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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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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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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上 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 的注意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公司在未来年 度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现状,我们认为,董事会 提出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 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 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的独立意见是: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 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 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支付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支付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 案》,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上年度审计工 作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团队人员具备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工作安排较为妥当,得出的审计结论也能 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为公司提供了良 好、规范的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我们的独立意见为: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 年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位销售产品关联交易的金额 为1,329 万元,预计2018 年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12,000 万 元。2017 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位接受劳务关联交易的金额 为1,390 万元,预计2018 年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800-2,200 万元。 2017 年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位提供租赁关联交易的金额为7 万元,预计2018 年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60-600 万元。2017 年公 司向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位接受租赁关联交易的金额为40 万元,预 计2018 年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0-300 万元。
我们认为,以上这些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 发生的,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 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对此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 [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作 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执行上述规定情况作以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有关制度和法规,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 告期末,公司未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各种债务担保,公司不存在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 况。
独立董事:
王泽霞 杨义先 张立民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