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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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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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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7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融资事项及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相关融资及担保事项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收益,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 智能”)因日常经营所需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 万元融资综 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与易事特智能的股东王可岗先生共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

现由于上述决议即将过期,为继续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易事特智能延续该融资事项的实施,向宁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维持原有人民币5,000 万元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 公司与易事特智能的股东王可岗先生继续共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易 事特智能对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将支付1.5%年化率的担保费用;担保事项决议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陕西中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 西西展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陕西云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可岗先 生、胡国利女士、李红义先生、马莉娜女士将共同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 担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条件下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及 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二)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相关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为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尔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决议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由于上述担保额度决议即将过有效 期,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同意康尔信延续该融 资事项的实施并继续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康 尔信对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将支付1.5%年化率的担保费用;担保事项决议有效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康尔信的其他股东吴保良、赖庆桂、吴松良 将合计持有的康尔信63%股权质押给公司,并由吴保良、赖庆桂、吴青、吴松良、 周述亮共同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条件下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及 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1、公司名称: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2、成立时间:2014 年04 月11 日

3、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中路399 号神光双 子大厦A 座16 层

4、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元

  • 5、法定代表人:王可岗

6、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 程、消防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 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安装、维护;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办公自动 化设备及办公家具的销售;电力设备、空调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动力环境 监控设备、电池的销售、安装、维护;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及建

2

设运营;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施工、运营及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 风力发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易事特智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易事特智能35% 的股份并通过协议安排合计拥有易事特智能100%的股权表决权,公司对其实际 控制),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 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股权结构: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00 35%
王可岗 2,500 25%
陕西西展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胡国利
2,000 20%
持股98.31%,李红义持股1.69%)
陕西中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赛
亚间接持股54%、王可岗间接持股 2,000 20%
36%,马莉娜直接持股10%)
合计 10,000 100%

9、财务数据: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易事特智能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0 年数据经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审计<中准陕审字[2021]053 号>, 2021 年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12 月31 2021 年6 月30 日
资产总额 41,248.95 39,449.76
负债总额 31,883.23 29,187.75
其中:银行贷款总 6,170.00 7,649.00
流动负债总额 28,483.23 27,537.75
净资产 9,365.73 10,262.01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21 年1-6 月

3

营业收入 29,281.57 7,501.65
利润总额 1,394.05 762.19
净利润 1,199.37 701.61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易事特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1、公司名称: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2、成立时间:2009 年 11 月 30 日

  •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门路 158 号厂房

  • 4、注册资本:11,200 万人民币元

  • 5、法定代表人:吴保良

6、经营范围:发电机组、供配电、不间断电源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 销售、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租赁、运维、咨询和服务;数据中心的规划、设计、 建设、销售、租赁、运维、咨询和服务,数据机房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销 售、运维和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半导体、面板厂高科技电子产业相关设 备、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咨询和服务;智能建筑系统工程、弱电系 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消防工程、安全防范工程、计算机房工 程、通信机房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咨询和服务;智慧城市、智 能管理监控系统、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营、咨询和服务;精密设备搬 运、安装、调试和服务;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设计、专业承包; 无尘和无菌净化系统的设计、施工、咨询和服务;汽车销售(除小轿车);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不动产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康尔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康尔信30%的股份并 通过协议安排合计拥有康尔信66.23%的股权表决权,公司对其实际控制),不构 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60 30%
吴保良 3,304 29.5%
赖庆桂 3,248 29%
吴青 754 6.73%
吴松良 504 4.5%
周述亮 10 0.09%
邹国祥 10 0.09%
邓源源 10 0.09%
合计 11,200 100%

9、财务数据: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康尔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20 年数据经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审计<大信皖审字[2021]第00081 号>, 2021 年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1 年6 月30 日
资产总额 38,491.87 39,896.26
负债总额 23,301.26 24,353.3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150.00 11,8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3,297.35 24,353.35
净资产 15,190.61 15,542.91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21 年1-6 月
营业收入 36,359.13 3,387.55
利润总额 1,112.37 282.38
净利润 1,061.56 226.55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康尔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担保事项之协议主要内容

  • 1、甲方: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债权人)

  • 2、乙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可岗(保证人)

5

3、保证责任:甲方为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债务人)办理包括 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 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等一切信贷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4、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因汇率变动引起的汇率损失、 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 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一切费用。 5、担保额度: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

  • 6、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所对应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 起两年止。

    •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二)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担保事项之协议主要内容

    •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及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 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 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 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 4、担保额度: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

  • 5、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易事特智能本次融资事项及为其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业务 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对 易事特智能进行了全面评估,看好易事特智能的业务前景,认为易事特智能具备 良好的偿还债务能力。公司持有易事特智能35%的股权,100%的表决权,公司对 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易事特智能的股东王可岗先生与公司共同担保,同时陕西 中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西展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陕西云阔企业管理合伙

6

企业(有限合伙)、王可岗先生、胡国利女士、李红义先生、马莉娜女士将共同 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另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康 尔信实施的融资事项及为其提供担保,是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 投资收益,公司持有康尔信30%的股权及66.23%的表决权,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 控制权,康尔信的其他股东吴保良、赖庆桂、吴松良将合计持有的康尔信63%股 权质押给公司,并由吴保良、赖庆桂、吴青、吴松良、周述亮共同为公司承担的 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易事特智能及康尔信的融资事项 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为公司 带来投资收益;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收取担保费用的 费率定价公允、合理。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36,066.52 万元, 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8.75%。实施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237,067.52 万元,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8.9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况。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1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