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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S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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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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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31 精英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11/06 發言時間 21:14:52
發言人 陳惠美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162-1177
主旨 代子公司興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告將處分營運設備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6/11/0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營運設備。
2.事實發生日:106/11/6~106/1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營運設備一批。
交易總金額:約人民幣320,000仟元;約新台幣1,451,84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精英數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原因:為有效運用集團資源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SUPER ECS CO., LTD.
取得價格:人民幣90,524仟元;約新台幣410,705仟元。
取得日期:98.3.31~99.1.28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SHINING BRIGHT TECHNOLOGY LIMITED
取得價格:人民幣55,133仟元;約新台幣250,137仟元。
取得日期:98.12.14~100.10.31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精英電腦(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公司
取得價格:人民幣19,312仟元;約新台幣87,620仟元。
取得日期:106.1.19~106.8.29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精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取得價格:人民幣9,896仟元;約新台幣44,899仟元。
取得日期:97.2.23~99.3.31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鑫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取得價格:人民幣6,788仟元;約新台幣30,797仟元。
取得日期:95.7.20~99.3.18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其他關係人
取得價格:人民幣4,399仟元;約新台幣19,958仟元。
取得日期:98.5.27~104.9.18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非關係人
取得價格:人民幣554,593仟元;約新台幣2,516,190仟元。
取得日期:93.12.13~106.9.30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為興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取得價格:人民幣740,645仟元;約新台幣3,360,306仟元。
取得日期:93.12.13~106.9.30
處分價格:約人民幣320,000仟元;約新台幣1,451,840仟元。
處分日期:預計106.11.6~107.1.6

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為精英電腦(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公司,
取得價格:人民幣38,095仟元;約新台幣172,837仟元。
取得日期:91.6.1~105.5.11
處分價格:人民幣19,312仟元;約新台幣87,620仟元。
處分日期:106.1.19~106.8.29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將依資產之帳面價值出售,預計無處分利益。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簽約時支付10%,驗收後60天支付30%,驗收後90天支付6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依照集團之訂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資產之帳面價值。
決策單位:依母公司之核決權限。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生產使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年11月6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興英科技將營運設備移轉至數位科技,興英科技仍繼續在原廠房生產,為此興英科技
與數位科技簽訂合作協議,數位科技負責原廠房之生產事業部之生產運作事宜。在合
作協議下,將使用興英科技之原廠房繼續生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