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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an 1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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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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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5-004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01 月16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 年01 月08 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由监事 会主席唐朝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 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公 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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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01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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