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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pr 2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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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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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易事特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保 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 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保荐机构所履行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拟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该事项为公司利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与此同时,公司对投资理财产 品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 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 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基于以上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易事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