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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y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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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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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05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辉润光伏”)、曹县中晟 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中晟”)拟分别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 《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三门峡辉润光伏 的融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0 万元,曹县中晟的融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租赁期限均为自起租日起五年。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5 月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分别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11,000 万元及2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在租赁期内,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就融 资租赁业务展开合作的各子公司之间需承担互相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融资租赁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 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截止目前,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就融资租赁业务已合作或拟合作的子公司 为:衡水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曹县中晟 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其中衡水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的 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 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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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司名称: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成立时间:2015 年03 月18 日

  • 3、注册地址:湖滨区高庙乡砥柱社区商业楼2 号

  • 4、注册资本:17,700 万元人民币

  • 5、法定代表人:徐翔

  • 6、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规划设计;太阳能光伏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

7、关联关系:三门峡辉润光伏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三门峡辉润光伏不构 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财务数据:

2018 年3 月31 日三门峡辉润光伏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2018 年3 月31 日
总资产 21,661.72
净资产 19,383.92
项目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3 月31 日
营业收入 597.67
净利润 346.82

(二)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1、公司名称: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成立时间:2014 年11 月12 日

  • 3、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仵楼乡南园村

  • 4、注册资本:34,496 万元人民币

  • 5、法定代表人:王奇胜

6、经营范围:太阳能科技技术研发、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和 管理;废旧物资回收;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销售;水产品养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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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关联关系:曹县中晟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曹县中晟不构成《深圳证券

  •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

8、财务数据:

2018 年3 月31 日曹县中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截至2018 年3 月31 日
总资产 043490
,.
净资产 38,368.73
项目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3 月31 日
营业收入 973.00
净利润 422.22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曹县中晟

  • 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3、债权人名称:华润租赁有限公司

    • 4、租赁物:光伏电站相关设备

  • 5、质押物: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及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

  • 司100%股权

6、担保金额:为三门峡辉润光伏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11,0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曹县中晟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22,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7、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 在决议有效期内若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保证期间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 准。

  • 8、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9、在租赁期内,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就融资租赁业务展开合作的各子公司

  • 之间需承担互相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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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认为,三门峡辉润光伏及曹县中晟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光伏电站项目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 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增厚公司业绩;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疏勒县盛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10,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14,000 万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易事特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

4、为全资子公司肥城市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10,400 万元人民币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神木县润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所申请的11,000 万元人民币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为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 7,500 万元“PSL 特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 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为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为参股公司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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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 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12、为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 万元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13、为参股公司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4,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为控股子公司衡水银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1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中:为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所申请的14,000 万元人民币 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淮北易电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7,500 万元“PSL 特定贷款”提供担保、 为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以及为参股公司北京腾云驾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4,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 此之外,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已审议通过且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70,900 万元,占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30%。实施本次董事 会审议的对三门峡辉润光伏及曹县中晟的担保后,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的对 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3,900 万元,占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3.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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