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astern Pioneer Driving School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Jul 13, 2021

57639_rns_2021-07-13_e7e442a8-a222-46c4-98ed-46e4bc13acaf.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东方时尚 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万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万勇先生,万勇先生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万勇先生在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期间,就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具体理由 如下:

1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本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 期权的授予安排、等待期安排、行权安排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和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 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6、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 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2

  •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19 号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 2、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及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三)本次会议通知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73)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3

应当说明:截止 2021 年 7 月 2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 年7 月26 日至2021 年7 月27 日。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 19 号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收件人:杜雅洁

邮编:102600

电话:010-53223377

4

传真:010-6122099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5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万勇 2021 年 7 月 13 日

6

附件: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东方时尚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东方时尚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 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 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万勇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东方时尚 2021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 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 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 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7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 2021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结

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