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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pr 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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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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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5-028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 年03 月20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5 年04 月01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 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思 模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 人;公司的监事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4 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 报告”。
公司2014 年任职的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刘勇先生、魏龙先生、李勇先生、 何镜清先生、张国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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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5 年04 月02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182,237,730.3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当年计提10%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223,773.03 元。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累计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714,922,986.01 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88,547,668.12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下,既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又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178,9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2,917,6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4 股,共计 转增股本71,56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50,460,000 股,资本公积余 额为16,987,668.12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董事 会编制《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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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 具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详情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续聘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议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具体协商2015 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制定<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为了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特制定公司《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审计 机构出具了《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 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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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 审计机构、保荐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5 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为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在此额度内由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 事会拟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何思模先生全权处理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 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5 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2015 年4 月1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 元。公司自2014 年1 月27 日上市以来从未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 未来12 个月也不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201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并预计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是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为公司银 行承兑汇票提供的个人信用担保,此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根据目前公司业务规模和融 资需求,预计2015 年度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将会继续为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提 供的个人信用免费担保,信用担保额度为10 亿元。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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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何思模先生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12,000 万元用于投资“高频数字化 可并联大功率及模块化不间断电源系统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高频UPS 项 目’)”,由于市场环境和技术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经慎重考虑拟终止高频UPS 项目。详情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 见》,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文件要求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条和第一百八 十一条进行了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4 月 2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2015年4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待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工商行政管理办理部门办 理相关登记变更。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所有董事 对本人以及有亲属关系的董事薪酬回避表决):
| 姓名 | 职务 | 薪酬 (万元) |
表决结果 |
|
|---|---|---|---|---|
| 何思模 | 董事长、总经理 | 70 |
何思模回避表决,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徐海波 | 副董事长、副总 经理 |
37.26 | 徐海波回避表决,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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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晔 | 原董事 |
16.85 | 何思模回避表决,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 戴宝锋 | 董事 |
19.12 | 戴宝锋回避表决,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王 庆 | 原董事 |
9.08 | 何思模回避表决,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张国军 | 原独立董事 | 3.6 | 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 |
| 于 玮 | 副总经理,董事 | 37.61 | 于玮回避表决,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何镜清 | 原独立董事 |
3.6 |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高香林 | 独立董事 |
1.8 | 高香林回避表决,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李勇 | 原独立董事 | 3.6 | 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 |
| 魏龙 | 独立董事 | 0 | 魏龙回避表决,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刘勇 | 独立董事 | 3.6 | 刘勇回避表决,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姜帆 | 原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
6.76 |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赵久红 |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
7.58 |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陈永华 | 副总经理 |
43.74 |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胡志强 | 副总经理 |
14.64 |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王高翔 | 副总经理 |
4.31 |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
| 张顺江 | 财务总监 |
11.85 |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提议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5 年04 月23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通知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04 月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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