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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Jul 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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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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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6,900941;股票简称:东方通信,东信B 股 编号:临2006-02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 股相关股东会议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06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 A 股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 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公告召开相关股东 会议第一次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 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 A 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 7 月 17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 7 月 13、14、17 日9:30-11:30,13:00-15: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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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登记日:2006 年7 月1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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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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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金溪山庄(杨公堤 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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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A 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 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6、参加 A 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方式: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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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A 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 间分别为 2006 年 7 月 7 日、2006 年 7 月 12 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 年7 月1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 A 股相关 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 A 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 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流通 A 股股票将于 A 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至股权 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A 股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A 股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A 股流通股股东网 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附件 1 的内容。A 股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 序见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A 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 委托征集函》或本公告第六项内容。
三、A 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A 股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A 股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 A 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 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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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通过。
2、A 股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A 股流通 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 A 股相关 股东会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 市公司 A 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 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 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A 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 托征集函》。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 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 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 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A 股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 A 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无论流通股 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 A 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需按 A 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 过的决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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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A 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 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 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 号中试楼B413 室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电话:0571-86676198 0571-86676195
指定传真:0571-86676197
联系人:彭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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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时间:2006 年 7 月 13 日—2006 年 7 月 14 日的每日 9:00 16: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A 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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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6 年 7 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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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 日 9:30 11:30、13: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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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776;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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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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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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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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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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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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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 1、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06 年 7 月 10 日下 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 A 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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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时间:自 2006 年 7 月 11 日至 2006 年 7 月 16 日(每日 9:00 16: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 报》)以及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 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于 2006 年 6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 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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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本次A 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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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A 股相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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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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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举例
- 1、A 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东方通信”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
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买入 | 1元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
改为 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 买入 | 1元 | 2股 |
二、投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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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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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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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A 股相关股东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方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 A 股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复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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