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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Oct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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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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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5-14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15 年11 月11 日(星期三)下午14:40 以现场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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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召开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11 月11 日(周三)下午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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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11 月10 日至2015 年11 月1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11 月11 日交 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11 月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11 月11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1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15 年11 月5 日(周四)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5 年11 月5 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9 月修订)》 的有关规定执行。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 号易事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
-
2.4 发行数量
-
2.5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2.6 限售期
-
2.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8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2.9 上市安排
-
2.10 决议的有效期限
2
-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15 年10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
-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15 年11 月 10 日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
- 2015 年 11 月10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工业北路6 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赵久红
电 话:0769-22897777-8223
传 真:0769-8788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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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号:5238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 号
邮政编号:523808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赵久红
电 话:0769-22897777-8223
传 真:0769-87882853
-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
-
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0 月26 日
附件:
-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股东参会登记表
-
3、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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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
1、投票代码:365376
-
2、投票简称:易事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 年11 月11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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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易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 议案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 案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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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 总议案 | 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 |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议案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 2.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2 |
| 2.3 | 发行对象 | 2.03 |
| 2.4 | 发行数量 | 2.04 |
| 2.5 |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2.05 |
| 2.6 | 限售期 | 2.06 |
| 2.7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2.07 |
| 2.8 |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2.08 |
| 2.9 | 上市安排 | 2.09 |
| 2.10 | 决议的有效期限 | 2.10 |
| 议案3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 议案4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 |
| 议案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
5.00 |
| 议案6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 |
| 议案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7.00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股代表弃权; | |
|---|---|
| 表决意见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6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11 月10 日下午3:00,结束 时间为2015 年11 月11 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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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联系地址: | |||
|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备注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5 年 11 月10 日(星期二)下午 17:00 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69-87882853)送到公司(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 号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 5238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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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没有作出指示,代 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2.3 | 发行对象 | |||
| 2.4 | 发行数量 | |||
| 2.5 |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2.6 | 限售期 | |||
| 2.7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
| 2.8 |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
| 2.9 | 上市安排 | |||
| 2.10 | 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3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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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
1.请在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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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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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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