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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y 28, 2018

55367_rns_2018-05-28_1f4e7485-9fb3-4515-8db8-05ff3359503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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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为子公 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 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盘活固定资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子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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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高香林

魏 龙

周润书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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