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East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5, 2021
55367_rns_2021-08-25_4db54209-6ce7-4abd-abf5-dc8398b193b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第一大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 公司执行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同时,报 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 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等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第一大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及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兵
关易波
林丹丹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