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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0

Apr 2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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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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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 股 编号:临2010-00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暨200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于2010 年4月22 日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公司9 名董事参加 了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内容,增 加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计算机及其配件、金融机具设备及配 件的维修、维护、租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对银行自动柜员机等金融自助服务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管理,对 现金及有价证券提供清分处理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 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 三、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 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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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 五、 关于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 六、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沈田丰先生因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证监 会相关规定,不能继续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故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另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提名,拟提名陶久华先生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 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议案;

同意杨广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 副董事长及总裁职务。在聘任新总裁之前,由公司董事、副总裁 兼财务总监王中雄先生代行总裁职务,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 在公司股东大会增选董事之前,公司董事会暂由八名董事组成。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以上第二项、第六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 八、 公司决定于2010 年5 月18 日下午1:30 在浙江省杭州市东 方通信城A 楼210 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

  • (一) 会议内容

  • 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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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200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聘任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2010 年5 月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东,以及5 月1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5 月10 日)。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 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 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4. 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于2010年5月14日上午9:00-下午4:00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宜

  •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 2.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 号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电话:(0571)86676198 传真:(0571)86676197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陶久华先生简历:

陶久华先生,男,195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曾任杭州市建筑技工学校教师、校长,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会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原杭州特派办)副主 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专 职律师、顺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现就提名 陶 久华 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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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 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方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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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东方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 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 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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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 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 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4 月22 日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陶久华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 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方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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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东方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 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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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 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 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 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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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陶久华

2010 年4 月22 日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方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 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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