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ast Money Information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Jul 23, 2021

55081_rns_2021-07-23_506c1d18-212f-4d01-b1f5-4b3453041a45.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1-069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 年8 月10 日15:00 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10日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 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范围为2021年8月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2)自然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 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请参会股东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会议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会议登记(须在2021年8月5日下 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婉华

电话:021-54660526

传真:021-54660501

邮箱:[email protected]

登记及信函送达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59”,投票简称为“东财投票”。

  •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1.00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8 月10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8 月10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授权委托
他人参会
□是 □否

附件三: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方财 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行使表决权,并 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提案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1.00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意事项:

  •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如多页,请加盖骑缝章)。 2、请在“委托人持有股数”一栏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 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 3、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