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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MATIC CHEMICALS,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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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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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3 月29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担 保事项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具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高”)拟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申请5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申请5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2、拟申请授信条件为: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德美高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 额600万美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3、实际授信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条件、借款事项和用途等相关事项,以德美高根 据实际需要和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4、授权德美高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所有协议及文件;

5、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

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600万美元。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被担保对象: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3、成立日期:2008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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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法定代表人:陈秋有

  •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7314501XA

  • 7、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小黄圃社区居民委员会科苑三路12号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纺织品、印染助剂、造纸助剂、印刷助剂、水性涂 料、水性聚氨酯、纺织用树脂、表面活性剂、有机硅、涂布胶、复膜胶(不含危化品)。经 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 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德美高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
合 计 10,000 100

10、德美高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
负债总额 2,099.66
资产总额 4,891.13
净资产 2,791.47
项 目 2020年(经审计数)
营业收入 6,583.07
利润总额 510.44
净利润 202.00

11、德美高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重大争议、诉讼、法院查封/保全及第三方主

张权利等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德美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 1、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及罚息等

  • 2、担保的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 3、担保的期限:担保期限不超过1 年

  • 4、担保的金额:6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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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全资子公 司德美高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美高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向建设银 行佛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为德美高本次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能够及时掌握德美高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 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该担保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德美高向建设银行申请500 万美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对德美高本次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为600 万元美元的担保的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 GUOXIN 先生、丁海芳女士、张俊良先生对本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 前核实并认可相关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德美高本次向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申请 500 万美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其 提供总额为 600 万美元的担保事项,有利于帮助全资子公司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有利于全资 子公司正常持续经营,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该担保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德美高向建设银行佛山分行申请 500 万美元的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其提供总额为 600 万美元担保的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8)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的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刊登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德美化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德美化工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 提高担保对象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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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83,064.72 万元,占截至2020 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2.79%;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 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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