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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MATIC CHEMICALS,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Sep 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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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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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2-037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 年9 月24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2 年9 月27 日以书面和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为临时董事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在充分了解议案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及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提名情况,公司聘任下述高级管理人 员:
聘任徐龙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主管公司研发工作。
附件:徐龙鹤先生简历
徐龙鹤: 男,57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徐龙鹤先生于1989年至1992年在日本冈山 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92年至1994年在日内瓦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工作;1995年至1996年在利兹 大学担任研究员;1997年至2011年12月,任职于沈阳化工研究院,历任副院长、总工程师职务; 2003年至2009年兼任沈阳博美达公司总经理职务;1998年至今为大连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博士 生导师。
徐龙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黄冠雄先生之间不存在关系;徐龙鹤先生未持有股德美化工股票。徐龙鹤先生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任职资格合法。经查阅徐龙鹤先生的相关资料,未 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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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
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徐龙鹤先生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二、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 < 公司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披露规则》中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要求的信息披露内容的披露时 间不早于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公开披露的时间;披露内容不超过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 公开披露的内容。
《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刊登于2012 年9 月28 日的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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