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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Feb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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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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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03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2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该授 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概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2、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理财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 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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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授权董事长在购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 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投资理财的未 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 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指派财务会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评估, 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 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 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 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 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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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适度的理财投资,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 亿元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展开,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风险可控, 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自 有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 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结构性存 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易事特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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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 控。该事项为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与 此同时,公司对投资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 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易事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

  • 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2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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