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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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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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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6-01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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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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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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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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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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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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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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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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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 号易事
-
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3、特别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00、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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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
-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三)、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
-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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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
会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 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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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
-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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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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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总部五路 1 号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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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董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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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9-22897777-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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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69-87882853-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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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号:523808
(四)其他事项
-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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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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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8 日
附件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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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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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代码:35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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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简称:易事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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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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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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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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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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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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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现场股东会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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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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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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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联系地址: | |||
|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备注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
| 附注: |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下 午 17:00 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69-87882853-8569)送到公 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380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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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 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没有作出指示,代理 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1.00 | 《关于修订_<公司章程>_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_<董事会议事规则>_部分条款的议 案》 |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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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于累积投票提
-
案,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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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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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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