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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Communications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05
Apr 2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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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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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6 900941 ST ST B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 东信 * 东信 2005 003 编号:临 -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4 暨召开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05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年 4 2005 4 20 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年 月 日在杭州市东方通信 204 11 7 大厦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另董事 张晓成先生委托郑国民先生、董事沈余银先生委托王中雄先生、独立董 事阎焱先生委托沈田丰先生出席参加,独立董事潘云鹤先生缺席,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国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2004 一.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004 二. 公司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 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
同意大股东推荐潘水苗先生为公司候选董事,郁旭东先生不再出 任公司董事。同意潘云鹤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推 荐孙优贤先生为公司候选独立董事。
[1]
四.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聘任的议案;
经潘水苗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沈伟康为公司副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刘明辉先生、沈田丰先生和阎焱先生对以上第三 项、第四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五. 关于取消担保授权的议案;
取消原二届三次董事会决议中的担保授权内容,公司对外担保应 2/3 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 以上签署同意,其余担保条件按公司章程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 关于光通信重组的议案;
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从事光通信产业,杭州东信光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简称“光通信”)和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简称“杭州依赛”), 两公司光业务产品有互补性、且市场重叠,加之光通信公司规模小,难 于达到预期的收益,且2004年发生亏损。为整合公司光通信产业, ECI 董事会同意将光通信公司的光业务剥离出售给杭州依赛和 电信有限 ECI ECI 1228 公司(简称“ ”),其中无形资产(技术)转让给 ,作价 万 148.4 元人民币( 万美元);有形资产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和 应付账款转让给杭州依赛,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04 10 31 6813.93 年 月 日),该部分资产基准日光通信公司账面价值为 5275.6 5275.6 万元,评估值为 万元人民币,交易价格为 万元人民币。
ECI 5275.6 637.08 将单方面向杭州依赛增资 万元人民币( 万美元)。 11500.56 1388.96 增资后杭州依赛的净资产约为 万元人民币(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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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61% 注册资本为 3万美元,我公司将持有 的股权。
七. 同意中止交换接入事业部改制的议案;
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交换接入事业部改制设立有限责 任公司。鉴于该部门独立运作的资源不足,为了加大农村通信接入产 品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提高农村通信市场的综合竟争能力。董事会同 意将交换接入事业部并入网络研究所运作,并中止交换接入事业部改 制项目。
八. 同意中止东信亿事通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决定将东信亿事通软件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事通”)的股权及相关债权一并转让给普天 信息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普天研究院”)。普天研究院在签订转让 协议后至今未支付任何交易款项。按有关协议规定,普天研究院如果 2004 12 31 50% 在 年 月 日前未能向我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价款和 的债权转让款,我公司有权选择终止合同。经与普天研究院协商一致 同意中止该项交易。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终止有关协议。
九.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 同意修改《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2004 十一、关于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6,592,635.93 元,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按 2004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49,642.71 元,按 2004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益金 1,149,642.71 元。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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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项公积金后,200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293,350.51 10 0.35 元。公司拟按每 股 元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共计分配 现金股利 21,98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 2,313,350.51 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的议案;
2005 年拟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十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 公司拟对独立董事津贴作适当调整,变更为每年支付独立董事津贴为 2000 万元人民币,每次出席会议津贴 元,独立董事的参会期间的相关差 旅费用按实报销。
2005 5 23 1:30 十四、公司决定于 年 月 日下午 在浙江省杭州市东方 3 2004 商务大酒店(杭州市保亻叔 路 号)召开 年度股东大会。 (一) 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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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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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公司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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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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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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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监事调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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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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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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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东信亿事通股权转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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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关于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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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续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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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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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会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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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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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5 11 5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A 5 13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股股东,以及 月 日下午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5 11
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 月 日)。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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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 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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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 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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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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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5 18 9:00- 4:00 公司证券部于 年 月 日(星期三)上午 下午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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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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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39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 号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0571-88865242 电话: 0571-88865243 传真: 310013 邮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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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
1967 1991 潘水苗先生: 年出生,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 2003 EMBA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 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毕业,高级工 程师。现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任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产品研究室主任,鸿雁计算机 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1940 1964 孙优贤先生: 年出生,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 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人 大副主任。现任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浙 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院 长等职务。曾任浙江大学控制科学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工业控制技 术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附: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964 1987 沈伟康先生 : 年出生, 年毕业于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 学)无线电专业,大学本科,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研究生进修结业,香港大学整合营销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东方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终端营销事业部总经理。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终端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移动电话制造部副总经理、终端生产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等职务。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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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方通信股 2004 份有限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事项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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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孙优贤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 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 1% 的 或 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5% 或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 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
另外,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5 司数量不超过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孙优贤 2005 4 20 年 月 日于杭州
[9]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优贤先生为东 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东方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资格;
二、符合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所要求的独立性: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东方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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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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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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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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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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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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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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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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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5 公司数量不超过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并负连带责任。
提名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00 二 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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