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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y Click Worldwide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Aug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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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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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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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 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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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 会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 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事宜由证券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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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 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负责《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至少于会议 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但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会议 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 同推选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 采取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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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本委员会委员的议题时,当事人 应回避。因当事人回避造成参会委员人数不足 2/3,致使会议不能进行的,应将 相关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 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 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 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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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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