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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fang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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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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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101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 年5 月21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 年5 月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候 选)。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 人,董事胡瀚阳未能亲自 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长丁振华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丁振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胡瀚阳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林培明先生为 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全体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杨恒坤;审 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贡勇、房绍坤和董事方正基组成,主任委员为王贡勇;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杜至刚、王贡勇和董事胡瀚阳组成,主任委员为杜至 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房绍坤、杜至刚和董事杨恒坤组成,主任委员为房绍 坤。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长提名聘任方正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清 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提名聘任陈勇先生、吴晓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邓发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1
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1。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聘任张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见附件2。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5 月21 日
附件1:高管人员简历
方正基: 男,1978 年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公司继电保护业务经 理、销售公司办事处主任、大区副经理、行业拓展部部长、销售公司副总经理、 一次设备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方正基先生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方正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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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 :男,1966 年生,硕士,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公司中心所工程师、 副所长,生产处副处长,配电事业部经理,电自事业部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勇先生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晓亮 :男,1978 年生,大学本科。历任公司市场部业务经理,销售公司 办事处主任、大区副经理、大区经理、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总监,公司总经 理助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晓亮先生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吴晓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邓发 : 男,1973 年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烟台鑫洋 铜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副 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邓发先生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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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邓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清刚 :男,1967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烟 台张裕股份有限公司保健酒公司财务科科长,烟台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 兼财务部部长,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会计师,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会计师。2007 年4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
王清刚先生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清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王清刚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 号 ,邮编:264000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琪,女,1976 年生,大学本科。2003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201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 年 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
张琪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截止 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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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张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琪的通讯方式: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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