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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vacs Robot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pr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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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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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603486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新增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科沃斯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的实施主体。 增加完成后,该项目由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和 南京科沃斯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完成。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新增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科沃斯 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机器人互联网生 态圈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由总经理或总经理 授权人员办理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79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A 股)4,01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280.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102.5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到位。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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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验,并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8XAA20204)。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已用募集资金金额(截至20181231 日)
1 年产4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项目 50,000.00 33,894.06 13,126.03
2 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 26,908.47 26,908.47 3,459.93
3 国际市场营销项目 14,300.00 14,300.00 3,492.12
合计 91,208.47 75,102.53 20,078.08

三、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加实施主体涉及的募投项目为“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拟增加实施 主体的情况如下:

体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 变更前 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
变更后 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科沃斯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1、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 108 号 法定代表人:庄建华 注册资本:40,01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03 月 11 日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化清洁机械及设备、电子

产品及相关零部件、机电产品、非金属模具,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分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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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南京科沃斯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 C2 栋第 5、6 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高翔 注册资本:2,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06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机器人技术、智能技术、自动化技术、软件技术、数据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设备配件、智能机器人、电子设备、机电产 品研发、制造、销售;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进行的内部调整,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南京科沃斯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致力 于人工智能机器人感知、决策、行动和人机协同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是构建机器人生 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其为募集资金使用主体,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五、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定,增加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科沃斯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机器 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的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建设内容等重要因素,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该项目的建设 和运行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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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过认真审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 实际运营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 实际生产经营需求进行的内部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 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加快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科沃斯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相关规 章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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