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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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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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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4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 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1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 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 事会主席周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 如下: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再次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公司拟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已于2020 年3月6日、2020年12月10日、2021年2月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再次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调整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通过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 名特定对象以 询价发行的方式进行,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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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意注册后12 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6,000.00 万元,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 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694,021,942 股(含694,021,942 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五)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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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投 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公司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将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首先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 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136,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易事特运营总部及技术中心 70,000.00 50,000.00
5G 产业智能制造技改建设项目 53,374.01 46,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15,000.00 15,000.00
合 计 163,374.01 13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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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 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 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 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 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九)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 (第三次修订稿)》,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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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第三次 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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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 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 次会计差错更正 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第一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借款,用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业务拓展,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 决,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借款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 亿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6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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