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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MATIC CHEMICALS,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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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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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或“公司”)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德美化工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德美 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337 号) 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7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884,624 股(A 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 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 本由 419,230,828 股增加至 482,115,452 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35 元/股,发行数量为 62,884,624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462,201,986.40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 (月) |
|---|---|---|---|---|---|
1
| 序 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 (月) |
|---|---|---|---|---|---|
| 1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 |
8,384,616 | 61,626,927.60 | 18 |
| 2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银万全盈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646,258 | 100,299,996.30 | 6 |
| 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9,387,755 | 68,999,999.25 | 6 |
| 4 | 陈细 | 陈细 | 6,802,721 | 49,999,999.35 | 6 |
| 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财通基金-杭州金投盛鸿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 基金晏光添利2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
10,884,353 | 79,999,994.55 | 6 |
| 6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02,721 | 49,999,999.35 | 6 |
| 7 | 上海秦兵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秦兵投资有限公司-安富2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976,200 | 51,275,070.00 | 6 |
| 总计 | 62,884,624 | 462,201,986.40 | - |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一)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安排及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6 名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为“对于本人/本单位获 购的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承诺方已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星期四)。
2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4,500,0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2,115,452 股的
-
11.3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6 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相关 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行为的相关规定。
-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单位: | ||||
|---|---|---|---|---|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 |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
| 1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646,258 | 13,646,258 | 否 |
| 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9,387,755 | 9,387,755 | 否 |
| 3 | 陈细 | 6,802,721 | 6,802,721 | 否 |
| 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884,353 | 10,884,353 | 否 |
| 5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02,721 | 6,802,721 | 否 |
| 6 | 上海秦兵投资有限公司 | 6,976,200 | 6,976,200 | 否 |
| 合计 | 54,500,008 | 54,500,008 | - |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2,606,818 | 35.80 | -54,500,008 | 118,106,810 | 24.5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9,508,634 | 64.20 | 54,500,008 | 364,008,642 | 75.50 |
| 合计 | 482,115,452 | 100 | - | 482,115,452 | 100 |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 出具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3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 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德美化工本次限售股解禁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倩春
罗砚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