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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09
Apr 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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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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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 股 编号:临2009-005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0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 年 3 月31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 年4 月15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 江区东方通信城A 楼210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 董事7 人,付若琳董事委托倪首萍董事参加,张晓成董事委托王中雄董 事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泽熙董事长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 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聘任的议案;
公司2008 年度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公
司2008 年度支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80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 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的议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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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近期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 规定的决定》(证监会57 号令)等对关于公司章程中的分红政策有 关要求规定,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修改。原第一百五十五条内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 股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 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 远发展的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可通过送红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方式进 行,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 ” 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 关于2009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
2008 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位关联交易的金额为3,807 万元,预计2009 年的同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900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编号为 临2009-007 的2009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张泽熙先生、倪首萍女士、付若琳女士和张晓成先生 回避该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4 名关联董事回避),反对票0 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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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票0 票。
- 七. 关于参股子公司杭州摩托罗拉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特别纳税 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杭州摩托罗拉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依据 2009 年 4 月 8 日浙江省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杭国税调[2009]1 号《杭州 市国家税务局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通知书》补 2003-2006 年度企业所得 税 91,687,121.53 元,其中 2003 年 5,567,564.71 元,2004 年 4,281,896.78 元,2005 年 27,590,443.07 元,2006 年 54,247,216.97 元。本公司对上 述事项采取追溯重述法按本公司享有其权益部分追溯调减长期股权 投资和年初未分配利润 44,926,689.55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八. 关于2008 年度利润分配及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预案;
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故拟200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审计结果,期末母公司盈余公积为177,604,044.96 元,母 公司拟用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金额为170,393,581.71 元,弥补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九. 关于对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目前注册资本 5100 万元,本公司持股800 万股,占15.69%的股权。为推进博创科 技的进一步发展,经全体股东商议,拟对其进行增资,经参考市场价 格水平及股东协商,本次增资价格为每股3 元,本公司以519 万元增持 173 万股,增资后本公司持有股权不变,仍占博创科技15.69%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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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拟向股东大会推荐以下9 人为第五届董事会候选董事: 张泽熙 先生、倪首萍女士、杨广安先生、王中雄先生、朱洪臣先生、马立宏 女士、沈田丰先生、杨涛先生和喻明先生。其中沈田丰先生、杨涛先生 和喻明先生为候选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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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公司决定于2009 年5 月15 日下午1:30 在浙江省杭州市东 方通信城A 楼210 会议室召开2008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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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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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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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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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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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聘任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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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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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 年度利润分配及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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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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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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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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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5 月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东,以及5 月12 日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5 月7 日)。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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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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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 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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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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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于2009年5月12日上午9:00-下午4:00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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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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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信大道66 号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
电话:(0571)86676198 传真:(0571)86676197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候选董事、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候选董事简历
张泽熙先生:1955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普 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 政协常委、浙江省第十届政协常委等职务。曾任邮电部杭州通信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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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厂生产处处长、经营处处长,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 系统部总经理、执行副总裁,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等职务。
倪首萍女士: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现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会计师。曾任邮电部杭州 通信设备厂财务处副处长、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普天 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
杨广安先生:196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东方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曾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华 通分厂销售科科长、大通分厂副厂长,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部总经理,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普天东方通信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等职务。
王中雄先生:195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 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任邮电部杭州通信设 备厂厂长秘书、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等职务。
朱洪臣先生:196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普天信 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普天诺基亚移动通信设备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曾任北京邮电通信设备厂厂长办公 室副主任、主任,厂长助理兼财务审计处处长,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马立宏女士:197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普天信 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副总经理。曾任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 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研究专员,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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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产业分析与规划主管、产业分析与规划高级主管、信息中心产 业分析与规划高级主管等职务。
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沈田丰先生:196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9 年取得律师资格 证,浙江农业大学会计与审计研究生结业。现任国浩律师集团(杭州) 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 会副会长,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浙商 证券有限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等职务。曾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
杨涛先生:194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经 济师。现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曾任湖北蒲圻纺织 总厂财务处副处长,财政部条法司处长、助理巡视员,国务院稽查特 派员总署第39 办事处副主任,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监事会第39 办事 处副主任和国资委监事会第39 办事处副主任等职务。
喻明先生:1946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获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硕士学位。现任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 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曾任 中国移动研究院顾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技术部部长、江西省移 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移动通信局局长、江西省邮电管理局电 信处处长等职务。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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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现就提名 沈田丰 先生、喻明先生和杨涛先生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东方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符合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
-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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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东方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 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 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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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9 年4 月15 日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沈田丰先生、喻明先生和杨涛先生,作为东方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 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方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方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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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人不在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 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 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 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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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声明人:沈田丰先生、喻明先生和杨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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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方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事项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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