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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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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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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4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规定的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6,000.00 万元(含本数), 发行数量不超过 694,021,942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一 定幅度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 (一)主要假设

  •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1 年 11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

  • 估计,最终以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 694,021,942 股,该发 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 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 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

  • 5、未考虑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数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1

6、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45,394.00 万元。对于公司 2021 年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 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

①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保持不变; ②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同比上升 10%;

③假设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同比下降 10%;

7、假设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 红股。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对比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2020
1231
2021 年度/20211231 2021 年度/2021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2,313,406,476 2,313,406,476 3,007,428,418
情景一: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较2020 年度保持不变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45,394.00 45,394.00 45,394.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41,350.41 41,350.41 41,350.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万元)
571,893.87 617,287.87 753,287.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0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0.18
0.18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0.18
0.18
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5% 7.63% 7.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7.51% 6.95% 6.82%
情景二: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较2020 年度同比增加10%

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45,394.00 49,933.40 49,933.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41,350.41 45,485.45 45,485.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万元)
571,893.87 621,827.27 757,827.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2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2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0.18
0.20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0.18
0.20
0.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5% 8.37% 8.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7.51% 7.62% 7.48%
情景三: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较2020 年度同比下降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45,394.00 40,854.60 40,854.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41,350.41 37,215.37 37,215.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万元)
571,893.87 612,748.47 748,748.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8
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8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0.18
0.16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0.18
0.16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5% 6.90% 6.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7.51% 6.28% 6.17%
  • 注 1: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注 2: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办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6,418,560 股,占此次回购 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2767%。

通过上述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下降,公司面临即期 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3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1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 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 、易事特运营总部及技术中心

1 )完善研发条件,提升研发实力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战略,高度重视研发能力建设工作。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不断扩大,为应对下游行业和应用场景绿色节能、高效变换、智能化的产品 及服务需求,日益严苛的国家与行业标准以及 5G 商用过程中新增的产品和技术 挑战,公司需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增强自身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现有高端电源 装备、数据中心和充电桩/站等产品在预制化、模块化方面能力,为客户提供稳 定且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

目前公司的研发人员、设备、技术配置尚能满足现阶段研发工作的需要, 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研发产品线及跨专业交叉研究的增多,现 有研发中心设施逐渐成为研发实力提升的瓶颈,公司亟待加大研发中心创新能 力和提高实验设施的建设力度,承担公司前瞻性研发任务,并开发新产品以满 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从而适应产业技术更新较快的发展趋势。

2 )优化产品结构,巩固行业地位

公司是专门从事智慧城市和智慧能源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 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所处电力电子设备行业亦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作为 新基建必不可少的产业链组成部分,下游 5G、IDC、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领 域的设备生产及项目建设、运营等均具有较高技术门槛。

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将有助于支撑公司未来在细分领域拓展业务,优化公 司现有产品及服务结构,使研发能力、生产工艺与行业发展趋势相匹配,巩固

4

公司在产业链中领先者的地位,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相关产业链中的影响力。

25G 产业智能制造技改建设项目

1 )提升先进智能制造技术,匹配高端电源装备市场需求

2018-2020 年,公司高端电源装备及数据中心(含 UPS)销售收入分别为 28.46 亿元、27.18 亿元和 29.85 亿元,公司高端电源装备制造业务呈现良好发展 趋势。

未来,伴随着新基建中 5G 基站、大数据中心、轨道交通建设等领域的快速 发展,公司高端电源装备及数据中心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亟需通过技术升级改 造提升公司智能制造的自动化水平,提高设备效率,以满足未来公司高端电源 装备及数据中心的业务发展需求。

2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需要

目前,公司现有生产设备投产年限较长,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相对较低, 已无法完全满足多样化的高端电源产品的技术工艺及生产效率要求,在一定程 度上影响了公司对下游需求的响应速度。

通过本次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在保证产品批量化、规模化生产 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产品一致性,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 高生产效率,实现制造能力高质量持续发展。

3 、偿还银行贷款

1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2018 年以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在国家去杠杆宏观政策的影响下, 企业融资存在较大困难。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合计 195,648.06 万元,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后,净资产规 模将增加,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将有所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得以优化,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2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水平持续高企,摊薄了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财务费用分别为 45,394.00 万元及 23,984.16 万元,2021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财务费用分别为 7,627.84 万元及 4,382.07 万元,财务费用对公司利润存在较大影响。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偿还银行借款,将有效降低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对银行借款的依赖,在优化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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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

4 、补充流动资金

在既有业务经营方面,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与日俱增。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通过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33%、56.54%、54.37%和 54.05%,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继续通过债务融资 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的空间较为有限,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股权融资方 式补充未来业务经营所需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 解公司未来营运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实力和综合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遇,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获取 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具有必要性。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易事特运营总部及技术中心

(1)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持续投入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战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为了保持与全球市场技术水平 同步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实力,不断加大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公司不仅加强自 身产品的研究开发能力,也密切关注客户需求,推动公司整体产品及服务层次提 升,紧贴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实现以现代电力电子技术为基石的先进产业技术系 统战略。

研发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创 新提供了重要保障,公司未来将继续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产品研发的投入力度,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产业技术领先优势。

(2)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研发团队

公司不断健全研发体系,建设研发团队。目前,公司已组建由国际著名轨道 交通电气专家钱清泉院士、新能源专家张榴晨院士、军事通信技术领域泰斗孙玉 院士领衔的科技攻关创新研发团队,并组建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 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六大高端科研平台。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逐渐培育出一批行业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研发团 队,取得了丰富研发成果和荣誉资质。2018-2020 年,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6

  • 618 人、597 人和 590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 41.37%、34.35%和 34.79%。 丰富的技术储备和专业化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 (3)公司具备成熟的技术创新体制

公司在长期的研发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研发经验和技术成果,形成了规范的 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化的业务流程,这些成熟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为研发 中心的高效运作提供有力的体系保障。

公司现有研发中心组织架构为和各事业部并行的多层级结构。公司研发以自 主研发为主,采用资源线和产品线矩阵式组织架构运作模式,资源线致力于基础 性研究,产品线着眼于新产品研制。多层级的研发组织架构使得研发组织灵活, 资源调配合理,有效缩短了产品开发周期,提高了产品开发效率。

2、5G 产业智能制造技改建设项目

(1)公司在智慧城市 & 大数据、智慧能源等领域深耕多年,凭借良好的口 碑和品牌形象奠定了庞大的客户群体

良好的品牌和较高的知名度是企业产品品质、技术研发实力及良好的售后服 务体系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体现。公司不仅加强自身产品的研究开发能力、生产制 造能力,同时也在不断地研究如何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推动公司整体产品及服 务层次提升,紧贴产业链上下游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经过企业长期的发展,凭 借着产品优势,公司获得众多司法、政府、高校、金融、医疗机构等机构的信赖。

与客户长期保持紧密合作使得公司能够积极面对和及时响应市场需求,获得 客户对公司产品的反馈意见和下游市场的走向从而实现产品和技术的改进和升 级,带动公司整体业务与客户群体的提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 (2)公司拥有完善的营销体系,有能力消化新增产能

公司拥有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和高素质的销售服务队伍,以东莞松山湖总部 为中心,在全球设立260 多个客户中心和营销服务网点,保证及时响应客户的需 求。专业的营销队伍、严格的技术培训、充足的维修配件、密集的服务网点以及 系统的管理措施,为公司提升产品销量、品牌价值以及顾客满意度、忠诚度提供 了有效保障,公司有能力消化项目建成后的新增产能。

(3)公司具备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基础

7

公司的管理非常严谨规范,有非常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流程体系,全面涵 盖技术研发、经营计划、生产过程、采购过程、产品审核、质量体系、销售开发、 运营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非 常注重对生产现场的管理,重视现场的 5S 管理,每个工序都制定了完整、规范 的作业指导书、维护保养制度、点检表单等一系列规范人员、机台、物料与物流、 环境的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十分注重持续改善,持续进步,通过提案改善的方 式尽一切办法去完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改善生产环境。

在智能工厂建设方面,公司已经配备数控加工中心、在线监测设备、EMC 实验室、老化平台、试验检测装置等自动化设备及产线,实现了产品生产过程的 信息化和部分环节自动化;在运维服务方面,已经建立初步的运维服务平台,具 备基础的远程监控能力;在软件方面,公司也配备 AutoCAD、金蝶等相关设计 和管理软件。

公司良好的生产管理制度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有:UPS、微模块、充电桩等产品的软件和硬件的研发、制 造、销售与服务;并围绕智慧城市&大数据、智慧能源及轨道交通等战略新兴 产业,为全球用户提供优质 IDC 数据中心、轨道交通智能供电系统、光储充一 体化智慧能源系统等全方位解决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1)易事特运营总部及技术中心; (2)5G 产业智能制造技改建设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4)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 求以及自身长远战略规划,通过详细论证、研判而最终确定的,有助于夯实公 司现有主营业务,提升产品产量和品质,加强技术研发能力,拓展公司在数据 中心领域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不 会导致公司的业务结构发生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及技术储备方面,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公司培养和积累了丰富的高端电 源装备及数据中心制造及系统集成的人才和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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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业务密切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要依靠内部人员和技术。

市场储备方面,公司本次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已有业务具有高度相关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 及的业务条线均受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发展趋势向好,有着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 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发和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 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 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三)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改进生产流程,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 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 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 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 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 降低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的进行 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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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 《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 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 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上市公司 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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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 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公司第一大股东作出的承诺

目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1、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 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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