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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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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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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3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购买资产的重 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易事特,证券代码: 300376)于2017 年7 月12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 年7 月12 日和2017 年7 月1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 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0)。因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 于2017 年7 月26 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并分别于2017 年7 月26 日和2017 年8 月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24)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9)。
公司原计划在2017 年8 月11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 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 确定和完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 个 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第三方,为标的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关联 交易。
(二)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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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预计拟采用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具体交易方式仍在谨慎探讨中, 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
(四)公司股票停牌前1 个交易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前1 个交易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种类 |
|---|---|---|---|
| 1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307,9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2 | 新余市慧盟投资有限公司 | 172,7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 华融证券-平安银行-华融股票宝21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0,817,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4 | 中铁宝盈资产-包商银行-丰朴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
61,82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5 |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广东华兴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61,82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6 |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方正东亚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 |
60,278,204 | 人民币普通股 |
| 7 | 杜宣 | 23,493,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 8 | 李世广 | 4,748,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 9 | 陈跃东 | 3,797,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3,787,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2、公司股票停牌前1 个交易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种类 |
|---|---|---|---|
| 1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1,307,9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2 | 新余市慧盟投资有限公司 | 172,70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 李世广 | 4,748,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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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陈跃东 | 3,797,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3,787,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06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业 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3,02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964,579 | 人民币普通股 |
| 9 | 林思恩 | 2,88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10 | 王庆和 | 2,32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正按计划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 评估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开 展中,具体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和沟通,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具体内 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1 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2017 年8 月14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 超过1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 工作。
四、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 年9 月11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预计逾期未能在停牌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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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 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预计 逾期未能在停牌后3 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 案)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 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 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 交易。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停牌期间,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董事长何思模先 生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董事长何思模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 稽查总队的立案调查通知(编号分别为:调查通字171985、调查通字171986), 详见公司于2017 年8 月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按照监管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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