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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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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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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等规章的要求,2013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谨慎地履行有关 审查、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一名独立董事、两名董事组成, 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3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 次会议。
2013 年1 月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2 年度财报的审前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进行了审阅,认为该财务报表基本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2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3 年3 月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2 年 度财报的初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并认为:公司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 数据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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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12 年度 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 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12 年年度 报告。
2013 年3 月20 日,召开了2012 年度审计会计师与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会。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对2012 年 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审计委员会成员和独立董事先后发表对 2012 年度财报的审阅意见。
2013 年3 月27 日,召开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单位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前 期续聘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 岳华”)及后续因其合并更名而来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受聘从事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都能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 的要求,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并具备 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
(2)提出选择、聘用、解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前期,审计 委员会审查评估后,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后因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并 更名成“瑞华”,经审查,同意公司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为“瑞华”。
(3)与外部审计人员讨论外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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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有关会计和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就审计计划、审 计程序、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 计中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2、检查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内部审计条例》并审阅了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针对计划督查内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审计委员会 对内审部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审决定书及管理建议书等进行审查确 认,对内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给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经审查,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
3、督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内控制 度的建立健全和内控工作的组织执行表示认可。2013 年,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按计划有序展开,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已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未发现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3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
1、基本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审计小 组于2013 年12 月12 日进入公司开始进行年度审计。经过60 天的审 计工作,审计小组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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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向公司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瑞华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 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在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3、审计工作计划与审计过程沟通情况
瑞华与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了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 体时间和计划安排。
审计过程中,瑞华与审计委员会、内审部、财务相关人保持良好 沟通,就审计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 4、审计委员会对瑞华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13 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 当的审计证据。瑞华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 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勤勉、敬业、尽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 平和工作效率。在审计工作中,审计小组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实事求是了解公司真实情况,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客 观、合理的管理建议书。审计委员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年度审计报告基本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3 年的财务状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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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
五、总体评价
201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职行事,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之作 用,确保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的顺畅进行,为公司规范运作、健 康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王泽霞 赵新平 倪首萍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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