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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Jun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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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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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4-041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2014 年6 月27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参加 会议并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书面表决。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何思模先生召 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何思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选举何思模先生、徐海波先生、于玮先生、刘勇先生(独立董事)、李 勇先生(独立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何思模先生为召集人,任期至第 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2)选举李勇先生(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独立董事)、徐海波先生为提 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勇先生为召集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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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3)选举刘勇先生(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独立董事)、戴宝锋先生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勇先生为召集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4)选举高香林先生(独立董事)、刘勇先生(独立董事)、徐海波先生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高香林先生为召集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思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任 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为徐海波先生、王高翔先生、陈永华先生、于玮先生、胡志强先生、 赵久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久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 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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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志强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 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计划与自然人高强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拓展在陕西省商洛 市的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业务。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1000 万元,认缴的注册 资金在合资公司设立后两年内缴足。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9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0%;高强先生以货币现金出资100 万元,占合资 公司注册资本的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合资公司设立情况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公告义务,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合资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6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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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1、何思模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建 会员,教授,先后担任扬州东方电源设备厂厂长、扬州东方集团公司董事长,2001 年任易事特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2 月至今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总经理。何思模曾先后兼任民建中央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企业委员会委员、政协东 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等社会职务。

何思模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2014 年6 月27 日,何思模先生持股 90%的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65.28%。何思模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2、徐海波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 历。1998 年至1999 年任武汉大学瑞风科技有限公司ISDN 课题组项目负责人, 2000 年至2001 年任中国普天集团武汉洲际电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UPS 项目负责 人,2002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主任。

徐海波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10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3、王高翔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美国南 加大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1997 年加入美国德州仪器公司(Texas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先后担任德州仪器(中国)销售经理和大中国区 市场拓展经理;2008 年加入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10 年 6 月加入凡登(常州)新型金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负责市场营销; 2011 年 12 月加入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分管全球供应链和 市场营销;2013 年5 月加入曦谷(苏州)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总裁;2014 年6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和市场营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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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高翔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4、陈永华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壮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 历。2001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 程师职务;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职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研发总监职务;2010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产品开发总监职务,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陈永华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8.5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5、于玮先生,1980 年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学历。2007 年12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技术与研发。

于玮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8.5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6、胡志强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1998 年至 2000 年担任郑煤集团湘潭机械电器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0 年至 2002 年任海南泉溢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曾 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胡志强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1.7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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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赵久红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9 年5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法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赵久红先生持有东莞市慧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1.1 万股权(东莞市慧盟软件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公司股份771 万股股份,占8.62%);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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