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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3

Ap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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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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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东方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特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正、勤勉、科学地履行职责,根据《公 司章程》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人力资源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绩效薪酬的重大政策在形 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三名或以上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 第六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 当占成员总数的1/2 以上。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 则选举产生,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委员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 故解除其职务。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 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委员,视为未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权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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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及其调整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性 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公司整体薪酬福利体系及其调整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指 导性意见和建议;

(四)拟定、监督和核实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期股期权 等激励计划;

(五)研讨绩效薪酬、人力资源的战略和政策等方面的专项课题,并提出 指导意见;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

第十条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发送给各委员。会议通知应包括:

(一)会议召开日期;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三)会议期限; (四)会议议题。

但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一条 为保证委员会充分履行董事会参谋机构的职责,委员应当亲自 出席会议,而非委托他人出席。确实因故不能亲自与会的,委员应当委托主任 委员向委员会提交书面议案或建议报告,以供委员会讨论。此种情况应当视同 委员出席会议。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主任委员提议; (三)二名或二名以上委员提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一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四条 为保证各位委员在议事前获得与议题相关而且充分的信息,公 司相关部门应协助按期提供信息,主任委员应保证以上事项被直接通知到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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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第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应当在记 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 记载。

会议记录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

(二)出席会议的委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题和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各委员对每一议题的倾向性意见(赞成、反对或弃权)。

第十六条 会议结束后,会议决议等书面文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存档保

存。

第十七条 主任委员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收集公司内部有关信息和资料,并提供给委员会委员;

(三)在委员会会议上代为陈述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的书面报告;

(四)整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和委员的书面报告,向董事会提交有关会议的

书面报告,并根据董事会要求进行有关陈述;

(五)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权时,主任委员应当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秘书机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第二十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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