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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3
May 2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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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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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
(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信” )于 2012 年 12 月1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2012 年12 月1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正式公告。
经修订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已经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本 次方案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方案名称做调整。
修改前: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修改后: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方案
二、 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特别提示的第 2 条进行修 订补充。
修订前:
2 .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 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即 1,256 万 份股票期权。
修订后:
2 .本激励计划为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 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 A 股股票 的权利。
1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首 期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即 1,256 万份 股票期权。
三、 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涉及股票的地方重新 定义为 A 股股票。
修改前:
例如:特别提示 4 、该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 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3.78
元;
( 2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 盘价 3.95 元。
修改后: 特别提示 4 、该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 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 A 股股票收盘价 3.78 元;
( 2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 A 股股票平均 收盘价 3.95 元。
四、 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涉及使用“首次”计划 的地方全部修订为“首期”计划。
修订前:
例如:第六章第一条:首期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的五年 时间。
修订后:
第六章第一条:首期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期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的五年时间。
五、 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八章第一条第 2 款进 行修订。
修定前:
2
-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3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修定后:
-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 3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六、 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八章第一条第 4 款进 行修订。
修定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不低于 4.5% ,且不低于公司近三年平均水平及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不低于 15% ,且不低于公司近三年平均水平及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主营业务收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90% 。
修定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不低于 4.5% ,且不低于公司近三年平均水平及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不低于 15% ,且不低于公司近三年平均水平及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90% 。
七、 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八章第二条第三款进 行修订。
修定前:
3 .行权期内,公司需完成以下业绩考核目标,具体业绩考核指标设置如下 表:
|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行权期 | 行权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
3
|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75分位值; 行权前一年度前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5%,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75分位值;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5%。 |
|
| 第二个行权期 | 行权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3%,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75分位值; 行权前一年度前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5%,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75分位值;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5%。 |
| 第三个行权期 | 行权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5%,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75分位值; 行权前一年度前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5%,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75分位值;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5%。 |
修订后:
3 .行权期内,各年度业绩均不低于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 ,首期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需满足以下业绩考核目标,具体业绩考核指标设置如下表:
|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行权期 | 行权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 行权前一年度前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5%,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75分位值; 行权前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5%。 |
| 第二个行权期 | 行权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3%,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75分位值; |
4
|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行权前一年度前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5%,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75分位值; 行权前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5%。 |
|
| 第三个行权期 | 行权前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5%,且不低于对标企 业75分位值; 行权前一年度前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5%,且不低于对标 企业75分位值; 行权前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5%。 |
八、 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八章第二条第三款进 行修订。
修订前:
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期权,根据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行 权。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 20% 留至本次任职(或任期)考核合格后行权。 修订后:
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期权,根据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行 权。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 20% 留至本次任职(或任期)考核合格后行权,且 该部分股票期权需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行权。
-
九、 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八章第二条进行补充。 补充:
-
6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业绩均不低于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
平。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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