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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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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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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5-036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关于终止募投项目 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终止“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 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高频UPS 项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 年1 月21 日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239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1,139 万股,老股转让1,1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40 元。本次发行 共募集资金209,576,000.00 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 年1 月23 日将扣 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89,576,000.00元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9,611,982.00 元,实际可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179,964,018.00 元。发行有关的费用中含有应付的668,000.00 元 为应付给证券信息公司的信息批露费,不能在发行费用中扣除,扣除此笔费用后的 发行费用为28,943,982.00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0,632,018.00 元。截
止2014 年 1 月2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 第31004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根据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 投资 |
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 |
计划开工时间/项目 预计建设期 |
|---|---|---|---|
| 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 统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高频UPS 项目”) |
12,000 | 12,000 | 2011年4月/36个月 |
| 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以下 简称“分布式发电项目”) |
6,000 | 6,000 | 2011年5月/36个月 |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情况
1、项目原计划投资
根据《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12,000 万元用于投资“高频UPS 项目”, 计划从2011 年4 月开始至2014 年4 月完成项目建设。
2、项目实际投资及进展情况
公司在2014 年4 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78,558,719.8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其中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 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置换金额为50,333,488.11 元。公司在 2014 年6 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高频数字化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 化项目”在主体厂房建设过程中,项目的研发团队根据国外最新的研究,结合公司 项目特点,对生产工艺进行了改进,改进后的生产工艺,对提高产出效率和降低制 造成本有较大帮助,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按照改进后生产工艺进行部分设备的 重新选型及技术改进,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15 年4 月30 日;
公司自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高频UPS 项目”后努力推进该项目 建设,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已利用募集资金投入5,911.51 万元,其中购买设 备投入2660.51 万元,用于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251.00 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 资金为6088.49 万元。
3、终止原因
(1)资金到位时间比预期晚。“高频UPS项目”2010年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立项备案,该项目原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4月,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14 年1月底,用于投入该项目的资金到位时间比预期要晚;
(2)市场环境有变化。2014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现高频数字化可并联 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市场容量趋于平稳,增长量不大,市场环境发生了 较大变化;
(3)技术有改进。与高频UPS项目规划时间2010年底相比,经历三年建设期该 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都有较大改进,虽然公司结合项目特点,对生产工艺进行了 改进,按照改进后生产工艺进行部分设备的重新选型及技术改进,但比预期效果差;
(4)投入有减少,效益未到预期。改进后的生产工艺,高频UPS项目的生产设 备与公司其他产品使用的生产设备共用性增强,导致建筑工程和设备投入都有所减 少,因而对该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减少。
受以上因素影响,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高频UPS项目的原来假设的条件及 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建设进度缓慢,未达到预定目标。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无法按计划完成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鉴于上述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促使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决定终止高频UPS项目。
4、终止该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由于该项目的可行性发生了变化,终止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余额6088.49 万元及利息仍然实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 司将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到新的募投项目投 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会议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终止实施原“高频UPS 项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会议以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终止“高频 UPS 项目”有助于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终止“高频UPS 项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且同意上述终止募投项目议案在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易事特拟终止高频UPS 项目,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易事特拟终止实施上述募投项目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易事特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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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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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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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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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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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04 月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