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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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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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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4-016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 年4 月10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 年4 月20 日上午在东莞市松山 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 思模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人;公司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2014 年4 月2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3 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3 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

  • 告”部分。

  •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上

  • 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4 年4 月22 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14 年4 月22 日巨潮资讯网。

1

执行公司201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详见2014 年4 月22 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13 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51.51 万元。公司董事会出于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考虑,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公司现有89,45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096,500.00 元(含税),占公司2013 年度可 供分配利润总额的20.37%。

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4 年4 月22 日巨潮 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4 年4 月22 日巨潮资讯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78,558,719.8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公告》详见 2014 年4 月22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公司及子公司2014 年度向银行申请共计8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201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4 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2014 年4 月2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6,000.00 万元。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关于 本议案的核查意见正在出具当中,在保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出具之前,公 司将不新增购买任何形式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3 年度公司关联方交易情况的议案》

201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是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及配偶、 董事张晔女士为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个人信用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何思模先生、张晔女士、王庆先生回避表决)6 票赞成、

  • 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具体协商2014 年度 审计费用。

3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3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所有董事 对本人以及有亲属关系的董事薪酬回避表决):

  • 1、董事长、总经理何思模先生2013 年度薪酬为700,000.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2、董事、副总经理徐海波先生2013 年度薪酬为428,160.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3、董事戴宝锋先生2013 年度的薪酬为177,200.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董事张晔女士2013 年度的薪酬为188,425.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董事王庆先生2013 年度的薪酬为120,000.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6、独立董事何镜清先生2013 年度的薪酬为36,000.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7、独立董事张国军先生2013 年度的薪酬为36,000.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8、独立董事李勇先生2013 年度的薪酬为36,000.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 9、独立董事刘勇先生2013 年度的薪酬为36,000.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副总经理于玮先生2013 年度的薪酬为358,264.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副总经理陈永华先生2013 年度的薪酬为431,200.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财务负责人胡志强先生2013 年度的薪酬为147,311.00 元(含税)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帆先生2013 年度的薪酬为317,066.00 元(含 税)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后提名何思模先生、徐 海波先生、戴宝锋先生、于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张国军先生、李勇先生、刘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 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 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情况,董事会提议对《公司章程》有关 条款做如下修订意见:

1、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有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不少于三名。”修改为“董事会有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

2、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 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待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正式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工商行政管理办理部门办理 相关登记变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六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5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上各制度全文详见2014 年4 月22 日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以人民币11,379.60 万元 的价格出售子公司扬州易事特电力系统技术有限公司90%股权;同意易事特电力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264.40 万元的价格出售其持有的扬州易事特电力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10%的股权。

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详见2014 年4 月22 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4 年5 月13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通知详见2014 年4 月22 日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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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思模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建会员, 教授,先后担任扬州东方电源设备厂厂长、扬州东方集团公司董事长,2001 年 任易事特有限董事长,2005 年2 月至今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何思模曾先后兼任民建中央第九届中央委员会企业委员会委员、政协东莞市第十 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等社会职务。何思模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由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2、徐海波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8 年至1999 年任武汉大学瑞风科技有限公司ISDN 课题组项目负责人,2000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普天集团武汉洲际电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UPS 项目负责人,2002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主任。徐海波先生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10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由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戴宝锋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自公司成立以来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商务中心主任、售后服务部主任、技 术支持部经理、UPS 产品部经理,现任UPS 产品开发中心副总监,分管公司全系 列在产UPS 的开发、维护、技改等工作。戴宝锋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3.3 万股;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由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于玮先生,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学历。2007 年12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技术与研发。于 玮先生本人持有公司股份8.5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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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由董事会提名为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张国军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 士学历。张国军先生自1999 年11月至今在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先后担任教师、 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职务,2008 年11 月至今兼任东莞华中科技 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同时担任制造装备数字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 主任及国家863 计划离散制造MES 项目负责人,主持开发的MES 系统获国家教育 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张国军先生本人持未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由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李勇先生,195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82 年至1992 年任河南大学计算机系讲师;1992 年至2000 年任东莞理工学院电子 工程系实验室主任、系副主任、副教授;2000 年至2004 年任东莞理工学院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系主任;2004 年任东莞理工学院计算机学院院长、教授,现任东 莞理工学院教务处长;李勇先生目前兼任的社会职务包括东莞市政协委员、广东 省计算机学会单片机分会理事、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分 会委员等。李勇先生本人持未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由董事 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刘勇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 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CPA)及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CIA)。1992 年7 月至1997 年1 月任江中制药集团财务部会计师;1997 年1 月至2006 年6 月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会计系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2006 年6 月 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刘勇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由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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