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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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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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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5-052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 年04 月29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5 年04 月2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由监事会主席唐朝阳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 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扬 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东方集团”)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自提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4 个月, 借款利率根据控股股东实际融资成本确定,年利率不超过6.89%。
扬州东方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份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向控股股东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损害公司及本次交 易的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签 署了事前书面认可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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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0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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