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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Feb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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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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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高香林,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16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 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6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会议类型 | 会议召开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董事会 | 15 | 15 | 0 | 0 |
| 股东大会 | 8 | 8 | 0 | 0 |
2016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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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 序 号 |
发表独立意见时 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
| 1 | 2016 年1 月14 日 |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应对措施与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 | 2016 年2 月18 日 | 1、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3、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 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并预 计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 立意见; 9、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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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016 年3 月2 日 | 1、 关于为联营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4 | 2016 年3 月22 日 | 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5 | 2016 年4 月25 日 |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16 年8 月17 日 | 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7 | 2016 年9 月13 日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 意见;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关于转让参股公司 10%股权的独立意 见。 |
同意 |
| 8 | 2016 年9 月30 日 |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 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2016 年10 月13 日 | 1、关于收购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7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2016 年10 月26 日 |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11 | 2016 年11 月4 日 |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2 | 2016 年11 月28 日 | 1、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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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和主 要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 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 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任职期间,主持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6 年度的薪酬情况进 行了考评。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会 议,认真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及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审计部在内部 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和检查的事项,督促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审计委员会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在审计机构进场前与会计师召开了第一次沟通见面 会,确定了审计机构进场审计的时间及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在审 计过程中加强了与会计师的联系,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保 持及时有效沟通,积极提出建议,提高审计效率,为公司2016 年度报告的高质、 高效披露提供了有利保障。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全面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 素养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确保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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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和能力。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非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收购沭阳清水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等重大事项上,本人均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和公正。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展开良好互动,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让投资 者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3、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
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 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的组织架构不断扩大,对公 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应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优化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 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围绕自己的强项,致力于电力电子方面的业务拓展与延 伸,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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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相关 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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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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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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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6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 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7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香林 2017 年2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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