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East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12, 2017
55367_rns_2017-10-12_aac86b48-cb7f-4e98-9432-98af25d89dc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7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 年9 月30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 年10 月12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 路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思模先生主持,应出席会 议董事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流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已 完工结项的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98.969% 的股权转让给西藏华信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267 万元,所得款项 用于公司智慧城市数据中心、新能源、储能、充电桩(站)等业务拓展及实施。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股权,公司将 终止履行作为控股股东为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向华能贵诚信托有 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责任,并相应办理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 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注销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picture [612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股权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0 月12 日
==> picture [612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