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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ERN AIR LOGIST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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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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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26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

  •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821.53 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6 个月(可提前还款)

  • 贷款利率:中货航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借款利率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东方航 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备用发动机购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货航。为保障该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货航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22,821.53 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借款日起不超过6 个月,利率为中货航 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借款利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 需要,委托贷款可提前偿还。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55,556 股。发行价格15.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503,575,118.1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 年6 月1 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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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 号《验资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 关规定的要求,2021 年6 月2 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货航及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浦东综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设 107,192.58
107,192.58
2 全网货站升级改造 48,526.73
48,526.73
3 备用发动机购置 44,742.26
44,742.26
4 信息化升级及研发平台建设 40,124.20
40,124.20
合计 240,585.77
240,585.77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1 年第2 次例会决议,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用于“备用发动机购置”的自有资金21,920.73 万元,该募投项目尚未投入 的募投资金为22,821.53 万元。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备用发动机购 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货航,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 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中货航提供委托贷款,具体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本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金额22,821.53 万元, 具体委托贷款金额以中货航购置备用发动机的价款为准。

2.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借款日起不超过6 个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实际需要,可提前偿还。

3.委托贷款利率:为中货航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借款利率; 若在委托贷款期限内,中货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以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上述委托贷款 转为无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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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委托贷款实施进度:公司将在上述委托贷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货

  • 航划款。

  • 5.本次委托贷款用途:仅限用于“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

  • 其他用途。

三、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场镇航城路1279 号

法定代表人:李九鹏

成立时间:1998 年7 月22 日

注册资本: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地区)、国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货航83%的股权,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持有中货航 17%的股权。

2020 年及2021 年1-9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
2021 年9 月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33,441.18
843,419.48
净资产 240,443.78
426,081.28
2020 年度
(经审计)
2021 年1-9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13,429.54
1,156,307.38
净利润 199,696.94
208,427.95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货航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进度需要,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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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中货航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 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提供委托贷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委托贷款将存放于中货航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中货航、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 年12 月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1 次普通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货航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821.53 万元的委托贷款以实施“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委托贷款合同尚未 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具体实施相关 事宜。上述委托贷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延展前述委托贷款期限,同时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货航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 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中货航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 提供委托贷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货航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备用 发动机购置”募投项目尚未投资的金额22,821.53 万元,具体委托贷款金额以中 货航购置备用发动机的价款为准。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借款日起不超过6 个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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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委托贷款利率参考中货航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借款 利率确定,公司将在上述委托贷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货航划款。本次委 托贷款仅限用于“备用发动机购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若在委托贷 款期限内,中货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为准),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上述委托贷款转为无息借 款。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上述委托贷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延展前述委托贷款期限,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募投 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 第 1 次普通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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