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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7
May 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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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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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 编号:临2007-00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2006 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于2007 年4 月29 日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公司8 名董事 参加了表决,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孙优贤先 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意根据大股东普天东方 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提案,提名喻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作为增加议案递交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原定于2007 年5 月15 日召 开,因故延期于2007 年5 月18 日(星期五)上午9:30 分在浙 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城A楼 210 会议室召开, 股权登记日不变,仍然为2007 年5 月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 东,以及5 月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5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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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十日
附: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喻明先生:1944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1981 年7 月毕业于江西工 学院计算机系,2004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高级管理人 员工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移动研究院顾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技术部部长、江西省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移动通信局局长、 江西省邮电管理局电信处处长等职务。现担任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 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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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喻明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 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 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 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喻明
2007 年4 月29 日于北京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喻明先生为东方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与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东方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方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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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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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并负连带责任。
提名人: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二 00 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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