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as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15, 2022

55367_rns_2022-03-15_adf347b6-ab51-4c10-8065-929f07614bab.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2-00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8 月16 日、2021 年9 月1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 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康尔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7)。

二、融资事项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合肥康尔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合肥分行”)申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签署了《综合 授信合同》。公司与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 信合银最保字第227 3265A0107a”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合肥康尔信在授信额度下的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 1、保证人(甲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3、债务人: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5、保证担保的债权: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主合同债务人在

1

2022 年3 月8 日至2023 年3 月8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 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 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延迟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 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 的费用。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即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 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99,861.42 万元,占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 月1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