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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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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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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5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购买资产的重 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易事特,证券代码: 300376)于2017 年7 月12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 年7 月12 日和2017 年7 月1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 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0)。因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 于2017 年7 月26 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并分别于2017 年7 月26 日和2017 年8 月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24)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9)。公司于2017 年8 月9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33),并分别于2017 年8 月16 日、 2017 年8 月23 日、2017 年8 月30 日、2017 年9 月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35、 2017-142、2017-147、2017-149)。

公司原计划在2017 年9 月11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 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2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于2017 年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 期复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9 月12 日开 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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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初步确认为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波宜则”)。宁波宜则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电 池、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王兆峰先生、杨勇智先生和赵学文先生为 宁波宜则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宁波宜则100%股权。目前,公司及各相关方正 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 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为准。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情况

公司及各相关方正积极与潜在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就本次收购事宜签署了《意向性说明函》。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进行,公司计划聘请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顾问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评估机构为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前,上述中介机构正按计划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 作,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各类报送文件正有序准备中,各项工作 均按计划稳步推进。

5、本次交易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无需经有权部门事前 审批。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2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为确 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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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自2017 年9 月12 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 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 年10 月11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预计逾期未能在停牌后3 个 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事项,公司 将自停牌首日起3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议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停牌期间,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董事长何思模先 生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董事长何思模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 的立案调查通知(编号分别为: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71985 号、稽查总队调查通 字171986 号),详见公司于2017 年8 月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13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并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9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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