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as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n 15, 2018

55367_rns_2018-06-15_0d4ae887-3709-4a9d-8397-0dc1e914adb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07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参股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尔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 康尔信的其他股东吴青、吴保良将合计持有的康尔信7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由 吴青、吴保良共同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康尔信 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2、成立时间:2009 年 11 月 30 日

  •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门路 158 号厂房办公楼

  • 4、注册资本:11,200 万人民币元

  • 5、法定代表人:吴保良

6、主要业务范围:康尔信公司专注和沉淀于中国电力行业 20 年,专业从事 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销售和系统服务和动态不断电系统设备销售和服务, 是德国 MTU、英国珀金斯 PERKINS、美国康明斯 CUMMINS 等知名企业的战 略合作伙伴和指定 OEM 制造商,产品包括柴油发电机组、汽油发电机组、天然 气发电机组、散热系统、控制系统、配电系统等系列,广泛应用于国防、能源、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电力、交通、通信、金融、医疗、旅游、地产、矿山、工厂等各个领域。

7、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康尔信30%股权,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股权结构: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吴保良 7,056 63%
吴青 784 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60 30%
合计 11,200 100%

9、财务数据:

2017 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 [2018]34010006 号《审计报告》,康尔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总资产 35,008.91
净资产 14,326.13
项目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营业收入 28,357.58
净利润 2,440.96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

4、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 在决议有效期内若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保证期间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 准。

  •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康尔信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参股公司电力系统集成业务,大力开展IDC 数据中心及半导体业务,提升公司的投资收益,康尔信的其他股东吴青、吴保良 将合计持有的康尔信7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由吴青、吴保良共同为公司承担的 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IDC 数据 中心业务及半导体业务发展,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增厚公司业绩;康尔信的其 他股东吴青、吴保良将合计持有的康尔信7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由吴青、吴保 良共同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利 益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用于其正常 经营活动,康尔信的其他股东吴青、吴保良将合计持有的康尔信70%股权质押给 公司,并由吴青、吴保良共同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能够有效控制 担保风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疏勒县盛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民币10,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为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14,000 万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

  •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

  • 4、为全资子公司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10,400 万元人民币

  •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5、为全资子公司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所申请的11,000 万元人民币

  •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6、为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

  • 7,500 万元“PSL 特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7、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

  • 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8、为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

  •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为参股公司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 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12、为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 万元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13、为参股公司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4,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4、为控股子公司衡水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 人民币1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为全资子公司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1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16、为全资子公司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2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8,003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18、为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议通过且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09,303 万元,占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1.09%,其中,第2、6、12、 13、17 项的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参 股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后,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44,803 万元,占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9.2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6 月15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