,226
540
-
(11,558)
(24,942)
-
(1,185)
3,350
4,121
$
32,850
85,220

4.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備抵呆帳超限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
未實現兌換損失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未實現兌換損失
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淨額
100.12.31
金 額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 34,446
5,856
-
-
4,223
718
-
-
6,574
(31,000)
(5,270)
(4,949)
(841)
(6,111)
$
463
$ (24,093)
(4,095)
(42,000)
(7,140)
$
(11,235)
99.12.31
金 額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24,099
4,097
100
17
1,602
272
38,575
6,524
10,910
-
-
-
10,910
(51,688)
(8,786)
(73,000)
(12,410)
(21,19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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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辦理之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已奉 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八年度。

  2.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合一相關資訊
100.12.31 99.12.31
八十七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 215,693 491,856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38,853 17,228
100年度(預計) 99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
稅額扣抵比率 %
18.01
%
13.55
  1. 本公司依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就經核准之國外投資持股比例達 50% 以上於投資款匯出年度分別就其投資總額 20% ,提列國外投資損失準備並於申報營 利事業所得稅時認列為當期費用。所提列之國外投資損失準備,在提列五年內若無 實際投資損失發生時,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則將提列之準備轉作第五年度收 益處理,其各年度提列及預計迴轉年度明細如下:
提列年度
民國九十七年度
民國九十八年度
提列金額
$ 31,000
42,000
$
73,000
累積實際
損失沖抵數
-
-
-
本期沖抵數
轉 列
其他收入
-
-
-
-
-
-
預計迴轉年度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二年度

( 十 ) 股東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決議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2,512 千元,並分配股東紅利 292,628 千元(其中包括現金股利 200,430 千元及股票股 利 92,198 千元),並以股東紅利 92,198 千元、員工紅利 29,920 千元及資本公積 8,017 千 元,合計轉增資發行新股 11,022 千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 1,000 千股),並經董事會 決議以同年六月十五日為增資及除息基準日,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八月間因員工行使認股權而發行新股 380 千股,業已辦 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 10,588 千股,每 股面額 10 元,每股發行價格 108 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業 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六月二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決議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49,145 千元,並分配股東紅利 399,600 千元(其中包括現金股利 310,800 千元及股票股 利 88,800 千元),並以股東紅利 88,800 千元及資本公積 44,400 千元,合計轉增資發行 13,320 千股,並經董事會決議以同年七月十一日為增資及除息基準日,是項增資案 ,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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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因員工行使認股權而發行新股 297 千股,其中 48 千股 尚未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5,631 千股,尚未辦 妥法定登記程序。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均為 1,500,000 千元,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1,080,473 千元及 888,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前 項額定資本額均保留 100,000 千元,計 10,000 千股供發行認股權憑證使用。

2. 資本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以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十。資本公積餘額之內容如下:

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權益組成要素
股份基礎給付-員工認股權
公司債轉換股本溢價
員工紅利轉增資
100.12.31
99.12.31
$ 1,953,818
1,978,298
37,350
-
26,705
-
254,626
-
-
19,920
$
2,272,499
1,998,218

3. 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 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 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4. 特別盈餘公積

依原證期會 (89) 台財證(一)第 100116 號函及證券交易法之規定,除依法提撥法 定盈餘公積外,公司尚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當年度稅後盈餘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則自前期未分配盈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 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特別盈餘公積內容如下:

累積換算調整數 100.12.31
99.12.31

37,308
-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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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盈餘分配

依本公司章程之規定,年度決算後之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稅捐及彌補以前年 度虧損外,應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達資本額時 ,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就其餘額加計以前 年度未分配盈餘,除保留部分盈餘於以後年度再行決議分派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 方案經股東會決議,依下列比率分派之。

  • (1)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 (2) 員工紅利不高於百分之十五,但不得為零;

(3) 其餘為股東紅利。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六月二日及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 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分派情形如下: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
現金
股票(依面額計價)
員工紅利-股票
員工紅利-現金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合 計
99年度
98年度
$ 3.50
3.00
1.00
1.38
$
4.50
4.38
$ -
29,920
42,000
-
6,000
5,080
$
48,000
35,000

上述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及財務報表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本公司民國一○○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數,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 及股東會決議,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本公司於估列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之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紅 利,係以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之稅後淨利扣除 10% 法定盈餘公積後淨額, 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乘上本公司管理階層擬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分配 比例,民國一○○年度分別約為 8% 及 1% ,民國九十九年度分別約為 10% 及 2% ,民 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認列員工紅利金額分別約為 15,000 千元及 42,000 千元, 董監酬勞分別約為 2,000 千元及 6,000 千元。配發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 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 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實際分配年度之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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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利政策

  • (1) 本公司股利發放之方式係視本公司當時之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盈餘之考 量,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搭配,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議案並經股東會決議後 辦理,以達成平衡穩定股利政策,其中現金股利發放比率至少為擬發放股利總額 之 10% 。

  • (2) 本公司員工股票紅利發放對象除本公司員工外,得包括符合條件之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持有股份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從屬公司之員工。

7.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計有下列三項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類 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單位)
合約期間
既得期間
本期實際離職率
估計未來離職率
權益交割
員工認股權計畫1
員工認股權計畫2
員工認股權計畫3
96.8.31
100.5.9
100.11.25
2,000
2,000
2,000
6年
5年
5年
未來2~4年之服務
未來2~4年之服務未年2~4年之服務
-
-
-
-
%
6.94
%
6.94

- 本公司採用 Black 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員工認股權之公平價值 時,所考量之因素彙總如下:

履約價格($)
預期存續期間(年)
給與日股價($)
預期波動率(%)
預期股利率(%)
無風險利率(%)
員工認股權計畫1
25.00
6年
21.55(註2)
42.11%
11.53%
3.703%
員工認股權計畫2
員工認股權計畫3
121.00
47.90
5年
5年
121.00
47.90
64.34%
67.97%
(註1)
(註1)
1.0916%
1.0388%
  • (註 1 )依本公司認股權計畫,認股價格隨發放股利而等幅調整,因此預計股利率未予列入 計算。

  • (註 2 )本公司於給與日係屬興櫃股票公司,尚無明確之收盤價,擬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三條之規定,以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為發行標的股票收盤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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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相關 資訊如下:
認 股 選 擇 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授與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仍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100年度
數量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374 $ 11.00
4,000
75.10
(297)
10.00
(226)
69.74
3,851
74.12
3
99年度
數量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789
15.40
-
-
(380)
11.00
(35)
-
374
11.00
-

民國一○○年度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之費用為 26,705 千元,並同時列 記資本公積。民國九十九年度則無此交易。

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及可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相關 資訊如下:

如下:
發行日期 行使價格(元)
$ 10
102.30
47.90
流通在外數 加權平均預期
剩餘存續年限
可行使之數量
1.67 年
3
4.33 年
-
4.92 年
-
96.08.31
100.05.09
100.11.25
3
1,858
1,990

上述認股價格遇無償配股及發放現金股利之情形時,業已依照本公司員工認 股辦法調整。

  • (3)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係採衡量日內 含價值法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應認列之酬勞成 本分別為 59 千元及 248 千元。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認列酬勞成 本,財務報表之擬制淨利與每股盈餘資訊列示如下:
淨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100年度
99年度
$ 209,890
491,451
209,841
491,245
2.04
6.20
2.04
6.20
1.98
6.15
1.98
6.1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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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每股盈餘

本公司普通股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股盈餘
本公司普通股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0年度 99年度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 243,641 209,890 565,596 491,451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03,087 103,087 79,265 79,265
基本每股盈餘(元) $ 2.36 2.04 7.14 6.20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本期淨利 $ 565,596 491,451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91,154 91,154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元) $ 6.20 5.39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 243,641 209,890 565,596 491,451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4,070 3,378 - -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 247,711 213,268 565,596 491,451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03,087 103,087 79,265 79,265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千股) 299 299 350 350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紅利(千股) 407 407 240 240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千股) 3,793 3,793 - -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07,586 107,586 79,855 79,855
稀釋每股盈餘(元) $ 2.30 1.98 7.08 6.15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 565,596 491,451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91,154 91,154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千股) 350 350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紅利(千股) 240 240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91,744 91,744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元) $ 6.16 5.3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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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合併公司各項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應收
關係人款項)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受限制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應
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應付設備款
應付租賃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非流動
應付公司債
100.12.31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
2,512,228
604
-
-
607,018
-
11,832
-
4,082
-
-
-
393,575
-
413,695
-
34
-
112,406
-
21,665
-
2,150
-
8,385
-
493,963
99.12.31
帳面價值 帳面價值
1,791,399
-
675,167
6,484
4,039
-
-
741,069
51,385
135,691
24,202
-
-
-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
604
-
-
-
-
-
-
-
-
-
-
-
-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
1,791,399
-
-
-
675,167
-
6,484
-
4,039
-
-
-
-
-
741,069
-
51,385
-
135,691
-
24,202
-
-
-
-
-
-
$ 2,512,228
604
607,018
11,832
4,082
13,500
393,575
413,695
34
112,406
21,665
2,150
8,385
491,866
  1. 合併公司估計上述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方法及假設如下:

  2. (1) 合併公司短期金融資產與負債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付)票據及帳款(含關 係人)、其他金融資產、受限制資產、短期借款、應付所得稅、應付費用、應付設 備款及應付租賃款,係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 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

  3. (2)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係投資上市(櫃)公司股票,因有活絡市場公 開報價,故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價格作為該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4. (3)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無市場價格供參考,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所 使用之估計與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 一致。

  5. (4)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投資於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因未於公開市場交易 ,致實務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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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應付公司債: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 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惟該公平價值不代表合併公司未來現金流出數。

  • 合併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 金融負債分別為 393,575 千元及 0 千元。

  •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持有外幣之應收帳款,其匯率變動產生之兌換損益與外幣計價之應 付帳款兌換損益相互抵銷,故匯率變動之市場風險對合併公司實質影響並不重大 。

(2) 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之金融商 品。合併公司之銀行存款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合併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 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且認為合併公司之銀行存款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中 之虞。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若干電子及照明產業客戶群,為減低信用風險,合併 公司持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定期評估應收款項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 ,而呆帳損失尚在管理當局預期之內,且合併公司未因該等客戶而遭受重大信用 風險損失。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 動性風險。

(4)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合併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 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 流量產生波動,市場利率增加 1% 將使合併公司現金流出分別增加 3,936 千元及 0 千元。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於民國九十九年十 (以下簡稱宏齊公司) 月七日辭任後,已非為關係人 吳建榮 本公司之董事長 晶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原為該公司董 (以下簡稱晶亮公司) 事長,於民國一○○年第一季起已非 該公司董事長,已非為關係人

全體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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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進 貨
宏齊公司 100年度
金 額
佔合併公
司進貨
淨額%

-
-
99年度
金 額

-
金 額
佔合併公
司進貨
淨額%
23,014
0.94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 商進貨,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而對關係人之付款條件係月結 30~90 天 付款,對一般廠商之付款條件則為月結 30~120 天付款。

  1. 銷 貨
宏齊公司
晶亮公司
100年度
金 額
佔合併公
司銷貨
淨額%
$ -
-
-
-
$
-
-
99年度
金 額
$ -
-
$
-
金 額
佔合併公
司銷貨
淨額%
9
-
506
0.02
515
0.02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銷售予關係人之銷售價格及收款條件 與銷售予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

  1.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上述交易而產生之應收關係人 款項如下:
如下:
應收票據及帳款:
晶亮公司
100.12.31
99.12.31

-
472
$
  1. 保 證

  2. (1) 合併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係由吳建榮依各借款合約之要求提供連帶保證。

  3. (2) 合併公司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之有關資訊如下:

薪 資
獎 金
業務執行費用
員工紅利
100年度
99年度
$ 11,248
18,049
878
5,664
835
849
-
1,800

上述金額包含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估列數,詳細估列方式,請詳「股東權益 」項下說明。

3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六、抵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資產設定抵質押供銀行借款擔保 或其用途有受限制,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用途有受限制,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
擔保標的
受限制資產-定存單
關稅局擔保金
100.12.31
99.12.31

4,082
4,039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簽訂之房屋及公務車租賃合約,在未來年 度應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年 度 金 額
101.01.01~101.12.31 $ 25,145
102.01.01~102.12.31 16,206
103.01.01~103.12.31 13,257
104.01.01~104.12.31 9,316
105.01.01~105.12.31 3,550
合 計 $ 67,474

租金主係按月支付,租賃合約之主要條款如下:

  1. 租賃期間:一年至五年。

  2. 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使用權,且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任意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 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

  3. ( 二 ) 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已簽訂之購置廠房及重大設備之合約 總價款為 184,299 千元,已支付 66,840 千元,列於預付設備款項下。

  4. ( 三 ) 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智慧財產法院向本公司提起第 21 3086 號專利侵權訴訟,本公司於接獲民事起訴狀後即委請華鼎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 所出具「專利侵權鑑定報告書」,依照目前相關爭議及暫定請求損害賠償 5,000 千元, 初步研判,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本案於民國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經法院判決本公司勝訴。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復於民國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提 起上訴,截至報告日止尚待法院審理中。

  5. ( 四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簽訂購買軟體合約,合約總價款為 11,500 千 元,截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支付上述款項。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3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間於經董事會通過之額度內,透過 Best Opto Corporation 及 Best Led Corporation 匯予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美金 2,000 千元。截至報告日止, 本公司業已累積匯出投資款美金 32,000 千元作為該公司之設立資本。

  • ( 二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二月間參與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投資 金額為 20,932 千元,截至報告日止,上述投資款業已付訖。

十、其 他

一 (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100年度 100年度 100年度 99年度 99年度 99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註)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各項折耗及攤提費用
181,998
12,313
10,701
18,461
107,408
3,027
115,083
7,003
6,243
6,963
20,229
8,495
297,081
19,316
16,944
25,424
127,637
11,522
178,962
10,487
8,725
19,751
76,499
2,459
120,101
5,693
4,989
7,220
18,071
7,259
299,063
16,180
13,714
26,971
94,570
9,718
(註)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含員工分紅分別為15,000千元及42,000千元。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0.12.31
99.12.31
外 幣
匯 率
外 幣
匯 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千元)
$ 16,256
30.275
25,380
29.13
人民幣(千元)
67,618
4.8107
16,746
4.4205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千元)
14,102
30.275
1,717
29.13
人民幣(千元)
16,532
4.8107
50,450
4.4205

( 二 )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32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 三 )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日金管證審字第 09 90004943 號函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二年起依金管會認可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 ),編製財務報 告,為因應上開修正,合併公司業已成立專案小組,並訂定採用 IFRSs 之計畫,該計 畫係由許正典處長統籌負責,謹將該計畫之重要內容、預計完成時程及目前執行情形 說明如下:
計 畫 內 容
1.評估階段(99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
◎訂定採用IFRS計畫及成立專案小組
◎進行第一階段之員工內部訓練
◎比較分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之差異
◎評估現行會計政策應作之調整
◎評估「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之適用
◎評估相關資訊系統及內部控制應作之調整
2.準備階段(100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決定如何依IFRSs調整現行會計政策
◎決定如何適用「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調整相關資訊系統及內部控制
◎進行第二階段之員工內部訓練
3.實施階段(101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
◎測試相關資訊系統之運作情形
◎蒐集資料準備依IFRSs編製開帳日資產負債表及
比較財務報表
◎依IFRSs編製財務報表
主要執行單位
(或負責人員)
目前執行情形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稽核室、財會
處、資訊部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稽核室、資訊

進行中
財會處
進行中
財會處
進行中
財會處
進行中
財會處
進行中
  • ( 四 ) 謹就合併公司目前評估現行會計政策與未來依 IFRSs 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說明如下:

會 計 議 題 差 異 說 明 依 IFRSs 規定,無最低退休金負債 之規定,且可以選擇直接將精算損 益認列於權益項下。

員工福利–退職後確定福利計畫

3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 五 ) 合併公司係以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 IFRSs 作為上開評估之依據。惟上述現行會計政策 與未來依 IFRSs 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說明,係 依目前環境與狀況所作成之初步決定,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來
科目
本 期
最高餘額
(註2)
期末餘額 本期實際
動支餘額
利 率
區 間
資金貸
與性質
(註3)
業務往來
金 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擔 保 品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名 稱 價 值
1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182,88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1.00% 1 1,068,139 - - - 568,637
(註1)
1,137,275
(註1)
  • 註 1 :資金貸與總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30% 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15% 為限。

  • 註 2 :本期最高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 註 3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 註 4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號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本期最高背
書保證餘額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註2)
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公司名稱 關 係
0 本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電
有限公司
Best Opto(本公司之
子公司)之孫公司
758,183
(註1)
59,480
(USD2,000千元)
-
(USD-千元)
- %
-
1,516,366
(註1)
  • 註 1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四十,其中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限額 ,除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不得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 分之二十外,其餘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十。

  • 註 2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七月十四日經董事會通過解除對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之背書保證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
公 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目




期中最高
持股
期中最高
持股
備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淨值 股 數 持股比率%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30
4,500
30,300
10,000
919
167,170
1,005,345
101,346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919
168,148
1,005,716
101,346
30
4,500
30,3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3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單位:千股

買、賣
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帳列
科目
交易
對象
關係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其他
(註1)
其他
(註1)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股 數 金 額
本公司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20,300

-
654,601
-
10,000
10,000
291,120
100,000
-
-
-
-
-
-
-
-
-
-
59,624
1,346
30,300
10,000
1,005,345
101,346
  • 註 1 :其他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註 2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取得之
公 司
財產
名稱
交易日
或事實
發生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
情 形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
定之參
考依據
取得目
的及使
用情形
其他約
定事項
所有人 與發行人
之 關 係
移 轉
日 期
金 額
艾笛森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土地及
建築物
100.12.9 113,253 10,000 英伍實業有限公司 - - - - - 依照合約及事
實情況制定
供營業使用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註1
據、帳款
)
應收(付)票
(註1
據、帳款
)
備 註

(銷)

金 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本公司


本公司
L
Best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子公司
子公司
進貨
進貨
366,101
153,145
%
22.94
%
9.60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
-
(52,116
(38,514
)
%
(12.21)
)
%
(9.02)
註2
註2
  • 註 1 :包含依 (95) 基秘字第 280 號函,調整子公司尚未回銷原料之帳款。 註 2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1)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100%持股之
子公司
186,834
(註2)
- - - 1,906 -

註 1 :係截至民國一○一年三月二日之資料。

  • 註 2 :係資金貸與 181,650 千元、應收出售機器設備 4,692 千元及應收利息 492 千元。

  • 註 3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3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 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Po
Box 1225,
Apia, Samoa
新北市中和區
中正路800號
4樓之2
東莞市橫瀝鎮
西城工業區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Po
Box 1225,
Apia, Samoa
揚州市華揚西
路101號
揚州市華揚西
路101號
光電產品
銷售
光電產品
銷售
光電產品
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設備
光電產品
之銷售
1,041
145,991
944,768
100,000
145,991
934,969
934,969
9,799
1,041
145,991
653,648
-
145,991
643,849
643,849
9,799
30
4,500
30,300
10,000
-
30,000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919
167,170
1,005,345
101,346
173,105
984,079
984,079
21,576
(27)
(7,889)
(25,219)
1,346
(9,252)
(24,569)
(24,569)
(738)
(27)
(6,969)
(20,599)
1,346
(9,252)
(24,569)
(24,569)
(738)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2.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來
科目
本 期
最高餘額
(註2)
期末餘額 本期實際
動支餘額
利 率
區 間
資金貸
與性質
(註3)
業務往來
金 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保 品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名 稱 價 值
1
2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
光電有限公



其他應
收關係
人款
其他應
收關係
人款
182,880
(USD6,000
千元)
182,88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
1.00
%
1.00
2
2
-
-
短期營運
資金需求
短期營運
資金需求
-
-
-
-
568,637
(註1)
568,637
(註1)
1,137,275
(註1)
1,137,275
(註1)
  • 註 1 :因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與者,其貸與總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30% 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本公 司淨值之 15% 為限。

  • 註 2 :本期最高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 註 3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 註 4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3.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4.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中最
高持股
期中最
高持股
備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淨 值 股 數 持股比率%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
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
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
限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福貞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
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
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
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
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
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
30,000
-
-
900
10
173,105
984,079
984,079
21,576
13,500
604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71
-
173,105
984,079
984,079
21,576
9,992
604
-
30,000
-
-
900
4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71
-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單位:千股

買、賣
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帳列
科目
交易對象 關係








他(註1)

他(註1)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數
售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股 數 金 額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
之長期股
權投資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20,000
20,000
639,077
639,077
10,000
10,000
291,120
291,120
-
-
-
-
-
-
-
-
-
-
53,882
53,882
30,000

30,000
984,079
984,079

註 1 :其他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註 2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3.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據、帳款
應收(付)票
據、帳款
備註

(銷)
金 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本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母公司
孫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
銷貨
進貨
銷貨
進貨
366,101
USD12,394千元
153,145
USD5,199千元
%
100

%
100
%
100
%
100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52,116
USD717千元
38,514
USD(559)千元
%
100

%
100

%
100

%
100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註1)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
公司

100%持股之
子公司
100%持股之
子公司
USD6,016千元
(註2)
USD6,016千元
(註2)
-
-
-

-
-
-
-
-
-
-

註 1 :係截至民國一○一年三月二日之資料。

註 2 :係資金貸與美金 6,000 千元及應收利息美金 16 千元。

  • 註 3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3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10.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 要
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 資
方 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回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回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
資 損 益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 出 收 回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光電產品之
生產及銷售
光電產品之
生產及銷售
光電產品之
銷售
145,991
(USD4,500
千元)
934,969
(USD30,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145,991
(USD4,500
千元)
643,849
(USD20,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
(USD-千元)
291,120
(USD10,000
千元)
-
(USD-千元)
-
-
-
145,991
(USD4,500
千元)
934,969
(USD30,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
100.00
%
100.00
%
100.00
(9,252)
(USD(315)
千元)
(24,569)
(USD(836)
千元)
(738)
(USD(25)
千元)
173,105
(USD5,718
千元)
984,079
(USD32,505
千元)
21,576
(USD713
千元)
-
-
-

2.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1,053,570
(美金34,800千元)
1,356,320
(美金44,800千元)
2,274,550

3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

  • (1) 本公司透過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及 Best Opto Corporatio n向東莞艾笛森光電有 限公司及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購買光電成品,該等交易已於合併報表中全數 沖銷。
銷。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100年度
進 貨
期 末
應付帳款
$ 153,145
38,514
366,101
52,116
$
519,246
90,630
99年度
進 貨
$ 153,145
366,101
$
519,246
進 貨
期 末
應付帳款
180,151
32,415
290,222
35,774
470,373
68,189
  • (2) 本公司透過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銷售予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成品,該等交 易已於合併報表中全數沖銷。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100年度
銷 貨
期 末
應收帳款

39,786
6,232
99年度
銷 貨

39,786
銷 貨
期 末
應收帳款
122,333
11,061
$

3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四 )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一○○年度: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
之關係
(註二)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0
1
2
2
3
4
4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1
1
1
1
1
1
1
3
3
3
3
3
3
進貨
應付帳款
進貨
應付帳款
其他應收款
營業收入
應收帳款
進貨
其他應收款
進貨
其他應收款
銷貨
應收帳款
153,145
38,514
366,101
52,116
181,650
39,786
6,232
153,195
181,650
364,896
181,650
39,897
6,233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利率1%
月結60天
月結60天
月結30天
利率1%
月結30天
利率1%
月結60天
月結60天
%
6.11
%
0.73
%
14.61
%
0.98
%
3.42
%
1.59
%
0.12
%
6.11
%
3.42
%
14.56
%
3.42
%
1.59
%
0.12

民國九十九年度: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
之關係
(註二)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1
2
3
3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1
1
1
1
1
1
3
3
3
3
進貨
應付帳款
進貨
應付帳款
營業收入
應收帳款
進貨
進貨
銷貨
應收帳款
180,151
32,415
290,222
35,774
122,333
11,061
176,194
288,031
121,122
11,061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60天
月結6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60天
月結60天
%
5.95
%
0.73
%
9.59
%
0.80
%
4.04
%
0.25
%
5.82
%
9.51
%
4.00
%
0.25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 代表母公司。

  1.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2. 母公司對子公司。

  3. 子公司對母公司。

  4. 子公司對子公司。

3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 ( ) 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四個應報導部門,分別為本公司、東莞艾笛森、揚州艾笛森及揚州雷 笛森。本公司主要係經營 LED 照明元件模組、光傳輸元件模組及光感測元件模組之研 發、製造及銷售。東莞艾笛森主要係從事光傳輸元件模組及光感測元件模組之製造。 揚州艾笛森主要係從事 LED 照明元件模組之製造。揚州雷笛森主要係從事以 LED 照明 元件模組等銷售之業務。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生產製造不同之產品及提供銷售勞 務作為區別。由於每一策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的製造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 理。大多數之事業單位係分別取得,並視部門之需要組成最適宜之管理團隊。

( 二 ) 應報導部門之損益、部門資產、部門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用或非經常發生之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此外,並非所有 應報導部門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外之重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 使用之報告一致。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合併公司營運部門損 益係以營業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 為與第三者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合併公司營業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民國一○○年度 100.12.31 100.12.31
本公司
$ 2,446,120
39,786
14,300
$
2,500,206
6,863
(26,249)
$
243,641
1,274,780
162,187
$
5,256,789
$
1,465,873
東莞艾笛森
-
290,685
186
290,871
-
-
(9,229)
-
7,246
194,809
21,704
揚州艾笛森
6,763
716,239
3,588
726,590
472
-
(25,289)
-
169,472
1,294,539
310,460
揚州雷笛森
53,016
-
205
53,221
-
-
(1,022)
-
-
28,521
6,945
調整及銷除
合 計
-
2,505,899
(1,046,710)
-
(7)
18,272
(1,046,717)
2,524,171
(472)
6,863
26,249
-
34,639
242,740
(1,274,780)
-
(5,230)
333,675
(1,466,812)
5,307,846
(288,052)
1,516,930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部門間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合計
利息費用
投資損失
部門損益
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部門資產
部門負債

4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民國九十九年度 99.12.31 99.12.31
本公司
$ 2,880,324
122,333
3,808
$
3,006,465
396
56,131
$
565,596
815,554
185,404
$
4,346,326
$
926,809
東莞艾笛森
-
380,823
200
381,023
135
-
7,846
-
43,907
187,309
19,247
揚州艾笛森
3,419
663,910
424
667,753
-
-
50,611
-
186,049
853,081
214,004
揚州雷笛森
144,012
-
156
144,168
-
-
11,211
-
1,187
33,762
13,218
調整及銷除
合 計
-
3,027,755
(1,167,066)
-
-
4,588
(1,167,066)
3,032,343
-
531
(56,131)
-
(58,593)
576,671
(815,554)
-
(5,703)
410,844
(975,185)
4,445,293
(147,502)
1,025,776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部門間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合計
利息費用
投資利益
部門損益
部門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部門資產
部門負債

( 三 ) 產品別及勞務資訊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產品別及勞務名稱
高功率LED元件
高功率LED模組
LED (PLCC)
光傳輸元件
光感測元件
其 他
合 計
100年度
99年度
$ 1,117,575
1,472,352
556,418
501,551
382,553
288,989
272,512
384,749
121,549
331,499
55,292
48,615
$
2,505,899
3,027,755

( 四 )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地 區
台 灣
中 國
其 他
合 計
100年度
99年度
$ 1,226,745
1,315,522
613,215
963,383
665,939
748,850
$
2,505,899
3,027,755

4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非流動資產:

地 區
台 灣
中 國
合 計
100年度
99年度
$ 671,847
590,504
826,798
655,932
$
1,498,645
1,246,436

( 五 ) 重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收入佔損益表之收入金額 10% 以上之客戶如下:

客戶名稱
A6213
A1026
合 計
100年度
99年度
$ 274,050
174,606
266,829
425,179
$
540,879
599,785

42

附件一之二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 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表之公司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 ,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 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吳建榮

日 期: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3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 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 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 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 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 ○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 ○年度之合併經營成果與合併現金流量。

==> picture [21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7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台財證六字第] 金管證六字第[0930105495] 0960069825 號[號] 民 國 一○二 年 三 月 二十二 日

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XXX
資 產
11-12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131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二))
112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三))
114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三))
1150
應收關係人款項(附註五)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210
存貨(附註四(四))
1260
預付款項
1280
其他流動資產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九))
1291
受限制資產(附註六)
流動資產合計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二))
15-16
固定資產(附註七):
成 本:
1501
土地
1521
房屋及建築
1531
機器設備
1537
模具設備
1551
運輸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611
租賃資產
1631
租賃改良
1681
其他設備
15x9
減:累計折舊
1672
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17XX
無形資產:
1720
專利權
1782
土地使用權(附註註四(五))
無形資產合計
1888
其他資產-其他
資產總計
101.12.31 %
40
-
1
10
1
-
12
1
-
-
-
65
2
5
10
20
2
-
1
-
1
-
39
(9)
1
31
-
1
1
1
100
100.12.31
金 額
%
2,512,228
47
604
-
77,483
2
529,535
10
-
-
11,832
-
575,017
11
83,942
2
515
-
463
-
4,082
-
3,795,701
72
13,500
-
158,748
3
473,474
9
975,170
18
72,275
1
8,096
-
41,941
1
4,300
-
43,383
1
5,215
-
1,782,602
33
(425,545)
(8)
66,840
1
1,423,897
26
-
-
42,377
1
42,377
1
32,371
1
5,307,846
100
2XXX-3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28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六))
2120
應付票據
2140
應付帳款
2150
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五)
2160
應付所得稅
2170
應付費用
218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附註四(七))
2224
應付設備款
2271
一年內執行賣回權公司債(附註四(七))
2280
其他流動負債
2288
應付租賃款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2400
公平價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附註四(七))
241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七))
2460
長期遞延收入(附註四(五))
長期負債合計
28XX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八))
2820
存入保證金
2861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四(九))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3XXX
股東權益(附註四(十)):
3110
普通股股本
3210
資本公積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1
累積盈餘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
3480
庫藏股票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3610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1.12.31 %
9
-
7
-
-
2
-
-
8
-
-
26
-
-
1
1
-
-
-
-
27
24
46
3
-
1
-
(1)
73
-
73
100
100.12.31
金 額
$ 1,929,593
-
44,244
481,804
41,586
23,735
573,760
67,619
6,497
59
4,131
3,173,028
103,359
235,215
498,244
988,594
71,043
10,469
31,506
7,200
28,302
9,868
1,880,441
(445,700)
61,760
1,496,501
19,354
40,121
59,475
34,653
$
4,867,016
金 額
$ 406,560
1,602
317,615
16,356
12,022
88,235
11,112
15,636
373,346
11,535
-
1,254,019
-
-
38,502
38,502
5,644
113
8,169
13,926
1,306,447
1,160,745
2,255,390
148,885
-
40,011
16,885
(66,509)
3,555,407
5,162
3,560,569
$
4,867,016
金 額
%
393,575
7
6,233
-
407,462
8
-
-
34
-
112,406
2
-
-
21,665
-
-
-
16,092
-
2,150
-
959,617
17
8,385
-
491,866
9
40,668
2
540,919
11
4,473
-
686
-
11,235
-
16,394
-
1,516,930
28
1,080,473
21
2,272,499
43
127,896
2
37,308
1
215,693
4
57,047
1
-
-
3,790,916
72
-
-
3,790,916
72
5,307,846
100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吳建榮

經理人: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110
銷貨收入
4170-9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五)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四(四)(八)及(五))
5910
營業毛利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四(八)):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7160
兌換利益,淨額
7310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附註四(二))
7320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四(七))
7480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七))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560
兌換損失,淨額
7650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附註四(七))
7880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本期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九))
9600
合併總淨利
歸屬予:
9601
母公司股東淨利
9602
少數股權淨損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四(十一))
基本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101年度 101年度 101年度 %
102
2
100
85
15
4
6
4
14
1
2
-
-
-
-
-
2
1
-
-
-
-
1
2
1
1
1
-
1

0.26
$
0.26
$
100年度
金 額
$ 2,298,801
35,936
2,262,865
1,931,468
331,397
92,327
139,767
82,193
314,287
17,110
32,377
7,316
-
1,259
-
7,805
48,757
11,356
915
4,762
3,900
233
21,166
44,701
14,768
$
29,933
$ 29,999
(66)
$
29,933
稅 前

$
0.35
$
0.35
金 額
%
2,543,588
102
37,689
2
2,505,899
100
2,002,023
80
503,876
20
84,081
3
127,567
5
75,523
3
287,171
11
216,705
9
18,272
1
524
-
5,694
-
1,066
-
614
-
7,019
-
33,189
1
6,863
-
156
-
-
-
-
-
135
-
7,154
-
242,740
10
32,850
2
209,890
8
209,890
8
-
-
209,890
8
稅 前
稅 後
2.36
2.04

2.25
1.94
2.30
1.98

2.20
1.89
稅 前

0.35

0.35
$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董事長:吳建榮

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資本公積轉增資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
員工認股權行使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股份基礎給付-員工認股權
本期合併總淨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盈餘轉增資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增加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資本公積轉增資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員工認股權行使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庫藏股買回
股份基礎給付-員工認股權
本期合併總淨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2):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減少
少數股權增加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普通股
股 本
$ 888,000
44,400
-
2,967
56,306
-
-
-
-
-
88,800
-
1,080,473
55,500
-
-
30
24,742
-
-
-
-
-
-
-
$
1,160,745
資本公積
1,998,218
(44,400)
37,350
-
254,626
26,705
-
-
-
-
-
-
2,272,499
(55,500)
(111,000)
-
-
102,467
-
46,924
-
-
-
-
-
2,255,390
保留盈餘 未 提 撥
保留盈餘
491,856
-
-
-
-
-
209,890
(49,145)
(37,308)
(310,800)
(88,800)
-
215,693
-
-
37,308
-
-
-
-
29,999
(20,989)
(222,000)
-
-
40,011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庫 藏 股
(37,308)
-
-
-
-
-
-
-
-
-
-
-
-
-
-
-
-
-
-
-
-
-
94,355
-
57,047
-
-
-
-
-
-
-
-
-
-
-
-
(66,509)
-
-
-
-
-
-
-
-
(40,162)
-
-
-
16,885
(66,509)
少數股權
合 計
-
3,419,517
-
-
-
37,350
-
2,967
-
310,932
-
26,705
-
209,890
-
-
-
-
-
(310,800)
-
-
-
94,355
-
3,790,916
-
-
-
(111,000)
-
-
-
30
-
127,209
-
(66,509)
-
46,924
(66)
29,933
-
-
-
(222,000)
-
(40,162)
5,228
5,228
5,162
3,560,569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37,308)
-
-
-
-
-
-
-
-
-
-
94,355
57,047
-
-
-
-
-
-
-
-
-
-
(40,162)
-
16,885
法定盈
餘公積
78,751
-
-
-
-
-
-
49,145
-
-
-
-
127,896
-
-
-
-
-
-
-
-
20,989
-
-
-
148,885
特別盈
餘公積
-
-
-
-
-
-
-
-
37,308
-
-
-
37,308
-
-
(37,308)
-
-
-
-
-
-
-
-
-
-

註 1 :董監酬勞 6,000 千元及員工紅利 42,00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註 2 :董監酬勞 2,000 千元及員工紅利 15,00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經理人:吳建榮

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提列(轉列收入)數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存貨跌價、報廢及呆滯損失
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利益,淨額
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
金融負債未實現評價損失(利益)
遞延所得稅費用
遞延政府捐贈收入攤提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營業資產之淨變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減少
應收票據減少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應收關係人款項減少(增加)
存貨減少(增加)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營業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應付關係人款項增加
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
應付費用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購置固定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受限制資產增加
購置無形資產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發行公司債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員工執行認股權
員工購買庫藏股
少數股權變動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累積換算調整數增加(減少)
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現金數:
固定資產增加數
應付購買設備款減少
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現金數
101年度
$ 29,933
147,716
16,279
278
46,924
7,516
44,168
(6,401)
(1,259)
3,900
(2,662)
(881)
1,863
33,239
47,453
(41,586)
(42,911)
16,478
(11,903)
(5,982)
(4,631)
(89,847)
16,356
11,988
(24,171)
(4,557)
1,171
188,471
(89,859)
(250,241)
1,404
3,997
(16,396)
(49)
(22,332)
(373,476)
12,985
-
(573)
(333,000)
30
(66,509)
5,228
(381,839)
(15,791)
(582,635)
2,512,228
$
1,929,593
$
4,420
$
17,674
$
(40,162)
$ 242,062
8,179
$
250,241
100年度
209,890
127,637
11,522
(316)
26,705
4,147
28,110
(368)
(1,066)
(614)
486
(854)
462
125,060
(57,067)
472
27,684
(6,606)
(5,348)
(515)
(494,253)
166,879
-
(51,351)
(23,285)
7,132
2,766
97,309
(13,500)
(324,160)
19
(3,236)
(9,902)
(43)
-
(350,822)
393,575
845,000
31
(310,800)
2,967
-
-
930,773
43,569
720,829
1,791,399
2,512,228
1,832
90,989
94,355
323,773
387
324,160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董事長: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核准設立,主要經 營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光傳輸元件及光感測元件之研發、製造及銷售等業務。本公司 自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與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以 下簡稱合併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約為 897 人及 988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合併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主體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對其具有控制力之子公司(以下簡 稱合併公司)。年度中取得被投資公司之控制能力之日起,開始將被投資公司之收益 與費損編入合併財務報表中。合併公司間之重大交易均予沖銷。

( 二 ) 合併概況

併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明細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Best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業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光電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Best Led Corporation
投資業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光電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光電產品銷售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持股百分比
101.12.31
10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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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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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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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三 ) 會計估計

合併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 損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 果可能存有差異。

( 四 )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 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

  • 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 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 ,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 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 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 合併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非以當地貨幣為功能性貨幣者,先將

  • 其外幣財務報表以功能性貨幣再衡量,因再衡量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當期之兌換損 益;另因外幣財務報表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股東權益項 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 五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現金或約當現金、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 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負債因交易目的而發生或預 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 債。

( 六 ) 約當現金

合併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 對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且具高流動性之投資,包括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國 庫券、商業本票等。

( 七 ) 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金融商品係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 ,除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商品外,其他金融商品之原始 認列金額則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在原始認列後,依合併公司持有或發行之目 的分類及衡量如下:

  1.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 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合併公司所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 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資產及負債。係以公平價值評價且公平價值 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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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具有重大影響力且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 資,以原始認列之成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 不予回轉。

  2. 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產生之債權。合併公司首先評估以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 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合併公司若評估個別金融資產無減損 之客觀證據,須再將其納入一組類似信用風險特徵之金融資產,並評估該組資產是 否發生減損。個別評估減損並已認列或持續認列減損損失之金融資產,無須以前述 方式評估減損。合併公司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 則應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 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之,減損 金額應列為當期損益。於決定減損金額時,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係包括擔保品 及相關保險之可回收金額。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 發生之事件有關,則先前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應藉由調整備抵帳戶迴轉,但該 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應 認列為當期損益。

( 八 ) 資產減損

  •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

  • 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 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 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 ( 九 ) 存 貨

  •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

  • 出,其中固定製造費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變動製造費 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攤基礎。續後,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係採加權平 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 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 十 ) 固定資產

  •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列入

  • 固定資產;經常性之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以當年度費用處理。固定資產已無使用價值 或發生閒置者,則將該資產之成本、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一併轉列閒置資產。

  • 租賃資產以承租時公平市價與全部應付租金(減除應由出租人負擔之履約成本)及

  • 優惠承購價格或保證殘值之現值較低者列為資產。凡租期屆滿得無償取得原租賃標的 物或有優惠承購權者,依租賃資產估計使用年限按平均法計算提列折舊,未具承購條 件者,按租賃期間以平均法提列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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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以成本依估計之耐用年數及估計殘值,依直線法計提折舊。耐用年限屆 滿仍繼續使用者,依預估尚可使用年數就其殘值繼續提列折舊,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 列為營業外損益。

合併公司依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解釋函 97.11.20 基秘字第 340 號,將固定 資產於非用以生產存貨之期間所估計之拆除或復原義務列為固定資產成本。而一項固 定資產之任一組成部分,相對於總成本而言係屬重大時,則該部分係個別提列折舊。 合併公司每年定期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固定資產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 。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之變動,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1. 房屋及建物 ( 含附屬設備 ) : 3~45 年。

  2. 機器設備: 3~10 年。

  3. 模具設備: 2~5 年。

  4. 運輸設備: 2 年。

  5. 辦公設備: 3~6 年。

  6. 租賃資產: 3 年。

  7. 租賃改良:按租賃期間或耐用年限較短者。

  8. 其他設備: 4~5 年。

( 十一 ) 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 號公報規定,除政府捐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按公平價值認列外,原始認列無形資產時 以成本衡量。續後,以成本加依法令規定之重估增值,再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 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價值。

攤銷時以原始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額為可攤銷金額,並於已達可供使用狀態開始 時,於耐用年限期間以直線法攤銷。專利使用權以契約期間與效益年限較短者平均攤 銷。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支出,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必要費用,予以資本化, 依契約期間五十年,按直線法攤銷列為攤銷費用。

每年至少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殘值、 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之變動,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 十二 ) 遞延費用

主係線路系統工程、電腦軟體及其他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之支出等,以取得成本入 帳,並按一至五年平均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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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合併公司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及 所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負 債。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續後評價以公 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 十四 ) 複合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屬複合金融商品,即同時產生金融負債及給予持有 人轉換為權益商品之選擇權,且持有人有權以固定金額或其他金融資產轉換本公司固 定數量股份者,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複合金融商品負債組成要素之公平 價值係參考與權益組成要素無關之類似負債計算,再將複合商品之總金額及負債組成 要素公平價值間之差異認列為權益組成要素。發行之交易成本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 攤至複合金融商品之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於原始認列後,除指定以公平價值衡量且 公平價值變動列為損益者外,複合金融商品負債組成要素之利息係採有效利率法計算 ,並依合約期限分攤認列為當期損益。複合金融商品權益組成要素公平價值之變動不 予認列。

( 十五 ) 退休金

本公司訂有職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 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其中所獲 得之基數係依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自第十六年 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計算而得。在該退休辦法下,退休金給付全數由本 公司負擔。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 實施,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 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 六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本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確定給付退 休辦法部份以資產負債表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 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包括 當期服務成本及過渡性淨資產、前期服務成本與退休金損益依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 逐年攤銷之數。

採確定給付退休辦法部分,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自民國九十一年起按月 依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

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百 分之六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合併子公司屬國外公司係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依當地法律規定提撥適當金額之 退休金,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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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 庫蕆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 準則」,依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認列為庫藏股票。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 價值,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則沖抵 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 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 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 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 ,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 十七 ) 收入認列

營業收入於貨物已交付且風險及報酬移轉時認列,相關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時認 列。

( 十八 ) 政府補助之會計處理

符合取得與資產有關之政府捐助,應列為遞延收入,並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 合其相關成本/費用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為收入。

( 十九 )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合併公司係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6 )基秘字第 052 號解釋函之規定,估計員工 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項下 之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會決議金額與財務報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 列為當期損益。

( 二十 ) 所得稅

合併公司所得稅處理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 」,依此準則,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 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 得稅負債,及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 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 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購買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用當期認 列法處理。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次年度經股東會決議分 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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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一 ) 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本公 司所發行之認股權證及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屬潛在普通股, 潛在普通股如均未具稀釋作用,僅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反之,則除揭露基本每股盈餘 外,並揭露稀釋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則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 當期流通在外,故本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因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採追 溯調整計算。

( 廿二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給與日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者,依據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處理,給與日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前的員工 認股權計畫,則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2) 基秘字第 070 、 071 、 072 號解釋函之規定處 理。

  1.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係以給與日之公平價值衡量。給與日所決定之公平價 值於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既得期間認列為費用,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既得期 間係依據該協議最終將既得之條件估計。既得條件包括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包含 市價條件)。於評價該等交易時,不考量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

  2. 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係於資產負債表日及交割日依相關負債之公平價值,認 列所取得之商品或勞務,並將公平價值變動數認列為當期損益。

  3. 給與日之公平價值係以 Black-Scholes 選擇權模式估計,依據管理當局對履約價格、 預期存續期間、標的股票價格、預期波動率、預期股利率及無風險利率等參數之最 佳估計為基礎衡量之。

  4.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給與日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之前者,無須追溯適用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惟仍揭露依該公報規定衡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擬 制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 廿三 ) 營運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企業之組成單位,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 併公司內其他組成單位間交易所產生之收入與費用)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 果定期由合併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估該部 門之績效,同時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 )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 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帳列原始產生之應收款應 適用該公報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合併公司民 國一○○年度損益及每股盈餘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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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 )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 部門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 從事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合併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 決策者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合併公司民國一○○年度財 務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其明細如下:
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定期存款
附買回短期票券
101.12.31
$ 4,300
695,857
1,229,436
-
$
1,929,593
100.12.31
1,668
290,170
2,190,390
30,000
2,512,228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買回短期票券之交易期間皆在 30 天以內,期末餘 額利率為 0.72% 。

( 二 ) 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持有之各類金融資產明細如下: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EDLitek Co., Ltd.
雷笛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因金融商品評價而產生之利益分別為 1,259 千元及 1,066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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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明細如下:

票據及帳款
其明細如下: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小 計
淨 額
101.12.31
100.12.31

44,244
77,483
487,041
534,494
(5,237)
(4,959)
481,804
529,535

526,048
607,018
$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 貼現或提供作為擔保品。

到期期間短之流動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並未折現,其帳面金額假設為公允價值之 近似值。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變動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迴轉)
本期沖銷
匯率影響數
期末餘額
101年度
100年度
$ 4,959
5,304
278
(316)
-
(38)
-
9
$
5,237
4,959

( 四 ) 存 貨

其明細如下:

商 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製成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在製品及半成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原 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物 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合 計
101.12.31
100.12.31
$ 30,597
15,922
(1,569)
(792)
29,028
15,130
210,410
254,235
(23,678)
(25,617)
186,732
228,618
54,078
76,669
(1,344)
(2,067)
52,734
74,602
323,944
271,943
(22,552)
(18,233)
301,392
253,710
4,200
3,269
(326)
(312)
3,874
2,957
$
573,760
57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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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分別為 46,607 千元及 25,670 千元;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 營業成本分別為 2,866 千元及 14,801 千元。

( 五 ) 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及長期遞延收入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間與中國大陸揚州國土資源局開 發區分局簽約,取得揚州經濟開發區另橋村興建廠房用土地之使用權,自民國九十五 年十二月至一四五年十二月,共五十年,土地使用權總額人民幣 9,392 千元。另與揚州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協議該款項由其補助,因而產生之長期遞延收入計人民幣 9,392 千元 ,按五十年攤銷認列收入。

( 六 ) 短期借款

其明細如下:

101.12.31 100.12.31 金 額 年利率區間 金 額 年利率區間 信用借款 $ 406,560 0.95%~1.623% 393,575 1.23%~1.623%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短期借款未使用之額度分別為 1,122,032 千元及 829,833 千元。

( 七 ) 應付公司債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九月六日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為 新台幣捌億伍仟萬元整,其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 票面利率: 0% 。

  2. 發行期間:五年(民國一○○年九月六日至一○五年九月六日)。

  3. 償還方法:除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行使賣回權、提前贖回及本公司買回註銷外,到 期時本公司依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4. 贖回辦法:本公司得向債權人在下列情況下將債券贖回:

  5. (1) 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 普通股股票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 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全 部債券。

  6. (2) 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轉換公司債流通 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按其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轉 換公司債流通在外全部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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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債權人賣回辦法

本公司於上述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屆滿二年及屆滿三年之日為債權人提前賣回上 述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債券持有人可依本公司所訂辦法行使賣回權,要求本 公司以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及滿三年分別為債券面額之 3.02% 及 4.57% )以現 金贖回。

6. 轉換辦法

  • (1) 上述轉換公司債自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至到期日前十日止,債券持有人 可依本公司所訂轉換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2) 轉換價格之訂定:

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 55.50 元,惟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動或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價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時,轉換價格將依轉 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轉換價格。民國一○一年八月七日起調整後轉換價格 為 49.5 元。

  1.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之規定將可轉換選擇權與負債分離,並分別 認列為權益及負債之相關資訊如下:
為權益及負債之相關資訊如下:
發行時轉換公司債之純債券價值 $ 777,495
發行時嵌入式衍生性金融負債-含買權及賣權 13,090
發行時權益組成要素-轉換權 59,415
發行時應付公司債總額 $ 850,000

上述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成本計 5,000 千元,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攤至轉換公司 債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之金額分別為 4,650 千元及 350 千元。

  1.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財務報表之相關資訊如下:
發行轉換公司債總金額
應付公司債折價
已轉換金額
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減:一年內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負債組成要素-轉換權及賣回權(列入公平價
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負債組成要素-轉換權及賣回權(列入公平價
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權益組成要素(列入資本公積-認股權)
101.12.31
100.12.31
$ 850,000
850,000
(26,954)
(45,634)
(449,700)
(312,500)
373,346
491,866
(373,346)
-
$
-
491,866
$
11,112
-
$
-
8,385
$
27,816
37,350

1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負債組成要素-轉換權及賣回權之公平價值
變動列入評價(損失)利益金額
利息費用
(八)退休金
1.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非既得給付義務
累積給付義務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預計給付義務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提撥狀況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應計退休金負債

2.精算假設如下:
折 現 率
長期薪資調整數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長期投資報酬率
3.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退休基金資產實際報酬
攤銷及遞延數
淨退休金成本
101年度
100年度

(3,900)
614

7,516
4,147
101.12.31
100.12.31
-
-
(9,083)
(7,699)
(9,083)
(7,699)
(10,610)
(9,577)
(19,693)
(17,276)
6,389
5,917
(13,304)
(11,359)
4,343
3,361
3,317
3,525
(5,644)
(4,473)
101年度
100年度
%
1.75
%
2.00
%
3.00
%
4.00
%
1.75
%
2.00
101年度
100年度
1,074
2,080
346
487
(59)
(66)
223
793
1,584
3,294
$
$
$ $
$ $

2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有關退休金資訊如下:
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成本
確定提撥之淨退休金成本
101年度
100年度
$ 1,584
3,294
15,656
13,650
$
17,240
16,944

( 九 ) 所得稅

  1. 合併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需分別以各公司主體為申報單位,不得合併申報。

  2. 合併公司屬國內企業者,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 稅率皆為百分之十七,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合併公司中之揚 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於西元二○○八年起適用 25% 之一般稅率。另合併公司中之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及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原享有兩免三減半之租稅優惠 措施,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自西元二○○八年度起計算,民國 一○一年度及一○○年度適用之稅率均為 12.5% 。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所得稅費用
上列遞延所得稅費用之組成項目如下: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外投資損益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未實現兌換損益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
其 他
101年度
100年度
$ 17,430
32,364
(2,662)
486
$
14,768
32,850
101年度
100年度
$ 27
(1,759)
4,074
(4,691)
(5,270)
-
(1,660)
7,365
167
(446)
-
17
$
(2,662)
486
  1. 合併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估計所得稅費用間之 差異列示如下: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免稅所得
其 他
101年度
100年度
$ 11,137
40,518
421
540
(2,796)
(11,558)
6,006
3,350
$
14,768
32,85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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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
未實現兌換損失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淨額
101.12.31
金 額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 34,283
5,829
3,241
551
4,818
819
(42,000)
(7,140)
$
59
$ (48,056)
(8,169)
-
-
$
(8,169)
100.12.31
金 額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34,446
5,856
4,223
718
4,949
(841)
(31,000)
(5,270)
463
(24,093)
(4,095)
(42,000)
(7,140)
(11,235)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辦理之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已奉 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八年度。

  2.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合一相關資訊
101.12.31 100.12.31
八十七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 40,011 215,693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0,284 38,853
101年度(預計) 100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
稅額扣抵比率 %
23.84
%
15.54
  1. 本公司依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就經核准之國外投資持股比例達 50% 以上於投資款匯出年度分別就其投資總額 20% ,提列國外投資損失準備並於申報營 利事業所得稅時認列為當期費用。所提列之國外投資損失準備,在提列五年內若無 實際投資損失發生時,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則將提列之準備轉作第五年度收 益處理,其各年度提列及預計迴轉年度明細如下:
提列年度
民國九十八年度
提列金額

42,000
累積實際
損失沖抵數
-
本期沖抵數
轉 列
其他收入
-
-
預計迴轉年度
$ 民國一○二年度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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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股東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六月二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決議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49,145 千元,並分配股東紅利 399,600 千元(其中包括現金股利 310,800 千元及股票股 利 88,800 千元),並以股東紅利 88,800 千元及資本公積 44,400 千元,合計轉增資發行 13,320 千股,並經董事會決議以同年七月十一日為增資及除息基準日,是項增資案 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因員工行使認股權而發行新股 297 千股,業已辦妥法 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5,631 千股,業已辦 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2,474 千股,業已辦妥 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因員工行使認股權而發行新股 3 千股,業已辦妥法定 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決議以資本公積 55,500 千 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5,550 千股,並經董事會決議以同年八月七日為增資及除息基 準日,是項增資案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分別為 2,000,000 千元及 1,500,000 千元,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1,160,745 千元及 1,080,473 千元, 每股面額 10 元。前項額定資本額分別保留 200,000 千元及 100,000 千元,分別計 20,000 千股及 10,000 千股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

2. 庫藏股票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九月間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 力,預定買回之庫藏股上限計 2,000 千股,預定買回期間為民國一○一年九月二十七 日至民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買回區間價格為每股 38 元~ 55 元(惟當股價低 於前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本公司截至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買回之庫藏股數為 2,000 千股,買回金額為 66,509 千元,未轉讓 之股數計 2,000 千股。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 東權利。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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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資本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以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十。資本公積餘額之內容如下:

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權益組成要素
股份基礎給付-員工認股權
公司債轉換股本溢價
101.12.31
100.12.31
$ 1,787,318
1,953,818
27,816
37,350
73,629
26,705
366,627
254,626
$
2,255,390
2,272,499

4. 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 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 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5. 特別盈餘公積

依原證期會 (89) 台財證(一)第 100116 號函及證券交易法之規定,除依法提撥法 定盈餘公積外,公司尚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當年度稅後盈餘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 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特別盈餘公積內容如下:

累積換算調整數

101.12.31
100.12.31

-
37,308
$

6. 盈餘分配

依本公司章程之規定,年度決算後之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稅捐及彌補以前年 度虧損外,應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達資本額時 ,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就其餘額加計以前 年度未分配盈餘,除保留部分盈餘於以後年度再行決議分派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 方案經股東會決議,依下列比率分派之。

  • (1)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 (2) 員工紅利不高於百分之十五,但不得為零;

  • (3) 其餘為股東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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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及一○○年六月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 ○○年度及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分派情形如下: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
現金
股票(依面額計價)
員工紅利-現金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合 計
100年度
99年度
$ 2.0089
3.50
-
1.00
$
2.0089
4.50
$ 15,000
42,000
2,000
6,000
$
17,000
48,000

上述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及財務報表認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資 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派數,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及 股東會決議,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本公司於估列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之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紅 利,係以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稅後淨利扣除 10% 法定盈餘公積後淨額, 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乘上本公司管理階層擬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分配 比例,民國一○一年度分別約為 12% 及 2% ,民國一○○年度分別約為 8% 及 1% ,民 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認列員工紅利金額分別約為 5,000 千元及 15,000 千元,董 監酬勞分別約為 1,000 千元及 2,000 千元。配發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 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 估列數有差異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實際分配年度之損益。

7. 股利政策

  • (1) 本公司股利發放之方式係視本公司當時之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盈餘之考 量,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搭配,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議案並經股東會決議後 辦理,以達成平衡穩定股利政策,其中現金股利發放比率至少為擬發放股利總額 之 10% 。

  • (2) 本公司員工股票紅利發放對象除本公司員工外,得包括符合條件之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持有股份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從屬公司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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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計有下列三項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權益交割

類 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單位)
合約期間
既得期間
本期實際離職率
估計未來離職率
員工認股權計畫1
員工認股權計畫2
員工認股權計畫3
96.8.31
100.5.9
100.11.25
2,000
2,000
2,000
6年
5年
5年
未來2~4年之服務未來2~4年之服務未年2~4年之服務
-
-
-
-
%
10.22
%
10.22
員工認股權計畫2
員工認股權計畫3

- 本公司採用 Black 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員工認股權之公平價值 時,所考量之因素彙總如下:

履約價格($)
預期存續期間(年)
給與日股價($)
預期波動率(%)
預期股利率(%)
無風險利率(%)
員工認股權計畫1
25.00
6年
21.55(註2)
42.11%
11.53%
3.703%
員工認股權計畫2
員工認股權計畫3
121.00
47.90
5年
5年
121.00
47.90
64.34%
67.97%
(註1)
(註1)
1.0916%
1.0388%

(註 1 )依本公司認股權計畫,認股價格隨發放股利而等幅調整,因此預計股利率未予列入 計算。

(註 2 )本公司於給與日係屬興櫃股票公司,尚無明確之收盤價,擬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三條之規定,以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為發行標的股票收盤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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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相關 資訊如下:
認 股 選 擇 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授與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仍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101年度
數量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3,851 $ 74.12
-
-
(3)
10.00
(886)
-
2,962
61.96
-
100年度
數量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374
11.00
4,000
75.10
(297)
10.00
(226)
69.74
3,851
74.12
3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之費用分別為 46,924 千元及 26,705 千元,並同時列記資本公積。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及可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相關 資訊如下:

如下:
發行日期 原始行使
價格(元)
最新行使
價格(元)
-
91.30
42.80
流通在外
單 位 數
加權平均預期
剩餘存續年限
可行使
之數量
0.67 年
-
3.33 年
-
3.92 年
-
96.08.31
100.05.09
100.11.25
$ 10
102.30
47.90

-
1,170
1,792

上述認股價格遇無償配股及發放現金股利之情形時,業已依照本公司員工認 股辦法調整。

  • (3)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係採衡量日內 含價值法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應認列之酬勞成 本分別為 0 千元及 59 千元。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認列酬勞成 本,財務報表之擬制淨利與每股盈餘資訊列示如下:
淨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101年度
100年度
$ 29,999
209,890
29,999
209,841
0.26
2.04
0.26
2.04
0.26
1.98
0.26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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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每股盈餘

本公司普通股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每股盈餘
本公司普通股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1年度 100年度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 40,573 29,999 243,641 209,890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15,299 115,299 103,087 103,087
基本每股盈餘(元) $ 0.35 0.26 2.36 2.04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本期淨利 $ 243,641 209,890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08,265 108,265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元) $ 2.25 1.94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 40,573 29,999 243,641 209,89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 - 4,070 3,378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 40,573 29,999 247,711 213,268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15,299 115,299 103,087 103,087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千股) 199 199 299 299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紅利(千股) 277 277 407 407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千股) - - 3,793 3,793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15,775 115,775 107,586 107,586
稀釋每股盈餘(元) $ 0.35 0.26 2.30 1.98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 247,711 213,268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08,265 108,265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千股) 299 299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紅利(千股) 407 407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千股) 3,793 3,793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12,764 112,764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元) $ 2.20 1.89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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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合併公司各項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應收關
係人款項)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受限制資產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應付
關係人款項)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應付設備款
應付租賃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執行
賣回權公司債)
101.12.31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
1,929,593
-
-
-
567,634
-
23,735
-
-
-
4,131
-
406,560
-
335,573
-
12,022
-
88,235
-
15,636
-
-
-
11,112
-
376,762
100.12.31
帳面價值 帳面價值
2,512,228
604
607,018
11,832
13,500
4,082
393,575
413,695
34
112,406
21,665
2,150
8,385
491,866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
-
-
-
-
-
-
-
-
-
-
-
-
-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
2,512,228
604
-
-
607,018
-
11,832
-
-
-
4,082
-
393,575
-
413,695
-
34
-
112,406
-
21,665
-
2,150
-
8,385
-
493,963
$ 1,929,593
-
567,634
23,735
103,359
4,131
406,560
335,573
12,022
88,235
15,636
-
11,112
373,346
  1. 合併公司估計上述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方法及假設如下:

  2. (1) 合併公司短期金融資產與負債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付)票據及帳款(含關 係人)、其他金融資產、受限制資產、短期借款、應付所得稅、應付費用、應付設 備款及應付租賃款,係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 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

  3. (2)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 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所使用之 估計與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且該資訊為本公司可取得者。

  4. (3) 應付公司債: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 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惟該公平價值不代表合併公司未來現金流出數。

2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4)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投資於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因未於公開市場交易 ,致實務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 金融負債分別為 406,560 千元及 393,575 千元。

  •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持有外幣之應收帳款,其匯率變動產生之兌換損益與外幣計價之應 付帳款兌換損益相互抵銷,故匯率變動之市場風險對合併公司實質影響並不重大 。

(2) 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之金融商 品。合併公司之銀行存款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合併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 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且認為合併公司之銀行存款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中 之虞。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若干電子及照明產業客戶群,為減低信用風險,合併 公司持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定期評估應收款項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 ,而呆帳損失尚在管理當局預期之內,且合併公司未因該等客戶而遭受重大信用 風險損失。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 動性風險。

(4)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 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 流量產生波動,市場利率增加 1% 將使合併公司現金流出分別增加 4,066 千元及 3,936 千元。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吳建榮 本公司之董事長 鉅基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以下簡稱鉅基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艾發投資股份有限 (以下簡稱琉明斯) 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全體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

3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進 貨

琉明斯 101年度
金 額
佔合併
公司進貨
淨 額 %

39,824
2.86
100年度
金 額

39,824
金 額
佔合併
公司進貨
淨 額 %
-
-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進貨,致進 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而對關係人之付款條件與對一般廠商之付款條件並無 顯著不同。

  1. 銷 貨
琉明斯
其他
101年度
金 額
佔合併
公司銷貨
淨 額 %
$ 130,217
5.75
10
-
$
130,227
5.75
100年度
金 額
$ 130,217
10
$
130,227
金 額
佔合併
公司銷貨
淨 額 %
-
-
-
-
-
-
  • (1) 合併公司銷售予琉明斯之價款包含合併公司向其購買材料之進貨價款,該等貨款 已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沖銷,不視為進銷貨,民國一○一年度沖銷金額為 4,039 千元 。

  • (2)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銷售予琉明斯之產品規格未銷售予其他客戶,致銷售 價格無其他客戶可供比較,而其收款條件與銷售予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

  • 因上述交易而產生之應收關係人款項彙總如下:

應收票據及帳款:
琉明斯
應付票據及帳款:
琉明斯
101.12.31
100.12.31

41,586
-

16,356
-
$
$
  1. 保 證

  2. (1) 合併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係由吳建榮依各借款合約之要求提供連帶保證。

  3. (2)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之有關資訊如下:

薪 資
獎 金
業務執行費用
員工紅利
101年度
100年度
$ 10,469
11,248
270
878
1,410
835
-
-

3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上述金額包含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估列數,詳細估列方式,請詳「股東權益」 項下之說明。

六、抵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質押供銀行借款擔保或其用途有受限制,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
擔保標的
受限制資產-定存單
關稅局擔保金
101.12.31
100.12.31

4,131
4,082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簽訂之房屋及公務車租賃合約,在未來年 度應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年 度 金 額
102.01.01~102.12.31 $ 26,043
103.01.01~103.12.31 19,291
104.01.01~104.12.31 11,736
105.01.01~105.12.31 4,180
106.01.01~106.12.31 4,180
合 計 $ 65,430

租金主係按月支付,租賃合約之主要條款如下:

  1. 租賃期間:一年至五年。

  2. 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使用權,且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任意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 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

  3. ( 二 )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已簽訂之購置重大設備及購買 ERP 軟 體之合約總價款為 82,855 千元,已支付 61,760 千元,列於預付設備款項下。

  4. ( 三 ) 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智慧財產法院向本公司提起第 21 3086 號專利侵權訴訟,本公司於接獲民事起訴狀後即委請華鼎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 所出具「專利侵權鑑定報告書」,依照目前相關爭議及暫定請求損害賠償 5,000 千元, 初步研判,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本案於民國一○○年十月 二十六日經法院判決本公司勝訴。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復於民國一○○年十一月二 十五日提起上訴。另本案經板橋智慧財產法院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通知,齊瀚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主動撤回本件上訴。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32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其 他

一 (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101年度 101年度 101年度 100年度 100年度 100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各項折耗及攤提費用
201,402
13,842
11,418
16,998
128,077
3,311
136,677
8,667
5,822
6,038
19,639
12,968
338,079
22,509
17,240
23,036
147,716
16,279
181,998
12,313
10,701
18,461
107,408
3,027
115,083
7,003
6,243
6,963
20,229
8,495
297,081
19,316
16,944
25,424
127,637
11,522

( 二 )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額單位:千元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人民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人民幣
101.12.31
外 幣
匯 率
$ 14,789
29.040
203,586
4.6600
16,487
29.040
12,870
4.6600
100.12.31
外 幣
$ 14,789
203,586
16,487
12,870
外 幣
匯 率
16,256
30.275
67,618
4.8107
14,102
30.275
16,532
4.8107


3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 三 ) 依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日金管證審字 第 0990004943 號函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二年起依金管會認可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 以下簡稱 IFRSs) 編製財務報告 ,為因應上開修正,合併公司業已成立專案小組,並訂定採用 IFRSs 之計畫,該計畫 係由許正典處長統籌負責,謹將該計畫之重要內容、預計完成時程及目前執行情形說 明如下:
計 畫 內 容
1.評估階段(99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
◎訂定採用IFRS計畫及成立專案小組
◎進行第一階段之員工內部訓練
◎比較分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之差異
◎評估現行會計政策應作之調整
◎評估「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之適用
◎評估相關資訊系統及內部控制應作之調整
2.準備階段(100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決定如何依IFRSs調整現行會計政策
◎決定如何適用「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調整相關資訊系統及內部控制
◎進行第二階段之員工內部訓練
3.實施階段(101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
◎測試相關資訊系統之運作情形
◎蒐集資料準備依IFRSs編製開帳日資產負債表及
比較財務報表
◎依IFRSs編製財務報表
主要執行單位
(或負責人員)
目前執行情形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稽核室、財會處
、資訊部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稽核室、資訊部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已完成
財會處
進行中

3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 四 ) 謹就合併公司初步評估目前會計政策與依 IFRSs 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 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如下:

  •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資產負債調節表

預付款項(4)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3)、(4)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1)
土地使用權(5)
長期預付款(3)、(4)、(5)
其他資產(4)
總資產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6)
應計退休金負債(7)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1)
其他負債
總負債
累積盈餘(6)、(7)
其他股東權益項
股東權益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我國會計準則
$ 83,942
463
13,500
-
1,423,897
-
42,377
-
3,743,667
$
5,307,846
$ -
4,473
11,235
1,501,222
1,516,930
215,693
3,575,223
3,790,916
$
5,307,846
影響金額
IFRSs
162
84,104
(463)
-
(13,500)
-
13,500
13,500
(56,284)
1,367,613
6,574
6,574
(42,377)
-
118,306
118,306
(19,807)
3,723,860
6,111
5,313,957
5,000
5,000
6,886
11,359
6,111
17,346
-
1,501,222
17,997
1,534,927
(11,886)
203,807
-
3,575,223
(11,886)
3,779,030
6,111
5,313,957

3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資產負債調節表

預付款項(4)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3)、(4)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1)
土地使用權(5)
長期預付款(3)、(4)、(5)
其他資產(4)
總資產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6)
應計退休金負債(7)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1)
其他負債
總負債
保留盈餘(6)、(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2)
其他股東權益項目
股東權益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我國會計準則
$ 67,619
59
103,359
-
1,496,501
-
40,121
-
3,159,357
$
4,867,016
$ -
5,644
8,169
1,292,634
1,306,447
40,011
-
3,520,558
3,560,569
$
4,867,016
影響金額
IFRSs
-
67,619
(59)
-
(64,209)
39,150
40,712
40,712
(54,672)
1,441,829
7,199
7,199
(40,121)
-
120,879
120,879
(26,086)
3,133,271
(16,357)
4,850,659
1,237
1,237
7,660
13,304
7,140
15,309
-
1,292,634
16,037
1,322,484
(8,897)
31,114
(23,497)
(23,497)
-
3,520,558
(32,394)
3,528,175
(16,357)
4,85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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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國一○一年度損益調節表

營業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6)、(7)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稅後淨利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淨利
非控制權益淨損
合計
我國會計準則
$ 2,262,865
1,931,468
331,397
314,287
17,110
48,757
21,166
44,701
14,768
$
29,933
29,999
(66)
$
29,933
影響金額
IFRSs
-
2,262,865
-
1,931,468
-
331,397
(4,049)
310,238
4,049
21,159
-
48,757
-
21,166
4,049
48,750
-
14,768
4,049
33,982
4,049
34,048
-
(66)
4,049
33,982

4. 各項調節說明

  • (1) 合併公司於所得稅估列時,考量各項投資抵減及暫時性差異等因素估列之遞延所 得稅資產及負債,依 IFRSs 規定應分類為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負債項下,且僅於有 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及其他相關條件時,始應將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依此,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 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以互抵後淨額表達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流 動與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重分類至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之金額分別為 6,574 千元及 7,199 千元,重分類至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之金額分別為 6,111 千 元及 7,140 千元。

  • (2) 合併公司依 IFRSs 規定,未有公開市場報價之權益商品投資僅在無活絡市場公開 報價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始能以成本衡量;依此,合併公司於民國一○ 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將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分 類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重分類至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之金額分 別為 13,500 千元及 64,209 千元。另民國一○一年度認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 失為 23,497 千元,列於股東權益項下。

  • (3)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原帳列固 定資產項下之預付設備款重分類至長期預付款之金額分別為 66,840 千元及 61,760 千 元。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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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原帳列其 他資產項下之遞延費用重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預付款項及長期預付款之 金額分別為 10,556 千元、 162 千元、 9,089 千元及 7,088 千元、 0 千元、 18,998 千元。

  • (5) 合併公司以租賃形式取得之土地使用權以營業租賃處理,其為取得租賃權益所支 付之款項依 IFRSs 應作為預付租賃款,並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依此,合併 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原帳列無形資 產項下之土地使用權重分類至長期預付租金之金額分別為 42,377 千元及 40,121 千 元。

  • (6) 合併公司對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給與之累積帶薪假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支付義 務,依此,合併公司將支付累積帶薪假之預期成本認列為應計負債,並於民國 一○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調整保留盈餘之金額分別為 5,000 千元及 1,237 千元。另,民國一○一年度因累積帶薪假預期成本認列為薪資費用之金額為 (3,763) 千元。

  • (7) 合併公司提供與員工之退職後確定福利計劃,係採用精算技術衡量確定福利計畫 之退職後福利義務,其因經驗調整及精算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依我國會計 準則原係依員工剩餘服務期間攤銷並認列於損益,合併公司採用 IFRS 第一號公報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稱 IFRS 1)選擇豁免之規定,於民國一○一 年一月一日轉換日將該等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權益之金額計 6,886 千元;民國一○ 一年度之精算損失計 1,060 千元,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另,因我國會計準則於精 算假設有關折現率之採用,不同於 IFRSs ,民國一○一年度並因此調整應認列之退 休金費用計 (286) 千元。

  • ( 五 ) 依 IFRS1 規定,除依選擇性豁免及強制性例外規定辦理者外,原則上合併公司於首次 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時,應依所有在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時已生效之會計準則規定編 製財務報表,並予以追溯調整。謹將合併公司擬依選擇性豁免規定辦理之部分,擇要 說明如下:

  • 採用精算技術衡量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義務時,因經驗調整及精算假設變動 產生之精算損益,不予追溯重新計算,該等精算損益於轉換日立即認列於權益。

  • 合併公司於轉換日前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等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對於截至民國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既得或已交割者,不予追溯重新計算認列酬勞成本。

  • ( 六 ) 合併公司係以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 IFRSs 作為上開評估之依據。惟上述現行會計政策 與未來依 IFRSs 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與其可能 影響金額,及依 IFRSs 第 1 號公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所選擇之會計政 策,係依目前環境與狀況所作成之初步決定,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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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來
科目
本 期
最高餘額
(註2)
期末餘額
(註2)
本期實際
動支餘額
利 率
區 間
資金貸
與性質
(註3)
業務往來
金 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擔 保 品

名 稱
價 值
擔 保 品

名 稱
價 值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價 值
1 本公司
B
C
est Opto
orporation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435,600
(USD15,000
千元)
435,600
(USD15,000
千元)
204,699
(USD4,000千元及
RMB19,000千元)
1.20%~
1.30%
1 717,120 - - - 533,311
(註1)
1,066,622
(註1)

註 1 :資金貸與總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30% 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15% 為限。 註 2 :本期最高餘額及期末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 註 3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 註 4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中最
高持股
期中最
高持股
備註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淨 值 股數 持股比率%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30
4,500
38,300
20,000
825
167,753
1,226,889
202,765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825
168,453
1,228,188
202,765
30
4,500
38,300
2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單位:千股

買、賣
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帳列
科目
交易
對象
關係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其他
(註)
其他
(註)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股 數 金 額
本公司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30,300

10,000
1,005,345
101,346
8,000
100,000
238,230
100,000
-
-
-
-
-
-
-
-
-
-
(10,686)
1,419
38,300
20,000
1,226,889
202,765

註:其他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註 1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3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註1
據、帳款
)
應收(付)票
(註1
據、帳款
)
備 註

(銷)
金 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
帳款之比率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琉明斯光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子公司
子公司
註2
子公司
進貨
進貨
銷貨
銷貨
511,298
172,862
130,217
119,804
%
31.47
%
10.64
%
5.76
%
5.30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120天
月結90天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無顯著差異
-
-
-
-
(28,325)
(19,263)
41,586
34,802
%
(9.45)
%
(6.43)
%
6.63
%
5.55
註2
註3
註3

註 1 :包含依 (95) 基秘字第 280 號函,調整子公司尚未回銷原料之帳款。 註 2 :本公司之子公司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註 3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1)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100%持股之
子公司
236,617
(註2)
- - - - -
  • 註 1 :係截至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之資料。

  • 註 2 :係資金貸與 204,699 千元、應收出售機器設備 1,659 千元及應收利息 30,259 千元。 註 3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Edison Opto
USA Coporation
薩摩亞
薩摩亞
薩摩亞
台灣
中國大陸
薩摩亞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
美國
光電產品
銷售
光電產品
銷售
光電產品
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銷售
光電產品
之銷售
光電產品
之銷售
1,041
145,991
1,182,998
200,000
145,991
1,173,199
1,173,199
9,799
6,392
1,041
145,991
944,768
100,000
145,991
934,969
934,969
9,799
-
30
4,500
38,300
20,000
-
38,000
-
-
22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55.00
825
167,753
1,226,889
202,765
173,236
1,210,767
1,210,767
17,333
6,309
(57)
5,632
19,039
1,421
5,660
22,589
25,589
(3,581)
(81)
(57)
5,910
18,110
1,421
5,660
22,589
25,589
(3,581)
(81)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4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來
科目
本 期
最高餘額
(註2)
期末餘額
(註2)
本期實際
動支餘額
利 率
區 間
資金貸
與性質
(註3)
業務往來
金 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擔 保 品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名 稱 價 值
1
2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
光電有限公
其他應
收關係
人款
其他應
收關係
人款
435,600
(USD15,000
千元)


435,600
(USD15,000
千元)

435,600
(USD15,000
千元)
435,600
(USD15,000
千元)
204,699
(USD4,000千元及
RMB19,000千元)
204,699
(USD4,000千元及
RMB19,000千元)
1.20%~
1.30%
1.20%~
1.30%
2
2
-
-
短期營運
資金需求
短期營運
資金需求
-
-
-
-
533,311
(註1)
533,311
(註1)
1,066,622
(註1)
1,066,622
(註1)
  • 註 1 :因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與者,其貸與總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30% 為限,個別貸與 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15% 為限。

  • 註 2 :本期最高餘額及期末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 註 3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 註 4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3.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4.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中最
高持股
期中最
高持股
備註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淨 值 股數 持股比率%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電
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
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
有限公司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琉明斯光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LEDLitek Co.,
Ltd.
雷笛揚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
38,300
-
-
220
2,318
24
2,900
173,236
1,210,767
1,210,767
17,333
6,309
34,498
29,711
39,15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5.00
5.71
6.82
19.33
173,236
1,210,767
1,210,767
17,333
6,309
13,897
12,886
30,913
-
38,300
-
-
220
2,318
24
2,9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5.00
5.71
6.82
19.33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單位:千股

買、賣
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帳列
科目
交易對象 關係



他(註1)

他(註1)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數 售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股 數 金 額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
之長期股
權投資
B
C


est Led
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30,000
30,000
984,079
984,079
8,000
8,000
238,230
238,230
-
-
-
-
-
-
-
-
-
-
(11,542)
(11,542)
38,000
38,000
1,210,767
1,210,767
  • 註 1 :其他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註 2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4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8.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據、帳款
應收(付)票
據、帳款
備註

(銷)
金 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本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
孫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
孫公司
銷貨
進貨
銷貨
進貨
銷貨
511,298
USD17,165千元
172,862
USD5,822千元
USD4,057千元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90天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
-
-
-
(34,309)
USD1,181千元
864
USD(228)千元
USD1,198千元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9.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註1)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
公司

100%持股之
子公司
100%持股之
子公司
USD7,050千元
(註2)
USD7,050千元
(註2)
-
-
-
-
-
-
-
-
-
-

註 1 :係截至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之資料。

註 2 :係資金貸與美金 6,993 千元及應收利息美金 57 千元。

註 3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10.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 要
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 資
方 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回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回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 出 收 回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光電產品之
生產及銷售
光電產品之
生產及銷售
光電產品之
銷售
145,991
(USD4,500
千元)
1,173,199
(USD38,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透過轉投資
第三地區現
有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透過轉投資
第三地區現
有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透過轉投資
第三地區現
有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145,991
(USD4,500
千元)
934,969
(USD30,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
(USD-千元)
238,230
(USD8,000
千元)
-
(USD-千元)
-
-
-
145,991
(USD4,500
千元)
1,173,199
(USD38,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
100.00
%
100.00
%
100.00
5,660
(USD191
千元)


22,589
(USD764
千元)


(3,581)
(USD(121)
千元)

173,236
(USD5,965
千元)
1,210,767
(USD41,693
千元)
17,333
(USD597
千元)
-
-
-

2.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1,242,912
(美金42,800千元)
1,321,320
(美金45,500千元)
2,133,244

42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3. 重大交易事項

  • (1) 本公司透過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及 Best Opto Corporatio n向東莞艾笛森光電有 限公司及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購買光電成品,該等交易已於合併報表中全數 沖銷。
銷。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101年度
進 貨
期 末
應付帳款
$ 172,862
19,263
511,298
28,325
$
684,160
47,588
100年度
進 貨
$ 172,862
511,298
$
684,160
進 貨
期 末
應付帳款
153,145
38,514
366,101
52,116
519,246
90,630
  • (2) 本公司透過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銷售予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成品,該等交 易已於合併報表中全數沖銷。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101年度
銷 貨
期 末
應收帳款

119,804
34,802
100年度
銷 貨

119,804
銷 貨
期 末
應收帳款
39,786
6,232
$

( 四 )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一○一年度: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
之關係
(註二)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0
1
2
2
3
4
4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1
1
1
1
1
1
1
1
1
1
1
3
3
進貨
應付帳款
進貨
應付帳款
其他應收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進貨
其他應收款
進貨
其他應收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172,862
19,263
511,298
28,325
206,358
119,804
34,802
172,166
206,358
507,627
206,358
119,982
34,802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利率1.2%~1.3%
月結90天
月結90天
月結30天
利率1.2%~1.3%
月結30天
利率1.2%~1.3%
月結90天
月結90天
%
7.52
%
0.40
%
22.40
%
0.58
%
4.24
%
5.21
%
0.72
%
7.49
%
4.24
%
22.08
%
4.24
%
5.22
%
0.72

4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民國一○○年度: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
之關係
(註二)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0
1
2
2
3
4
4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1
1
1
1
1
1
1
1
1
1
1
3
3
進貨
應付帳款
進貨
應付帳款
其他應收款
營業收入
應收帳款
進貨
其他應收款
進貨
其他應收款
銷貨
應收帳款
153,145
38,514
366,101
52,116
181,650
39,786
6,232
153,195
181,650
364,896
181,650
39,897
6,233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利率1%
月結60天
月結60天
月結30天
利率1%
月結30天
利率1%
月結60天
月結60天
%
6.11
%
0.73
%
14.61
%
0.98
%
3.42
%
1.59
%
0.12
%
6.11
%
3.42
%
14.56
%
3.42
%
1.59
%
0.12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 代表母公司。

  1.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 ( ) 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四個應報導部門,分別為本公司、東莞艾笛森、揚州艾笛森及揚州雷 笛森。本公司主要係經營 LED 照明元件及模組、光傳輸元件及光感測元件之研發、製 造及銷售。東莞艾笛森主要係從事光傳輸元件及光感測元件之製造。揚州艾笛森主要 係從事 LED 照明元件及模組之製造。揚州雷笛森主要係從事以 LED 照明元件及模組等 銷售之業務。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生產製造不同之產品及提供銷售勞 務作為區別。由於每一策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的製造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 理。大多數之事業單位係分別取得,並視部門之需要組成最適宜之管理團隊。

  • ( 二 ) 應報導部門之損益、部門資產、部門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用或非經常發生之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此外,並非所有 應報導部門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外之重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 使用之報告一致。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合併公司營運部門損 益係以營業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 為與第三者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4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合併公司營業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民國一○一年度 101.12.31 101.12.31
本公司
$ 2,140,486
119,804
18,653
$
2,278,943
11,356
25,384
$
4,475
1,598,232
217,360
$
4,754,308
$
1,198,901
東莞艾笛森
-
283,524
1,212
284,736
-
-
3,800
-
3,581
188,333
15,097
揚州艾笛森
揚州雷笛森
18,707
103,672
873,159
736
14,397
468
906,263
104,876
3,154
-
-
-
13,329
(3,893)
-
-
96,141
13
1,621,237
54,234
410,474
36,901
100.12.31
調整及銷除
合 計
-
2,262,865
(1,277,223)
-
(2,353)
32,377
(1,279,576)
2,295,242
(3,154)
11,356
(25,384)
-
26,990
44,701
(1,598,232)
-
(36,305)
280,790
(1,751,096)
4,867,016
(354,926)
1,306,447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部門間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合計
利息費用
投資利益
部門損益
部門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非流動性資本支出
部門資產
部門負債
民國一○○年度
東莞艾笛森
-
290,685
186
290,871
-
-
(8,424)
-
7,246
194,809
21,704
揚州艾笛森
6,763
716,239
3,588
726,590
472
-
(26,411)
-
169,472
1,294,539
310,460
揚州雷笛森
53,016
-
205
53,221
-
-
(1,601)
-
-
28,521
6,945
調整及銷除
合 計
-
2,505,899
(1,046,710)
-
(7)
18,272
(1,046,717)
2,524,171
(472)
6,863
26,249
-
32,949
242,740
(1,274,780)
-
(5,230)
333,675
(1,466,812)
5,307,846
(288,052)
1,516,930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部門間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合計
利息費用
投資損失
部門損益
部門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非流動性資本支出
部門資產
部門負債

4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三 ) 產品別及勞務資訊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產品別及勞務名稱
高功率LED元件
高功率LED模組
LED (PLCC)
光傳輸元件
光感測元件
其 他
合 計
101年度
100年度
$ 848,007
1,117,575
588,690
556,418
528,126
382,553
196,692
272,512
69,535
121,549
31,815
55,292
$
2,262,865
2,505,899

( 四 ) 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 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地 區
台 灣
中 國
其 他
合 計
非流動資產:
地 區
台 灣
中 國
合 計
101年度
100年度
$ 778,632
1,226,745
589,005
613,215
895,228
665,939
$
2,262,865
2,505,899
101年度
100年度
$ 764,545
671,847
826,084
826,798
$
1,590,629
1,498,645

( 五 ) 重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收入佔損益表上之收入金額 10% 以上之客戶如下:

客戶名稱
A6213
A1026
101年度
100年度
$ 274,511
274,050
129,049
266,829
$
403,560
540,879

46

附件一之三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與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 日及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 十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季報告之編 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 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 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季報告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季報告之部份子公司,係依該等被投資公司同 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季報告為依據,民國一○二年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其資產總額分 別為 1,263,618 千元及 382,961 千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 22.65% 及 7.02% ,負債總額分別為 392,633 千元及 25,258 千元,分別佔合併負債總額之 19.44% 及 1.40%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 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其綜合損益分別為 7,802 千元、 1,327 千元、 (25,296) 千元及 3,754 千元,分別佔合併綜合損益之 15.27% 、 4.04% 、 (32.65)% 及 7.55% 。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第三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季報告倘經會計師核閱,對第一 段所述之合併財務季報告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季報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 正之情事。

==> picture [211 x 10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台財證六字第] 金管證六字第[0930105495] 0960069825 號[號] 民 國 一○二 年 八 月 九 日

3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11xx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
及七)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
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三)
及七)
1310
存貨(附註六(四))
1410
預付款項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九)
流動資產合計
15xx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六(二))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六(二))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1915
預付設備款(附註九)
1985
長期預付租金(附註六(十二))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2.6.30
31
-
1
-
14
1
1
-
10
3
-
61
-
1
-
33
2
-
2
1
-
39
100
101.12.31
金 額

1,929,593
40
-
-
44,244
1
-
-
481,804
10
41,586
1
23,735
-
-
-
573,760
12
67,619
1
10,628
-
3,172,969
65
11,001
-
68,861
2
-
-
1,441,884
30
38,297
1
7,199
-
61,760
1
40,121
1
8,567
-
1,677,690
35
4,850,659
100
101.6.30
金 額

2,402,601
44
-
-
99,291
2
-
-
478,873
9
84,196
2
31,169
1
-
-
618,466
11
81,436
1
6,102
-
3,802,134
70
38,504
1
29,711
-
-
-
1,461,108
27
43,704
1
7,049
-
23,209
-
40,969
1
9,669
-
1,653,923
30
5,456,057
100
101.1.1
金 額

2,512,228
47
604
-
77,483
1
-
-
529,535
10
-
-
11,832
-
-
-
575,017
11
84,446
2
4,597
-
3,795,742
71
13,500
-
-
-
-
-
1,367,562
27
8,798
-
6,574
-
66,840
1
42,377
1
12,564
-
1,518,215
29
5,313,957
100
負債及權益
21xx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九))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一))
2150
應付票據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2200
其他應付款
2230
當期所得稅負債
2321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
回權公司債(附註六(十一))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附註六(十))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25xx
非流動負債:
25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一))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31xx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附註六(十一)(十四)(十五))
3100
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1
累積盈(虧)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34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3500
庫藏股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小計
36xx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02.6.30
金 額
%
$ 424,414
8
13,153
-
115,938
2
695,402
12
551
-
255,056
5
1,337
-
376,911
7
30,416
-
31,495
-
1,944,673
34
-
-
-
-
5,892
-
15,155
-
53,900
1
74,947
1
2,019,620
35
1,160,745
21
2,185,069
39
151,885
3
-
-
(22,209)
-
88,461
2
-
-
(66,509)
(1)
3,497,442
64
61,441
1
3,558,883
65
$
5,578,503
100
101.12.31
金 額
%
406,560
8
11,112
-
1,602
-
317,615
7
16,356
-
103,871
3
12,022
-
373,346
8
-
-
12,772
-
1,255,256
26
-
-
-
-
-
-
15,309
-
51,919
1
67,228
1
1,322,484
27
1,160,745
24
2,255,390
46
148,885
3
-
-
31,114
1
16,885
-
(23,497)
-
(66,509)
(1)
3,523,013
73
5,162
-
3,528,175
73
4,850,659
100
101.6.30
金 額
%
358,560
7
-
-
785
-
502,715
9
5,925
-
461,748
9
8,993
-
-
-
-
-
19,188
-
1,357,914
25
6,984
-
370,737
7
-
-
20,175
-
51,311
1
449,207
8
1,807,121
33
1,160,513
21
2,234,633
41
148,885
3
-
-
71,348
1
29,485
1
4,072
-
-
-
3,648,936
67
-
-
3,648,936
67
5,456,057
100
101.1.1
金 額
$ 1,756,119
-
52,289
1,789
796,502
47,848
37,575
444
540,007
140,409
8,281
3,381,263
-
68,861
4,482
1,841,569
101,223
7,045
117,701
41,614
14,745
2,197,240
$
5,578,503
金 額
%
393,575
7
-
-
6,233
-
407,462
8
-
-
134,071
3
34
-
-
-
-
-
23,242
-
964,617
18
8,385
-
491,866
10
-
-
17,346
-
52,713
1
570,310
11
1,534,927
29
1,080,473
20
2,272,499
43
127,896
2
37,308
1
203,807
4
57,047
1
-
-
-
-
3,779,030
71
-
-
3,779,030
71
5,313,957
100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董事長: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4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及七)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四))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三)):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十二)(十八))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五)(六)(十一)
(十八)及七)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十一)(十八))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淨損)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四))
8200
本期淨利(淨損)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告換算之兌換差額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未實現評價損益
8399
減: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8300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8620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每股盈餘(附註六(十七))
基本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元)
1024月至6
金 額

$ 813,875
100
(714,059)
(88)
99,816
12
(27,796)
(3)
(50,344)
(6)
(25,030)
(3)
(103,170)
(12)
(3,354)
-
20,411
3
15,997
1
(3,180)
-
(5,489)
(1)
27,739
3
24,385
3
(1,285)
-
23,100
3
27,988
3
-
-
-
-
27,988
3
$
51,088
6
$ 25,539
3
(2,439)
-
$
23,100
3
$ 53,489
6
(2,401)
-
$
51,088
6
$
0.22
$
0.22
1014月至6
金 額

624,194
100
(517,434)
(83)
106,760
17
(24,495)
(4)
(35,159)
(5)
(23,395)
(4)
(83,049)
(13)
23,711
4
6,744
1
3,595
-
(1,445)
-
-
-
8,894
1
32,605
5
(1,129)
-
31,476
5
4,208
-
(2,815)
-
-
-
1,393
-
32,869
5
31,476
5
-
-
31,476
5
32,869
5
-
-
32,869
5
0.27
0.27
1021月至6
金 額

1,268,506
100
(1,132,544)
(89)
135,962
11
(47,310)
(4)
(89,824)
(7)
(44,370)
(3)
(181,504)
(14)
(45,542)
(3)
32,063
2
9,823
1
(6,447)
(1)
(6,352)
(1)
29,087
1
(16,455)
(2)
(1,319)
-
(17,774)
(2)
71,753
6
23,497
2
-
-
95,250
8
77,476
6
(15,323)
(2)
(2,451)
-
(17,774)
(2)
79,750
6
(2,274)
-
77,476
6
(0.13)
(0.13)
1011月至6
金 額

1,229,795
100
(1,015,669)
(83)
214,126
17
(47,178)
(4)
(66,914)
(5)
(40,545)
(3)
(154,637)
(12)
59,489
5
21,168
2
5,634
-
(5,407)
-
-
-
21,395
2
80,884
7
(7,662)
(1)
73,222
6
(27,562)
(2)
4,072
-
-
-
(23,490)
(2)
49,732
4
73,222
6
-
-
73,222
6
49,732
4
-
-
49,732
4
0.64
0.62
金 額
624,194
(517,434)
106,760
(24,495)
(35,159)
(23,395)
(83,049)
23,711
6,744
3,595
(1,445)
-
8,894
32,605
(1,129)
31,476
4,208
(2,815)
-
1,393
32,869
31,476
-
31,476
32,869
-
32,869
0.27
0.27
金 額
1,268,506
(1,132,544)
135,962
(47,310)
(89,824)
(44,370)
(181,504)
(45,542)
32,063
9,823
(6,447)
(6,352)
29,087
(16,455)
(1,319)
(17,774)
71,753
23,497
-
95,250
77,476
(15,323)
(2,451)
(17,774)
79,750
(2,274)
77,476
(0.13)
(0.13)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董事長: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5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資本公積轉增資配發股票股利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非控制權益增減
民國一○二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待 分 配
股票股利
-
-
-
-
-
-
-
55,500
-
-
-
55,500
-
-
-
-
-
-
-
-
-
-
合 計
1,080,473
-
-
-
-
-
-
55,500
-
24,540
-
1,160,513
1,160,745
-
-
-
-
-
-
-
-
1,160,745
資本公積
2,272,499
-
-
-
-
-
-
(55,500)
(111,000)
101,706
26,928
2,234,633
2,255,390
-
-
-
-
-
(60,000)
(10,321)
-
2,185,069
保留盈餘 未分配盈餘
(累積虧損)
203,807
73,222
-
73,222
(20,989)
(222,000)
37,308
-
-
-
-
71,348
31,114
(15,323)
-
(15,323)
(3,000)
(35,000)
-
-
-
(22,209)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備供出售金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融商品未實
()
57,047
-
-
-
(27,562)
4,072
(27,562)
4,072
-
-
-
-
-
-
-
-
-
-
-
-
-
-
29,485
4,072
16,885
(23,497)
-
-
71,576
23,497
71,576
23,497
-
-
-
-
-
-
-
-
-
-
88,461
-
庫 藏 股
-
-
-
-
-
-
-
-
-
-
-
-
(66,509)
-
-
-
-
-
-
-
-
(66,509)
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
權益總計
3,779,030
73,222
(23,490)
49,732
-
(222,000)
-
-
(111,000)
126,246
26,928
3,648,936
3,523,013
(15,323)
95,073
79,750
-
(35,000)
(60,000)
(10,321)
-
3,497,442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
3,779,030
-
73,222
-
(23,490)
-
49,732
-
-
-
(222,000)
-
-
-
-
-
(111,000)
-
126,246
-
26,928
-
3,648,936
5,162
3,528,175
(2,451)
(17,774)
177
95,250
(2,274)
77,476
-
-
-
(35,000)
-
(60,000)
-
(10,321)
58,553
58,553
61,441
3,558,883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57,047
-
(27,562)
(27,562)
-
-
-
-
-
-
-
29,485
16,885
-
71,576
71,576
-
-
-
-
-
88,461
普通股
股 本

1,080,473
-
-
-
-
-
-
-
-
24,540
-

1,105,013

1,160,745
-
-
-
-
-
-
-
-

1,160,745
法定盈
餘公積
127,896
-
-
-
20,989
-
-
-
-
-
-
148,885
148,885
-
-
-
3,000
-
-
-
-
151,885
特別盈
餘公積
37,308
-
-
-
-
-
(37,308)
-
-
-
-
-
-
-
-
-
-
-
-
-
-
-
$ $
$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董事長: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6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稅前淨利(淨損)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提列(轉列收入)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處分投資損失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關係人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營業資產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其他營業負債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
取得無形資產
因合併產生之現金流入
預付設備款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減少
非控制權益變動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 (16,455)
80,884
89,435
74,953
7,879
3,850
(9,785)
(580)
2,041
(1,521)
6,447
5,407
(16,831)
(15,560)
(10,321)
26,928
6,352
-
(388)
(252)
17,472
-
92,301
93,225
-
1,863
(2,027)
(21,808)
(1,789)
-
(99,954)
51,242
(6,262)
(84,196)
(8,430)
(9,893)
(444)
-
79,960
(43,449)
(28,930)
3,010
2,347
(1,505)
-
460
(102,216)
(5,448)
133,534
95,253
(15,805)
5,925
42,605
3,028
10,901
(4,054)
550
447
(60)
(441)
3,980
(9,566)
79,826
164,543
16,526
10,701
(2,333)
(1,941)
(12,004)
(934)
82,015
172,369
-
(20,932)
-
(29,711)
(80,126)
-
(158,613)
(129,795)
9,592
373
(3,275)
-
-
2,895
(11,969)
(38,770)
99,042
-
(95,330)
(20,504)
(240,679)
(236,444)
(31,560)
(35,015)
(24,693)
-
(2)
(497)
7,326
-
(48,929)
(35,512)
34,119
(10,040)
(173,474)
(109,627)
1,929,593
2,512,228
$
1,756,119
2,402,601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董事長: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7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稱「本公司」 ) 於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奉經濟部核准設 立。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主要經營項目為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光 傳輸元件及光感測元件之研發、製造及銷售等業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季報告已於民國一○二年八月九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除下列所述外,合併公司對於尚未採用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評估,與民國一 ○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一致。

下列係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近期新發布及修訂且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 ,惟截至報導日止尚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及公布生效日之 準則及解釋:

發布日
2013.5.29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
「資產減損」之修正
主要修訂內容
理事會發布
之生效日
‧2013.1.1生效之修正版本規定,
當企業商譽或非確定耐用年限
無形資產之金額具重大性時,
須揭露各受攤現金產生單位之
可回收金額。此規定修正為,
僅於提列或迴轉減損損失時,
始應揭露該資訊。此外,新增
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為基礎
計算可回收金額者,應揭露其
公允價值等級及關鍵評價假設(
第二或第三等級)之規定。
2014.1.1,
得提前適用

對於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所揭露及上述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合併公司均尚在評估於開始實施時對財務報告可能之影響。

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 )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季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合併財務季報 告未包括依照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編製之整份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應揭露 之全部必要資訊。

本合併財務季報告係包含於首份依據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所編製之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所涵蓋期間內,且已適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轉換至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對合併公司之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說明,請詳附註十五。

除下列所述外,本合併財務季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與民國一○二年第一 季合併財務季報告相同,並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季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及為轉 換至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目的所編製之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初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資產負債表,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 告。

( 二 ) 合併基礎

除附註六(六)所述外,合併報表編制原則及列入合併財務季報告之子公司與民 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一致。

1. 列入本合併財務季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2.6.30 101.12.31 101.6.30
101.1.1
本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本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業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光電產品之生產
及銷售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投資業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光電產品之生產
及銷售
Best Opto Corporation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光電產品銷售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光電產品銷售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Edison Opto Europe GmbH 光電產品銷售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註)
光電產品銷售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註)
投資業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註)
投資業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5
%
100
%
66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55
%
-
%
-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
%
-
%
-
%
-
%
-
%
-
%
-
%
-
%
-

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2.6.30 101.12.31 101.6.30
101.1.1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琉明斯光電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註)
光電產品之銷售 %
100
%
-
%
-
%
-
  • 註: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取得對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之 控制力,並自該日起將其併入合併子公司。

2.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 三 ) 企業合併

合併公司於一○二年第二季首次透過收購取得對他公司之控制,故自民國一○ 二年一月一日開始適用與企業合併相關之會計政策。

合併公司依收購日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包括歸屬於被收購方任何非控制權益 之金額,減除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之淨額(通常為公允價值)來衡量 商譽。若減除後之餘額為負數,則合併公司重新評估是否已正確辨認所有取得之資 產及所有承擔之負債後,始將廉價購買利益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係依逐筆交易基礎,選擇對非控制權益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或以可 辨認淨資產按非控制權益之比例衡量之。

於分階段達成之企業合併中,合併公司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其先前已 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若因而產生任何利益或損失,則認列為損益。對於被收購者 權益價值之變動於收購日前已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應依合併公司若直接 處分其先前已持有權益之相同方式處理,若處分該權益時宜將其重分類至損益,則 該金額係重分類至損益。

除與發行債務或權益工具相關者外,與企業合併相關之交易成本均應於發生時 立即認列為合併公司之費用。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合併財 務季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 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編製合併財務季報告時,管理階層於採用合併公司會計政策時所作之重大判斷以及 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與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一致,並預期與首份依 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一致。

1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除下列所述外,本合併財務季報告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與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 財務季報告尚無重大差異,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定期存款
附買回短期票券
102.6.30
$ 3,786
734,092
1,018,241
-
$ 1,756,119
101.12.31
4,300
695,857
1,229,436
-
1,929,593
101.6.30
101.1.1
1,365
1,668
397,924
290,170
2,003,312
2,190,390
-
30,000
2,402,601
2,512,228

原始到期日在一年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係為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 他目的,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故列報於現金及約當現金 。

( 二 ) 金融資產

明細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興櫃股票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
102.6.30

-

-

68,861
101.12.31
-
11,001
68,861
101.6.30
101.1.1
-
604
38,504
13,500
29,711
-

截至民國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及一月 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三 )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票據-非關係人
應收票據—關係人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102.6.30
$ 106,203
1,789
813,250
47,848
44,882
444
(77,969)
$
936,447
101.12.31
44,244
-
487,041
41,586
23,735
-
(5,237)
591,369
101.6.30
101.1.1
99,291
77,483
-
-
483,252
534,494
84,196
-
31,169
11,832
-
-
(4,379)
(4,959)
693,529
618,850

1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抵呆帳變動如下:

期初餘額
合併取得
減損損失迴轉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 5,237
4,959
82,517
-
(9,785)
(580)
$
77,969
4,379

截至民國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及一月 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均未提供作為擔保品。

( 四 ) 存 貨

原 料
物 料
在製品及半成品
製成品
102.6.30
$ 223,376
3,758
107,035
205,838
$
540,007
101.12.31
301,392
3,874
52,734
215,760
573,760
101.6.30
101.1.1
309,773
253,710
4,996
2,957
70,357
74,602
233,340
243,748
618,466
575,017

民國一○二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與一○一年一月 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 5,365 千元、 14,791 千元及 6,137 千元,並已認列為銷貨成本;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 日因先前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因素已消失,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減少認 列銷貨成本 120 千元。

截至民國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及一月 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五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關聯企業 102.6.30

4,482
101.12.31
-
101.6.30
101.1.1
-
-
$
  1. 本公司董事長於民國一○二年一月選任為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是以對其具重大影響力,因此於民國一○二年一月將原帳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依當日公允價值轉列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處分投資損失 25,340 千元由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轉列為其他利益及損失。

  2.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五月取得對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

  3. 請詳附註六(六)說明。

12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3. 擔 保

截至民國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及一 月一日,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六 ) 取得子公司及非控制權益

1. 取得子公司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五月透過向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股東購 買 17.2% 之股份而取得對該公司之控制,合併公司對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權益於民國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增加至 52.1% ,透過此項股權購買之交易以 擴大合併公司之市場版圖與營運上之品牌效益。

移轉對價主要類別及所取得之資產與所承受之負債於達控制力之日所認列之 金額列示如下:

(1) 移轉對價

移轉對價主要類別如下:

額列示如下:
)移轉對價
移轉對價主要類別如下:
現 金 $ 28,201
)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
收購日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之公允價值明細如下:
現金及約當現金 $ 99,042
其他流動資產 306,14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90,603
無形資產 6,915
其他非流動資產 12,317
長短期借款 (106,416)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501,295)
$ 107,314
)商 譽
因收購認列之商譽如下:
移轉對價 $ 28,201
非控制權益(以可辨認淨資產按非控制權益之比例衡量) 51,404
對被收購者原有權益之公允價值 58,117
可辨認資產之公允價值 (107,314)
$ 30,408

(2) 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承擔之負債

(3) 商 譽

合併公司因重衡量於收購日前已持有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9% 權 益之公允價值而認列利益 7,868 千元。該利益係認列於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其他 利益及損失」項下。

1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商譽主要係來自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低功率 LED 封裝市場之 獲利能力,預期將藉由該公司與合併公司之整合以產生合併綜效。認列之商譽 預期無所得稅效果。

( 七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合併取得
增 添
處 分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2年6月30日餘額
民國101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1年6月30日餘額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合併取得
本年度折舊
處 分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2年6月30日餘額
民國101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 分
重 分 類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1年6月30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6月30日
民國101年1月1日
民國101年6月30日
土 地
$ 235,215
-
-
-
-
$
235,215
$ 158,747
76,468
-
-
$
235,215
$ -
-
-
-
-
$
-
$ -
-
-
-
-
$
-
$
235,215
$
235,215
$
158,747
$
235,215
房屋
及建築
497,846
-
4,534
-
15,015
517,395
473,473
38,627
-
(7,063)
505,037
68,260
-
9,688
-
1,907
79,855
56,327
9,158
-
-
(575)
64,910
429,586
437,540
417,146
440,127
機器設備
988,594
334,331
159,613
(14,828)
28,279
1,495,989
975,170
66,572
(1,190)
(11,846)
1,028,706
279,682
106,722
65,918
(5,946)
6,836
453,212
255,353
54,447
(1,253)
-
(1,658)
306,889
708,912
1,042,777
719,817
721,817
模具設備
71,043
25,950
1,337
(13,483)
1,011
85,858
72,275
2,149
-
(287)
74,137
55,122
21,053
3,421
(13,483)
438
66,551
60,583
3,054
-
-
(146)
63,491
15,921
19,307
11,692
10,646
辦公設備
31,506
11,221
1,494
(3,320)
1,061
41,962
41,941
1,332
(412)
(463)
42,398
20,500
4,602
2,281
(2,988)
750
25,145
26,080
2,282
(384)
-
(307)
27,671
11,006
16,817
15,861
14,727
其 他
固定資產
總 計
72,389
1,896,593
74,025
445,527
4,595
171,573
-
(31,631)
1,535
46,901
152,544
2,528,963
78,834
1,800,440
857
186,005
(280)
(1,882)
(881)
(20,540)
78,530
1,964,023
31,145
454,709
22,547
154,924
8,127
89,435
-
(22,417)
812
10,743
62,631
687,394
34,535
432,878
6,012
74,953
(124)
(1,761)
-
-
(469)
(3,155)
39,954
502,915
41,244
1,441,884
89,913
1,841,569
44,299
1,367,562
38,576
1,4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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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2. 擔 保

截至民國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及一 月一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 八 ) 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無形資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商 譽 專利權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 總 計
成 本: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 22,332 28,581 50,913
單獨取得 - - 33,471 33,471
企業合併取得 30,408 - 10,972 41,380
匯率變動影響數 - - 45 45
民國102年6月30日餘額 $ 30,408 22,332 73,069 125,809
民國101年1月1日餘額 $ - - 16,901 16,901
單獨取得 - 22,332 16,438 38,770
匯率變動影響數 - - (25) (25)
民國101年6月30日餘額 $ - 22,332 33,314 55,646
攤銷及減損損失:
民國102年1月1日餘額 $ - 2,978 9,638 12,616
企業合併取得 - - 4,057 4,057
本期攤銷 - 2,233 5,646 7,879
匯率變動影響數 - - 34 34
民國102年6月30日餘額 $ - 5,211 19,375 24,586
民國101年1月1日餘額 $ - - 8,103 8,103
本期攤銷 - 744 3,106 3,850
匯率變動影響數 - - (11) (11)
民國101年6月30日餘額 $ - 744 11,198 11,942
帳面價值:
民國102年1月1日 $ - 19,354 18,943 38,297
民國102年6月30日餘額 $ 30,408 17,121 53,694 101,223
民國101年1月1日 $ - - 8,798 8,798
民國101年6月30日餘額 $ - 21,588 22,116 43,704
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02.6.30 101.12.31 101.6.30 101.1.1
無擔保銀行借款$
424,414
406,560 358,560 393,575
尚未使用額度
$
1,402,586
1,122,032 856,844 829,833
利率區間
0.90%~2.50%
0.95%~1.623% 1.06%~1.60% 1.23%~1.623%

( 九 ) 短期借款

1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 十 ) 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02.6.30
無擔保銀行借款
$ 36,308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30,416)
合 計
$
5,892
尚未使用額度
$
-
利率區間
2.53%~2.80%
付公司債
102.6.30
發行轉換公司債總金額
$ 850,000
應付公司債折價尚未攤銷餘額
(23,389)
累積已轉換金額
(449,700)
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376,911
減:一年內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376,911)
$
-
嵌入式衍生工具-買回權及賣回
權(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13,153
嵌入式衍生工具-買回權及賣回
權(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
-
權益組成部分-轉換權(列報於資
本公積-認股權)
$
27,816
1024月至6
嵌入式衍生工具-買回權及賣回
權按公允價值再衡量之損益(列
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損失(利益))
$
4,243
利息費用
$
1,788
101.12.31 101.6.30
101.1.1
-
-
-
-
-
-
101.6.30
101.1.1
850,000
850,000
(30,563)
(45,634)
(448,700)
(312,500)
370,737
491,866
-
-
370,737
491,866
-
-
6,984
8,385
27,886
37,350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2,041
262
3,566
3,978
-
-
-
101.12.31

( 十一 ) 應付公司債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九月六日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 額為新台幣捌億伍仟萬元整,其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 票面利率: 0% 。

  2. 發行期間:五年(民國一○○年九月六日至一○五年九月六日)。

  3. 償還方法:除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行使賣回權、提前贖回及本公司買回註銷外, 到期時本公司依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1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1. 贖回辦法:本公司得向債權人在下列情況下將債券贖回:

  2. (1) 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本公 司普通股股票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 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轉換公司債流通 在外全部債券。

  3. (2) 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轉換公司債流 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按其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 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全部債券。

5. 債權人賣回辦法

本公司於上述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屆滿二年及屆滿三年之日為債權人提前賣回 上述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債券持有人可依本公司所訂辦法行使賣回權,要 求本公司以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及滿三年分別為債券面額之 3.02% 及 4.57% )以現金贖回。

6. 轉換辦法

  • (1) 上述轉換公司債自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至到期日前十日止,債券持有 人可依本公司所訂轉換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2) 轉換價格之訂定:

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 55.50 元,惟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 生變動或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價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時,轉換價格將 依轉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轉換價格。民國一○一年八月七日起調整後轉 換價格為 49.5 元。

( 十二 ) 營業租賃

1. 承租人租賃

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預期未來應付租金之付款情形如下: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102.6.30
$ 44,015
65,252
$
109,267
101.12.31
26,043
39,387
65,430
101.6.30
101.1.1
21,020
25,145
40,298
42,329
61,318
67,474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數個辦公室、倉庫及公務車。租賃期間通常為一至 五年,並附有於租期屆滿之續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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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長期預付租金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間與中國大陸揚州國土資源 局開發區分局簽約,取得揚州經濟開發區另橋村興建廠房用土地之使用權,自民 國九十五年十二月至一四五年十二月,共五十年,土地使用權總額人民幣 9,392 千 元。另與揚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協議該款項由其補助,因而產生之長期遞延收入 計人民幣 9,392 千元,列於其他非流動負債項下,按五十年攤銷認列收入。

( 十三 ) 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因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後未發生重大市場波動、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 一次性事項,故合併公司採用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精算決定 之退休金成本衡量及揭露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

合併公司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1024月至6
$
140
$
256
1014月至6
169
168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281
319
511
330
$
$

2. 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如下: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1024月至6
$
3,174
$
1,542
1014月至6
2,669
1,209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5,869
5,106
2,960
2,384
$
$

合併公司屬國內企業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 月工資 6% 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 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屬國外子公司係採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當地法律規定提撥適當金 額之退休金至當地政府指定專戶。合併公司就確定提撥計畫提撥適當金額至政府 指定專戶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指定義務。

( 十四 ) 所得稅

合併公司係將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利益,以衡量及 揭露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故無法揭露會計所得與課稅所得之調節。 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1024月至6
$ 1,285
-
$
1,285
1014月至6
1,129
-
1,129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1,319
7,662
-
-
1,319
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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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九年度。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02.6.30

(22,209)

15,239
101.12.31
31,114
10,284
101.6.30
101.1.1
71,348
203,807
36,062
38,853
$
$

上表所列示之未分配盈餘,包括各期比較資訊,均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辦理之金額。

101 年度(實際) 100 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20.96 % 15.54 %

上表所列示之民國一○一年度實際稅額扣抵比率,係依據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 民國一○二年四月一日初審通過之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第 66 條之 6 計算,截至通過發布 財務報告日止該草案尚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實際稅額扣抵比率可能與將來實際分 配予股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有所差異。

( 十五 ) 資本及其他權益

除下列所述外,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間 資本及其他權益無重大變動,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

1.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權益
組成要素
員工認股權
公司債轉換股本溢價
102.6.30
$ 1,787,318
27,816
63,308
306,627
$ 2,185,069
101.12.31
1,787,318
27,816
73,629
366,627
2,255,390
101.6.30
101.1.1
1,787,318
1,953,818
27,886
37,350
53,633
26,705
365,796
254,626
2,234,633
2,272,499

2.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之規定,年度決算後之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稅捐及彌補以前 年度虧損外,應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達資本 額時,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就其餘額加 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除保留部分盈餘於以後年度再行決議分派外,由董事會 擬具分配方案經股東會決議,依下列比率分派之。

一 ( )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 二 ) 員工紅利不高於百分之十五,但不得為零;

  • ( 三 ) 其餘為股東紅利。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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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 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 ,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十六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令規定,本 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 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 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特別盈餘公積內容如下:

[102.6.30] 101.12.31 101.6.30 101.1.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 - 37,308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員工 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 0 千元及 2,150 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0 千 元及 350 千元,係以本公司截至各該段期間止之稅後淨利扣除 10% 法定盈餘公積 後淨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乘上管理階層擬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之比例,並列報為各該段時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 至六月三十日為虧損,故無估列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 5,000 千元及 15,000 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1,000 千元及 2,000 千元。配發員 工股票紅利係以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員工紅利 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實際配發情形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財務 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三日及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分別經股東常 會決議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合 計
101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 0.3068169
35,000
-
-
$
35,000
101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 0.3068169
35,000
-
-
$
35,000
100年度
配股率(元) 配股率(元)
金 額
2.0089
222,000
-
-
222,000
$ 0.30681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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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庫藏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九月間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 心力,預定買回之庫藏股上限計 2,000 千股,預定買回期間為民國一○一年九月二 十七日至民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買回區間價格為每股 38 元~ 55 元(惟當股 價低於前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本公司截至民國 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買回之庫藏股數為 2,000 千股,買回金額為 66,509 千元,未轉 讓之股數計 2,000 千股。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 股東權利。

( 十六 ) 股份基礎給付

除下列所述外,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間 股份基礎給付無重大變動,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合併公司截至民國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計有下列三項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權益交割
員工認股權
計 畫1
員工認股權
計 畫2
員工認股權
計 畫3
100.11.25
102.6.25
2,000
2,000
5 年
5 年
未來2~4年之服務未來2~4年之服務
100.5.9
2,000
5 年
未來2~4年之服務

1. 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考

合併公司採用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允 價值,該模式之輸入值如下:

履約價格($)
預期存續期間(年)
給與日股價($)
預期波動率(%)
預期股利率(%)
無風險利率(%)
員工認股權
計 畫1
121.00
5年
121.00
64.34%
(註1)
1.0916%
員工認股權
計 畫2
員工認股權
計 畫3
47.90
34.30
5年
5年
47.90
34.30
67.97%
33.26%
(註1)
(註1)
1.0388%
1.0576%

(註 1 )依合併公司認股權計畫,認股價格隨發放股利而等幅調整,因此預計股利率未予列 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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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員工認股權計畫之相關資訊

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及庫藏股轉讓辦法之詳細資訊如下:

( 以千單位表達 )

1月1日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本期逾期失效
6月30日流通在外
6月30日可執行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
認股權
數 量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
認股權
數 量
$ 61.96
2,962
74.12
3,851
34.30
2,000
-
-
-
(664)
-
(636)
47.60
4,298
69.83
3,215
-
-
-
3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
$ 61.96
34.30
-
47.60
-

合併公司流通在外之認股權資訊如下:

發行日期
96.08.31
100.05.09
100.11.25
102.06.25
發行日期
96.08.31
100.05.09
100.11.25
102.06.25
執行價格區間 執行價格區間
102.6.30 101.12.31
-
91.30
42.80
34.30
102.6.30 101.12.31 101.6.30
101.1.1
1.17年
1.67年
3.83年
4.33年
4.42年
4.92年
-年
-年
0.17年
2.83年
3.42年
5.00年
0.67年
3.33年
3.92年
-年

( 十七 ) 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損)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盈餘(元)
1024月至6
$ 25,539
114,075
$
0.22
1014月至6
31,476
116,000
0.27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15,323)
73,222
114,075
115,030
(0.13)
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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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之本期淨利(損)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損)(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千股)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千股)
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影響(千股)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釋性
潛在普通股影響數後)(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元)
1024月至6
$ 25,539
1,787
$
27,326
114,075
15
8,087
108
122,285
$
0.22
1014月至6
31,476
1,468
32,944
116,000
310
7,255
538
124,103
0.27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15,323)
73,222
-
3,301
(15,323)
76,523
114,075
115,030
-
331
-
7,997
-
545
114,075
123,903
(0.13)
0.62

( 十八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利息收入
壞帳轉回利益
其 他
1024月至6
$ 7,284
9,785
3,342
$
20,411
1014月至6
8,409
580
(2,245)
6,744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16,831
15,560
9,785
580
5,447
5,028
32,063
21,168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24月至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利益$ 297
處分投資之淨損益
7,868
外幣兌換損益淨額
12,33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負債)淨利益(損失)
(4,243)
其 他
(258)
$
15,997
1014月至6
70
-
5,094
(1,558)
(11)
3,595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388
252
(17,472)
-
29,224
3,887
(2,041)
1,521
(276)
(26
9,823
5,634

3. 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利息費用

明細如下:
1024月至6
$
3,180
1014月至6

1,445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6,447
5,407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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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 ) 金融工具

除下列所述外,合併公司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及因金融工具而暴露於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及市場風險之情形無重大變動,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二年及一○ 一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1. 信用風險

(1) 減損損失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未逾期
逾期0~30天
逾期31~180天
逾期超過180天
102. 6.30
減 損
18,226
680
51,756
7,307
77,969
101. 12.31
減 損
13
1,655
3,457
112
5,237
101. 6.30
減 損
14
1,816
2,549
-
4,379
101.1.1
總 額
$ 908,737
14,807
83,565
7,307
$
1,014,416
總 額
529,768
30,229
36,410
199
596,606
總 額
636,091
36,329
25,488
-
697,908
總 額
減 損
582,072
4,286
15,207
624
26,530
49
-
-
623,809
4,959

2.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人 民 幣
美 金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人 民 幣
美 金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美 金
人 民 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美 金
102.6.30 台幣
1,263,303
389,779
335,865
676,345
58
483,909
台幣
720,329
62,707
153,888
518,081
332,608
101.12.31
外幣
匯率
$ 42,110 美金/台幣=
30.000
79,759 人民幣/台幣=
4.8870
11,195 美金/人民幣=
6.1387
22,545 美金/台幣=
30.000
12 人民幣/台幣=
4.8870
16,130 美金/人民幣=
6.1387
101.6.30
外幣
匯率
$ 24,108 美金/台幣=
29.880
2,099 美金/人民幣=
6.3541
32,721 人民幣/台幣=
4.7031
17,339 美金/台幣=
29.880
11,130 美金/人民幣=
6.3541
外幣
匯率
台幣
18,744 美金/台幣=
29.040
544,308
87,447 人民幣/台幣=
4.6600
407,503
2,516 美金/人民幣=
6.2335
73,091
16,361 美金/台幣=
29.040
475,115
9,226 人民幣/美金=
6.2335
268,011
-
美金/人民幣=
-
-
101.1.1
外幣
匯率
台幣
19,536 美金/台幣=
30.275
591,440
2,904 美金/人民幣=
6.2940
87,953
-
人民幣/台幣=
-
-
16,359 美金/台幣=
30.275
495,274
6,846 美金/人民幣=
6.2940
207,284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 其他應收款、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六月三十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及人民幣貶值或升值 5% ,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之稅前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 41,432 千元及 4,312 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 同基礎。

2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3. 公允價值

(1) 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除詳列於下表者外,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於合併財務報表中之帳面金額趨近於其公允價值:

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102.6.30
帳面
金額
公允
價值
$ 376,911
379,524
101.12.31
帳面
金額
公允
價值
373,346
376,762
101.6.30
帳面
金額
公允
價值
370,737
373,089
101.1.1
帳面
金額
$ 376,911
帳面
金額
373,346
帳面
金額
370,737
帳面
金額
公允
價值
491,866
493,963
  • (2) 合併公司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 具公開報價之股票等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 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除上述外之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照以現金流量折現分 析為基礎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定。

(3) 公允價值層級

下表按評價方式,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各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 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 格)或間接 ( 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第一級
10263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101123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10163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1011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604
$
604
第二級
-
11,001
38,504
13,500
-
13,500
第三級
合 計
-
-
-
11,001
-
38,504
-
13,500
-
604
-
14,104

( 二十 ) 財務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與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所揭 露者一致。

2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 廿一 ) 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資本管理目標、政策及程序與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所 揭露者一致。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七、關係人交易

一 ( )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短期員工福利
股份基礎給付
1024月至6
$ 5,323
325
$
5,648
1014月至6
4,702
549
5,251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12,560
10,182
874
1,098
13,434
11,280

。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之說明請詳附註六 ( 十六 ) ( 二 ) 其他關係人交易

1. 銷售商品予關係人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關聯企業
其他關係人
1011月至6
78,086
-
78,086
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1024月至6 1014月至6
51,142
-
51,142
1021月至6
134,698
75,106
209,804
102.6.30
-
49,637
49,637
101.12.31
41,586
-
41,586
101.6.30
101.1.1
84,196
-
-
-
84,196
-
$ 95,203
34,302
$
129,505

合併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之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規格未銷售 予其他客戶,致銷售價格無其他客戶可供比較,而其收款條件及銷售予其他關聯 企業之價格及收款條件與銷售予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 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呆帳費用。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五月取得對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 並列為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對其銷售金額揭露至五月。

  1. 向關係人購買商品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關聯企業
其他關係人
1011月至6
-
-
-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關係人款項
1024月至6 1014月至6
-
-
-
1021月至6
838
50
888
102.6.30
551
-
551
101.12.31
16,356
-
16,356
101.6.30
101.1.1
5,925
-
-
-
5,925
-
$ 838
50
$
888

合併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款及付款條件與合併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並 無顯著不同。

2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之價款包含合併公司向其購買材料之進貨價款,該 等貨款已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沖銷,不視為進銷貨,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四月 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進貨金額分別為 20,515 千元、 3,201 千 元、 20,515 千元及 5,643 千元。

3. 設備之銷售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出售設備予關聯企業,出售價 款為 23 千元(含稅),出售損失為 10 千元,截至民國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未收 款項為 23 千元,已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沖銷。

4. 其他

102.6.30 101.12.31 101.6.30 101.1.1 (1) 其他應收款 其他關係人 $ 444 - - -

1024 月至 61014 月至 61021 月至 61011 月至 6

(2) 管理服務收入 - 關聯企業 $ 1,250 1,852 (3) 租金收入 其他關係人 $ 759 - 984 -

合併公司收取之租金係參考鄰近地區辦公室租金行情。

5. 背書保證

合併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係由一位主要管理階層依各借款合約之要求提供連 帶保證。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2.6.30 101.12.31 101.6.30 101.1.1 其他流動資產-定存單 關稅局擔保金 $ 4,143 4,131 4,094 4,082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102.6.30 101.12.31 101.6.30 101.1.1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3,079 21,095 9,344 117,459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2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024月至6 1024月至6 1024月至6 1014月至6 1014月至6 1014月至6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58,653
4,347
3,314
5,955
37,919
1
35,153
2,936
1,798
2,224
10,844
4,751
93,806
7,283
5,112
8,179
48,763
4,752
56,265
3,248
2,838
4,401
34,311
424
33,470
2,998
1,377
1,451
3,396
1,950
89,735
6,246
4,215
5,852
37,707
2,374
攤銷費用 1
4,751
4,752
1
4,751
4,752
1
4,751
4,752
424
1,950
2,374
424
1,950
2,374
424
1,950
2,374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021月至6 1011月至6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102,195
7,552
6,150
10,593
73,005
30
67,149
4,900
3,471
4,092
16,430
7,849
169,344
12,452
9,621
14,685
89,435
7,879
104,943
7,171
5,425
8,554
65,357
745
65,443
4,869
2,714
2,824
9,596
3,105
170,386
12,040
8,139
11,378
74,953
3,850

( 二 ) 營運之季節性:

合併公司之營運不受季節性或週期性因素影響。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二年第二季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 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與
對象
往來
科目
本期最
高金額
(註2)
期末
餘額
(註2)
實際動
支金額
利率
區間
資金
貸與
性質
業務往
來金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
抵呆帳
金 額
保 品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名稱 價值
1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
447,375
USD15,000
千元)
360,000
(USD12,000
千元)
332,871
(USD8,000千元及
RMB19,000千元)
1
1
%~
.2%
1 875,609 - - - 524,616
(註1)
1,049,232
(註1)

2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與
對象
往來
科目
本期最
高金額
(註2)
期末
餘額
(註2)
實際動
支金額
利率
區間
資金
貸與
性質
業務往
來金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
抵呆帳
金 額
擔 保 品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名稱 價值
2
3
4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琉明斯光
電科技股
份有限公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
森光電有
限公司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90,000
447,375
(USD15,000
千元)
(

447,375
(USD15,000
千元)
(
90,000
360,000
USD12,000
元)
360,000
USD12,000
元)
-
332,871
(USD8,000千元及
RMB19,000千元)
332,871
(USD8,000千元及
RMB19,000千元)
1%~
1.2%
1%~
1.2%
1%~
1.2%
1
2
2
134,546
-
-
短期營運
資金需求
短期營運
資金需求
-
-
-
-
-
-
524,616
(註1)
524,616
(註1)
524,616
(註1)
1,049,232
(註1)
1,049,232
(註1)
1,049,232
(註1)
  • 註 1 :資金貸與總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30% 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15% 為限。 註 2 :本期最高餘額及期末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 註 3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 註 4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 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價(註)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Europe GmbH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群富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LEDLitek Co., Ltd.
雷笛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琉明斯光電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關聯企業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0
4,500
41,000
30,000
-
40,000
-
-
220
138
10,560
480
24
2,900
6
123
-
853
172,559
1,366,426
271,960
178,192
1,324,935
1,324,935
42,699
7,183
4,334
138,267
4,482
29,711
39,150
631
626
625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55.00 %
100.00 %
66.00 %
32.00 %
6.82 %
19.33 %
100.00 %
100.00 %
100.00 %
853
173,259
1,367,725
271,960
178,192
1,324,935
1,324,935
42,699
7,183
4,334
107,247
4,482
12,886
30,913
631
626
625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註1
  • 註:有公開市價者,為公開市價,無公開市價者,以股權淨值列示。 註 1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2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

單位:千股

買、賣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 類 及
名 稱
帳列
科目
交易
對象
關係 期初 期初 買入 買入 賣出 賣出 賣出 賣出 期 末 期 末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售價 帳面
成本
處分
損益
股數 金額
本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琉明斯光電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採權益法之
投資
採權益法之
投資
艾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註1)
子公司
(註1)
20,000
-
202,765
-
10,000
10,560
100,000
143,335
-
-
-
-
(30,805)
(註)
(5,068)
(註)
-
-
30,000
10,560
271,960
138,267

註: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 註 1 :原帳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自民國一○二年一月起具影響力而轉列為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並於民國一○二年一月至五月持續購入股權而取得控制力,被投資公司又於民國一○二年 六月減資後再進行現金增資。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2.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票據、帳款 應收()票據、帳款 備註
() 金 額 佔總進
()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琉明斯光電科
技股份有限公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進貨
銷貨
銷貨
銷貨
進貨
銷貨
330,771
181,441
157,862
330,771
330,482
157,535
36.24%

15.31%

13.32%

100.00%

100.00%

100.00%
月結30天


月結120天


月結9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90天

未向其他
廠商購買
未銷售予
其他客戶
無顯著差

未銷售予
其他客戶
未向其他
廠商購買
未銷售予
其他客戶
-
-
(113,313)
214,368
129,205
18,330
(18,330)
129,205
(20.76)%
24.81%
14.95%
100.00%

100.00%
100.00%
註2

註2

註2

註2

註2

註2

註 1 :包含依 (95) 基秘字第 280 號函,調整子公司尚未回銷原料之帳款。 註 2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帳列應收款項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1)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本公司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339,843
(註2)
331,471
(USD11,049千元)
(註3)
331,471
(USD11,049千元)
(註3)
214,368
129,205
-
-
-
-
-
-
-
-
-
-
93,812
93,159
(USD3,105千元)
93,159
(USD3,105千元)
-
-
-
-
-
-
-

註 1 :係截至民國一○二年八月九日之資料。

  • 註 2 :係資金貸與 332,871 千元、應收出售機器設備 5,265 千元及應收利息 1,707 千元。 註 3 :係資金貸與美金 10,993 千元及應收利息美金 56 千元。

  • 註 4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3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
人 之
關 係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0
0
0
0
0
0
0
0
0
1
2
2
3
4
4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限公司
1
1
1
1
1
1
1
1
1
1
3
3
3
3
3
3
進貨
應付帳款
進貨
應付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銷貨
應收帳款
進貨
其他應收款
進貨
其他應收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68,222
24,556
330,717
113,313
5,265
334,578
157,862
129,205
46,742
214,368
68,402
331,471
330,482
331,471
157,535
129,205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90天
利率1%~1.2%
月結90天
月結90天
月結120天
月結120天
月結30天
利率1%~1.2%
月結30天
利率1%~1.2%
月結90天
月結90天
5.29 %
0.44 %
25.67 %
2.03 %
0.09 %
6.00 %
12.25 %
2.32 %
3.63 %
3.84 %
5.31 %
5.94 %
25.65 %
5.94 %
12.23 %
2.32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 母公司填 0 。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3.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4. 子公司對母公司。

  5. 子公司對子公司。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二年第一季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千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薩摩亞
薩摩亞
薩摩亞
台灣
中國大陸
薩摩亞
中國大陸
光電產品
銷售
光電產品
銷售
光電產品
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銷售
1,041
145,991
1,262,406
300,000
145,991
1,232,279
1,232,279
1,041
145,991
1,182,998
200,000
145,991
1,173,199
1,173,199
30
4,500
41,000
30,000
-
40,000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853
172,559
1,366,426
271,960
178,192
1,324,935
1,324,935
-
(3,459)
(2,920)
(31,042)
(3,467)
(5,873)
(5,873)
-
(3,459)
(2,920)
(31,042)
(3,467)
(5,873)
(5,873)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3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
技股份有限公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Edison Opto
USA
Coporation
Edison Opto
Europe GmbH
琉明斯光電科
技股份有限公

群富綠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Smart LED
Holdings Co.,
Ltd.
China Bond
Holdings Co.,
Ltd.
琉明斯光電科
技(深圳)有限
公司
中國大陸
美國
德國
台灣
台灣
英屬維爾

薩摩亞
中國大陸
光電產品
之銷售
光電產品
之銷售
光電產品
之銷售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銷售
光電產品
之銷售
光電產品
之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銷售
30,127
6,392
5,359
145,169
4,800
3,648
3,593
3,497
9,799
6,392
-
-
-
3,648
3,593
3,497
-
220
138
10,560
480
6
123
-
%
100.00
%
55.00
%
100.00
%
66.00
%
32.00
%
100.00
%
100.00
%
100.00
42,699
7,183
4,334
138,267
4,482
631
626
625
2,953
659
(1,044)
(5,069)
(318)
(1,317)
(1,315)
(1,291)
2,953
659
(1,044)
(5,069)
(318)
(1,317)
(1,315)
(1,291)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採權益法之
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子公司(註)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 司 名 稱
主要營業
項目
實 收
資本額
投資方
式(註)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
列投資
損 益
期末投
資帳面
價 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
技(深圳)有限
公司
光電產品之生
產及銷售
光電產品之生
產及銷售
光電產品之銷

光電產品之銷
145,991
(USD4,500千元)
1,232,279
(USD40,000千元)
30,127
(USD1,000千元)
3,497
(USD120千元)
(三)
(三)

(三)
(二)
145,991
(USD4,500千元)
1,173,199
(USD38,000千元)
9,799
(USD300千元)
3,497
(USD120千元)
-
(USD-千元)
59,080
(USD2,000千元)
20,328
(USD700千元)
-
(USD-千元)
-
-
-
-
145,991
(USD4,500千元)
1,232,279
(USD40,000千元)
30,127
(USD1,000千元)
3,497
(USD120千元)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3,467)
(USD(117)千元)
(5,873)
(USD(198)千元)
2,953
(USD99千元)
(1,291)
(USD(44)千元)
178,192
(USD5,940千元)
1,324,935
(USD44,164千元)
42,699
(USD1,423千元)
625
(USD21千元)
-
-
-
-
  • 註 1 :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四種:

  • ( ) 經由第三地區匯款投資大陸公司。

  • ( 二 )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 三 )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 四 ) 其他方式。

2.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公司 1,365,000
(美金45,500千元)
1,365,000
(美金45,500千元)
2,098,465
琉明斯光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3,600
(美金120千元)
3,600
(美金120千元)
97,497

32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3.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 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以及「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收入總計
應報導部門損益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收入總計
應報導部門損益
應報導部門資產
102年6月30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6月30日
101年1月1日
1021月至6 1021月至6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5,614
1,268,506
(946,211)
-
(940,597)
1,268,506
29,353
(16,455)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
1,229,795
(711,037)
-
(711,037)
1,229,795
19,819
80,884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2,484,939)
5,578,503
(1,774,593)
4,850,659
(1,659,720)
5,456,057
(1,466,812)
5,313,957
本公司
$ 980,150
204,604
$ 1,184,754
$
(11,470)
東莞
艾笛森
-
124,745
124,745
(3,251)
揚州
艾笛森
揚州
雷笛森
21,584
174,683
615,292
-
636,876
174,683
(14,205)
2,098
1011月至6
琉明斯
86,475
1,570
88,045
(18,980)
東莞
艾笛森
-
150,009
150,009
2,370
東莞
艾笛森
199,215
188,333
195,749
194,809
揚州
艾笛森
14,891
464,974
479,865
11,603
揚州
艾笛森
1,915,373
1,621,237
1,428,016
1,294,539
揚州
雷笛森
72,638
-
72,638
(842)
揚州
雷笛森
175,296
54,234
92,720
28,521
琉明斯
-
-
-
-
琉明斯
718,498
-
-
-
$
$
$
$

十五、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原係依據先前一般公認會計 一 原則所編製,如附註四 ( ) 所述,本合併財務季報告係包含於首份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涵蓋期間內,且 已適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附註四所列示之會計政策已適用於編製民國一○一年第二季之比較合併財務季報告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資產負債表及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合併公司之轉 換日)初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資產負債表。

3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於編製民國一○一年度相關報告時,合併公司係以依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之 財務報告報導金額為調整之起始點,將由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轉換至金管會認可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合併公司各該時點或期間之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的影響及 說明列示於下表及其附註。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合併公司之轉換日 )合併資產負債表及民國一○一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之調節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二年第一 季合併財務季報告。

一 ( ) 合併資產負債表項目之調節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 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預付設備款
長期預付租金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1.6.30
先前之一般公
認會計原則
$ 2,402,601
99,291
478,873
84,196
31,169
618,466
81,195
7,345
3,803,136
-
64,143
1,475,878
62,557
-
-
-
40,465
1,643,043
$
5,446,179
轉換至IFRSs
影響數
IFRSs
-
2,402,601
-
99,291
-
478,873
-
84,196
-
31,169
-
618,466
241
81,436
(1,243)
6,102
(1,002)
3,802,134
38,504
38,504
(34,432)
29,711
(14,770)
1,461,108
(18,853)
43,704
7,049
7,049
23,209
23,209
40,969
40,969
(30,796)
9,669
10,880
1,653,923
9,878
5,456,057

3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負 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應付公司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 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盈虧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小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01.6.30
先前之一般公
認會計原則
$ 358,560
785
502,715
5,925
461,748
8,993
13,385
1,352,111
6,984
370,737
14,369
44,568
436,658
1,788,769
$ 1,160,513
2,234,633
148,885
83,894
29,485
-
3,657,410
-
3,657,410
$
5,446,179
轉換至IFRSs
影響數
IFRSs
-
358,560
-
785
-
502,715
-
5,925
-
461,748
-
8,993
5,803
19,188
5,803
1,357,914
-
6,984
-
370,737
5,806
20,175
6,743
51,311
12,549
449,207
18,352
1,807,121
-
1,160,513
-
2,234,633
148,885
(12,546)
71,348
29,485
4,072
4,072
(8,474)
3,648,936
-
-
(8,474)
3,648,936
9,878
5,456,057

3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 二 ) 合併綜合損益表項目之調節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其他綜合損益合計
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元)
1014月至6
先前之一般
公認會計
原 則
轉換至
IFRSs
影響數
IFRSs
$ 624,194
-
624,194
(517,434)
-
(517,434)
106,760
-
106,760
(24,495)
-
(24,495)
(34,155)
(1,004)
(35,159)
(23,395)
-
(23,395)
(82,045)
(1,004)
(83,049)
24,715
(1,004)
23,711
6,744
-
6,744
3,595
-
3,595
(1,445)
-
(1,445)
33,609
(1,004)
32,605
(1,129)
-
(1,129)
32,480
(1,004)
31,476
-
4,208
4,208
-
(2,815)
(2,815)
-
1,393
1,393
$
32,480
389
32,869
$
32,480
(1,004)
31,476
$
32,480
389
32,869
$
0.28
(0.01)
0.27
$
0.28
(0.01)
0.27
1014月至6
先前之一般
公認會計
原 則
轉換至
IFRSs
影響數
IFRSs
$ 624,194
-
624,194
(517,434)
-
(517,434)
106,760
-
106,760
(24,495)
-
(24,495)
(34,155)
(1,004)
(35,159)
(23,395)
-
(23,395)
(82,045)
(1,004)
(83,049)
24,715
(1,004)
23,711
6,744
-
6,744
3,595
-
3,595
(1,445)
-
(1,445)
33,609
(1,004)
32,605
(1,129)
-
(1,129)
32,480
(1,004)
31,476
-
4,208
4,208
-
(2,815)
(2,815)
-
1,393
1,393
$
32,480
389
32,869
$
32,480
(1,004)
31,476
$
32,480
389
32,869
$
0.28
(0.01)
0.27
$
0.28
(0.01)
0.27
1011月至6
先前之一
般公認會
計 原 則
轉換至
IFRSs
影響數
IFRSs
1,229,795
-
1,229,795
(1,015,669)
-
(1,015,669)
214,126
-
214,126
(47,178)
-
(47,178)
(66,254)
(660)
(66,914)
(40,545)
-
(40,545)
(153,977)
(660)
(154,637)
60,149
(660)
59,489
21,168
-
21,168
5,634
-
5,634
(5,407)
-
(5,407)
81,544
(660)
80,884
(7,662)
-
(7,662)
73,882
(660)
73,222
-
(27,562)
(27,562)
-
4,072
4,072
-
(23,490)
(23,490)
73,882
(24,150)
49,732
73,882
(660)
73,222
73,882
(24,150)
49,732
0.64
-
0.64
0.62
-
0.62
先前之一般
公認會計
原 則
$ 624,194
(517,434)
106,760
(24,495)
(34,155)
(23,395)
(82,045)
24,715
6,744
3,595
(1,445)
33,609
(1,129)
32,480
-
-
-
$
32,480
$
32,480
$
32,480
$
0.28
$
0.28
轉換至
IFRSs
影響數
-
-
-
-
(1,004)
-
(1,004)
(1,004)
-
-
-
(1,004)
-
(1,004)
4,208
(2,815)
1,393
389
(1,004)
389
(0.01)
(0.01)
先前之一
般公認會
計 原 則
1,229,795
(1,015,669)
214,126
(47,178)
(66,254)
(40,545)
(153,977)
60,149
21,168
5,634
(5,407)
81,544
(7,662)
73,882
-
-
-
73,882
73,882
73,882
0.64
0.62

( 三 ) 現金流量表之重大調整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合

併現金流量表與依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編製者,並無重大差異。

( 四 ) 調節說明

  1. 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指定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 此類資產先前係按成本列報。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公允價值為 38,504 千元,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分別為 4,072 千元,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以成本衡 量金融資產其帳面金額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為 34,432 千元。

3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茲彙總此項變動之影響如下:

茲彙總此項變動之影響如下:
1014月至6 1011月至6
合併綜合損益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2,815) 4,072
101.6.30
合併資產負債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8,504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34,432)
其他綜合損益 (4,072)
保留盈餘增加(減少) $ -
  1. 合併公司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給與之累積 帶薪假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依此,合併公司將支付累積帶薪假之預期 成本認列為應計負債。
茲彙總此項變動之影響如下:
合併綜合損益表
管理費用減少(增加)
調整數
合併資產負債表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減少(增加)
保留盈餘增加(減少)
1014月至6
1011月至6
$ (1,076)
(803)
$
(1,076)
(803)
101.6.30
$ (5,803)
$
(5,803)
$ $
$ $
  1. 合併公司提供與員工之退職後確定福利計劃,係採用精算技術衡量確定福利計畫 之退職後福利義務,其因經驗調整及精算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依我國會計 準則原係依員工剩餘服務期間攤銷並認列於損益,合併公司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一號公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選擇豁免之規定,將 該等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權益,並將精算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另,因我國 會計準則於精算假設有關折現率之採用不同於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並因此調整應認列之退休金費用。

茲彙總此項變動之影響如下:

茲彙總此項變動之影響如下:
合併綜合損益表
管理費用減少(增加)
調整數
1014月至6
1011月至6
$ 72
143
$
72
143
$ $

3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季報告附註(續)

合併資產負債表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保留盈餘增加(減少)
101.6.30

(6,743)

(6,743)
$ $
  1. 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同一納稅主體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應 互相抵銷。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 債謹於同時符合特定條件時始應互抵。此項變動使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之遞 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增加 5,806 千元。

  2. 合併公司依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揭露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土地使用權及 遞延費用,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重新調整至預付款項、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無形資產、長期預付租金及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此重分類對民 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綜合損益及民國一○ 一年六月三十日之保留盈餘並無影響。

  3. 上述變動增加(減少 ) 保留盈餘彙總如下: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減少(增加)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保留盈餘增加(減少)
101.6.30
$ (5,803)
(6,743)
$
(12,546)

38

附件一之四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 各該日止之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 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 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 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 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 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之經營成果與 現金流量。

民國一○○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 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 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picture [21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7 x 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台財證六字第] 金管證六字第[0930105495] 0960069825 號[號] 民 國 一 ○ 一 年 三 月 二 日

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XXX
資 產
11-12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112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二))
114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二))
1150
應收關係人款項(附註五)
118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五)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210
存貨(附註四(三))
1260
預付款項
1280
其他流動資產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八))
1291
受限制資產(附註六)
流動資產合計
142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四)及五)
15-16
固定資產(附註五及七):
成 本:
1501
土地
1521
房屋及建築
1531
機器設備
1537
模具設備
1551
運輸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611
租賃資產
1631
租賃改良
15x9
減:累計折舊
1672
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1770
遞延退休金成本(附註四(七))
1888
其他資產-其他
資產總計
100.12.31 %
39
2
10
-
3
-
9
-
-
-
-
63
24
3
3
9
1
-
-
-
1
17
(5)
1
13
-
-
100
99.12.31
金 額
%
1,677,778
39
202,543
5
466,344
11
13,876
-
-
-
5,548
-
537,597
12
18,922
1
-
-
10,910
-
4,039
-
2,937,557
68
815,554
19
158,748
4
157,165
4
337,379
8
58,892
1
280
-
19,893
-
-
-
14,429
-
746,786
17
(230,645)
(5)
56,208
1
572,349
13
2,711
-
18,155
-
4,346,326
100
2XXX-3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28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五))
2120
應付票據
2140
應付帳款
2150
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五)
2160
應付所得稅
2170
應付費用
2224
應付設備款
2280
其他流動負債
2288
應付租賃款
2881
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附註五)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2400
公平價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附註四(六))
241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六))
長期負債合計
28XX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七))
2820
存入保證金
2861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八))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3XXX
股東權益(附註四(六)(九)):
3110
普通股股本
32xx
資本公積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1
累積盈餘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0.12.31 %
8
-
6
2
-
2
-
-
-
-
18
-
10
10
-
-
-
-
28
21
43
2
1
4
1
72
100
99.12.31
金 額
%
-
-
500,401
12
139,780
3
68,189
2
49,976
1
122,296
3
11,623
-
7,175
-
-
-
1,602
-
901,042
21
-
-
-
-
-
-
4,418
-
153
-
21,196
-
25,767
-
926,809
21
888,000
21
1,998,218
46
78,751
2
-
-
491,856
11
(37,308)
(1)
3,419,517
79
4,346,326
100
金 額
$ 2,021,833
76,334
524,536
10,924
182,142
6,418
456,987
25,928
515
463
4,082
3,310,162
1,274,780
158,748
157,622
445,527
59,486
280
21,267
4,300
29,283
876,513
(287,131)
63,031
652,413
-
19,434
$
5,256,789
金 額
$ 393,575
6,233
330,028
90,630
-
95,162
14,908
12,830
2,150
4,223
949,739
8,385
491,866
500,251
4,473
175
11,235
15,883
1,465,873
1,080,473
2,272,499
127,896
37,308
215,693
57,047
3,790,916
$
5,256,789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董事長: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損益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110
銷貨收入
4170-9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五)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四(三)(七)及五)
5910
營業毛利
5920
聯屬公司間已(未)實現利益,淨額(附註五)
已實現營業毛利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四(七)):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附註五)
7121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附註四(四)及五)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附註五)
7160
兌換利益,淨額
7320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四(六))
7480
什項收入(附註五)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四(四)及五)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560
兌換損失,淨額
7880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本期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八))
本期淨利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四(十))
基本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100年度 100年度 100年度 %
102
2
100
81
19
-
19
3
3
3
9
10
1
-
-
-
-
-
1
-
1
-
-
-
1
10
2
8

2.04
$
1.98
$
99年度
金 額
$ 2,523,595
37,689
2,485,906
2,002,907
482,999
(2,621)
480,378
73,123
89,986
71,042
234,151
246,227
14,300
-
436
9,591
614
5,830
30,771
6,863
26,249
130
-
115
33,357
243,641
33,751
$
209,890
稅 前

$
2.36
$
2.30
金 額
%
3,018,946
101
16,289
1
3,002,657
100
2,201,156
73
801,501
27
8,110
-
809,611
27
77,190
3
97,101
3
67,070
2
241,361
8
568,250
19
3,808
-
56,131
2
509
-
-
-
-
-
9,023
-
69,471
2
396
-
-
-
164
-
71,260
2
305
-
72,125
2
565,596
19
74,145
3
491,451
16
稅 前
稅 後
7.14
6.20

6.20
5.39
7.08
6.15

6.16
5.36
稅 前

2.36

2.30
$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董事長:吳建榮

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現金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
員工股票紅利
員工認股權行使
本期淨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盈餘轉增資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減少
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資本公積轉增資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
員工認股權行使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股份基礎給付-員工認股權
本期淨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2):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盈餘轉增資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增加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普通股
股 本
$ 668,100
105,882
8,017
10,000
3,803
-
-
-
92,198
-
888,000
44,400
-
2,967
56,306
-
-
-
-
-
88,800
-
$
1,080,473
資本公積
948,286
1,037,649
(8,017)
19,920
380
-
-
-
-
-
1,998,218
(44,400)
37,350
-
254,626
26,705
-
-
-
-
-
-
2,272,499
保留盈餘 未 提 撥
保留盈餘
325,545
-
-
-
-
491,451
(32,512)
(200,430)
(92,198)
-
491,856
-
-
-
-
-
209,890
(49,145)
(37,308)
(310,800)
(88,800)
-
215,693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合 計
10,471
1,998,641
-
1,143,531
-
-
-
29,920
-
4,183
-
491,451
-
-
-
(200,430)
-
-
(47,779)
(47,779)
(37,308)
3,419,517
-
-
-
37,350
-
2,967
-
310,932
-
26,705
-
209,890
-
-
-
-
-
(310,800)
-
-
94,355
94,355
57,047
3,790,916
法定盈
餘公積
46,239
-
-
-
-
-
32,512
-
-
-
78,751
-
-
-
-
-
-
49,145
-
-
-
-
127,896
特別盈
餘公積
-
-
-
-
-
-
-
-
-
-
-
-
-
-
-
-
-
-
37,308
-
-
-
37,308

註 1 :董監酬勞 5,080 千元及員工紅利 29,92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註 2 :董監酬勞 6,000 千元及員工紅利 42,00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董事長:吳建榮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提列數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存貨跌價、報廢及呆滯損失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收益)
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利益,淨額
金融負債未實現評價利益
遞延所得稅費用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營業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應收帳款增加
應收關係人款項減少(增加)
存貨減少(增加)
預付款項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營業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
應付關係人款項增加
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
應付費用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遞延貸項增加(減少)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增加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購置固定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受限制資產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發行公司債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現金增資
員工執行認股權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累積換算調整數增加(減少)
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現金數:
固定資產增加數
應付購買設備款增加
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現金數
100年度
99年度
$ 209,890
491,451
69,625
57,574
7,581
6,475
24
2,578
26,705
-
4,147
-
23,510
21,894
26,249
(56,131)
(306)
(345)
(614)
-
486
2,387
126,209
(119,426)
(58,216)
(212,303)
2,952
(567)
57,100
(214,349)
(7,006)
(5,637)
(515)
-
(870)
1,693
(494,168)
183,274
190,248
45,683
22,441
14,145
(49,976)
29,711
(27,134)
41,489
5,655
(5,924)
2,766
1,111
2,621
(8,110)
139,404
276,673
(391,120)
(252,336)
(149,457)
(173,838)
5,158
7,593
(1,214)
(3,094)
(7,295)
(7,135)
(182,142)
-
(43)
5,482
(726,113)
(423,328)
393,575
-
845,000
-
-
(82,678)
22
42
(310,800)
(200,430)
-
1,143,531
2,967
4,183
930,764
864,648
344,055
717,993
1,677,778
959,785
$
2,021,833
1,677,778
$
1,832
409
$
90,503
42,047
$
94,355
(47,779)
$ 154,892
178,269
(5,435)
(4,431)
$
149,457
173,838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董事長: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核准設立,主要經營高功率 LED 元件模組、光傳輸元件 模組及光感測元件模組之研發、製造及銷售等業務。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約為 491 人及 447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會計估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損 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果 可能存有差異。

( 二 )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以新臺幣記帳。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 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 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 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非以當地貨幣為功能性貨幣者,先將其 外幣財務報表以功能性貨幣再衡量,因再衡量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當期之兌換損益 ;另因外幣財務報表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以稅後淨額列入股 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 三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現金或約當現金、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 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負債因交易目的而發生或預 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 債。

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四 ) 約當現金

本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 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且具高流動性之投資,包括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國庫 券、商業本票等。

( 五 )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產生之債權。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 一日起,首先評估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 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本公司若評 估個別金融資產無減損之客觀證據,須再將其納入一組類似信用風險特徵之金融資產 ,並評估該組資產是否發生減損。個別評估減損並已認列或持續認列減損損失之金融 資產,無須以前述方式評估減損。本公司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若有減損 之客觀證據,則應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 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 之,減損金額應列為當期損益。於決定減損金額時,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係包括 擔保品及相關保險之可回收金額。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 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先前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應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迴 轉,但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 金額應認列為當期損益。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含)以前備抵呆帳之提列,係依各應收款項之可收現性提 列。備抵呆帳金額之決定,係依據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並考量內 部授信政策後提列。

( 六 ) 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額 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 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 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 七 ) 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 出,其中固定製造費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變動製造費 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攤基礎。續後,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係採加權平 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 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八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與子公司合併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未 達百分之二十但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出售時,以售價與處分日該投資帳面價值之差額,作為 長期股權投資處分損益,帳上如有因長期股權投資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時,則按出售 比例轉列當期損益。

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除依權益法評價外,並分別於第一、三季、半 年度及年度終了時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與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尚未實現者,予以遞 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者,依其效益年限逐年承認;其他類 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 九 )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列入 固定資產;經常性之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以當年度費用處理。固定資產已無使用價值 或發生閒置者,則將該資產之成本、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一併轉列閒置資產。

租賃資產以承租時公平市價與全部應付租金(減除應由出租人負擔之履約成本)及 優惠承購價格或保證殘值之現值較低者列為資產。凡租期屆滿得無償取得原租賃標的 物或有優惠承購權者,依租賃資產估計使用年限按平均法計算提列折舊,未具承購條 件者,按租賃期間以平均法提列折舊。

固定資產以成本依估計之耐用年數及估計殘值,依直線法計提折舊。耐用年限屆 滿仍繼續使用者,依預估尚可使用年數就其殘值繼續提列折舊,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 列為營業外損益。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起,依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解釋函 97.11.20 基秘字第 340 號,將固定資產於非用以生產存貨之期間所估計之拆除或復原義 務列為固定資產成本。而一項固定資產之任一組成部分,相對於總成本而言係屬重大 時,則該部分係個別提列折舊。本公司每年定期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固定資產剩 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之變動,均視為會計 估計變動。

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1. 房屋及建物 ( 含附屬設備 ) : 3~45 年。

  2. 機器設備: 3~8 年。

  3. 模具設備: 2~5 年。

  4. 運輸設備: 2 年。

  5. 辦公設備: 3~6 年。

  6. 租賃資產: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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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7. 租賃改良:按租賃期間或耐用年限較短者。

( 十 ) 遞延費用

主係線路系統工程、電腦軟體及其他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之支出等,以取得成本入 帳,並按一至五年平均攤銷。

( 十一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本公司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及所 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續後評價以公平 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 ( 十二 ) 複合金融商品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屬複合金融商品,即同時產生金融負債及給予持有人 轉換為權益商品之選擇權,且持有人有權以固定金額或其他金融資產轉換本公司固定 數量股份者,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複合金融商品負債組成要素之公平價 值係參考與權益組成要素無關之類似負債計算,再將複合商品之總金額及負債組成要 素公平價值間之差異認列為權益組成要素。發行之交易成本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攤 至複合金融商品之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於原始認列後,除指定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 平價值變動列為損益者外,複合金融商品負債組成要素之利息係採有效利率法計算, 並依合約期限分攤認列為當期損益。複合金融商品權益組成要素公平價值之變動不予 認列。

( 十三 ) 退休金

本公司訂有職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 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其中所獲 得之基數係依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自第十六年 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計算而得。在該退休辦法下,退休金給付全數由本 公司負擔。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 實施,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 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 六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本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確定給付退 休辦法部份以資產負債表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 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包括 當期服務成本及過渡性淨資產、前期服務成本與退休金損益依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 逐年攤銷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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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採確定給付退休辦法部分,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自民國九十一年起按月 依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

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百 分之六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 十四 ) 收入認列

營業收入於貨物已交付且風險及報酬移轉時認列,相關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時認 列。

( 十五 )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會計研究發 展基金會( 96 )基秘字第 052 號解釋函之規定,估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員 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項下之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會 決議金額與財務報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列為當期損益。

( 十六 ) 所得稅

本公司所得稅處理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 ,依此準則,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 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 稅負債,及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 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 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 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購買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用當期認 列法處理。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次年度經股東會決議分 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 十七 ) 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本公 司所發行之認股權證及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屬潛在普通股, 潛在普通股如均未具稀釋作用,僅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反之,則除揭露基本每股盈餘 外,並揭露稀釋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則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 當期流通在外,故本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因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採追 溯調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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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十八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給與日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者,依據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處理,給與日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前的員工 認股權計畫,則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2) 基秘字第 070 、 071 、 072 號解釋函之規定處 理。

  1.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係以給與日之公平價值衡量。給與日所決定之公平價 值於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既得期間認列為費用,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既得期 間係依據該協議最終將既得之條件估計。既得條件包括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包含 市價條件)。於評價該等交易時,不考量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

  2. 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係於資產負債表日及交割日依相關負債之公平價值,認 列所取得之商品或勞務,並將公平價值變動數認列為當期損益。

  3. 給與日之公平價值係以 Black-Scholes 選擇權模式估計,依據管理當局對履約價格、 預期存續期間、標的股票價格、預期波動率、預期股利率及無風險利率等參數之最 佳估計為基礎衡量之。

  4.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給與日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之前者,無須追溯適用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惟仍揭露依該公報規定衡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擬 制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 十九 ) 營運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本公司企業之組成單位,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本公 司內其他組成單位間交易所產生之收入與費用)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定 期由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估該部門之績 效,同時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個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 ) 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 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帳列原始產生之應收款應適 用該公報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 ○○年度損益及每股盈餘並無重大影響。

  • ( 二 ) 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 門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從 事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本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決策 者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另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 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年 度財務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1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其明細如下:

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定期存款
附買回短期票券
100.12.31
99.12.31
$ 1,258
989
149,145
357,159
1,841,430
1,119,630
30,000
200,000
$
2,021,833
1,677,778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買回短期票券之交易期間皆在 30 天以 內,期末餘額之利率分別為 0.72% 及 0.43% 。

( 二 )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明細如下: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小 計
淨 額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貼 現或提供作為擔保品。

到期期間短之流動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並未折現,其帳面金額假設為公允價值之 近似值。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變動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
本期沖銷
期末餘額
100年度
99年度
$ 4,973
3,004
24
2,578
(38)
(609)
$
4,959
4,973

1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三 ) 存 貨

其明細如下:

商 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製成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在製品及半成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原 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物 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合 計
100.12.31
99.12.31
$ 15,757
5,831
(240)
(158)
15,517
5,673
161,207
185,520
(17,968)
(13,902)
143,239
171,618
45,094
52,273
(1,423)
(793)
43,671
51,480
267,757
317,129
(14,612)
(9,223)
253,145
307,906
1,618
943
(203)
(23)
1,415
920
$
456,987
537,597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包含期末置於大陸孫公司備供生產 尚未回銷之原料分別為 100,446 千元及 128,622 千元。請詳附註五說明。

本公司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分別為 22,532 千元及 19,204 千元;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 營業成本分別為 10,346 千元及 5,459 千元。

( 四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其明細如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者: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12.31 100年度
期末金額
投資(損)益
919
(27)
167,170
(6,969)
1,005,345
(20,599)
101,346
1,346
1,274,780
(26,249)
持 股
比例%
原始投資
成 本
$ 1,041
145,991
944,768
100,000
$
1,191,800
100
100
100
100

1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被投資公司 99.12.31 99年度
期末金額
投資(損)益
911
(60)
160,042
9,292
654,601
46,899
815,554
56,131
持 股
比例%
原始投資
成 本
$ 1,041
145,991
653,648
$
800,680
採權益法評價者: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100
100
100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九日在薩摩亞投資設立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主係 經營光電產品銷售業務,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該公司 實收股本均為美金 30 千元。

  2. 本公司為降低生產成本及加強公司競爭力,經董事會決議以美金 4,500 千元之投資額 度,由本公司經第三地區薩摩亞 100% 控股之子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Samoa) 於大陸地區設立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係光電產品之製造 及銷售,是項投資案業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計已透過 Ledison Opto 投資東莞艾笛森之金額均為 美金 4,500 千元(其中美金 2,397 千元係以機器設備作價投資)。

  3. 本公司為籌劃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經董事會決議以美金 40,000 千元之投資額度,由 本公司經第三地區薩摩亞 100% 控股之子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再轉投資 Best Led Corporation 於大陸地區設立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原名揚州雷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係光電產品之製造及銷售,是項投資案業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 會核准。本公司另於民國一○○年度匯出投資款美金 10,000 千元。截至民國 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計已匯出投資款分別為美金 30,000 千元及美金 20,000 千元。

  4. 本公司為拓展大陸內銷市場,經董事會決議以美金 300 千元之投資額度,由本公司 於第三地區薩摩亞 100% 控股之子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於大陸地區設立揚州雷 笛森貿易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係光電產品之銷售,是項投資案業奉經濟部投資 審議委員會核准。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計已 匯出投資款均為美金 300 千元。

  5. 本公司考量營運需求,經董事會決議於 200,000 千元之投資額度內設立由本公司 100% 持有之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係從事一般投資業務。截至民國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業已投資新台幣 100,000 千元作為該公司之資本 。

1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五 ) 短期借款

其明細如下:

借款
其明細如下:
信用借款 100.12.31
金 額
年利率區間
$
393,575
1.23%~1.623%
99.12.31
金 額 金 額
年利率區間
-
-
$
393,575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短期借款未使用之額度分別為 829,833 千元及 108,687 千元。

( 六 ) 應付公司債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九月六日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為 新台幣捌億伍仟萬元整,其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 票面利率: 0% 。

  2. 發行期間:五年(民國一○○年九月六日至一○五年九月六日)。

  3. 償還方法:除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行使賣回權、提前贖回及本公司買回註銷外,到 期時本公司依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4. 贖回辦法:本公司得向債權人在下列情況下將債券贖回:

  5. (1) 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 普通股股票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 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全 部債券。

  6. (2) 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轉換公司債流通 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按其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轉 換公司債流通在外全部債券。

5. 債權人賣回辦法

本公司於上述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屆滿二年及屆滿三年之日為債權人提前賣回上 述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債券持有人可依本公司所訂辦法行使賣回權,要求本 公司以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及滿三年分別為債券面額之 3.02% 及 4.57% )以現 金贖回。

6. 轉換辦法

  • (1) 上述轉換公司債自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至到期日前十日止,債券持有人 可依本公司所訂轉換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2) 轉換價格之訂定:

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 55.50 元,惟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動或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價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時,轉換價格將依轉 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轉換價格。

1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1.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之規定將可轉換選擇權與負債分離,並分別 認列為權益及負債之相關資訊如下:
為權益及負債之相關資訊如下:
發行時轉換公司債之純債券價值 $ 777,495
發行時嵌入式衍生性金融負債-含買權及賣權 13,090
發行時權益組成要素-轉換權 59,415
發行時應付公司債總額 $ 850,000

上述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成本計 5,000 千元,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攤至轉換公司 債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之金額分別為 4,650 千元及 350 千元。

  1.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財務報表之相關資訊如下:
發行轉換公司債總金額
應付公司債折價
已轉換金額
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負債組成要素-轉換權及賣回權(列入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權益組成要素(列入資本公積-認股權)
負債組成要素-轉換權及賣回權之公平價值變動列入評價利
益金額
利息費用

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100.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
非既得給付義務
(7,699)
累積給付義務
(7,699)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9,577)
預計給付義務
(17,276)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5,917
提撥狀況
(11,359)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3,361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3,525
補列之應計退休金負債(遞延退休金成本)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4,473)
100.12.31
$ 850,000
(45,634)
(312,500)
$
491,866
$
8,385
$
37,350
100年度
$
614
$
4,147
99.12.31
-
(9,792)
(9,792)
(18,010)
(27,802)
5,374
(22,428)
16,988
3,733
(2,711)
(4,418)

( 七 ) 退休金

  1. 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1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2. 精算假設如下:

折 現 率
長期薪資調整數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長期投資報酬率
3.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退休基金資產實際報酬
攤銷及遞延數
淨退休金成本
有關退休金資訊如下:
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成本
確定提撥之淨退休金成本
100年度
99年度
%
2.00
%
1.75
%
4.00
%
5.00
%
2.00
%
1.75
100年度
99年度
$ 2,080
1,106
487
337
(66)
(65)
793
345
$
3,294
1,723
100年度
99年度
$ 3,294
1,723
9,630
8,752
$
12,924
10,475

( 八 ) 所得稅

  1. 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公布之所得稅法修正條文,自民國九十九年度起營利 事業所得稅最高稅率改為百分之十七。本公司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適用之 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皆為百分之十七,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 額。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
100年度
99年度
$ 33,265
71,758
486
2,387
$
33,751
74,145

1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上列遞延所得稅費用之組成項目如下: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備抵呆帳迴轉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外投資損益
未實現兌換損益
所得稅稅率變動影響數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
其 他
100年度
99年度
$ (1,759)
(928)
-
103
(4,691)
9,542
7,365
(6,524)
-
(1,185)
(446)
1,379
17
-
$
486
2,387
  1. 本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估計所得稅費用間之差 異列示如下: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免稅所得
所得稅稅率變動影響數
其 他
100年度
99年度
$ 41,419
96,151
540
-
(11,558)
(24,942)
-
(1,185)
3,350
4,121
$
33,751
74,145

3.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備抵呆帳超限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
未實現兌換損失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未實現兌換損失
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淨額
100.12.31
金 額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 34,446
5,856
-
-
4,223
718
-
-
6,574
(31,000)
(5,270)
(4,949)
(841)
(6,111)
$
463
$ (24,093)
(4,095)
(42,000)
(7,140)
$
(11,235)
99.12.31
金 額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24,099
4,097
100
17
1,602
272
38,575
6,524
10,910
-
-
-
10,910
(51,688)
(8,786)
(73,000)
(12,410)
(21,196)

2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辦理之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已奉 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八年度。

  2.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合一相關資訊
八十七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
稅額扣抵比率
100.12.31
99.12.31
$
215,693
491,856
$
38,853
17,228
100年度(預計)
99年度(實際)
%
18.01
%
13.55
  1. 本公司依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就經核准之國外投資持股比例達 50% 以上於投資款匯出年度分別就其投資總額 20% ,提列國外投資損失準備並於申報營 利事業所得稅時認列為當期費用。所提列之國外投資損失準備,在提列五年內若無 實際投資損失發生時,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則將提列之準備轉作第五年度收 益處理,其各年度提列及預計迴轉年度明細如下:
提列年度
民國九十七年度
民國九十八年度
提列金額
$ 31,000
42,000
$
73,000
累積實際
損失沖抵數
-
-
-
本期沖抵數
轉 列
其他收入
-
-
-
-
-
-
預計迴轉年度
民國一○一年度
民國一○二年度

( 九 ) 股東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決議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2,512 千元,並分配股東紅利 292,628 千元(其中包括現金股利 200,430 千元及股票股 利 92,198 千元),並以股東紅利 92,198 千元、員工紅利 29,920 千元及資本公積 8,017 千 元,合計轉增資發行新股 11,022 千股(含員工紅利發行新股 1,000 千股),並經董事會 決議以同年六月十五日為增資及除息基準日,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八月間因員工行使認股權而發行新股 380 千股,業已辦 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 10,588 千股,每 股面額 10 元,每股發行價格 108 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業 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2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六月二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決議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49,145 千元,並分配股東紅利 399,600 千元(其中包括現金股利 310,800 千元及股票股 利 88,800 千元),並以股東紅利 88,800 千元及資本公積 44,400 千元,合計轉增資發行 13,320 千股,並經董事會決議以同年七月十一日為增資及除息基準日,是項增資案 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因員工行使認股權而發行新股 297 千股,其中 48 千股 尚未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5,631 千股,尚未辦 妥法定登記程序。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均為 1,500,000 千元,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1,080,473 千元及 888,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前 項額定資本額均保留 100,000 千元,計 10,000 千股供發行認股權憑證使用。

2. 資本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以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十。資本公積餘額之內容如下:

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權益組成要素
股份基礎給付-員工認股權
公司債轉換股本溢價
員工紅利轉增資
100.12.31
99.12.31
$ 1,953,818
1,978,298
37,350
-
26,705
-
254,626
-
-
19,920
$
2,272,499
1,998,218

3. 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 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 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22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4. 特別盈餘公積

依原證期會 (89) 台財證(一)第 100116 號函及證券交易法之規定,除依法提撥法 定盈餘公積外,公司尚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當年度稅後盈餘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則自前期未分配盈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 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特別盈餘公積內容如下:

累積換算調整數

100.12.31 99.12.31
$ 37,308 -

5. 盈餘分配

依本公司章程之規定,年度決算後之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稅捐及彌補以前年 度虧損外,應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達資本額時 ,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就其餘額加計以前 年度未分配盈餘,除保留部分盈餘於以後年度再行決議分派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 方案經股東會決議,依下列比率分派之。

  • (1)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 (2) 員工紅利不高於百分之十五,但不得為零;

(3) 其餘為股東紅利。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六月二日及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 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分派情形如下: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
現金
股票(依面額計價)
員工紅利-股票
員工紅利-現金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合 計
99年度
98年度
$ 3.50
3.00
1.00
1.38
$
4.50
4.38
$ -
29,920
42,000
-
6,000
5,080
$
48,000
35,000

上述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及財務報表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本公司民國一○○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數,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 及股東會決議,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本公司於估列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之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紅 利,係以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之稅後淨利扣除 10% 法定盈餘公積後淨額, 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乘上本公司管理階層擬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分配 比例,民國一○○年度分別約為 8% 及 1% ,民國九十九年度分別約為 10% 及 2% ,民

2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認列員工紅利金額分別約為 15,000 千元及 42,000 千元, 董監酬勞分別約為 2,000 千元及 6,000 千元。配發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 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 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實際分配年度之損益。

6. 股利政策

  • (1) 本公司股利發放之方式係視本公司當時之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盈餘之考 量,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搭配,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議案並經股東會決議後 辦理,以達成平衡穩定股利政策,其中現金股利發放比率至少為擬發放股利總額 之 10% 。

  • (2) 本公司員工股票紅利發放對象除本公司員工外,得包括符合條件之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持有股份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從屬公司之員工。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計有下列三項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類 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單位)
合約期間
既得期間
本期實際離職率
估計未來離職率
權益交割
員工認股權計畫1
員工認股權計畫2
員工認股權計畫3
96.8.31
100.5.9
100.11.25
2,000
2,000
2,000
6年
5年
5年
未來2~4年之服務
未來2~4年之服務未年2~4年之服務
-
-
-
-
%
6.94
%
6.94

- 本公司採用 Black 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員工認股權之公平價值 時,所考量之因素彙總如下:

履約價格($)
預期存續期間(年)
給與日股價($)
預期波動率(%)
預期股利率(%)
無風險利率(%)
員工認股權計畫1
25.00
6年
21.55(註2)
42.11%
11.53%
3.703%
員工認股權計畫2
員工認股權計畫3
121.00
47.90
5年
5年
121.00
47.90
64.34%
67.97%
(註1)
(註1)
1.0916%
1.0388%
  • (註 1 )依本公司認股權計畫,認股價格隨發放股利而等幅調整,因此預計股利率未予列入 計算。

  • (註 2 )本公司於給與日係屬興櫃股票公司,尚無明確之收盤價,擬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三條之規定,以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為發行標的股票收盤價。

2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2)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相關 資訊如下:
認 股 選 擇 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授與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仍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100年度
數量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374 $ 11.00
4,000
75.10
(297)
10.00
(226)
69.74
3,851
74.12
3
99年度
數量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789
15.40
-
-
(380)
11.00
(35)
-
374
11.00
-

民國一○○年度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之費用為 26,705 千元,並同時列 記資本公積。民國九十九年度則無此交易。

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及可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相關 資訊如下:

如下:
發行日期 行使價格(元)
$ 10
102.30
47.90
流通在外數 加權平均預期
剩餘存續年限
可行使之數量
1.67 年
3
4.33 年
-
4.92 年
-
96.08.31
100.05.09
100.11.25
3
1,858
1,990

上述認股價格遇無償配股及發放現金股利之情形時,業已依照本公司員工認 股辦法調整。

  • (3)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係採衡量日內 含價值法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應認列之酬勞成 本分別為 59 千元及 248 千元。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認列酬勞成 本,財務報表之擬制淨利與每股盈餘資訊列示如下:
淨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100年度
99年度
$ 209,890
491,451
209,841
491,245
2.04
6.20
2.04
6.20
1.98
6.15
1.98
6.15

2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十 ) 每股盈餘

本公司普通股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本期淨利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元)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千股)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紅利(千股)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千股)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千股)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紅利(千股)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元)
100年度
99年度
稅 前
稅 後
稅 前
稅 後
$
243,641
209,890
565,596
491,451
103,087
103,087
79,265
79,265
$
2.36
2.04
7.14
6.20
$
565,596
491,451
91,154
91,154
$
6.20
5.39
$ 243,641
209,890
565,596
491,451
4,070
3,378
-
-
$
247,711
213,268
565,596
491,451
103,087
103,087
79,265
79,265
299
299
350
350
407
407
240
240
3,793
3,793
-
-
107,586
107,586
79,855
79,855
$
2.30
1.98
7.08
6.15
$
565,596
491,451
91,154
91,154
350
350
240
240
91,744
91,744
$
6.16
5.36
99年度
稅 前
$
243,641
103,087
$
2.36
$ 243,641
4,070
$
247,711
103,087
299
407
3,793
107,586
$
2.30

2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十二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本公司各項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應收
關係人款項)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受限制資產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應
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應付設備款
應付租賃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非流動
應付公司債
100.12.31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
2,021,833
-
611,794
-
182,142
-
6,418
-
4,082
-
393,575
-
426,891
-
-
-
95,162
-
14,908
-
2,150
-
8,385
-
493,963
99.12.31
帳面價值 帳面價值
1,677,778
682,763
-
5,548
4,039
-
708,370
49,976
122,296
11,623
-
-
-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
-
-
-
-
-
-
-
-
-
-
-
-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
1,677,778
-
682,763
-
-
-
5,548
-
4,039
-
-
-
708,370
-
49,976
-
122,296
-
11,623
-
-
-
-
-
-
$ 2,021,833
611,794
182,142
6,418
4,082
393,575
426,891
-
95,162
14,908
2,150
8,385
491,866
  1. 本公司估計上述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方法及假設如下:

  2. (1) 本公司短期金融資產與負債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 人)、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受限制資產、短期借款、應付所得 稅、應付費用、應付設備款及應付租賃款,係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 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 基礎。

  3. (2)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無市場價格供參考,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所 使用之估計與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 一致。

  4. (3) 應付公司債: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 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惟該公平價值不代表本公司未來現金流出數。

  5. 本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 融負債分別為 393,575 千元及 0 千元。

2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4.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持有外幣之應收帳款,其匯率變動產生之兌換損益與外幣計價之應付 帳款兌換損益相互抵銷,故匯率變動之市場風險對本公司實質影響並不重大。

(2) 信用風險

本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之金融商品 。本公司之銀行存款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本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 信用風險,而且認為本公司之銀行存款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虞。

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若干電子及照明產業客戶群,為減低信用風險,本公司 持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定期評估應收款項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 呆帳損失尚在管理當局預期之內,且本公司未因該等客戶而遭受重大信用風險損 失。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 性風險。

(4)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本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 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 量產生波動,市場利率增加 1% 將使本公司現金流出分別增加 3,936 千元及 0 千元 。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於民國九十九年十 (以下簡稱宏齊公司) 月七日辭任後,已非為關係人 吳建榮 本公司之董事長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子公司 ( 以下簡稱 Edison Opto)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子公司 ( 以下簡稱 Ledison Opto) Best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子公司 ( 以下簡稱 Best Opto)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以下簡稱艾發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 Best Led )

2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東莞艾笛森)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Best Opto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揚州艾笛森)
晶亮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原為該公司董事
(以下簡稱晶亮公司) 長,於民國一○○年第一季起已非該
公司董事長,已非為關係人

全體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進 貨
宏齊公司
Ledison Opto
Best Opto
100年度
金 額
佔本公
司進貨
淨額%
$ -
-
153,145
9.60
366,101
22.94
$
519,246
32.54
99年度
金 額
$ -
153,145
366,101
$
519,246
金 額
佔本公
司進貨
淨額%
23,014
1.11
180,151
8.69
290,222
14.00
493,387
23.80
  • (1) 本公司透過 Ledison Opto 及 Best Opto 向東莞艾笛森及揚州艾笛森購買成品及半成 品之進貨價款已沖銷本公司銷售材料貨品價款,該等貨款已於編製財務報表時 沖銷,不視為進銷貨,沖銷金額如下:
100年度 100年度 99年度 99年度
Ledison Opto $ 137,257 201,372
Best Opto 351,019 372,704
$ 488,276 574,076
公司於民國一○○年 度及九十 年度向關係 人進貨之 產品 規格未向其 他廠商進
,致進貨價格無其他 廠商可 供比 較,而對關 係人之 付款條 件係月結3 0~90天付
,對一般廠商之付款 條件則為 結30~120天 付款。
100年度 99年度
佔本公 佔本公
司銷貨 司銷貨
淨額% 淨額%
宏齊公司 $ - - 9 -
晶亮公司 - - 506 0.02
Edison Opto 39,786 1.60 122,333 4.07
$ 39,786 1.60 122,848 4.09
  • (2)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進 貨,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而對關係人之付款條件係月結 30~90 天付 款,對一般廠商之付款條件則為月結 30~120 天付款。

  • 銷 貨

2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銷售予關係人之銷售價格及收款條件與 銷售予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

  1. 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東莞艾笛森及揚州艾笛森尚未透過 Ledison Opto 及 Best Opto 回銷之原料金額請詳附註四(三)說明,視同本公司存貨,因而本公 司調整增列存貨,並沖銷因銷售原物料予 Ledison Opto 及 Best Opto 之應收關係人帳 款,存貨金額高於應收關係人帳款金額部分則列為應付關係人款。

  2.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上述交易而產生之應收(付)關 係人款項彙總如下:

應收票據及帳款:
Edison Opto
晶亮公司
合 計
應付票據及帳款:
Ledison Opto
Best Opto
合 計
100.12.31
99.12.31
$ 6,232
11,061
-
472
$
6,232
11,533
$ 38,514
32,415
52,116
35,774
$
90,630
68,189
  1.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聯屬公司間順流交易遞延之未 實現利益分別為 4,223 千元及 1,602 千元。

  2. 截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聯屬公司間逆流交易,而尚未 出售存貨之未實現銷貨利益分別為 1,350 千元及 6,889 千元,列於長期股權投資及投 資損益科目項下。

  3. 其 他

  4. (1)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出售機器設備予 Best Opto ,價款分別為 5,139 千元(含稅)及 4,294 千元(含稅),出售淨利益分別為 417 千元及 313 千元,截 至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收款項分別為 4,692 千元及 2,097 千元,列於「應收關係人款」項下。

  5.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度出售機器設備予 Ledison Opto ,價款為 1,409 千元(含稅) ,出售利益為 80 千元,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收款項為 159 千元 ,列於「應收關係人款」項下。

  6. (3) 民國一○○年度艾發公司向本公司租賃辦公場所而產生之租金收入 26 千元,列於 什項收入項下。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該款項已全數收取。

  7. (4)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度提供予 Ledison Opto 等子公司管理服務,並向其收取服務 費計 87 千元(列於什項收入項下)。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收取 款項為 87 千元,列於「應收關係人款」項下。

3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8. 綜上應收(付)關係人款項彙總如下:

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出售機器設備款
應收管理服務費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票據及帳款
100.12.31
99.12.31
$ 6,232
11,533
4,692
2,256
-
87
$
10,924
13,876
100.12.31
99.12.31
$
90,630
68,189

9. 資金融通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於 182,880 千元(美金 6,000 千元 )額度內將資金透過 Best Led 貸予揚州艾笛森,並於民國一○○年七月十四日經董事 會決議調整資金貸與之對象,改透過 Best Opto 再透過 Best Led 將資金貸予揚州艾笛 森。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項下,截至民國一○○年度融資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 100年度 100年度
最高餘額
(註1)
期末餘額
181,650
實際動支
餘 額
181,650
利率%
1.00
利息收入
期 末
應收利息
492
492
Best Opto $
182,880

註 1 :最高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10. 保 證

  • (1) 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係由吳建榮依各借款合約之要求提供連帶保證。

  • (2) 本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關係人取得銀行借款額度擔任 連帶保證人,所提供背書保證額度情形如下:

揚州艾笛森 100.12.31
提供背書
保證額度
已使用
額 度
$
-
-
99.12.31
提供背書
保證額度
$
-
提供背書
保證額度
已使用
額 度
58,260
-

3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3) 本公司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主 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之有關資訊如下:
薪 資
獎 金
業務執行費用
員工紅利
100年度
99年度
$ 9,873
16,207
878
5,664
835
849
-
1,800

上述金額包含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估列數,詳細估列方式,請詳「股東權益 」項下說明。

六、抵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民國一○○年及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資產設定抵質押供銀行借款擔保或 其用途有受限制,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
擔保標的
受限制資產-定存單
關稅局擔保金
100.12.31
99.12.31
$
4,082
4,039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 )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簽訂之房屋及公務車租賃合約,在未來年度 應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年 度 金 額 金 額
101.01.01~101.12.31 $ 21,177
102.01.01~102.12.31 12,556
103.01.01~103.12.31 9,698
104.01.01~104.12.31 5,766
合 計 $ 49,197

租金主係按月支付,租賃合約之主要條款如下:

  1. 租賃期間:一年至四年。

  2. 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使用權,且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任意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 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

  3. ( 二 ) 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簽訂之購置廠房及重大設備之合約總 價款為 179,582 千元,已支付 63,031 千元,列於預付設備款項下。

  4. ( 三 ) 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智慧財產法院向本公司提起第 21 3086 號專利侵權訴訟,本公司於接獲民事起訴狀後即委請華鼎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 所出具「專利侵權鑑定報告書」,依照目前相關爭議及暫定請求損害賠償 5,000 千元, 初步研判,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本案於民國一○○年十月 二十六日經法院判決本公司勝訴。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復於民國一○○年十一月二 十五日提起上訴,截至報告日止尚待法院審理中。

32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 四 )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簽訂購買軟體合約,合約總價款為 11,500 千元 ,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支付上述款項。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間於經董事會通過之額度內,透過 Best Opto Corporation 及 Best Led Corporation 匯予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美金 2,000 千元。截至報告日止,本公司 業已累積匯出投資款美金 32,000 千元作為該公司之設立資本。

十、其 他

一 (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100年度 100年度 100年度 99年度 99年度 99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註)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各項折耗及攤提費用
127,049
12,313
7,298
9,475
59,307
1,591
103,181
7,003
5,626
4,199
10,318
5,990
230,230
19,316
12,924
13,674
69,625
7,581
129,076
10,487
5,980
10,210
49,511
1,584
108,820
5,693
4,495
4,434
8,063
4,891
237,896
16,180
10,475
14,644
57,574
6,475
  • (註)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含員工分紅分別為 15,000 千元及 42,000 千元。

( 二 )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千元)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千元)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千元)
100.12.31
外 幣
匯 率
$ 19,536
30.275
38,804
30.275
16,359
30.275
99.12.31
外 幣
$ 19,536
38,804
16,359
外 幣
匯 率
24,177
29.13
28,234
29.13
2,793
29.13

3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來
科目
本 期
最高餘額
(註2)
期末餘額 本期實際
動支餘額
利 率
區 間
資金貸
與性質
(註3)
業務往來
金 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擔 保 品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名 稱 價 值
1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182,88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1.00% 1 1,068,139 - - - 568,637
(註1)
1,137,275
(註1)
  • 註 1 :資金貸與總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30% 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15% 為限。 註 2 :本期最高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 註 3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號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本期最高背
書保證餘額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註2)
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公司名稱 關 係
0 本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電
有限公司

Best Opto(本公司之
子公司)之孫公司
758,183
(註1)
59,480
(USD2,000千元)
(
-
USD-千元)
- %
-
1,516,366
(註1)
  • 註 1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四十,其中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限額 ,除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不得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 分之二十外,其餘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十。

  • 註 2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七月十四日經董事會通過解除對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之背書保證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備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淨 值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30
4,500
30,300
10,000
919
167,170
1,005,345
101,346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919
168,148
1,005,716
101,346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單位:千股

買、賣
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帳列

科目
交易
對象
關係







其他
(註)
其他
(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股 數 金 額
本公司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20,300
-
654,601
-
10,000
10,000
291,120
100,000
-
-
-
-
-
-
-
-
-
-
59,624
1,346
30,300
10,000
1,005,345
101,346

註:其他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3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取得之
公 司
財產
名稱
交易日
或事實
發生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
情 形
交易對象 關係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
定之參
考依據
取得目
的及使
用情形
其他約
定事項
所有人 與發行人
之 關 係
移 轉
日 期
金 額
艾笛森光電股
份有限公司

土地及
建築物
100.12.9 113,253 10,000 英伍實業有限公司 - - - - -

依照合約及事
實情況制定
供營業使用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註
據、帳款
)
應收(付)票
(註
據、帳款
)
備 註

(銷)
金 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本公司
B
C
本公司
L
C
est Opto
orporation
edison Opto
orporation
子公司

子公司
進貨
進貨
366,101
153,145
%
22.94
%
9.60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
-
(52,116)
(38,514)
%
(12.21)

%
(9.02)

註:包含依 (95) 基秘字第 280 號函,調整子公司尚未回銷原料之帳款。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1)
金 額 處理方式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100%持股之
子公司
186,834
(註2)
- - - 1,906
  • 註 1 :係截至民國一○一年三月二日之資料。

  • 註 2 :係資金貸與 181,650 千元、應收出售機器設備 4,692 千元及應收利息 492 千元。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Po
Box 1225, Apia,
Samoa
新北市中和區
中正路800號
4樓之2
東莞市橫瀝鎮
西城工業區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 Po
Box 1225, Apia,
Samoa
揚州市華揚西
路101號
揚州市華揚西
路101號
光電產品
銷售
光電產品
銷售
光電產品
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設備
光電產品
之銷售
1,041
145,991
944,768
100,000
145,991
934,969
934,969
9,799
1,041
145,991
653,648
-
145,991
643,849
643,849
9,799
30
4,500
30,300
10,000
-
30,000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919
167,170
1,005,345
101,346
173,105
984,079
984,079
21,576
(27)
(7,889)
(25,219)
1,346
(9,252)
(24,569)
(24,569)
(738)
(27
(6,969)
(20,599)
1,346
(9,252)
(24,569)
(24,569)
(738
)





)

3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2.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來
科目
本 期
最高餘額
(註2)
期末餘額 本期實際
動支餘額
利 率

區 間

資金貸
與性質
(註3)
業務往來
金 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擔 保 品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名 稱 價 值
1
2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
光電有限公
其他應
收關係
人款
其他應
收關係
人款
182,880
(USD6,000
千元)
(

182,880
(USD6,000
千元)
(
181,65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181,650
(USD6,000
千元)
%
1.00
%
1.00
2
2
-


-

短期營運
資金需求
短期營運
資金需求
-
-
-
-
568,637
(註1)
568,637
(註1)
1,137,275
(註1)
1,137,275
(註1)
  • 註 1 :因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與者,其貸與總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30% 為限,個別貸與 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15% 為限。

  • 註 2 :本期最高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 註 3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3.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4.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備 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淨 值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
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
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
限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福貞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公平價值列入損
益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30,000
-
-
900
10
173,105
984,079
984,079
21,576
13,500
604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71
-
173,105
984,079
984,079
21,576
9,992
604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單位:千股

買、賣
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帳列
科目
交易對象 關係



他(註)

他(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數 售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股 數 金 額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
之長期股
權投資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20,000
20,000
639,077
639,077
10,000
10,000
291,120
291,120
-
-
-
-
-
-
-
-
-
-
53,882
53,882
30,000
30,000
984,079
984,079

註:其他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3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8.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據、帳款
應收(付)票
據、帳款
備註

(銷)
金 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本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母公司
孫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
銷貨
進貨
銷貨
進貨
366,101
USD12,394千元
153,145
USD5,199千元
%
100

%
100

%
100

%
100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52,116
USD717千元
38,514
USD(559)千元
%
100
%
100
%
100
%
100

9.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註1)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
公司

100%持股之
子公司
100%持股之
子公司
USD6,016千元
(註2)
USD6,016千元
(註2)
-
-
-
-
-
-
-
-
-
-

註 1 :係截至民國一○一年三月二日之資料。

註 2 :係資金貸與美金 6,000 千元及應收利息美金 16 千元。

10.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 要
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 資
方 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回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回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 出 收 回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光電產品之
生產及銷售
光電產品之
生產及銷售
光電產品之
銷售
145,991
(USD4,500
千元)
934,969
(USD30,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145,991
(USD4,500
千元)
643,849
(USD20,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
(USD-千元)
291,120
(USD10,000
千元)
-
(USD-千元)
-


-
-
145,991
(USD4,500
千元)
934,969
(USD30,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
100.00
%
100.00
%
100.00
(9,252
(USD(315)
千元)
(24,569
(USD(836)
千元)
(738
(USD(25)
千元)
)
173,105
(USD5,718
千元)
)
984,079
(USD32,505
千元)
)
21,576
(USD713
千元)
-
-
-

2.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1,053,570
(美金34,800千元)
1,356,320
(美金44,800千元)

3. 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主係間接透過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及 Best Opto Corporation 向東莞艾 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及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購買光電成品,請詳附註(五)說明。

3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

38

附件一之五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 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 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 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 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 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 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 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經營成果與 現金流量。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 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picture [211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0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7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台財證六字第] 金管證六字第[0930105495] 0960069825 號[號] 民 國 一○二 年 三 月 二十二 日

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XXX
資 產
11-12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112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二))
114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二))
1150
應收關係人款項(附註五)
118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五)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210
存貨(附註四(三))
1260
預付款項
1280
其他流動資產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流動(附註四(八))
1291
受限制資產(附註六)
流動資產合計
142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四)及五)
15-16
固定資產(附註五及七):
成 本:
1501
土地
1521
房屋及建築
1531
機器設備
1537
模具設備
1551
運輸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611
租賃資產
1631
租賃改良
1681
其他設備
15x9
減:累計折舊
1672
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1720
無形資產-專利權
1888
其他資產-其他
資產總計
101.12.31 %
24
1
10
2
4
-
8
-
-
-
-
49
34
5
4
9
1
-
-
-
1
-
20
(5)
1
16
-
1
100
100.12.31
金 額
%
2,021,833
39
76,334
2
524,536
10
10,924
-
182,142
3
6,418
-
456,987
9
25,928
-
515
-
463
-
4,082
-
3,310,162
63
1,274,780
24
158,748
3
157,622
3
445,527
9
59,486
1
280
-
21,267
-
4,300
-
29,283
1
-
-
876,513
17
(287,131)
(5)
63,031
1
652,413
13
-
-
19,434
-
5,256,789
100
2XXX-3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28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五))
2120
應付票據
2140
應付帳款
2150
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五)
2160
應付所得稅
2170
應付費用
218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附註四(六))
2224
應付設備款
2271
一年內執行賣回權公司債(附註四(六))
2280
其他流動負債
2288
應付租賃款
2881
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附註五)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2400
公平價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附註四(六))
241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六))
長期負債合計
28XX
其他負債:
281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七))
2820
存入保證金
2861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八))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3XXX
股東權益(附註四(九)):
3110
普通股股本
32xx
資本公積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1
累積盈餘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
3480
庫藏股票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1.12.31 %
9
-
5
1
-
2
-
-
8
-
-
-
25
-
-
-
-
-
-
-
25
25
47
3
-
1
-
(1)
75
100
100.12.31
金 額
$ 1,144,162
42,847
472,029
106,734
206,358
18,697
381,755
13,285
1,474
59
4,131
2,391,531
1,598,232
235,215
192,418
413,356
50,498
590
9,950
7,200
25,124
4,577
938,928
(255,369)
35,416
718,975
19,354
26,216
$
4,754,308
金 額
$ 406,560
1,602
234,093
63,944
9,100
67,733
11,112
7,750
373,346
6,502
-
3,241
1,184,983
-
-
-
5,644
105
8,169
13,918
1,198,901
1,160,745
2,255,390
148,885
-
40,011
16,885
(66,509)
3,555,407
$
4,754,308
金 額
%
393,575
8
6,233
-
330,028
6
90,630
2
-
-
95,162
2
-
-
14,908
-
-
-
12,830
-
2,150
-
4,223
-
949,739
18
8,385
-
491,866
10
500,251
10
4,473
-
175
-
11,235
-
15,883
-
1,465,873
28
1,080,473
21
2,272,499
43
127,896
2
37,308
1
215,693
4
57,047
1
-
-
3,790,916
72
5,256,789
100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吳建榮

經理人: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110
銷貨收入
4170-9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五)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四(三)(七)及五)
5910
營業毛利
5920
聯屬公司間已(未)實現利益,淨額(附註五)
已實現營業毛利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四(七)):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附註五)
7121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附註四(四)及五)
7130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附註五)
7160
兌換利益,淨額
7320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四(六))
7480
什項收入(附註五)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六))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四(四)及五)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560
兌換損失,淨額
7650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附註四(六))
7880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本期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八))
本期淨利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四(十))
基本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101年度 101年度 101年度 %
102
2
100
89
11
-
11
4
4
3
11
-
1
1
-
-
-
-
2
1
-
-
-
-
-
1
1
-
1

0.26
$
0.26
$
100年度
金 額
$ 2,296,226
35,936
2,260,290
2,005,970
254,320
982
255,302
79,382
97,679
73,766
250,827
4,475
18,653
25,384
7,227
-
-
6,160
57,424
11,356
-
857
5,212
3,900
1
21,326
40,573
10,574
$
29,999
稅 前

$
0.35
$
0.35
金 額
%
2,523,595
102
37,689
2
2,485,906
100
2,002,907
81
482,999
19
(2,621)
-
480,378
19
73,123
3
89,986
3
71,042
3
234,151
9
246,227
10
14,300
1
-
-
436
-
9,591
-
614
-
5,830
-
30,771
1
6,863
-
26,249
1
130
-
-
-
-
-
115
-
33,357
1
243,641
10
33,751
2
209,890
8
稅 前
稅 後
2.36
2.04

2.25
1.94
2.30
1.98

2.20
1.89
稅 前

0.35

0.35
$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董事長:吳建榮

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資本公積轉增資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
員工認股權行使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股份基礎給付-員工認股權
本期淨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盈餘轉增資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增加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資本公積轉增資
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員工認股權行使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庫藏股買回
股份基礎給付-員工認股權
本期淨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2):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減少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普通股
股 本
$ 888,000
44,400
-
2,967
56,306
-
-
-
-
-
88,800
-
1,080,473
55,500
-
-
30
24,742
-
-
-
-
-
-
$
1,160,745
資本公積
1,998,218
(44,400)
37,350
-
254,626
26,705
-
-
-
-
-
-
2,272,499
(55,500)
(111,000)
-
-
102,467
-
46,924
-
-
-
-
2,255,390
保留盈餘 未 提 撥
保留盈餘
491,856
-
-
-
-
-
209,890
(49,145)
(37,308)
(310,800)
(88,800)
-
215,693
-
-
37,308
-
-
-
-
29,999
(20,989)
(222,000)
-
40,011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庫 藏 股
合 計
(37,308)
-
3,419,517
-
-
-
-
-
37,350
-
-
2,967
-
-
310,932
-
-
26,705
-
-
209,890
-
-
-
-
-
-
-
-
(310,800)
-
-
-
94,355
-
94,355
57,047
-
3,790,916
-
-
-
-
-
(111,000)
-
-
-
-
-
30
-
-
127,209
-
(66,509)
(66,509)
-
-
46,924
-
-
29,999
-
-
-
-
-
(222,000)
(40,162)
-
(40,162)
16,885
(66,509)
3,555,407
法定盈
餘公積
78,751
-
-
-
-
-
-
49,145
-
-
-
-
127,896
-
-
-
-
-
-
-
-
20,989
-
-
148,885
特別盈
餘公積
-
-
-
-
-
-
-
-
37,308
-
-
-
37,308
-
-
(37,308)
-
-
-
-
-
-
-
-
-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37,308)
-
-
-
-
-
-
-
-
-
-
94,355
57,047
-
-
-
-
-
-
-
-
-
-
(40,162)
16,885
  • 註 1 :董監酬勞 6,000 千元及員工紅利 42,00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註 2 :董監酬勞 2,000 千元及員工紅利 15,00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吳建榮

會計主管:許正典

經理人:吳建榮

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提列數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存貨跌價、報廢及呆滯損失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收益)
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利益,淨額
金融負債未實現評價損失(利益)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營業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減少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應收關係人款項減少(增加)
存貨減少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營業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應付關係人款項增加(減少)
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
應付費用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
遞延貸項增加(減少)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增加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購置固定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受限制資產增加
購置無形資產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發行公司債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員工執行認股權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累積換算調整增加(減少)
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現金數:
固定資產增加數
應付購買設備款減少(增加)
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現金數
101年度
100年度
$ 29,999
209,890
80,314
69,625
12,276
7,581
278
24
46,924
26,705
7,516
4,147
41,139
23,510
(25,384)
26,249
(6,370)
(306)
3,900
(614)
(2,662)
486
33,487
126,209
52,229
(58,216)
(95,810)
2,952
34,093
57,100
12,703
(7,006)
(12,279)
(870)
(959)
(515)
(4,631)
(494,168)
(95,935)
190,248
(26,686)
22,441
9,100
(49,976)
(27,429)
(27,134)
(8,478)
5,655
1,171
2,766
(982)
2,621
57,524
139,404
(338,230)
(391,120)
(184,372)
(149,457)
34,030
5,158
1,674
(1,214)
(15,136)
(7,295)
(24,216)
(182,142)
(49)
(43)
(22,332)
-
(548,631)
(726,113)
12,985
393,575
-
845,000
(70)
22
(333,000)
(310,800)
30
2,967
(66,509)
-
(386,564)
930,764
(877,671)
344,055
2,021,833
1,677,778
$
1,144,162
2,021,833
$
4,420
1,832
$
16,366
90,503
$
(40,162)
94,355
$ 177,214
154,892
7,158
(5,435)
$
184,372
149,457

會計主管:許正典

( 請詳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吳建榮

董事長:吳建榮

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核准設立,主要經營高功率 LED 元件及模組、光傳輸元 件及光感測元件之研發、製造及銷售等業務。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起於臺 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約為 373 人及 491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會計估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損 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果 可能存有差異。

( 二 )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以新臺幣記帳。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 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 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 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非以當地貨幣為功能性貨幣者,先將其 外幣財務報表以功能性貨幣再衡量,因再衡量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當期之兌換損益 ;另因外幣財務報表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股東權益項下 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 三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現金或約當現金、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 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負債因交易目的而發生或預 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 債。

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四 ) 約當現金

本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 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且具高流動性之投資,包括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國庫 券、商業本票等。

( 五 )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產生之債權。本公司首先評估以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屬 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本公司若評估個別金融資產無減損之客觀 證據,須再將其納入一組類似信用風險特徵之金融資產,並評估該組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個別評估減損並已認列或持續認列減損損失之金融資產,無須以前述方式評估減 損。本公司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應認列減損損 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 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之,減損金額應列為當期損益 。於決定減損金額時,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係包括擔保品及相關保險之可回收金 額。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應藉由調整備抵帳戶迴轉,但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 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應認列為當期損益。

( 六 ) 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額 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 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 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 七 ) 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 出,其中固定製造費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變動製造費 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攤基礎。續後,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係採加權平 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 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 八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與子公司合併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未 達百分之二十但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出售時,以售價與處分日該投資帳面價值之差額,作為 長期股權投資處分損益,帳上如有因長期股權投資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時,則按出售 比例轉列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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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除依權益法評價外,並分別於第一、三季、半 年度及年度終了時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與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尚未實現者,予以遞 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者,依其效益年限逐年承認;其他類 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 九 )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列入 固定資產;經常性之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以當年度費用處理。固定資產已無使用價值 或發生閒置者,則將該資產之成本、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一併轉列閒置資產。

租賃資產以承租時公平市價與全部應付租金(減除應由出租人負擔之履約成本)及 優惠承購價格或保證殘值之現值較低者列為資產。凡租期屆滿得無償取得原租賃標的 物或有優惠承購權者,依租賃資產估計使用年限按平均法計算提列折舊,未具承購條 件者,按租賃期間以平均法提列折舊。

固定資產以成本依估計之耐用年數及估計殘值,依直線法計提折舊。耐用年限屆 滿仍繼續使用者,依預估尚可使用年數就其殘值繼續提列折舊,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 列為營業外損益。

本公司依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解釋函 97.11.20 基秘字第 340 號,將固定資 產於非用以生產存貨之期間所估計之拆除或復原義務列為固定資產成本。而一項固定 資產之任一組成部分,相對於總成本而言係屬重大時,則該部分係個別提列折舊。本 公司每年定期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固定資產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剩 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之變動,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1. 房屋及建物 ( 含附屬設備 ) : 3~45 年。

  2. 機器設備: 3~8 年。

  3. 模具設備: 2~5 年。

  4. 運輸設備: 2 年。

  5. 辦公設備: 3~6 年。

  6. 租賃資產: 3 年。

  7. 租賃改良:按租賃期間或耐用年限較短者。

  8. 其他設備: 4 ~ 5 年。

( 十 ) 無形資產

本公司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號 公報規定,除政府捐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按公平價值認列外,原始認列無形資產時以 成本衡量。續後,以成本加依法令規定之重估增值,再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 後之金額作為帳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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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攤銷時以原始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額為可攤銷金額,並於已達可供使用狀態開始 時,於耐用年限期間以直線法攤銷。專利使用權以契約期間與效益年限較短者平均攤 銷。

每年至少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殘值、 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之變動,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 十一 ) 遞延費用

主係線路系統工程、電腦軟體及其他具有未來經濟效益之支出等,以取得成本入 帳,並按一至五年平均攤銷。

( 十二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本公司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及所 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續後評價以公平 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 十三 ) 複合金融商品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屬複合金融商品,即同時產生金融負債及給予持有人 轉換為權益商品之選擇權,且持有人有權以固定金額或其他金融資產轉換本公司固定 數量股份者,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複合金融商品負債組成要素之公平價 值係參考與權益組成要素無關之類似負債計算,再將複合商品之總金額及負債組成要 素公平價值間之差異認列為權益組成要素。發行之交易成本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攤 至複合金融商品之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於原始認列後,除指定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 平價值變動列為損益者外,複合金融商品負債組成要素之利息係採有效利率法計算, 並依合約期限分攤認列為當期損益。複合金融商品權益組成要素公平價值之變動不予 認列。

( 十四 ) 退休金

本公司訂有職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 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其中所獲 得之基數係依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自第十六年 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計算而得。在該退休辦法下,退休金給付全數由本 公司負擔。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 實施,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 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 六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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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確定給付退 休辦法部份以資產負債表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 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包括 當期服務成本及過渡性淨資產、前期服務成本與退休金損益依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 逐年攤銷之數。

採確定給付退休辦法部分,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自民國九十一年起按月 依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

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百 分之六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 十五 ) 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 準則」,依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認列為庫藏股票。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 價值,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則沖抵 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 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 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 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 ,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 十六 ) 收入認列

營業收入於貨物已交付且風險及報酬移轉時認列,相關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時認 列。

( 十七 )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係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6 )基秘字第 052 號解釋函之規定,估計員工紅 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項下之 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會決議金額與財務報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列 為當期損益。

( 十八 ) 所得稅

本公司所得稅處理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 ,依此準則,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 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 稅負債,及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 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遞 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 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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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購買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用當期認 列法處理。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次年度經股東會決議分 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 十九 ) 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本公 司所發行之認股權證及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屬潛在普通股, 潛在普通股如均未具稀釋作用,僅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反之,則除揭露基本每股盈餘 外,並揭露稀釋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則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 當期流通在外,故本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因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基準日在財務報表提出日前採追 溯調整計算。

( 二十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給與日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者,依據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處理,給與日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前的員工 認股權計畫,則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2) 基秘字第 070 、 071 、 072 號解釋函之規定處 理。

  1.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係以給與日之公平價值衡量。給與日所決定之公平價 值於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既得期間認列為費用,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既得期 間係依據該協議最終將既得之條件估計。既得條件包括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包含 市價條件)。於評價該等交易時,不考量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

  2. 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係於資產負債表日及交割日依相關負債之公平價值,認 列所取得之商品或勞務,並將公平價值變動數認列為當期損益。

  3. 給與日之公平價值係以 Black-Scholes 選擇權模式估計,依據管理當局對履約價格、 預期存續期間、標的股票價格、預期波動率、預期股利率及無風險利率等參數之最 佳估計為基礎衡量之。

  4.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給與日在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之前者,無須追溯適用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惟仍揭露依該公報規定衡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擬 制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 廿一 ) 營運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本公司企業之組成單位,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本公 司內其他組成單位間交易所產生之收入與費用)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定 期由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估該部門之績 效,同時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個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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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 ) 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 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帳列原始產生之應收款應適 用該公報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 ○○年度損益及每股盈餘並無重大影響。

  • ( 二 ) 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 門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從 事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本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決策 者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另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 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年 度財務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其明細如下:

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定期存款
附買回短期票券
101.12.31
100.12.31
$ 3,949
1,258
215,112
149,145
925,101
1,841,430
-
30,000
$
1,144,162
2,021,833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買回短期票券之交易期間皆在 30 天以內,期末餘 額之利率為 0.72% 。

( 二 )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明細如下:

票據及帳款
其明細如下: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小 計
淨 額
101.12.31
100.12.31

42,847
76,334
477,266
529,495
(5,237)
(4,959)
472,029
524,536

514,876
600,870
$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均未貼 現或提供作為擔保品。

到期期間短之流動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並未折現,其帳面金額假設為公允價值之 近似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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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變動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
本期沖銷
期末餘額
(三)存 貨
其明細如下:
商 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製成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在製品及半成品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原 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物 料
減:備抵損失
小 計
合 計
101年度
100年度
$ 4,959
4,973
278
24
-
(38)
$
5,237
4,959
101.12.31
100.12.31
$ 11,073
15,757
(1,052)
(240)
10,021
15,517
110,933
161,207
(12,659)
(17,968)
98,274
143,239
13,524
45,094
(803)
(1,423)
12,721
43,671
279,230
267,757
(19,556)
(14,612)
259,674
253,145
1,278
1,618
(213)
(203)
1,065
1,415
$
381,755
456,987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包含期末置於大陸孫公司備供生產 尚未回銷之原料分別為 81,032 千元及 100,446 千元。請詳附註五說明。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分別為 44,244 千元及 22,532 千元;民國一○一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因素已消失,致 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之營業成本減少為 163 千元,民國一○○年度將存貨自成本沖 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營業成本為 10,346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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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四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其明細如下: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者: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者: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1.12.31 101年度
期末金額
投資(損)益
825
(57)
167,753
5,910
1,226,889
18,110
202,765
1,421
1,598,232
25,384
100年度
期末金額
投資(損)益
919
(27)
167,170
(6,969)
1,005,345
(20,599)
101,346
1,346
1,274,780
(26,249)
持 股
比例%
原始投資
成 本
$ 1,041
145,991
1,182,998
200,000
$
1,530,030
100.12.31
100
100
100
100
持 股
比例%
100
100
100
100
  1.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九日在薩摩亞投資設立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主係 經營光電產品銷售業務,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該公司 實收股本均為美金 30 千元。

  2. 本公司為降低生產成本及加強公司競爭力,經董事會決議以美金 4,500 千元之投資額 度,由本公司經第三地區薩摩亞 100% 控股之子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Samoa) 於大陸地區設立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係光電產品之製造 及銷售,是項投資案業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計已透過 Ledison Opto 投資東莞艾笛森之金額均為 美金 4,500 千元(其中美金 2,397 千元係以機器設備作價投資)。

  3. 本公司為籌劃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經董事會決議以美金 40,000 千元之投資額度,由 本公司經第三地區薩摩亞 100% 控股之子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再轉投資 Best Led Corporation 於大陸地區設立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原名揚州雷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係光電產品之製造及銷售,是項投資案業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 會核准。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匯出投資款共計美金 8,000 千元。截至民國一○一 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計已匯出投資款分別為美金 38,000 千元 及美金 30,000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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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1. 本公司為拓展大陸內銷市場,經董事會決議以美金 1,000 千元之投資額度,由本公司 於第三地區薩摩亞 100% 控股之子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於大陸地區設立揚州雷 笛森貿易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係光電產品之銷售,是項投資案業奉經濟部投資 審議委員會核准。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計已 匯出投資款均為美金 300 千元。

  2. 本公司考量營運需求,經董事會決議於新台幣 500,000 千元之投資額度內設立由本公 司 100% 持有之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係從事一般投資業務。截至民 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200,000 千 元及 100,000 千元,作為該公司之資本。

( 五 ) 短期借款

其明細如下:

借款
其明細如下:
信用借款 101.12.31
金 額
年利率區間

406,560
0.95%~1.623%
100.12.31
金 額 金 額
年利率區間
393,575
1.23%~1.623%
$ 406,560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短期借款未使用之額度分別為 1,122,032 千元及 829,833 千元。

( 六 ) 應付公司債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九月六日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為 新台幣捌億伍仟萬元整,其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 票面利率: 0% 。

  2. 發行期間:五年(民國一○○年九月六日至一○五年九月六日)。

  3. 償還方法:除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行使賣回權、提前贖回及本公司買回註銷外,到 期時本公司依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4. 贖回辦法:本公司得向債權人在下列情況下將債券贖回:

  5. (1) 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 普通股股票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 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全 部債券。

  6. (2) 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轉換公司債流通 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按其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轉 換公司債流通在外全部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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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5. 債權人賣回辦法

本公司於上述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屆滿二年及屆滿三年之日為債權人提前賣回上 述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債券持有人可依本公司所訂辦法行使賣回權,要求本 公司以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及滿三年分別為債券面額之 3.02% 及 4.57% )以現 金贖回。

6. 轉換辦法

  • (1) 上述轉換公司債自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至到期日前十日止,債券持有人 可依本公司所訂轉換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2) 轉換價格之訂定:

  • 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 55.50 元,惟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 變動或以低於每股時價之轉換價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時,轉換價格將依轉 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轉換價格。民國一○一年八月七日起調整後轉換價格 為 49.50 元。

  •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之規定將可轉換選擇權與負債分離,並分別 認列為權益及負債之相關資訊如下:

為權益及負債之相關資訊如下:
發行時轉換公司債之純債券價值 $ 777,495
發行時嵌入式衍生性金融負債-含買權及賣權 13,090
發行時權益組成要素-轉換權 59,415
發行時應付公司債總額 $ 850,000

上述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成本計 5,000 千元,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攤至轉換公司 債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之金額分別為 4,650 千元及 350 千元。

  1.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財務報表之相關資訊如下:
發行轉換公司債總金額
應付公司債折價
已轉換金額
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減:一年內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負債組成要素-轉換權及賣回權(列入公平
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負債組成要素-轉換權及賣回權(列入公平
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權益組成要素(列入資本公積-認股權)
101.12.31
100.12.31
$ 850,000
850,000
(26,954)
(45,634)
(449,700)
(312,500)
373,346
491,866
(373,346)
-
$
-
491,866
$
11,112
-
$
-
8,385
$
27,816
37,350

1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負債組成要素-轉換權及賣回權之公平價值
變動列入評價利益(損失)金額
利息費用
(七)退休金
1.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非既得給付義務
累積給付義務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預計給付義務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提撥狀況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應計退休金負債

2.精算假設如下:
折 現 率
長期薪資調整數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長期投資報酬率
3.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退休基金資產實際報酬
攤銷及遞延數
淨退休金成本

有關退休金資訊如下:
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成本

確定提撥之淨退休金成本
101年度
100年度

(3,900)
614

7,516
4,147
101.12.31
100.12.31
-
-
(9,083)
(7,699)
(9,083)
(7,699)
(10,610)
(9,577)
(19,693)
(17,276)
6,389
5,917
(13,304)
(11,359)
4,343
3,361
3,317
3,525
(5,644)
(4,473)
101年度
100年度
%
1.75
%
2.00
%
3.00
%
4.00
%
1.75
%
2.00
101年度
100年度
1,074
2,080
346
487
(59)
(66)
223
793
1,584
3,294
101年度
100年度
1,584
3,294
9,397
9,630
10,981
12,924
$
$
$ $
$ $
$ $

1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八 ) 所得稅

  1.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皆為百分之十 七,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101年度 100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 13,236 33,265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2,662) 486
所得稅費用 $ 10,574 33,751
上列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之組成項目如下:
101年度 100年度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 27 (1,759)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外投資損益 4,074 (4,691)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5,270) -
未實現兌換損益 (1,660) 7,365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 167 (446)
其 他 - 17
$ (2,662) 486
  1. 本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估計所得稅費用間之差 異列示如下:
異列示如下:
101年度 100年度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6,943 41,419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421 540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免稅所得 (2,796) (11,558)
其 他 6,006 3,350
$ 10,574 33,751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 及其個別所 得稅影響數 如下:
101.12.31 100.12.31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金 額 影 響 數 金 額 影 響 數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34,283 5,829 34,446 5,856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 3,241 551 4,223 718
未實現兌換損失 4,818 819 (4,949) (841)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42,000) (7,140) (31,000) (5,270)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59 463
  1.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2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負債淨額
101.12.31
金 額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 (48,056)
(8,169)
-
-
$
(8,169)
100.12.31
金 額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24,093)
(4,095)
(42,000)
(7,140)
(11,235)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辦理之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已奉 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八年度。

  2.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1.12.31 100.12.31
八十七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 40,011 215,693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0,284 38,853
101年度(預計) 100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
稅額扣抵比率 %
23.84
%
15.54
  1. 本公司依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就經核准之國外投資持股比例達 50% 以上於投資款匯出年度分別就其投資總額 20% ,提列國外投資損失準備並於申報營 利事業所得稅時認列為當期費用。所提列之國外投資損失準備,在提列五年內若無 實際投資損失發生時,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則將提列之準備轉作第五年度收 益處理,其各年度提列及預計迴轉年度明細如下:
提列年度
民國九十八年度
提列金額

42,000
累積實際
損失沖抵數
-
本期沖抵數
轉 列
其他收入
-
-
預計迴轉年度
$ 民國一○二年度

( 九 ) 股東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六月二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決議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49,145 千元,分配股東紅利 399,600 千元(其中包括現金股利 310,800 千元及股票股利 88,800 千元),並以股東紅利 88,800 千元及資本公積 44,400 千元,合計轉增資發行普 通股 13,320 千股,業經董事會決議以同年七月十一日為增資及除息基準日,是項增 資案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因員工行使認股權而發行新股 297 千股,業已辦妥法 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5,631 千股,業已辦 妥法定登記程序。

2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2,474 千股,業已辦 妥法定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因員工行使認股權而發行新股 3 千股,業已辦妥法定 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決議以資本公積 55,500 千 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5,550 千股,並經董事會決議以同年八月七日為增資及除息基 準日,是項增資案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分別為 2,000,000 千元及 1,500,000 千元,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1,160,745 千元及 1,080,473 千元, 每股面額 10 元。前項額定資本額分別保留 200,000 千元及 100,000 千元,分別計 20,000 千股及 10,000 千股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

2. 庫藏股票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九月間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 力,預定買回之庫藏股上限計 2,000 千股,預定買回期間為民國一○一年九月二十七 日至民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買回區間價格為每股 38 元~ 55 元(惟當股價低 於前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本公司截至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買回之庫藏股數為 2,000 千股,買回金額為 66,509 千元,未轉讓 之股數計 2,000 千股。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 東權利。

3. 資本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以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十。資本公積餘額之內容如下:

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權益組成要素
股份基礎給付-員工認股權
公司債轉換股本溢價
101.12.31
100.12.31
$ 1,787,318
1,953,818
27,816
37,350
73,629
26,705
366,627
254,626
$
2,255,390
2,272,499

22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4. 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 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 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5. 特別盈餘公積

依原證期會 (89) 台財證(一)第 100116 號函及證券交易法之規定,除依法提撥法 定盈餘公積外,公司尚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自當年度稅後盈餘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 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特別盈餘公積內容如下:

累積換算調整數

101.12.31
100.12.31

-
37,308
$

6. 盈餘分配

依本公司章程之規定,年度決算後之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稅捐及彌補以前年 度虧損外,應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達資本額時 ,不在此限,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就其餘額加計以前 年度未分配盈餘,除保留部分盈餘於以後年度再行決議分派外,由董事會擬具分配 方案經股東會決議,依下列比率分派之。

  • (1)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三;

  • (2) 員工紅利不高於百分之十五,但不得為零;

(3) 其餘為股東紅利。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及一○○年六月二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 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分派情形如下: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
現金
股票(依面額計價)
員工紅利-現金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合 計
100年度
99年度
$ 2.0089
3.50
-
1.00
$
2.0089
4.50
15,000
42,000
2,000
6,000
$
17,000
48,000

上述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及財務報表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2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員工紅利之董監酬勞分派數,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議及 股東會決議,相關資訊可俟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本公司於估列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之董事、監察人酬勞及員工紅 利,係以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稅後淨利扣除 10% 法定盈餘公積後淨額, 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乘上本公司管理階層擬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分配 比例,民國一○一年度分別約為 12% 及 2% ,民國一○○年度分別約為 8% 及 1% ,民 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認列員工紅利金額分別約為 5,000 千元及 15,000 千元,董 監酬勞分別約為 1,000 千元及 2,000 千元。配發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 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 估列數有差異時,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實際分配年度之損益。

7. 股利政策

  • (1) 本公司股利發放之方式係視本公司當時之股本、財務結構、營運狀況及盈餘之考 量,採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搭配,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議案並經股東會決議後 辦理,以達成平衡穩定股利政策,其中現金股利發放比率至少為擬發放股利總額 之 10% 。

  • (2) 本公司員工股票紅利發放對象除本公司員工外,得包括符合條件之本公司直接或 間接持有股份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從屬公司之員工。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計有下列三項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權益交割 類 型 員工認股權計畫 1 員工認股權計畫 2 員工認股權計畫 3 給與日 96.8.31 100.5.9 100.11.25 給與數量(單位) 2,000 2,000 2,000 合約期間 6 年 5 年 5 年 既得期間 未來 2 ~ 4 年之服務 未來 2 ~ 4 年之服務未年 2 ~ 4 年之服務 - - - 本期實際離職率 估計未來離職率 - 10.22 % 10.22 %

2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本公司採用 Black 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員工認股權之公平價值 時,所考量之因素彙總如下:

履約價格($)
預期存續期間(年)
給與日股價($)
預期波動率(%)
預期股利率(%)
無風險利率(%)
員工認股權計畫1
25.00
6年
21.55(註2)
42.11%
11.53%
3.703%
員工認股權計畫2
員工認股權計畫3
121.00
47.90
5年
5年
121.00
47.90
64.34%
67.97%
(註1)
(註1)
1.0916%
1.0388%

(註 1 )依本公司認股權計畫,認股價格隨發放股利而等幅調整,因此預計股利率未予列入計算。 (註 2 )本公司於給與日係屬興櫃股票公司,尚無明確之收盤價,擬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第五十三條之規定,以不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 發行標的股票收盤價。

  • (2)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相關 資訊如下:
認 股 選 擇 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授與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仍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101年度
數量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3,851 $ 74.12
-
-
(3)
10.00
(886)
-
2,962
61.96
-
100年度
數量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374
11.00
4,000
75.10
(297)
10.00
(226)
69.74
3,851
74.12
3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之費用分別為 46,924 千元及 26,705 千元,並同時列記資本公積。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及可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相關 資訊如下:

發行日期 原始行使
價格(元)
最新行使
價格(元)

-

91.30

42.80
流通在外
單 位 數
加權平均預期
剩餘存續年限
可行使
之數量
0.67 年
-
3.33 年
-
3.92 年
-
96.08.31
100.05.09
100.11.25
$ 10
102.30
47.90

-
1,170
1,792

上述認股價格遇無償配股及發放現金股利之情形時,業已依照本公司員工認 股辦法調整。

2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3)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係採衡量日內 含價值法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應認列之酬勞成 本分別為 0 千元及 59 千元。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認列酬勞成 本,財務報表之擬制淨利與每股盈餘資訊列示如下:
淨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101年度
100年度
$ 29,999
209,890
29,999
209,841
0.26
2.04
0.26
2.04
0.26
1.98
0.26
1.98

( 十 ) 每股盈餘

本公司普通股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盈餘
本公司普通股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01年度 100年度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 40,573 29,999 243,641 209,890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15,299 115,299 103,087 103,087
基本每股盈餘(元) $ 0.35 0.26 2.36 2.04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本期淨利 $ 243,641 209,890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08,265 108,265
基本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元) $ 2.25 1.94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 40,573 29,999 243,641 209,89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 - 4,070 3,378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 40,573 29,999 247,711 213,268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15,299 115,299 103,087 103,087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千股) 199 199 299 299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紅利(千股) 277 277 407 407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千股) - - 3,793 3,793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15,775 115,775 107,586 107,586
稀釋每股盈餘(元) $ 0.35 0.26 2.30 1.98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 247,711 213,268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08,265 108,265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千股) 299 299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紅利(千股) 407 407
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千股) 3,793 3,793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112,764 112,764
稀釋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元) $ 2.20 1.89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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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本公司各項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資訊如下:

帳面價值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44,162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應收關
係人款項)
621,6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206,358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8,697
受限制資產
4,131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406,560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應付
關係人款項)
299,638
應付所得稅
9,100
應付費用
67,733
應付設備款
7,750
應付租賃款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11,112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執行
賣回權公司債)
373,346
101.12.31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
1,144,162
-
621,610
-
206,358
-
18,697
-
4,131
-
406,560
-
299,638
-
9,100
-
67,733
-
7,750
-
-
-
11,112
-
376,762
100.12.31
帳面價值 帳面價值
2,021,833
611,794
182,142
6,418
4,082
393,575
426,891
-
95,162
14,908
2,150
8,385
491,866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
-
-
-
-
-
-
-
-
-
-
-
-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
2,021,833
-
611,794
-
182,142
-
6,418
-
4,082
-
393,575
-
426,891
-
-
-
95,162
-
14,908
-
2,150
-
8,385
-
493,963
  1. 本公司估計上述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方法及假設如下:

  2. (1) 本公司短期金融資產與負債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 人)、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受限制資產、短期借款、應付所得 稅、應付費用、應付設備款及應付租賃款,係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 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 基礎。

  3. (2)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無市場價格供參考,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所 使用之估計與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 一致。

  4. (3) 應付公司債: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 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惟該公平價值不代表本公司未來現金流出數。

  5.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 融負債分別為 406,560 千元及 393,575 千元。

2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4.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持有外幣之應收帳款,其匯率變動產生之兌換損益與外幣計價之應付 帳款兌換損益相互抵銷,故匯率變動之市場風險對本公司實質影響並不重大。

(2) 信用風險

本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之金融商品 。本公司之銀行存款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本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 信用風險,而且認為本公司之銀行存款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虞。

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若干電子及照明產業客戶群,為減低信用風險,本公司 持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定期評估應收款項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 呆帳損失尚在管理當局預期之內,且本公司未因該等客戶而遭受重大信用風險損 失。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 性風險。

(4)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 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 量產生波動,市場利率增加 1% 將使本公司現金流出分別增加 4,066 千元及 3,936 千 元。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吳建榮 本公司之董事長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子公司 ( 以下簡稱 Edison Opto)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子公司 ( 以下簡稱 Ledison Opto) Best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子公司 ( 以下簡稱 Best Opto)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以下簡稱艾發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 Best Led )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東莞艾笛森)

28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 Best Opto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揚州艾笛森)
鉅基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以下簡稱鉅基公司)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艾發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以下簡稱琉明斯)
全體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
(二)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進 貨
Ledison Opto
Best Opto
琉明斯
101年度
金 額
佔本公
司進貨
淨額%
$ 172,862
10.64
511,298
31.47
39,824
2.45
$
723,984
44.56
100年度
金 額
$ 172,862
511,298
39,824
$
723,984
金 額
佔本公
司進貨
淨額%
153,145
9.60
366,101
22.94
-
-
519,246
32.54
  • (1) 本公司透過 Ledison Opto 及 Best Opto 向東莞艾笛森及揚州艾笛森購買成品及半成 品之進貨價款已沖銷本公司銷售材料貨品價款,該等貨款已於編製財務報表時 沖銷,不視為進銷貨,沖銷金額如下:
Ledison Opto
Best Opto
101年度
100年度
$ 111,564
137,257
364,311
351,019
$
475,875
488,276
  • (2)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進 貨,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可供比較,而對關係人之付款條件與對一般廠商之付 款條件並無顯著不同。

  • 銷 貨

琉明斯
Edison Opto
其他
101年度
金 額
佔本公
司銷貨
淨額%
$ 130,217
5.76
119,804
5.30
10
-
$
250,031
11.06
100年度
金 額
$ 130,217
119,804
10
$
250,031
金 額
佔本公
司銷貨
淨額%
-
-
39,786
1.60
-
-
39,786
1.60

29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1) 本公司銷售予琉明斯之價款包含本公司向其購買材料之進貨價款,該等貨款已於 編製財務報表時沖銷,不視為進銷貨,民國一○一年度沖銷金額為 4,329 千元。

  • (2)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銷售予琉明斯之產品規格未銷售予其他客戶,致銷售價 格無其他客戶可供比較,而其收款條件及銷貨予 Edison Opto 之價格及收款條件與 銷售予一般客戶並無顯著不同。

  •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東莞艾笛森及揚州艾笛森尚未透過 Ledison Opto 及 Best Opto 回銷之原料金額請詳附註四(三)說明,視同本公司存貨,因而本公 司調整增列存貨,並沖銷因銷售原物料予 Ledison Opto 及 Best Opto 之應收關係人帳 款,存貨金額高於應收關係人帳款金額部分則列為應付關係人款。

  • 因上述交易而產生之應收(付)關係人款項彙總如下:

應收票據及帳款:
Edison Opto
琉明斯
合 計
應付票據及帳款:
Ledison Opto
Best Opto
琉明斯
合 計
101.12.31
100.12.31
$ 34,802
6,232
41,586
-
$
76,388
6,232
$ 19,263
38,514
28,325
52,116
16,356
-
$
63,944
90,630
  1.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聯屬公司間順流交易遞延之未 實現利益分別為 3,241 千元及 4,223 千元。

  2.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聯屬公司間逆流交易,而尚未 出售存貨之未實現銷貨利益分別為 2,000 千元及 1,350 千元,列於長期股權投資及投 資損益科目項下。

7. 其 他

  • (1) 本公司出售機器設備予關係人之金額及損益彙總如下:
Best Opto 101年度
出售總價款
出售利益
$
32,631
6,485
100年度
出售總價款
$
32,631
出售總價款
出售利益
5,139
417
$

因上述出售機器設備而產生之應收關係人款項如下:

Best Opto 101.12.31
100.12.31

30,259
4,692
$

(2) 管理服務收入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向 Ledison Opto 等子公司收取管理服務費計 176 千元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上述未收取之款項為 87 千元,列於「 應收關係人款項」項下。

30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3)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本公司出租辦公場所予艾發公司而產生之租金收入 分別為 34 千元及 26 千元,列於什項收入項下。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該款項業已全數收取。

8. 綜上應收(付)關係人款項彙總如下:

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出售機器設備款
應收管理服務費
應付關係人款項:
應付票據及帳款
101.12.31
100.12.31
$ 76,388
6,232
30,259
4,692
87
-
$
106,734
10,924
101.12.31
100.12.31
$
63,944
90,630
$

9. 資金融通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於 182,880 千元(美金 6,000 千元 )額度內將資金透過 Best Led 貸予揚州艾笛森,並於民國一○○年七月十四日經董事 會決議調整資金貸與之對象,改透過有業務往來之 Best Opto 再透過 Best Led 將資金 貸予揚州艾笛森。

本公司復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日經董事會決議於 119,520 千元(美金 4,000 千元 )額度內新增透過有業務往來之 Best Opto 再透過 Best Led 將資金貸予揚州艾笛森。

本公司因資金貸與期限將於一○一年下半年陸續到期,故於民國一○一年六月 二十九日及十二月二十日分別經董事會決議於 290,400 千元(美金 10,000 千元)及 145,200 千元(美金 5,000 千元)額度內新增透過有業務往來之 Best Opto 再透過 Best Led 將資金貸予揚州艾笛森。

上述款項帳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項下,資金融通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 101年度 101年度
最高餘額
(註1)

435,600
期末餘額
(註1)
435,600
實際動支
餘 額
利率%
204,699
1.2~1.3
100年度
利息收入
期 末
應收利息
2,849
1,659
Best Opto
關係人名稱
$
最高餘額
(註1)

182,880
期末餘額
(註1)
181,650
實際動支
餘 額
181,650
利率%
1.00
利息收入
期 末
應收利息
492
492
Best Opto $

註 1 :最高餘額及期末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31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10. 保 證

  • (1) 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係由吳建榮依各借款合約之要求提供連帶保證。

  • (2)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主 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之有關資訊如下:

薪 資
獎 金
業務執行費用
員工紅利
101年度
100年度
$ 8,578
9,873
270
878
1,410
835
-
-

上述金額包含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估列數,詳細估列方式,請詳「股東權益 」項下說明。

六、抵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質押供銀行借款擔保或其用途有受限制,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
擔保標的
受限制資產-定存單
關稅局擔保金
101.12.31
100.12.31

4,131
4,082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簽訂之房屋及公務車租賃合約,在未來年度 應支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付租金總額彙總如下:
年 度 金 額
102.01.01~102.12.31 $ 21,863
103.01.01~103.12.31 15,111
104.01.01~104.12.31 7,556
合 計 $ 44,530

租金主係按月支付,租賃合約之主要條款如下:

  1. 租賃期間:一年至四年。

  2. 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使用權,且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任意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 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

  3. ( 二 )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簽訂之購置重大設備及購買 ERP 軟體 之合約總價款為 51,374 千元,已支付 35,416 千元,列於預付設備款項下。

32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 ( 三 ) 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智慧財產法院向本公司提起第 213086 號專利侵權訴訟,本公司於接獲民事起訴狀後即委請華鼎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 務所出具「專利侵權鑑定報告書」,依照目前相關爭議及暫定請求損害賠償 5,000 千元 ,初步研判,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本案於民國一○○年十月 二十六日經法院判決本公司勝訴。齊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復於民國一○○年十一月二 十五日提起上訴。另本案經板橋智慧財產法院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通知,齊瀚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主動撤回本件上訴。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 (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101年度 101年度 101年度 100年度 100年度 100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各項折耗及攤提費用
127,789
10,429
6,023
8,265
70,090
1,516
120,639
8,104
4,958
3,907
10,224
10,760
248,428
18,533
10,981
12,172
80,314
12,276
127,049
12,313
7,298
9,475
59,307
1,591
103,181
7,003
5,626
4,199
10,318
5,990
230,230
19,316
12,924
13,674
69,625
7,581

( 二 )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人民幣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101.12.31
外 幣
匯 率
$ 18,743
29.040
87,447
4.6600
48,122
29.040
16,361
29.040
金額單位:千元
100.12.31
外 幣
$ 18,743
87,447
48,122
16,361
外 幣
匯 率
19,536
30.275
-
-
38,804
30.275
16,359
30.275

33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來
科目
本 期
最高餘額
(註2)
期末餘額
(註2)
本期實際
動支餘額
利 率
區 間
資金貸
與性質
(註3)
業務往來




金 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擔 保 品

名 稱
價 值
擔 保 品

名 稱
價 值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價 值
1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435,600
(USD15,000
千元)
435,600
(USD15,000
千元)
204,699
(USD4,000千元及
RMB19,000千元)
1.20%~
1.30%
1 717,120 - - - 533,311
(註1)
1,066,622
(註1)

註 1 :資金貸與總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30% 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15% 為限。 註 2 :本期最高餘額及期末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 註 3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備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淨 值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30
4,500
38,300
20,000
825
167,753
1,226,889
202,765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825
168,453
1,228,188
202,765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單位:千股

買、賣
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帳列
科目
交易
對象
關係






其他
(註)
其他
(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售 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股 數 金 額
本公司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30,300
10,000
1,005,345
101,346
8,000
10,000
238,230
100,000
-
-
-
-
-
-
-
-
-
-
(16,686)
1,419
38,300
20,000
1,226,889
202,765

註:其他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3.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註
據、帳款
)
應收(付)票
(註
據、帳款
)
備 註

(銷)
金 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
帳款之比率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琉明斯光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子公司
子公司
註1
子公司
進貨
進貨
銷貨
銷貨
511,298
172,862
130,217
119,804
%
31.47
%
10.64
%
5.76
%
5.30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120天



月結90天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無顯著差異
-
-
-
-
(28,325)
(19,263)
41,586
34,802
%
(9.45)

%
(6.43)
%
6.63
%
5.55

註:包含依 (95) 基秘字第 280 號函,調整子公司尚未回銷原料之帳款。

  • 註1:本公司之子公司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34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註1)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本公司

Best Opto
Corporation
100%持股之
子公司
236,617
(註2)
- - - - -

註 1 :係截至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之資料。

註 2 :係資金貸與 204,699 千元、應收利息 1,659 千元及其他 30,259 千元。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薩摩亞
薩摩亞
薩摩亞
台灣
中國大陸
薩摩亞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
美國
光電產品
銷售
光電產品
銷售
光電產品
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銷售
投資業
光電產品
之生產及
銷售
光電產品
之銷售
光電產品
之銷售
1,041
145,991
1,182,998
200,000
145,991
1,173,199
1,173,199
9,799
6,392
1,041
145,991
944,768
100,000
145,991
934,969
934,969
9,799
-
30
4,500
38,300
20,000
-
38,000
-
-
22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55.00
825
167,753
1,226,889
202,765
173,236
1,210,767
1,210,767
17,333
6,309
(57)
5,632
19,039
1,421
5,660
22,589
25,589
(3,581)
(81)
(57)
5,910
18,110
1,421
5,660
22,589
25,589

(3,581)

(81)

2. 資金貸與他人: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來
科目
本 期
最高餘額
(註2)
期末餘額
(註2)
本期實際
動支餘額
利 率

區 間

資金貸
與性質
(註3)
業務往來
金 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擔 保 品


名稱
價值
擔 保 品


名稱
價值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 限 額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名稱
1
2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
關係人款
其他應收
關係人款
435,600
(USD15,000
千元)
435,600
(USD15,000
千元)
435,600
(USD15,000
千元)
435,600
(USD15,000
千元)
204,699
(USD4,000千元及
RMB19,000千元)


204,699
(USD4,000千元及
RMB19,000千元)

1.20%~
1.30%
1.20%~
1.30%
2
2
-
-
短期營運
資金需求
短期營運
資金需求
-
-
-
-
533,311
(註1)
533,311
(註1)
1,066,622
(註1)
1,066,622
(註1)
  • 註 1 :因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與者,其貸與總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30% 為限,個別貸與 金額以本公司淨值之 15% 為限。

  • 註 2 :本期最高餘額及期末餘額係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 註 3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式如下: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 2 。

3.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5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4.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備 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淨 值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艾發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電有
限公司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
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易有
限公司
Edison Opto USA
Corporation
琉明斯光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LEDLitek Co., Ltd.
雷笛揚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
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
38,000
-
-
220
2,318
24
2,900
173,236
1,210,767
1,210,767
17,333
6,309
34,498
29,711
39,15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5.00
5.71
6.82
19.33
173,236
1,210,767
1,210,767
17,333
6,309
13,897
12,886
30,913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

單位:千股

買、賣
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帳列
科目
交易對象 關係








他(註)

他(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數 售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股 數 金 額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
之長期股
權投資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30,000
30,000
984,079
984,079
8,000
8,000
238,230
238,230
-
-
-
-
-
-
-
-
-
-
(11,542)
(11,542)
38,000

38,000
1,210,767
1,210,767

註:其他係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累積換算調整數。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3.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據、帳款
應收(付)票
據、帳款
備註

(銷)
金 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Edison Opto
Corporation

本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本公司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
孫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
孫公司
銷貨
進貨
銷貨
進貨
銷貨
511,298
USD17,165千元
172,862
USD5,822千元
USD4,057千元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30天


月結90天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未向其他廠
商購買
未銷售予其
他客戶
-
-
-
-
(34,309)
USD1,181千元
864
USD(228)千元
USD1,198千元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9.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
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註1)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Best Opto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Best Led Corporation


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
公司

100%持股之
子公司

100%持股之
子公司
USD7,050千元
(註2)
USD7,050千元
(註2)
-
-
-
-
-
-
-
-
-
-
  • 註 1 :係截至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之資料。

  • 註 2 :係資金貸與美金 6,993 千元及應收利息美金 57 千元。

36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10.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 要
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 資
方 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回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回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 出 收 回
東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艾笛森光
電有限公司
揚州雷笛森貿
易有限公司
光電產品之
生產及銷售
光電產品之
生產及銷售
光電產品之
銷售
145,991
(USD4,500
千元)
1,173,199
(USD38,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透過轉投
資第三地
區現有公
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145,991
(USD4,500
千元)
934,969
(USD30,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
(USD-千元)
238,230
(USD8,000
千元)
-
(USD-千元)
-
-
-
145,991
(USD4,500
千元)
1,173,199
(USD38,000
千元)
9,799
(USD300
千元)
%
100.00
%
100.00
%
100.00
5,660
(USD191
千元)
22,589
(USD764
千元)
(3,581)
(USD(121)
千元)
173,236
(USD5,965
千元)
1,210,767
(USD41,693
千元)
17,333
(USD597
千元)
-
-
-

2.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1,242,912
(美金42,800千元)
1,321,320
(美金45,500千元)
2,133,244

3. 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主係間接透過 Ledison Opto Corporation 及 Best Opto Corporation 向東莞艾 笛森光電有限公司及揚州艾笛森光電有限公司購買光電成品,請詳附註(五)說明。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

37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檢查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 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 等)、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 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 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 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 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 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 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 通,及5.監督。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 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 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內部控制制 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財務報 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 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 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 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五人中,無人 持反對意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簽章

總經理: 簽章

1

附件三

壹、承銷商總結意見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艾笛森或該公司 ) 本次為發行國內第二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0 仟張,每張面額壹拾萬元,發行總額為新台幣 1,000,000 仟元,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 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 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 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 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 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艾笛 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 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黃 敏 助

承銷部門主管:林文雄

中 華 民 國 一 o 二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1

附件四

律師法律意見書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辦理募集與發行國內 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壹萬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 元整,預計發行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壹拾億元整,向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 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 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 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 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致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翰辰法律事務所 彭義誠律師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9 月 3 0 日

1

附件五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債券名稱

  •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以下簡稱 。

  • 「本轉換公司債」 )

  • 二、發行日期

民國 102 年 11 月 15 日 ( 以下簡稱「發行日」 ) 。

  • 三、發行總額及每張面額

  • 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壹拾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四、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五年,自民國 102 年 11 月 15 日開始發行,至 107 年 11 月 15 日到期 ( 以下簡稱 。 「到期日」 )

  • 五、債券票面利率

票面年利率為 0% 。

六、還本日期及方式

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八條行使賣回權,及 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七條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 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 七、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如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其他有擔保附認 股權或轉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亦將比照該有擔保附認股權或轉換公司債,設定同 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 八、轉換標的

本公司之普通股,本公司將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換義務。

  •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滿一個月之翌日 ( 民國 102 年 12 月 16 日 ) 起至到期 日前十日 ( 民國 107 年 11 月 5 日 ) 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 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 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合併或分割基 準日之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到合併或分割基準日止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台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集保公司 ) 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 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 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十、請求轉換程序

  • ( ) 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 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 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入原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 ( 二 ) 華僑及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統由集保公

1

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 ( ) 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民國 102 年 11 月 7 日為訂定轉換價格之基準 日,以其前一個營業日、三個營業日及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擇一乘以 101% 之轉換溢價率,即為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 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訂價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經採樣用以計 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 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依前述方式,本轉換 公司債以基準價格 34.12 元乘以轉換溢價率 101% ,轉換價格訂定為每股新台幣 34.46 元。

( 二 ) 轉換價格之調整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 ( 或私募 ) 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 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 ( 或私 募 ) 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時 ( 包含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 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 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 ,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債券之轉換價 格 (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 ,並函 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以下簡稱「櫃買中心」 ) 公告,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註 1 ) 。

調整之 ( 如有實際繳款作業者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

  •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已發行股數 ( 註 2) +(每股繳款額 ( 註 3)× 新 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 註 4)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 股數)

    • 註 1 :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日;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 準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 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式辦理 之現金增資,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 除權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重新調 整,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 價格,則函請櫃買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 註 2 :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 ( 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 ) 減除本 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 註 3 :每股繳款額如係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 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會 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 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2

  • 註 4 :每股時價為再發行 ( 或私募 ) 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 除權基準日、定價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 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 1 )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 募集發行 ( 或私募 ) 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下 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 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已發行股數 ( 註 2) +(新發行有價證券或認 股權之轉換或認股價格 × 新發行有價證券或認股權可轉換或認 購之股數)/每股時價 ( 註 1) ]/(已發行股數+新發行有價 證券或認股權 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註 1 :每股時價為再發行 ( 或私募 ) 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 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 數擇一計算。

  • 註 2 :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 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 ( 或私募 ) 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 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 除新發行 ( 或私募 ) 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 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已發行股數應包含發行及私募股數,並減除本公司已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 之庫藏股股數。

( 三 ) 除息時轉換價格之調整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 1.5% 時,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 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並應函請櫃買中心公告調整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 格調降之規定,不適用於除息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其調整公式如 下:

調降後轉換價格=調降前轉換價格 ×(1-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 ( 註 ) 之比率 )

3

  • 註:每股時價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 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十二、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本債券於發行日之前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買賣,並由本公司洽櫃檯買賣中心同意 後公告之。本債券至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 十三、轉換後之新股上市

本債券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台灣證券交易所 ) 上市買賣,上述事項由本公司洽台灣證券交易所同意後公告之。 十四、股本變更登記作業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所交付之股票數 額公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少一次。

十五、換股時不足壹股股份金額之處理

轉換本公司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額,本公司將以現金償付(計算至新台 幣元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十六、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債券持有人於請求轉換生效後所取得普通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 股股份相同。

十七、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

本公司於以下 ( 一 ) 、 ( 二 ) 情形得行使對本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

  • ( 一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民國 102 年 12 月 16 日)至發行期間屆滿 前四十日止 ( 民國 107 年 10 月 6 日 ) ,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 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30%( 含 ) 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 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寄發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 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 ) 一份「債券收回通知書」,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

  • ( 二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 ( 民國 102 年 12 月 16 日 ) 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 十日 ( 民國 107 年 10 月 6 日 ) 止,本轉換公司債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 額之 10% 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寄發前五個營 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 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債券收回通知書」,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

  • 本公司將以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之日(含)起加計三十日作為債券收回基準日, 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機構要求以現金贖回者(於送

4

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本公司即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 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若債券持有人未於債券收回基準 日前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機構要求以現金贖回者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 以債券收回基準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十八、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 ( 民國 104 年 11 月 15 日 ) 及滿三年 ( 民國 105 年 11 月 15 日 ) 之日為債權人提前賣回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本公司應於本轉換公司債賣回基準日之三十日前 ( 分別為民國 104 年 10 月 16 日及民國 104 年 10 月 16 日 ) ,以掛號發給債權人一份「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並函 請櫃買中心公告本轉換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權人得於公告後三十日內以書面通 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 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不得撤回;並以該 期間屆滿日為賣回基準日 ) 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所持有之本轉 換公司債贖回:滿二年 ( 民國 104 年 11 月 15 日 ) 及滿三年 ( 民國 105 年 11 月 15 日 ) 之利 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 2.52% 及 3.80% ( 年收益率為 1.25%) 。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 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十九、轉換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歸屬

一 ( ) 現金股利

債券持有人於一月一日至當年度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除息公告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 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 ( 含 ) 起至現金股 息除息基準日 ( 含 ) 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債券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 者,應放棄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而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 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 二 ) 股票股利

債券持有人於一月一日至當年度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 除權公告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 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 ( 含 ) 起至無償配 股除權基準日 ( 含 ) 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債券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 者,應放棄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而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 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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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十、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註 銷,不再賣出或發行,其所附轉換權併同消滅。

  • 二十一、本轉換公司債及其所轉換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 均依「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相關之規定,另稅賦事宜依當時之稅 法規定辦理。

  •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為債券持有人之受託人,以代表 債券持有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本 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之 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 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 券持有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詢。

  •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付息及轉換事宜。

  •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

  • 二十五、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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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說明書

一、說明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艾笛森或該公司 ) 業經 102 年 9 月 17 日董 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壹萬張,每張面額新台幣 壹拾萬元整,發行總額新台幣拾億元整。

二、最近三年度之財務資料

一 ( ) 最近三年度每股稅後純益及每股股利

單位:新台幣元/股

單位:新台幣元/股 單位:新台幣元/股 單位:新台幣元/股 單位:新台幣元/股
項目
年度
每股稅後純益 股利分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合計
註1 註2 盈餘配股 公積配股
99年度 6.20 5.39 3.50 1.00 0.50 5.00
100年度 2.04 1.94 3.0174 0.5029 3.5203
101年度 0.26 0.26 0.8328 0.8328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 1 :每股稅後純益係以各當年度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註 2 :每股稅後純益係加上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後之股數計算。

( 二 ) 該公司截至 102 年 6 月 30 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股東權益、股數及每股帳面價值

說 明 金 額
102 年6 月30日帳面股東權益 3,497,442 仟元
102 年6 月30日流通在外股數 116,075 仟股
102年6月30日每股帳面價值 30.13元/股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1

( 三 ) 最近三年度及申報年度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

1. 簡明資產負債表

(三)最近三年度及申報年度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
(三)最近三年度及申報年度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
(三)最近三年度及申報年度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
(三)最近三年度及申報年度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
(三)最近三年度及申報年度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99年底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00年底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01年底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02年6月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3,196,146 3,795,701 3,173,028
3,381,26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3,500 103,359
68,86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4,482



1,177,698 1,423,897 1,496,50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841,569



42,517 42,377 59,475
101,223
遞延所得稅資產 7,045




117,701





41,614
其他非流動資產 14,745



28,932 32,371 34,653



4,445,293 5,307,846 4,867,016
5,578,503
流動負債( 分配前) 961,307 959,617 1,254,019
1,944,673
流動負債( 分配後) 1,272,107 1,292,617 1,349,019



38,200 540,919 38,502



5,892
遞延所得稅負債



15,155
其他非流動負債 53,900



26,269 16,394 13,926
負債總額( 分配前) 1,025,776 1,516,930 1,306,447
2,019,620
負債總額( 分配後) 1,336,576 1,849,930 1,401,447

888,000 1,080,473 1,160,745
1,160,745
資本公積( 分配前) 1,998,218 2,272,499 2,255,390
2,185,069
資本公積( 分配後) 1,998,218 2,161,499 2,195,390
保留盈餘( 分配前) 570,607 380,897 188,896
129,676
保留盈餘( 分配後) 259,807 158,897 153,896
累積換算調整數 (37,308) 57,047 16,885



(66,509) (66,50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88,461



5,162




61,441
股東權益總額(分配前) 3,419,517 3,790,916 3,560,569
3,558,883
股東權益總額(分配後) 3,108,717 3,457,916 3,465,569
負債與股東權益合計 4,445,293 5,307,846 4,867,016
5,578,503

2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

2. 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99年度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00年度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01年度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02年上半年度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3,027,755 2,505,899 2,262,865
1,268,506



927,507 503,876 331,397
135,962



635,268 216,705 17,110
(45,542)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16,013 33,189 48,757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4,610 7,154 21,16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9,087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576,671 242,740 44,701
(16,455)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491,451 209,890 29,933
(17,774)




491,451 209,890 29,933
(17,774)
歸屬予母公司股東淨利 491,451 209,890 29,999
歸屬予少數股權淨損 (66)





95,25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77,476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15,323)
淨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2,45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79,75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2,274)
每股稅後盈餘(註) (元) 6.20 2.04 0.26
(0.13)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 註:每股稅後純益係以各當年度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三、本次公司債轉換價格及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及合理性之評估

本次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票面金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發行價格為每張新台幣壹拾萬元整。發行時轉換價格之訂定,係配合國內轉換公 司債發行之相關法令,並視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公司債交易及發行概況暨公司未來 營運之發展等因素訂定,其計算方法及訂立原則為: 一 ( ) 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與合理性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七條規定:承銷商輔導發行公司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 其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向金管會申報日前一、三、五個營業 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

3

於基準價格。本次轉換公司債係以上述基準價格乘以轉換溢價率 101% 作為轉 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

  1. 轉換價格訂立原則

  2. (1) 採用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擇一 為基準價格,主要係避免轉換價格偏離時價並保障股東權益,上述考量 有助於訂定比較公平之基準價格,並符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

  3. (2) 另參考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交易概況與發行公司未來之營 運展望,將本次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溢價率為 101% 。

  4. 合理性評估

本次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之訂定,係兼顧券商公會自律規則之規定、 發行及交易概況與發行公司未來之營運展望暨保障投資人權益所訂立,其訂 定方式應屬合理。

( 二 ) 發行價格合理性評估

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利用二元樹狀一因數模式以分別推估各項選擇 權之價值,並求得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格;每張發行價格之訂定,主要 係參考本轉換債券理論價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金額之九成訂定之。

  1. 本債券理論價格評價理論之說明

轉換公司債因兼具股票與債券兩項商品特色,概念上常被視為是普通公 司債與股票選擇權之組合,但是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的發行條件設計中,除 賦予投資人於一定條件下執行其轉換為普通股之權利外,尚包含有贖回條 款、賣回條款、凍結期以及轉換價格重設等條件,故轉換公司債發行時之理 論價值實際上並非是單純債券與選擇權價值的加總,而是轉換價值、發行公 司贖回權價值、投資人賣回權價值、純債券價值與繼續持有價值等互相影響 之結果,因此造成轉換公司債訂價過程相對困難。傳統的訂價方法係以債券 折現法計算普通公司債部分的價值,而以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型(簡 稱 BS 模型)衡量股票選擇權部分的價值,再將其加總得到轉換公司債之理 論價值。但是, BS 模型未能將轉換公司債中所內含之諸多選擇權同時列入 考量;再者,傳統的訂價方法,完全未考慮債券與股票選擇權之間的依存性, 故並不是一個合適的評價方式。

本定價模型其理論基礎為 Cox , Ross 及 Rubinstein (1979 ,簡稱 CRR 模 型 ) 所提出之二項樹 (Binomial Tree) 模型為基礎,再加入轉換價格重設點、 投資人賣回權、發行公司提前贖回等條件,來衡量轉換公司債的理論價值。

4

CRR 模型除了有易於瞭解的優點外,將股價以非連續的方式展開,使評價 者得以將轉換公司債中所包含的任何權利一一納入考量,進而求得轉換公司 債的理論價值。由於樹狀法屬於數值分析方法,其評價求解方式係透過連續 反覆求解過程,而非套入類似 BS 模型的封閉解公式。而轉換公司債理論價 值之計算亦可經由不同形式之數值方法求算, CRR 模型的二項樹法僅為其 中之一,三項樹法 (Trinomial Tree) 、蒙地卡羅模擬法 (Monte Carlo simulations) 等亦可適用,端視評價者的選擇而定;此外轉換公司債通常於票面利率外, 尚有賣回利息補償金之設計,故實務上計算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除了考慮股 價波動因素外,尚有將利率波動因素一併導入之二因數二項樹 (Two Factors Binomial Tree) 模型;然而若考量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之計算程式,實為一 連串於二項樹各節點 (node) 對投資人「當期轉換」、「要求賣回」、「強制 贖回」或「繼續持有」之各種可能決策間求取利益極大化之逆推 (backward induction) 過程,其間利率的變動雖可能影響投資人於個別節點上對繼續持有 轉換公司債至下一期之折現後期望值,但因用於折現之利率其變動相對股價 波動幅度並不顯著,對個別節點決策之影響效果有限,加以利率之均數復歸 (Mean Reversion) 特性,於二項樹模型展開之各節點間其效果大致仍可互為 抵銷,故在倒推求取極大值過程所收斂出之發行時理論價值,最終仍將趨近 於由轉換價格、股價變動及期初折現利率等所決定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因此 評價轉換公司債過程中是否加入利率變動因素並無太大意義。且在計算轉換 公司債理論價值時,若以精確性為前提,則至少應考慮四個變數:股價、利 率、股價波動率、利率波動率之四因數模型,但實際進行運算時,連僅考慮 股價、利率之二因數模型在執行上都相當繁複,因為在二因數模型中,每增 加一個精確度,計算量呈指數增加,而金融商品的計算需要相當高的精確 度,此天文數字所需計算量一般電腦並無法負荷。此外,每當引進一個新的 變數,不但須估計本身相關參數,與其他變數之間的相關性亦要估計,如此 一來,雖增加了變數有其好處,但造成估計上誤差的增加與相當高的計算 量,對整體評價模型反而是不利的。故在簡化評價過程,不致大幅影響評價 之精確性,而能客觀反應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之考量下,本評價過程選擇以 股價為主之一因數二項樹模型。

5

2. 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

本二元樹狀一因數評價模式所使用之參數及說明

參數項 數值 參數說明
發行期間 5 年 取可轉債發行期間為五年。
基準價格 34.12元 按發行轉換辦法,以民國101/11/07 為轉換
價格訂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三個營
業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
均數為基準價格34.12 元。
轉換價格 34.46元 依自律規則第十七條之規定,以基準價格乘
以訂定轉換溢價率101%為計算依據(計算
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訂定
轉換價格為每股34.46 元。
股價波動度 27.61% 1.以102/11/06及其前一年之每日收盤價為
樣本期間。
2.以樣本期間之還原股價計算日自然對數
報酬率。
3.以日報酬率標準差進行年化,可得股價波
動度。
無風險利率 1.1347% 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債殖利率曲線圖於
102/11/05,5年及10年期公債殖利率報價,
分別為央債102 甲-11 期(剩餘年限約為
4.942年)及央債102甲-10期(剩餘年限約為
9.867 年)之1.1280%及1.7000%,以插補法
計算可轉債存續期5.000 年殖利率為
1.1347%,為無風險利率數值。
風險折現率 1.8170% 本次擬採用上市櫃同業借款利率比較法之
結果1.8170%,作為風險折現率之參數值。
信用風險貼水 68.23BP 以風險折現率減無風險利率可得信用風險
貼水

(1) 純債券價值

純債券價值為各期應付本息之折現後之現值 (Present Value) ,本轉換 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 0% ,故其純債券價值等於五年後本金之折現值,計 算本債券純債券價值所使用之折現利率,係以發行公司之長期有擔保借 款利率估算而得。本模型所採用之折現利率為 1.8170% ( 具體估算方式參 考上表 ) ,以計算本轉換公司債之純債券價值如下:

==> picture [4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6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轉換權

轉換權之計算方式為將贖回權條件、賣回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

6

演求得不具贖回權、不具賣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 106,740 元,將其扣除 純債券價值 91,390 元,得轉換權價值 15,350 元。

(3) 賣回權

賣回權之計算方式為先計算出具賣回權條件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再 將賣回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賣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 兩者之差異 1,700 元即為賣回權的價值。

  • (4) 買回權

買回權之計算方式為先計算出具買回權條件之轉換公司債價值,再 將買回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買回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 兩者之差異 (70) 元即為買回權的價值。

(5) 重設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重設條款之設計,故無重設權價值。

茲將各權利價值占理論價值的百分比表列如下:

權 利 價 值(元) 占理論價值之百分比
純債券價值 91,390 84.33%
轉換權價值 15,350 14.16%
賣回權價值 1,700 1.57%
買回權價值 (70) (0.06)%
總理論價值 108,370 100%

3. 合理性評估

  • 本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評估為 108,370 元,再經考慮流動性貼水 ( 以 102

  • 年 11 月 06 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355% 估算 ) 後,調整為 106,921 元;於考量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及不損害發行公司股東權益下,發行價格為 100,000 元,已達考慮流動性貼水後之理論價值九成 (96,229 元 ) 以上,綜上 所述,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 ( 三 ) 考量該公司近年來之經營績效、獲利能力及未來發展潛力等因素,公司轉換 公司債之發行條件為:

發行額度:新台幣拾億元整。 票面金額:每張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發行價格:每張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票面利率: 0% 。

7

債券期限:五年。

基準價格:基準日前 1 、 3 及 5 個營業日收盤價之算術平均數擇一者。 轉換溢價率: 101% 。

  • 限制轉換期間: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 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該公司無償配股 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 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 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合併或分 割基準日之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到合併或分割基準日止 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 ( 以下簡稱集保公司 ) 向該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 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該公司普通股,並 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凍結期間:發行日後一個月。

  • 債權人賣回權: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及滿三年之日為債權人提前賣回 本轉換公司債之賣回基準日,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該公司應於本轉換公司債賣回基準日之三十日前,以掛號發 給債權人一份「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並函請櫃 買中心公告本轉換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權人得於公告 後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 於送達時即生 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不得撤回;並以該期間屆滿日 為賣回基準日 ) 要求該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 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贖回:滿二年及滿三年之利息補償金 為債券面額之 2.52% 及 3.80% ( 年收益率為 1.25%) 。該公司受 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 轉換公司債。

公司贖回權: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該公司 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 價格達 30%( 含 ) 以上時;該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債券 持有人(以寄發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 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 ) 一份「債券收回 通知書」,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

  2.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本轉換公 司債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之 10% 時;該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 間,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寄發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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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 之)一份「債券收回通知書」,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

該公司將以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之日(含)起加計三十日作為債券 收回基準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以書面回覆該公司股務機構要 求以現金贖回者(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該公司即 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 換公司債。若債券持有人未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以書面回覆該公司股務機構 要求以現金贖回者者,該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以債券收回基準日為轉 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該公司之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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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吳 建 榮

一 一 中 華 民 國 O 二 年 十 月 七 日

( 本用印僅限於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說明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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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承銷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事長 黃 敏 助

一 一 中 華 民 國 O 二 年 十 月 七 日

( 本用印僅限於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說明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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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之一

聲 明 書

  • 本公司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件,證券承銷商受理詢價圈購之對

  • 象,有下列之人參與詢價圈購時,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 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規定辦理,拒絕之:

  • 一、發行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二、對發行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 三、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發行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 或二親等關係者。

  • 四、受發行公司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 五、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 管。

  • 六、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 七、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二親等親屬。

  • 八、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二親等親屬。

  • 九、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惟同屬金融控 股公司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則不在此限。

  • 十、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之董事、監事、 經理人及其配偶及子女。

  • 十一、與發行公司、承銷商具實質關係者。

  • 十二、發行公司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之其他會計師及其配偶。

  • 十三、就該承銷案件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律師及其配偶。

  • 十四、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 定要件等之實質關係人)。

特此聲明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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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之二

聲 明 書

本承銷商因辦理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笛森或該公司)募 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承銷案件 (以下簡稱「本承銷案」), 茲聲明本承銷案件受理詢價圈購之對象,如有下列各款之人參與詢價圈購,應 拒絕之,且本承銷商應取得圈購人出具之符合銷售對象規定之聲明書:

  • 一、艾笛森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二、艾笛森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 三、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艾笛森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 或二親等關係者。

  • 四、受艾笛森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ㄧ以上之財團法人。

  • 五、艾笛森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 管。

  • 六、艾笛森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 七、艾笛森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二親等親屬。

  • 八、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二親等親屬。

  • 九、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惟同屬金融 控股公司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則不在此限。

  • 十、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之董事、監察 人、經理人及其配偶及子女。

十一、發行公司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之其他會計師及其配偶

十二、就該承銷案件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律師及其配偶

十三、與艾笛森、承銷商具實質關係者。

  • 十四、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 要件等之實質關係人)。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敏助

中 華 民 國 一 ○ 二 年 十 一 月 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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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之三

聲明書

本公司受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艾笛森公司)委託,擔任艾笛森公 司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之證券承銷商,茲聲明將善盡注 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 一、艾笛森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 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 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 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 二、本公司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人或其關 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承銷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黃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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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吳 建 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