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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Jun 2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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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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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A 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一、绪言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规定,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信”或“本公司”)董事会向 全体流通 A 股股东征集于 200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 A 股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

1、董事会申明

董事会保证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若投票委托征集函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董事会成员保 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董事会所有信息均在主管部门指定 的报刊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所发布的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2、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所做的 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质性判断和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2、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泽熙

3、公司董事会秘书:蔡祝平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 号 电话:0571-86676198 0571-86676195

传真:0571-86676197

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股本结构

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非流通股 360,000,000 57.32%
其中:东信集团 360,000,000 57.32%
流通股 268,000,000 42.68%
其中:流通A 股 118,000,000 18.79%
流通B 股 150,000,000 23.89%
总股本 628,000,000 100.00%

(三)主营业务范围:移动通信,程控交换,光电传输,激光照排设备及其 配套产品以及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终端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代理与服 务,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集成、施工、技术咨询与培训,经济信息咨询,经营 本公司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 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四)征集事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说明书》投票委托。

(五)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签署日期:2006 年 6 月 23 日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 200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东方通信股权分置改革 A 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

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请详见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A 股相关股东会议的 通知》。

四、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方案具体如下: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06 年 7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流通 A 股股东。

2

—— 2、征集时间:自 2006 年 7 月 11 日至 2006 年 7 月 16 日(每日 9:00 16: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以及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 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将由本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并转交 给本次征集投票委托的联系人。

法人股东请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 年 7 月 10 日收市后持股清单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复印件 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以实际收到 为准)。

个人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 年 7 月 10 日收 市后持股清单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 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以实际收到为准)。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 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证券部收到挂号信函(特 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则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证券部 的,则授权委托无效。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 标明“征集投票委托”,送达以下指定地址:

收件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 号中试楼B413 室 联系人:彭永梅 电话:0571-86676198 0571-86676195

3

传真:0571-86676197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东方通信证券部审核并确认。经审 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东方通信董事会。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 征集投票委托时间截止(2006 年 7 月 16 日 16:3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 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委托同时委托给征集 人以外的人。

2、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做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 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 要公证。

(4)流通股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即为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 权作同等委托。

六、备查文件

载有董事会签署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七、签字

4

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投票委托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

了详细审查,投票委托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下接签署页)

5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 征集函》之签署页)

征集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6 月 23 日

6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征集投票委托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 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 A 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 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 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 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 公司/本人出席 2006 年 7 月 17 日在杭州召开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 A 股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 代为投票。本人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即为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权作同 等委托。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 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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