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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Aug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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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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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11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何宇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8 月14 日收到何 宇先生的通知,何宇先生已于2017 年12 月25 日至2018 年1 月9 日期间通过二 级市场增持了831.20 万股公司股票,增持金额6,221.73 万元,完成了2017 年 12 月20 日所作出的增持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 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何宇先生拟根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10,00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 1、增持主体:何宇先生。
截至本公告日,何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31.2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
3、增持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何宇先生拟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 不超过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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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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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增持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自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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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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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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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
-
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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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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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8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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