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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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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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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7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8 月10 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2021 年8 月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佳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 年7 月8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4.93 元/份调至4.90 元/份。

董事赵久红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 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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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有14 人因离职而失去激励对 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对象人数由123 人调整为109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且未行权 的共272.00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经调整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原2,584.00 万份调整为2,312.00 万份, 原预留部分 416.00 万份将不再授予。

董事赵久红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 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 项的议案》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 核的激励对象共109 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 年8 月10 日止)可 行权共924.80 万份股票期权。

董事赵久红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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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 易事特智能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智能”)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的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 万元并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现由于上述决议即将过期,为继续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 益, 公司同意易事特智能延续该融资事项的实施,公司与易事特智能的股东王可岗 先生继续共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易事特智能对公司实际承担的担 保额度支付1.5%年化率的担保费用;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同时陕西中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西展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陕西云 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可岗先生、胡国利女士、李红义先生、马莉娜 女士将共同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条件下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 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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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康尔信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尔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决议有效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由于上述担保额度决议即将过有效期,为支持控股子 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同意康尔信延续该融资事项的实施并继续 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康尔信对公司实际承担的担 保额度支付1.5%年化率的担保费用;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康尔信的其他股东吴保良、赖庆桂、吴松良将合计持有的康尔信63%股权 质押给公司,并由吴保良、赖庆桂、吴青、吴松良、周述亮共同为公司承担的担保 责任提供反担保。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 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条件下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 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1 年9 月1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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