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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E-E-Jiao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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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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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合法
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已审议同意聘任秦玉峰先生为公司总裁、吴 怀峰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聘任程序合法,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董事会根据公司总裁的提名,已审议同意聘任吴怀峰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兼财务总监,王延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刘延风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周祥山 先生、任儒倬先生、刘广源先生、高登锋先生、王中诚先生、李新华先生为公司 副总裁,张庆伟先生、田维先生为公司助理总裁。董事会聘任程序合法,对该事 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二、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秦玉峰先生、吴怀峰先生、王延涛先生、刘延风先生、周祥山先生、 任儒倬先生、刘广源先生、高登锋先生、王中诚先生、李新华先生、张庆伟先生、 田维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且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均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
其中,吴怀峰先生具备董事会秘书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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